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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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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周武王生病,周公用龟甲占卜了三次,周公说:“所遇到的都是吉兆。”鲁国大夫庄叔生个儿子叫穆叔,用《周易》给儿子算命,遇上明夷卦变谦卦。占卜称为“逢”,算卦称为“遇”,实际上是各人的遭遇所得到的卦象,并不是由善恶所带来的。善就遇上吉兆,恶就碰上凶兆,天道自然如此,不是由于人的善恶所造成的。根据这种情况而论,君王治国有吉凶征兆出现,也仍然是这个道理。君王碰巧道德高尚,时运碰巧天下应当太平,美好的事物奇异的征兆就会偶然出现。不贤德的君王碰到的情况,也就和这种情况相反。

  【原文】

  71·13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实诚者寡。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不可纯用。夫钻龟揲蓍,兆数辄见,见无常占,占者生意。吉兆而占谓之凶,凶数而占谓之吉,吉凶不效,则谓卜筮不可信。周武王伐纣,卜筮之,逆,占曰:“大凶。”太公推蓍蹈龟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凶?”夫卜筮兆数,非吉凶误也,占之不审吉凶,吉凶变乱。变乱,故太公黜之。

  【注释】

  不可纯用:《潜夫论·卜列篇》:“圣王之立卜筮也,不违民以为吉,不专任以断事。”卜:疑当为衍文。筮为一事,占与卜为一事。

  何知而凶:应作“何而知凶”。而:能。以上事参见《史记·齐世家》。

  【译文】

  世人谈论卜筮的很多,懂得卜筮的真正道理的人很少。有的论者认为龟蓍卜筮的结果可以作为做事情的参考,但不能完全信赖它。钻龟占卜揲蓍算卦。兆数总是会出现的,它的出现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解释,而是由占卜的人主观加以解释。出现吉兆而占卜的人认为它是凶兆,出现凶数而占卜的人认为它是吉数,如果吉凶不灵验,就认为卜筮不可信。周武王讨伐纣王,筮算这件事,不吉利,占卜的人说:“大凶。”姜太公推开蓍草践踏龟甲后说:“枯骨死草,怎么能知道就不吉利呢?”卜筮出现兆数,不是兆数所显示的吉凶错了,是占卜的人辨别不清吉凶,把吉凶说颠倒了。吉凶颠倒了,所以姜太公不相信它。

  【原文】

  71·14夫蓍筮龟卜,犹圣王治世;卜筮兆数,犹王治瑞应。瑞应无常,兆数诡异。诡异则占者惑,无常则议者疑。疑则谓平未治,惑则谓吉不良。何以明之?夫吉兆数,吉人可遭也;治遇符瑞,圣德之验也。周王伐纣,遇乌鱼之瑞,其卜曷为逢不吉之兆?使武王不当起,出不宜逢瑞;使武王命当兴,卜不宜得凶。由此言之,武王之卜,不得凶占,谓之凶者,失其实也。

  【注释】

  以上两句“平”为“世”之误,“吉”为“占”之误,文当作“疑则谓世未治,惑则谓占不良。”方与上文相应。

  乌鱼之瑞:参见12·1注。

  【译文】

  用蓍草算卦龟甲占卜,如同圣王治理天下;卜筮出现的兆数,如同圣王治理天下时出现的祥瑞。祥瑞不经常出现,兆数变化多端。兆数变化多端就使占卜的人疑惑,祥瑞不经常出现就使议论的人怀疑。怀疑就认为天下尚未大治,疑惑就认为占卜不正确。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吉利的兆数,吉人可以遇上;治理天下遇上祥瑞,是圣王有德的证明。周武王讨伐纣王,遇到赤乌鸦和白鱼的祥瑞,他占卜为什么会遇上不吉利的兆数呢?假如周武王命中不应当兴起,出兵就不该遇上祥瑞;假如周武王命运该当兴盛,占卜就不该遇上凶兆。据此说来,武王的占卜,不应该得凶兆,说它是凶兆,就违背了它的真实情况。

  【原文】

  71·15鲁将伐越,筮之,得“鼎折足”,子贡占之以为凶。何则?

  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谓之凶。孔子占之以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谓之吉。”鲁代越,果克之。夫子贡占“鼎折足”以为凶,犹周之占卜者谓之逆矣。逆中必有吉,犹折鼎足之占宜以伐越矣。周多子贡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诡论之材,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审也。世因武王卜,无非而得凶,故谓卜筮不可纯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专。

  【注释】

  鲁将伐越:王充的引述有误。孔子在世时,吴国尚未被越国所灭,鲁国也不可能越过强大的吴国攻打越国。据《韩诗外传》记载,孔子曾派子贡到齐国办事,子贡很久没有回来,孔子占卜得了“鼎”卦。弟子们说,“鼎”卦上讲“鼎折足”,一只鼎足折断了,可能子贡回不来了。颜回暗笑。孔子问他为什么笑,他说,子贡一定会回来。鼎断了足,说明子贡不是走路,而是坐船。不久,子贡果然坐船回来了。王充讲的可能和这件事有关。

  鼎折足:《周易》六十四卦中有鼎卦,其中“九四爻辞”说:“鼎折足,覆公。。(sǖ速),其形渥,凶。”意思是,鼎足折断,打翻了王公的美食,弄得汤汁满地,狼藉不堪,这是凶险之兆。

  【译文】

  鲁国将要攻打越国,对这件事算卦,得的爻辞是“鼎折断了足”,子贡占断这件事认为是凶兆。为什么呢?鼎折断了足,行走要用足,所以认为它是凶兆。孔子占断这件事认为是吉兆,孔子说:“越人居住在水边,行动用船,不用足,所以认为它是吉兆。”鲁国攻打越国,果然战胜了越国。子贡占卜“鼎折断了足”认为是凶兆,就同周代占卜人说武王伐纣不吉利一样。不吉中一定含有吉,就像“折鼎足”这样的预兆有利于攻打越国一样。周代人多数像子贡那样只有死板地解释兆数吉凶的能力,很少有像孔子那样的与众不同的论证的才干,所以看到异乎寻常的兆数,就不能辨别清楚了。世人因为武王占卜,没有过失而得凶兆,所以认为卜筮不能完全信赖,只能略微用来辅助政务,表示有鬼神在支配,说明不是自己在专断。

  【原文】

  71·16著书记者,采掇行事,若韩非《饰邪》之篇,明己效之验,毁卜訾筮,非世信用。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误也。《洪范》稽疑,卜筮之变,必问天子卿士,或时审是。夫不能审占,兆数不验,则谓卜筮不可信用。晋文公与楚子战,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脑,占曰:“凶”。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盬君之脑者,柔之也(11)。”以战果胜,如咎犯占。

  【注释】

  掇(duō多):拾取。

  韩非:参见21·12注。《饰邪》:《韩非子》中的一篇,文中列举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战役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来说明卜筮并不灵验,依靠卜筮来决定行动是愚蠢的。訾(ǐ子):指责。毁卜訾筮:《韩非子·饰邪篇》:“龟荚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卜筮之变:指对卜筮出现的卦象的不同解释。

  晋文公:参见5·4庄。楚子:指楚成王。参见18·9注。晋文公与楚子战:指公元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参见18·9注。

  梦:指晋文公战前做梦。

  盬(gǔ古):吸。

  咎犯:参见18·9注(13)。

  君得天:意即晋文公脸朝天,能得上天保佑。

  楚伏其罪:意即楚成王背对天,头朝下,象征低头认罪。

  (11)柔之:指楚成王吮吸了晋文公的脑汁后会软弱无力。以上事参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译文】

  编书记史的人,收集以往的事例,如韩非《饰邪》那样的篇章,用已经发生的史事作证明。抨击指责卜筮,反对人们迷信卜筮。卜筮并不是完全不能用,是卜筮的人往往占断错了。《尚书》中的《洪范》记载考察疑难问题,以及卜筮的卦象出现了不同的解释,一定要求教天子和大臣,或许确实是正确的。不能对兆数作出确切的解释,兆数不灵验,就认为卜筮不可信赖。晋文公与楚成王开战,梦见同楚成王搏斗,楚成王伏在他身上吮吸他的脑汁,占梦的人说:“是凶兆。”咎犯说:“是吉兆!您得天的保佑,楚成王是低头认罪。吮吸您的脑汁,会使他软弱无力。”事后与楚成王交战果然获胜,正如咎犯所占断的一样。

  【原文】

  71·17夫占梦与占龟同。晋占梦者不见象指,犹周占龟者不见兆者为也。象无不然,兆无不审,人之知暗,论之失实也。传或言:武王伐纣,卜之而龟■。占者曰:“凶。”太公曰:“龟■,以祭则凶,以战则胜。”武王从之,卒克纣焉。审若此传,亦复孔子论卦,咎犯占梦之类也。盖兆数无不然,而吉凶失实者,占不巧工也。

  【注释】

  指:通“旨”。

  龟■(读音不详):《说苑·权谋》作“龟熸(jiān尖)”,意思是龟兆不清楚。

  【译文】

  占断梦象与占断龟兆相同。晋国占梦的人不明白梦兆的意思,如同周代占卜的人不明白龟兆的意思一样。梦兆没有不对的,龟兆没有不明的,由于人的才智愚昧,论断兆象偏离了实情。有的传上说:“武王讨伐纣王,占卜此事龟兆不清楚。占卜的人说:“是凶兆。”姜太公说:“龟兆不清楚,依照这个兆象举行祭祀就不吉利,依照这个兆象进行战争就能取胜。”武王听从了太公的话,终于战胜了纣王。如果真像这种记载所说的那样,也就又同孔子解释卦象,咎犯解释梦兆是同一类的了。大约兆数没有不对的,而吉凶失实,是因为占卜的人不高明巧妙的缘故。 


辨祟篇第七二
  【题解】

  东汉时期,社会上流行着遇事要择“吉日”,否则就会“触鬼逢神”而遭灾祸的各种禁忌。王充认为,这些迷信禁忌都是从事迷信活动的职业骗子编造出来的,目的在于“惊惑愚暗,渔富偷贫”。它的泛滥是由于“人君惜其官,人民爱其身”,世人都害怕灾祸惹身,而又“用知浅略,原事不实”的缘故。他指出,“圣人”进行占卜活动,是想用鬼神来骗取信用,所以儒家经书上的“七卜”、“八卦”都不可信,“从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各种迷信禁忌都是“妄言”。王充用客观事实和科学道理批驳鬼神迷信,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但他们仍然认为“祸福之至,时也;死生之到,命也。”

  【原文】

  72·1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徒、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故发病生祸,椒ㄈ胱铮劣谒劳觯榧颐鹈牛圆恢厣鳎复ゼ苫渲乱病H缡德壑送砸病

  【注释】

  岁月:指岁神、月神。参见本书《。。时篇》、《难岁篇》。

  忌时:指有关岁、月方面的禁忌。

  剑╣uà挂):绊。腒法:触犯法网。

  殚(dān丹):尽。

  重慎:指谨慎地选择吉日。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都迷信鬼神会给人造成灾祸,认为人的疾病死亡,以及经历苦难受到惩罚,被别人侮辱讥笑,都是由于对鬼神有所触犯。如果破土建房、搬迁住处、举行祭祀、办理丧葬、出门做事、上任做官、嫁女娶妇,不选择吉日,不避开岁神月神,触犯遇上鬼神,在禁忌之时就会被鬼神伤害。所以发生病祸,犯法被判刑,直到死亡,全家被杀光满门被消灭,都是由于不谨慎地选择吉日,触犯了忌讳所造成的。据实说来,这些都是荒诞的说法。

  【原文】

  72·2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后,不能不有吉凶。见吉,则指以为前时择日之福;见凶,则刺以为往者触忌之祸。多或择日而得祸,触忌而获福。工伎射事者欲遂其术,见祸,忌而不言;闻福,匿而不达。积祸以惊不慎,列福以勉畏时。故世人无愚智、贤不肖、人君布衣,皆畏惧信向,不敢抵犯。归之久远,莫能分明、以为天地之书,贤圣之术也。

  【注释】

  或:作“有”字用,本书此例甚多。

  工伎射事者:指以宣扬迷信禁忌、替人推测吉凶为职业的人。射:猜测。

  【译文】

  凡是人在世间上,不能不做事情,做事情之后,不可能不会出现吉凶。

  遇到吉利,就针对这件吉事认为是由于事前选择吉日而得的福;遇到凶险,就责怪是由于事前触犯了禁忌而造成的祸。往往有选择吉日而得祸,触犯了禁忌而获福的情况。工伎射事者想成就他们的方术,遇到选择日子后遭祸,就避忌不宣扬;遇到触犯禁忌后获福,就隐瞒事实不表露。他们积累许多触犯禁忌而遭祸的事例去恫吓那些不慎重选择吉日的人,列举许多选择日子而获福的事例去鼓励那些害怕岁、月禁忌的人。因此社会上无论愚昧的聪明的、贤良的不贤良的、官宦或是百姓,都畏惧信奉这些禁忌,不敢抵制触犯。世人信服这些禁忌已经很久远了,没有人能弄清楚它,认为它是天地的文字,贤人圣人的方术。

  【原文】

  72·3人君惜其官,人民爱其身,相随信之,不复孤疑。故人君兴事,工伎满J;人民有为,触伤问时。奸书伪文,由此滋生。巧惠生意,作知求利,惊惑愚暗,渔富偷贫,愈非古法度圣人之至意也。

  【注释】

  工伎:指工伎射事者。J:同“阁”。官署。

  伤:疑是“场”字之误。触场:即“逢处”之义。

  惠:通“慧”。这里指狡猾。

  知:通“智”。作知:耍小聪明。

  渔:指敲诈。

  【译文】

  为官的人珍惜他们的官位,老百姓爱惜他们的身体,就相互随顺迷们禁忌,不再有怀疑。因此,当官的举办事情,工伎射事者就挤满了官府;老百姓有所行动,碰到一起就打听时日禁忌。伪造禁忌的书籍文章,因此而滋生蔓延,奸猾的人就生出坏主意,耍小聪明而追求好处,去惊吓迷惑愚昧无知的人,敲诈富人骗取穷人,就更加不符合古代的法度与圣人的真正心意了。

  【原文】

  72·4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故《书》列七卜。《易》载八卦,从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然而祸福之至,时也;死生之到,命也。人命悬于天,吉凶存于时。命穷,操行善,天不能续;命长,操行恶,天不能夺。

  【注释】

  义:宜,道理。

  示不专己:《潜夫论·卜列篇》:“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指:通“旨”。旨意。

  《书》:指《尚书》。七卜:指雨、霁、蒙、驿、克五种龟兆和贞(内卦)、悔(外卦)两种卦象。参见《尚书·洪范》。

  时:时势,时运。参见53·4注。

  命:寿命。参见本书《命义篇》。

  人命悬于天:王充认为形成人命的气是由天施放的。参见本书《自然篇》、《说日篇》、《幸偶篇》、《气寿篇》、《命义篇》。

  【译文】

  圣人办事情,首先确定这件事该不该办。道理已经确立,再用卜筮来作最后决定,表示不是个人专断,证明和鬼神的旨意是一致的,是想让所有的臣民深信不疑。所以《尚书》上列举了龟兆和卦象七种,《周易》上记载了八种卦象,信奉它们不一定有福,违背它们也不一定有祸。然而祸福的到来,是由时运决定的;死亡的到来,是由寿命决定的。人命决定于上天,吉凶决定于时运。命数已尽,操行再好,天不能延长他的寿命;寿数还长,操行再恶,天也不能削夺他的寿命。

  【原文】

  72·5天,百神主也。道德仁义,天之道也;战栗恐惧,天之心也。废道灭德,贱天之道;崄隘恣睢,悖天之意。世间不行道德,莫过桀、纣;妄行不轨,莫过幽、厉。桀、纣不早死,幽、厉不夭折。由此言之,逢福获喜,不在择日避时;涉患丽祸,不在触岁犯月,明矣。

  【注释】

  崄:同“险”。崄隘:心胸狭隘奸诈。恣睢(ìsuì字虽):放肆,随心所欲。

  幽、厉:周幽王、周厉王。参见10·3注、。

  丽:通“罹(lí离)”。遭遇,蒙受。

  【译文】

  天,是百神的主宰。道德仁义,是天的道理,让人们不敢恣意妄为,是天的心意。废弃道义毁灭道德,就是鄙视天的道理;心胸奸险放肆无羁,就是违背天的心意。世间上不遵行道德的人,谁也赶不上桀、纣;胡作非为不行正道的人,谁也赶不上周幽王、周厉王。然而桀、纣并没有早死,幽王、厉王也没有短命。据此说来。遇到福获得喜,不在于是否择日避时;遇上灾难蒙受祸害,不在于是否触犯岁月禁忌,这是很明白的了。

  【原文】

  72·6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苟有时日。诚有祸祟,圣人何惜不言?何畏不说?案古图籍,仕者安危,千君万臣,其得失吉凶,官位高下,位禄降升,各有差品。家人治产,贫富息耗,寿命长短,各有远近。非高大尊贵举事以吉日,下小卑贱以凶时也。以此论之,则亦知祸福死生,不在遭逢吉祥、触犯凶忌也。然则人之生也,精气育也;人之死者,命穷绝也。人之生,未必得吉逢喜;其死,独何为谓之犯凶触忌?

  【注释】

  引文见《论语·颜渊》。实际上是子夏说的话,并非孔子所言。参见本书《命禄篇》注。精气:指构成人的精神的阳气。育:生存,存在。这里指精气没有离开由阴气构成的人的形体。

  【译文】

  孔子说:“死生由命运决定,富贵是上天安排。”假如有时日的禁忌,鬼神果真能给人带来祸害,圣人有什么要保留而不讲的呢?有什么值得害怕而不肯说的呢?考察古代的图籍,当官者的安危,君臣千千万,他们的得失吉凶,官位的高低,职位俸禄的升降,各有等级。老百姓经营产业,有贫有富有增有亏,寿命的长短,也各有差距。并不是得到高官厚禄的人都在吉日办事,也不是地位低贱的人都在凶时办事。根据这点来论述,也就知道祸福死生,并不在于是否遇上了吉祥或触犯了凶忌。然而人之所以活着,是由于精气还存在;人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寿命已经全部完结。人活着,不一定是由于得吉逢喜;人死了,为什么偏说是因为触犯了凶神忌讳呢?

  【原文】

  72·7以孔子证之,以死生论之,则亦知夫百祸千凶,非动作之所致也。孔子圣人,知府也;死生,大事也;大事,道效也。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众文微言不能夺,俗人愚夫不能易,明矣。人之于世,祸福有命;人之操行,亦自致之。其安居无为,祸福自至,命也。其作事起功,吉凶至身,人也。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风湿与饮食者。当风卧湿,握钱问祟;饱饭餍食,斋精解祸。而病不治,谓祟不得;命自绝,谓筮不审,俗人之知也。

  【注释】

  知:通“智”。知府:即智府,智慧之府,形容智慧非常丰富。

  握钱问祟:《朱子语类》卷六十六:“今人以三钱当揲蓍,此是以钠甲附六爻。”“卜《易》卦以钱掷,以甲子起卦,始于京房。”

  精:当作“糈”,形近而误。《山海经》郭注:“糈,祀神之米。”

  【译文】

  用孔子的话来论证,用死生问题来论证,也就知道那百祸千凶,并不是由行为所招致的。孔子是圣人,是智慧的府库;死活是大事,大事是道的具体体现。孔子说:“死生听凭命运,富贵由上天决定。”文章再多,言语再微妙,也驳不倒这句话,俗人愚夫更不能改变它,这是很明白的了。人在世间上,祸福由命运决定;人的操行,本身也能产生祸福。人们安居家中天所作为,祸福自己到来,这是命中注定的。人们办事情盖房子,吉凶影响到自身,是人本身的行为造成的。人的疾病,很少有不是由风湿和饮食引起的。对着风睡在潮湿的地方因而得病,却用铜钱占卜是什么鬼神在作祟;吃东西过量而得病,却诚心诚意地用糈米祭祀以解除祸患。如果病不痊愈,就认为是由于没有搞清楚是什么鬼神在作怪。寿命自身终结,就认为是由于卜筮的结果不正确,这全是俗人的见识。

  【原文】

  72·8夫倮虫三百六十,人为之长。人,物也,万物之中有知慧者也。其受命于天,禀气于元,与物无异。鸟有巢栖,兽有窟穴,虫鱼介鳞,各有区处,犹人之有室宅楼台也。能行之物,死伤病困,小大相害。或人捕取以给口腹,非作巢穿穴有所触,东西行徙有所犯也。人有死生,物亦有终始;人有起居,物亦有动作。血脉、首足、耳目、鼻口与人不别,惟好恶与人不同,故人不能晓其音,不见其指耳。

  【注释】

  倮:同“裸”。倮虫:泛指没有羽毛、鳞甲、贝壳的动物。

  文见《大戴礼记·易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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