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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医途之农女倾城-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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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变化?”秦晚秋有些急切的问道。
小白的表情很兴奋,又很纠结,“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感觉身体好像更好了,好像……好像……好像生命力很旺盛的样子!没错!就是生命力更旺盛了!”
秦晚秋登时瞠目结舌,小白虽说智商只有几岁孩童那样,但它是空间的器灵,是灵兽,自出生就有传承,懂的东西很多,它的话还是有很高的可信度的。
只不过若真是它说的那样,就舔了她的一点血,生命力就变得更旺盛了些,那她岂不是成了唐僧?若她的血对人类也有同样的功效,那要是传了出去,世人还不得疯狂的扑上来想要喝她一口血?延年益寿,甚至是长生不死,世间有几人能抵挡得了这样的诱惑?
想到这儿,饶是秦晚秋都觉得有些不寒而栗。
欲望是魔鬼,而被欲望驱使的人类却会变得比魔鬼更可怕,真要有种办法能叫自己长生不死,喝人血算什么?就是叫他们生吃人肉都不会犹豫半分!
忽而,秦晚秋的眸光猛地闪了闪。
她记得那寒冰蛊便是一种以人血为生的蛊虫!
既然她的血有这样大的诱惑,那是不是寒冰蛊也可以被引出来?
秦晚秋很振奋,只是转念一想,若她的血真的对人类也有种那样巨大的诱惑力,那洛轻尘……
念及此,秦晚秋又犹豫了,人都是自私的,她也不是那种能舍己为人的圣母,她是很想救洛轻尘,可若这个代价是她自身的安危,甚至是她的命,她自问还做不到。
一整个上午,秦晚秋都在反复不断纠结思考着,脑海中两个小人儿在不停打架,进行拉锯战,一会儿偏向这边,一会儿又偏向那边,总之就是迟迟无法真正下定决心,决定到底试还是不试。
秦晚秋素来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行事作风果决绝不会拖泥带水,这般为着一件事犹豫不决瞻前顾后还真是第一次。
直到中午吃完了午饭,秦晚秋终于下定了决心,带着一把匕首直接来到了洛轻尘的房间,一进房间二话不说就先将门窗全部紧闭,连有一点缝隙的地方都给封死了,一连串怪异举动叫洛轻尘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还未等他做出反应呢,秦晚秋又一个隔空点穴将他定住了。
洛轻尘倒是一点没惊慌,见她掏出匕首,脸上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只是当看到她一刀划破自己的手腕时,脸色瞬间大变。
“你这是做什么?”
秦晚秋没回答他,只一边对着碗放血,一只手将他的上衣扒开,露出了他的胸膛,以便随时观察看那只蛊虫是否有反应。
这时,洛轻尘闻到了一股醉人的香气,看着她不停流血的手腕,眸光闪了闪,“你在用你的血引蛊虫?”
“只是试一试,到底有没有用我也不知道。”秦晚秋淡淡道,很认真观察着他的神色,只见他嗅到那香气时,眼中很明显露出了惊愕的神色,却并无一丝渴望,更不曾像小白那样被迷了神智,这才稍稍安下心来,虽不知她的血对人类到底有没有那样逆天的功效,不过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她的血并不会引起人类的“食欲”。
或许是因为人类是“文明生物”?又或许是因为,人类的嗅觉并没有动物那样灵敏?
秦晚秋并不清楚,只是暗自打定主意,以后绝对要避免在外人面前受伤流血。
不一会儿,碗里的血已经有小半碗了,秦晚秋的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不过她却仍没有动,只是紧盯着他的胸膛,几乎是眼睛眨也不眨,集中全部精力观察着。
洛轻尘眼神微微闪烁,静静看着她苍白却满是认真的容颜,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时,秦晚秋突然敏锐的察觉到,他的胸口似乎出现了丝细微的异样起伏!
秦晚秋顿时大喜,屏住呼吸紧盯着,在他的心脏部位,一个约莫一截手指大小的东西不断起起伏伏,频率越来越高,越发明显的可以看到,就像是一只虫子在一拱一拱的。
洛轻尘的脸几乎都扭曲了,牙齿紧咬嘴唇,竟是生生将嘴唇都给咬破了还不自知,额头上冷汗涔涔,显然他正在承受着莫大的痛苦。
秦晚秋怕他咬到自己的舌头,随手从身旁拿起一块布团成一团塞进了他的嘴里,接着一只手紧握匕首,看准时机,快速在他的胸口用力划了一刀,一抹残影借机从那伤口处窜出,飞速窜向秦晚秋手腕上的伤口!
秦晚秋咬紧了牙关,受伤的那只手里早早捏着的一根银针几乎是在那残影闪现的瞬间就飞了出去……
看着被银针钉死在地上的那只莹白的近乎于透明的虫子,秦晚秋终于松了口气,这东西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出乎她预料的快,真真是好险,要是刚才她出手有一丝犹豫,此刻这虫子怕是就钻进她的身体里了,还好还好。
抹了把额头上被惊出的冷汗,秦晚秋暗自庆幸不已,好在她这一手银针耍得是真好,若不然,她可真要做一次舍己为人的圣母了。
亲眼目睹了刚刚的一切,洛轻尘自然很清楚刚才是有多惊险,心像是被锤子狠狠砸了一下似的。
秦晚秋手脚麻利的给自己和他止血包扎伤口,因失血过多而变得极苍白的俏脸上露出了抹轻松的调笑,“别太感动啊,我可是很惜命的,敢这么做自是有万全的把握。”
任何变故都可能发生,又有什么事是真的可以肯定万无一失的呢?
洛轻尘知道,她这样说不过是不想他负担太大而已。
“当然了,若你真的很想很想感激本神医的救命之恩的话,那就赶紧养好身体,帮我把那些瓷器弄到京城去销售吧。”秦晚秋故作财迷笑道:“我可就盼着这些瓷器叫我再赚他一个盆满钵满呢。”
“好。”洛轻尘笑了,很淡,如冰雪初化般。
用这样一个无关痛痒的要求来抵消那沉重的救命之恩,她……真的是个很柔软的姑娘呢。
不由的,洛轻尘对她的那位未婚夫生起了丝嫉妒。
收拾好后,秦晚秋便不再打搅他休息,端着那碗血回到自己房间后,便将其放进了空间里,打算保存好留着以后慢慢研究。
嗯,足足有大半碗,够她研究的了,倒是省了以后总时不时放把血了,秦晚秋苦中作乐的想着。
瞧着自己手腕上缠着的那白花花的纱布,再瞅瞅自己那苍白得没有了血色的小脸,她那颗心都扑腾扑腾的不安稳了,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被爹娘哥哥看到后会引起多大的震动,还有她家那位未婚夫大人,要是被他知道她为了救洛轻尘把自己折腾成这样,还以身试险,她敢肯定,他一定会气死的。
越想,秦晚秋这小心脏就越忐忑,苦吧着脸趴在桌上装死,忽而猛地一拍自己的额头,笨啊!有灵泉啊!有灵泉怕什么!
喝些灵泉水,她这点伤立马就不见踪影了,而且空间里的时间流速和外界相差极大,外面半天时间足够她在空间里把血补回来了,到时这件事不就再没第三个人知道了?
果然不出所料,待傍晚从空间出来时,她手腕上的伤连一丝痕迹都看不到了,小脸也恢复了血色,白里透红娇俏得很,一起吃晚饭时家里谁都没发现异样,秦晚秋忍不住暗自吐吐舌头,长吁一口气,只不过在面对韩擎苍时,却莫名的有些心虚不自在。
调养了一个月后,洛轻尘自出生起就苍白毫无血色的脸终于浮现出了淡淡的红润,得知他的病治好了,秦晚秋的家人都很为他高兴,虽然交流相处很少,但一个屋檐下住了好几个月,天性淳朴善良的秦大郎和周氏两口子早将他当做自家晚辈了,先前听说他那病是要人命的,两口子还很为他揪心,如今也总算是苍天有眼,周氏高兴得还抹了两把眼泪。
韩擎苍也很高兴,不过他可不是为洛轻尘能继续活命而高兴,而是高兴这个碍眼的男人终于要离开秦晚秋家了,别以为他看不出来,那家伙每次看到他女人眼睛都格外亮!
洛轻尘离开的时候,将现有的青花瓷都带走了,气得冯老又是一通跳脚大骂,这些日子他是日日夜夜泡在瓷窑,成天扎在青花瓷堆里感觉那叫一个幸福,连晚上睡觉时都恨不得抱着它们睡,完全当成了自个儿的媳妇儿似的,现在竟然有人把他的“媳妇儿”都抢走了,他哪里能答应?顿时就怒了啊,胡子吹得老高,声音中气十足传遍了大半个村子,骂起来那语调还抑扬顿挫的,煞是好笑。
不过秦晚秋可不敢在他面前笑,那老头儿暴躁脾气一上来可是能从早骂到晚,不将你喷个狗血淋头绝不罢休,她可不想凑上去找虐,索性偷偷溜去了镇上。
先前说要建一座书院的事并非说笑,这些日子她一直在考虑,相关策划也弄出来了,如今天气回暖,正好也可以开始筹备了。
孙志杰一听她这打算,顿时惊喜不已,当即眼含热泪给她深深鞠了一躬,代表那些寒门学子感谢她的仁心仁德。
他自己亦是出身贫寒,很是懂得寒门学子想要读书的艰难,他算是幸运的,因为有个耕读之家的岳家,所以他得到了比寻常寒门学子更多的宝贵书籍和前辈指导,才有了当年跨马游街的风光,才得到了一个可以供他施展抱负的机会,而更多的寒门学子却是连纸笔都买不起,只得藏起那满腔抱负,为生活去四处奔波,一日日磋磨着时光。
午夜梦回时,他也曾幻想过,若有朝一日天底下所有的寒门学子都能念得起书那该多好,可他也知道,那到底是奢望,谁曾想眼下竟有人愿意去实现他那奢望!
这叫他如何能不高兴?如何能不振奋万分?
当即,孙志杰就表示要免费拨给她一块地皮建造学院,不过秦晚秋怕未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纠纷,还是自己付钱买下了,不过在孙志杰的强烈坚持下,最终只以一半的价格拿下了一块两千多亩的地皮。
“孙大人,这件事希望能暂时保密,这学院规模肯定不小,还有要去外地寻找名师,四处搜罗各种书籍也都需要时间,估计没有几个月一年的时间也拿不下来,若是早早传了出去,恐怕会引来一些骚动或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还不如等到学院建成以后再宣传出去,届时就算有人想作些文章也作不出来了。”
孙志杰想了想,忙点头表示赞同,这件事虽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那些肮脏人,万一要是闹出点什么幺蛾子导致这学院再出点什么问题,他定是要恨死了。
秦晚秋松了口气,事实上这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工程又不是没办法加快,只不过她定不会在明年之前就将这学院开起来的。
想也知道,一旦这“免费学院”的名头一传出去,四面八方定有不少学子会前来求学,届时待明年洪涝袭来,那得叫多少人再无辜丧命?索性现在开始建学院,待明年洪涝之前学院肯定能建成了,青砖青瓦结实得很,再如同她家房子那样用糯米汁拌三合土砌墙,唯有炸药才能将之炸开,完全不用担心会被洪水冲垮,而后等到洪涝过后,学院便可正式开启了,正好那时刚刚天降大灾,这边的经济定会后退下降许多,届时学院开启,四面八方学子齐齐涌来,倒是能带动经济复苏。
拿到地皮后,秦晚秋就要开始筹备购买材料、请工匠等事宜了,不过她一个姑娘家不大好总在外四处抛头露面,而且这么多事她一个人也忙不转,索性她家老爹和老哥和未婚夫也很是振奋欣喜于她做这件事,立时就暂且搁下手头的一切事情主动接过这件事忙活了起来,成天镇上城里跑不停,忙得团团转,倒是她这个发起人完全闲了下来。
叫她心生感动的是,韩擎苍知道她此举,竟二话不说就掏了一大笔银票塞给她,以实际行动表达了他对这件事的大力支持。
秦晚秋觉得,自己上辈子没看上他真的是瞎了眼了,这样一个男人,顶天立地,胸怀天下,还完完全全将她放在心尖尖上疼着宠着,她怎么就能舍得弃若敝履呢?
这边学院刚开始动工,那边京城就传来了好消息。
青花瓷外形精美异常,成功率却很低,是以最初秦晚秋就没打算平民价销售,而是打算直接走高端路线,不得不说,洛轻尘帮她将青花瓷弄去京城销售的确是帮了她大忙了。
不出所料,这批青花瓷一现世,立即就引起了京城贵族们极大的兴趣,一些本就喜爱瓷器的更是对其爱不释手,即使价格昂贵,却还是有很多人争抢,很快就销售一空,简直是供不应求。
原本还都以为自己家中的瓷器都已是最好的了,可见到这青花瓷,再回去瞅瞅自家原本很精美的瓷器,却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得劲儿。
这些人一个个都是心高气傲的主儿,相互间也是攀比不断,男人间比权势,比钱财,比媳妇儿,比小妾……女人间儿女,比容貌,比品位,比首饰……总之什么都要比,明里暗里的比,因此也就直接导致了青花瓷的异常火爆。毕竟更好的已经出现了,还继续用次品那不是笑话嘛,没得无端端就比人低了一等不是?
于是,买买买!
而原本这一批青花瓷数量就不算多,这么些人一瓜分,根本没能分到几件,有的下手慢了些甚至连个影儿都没摸到,这心里就不得劲儿了,一家家的直接就下订单,指明了都要什么什么物件,每种物件都要多少多少件。
秦晚秋也没想到青花瓷会这么火爆,不过捧着那大叠的银票转眼就乐得见牙不见眼了,立马给洛轻尘回信。
订单可以接,但一次只能接一家!
洛轻尘看到这回信立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倒是跟他的想法不谋而合。
自古以来物以稀为贵,既然想走高端路线,那肯定就不能叫人觉得这东西就是街边的大白菜,随手可得,而且在人的本能的意识里,价格高,制作又很困难的,那肯定是好东西。
不出所料,经过洛轻尘一番运作,原本就很火爆的青花瓷立时被炒得更火爆了,京城中上流社会似乎一夜间就刮起了一股“青花瓷风”,仿佛不用青花瓷就算不得是“上流社会”的人家似的。
这种情况下,这“第一笔订单”可就不只是一笔订单而已了,而是已经成了一个很能叫人吹嘘炫耀的资本,尤其对于天性就有些虚荣心、小心眼的女人来说,更加不可能愿意在这种时候落于人后,索性大把大把砸钱,那杀气腾腾的样子,直叫男人们都咂舌不已。
争来抢去,结果最终受益的只有秦晚秋,当然了,谁都不是傻子,只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毕竟对于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来说,任何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颜面才是最大的问题。
秦晚秋很是佩服洛轻尘的手段,暗叹果然不愧是出生皇商,常与那些贵族打交道的,将那些人的心理把握得极好,这情形就是明知那是个坑,可大家还是自愿往里跳,而且还是争先恐后的,当然了,再高再妙的手段也只是辅助,青花瓷的精妙绝伦才是其根本所在,否则谁又吃饱了撑的乐意去当那个冤大头?那可就不是争光了,而是会被人笑死的。
“小晚你快看!”周巧月突然满脸欣喜的跑了进来,将手中的一个小盒子塞进秦晚秋的手里。
秦晚秋好奇的打开看了看,讶异道:“这是胭脂?”
“嗯,是我刚做出来的,你快看看怎么样。”
秦晚秋用食指指腹抹些,就着手背抹开了,很细腻,很容易上妆,不像这个时代的胭脂,上妆时需要很费些力气,化妆手法不是很好的人常会抹不均匀,导致一块红红的很突兀很难看,而且这牡丹花香很好闻,并不过分浓郁,淡淡的幽香给人感觉很舒服。
“表姐,你这做的可比现今市面上卖的那些好多了。”
周巧月脸蛋儿红红的,似是被夸的羞涩了,“小晚你再淋上些水试试。”
难道还防水?
秦晚秋将自己抹了些胭脂的手指伸进倒了水的杯子里,接着拿出来一看,竟然没被晕开!
这下子,秦晚秋是真的惊喜了,“表姐你真厉害!”没想到她在这方面竟然这么有天赋,这才看书自学多久啊?完全是天才好吗!
“这要是拿出去卖的话,一定能卖高价的!”
“真的能赚钱?”
“当然!”现在的胭脂水粉根本没有防水的概念,一到夏天,但凡出点汗那可就悲剧了,一团一团晕得没法儿见人,必须得时常补妆,甚至是重化。
“表姐,等你再做出几种胭脂水粉来,我们就开家店怎么样?届时你技术入股,我们五五分成。”
这世上什么人的钱最好挣?当然是女人和小孩儿了!尤其是女人,为了美,钱又算什么?
“真,真的可以?”周巧月有些犹豫的看着秦晚秋,表情怯怯的,显然很不自信。
“一定可以的,你只管安心做你的胭脂水粉,其他的事交给我就好了。”等到她表姐有了自己的事业,变成了女强人,一个渣男还算得了什么?
周巧月想了想,很认真的点点头,“我一定会好好做的。”
打这天起,周巧月研究胭脂水粉的尽头就更足了,一天天沉浸在里面不可自拔,虽然看着很辛苦的样子,不过秦晚秋和周氏谁都没拦着她,忙点好啊,注意力全部转移了,可不就没心思去想那些糟心事了。
“哪个杀千刀的偷我儿子!丧尽天良啊!”
“这是咋了?好像说丢孩子了?”周氏一惊,忙不迭快步走了出去,秦晚秋和秦大郎父子俩也紧跟着后面。
她听得更清楚,这声音明显是那王荷香的。
果然,一出大门就看到王荷香在不远处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天抢地的破口大骂,从她的话中倒是听出来了些前因后果。
现在正是收获冬小麦的时候,大人们忙得很,也没时间去盯着孩子,再说这乡下的孩子都皮实得很,打小就满村子乱窜,也根本不需要大人细心看着,这王荷香也和村里大部分妇人一样,早早的下了地,扔四个孩子自个儿出去玩儿,中午也就在地里就着凉水啃了口饼子,到天黑了才回家,哪想回家却发现四个儿子变成了三个,最小的儿子狗蛋不见了。
起先王荷香也没太在意,只以为孩子贪玩儿忘了回家,可等了一会儿,眼见天色越来越晚,孩子却还没个影儿,心里就嘎登了,赶忙就拽着她男人,拉着妯娌弟弟出去找,可找遍了整个村子也没找着孩子,这下子,两口子都慌了,难不成是拍花子来村里了?
那小儿子今年才五岁,向来是王荷香的命根子,这回命根子不见了,王荷香可不急死了,当即那是眼泪哗哗的下,嘴里还在噼里啪啦骂不停,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都翻出来骂了个遍,不过这时候也没谁去嫌她嘴巴太臭,换谁家丢了孩子都得发疯。
这时,站在秦晚秋旁的秦大郎忽然冲了上去,揪着秦三郎的领口大声质问道:“你说,你把孩子弄哪儿去了!”
秦晚秋一愣,只听秦沐阳在边上轻声解释道:“上午我和爹去镇上的时候,看见三叔带着狗蛋也在镇上。”
闹哄哄的人群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一脸诧异的看着秦大郎和秦三郎,有些闹不明白孩子没了为啥秦大郎管秦三郎要。
秦三郎脸色变了变,一脸莫名其妙道:“孩子又不是我弄没的,大哥你这么问我是什么意思?”
秦大郎恨恨道:“上午在镇上,我和沐阳可是亲眼看到你带着狗蛋呢!”当时他就觉得奇怪,他这三弟对自己的闺女都没那么好,对旁的侄子侄女也是素来爱答不理的,怎么会突然好心带着小侄子去镇上玩儿,只不过当时他手头有事,也就没多想,现在想来,真是后悔死了。
人群中又有个人插嘴道:“早上我也看到狗蛋被他秦三郎带着离开村子了。”
“好啊!原来是你这个杀千刀的!狗蛋可是你亲侄子,你咋就能下得去手?你这个千刀万剐的孬货,也不怕将来生儿子没屁眼!”王荷香猛一下窜上去对着秦三郎就是一顿撕挠脚踹,“你要是不把我的狗蛋还来,老娘跟你没完!”
秦三郎忙抱头躲闪,“我只是带狗蛋去镇上玩了一会儿而已,中午就给送回来了,我怎么知道他后来又上哪儿去了!”
“我呸!你少他娘的给老娘装,你是个什么货色老娘还不知道?往常可没见你对你侄子这么好过!你这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压根儿没安好心!我儿子肯定是被你给带出去卖了!我可怜的狗蛋啊!”王荷香边发疯似的打秦三郎,边放声大嚎,不时又狂骂秦三郎。
秦三郎被她给弄得火大,也不躲了,直接撩手就跟她打了起来,这时反应过来的秦二郎可不干了,好啊,卖他儿子还打他媳妇儿,这是当他这个二哥是死人呢?
当即也不作他想,直接冲上去对着秦三郎就是一顿暴打,秦三郎一个从没干过农活儿的“文弱书生”,对着王荷香这样的悍妇都不是对手,再加一个人高马大的秦二郎,就更加没有还手的余地了,很快就被打了个鼻青脸肿。
姜蓉也是懵了,要换作以前她早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去帮她男人了,不过自打出了她闺女那事儿后,她心里就恨上秦三郎了,此时看他被打得那么惨竟还跟没事人似的站在一旁,只不停的在琢磨,到底是不是他把狗蛋给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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