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论衡全译-第1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注释】

  泽陂(bēi杯):湖泽岸边。

  觩(qiú求):同“觓”。《说文》:“觓,角貌,从角,丩声。”本书《奇怪篇》、《雷虚篇》皆谓遇龙而妊,与《史记》、《汉书》同,此文则谓先有身而后遇龙,不知王充何意。以上事参见本书《吉验篇》。

  以上事参见本书《恢国篇》。

  星有五色:按阴阳五行说法,金、木、水、火、土五星,与白、青、黑、赤、黄相配属,各异光色。岁星属春,属东方木,青色。荧惑属夏,属南方火,赤色。镇星属季夏,属中央土,黄色。太白属秋,属西方金,白色。辰星属冬,属北方水,黑色。故云五色。

  受:通“授”。

  李斯之议:指李斯反对颂古非今,主张销毁儒家诗书的议论。

  燔(fán凡):烧。五经:《诗》、《书》、《礼》、《易》、《春秋》。挟(xié斜):藏。设挟书之律: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伏生:即伏胜,济南(郡治今山东章丘西)人,西汉经学家。秦时为博士,始皇焚书时,他藏《尚书》于壁中。西汉时《尚书》学者多出其门下。

  (11)土:据本书《正说篇》“济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应作“山”。“窜藏土中”义不妥。(12)殄(tiǎn舔):灭绝。

  (13)五刑:古代的五种刑罚,即墨(在额上刺字)、劓(yì义,割鼻)、刖(yuè)月,剁脚)、宫(阉割男子生殖器)和大辟(死刑)。身伏五刑: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凡被处死刑而灭三族的,“皆先黥、劓、斩左右止(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叫做“具五刑”。(14)惠:汉惠帝,公元前194~前187年在位。景:汉景帝,公元前156~前141年在位。元:汉元帝,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成:汉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

  【译文】

  汉高祖在母亲身怀他时,他的母亲在湖泽岸边休息,蛟龙伏在她的身上,龙角光彩夺目;等到汉高祖兴起之时,楚军望汉军阵营,云气成五彩;汉高祖将要进入咸阳城时,金、木、水、火、土五星聚集于东井宿这一方,五星又呈见白、青、黑、赤、黄五种颜色。天也许由于憎恶秦朝,就泯灭了它的文彩,而想让汉朝兴盛,所以先授予天命,以文彩作为它的祥瑞。恶人的品行思想,前后自相矛盾。秦始皇先是赞叹韩非的书,后来又迷惑于李斯的议论,烧毁《诗》、《书》、《易》、《礼》、《春秋》这五种儒家经书,制定了禁止藏书的法令。究治五经的儒生,抱着经书隐藏起来;伏生这类人,逃窜躲藏于深山之中。秦始皇灭绝贤圣的经文,他的罪恶深重,帝位没有传到孙辈就灭亡了。李斯由于首先提出建议,身受五种刑罚。汉代兴起,改变了已灭亡了的秦代的法令,废除了李斯的做法。汉高祖才命令陆贾写文章,但没有使五经兴盛。从汉惠帝、汉景帝以至汉元帝、汉成帝各朝,五经及各种书籍同时编纂。汉朝文化兴盛,就已经知道的情况来说,同已灭亡的秦朝相比怎么样呢?

  【原文】

  61·9王莽无道,汉军云起,台阁废顿,文书弃散。光武中兴,修存未详。孝明世好文人,并征兰台之官,文雄会聚。今上即令,诏求亡失,购募以金,安得不有好文之声?唐、虞既远,所在书散;殷、周颇近,诸子存焉。汉兴以来,传文未远,以所闻见,伍唐、虞而什殷、周,焕炳郁郁,莫盛于斯!天晏旸者,星辰晓烂;人性奇者,掌文藻炳。汉今为盛,故文繁凑也。

  【注释】

  中兴:指国家由衰弱而复兴。光武中兴:刘秀统一全国后,多次发布释放奴婢和禁止残害奴婢的命令,减轻租税徭役,发放赈济,兴修水利,并裁并四百余县,精简官吏,节省开支。在中央,加重尚书职权,废除掌握军权的都尉。生产有所恢复和发展,汉朝得以复兴,史称“光武中兴。”即令:当为“即命”。《宣汉篇》、《须颂篇》皆有“今上即命”之句可证。晏:无云。旸(yáng羊):睛朗。

  【译文】

  王莽不行道义,汉军如云兴起,台阁败坏,文章书籍丢失散佚。光武帝复兴汉代,收集整理图书尚未完备。汉明帝一代喜欢文人,把他们征召到兰台里做官,文豪得以会聚在一起。当今皇帝即位,下诏征求亡失了的图书,用金钱广泛收购征集,怎么会没有喜好文化的好名声呢?唐、虞时代久远,当时图书已经散佚;殷、周时代稍微近一些,诸子的书籍还留存于世间,汉代兴盛以来,传播文化的时间不长,根据人们的所见所闻,已经五倍于尧、舜时代,十倍于殷、周时代,文化光辉灿烂繁荣昌盛,没有哪一个朝代有汉代这样兴盛。天空晴朗无云,星辰明亮无比;人的本质奇异,手掌纹理的文彩鲜明。汉朝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昌盛,所以文化繁荣发达。

  【原文】

  61·10孔子曰:“文王既殁,文不在兹乎!”文王之文,传在孔子。孔子为汉制文,传在汉也。受天之文,文人宜遵。五经、六艺为文,诸子传书为文,造论著说为文,上书奏记为文,文德之操为文。立五文在世,皆当贤也。造论著说之文。尤宜劳焉。何则?发胸中之思,论世俗之事,非徒讽古经、续故文也。论发胸臆,文成手中,非说经艺之人所能为也。

  【注释】

  殁(mò末):死。

  兹:此。这里指孔子自己。引文参见《论语·子罕》。

  孔子为汉制文:王充认为孔子整理儒家经书是为了汉朝传播文化。

  受天之文:承受从天而降的文章,这里指上述《尚书》、《礼》、《春秋》和《论语》等儒家经书失而复得。

  六艺:指礼、乐、射、御(驭)、书、数。五经六艺:这里指诵习和解释五经六艺。诸子传书:泛指先秦诸子的著作。

  造论著说:指写出有独到见解、自成体系的著作。

  文德:指体现德行的文彩,即礼仪规定的文饰,主要表现在衣服上。王充认为德高官尊的享用的文饰就繁。参见本书《书解篇》。文德之操:即上文所说的“大人君子以文为操”的意思,指用礼仪规定的文饰修饰起来的这种大人君子的仪表。

  【译文】

  孔子说:“周文王死了以后,一切礼乐文化不都在我这里吗!”周文王时代的文化,承传在孔子。孔子为汉代整理文化典籍,承传在汉代。承受从天而降的文化,文人应当奉行。五经、六艺是文化,诸子著作是文化,著书立说是文化,上书奏文是文化,文饰仪表是文化。在世间能够成就五种文化当中的一种,都应当受到称赞。著书立说的文化,尤其应当嘉奖它。为什么呢?抒发胸中的思想,论述世俗间的事情,不仅仅是背颂点古经、续写点旧文章而已。议论发自胸臆,文章成于手中,这不是只懂得解释经书的人所能做到的。

  【原文】

  61·11周、秦之际,诸子并作,皆论他事,不颂主上,无益于国,无补于化。造论之人,颂上恢国,国业传在千载,主德参贰日月,非适诸子书传所能并也。上书陈便宜,奏记荐吏士,一则为身,二则为人。繁文丽辞,无上书。文德之操,治身完行,徇利为私,无为主者。夫如是,五文之中,论者之文多矣,则可尊明矣。

  【注释】

  参贰:鼎立为三,并列为二。

  无上书:据文意并参照下文“无为主者”,文句应为“无为上者”。

  徇:曲从。

  【译文】

  周、秦时代,诸子都在著书立说,论述的全是其他事情,没有称颂帝王的,对国家没有什么好处,对于教化也没有什么补益。写作《论衡》的人,歌颂君王的功德,弘扬国家的隆盛,使国家的功业流传千载,使君王的德行与日月同辉,这不是刚才提到的先秦诸子的著作能够相比的。上书陈述治理国家的建议和办法,写奏记向上级推荐官吏士人,一则是为了自身,二则是为了他人。文章繁多辞句华丽,却没有一点是为了君王的。在文采仪表上,根据礼仪修养自己,使行为完美无缺,实际上仍是为了个人的私利,没有一点是为了君王的。如果是这样,五种文化之中,著书立说的文化是最好的,因而值得尊重也就很清楚了。

  【原文】

  61·12孔子称周曰:“唐、虞之际,于斯为盛,周之德,其可谓至德已矣!”孔子,周之文人也,设生汉世,亦称汉之至德矣。赵他王南越,倍主灭使,不从汉制,箕踞椎髻,沉溺夷俗。陆贾说以汉德,惧以帝威,心觉醒悟,蹶然起坐。世儒之愚,有赵他之惑;鸿文之人,陈陆贾之说。观见之者,将有蹶然起坐,赵他之悟。汉氏浩烂,不有殊卓之声!

  【注释】

  斯:此。指周武王时代。

  引文参见《论语·泰伯》。

  赵他:即赵佗。参见8·10注。

  倍:通“背”。反叛。灭:断绝。灭使:指不向汉朝派遣使臣。

  箕踞:坐时两脚张开,形似畚箕。椎髻:像椎形的发髻。箕踞椎髻:这是当时越人的风俗。说(shuì税):劝说。

  蹶(jué决)然:猛然。以上事参见《史记·陆贾列传》、《史记·南越列传》。

  【译文】

  孔子称颂周代说:“唐尧、虞舜时代以后,就数周武王这个时代人才最盛,周代的功德,可以说是最高的了!”孔子是周代的文人,假如他生在汉代,也会称颂汉代的最高功德了。赵他在南越称王,背叛汉朝断绝使臣往来,不奉行汉朝的制度,坐似畚箕发挽椎髻,沉溺于夷人的风俗之中。陆贾用汉朝的功德去劝说他,用汉朝君王的威势去恐吓,使他从内心觉察醒悟,猛然起身端坐。俗儒的愚昧,有如赵他一样的糊涂;擅长写文章的人,陈述陆贾的劝说,读到文章的人,将会有猛然起身端坐,如赵他一般的醒悟过来。汉代的功德浩大灿烂,怎么会不享有卓越的名声呢?

  【原文】

  61·13文人之休,国之符也。望丰屋知名家,睹乔木知旧都。鸿文在国,圣世之验也。孟子相人以眸子焉,心清则眸子瞭。瞭者,目文瞭也。夫候国占人,同一实也。国君圣而文人聚,人心惠而目多采。蹂蹈文锦于泥涂之中,闻见之者莫不痛心。知文锦之可惜,不知文人之当尊,不通类也。天文人文文,岂徒调墨弄笔,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行,传人之名也。善人愿载,思勉为善;邪人恶载,力自禁裁。然则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也。

  【注释】

  参见《孟子·离娄上》。

  惠:通“慧”。

  文锦:有花纹的丝绸。

  天文人文文:据递修本当作“夫文人文章”。

  【译文】

  文人卓越,是国家的祥瑞。看到宏丽的住宅就知道是户有名望的人家,看到高大的树木就知道这里曾经是旧都。国家有大文人,这是太平盛世的证明。孟子凭人的眼睛察看人,心地光明,眼睛就会明亮。所谓明亮,指的是眼睛的文彩明亮。占验国家和占验人,实际上是同一回事。国君圣明而文人会聚,人心聪敏而眼睛多彩。在烂泥中践踏有花纹的锦绸,听到看见的人没有谁不会痛心。知道践踏了文锦可惜,却不知道文人应当尊重,这就是不懂得类比了。文人写的文章,哪里只是玩弄笔墨追求华丽的外表呢?它是记载人们的行为,传播人们的名声的。善良的人希望得到记载,所以想努力去做好事;邪恶的人厌恶记载,所以就自己尽力节制恶行。这样说来,文人的笔的作用在于劝善惩恶了。

  【原文】

  61·14谥法所以章善,即以著恶也。加一字之谥,人犹劝惩,闻知之者,莫不自勉。况极笔墨之力,定善恶之实,言行毕载,文以千数,传流于世,成为丹青,故可尊也。杨子云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千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夫富无仁义之行,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班叔皮续《太史公书》,载乡里人以为恶戒。邪人枉道,绳墨所弹,安得避讳?

  【注释】

  参见20·10注。

  丹青:两种经久不变的颜色。这里指不可磨灭的著作。

  《法言》:参见56·14注。

  千:据递修本当作“十”。

  据《初学记》卷十八、《太平御览》卷四百七十二、八百二十九、八百三十六引《论衡》文“夫”字前有“曰”字,“富”字后有“贾”字。当据补之。

  据《初学记》卷十八引《论衡》文,“圈”字前有“犹”字。

  班叔皮:即班彪。参见39·12注。

  绳墨:木工画直线用的工具,比喻规矩,法度。弹:弹劾。绳墨所弹:指依法度加以制裁、谴责。

  【译文】

  谥法之所以表彰美善,就是以此来暴露丑恶。加一个字的谥号,人们就知道劝善惩恶,听见的人,没有谁不自勉。何况尽笔墨的力量,评定善恶的真实情况,言语行动全部记载,文章以千数计算,流传在世间上,成为不可磨灭的作品,所以值得尊重。杨子云写作《法言》时,蜀郡的富商送十万钱给他,希望把自己记载到书中去。杨子云不接受,说:“富商没有仁义的品行,好比是圈中的鹿,栏中的牛,怎么能够胡乱记载呢?”班叔皮续写《太史公书》,记载家乡人把它作为对邪恶的惩戒。邪恶的人不符合正道,依法度加以制裁,怎么能够为他回避忌讳呢?

  【原文】

  61·15是故子云不为财劝,叔皮不为恩挠。文人之笔,独已公矣。贤圣定意于笔,笔集成文,文具情显,后人观之,见以正邪,安宜妄记?足蹈于地,迹有好丑;文集于礼,志有善恶。故夫占迹以睹足,观文以知情。“《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

  【注释】

  见以:二字宜互倒作“以见”。

  礼:据章录杨校宋本当作“札”。

  三百:《诗经》共三百零五篇,此举整数而言。

  引文参见《论语·为政》。

  十数:疑当作“百数”。《论衡》今存八十四篇当在百篇内外。

  【译文】

  所以杨子云不被钱财所引诱,班叔皮不因恩情而屈从。天下唯独文人的笔是最公正的了。贤人圣人定夺思想于笔端,书写汇集而成文章,文章具备而真情显露,后人观看文章,以此知道正邪,怎么应该胡乱记载呢?足踩在地上,足迹就有好有丑;文章汇集在书札上,记载就有善有恶。所以占验足迹就可以看出足如何。读文章就可以知道情感如何。“《诗经》三百篇,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它,那就是没有邪恶的思想。”《论衡》的篇章在百篇左右,也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反对虚假荒诞的事物和言论。” 


论死篇第六二
  【题解】

  本篇是王充无神论思想的代表作,文中尖锐地批驳了人死灵魂不死的谬论。

  王充在本书《对作篇》中说明了他写《论死篇》的目的在于“使俗薄丧葬”,即为反对厚葬、祭祀等迷信活动提供理论依据。他又说:今著《论死》及《死伪》之篇,明人死无知,不能为鬼。冀观览者将一晓解约葬,更为节俭。”

  有神论者宣称:“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王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无神论主张并加以详细论述。他认为,“气凝为人”,“死还为气”,世间根本不存在死人的灵魂,从一定理论高度否定了灵魂不死的观点。可是他又承认有由气构成的鬼神现象,并接受了活的动物能变成人形来害人的荒谬说法。他主张人的精神必须依靠形体才能存在,可是又把精神和物质混为一谈,认为人的精神是寄托在形体中的具有道德属性的“五常之气”。因此,他对有神论的否定是不彻底的。

  【原文】

  62·1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何以验之?验之以物。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为鬼,人死何故独能为鬼?世能别人物不能为鬼,则为鬼不为鬼尚难分明;如不能别,则亦无以知其能为鬼也。

  【注释】

  死人:寻上下文意为“人死”误倒。《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并作“人死”,尤为切证。死人:同注。

  据文意,此句中“人”字应移至下句“则”字后。

  【译文】

  世上的人说人死后能变成鬼,有知觉,能害人。试用人以外的物类来验证一下,人死后不能变成鬼,没有知觉,不能害人。用什么来验征这一点呢?用万物来验证它。人是物,人以外的万物也是物。物死后不变成鬼,人死后为什么偏偏能够变成鬼呢?世人即使能够辨别物死后不能变成鬼,那么对于人死后能否变成鬼也还不一定能够辨明;如果连物死后变不变鬼尚不能辨明,那么也就更无法知道人死后能变成鬼了。

  【原文】

  62·2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能为精气者,血脉也。

  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人无耳目则无所知,故聋盲之人,比于草木。夫精气去人,岂徒与无耳目同哉?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人见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则?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也。

  【注释】

  精气:参见5。5注(14)。

  精神:这里指精气。王充认为,精气在自然界中是无知的,构成人的精神后才是有知的,人死后,精气离开人体,仍旧回到无知的自然界之中。在本篇中,王充对“精神”和“精气”这两个概念有时是混用的。升天:指精气又回到自然界的元气之中去。

  据文意“鬼”字下当有“神”字。上下文均以“鬼神”并言。鬼神:《孔子家语·哀公问政》: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

  鬼者,归也:《韩诗外传》“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归于风,眠归于明,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复归于人。”

  【译文】

  人之所以出生,是因为承受了精气,人死了精气就不存在了。能够成为精气的是血脉。人死了血脉就枯竭,血脉枯竭而精气就不存在,精气不存在而形体就腐朽,形体腐朽而化成灰土,靠什么变成鬼呢?人没有耳目就不会知道什么,所以聋人盲人,如同草木一样,精气离开人体,哪里只是和人没有耳目一样呢?腐朽了就会消亡,成了恍恍惚惚看不见形体的东西,所以把它叫“鬼神”。人们所见到的有形体的鬼神,本来就不是死人的精神变成的。为什么呢?因为鬼神是“荒忽不见”这类东西的名称。人死后精气回到自然之中,尸骨归葬土中,所以称它叫“鬼神”。鬼,是归的意思;神,是荒忽无形的意思。

  【原文】

  62·3或说:鬼神,阴阳之名也。阴气逆物而归,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神者,伸也,申复无已,终而复始。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神气。阴阳称鬼神,人死亦称鬼神。气之生人,犹水之为冰也。水凝为冰,气凝为人;冰释为水,人死复神。其名为神也,犹冰释更名水也。人见名异,则谓有知,能为形而害人,无据以论之也。

  【注释】

  阴阳:指阴气和阳气。

  逆:违背,阻止。归:指人死后形体归于地。阴气逆物而归:阴阳五行家认为,地属阴,又认为阴气主杀,所以说阴气阻止万物和人生长,使他们死后形体归于地。导:引导,助长。阳气导物而生:阴阳五行家认为,天属阳,又认为阳气主生,所以说阳气助长万物和人生长,使他们获得生命。

  伸:舒展。指万物和人获得生命。《五行大义·论诸神》:“神,申也。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

  申:通“伸”。复:还原。指阳气离开形体回复到自然界。申复无已:指阳气和阴气结合构成有生命的东西,又离开阴气构成的形体回复到自然界,如此无止境地循环下去。名异:名称不同。意即活时称“人”,死后称“神”。

  【译文】

  有人说:鬼神是阴气和阳气的名称。阴气阻止万物生长而使它们的形体归于地;所以就称它叫鬼;阳气助长万物使它们获得生命,所以就称它叫神。神,是人和物获得生命的意思,舒展还原没有止境,终而复始。人靠阳气获得生命,人死后形体中的阳气又回到自然界的阳气中去。阴气阳气称为鬼神,人死也称为鬼神。阳气使人获得生命,就像水结成冰一样。水凝结成冰,气凝聚成人;冰融化为水,人死还原为神气。它的名称叫神,好比冰融化后就改称为水一样。人们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