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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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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模范省之主张,在北方撰文呼应。称陈之叛孙为「革命」而引起拥孙派之大不满。散见《努力周报》;亦亲闻于胡适自述。
(78)终中山之世。广东甚或广州尚为孙氏自己招徕之「客军」所盘踞。客军将领横征暴敛,从不受孙之约束,孙对之亦无可如何,并见注(76)。
(79)据陶菊隐言,孙公认为反桂之炮声一响,省内粤军便会蜂起驱逐桂系军阀。孰知粤军及民团竟无应者。见上引陶书第四册页六七~七〇。又见《孙逸仙先生传》下册页一三二〇转引邵元冲文。
(80)此节笔者所论只是「行为」而未及「动机」。作「诛心之论」,现代史家若依心述事,则自当别论也。
(81)在中国传统政治中,「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往往是诸侯数十人,然后强凌弱,众暴寡,诸侯渐次减少,终至定于一尊,这是传统的「分久必合」的程序。此一程序在现代史上更形复杂,因素增多,然大致未脱旧套。
(82)「以俄为师」之孙公名言,首见于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致蒋中正函,影印手迹见刘大年主编《孙中山书信手迹选》(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月)页一九三~一九四。其实,孙公于民初尚明言「余乃极端之社会党,甚欲采亨理?佐治(或译亨利?乔治)氏之主义施行于中国。」(见《国父全集》第三册;吴著孙传页一〇五七)亨利?乔治是议会政制下的社会改革家也。孙公舍弃乔治而服膺列宁,实是「二次革命」之后,彼之思想进入另一阶段,已与「列宁主义」暗合之故。一旦发现列宁,乃尽弃乔治而学焉。吴稚晖论孙文有言曰:「孙文从不记人过能说海阔天空的大话;他有勤快、寡怨、服善三长。他惟此三长,就此三长,把他装扮成一个首领。比檀香木雕著的木头首领自胜。」见吴致陈炯明书,引于《阵炯明传》页七〇~七四。事实上,列宁亦有此三长,尤其是勤快。余读《列宁传》,便觉二人有极相似之处。二人在学时,同为聪颖儿童,一班之首。流亡期中,同入「大英博物馆」自习。只是列宁对「一党专政」、「个人独裁」悟道较早。孙氏误于林肯与乔冶,致被个人独裁的袁世凯所通缉,于是始大彻大悟,不顾所有老同志之反对而搞其个人独裁的「中华革命党」来。列宁当年亦尝不顾诸老同志之反对而独行其是。或问列宁党内政敌,何以全党不敌一人?该人答曰:「因为全党中再没第二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啥事不干,专搞革命嘛!」孙中山也正是这样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数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专搞革命,不死不休,终于击败所有政敌,成为「国父」。关于上述列宁故事,参阅英文《列宁传》(David Shub LENIN ;  London;  New York &Torontor The NewEnglish Library; 1948 ; p66)。
(83)当中共红军尚在「苏区」与白军作战时期,毛泽东曾对蒋介石一手组成的「强大的中央军」,甚为羡慕,他自己也想组成一支强大的红军,故有此戏语;然后期《选集》中,此话则被删除,但是有深度的中共党史家,当能记忆及之,甚或一索得之。
(84)此处评蒋之言,余闻之于一位国民党中常委,可能这也是国民党高干们的共同意见。列宁如以中国传统哲学规范之,或可称之为「法家」;蒋在一九二七年之后或可概括之曰「阳儒阴法」,也就变成该中常委所形容的政治领袖了。
(85)笔者曾参用中西史料档案,就此一公案于一九五二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撰一英文「硕士论文」(凡十八章,共二七〇页)以详辨析之。
(86)见中华革命党总理「誓词」各影印本。
(87)见注(82)。
(88)「毛泽东思想」无论在思想上、在方法上均为「列宁主义」的延伸。西方学者每以把马、列主义引入农村为毛氏之贡献,其实工、农同列,列宁实首倡之也。
(89)读者之中。或有人认为笔者此言是对「国父」有点「讽之也」之嫌。其实「孙文学说」和任何学说一样。除却一部分有实践价值的真理之外,都是空洞的假设。伟大的空话自孔丘、苏格拉底之后多的是哩!岂只中山。吴稚晖不也说:「孙文能说海阔天空的大话。」中山好友之言,自是可信之评。
(90)「以俄为师」在中国现代化历史上是个极重要的主题。这一主题在八〇年代已完全失去意义。今日中国之开放政策带动苏联及所有社会主义集团的国家「以华为师」,后来群起开放变法,便是明证。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初稿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补订于北美洲
原载于《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国孙中山研究学会编,北京,中华书局出版,一九八九年),
中册,页一三四八~一三七五。


六、细说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爆发,至今已整整八十周年了。为这八秩大庆,海峡两岸乃至日本和美国的中华史学界,都在纷纷集会研讨,并撰文以为纪念。在我们执笔之前,首先想自问一下,「辛亥革命」这四个字是谁发明的呢,或是谁首先使用的呢?笔者不学,自觉此答案已不可考;至少是争议很大,姑置不论。且说「辛亥」。辛亥是我国历史上传统的「干支纪年」里,六十年一循环之中的一个年头。我国历史自黄帝以降,已有七十八个「辛亥年」。我们这个「辛亥革命」是发生在第七十七个「辛亥年」。这个辛亥,在清朝历史上是宣统三年;在西方耶稣纪元上,则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学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译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们今日来撰文讨论这个「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对的,便是「定义」的问题了。
辛亥革命的定义与争议
我们如望文生义。则「辛亥革命」只是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武昌起义,到一九一二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间两个半月的事。这个狭义的用法曾为甚多中西专著所采纳,然为本篇所不取。盖「革命」究与突发的「政变」不同,它是长期酝酿的结果。只见其果,不明其因,是会引起误解的。至于广义的用法,似乎就应该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见影的后果了。——换言之,我们研讨「辛亥革命」事实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国革命运动的全部过程。但是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运动,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这就有点争议了。
一般的说法,总认为近代中国最早组织的革命团体,便是一八九四年「甲午战争」爆发以后,孙中山先生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兴中会」了。一八九四年(清光绪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国近代革命运动的起点。国民党官书如是说;大陆上的李新教授在其《中华民国史》上,亦作如是说。
这一点实颇有可议,因为在兴中会成立之前,还有杨衢云烈士和他的一伙同志们在香港所组织的「辅仁文社」。该文社成立于一八九○年(清光绪十六年;另一说为一八九二年),比兴中会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创立者杨衢云、谢继泰、刘燕宾、何星俦等十余人,其年龄、学历、社会背景,和他们「推翻满清」、「创立合众政府」、选举「伯理玺天德」(president)等主张,与孙逸仙(中山别号)他们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团,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当中山于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时,经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为文社社员,亦中山好友——这两个小革命团体,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联合组织了。
在这个双方联合的新组织里,他们决定用「兴中会」为会名。因为「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较之那酸溜溜的「辅仁文社」四个字,要冠冕堂皇多了。——后来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组织了一个「兴中会」。这个远在华北的兴中会,与孙、杨的兴中会毫无关系。据孔祥熙说,他们那时听说海外有个「兴中会」。他们喜欢「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乃把他们自己的小团体取个名字,也叫「兴中会」。(这是笔者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对《孔祥熙回忆录》时,听到录音带内孔氏亲口说的。当时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组织,当成孙中山兴中会的「太原分会」,实是误听录音的结果。)
杨衢云、孙中山等在香港所组织的兴中会,事实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辅仁文社」的延续;会员们也大致都是杨衢云的班底。因为杨的团体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孙的团体还未满二月。杨是香港的地头蛇;孙则是新从夏威夷回来的。双方强弱之势是可以想象的。据说他们合并之后,选举新会长(他们叫「总办」或「伯理玺天德」)时,曾发生孙、杨之争。据后来国民党的官书所载,在同年十月他们预备搞广州暴动时,孙曾当选「伯理玺天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藉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良、陈少白等闻之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藉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 d'etat),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衢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文学社」。文学社却是革命团体,而非社会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后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响,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捷径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殷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干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干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 一九○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不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他老人家其实也是当年的华侨小青年之一而已。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华侨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铸造后来革命家孙文的社会条件。
大体说来,他们的特点约有数端:
一、工农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类多贫雇农、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时以上。他们除旧有的观念和道德标准之外,平时没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华侨们受父兄宠爱,甚至溺爱;类多丰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颇可上进;恶子弟,则至为堕落。
三、教育水准,下辈平均都在高中以上,远超过长辈。——当年老辈华侨多不识字,纵识字也不过稍读「三百千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而己,而下辈则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语了。
四、以说汉语的「弱势文化」,在海外对抗西语(英语)的「强势文化」,老辈多不谙外语,为自尊自重乃坚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辈华侨,较之国内人民,更为保守;而讲「双语」的小辈于自卑之余,则趋向「全盘西化」。所以他们父子之间「代沟」极其严重。笔者本人便不时为学生父子间之冲突,排难解纷。中山先生与他的长兄孙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师的程度,吾知其冲突根源所在也。处于我辈今日,「西化」与「现代化」固截然有别,然在孙公青少年期,则二者固为同义字也。
五、这老少两代的华侨对祖国都有极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义」。但是他们两代对祖国的爱法,却截然不同——老一辈的总希望大清大皇帝多争点气,也好为我辈天朝弃民,出口鸟气。小一辈的则要驱除鞑虏,创立以美国模式为张本的「共和国」和「合众政府」,乃至新的社会、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标准了。
老实说,当年在檀香山的「兴中会」和在香港的「辅仁文社」,都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所组织的。孙中山先生(谱名孙帝象,学名孙文、孙德明,字载之;入耶教时,名孙日新;行医时他的汉文老师区凤墀为他作一音之转改为孙逸仙,后来变成「美国公民」时,在美国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则是 Sun Yat…sen)当时便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之一。他或许由于禀赋较高,幼年时确实「异于群儿」;他也确实是读书用功,做事有恒,终能「脱颖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会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这模式对他有特殊影响的。
这儿更不妨附带一说。中山那时代的青年华侨,与笔者班上的侨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侨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节」之别。「竹升」者,美国土生也。老华侨们认为这类小华侨,「肚子内一无所有」。「竹节」者,唐山出世,幼年来美,「两头不通气」也。
我们通番语的学术界,则叫前者为ABC。ABC者,American-born Chinese也。后者则叫CBA。CBA者,China…born American也。而中山那时的华侨小青年,几乎全是CBA而绝少ABC。因为那时的旅美华侨,生存在最凶残、最下流无耻的(Chinese Exclusion Acts)压榨之下,中国妇女,除少数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说是绝无仅有也。
而那些小「竹节」,则由于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不是),取得美籍「出生纸」而旅美也。
所以这些小「竹节」绝大多数都能使用中英「双语」(bi…lingual)。其天资笨拙或不愿用功的,往往双语皆不通;而禀赋卓越,又肯于用功学习的,则每每两语皆精。孙中山就属于后一类。而孙逸仙这位小「竹节」之取得「美国公民权」,则通过另一管道。孙公于十三岁时(光绪五年,一八七九)随母就兄,迁居檀香山。那时的夏威夷是个红种人的独立王国。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驾。兄终妹及,夏威夷乃出了个女王。三年之后,也就是中日「甲午战争」那一年,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种殖民主义者篡了位,夏威夷乃变成个傀儡共和国。一九○○年(庚子),也就是「八国联军」侵华的那一年,这个小傀儡共和国就被美国兼并了。
夏威夷既变成了美国殖民地,按美国宪法,则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统变成「美国公民」了。我们的国父孙中山先生,并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却说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语,因而撒了个谎,自称出生于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国公民权,领用美国护照了。可是当他于一九○四年在三藩市初持檀岛出生纸入境时,如狼似虎的美国海关检员对他发生了怀疑(另说是保皇党告密),乃把他拘留于「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帮」,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该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释候审;并雇请律师向华府申诉。这场官司美国移民局居然打输了,中山乃得以美国公民身分重入国境。这个「美国公民权」对中山其后的革命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有的读者们读史至此,可能要批评:我们的「国父」,族之圣贤也;岂可弄虚作假,非法取得美国公民权?读者若作如是想,就昧于史实了。须知在那人类文明中最可耻的美国欺压之下,我辈华裔移民在当时美国种族主义者的「法律」分类中,是比「黑人」与「印第安人」都还要低一等。印第安红人在那时的美国法律之下,不算是「人类」的。因此「华人」(Chinaman)在当时更是非人类中的非人类了。中山先生为非作假吗?朋友,你能和当时排华杀人的种族主义者这批野兽,谈孔孟之道吗?明乎此,你就了解孙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再者,中山的做法并不是他发明的。「美籍出生纸」在华侨社会里,是有其公开市场和价格的。
所以近代中国最早期的革命运动,便是有上述特征的华侨小青年们所推动的。他们都是爱国华侨,寄迹异邦、粗通番语,因此得风气之先,对现代西方的新观念、新事物,接触较早——比内地的知青如黄兴、宋教仁、胡汉民、汪精卫等,大致要早十年。由于这早晚两期的革命骨干的家庭、教育和一般社会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标志出近代中国革命运动显明的阶段性:「兴中会」基本上是个华侨组织;后来的「同盟会」,就带有浓厚的士大夫气息了。
孙文脱颖而出
笔者在许多篇拙著里,都曾强调过中国现代化运动的「阶段性」;而这些大小阶段的进化,往往又是以十年为一个单元。「革命」原是我国「现代化」运动的方式之一,因此它也逃不过这个「十年一变」的基本公式。以杨衢云、孙文为首的两个革命小团体,自从一八九五年一月合并为「兴中会」以后,至一九○五年八月「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这短短的十年之间,革命运动在中国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现在让我们先翻翻「兴中会」的老帐。看看这个最早的革命团体怎样地从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却又如何地脱颖而出,从初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
兴中会在革命理论上和行动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们在政治理论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袭美国。甚至连美国佬做官就职时,捧着《圣经》举手发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无讹。这原是一个「弱势文化」在一个「强势文化」的笼罩之下,反应在青年身上,「东施效颦」的普遍现象。华侨青年如此,侨居欧美的亚非拉各国的青年,亦无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纪这个「华侨青年」的小圈圈,实在太小了。因此在那个时代与他们有「共同语言」(mon language)和「共同信仰」(mon faith)的海内外华人究竟太少了。他们没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么气候来。
再者,他们所采取的革命行动,却又是百分之百的传统「造反」方式;有时甚至是「恐怖主义」(terrorism)。例如孙中山在他所策划的「十大起义」中第一次的「广州起义」(一八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山自己的计划,便是在武装攻打督署之外,「四处放火」、「施放炸弹、以壮声势」。而他们那时的革命群众则全靠「会党」。会党虽是从反清复明开始的,但发展至清末已经变了质;甚至变成横行「地下」的黑社会,为正当人士所不取,而兴中会诸公却以他们为主力,因此就没有真正的革命群众和「倚靠阶级」了(恕我借用一个共产党名词)。事隔五年,当清廷为「八国联军」所困之时,兴中会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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