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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传-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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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火再过几天就两个月了,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小火可以趴在我的手掌上爬行,可是现在小火已经有一头普通的猎犬那么大了。小火目前还没有认主,不过在惨遭娜弗丽的蹂躏之后,它已经把我当成了它的保护人,因而对我非常依赖。
    虽然蒂斯很喜欢小火,对它也很热情,可是蒂斯对小火而言只是一个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蒂斯热情的逗弄只换回了小火爱理不理的喵呜声。
    蒂斯终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看着蒂斯的背影,我叹了口气。
    借助煤油灯昏暗的光线,我仔细地观察下地下室的环境。
    地下室的采光情况糟糕透了,虽然外面下着大雪而且差不多是正午,可是如果地下室如果不燃起煤油灯,那么这儿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地下室显然经常有人打扫,所以虽然潮湿,却也还算干净。这间地下室,与外公关我禁闭用的地下室其实很相象。
    看起来,我必须在这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也许,我将会在这儿待上长达一年的时间。虽然说我可以表现出优秀的才能用以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可是这种选择是一柄双刃剑。熊因为熊胆而丧生,麝因为麝香而没命,能够平平淡淡没有风波地过上一年,那才是我最希望达到的目的。
    向安洁儿糟糕的告白令我明白了一件事:在处于劣势而非绝境的情况下,少生波折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三章
    第三章
    来到城堡已经有两周了,这段时间平平淡淡而又迅速的消逝了。
    现在我已经弄明白自己的所在地了。这里是布雷西亚的邻国塞维尔,以泰坦巨人为护国战士的公国。塞维尔与布雷西亚相邻,不明白日月双星为什么会把我扔到布雷西亚的邻国,难道说他们是为了考验我?
    事实上,我对这种无所事是的悠闲生活只能说是基本满意。因为,至少在某一个方面我是非常非常不满意的:我的伙食居然比小火差。现在我每天只能就着菜汤吃黑面包度日。老天,我并非忘恩负义,可是味蕾已经被安丽丝惯坏了,实在无法忍受每天就着菜汤吃黑面包的生活。这种伙食只比以前外公领地里的奴隶吃得稍好一些——他们只有清水和面包。
    蒂斯向我许诺的一枚银币的薪水还没到手,等薪水一到手,我要大吃一顿。而且,我要吃肉,吃香喷喷的肉!
    日子平静而有规律:早上起来,便带着小火出城遛一圈。在我的教育下,小火逐渐接受了蒂斯。所以遛完小火后,我会将小火交给蒂斯,由他带着小火四处玩耍。然后,我会回到自己的地下室进行修炼。
    以前我一般都懒得特意进行过修炼,可是现在实在太闲了。闲着也是闲着,安洁儿对我布下的禁锢我得自己尝试去解除,总不能等禁锢自己消失吧。
    可惜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每次修炼过后我都会感觉自己的斗气水平有所进步,可是斗气进入了丹田就不再出来,我根本没法利用它。有时候我会有些担心,丹田所能够容纳的斗气到底有没有限度。如果丹田能够容纳的斗气是无限的,那可就糟糕了。
    不知道兰仆死到哪里去了,他的主人我处于如此的窘境,也不见他出来帮我。
    我不时产生这样的冲动——好想跑到旷野中仰天长啸:兰仆快来救我!!!
    不过我也知道,将摆脱困境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是一种没出息的表现。我好歹已经是布雷西亚的公爵了,而且都已经超过二十一岁了。十六岁之后可以婚嫁,十八岁之后便可以举行正式的成年仪式,而二十一岁,则往往是成为一名真正骑士的年龄。
    事实上,在爱克斯大陆,骑士有两种含义。广义的骑士是指骑士协会所承认的骑士资格,它代表拥有某种程度的战斗技能。狭义的,也是王公贵族们所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必须经历特殊的仪式和程序。有时候一名青铜骑士甚至白银骑士,并不是狭义上的骑士,而一名剑士或是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却反而可以获取骑士的称号。
    外公是一名伯爵,而且是塞斯公国一名举足轻重的大贵族,而我是他唯一的继承人,因而从一出生起便是一名骑士。
    至于马迪尔,虽然我的母亲早逝因而家中没有女主人,可是外公聘请了专门的家庭教师,教导我和马迪尔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交礼仪。马迪尔从侍童做起,十四岁之后又成为我的侍从。那时候马迪尔最大的心愿就是被我的外公以剑面轻按他的后颈,然后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由于成为真正的骑士需要花费相当大一笔数量的金钱,马迪尔小时候很担心由于经济的原因无法成为真正的骑士,因而不得不一辈子成为我的侍从。
    可是世事无常,在马迪尔二十一岁生日之前,外公已经远离我们而去。而现在,马迪尔已经成为了塞斯和布雷西亚最为著名的骑士了。不过马迪尔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他成为骑士并没有举行那种正规盛大的传统典礼,而是战场上的简化仪式。我率领塞斯人第一次伏击英格兰尼辎重部队,成功地抢掠了大批物资。回营后,我便为马迪尔举行了战时的骑士任命仪式。那天晚上整夜营地里都是狂欢的气氛,说起来我也没亏待马迪尔——要知道当时营地的条件多艰苦啊。
    马迪尔自己对我说过,夏默也曾向我报告过:法兰西斯曾向夏默发出过邀请,准备向他颁发圣灵骑士的称号。而英格兰尼也准备向他颁发金羊毛骑士的称号。要知道能够得到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的称号,是爱克斯大陆骑士所能拥有的最高荣誉之一。圣灵骑士和金羊毛骑士,与马刺骑士、嘉德骑士、圣米开罗骑士、爱伊霞特骑士一样,是爱克斯大陆所有骑士最向往的称号。象我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大贵族第一继承人,虽然一出世就是骑士,同样非常向往这种荣誉。唉,光荣而充满激情的二十一岁,我却不得不在这间潮湿阴暗、不超过十平方米的地下室度过。
    想起这些事,我的心情免不了有些低落。长吁一口气,我走出地下室。因为城堡不大的缘故,两周来城堡里的人已经都认识我了。我走出城堡,来到城堡附近的湖泊之旁。这个湖泊的名字叫明镜湖,湖边的树木等物全都倒映在湖中,风景确实不错。
    在这儿修炼的效果其实比在地下室更好些。因为兰仆教我的修炼方法能够同时修炼斗气和魔法力。魔法元素似乎并不欣赏阴暗潮湿的环境,因而在地下室里魔法元素实在少得可怜。
    湖面上波光粼粼,聚集着大量自由而又活跃的水元素。当我进行修炼的时候,水元素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围绕在我的身旁。由于无法理解的原因,这些水元素只要接近我的皮肤就会被吸收,然后顺着体内的经脉按一定的行进路线运动,最后进入丹田。
    人们之所以很难同时修炼魔法和格斗技,是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根据修炼方法的不同,斗气在人体经脉运行的路线虽然不尽相同,但是除了走火入魔的情况,斗气却总是按照一定路线运行的。可是魔法元素在人体内却没有固定的运行路线,魔法元素有时候会在经脉内影响或是阻碍斗气的正常运行,因此也就导致了魔武壁垒这一现象的产生。
    我可以同时修炼魔法和斗气,那是因为兰仆教我的斗气在一定程度上与魔法元素可以兼容的缘故。不规则运动的魔法元素虽然对我体内的斗气运行有一定的影响,却小得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现在在我体内的魔法元素居然以规律的路线在经脉中运行,与斗气的运行路线完全互不冲突。怎么说呢?就好象在四通八达的交通线路上,行人、马车、骑手按各自的规律行走,人来人往却互不干扰。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事实上,魔法师的确可以将魔法元素吸收进入体内,所以魔法师体内通常都拥有超过常人的魔法元素。魔法师并不直接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施展魔法,而是利用体内的魔法元素引发外界魔法元素的共振,迅速影响外界大量的魔法元素以达到完成魔法的目的。可是,吸收魔法元素是相当困难的。
    如果有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接触某人的身体,而此人运用某种方法仍旧连一个单位的魔法元素也无法吸收,那么此人就基本无法在魔法运用上取得正常的成绩。如果一个人可以从一百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里吸收五个单位的魔法元素,那么他只要付了足够的努力,花上一定的时间进行积累,最终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如果一个人能够吸收超过十个单位以上的魔法元素,而且他的智商不逊于常人,那么他简直可以称之为一名天才的魔法师。
    兰仆对我的身体改造之后,使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四十,所以我二十岁之前便成为了魔导士。可是现在,我对魔法元素的吸收达到了可怕的比例,简直近乎百分之百。然而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吸收率却是灾难性的,它带来了令我哭笑不得的后果。
    虽然凭借体内的魔法元素的数量及浓度,我可以聚集起可以完成一次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法元素,可以更加轻松地引发那些魔法元素的共振。可是任何聚集在附近的魔法元素都会被我迅速吸收,因而我甚至无法施展出哪怕为最简单的魔法。
    想到这里,又一个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按兰仆告诉我的知识,我之所以无法施展禁忌魔法,是因为我体内的魔法元素浓度根本就无法达到可以施展禁忌魔法的浓度。可是现在,我清晰地感觉体内的魔法元素已经超过那个浓度的底线。
    兰仆肯定是不会在我失去知觉后实施那种会有生命危险的手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来到湖泊之旁想要寻找一份宁静,可是心情仍旧平静不下来。无聊地拣起一块扁平的鹅卵石对着湖水打水漂,看着那一圈圈的绮涟,我的心又一次飞到了布雷西亚。
    我在城堡里只是不起眼的宠物饲养员的身份,堡内稍稍有些身份的人都懒得理我,因而无法得知最新的消息。可是我迫切地想知道安洁儿是否依照诺言释放了安丽丝。想到安丽丝的安危问题,心尖都一颤一颤地疼。虽然有凯森、兰丝、西西王如此强力的家臣,但日月双星这样的敌人仍旧是我的梦魇。
    虽然流落到塞维尔成了一名宠物饲养人,可是我对现在的处境并不绝望,因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挫折罢了。可是如果一年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我该怎么办呢?再次面对日月双星的时候,我仍旧没有办法保护心爱的人。这种无力感令我沮丧。
    沮丧是一种很负面的消极情绪,我知道这一点,此刻却无法摆脱。
    深吸一口气,然后呼出。再深吸一口气,呼出。这样来回十次之后,我的心情开始渐渐平息,可惜仍旧无法达到心如止水的境界。
    “唉……”我很用力的长叹了一声。
    “剑,我找了你好半天了,没想到你在这儿。”脆生生声音的主人来到我的旁边,一屁股坐在我的身旁。
    早在蒂斯离我五十米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他的生命波动。现在我失去了斗气和魔法力,可是感觉却更加敏锐了。即使不用施展探察术,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任何进入五十米范围内带有生命波动的生物,这在以前根本就是无法想象的。
    那声长叹,其实也有一半是因为被蒂斯打搅而发出的。我没有理蒂斯,可是那名少年却自己顾自地说起话来。
    “剑,我敢肯定你是一个贵族。从你的言行举止中,总是不经意流露出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痕迹。”
    绝大多数贵族对平民都持轻蔑的态度,我并没有自虐的倾向,因而并不认为有必要将贵族的身份刻意隐藏。当然,我不会愚蠢地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出来。那样有可能会导致安丽丝遭遇危险。
    朝着湖面又扔了一颗扁平的石头,瞧着它打出水漂,划出一圈圈的绮涟。
    “剑,你能够说说小火的来历吗?”
    ……
    “你不说我也知道!”蒂斯似乎因为我的沉默而有点儿生气了。“我已经发现了你的秘密!”
    我微微一惊,面上却仍旧表现出波澜不惊的模样,继续朝着湖面扔出石头。
    我不知道蒂斯那句话到底指的什么意思,可是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告诉我。
    “你不是一个破产贵族。贵族如果破产,他照样会在身上带上武器,那样才能显示他的贵族身份。可是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手无寸铁。”
    我会心一笑。喜欢佩戴武器确实是破产贵族的一种特殊爱好。一些贵族失去了土地和金钱后,唯一能够代表他们身份的,只剩下自由佩戴武器的权力和他们的家族徽章。为了与平民区别开,固执而骄傲的破产贵族比一般的贵族更喜欢佩戴武器。他们哪怕没有饭吃,也绝对不会卖掉手中的长剑。当然,这也与贵族的传统教育有关。例如:骑士如果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又例如: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记得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时候,那名叫强尼的男爵将长剑交给我,那是一种完全放弃抵抗、有损荣誉的表现。我估计当时杀掉了强尼最信赖的家臣,可能将他吓坏了。
    ……沉浸在回忆中,蒂斯的声音再次响起。
    “而且,我已经知道小火不是一只狮子,它是一只魔兽!”
    我仍旧没有回头,只是吹了一声口哨。正在一旁玩耍的小火听到信号后,雀跃地跑过来跳进我的怀里。我抚摸着小火的毛发,静静等待着蒂斯继续分析。
    “我知道,”蒂斯一字一顿肯定地下结论。“你是特姆比斯特人,而且是特姆比斯特人当中的魔兽使!”
第四章
    第四章
    听到蒂斯的判断,我差点掉到湖里去。
    我一脸鄂然地回过头去。蒂斯看见我吃惊的神情,虽然竭力试图压制住那种愉悦不外露,但眉梢眼角都舒展开来,嘴角更是微微一抿,那丝浅浅一漾的弧线,将由内心深处的喜悦表露无疑。
    “嘻嘻,我猜对了!”
    蒂斯的眼睛又变成了弯月,那种妩媚的表情令我心头一荡。
    我赶紧收敛心神。如果被安丽丝知道我会对俊俏的小男孩产生兴趣,她肯定会打断我的腿。话又说回来,蒂斯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猜测呢?
    蒂斯很快又改变了表情,他抱住自己的双膝,嘟嘟哝哝地抱怨起来。
    “我说小火为什么对我爱理不理的呢。你让它和我出去玩它才陪我,你不点头它理都不理我。你们特姆比斯特人真奇怪,居然可是让魔兽那么听话。”
    蒂斯伸出白晰的手指戳了戳我的肩膀。“小火是什么魔兽?多大了?”
    “它的学名叫火焰狮子,刚刚两个月大。”
    凭借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蒂斯因为这个答案而吐了吐舌头。“哇,才两个月大就这么厉害了?剑,火焰狮子需要多长的时间成年啊?”
    我对火焰狮子这种魔兽一点都不了解,实在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成年,因而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蒂斯非常不满意地嚷嚷起来。“亏你还是特姆比斯特人呢,连这个都不知道!”
    简直叫人无话可说,我什么时候说自己是特姆比斯特人了?
    “那……”蒂斯期期艾艾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将小火卖给我?”
    小火恼怒地低声咆哮起来。估计如果不是蒂斯一直对它特别好,小火早就扑上去咬他一口了。不知道小火体内王者血统的高傲作怪,还是火焰狮子不喜欢与人类打交道。即使是对小火最巴结的蒂斯,它也总是爱理不理的。所以除了我,别的人都不知道小火能够听懂人言。
    蒂斯看到小火生气了,感到莫名其妙。“小火在干嘛?”
    我轻轻拍了一下小火的脑袋。“安静些。”
    奇怪了,蒂斯不是早就强占了小火的所有权了吗?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性格真的不太好,即使是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的语气仍旧忍不住微微带有讽刺的味道。“你不是已经强占了小火的所有权吗?”
    少年的脸色有点发红。“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要强夺小火的所有权。我拥有贵族高傲的自尊,我可没那么霸道。”
    “我只是很喜欢小火,所以用了点手段将你们留下来。”
    蒂斯又拿手指头戳我,他的语气显得极有信心。
    “我有个你无法拒绝的提议。你将小火的所有权正式转让给我,而我可以让你得到一座庄园。不过,你必须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庸。”
    蒂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差点又给吓得掉到湖里去。让一个公爵成为一个伯爵家的附庸?!除非我疯掉了。
    蒂斯自顾自地说下去。“虽然我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采邑,可是我父亲答应等我……那个的时候给我一个小城堡加两座庄园作为……作为礼物。我可以用其中一座庄园用来和你交换小火。”
    “小火才两个月就可以很轻松地施展出火球术,等它成年后,肯定更厉害。一只驯服的成年冰狼市场价格至少达到三千枚金币,小火毫无疑问是一种高级魔兽,它的价格肯定超过一万枚金币。”
    “不过你也不吃亏啊。你不仅仅可以得到一座庄园,还可以成为我们罗德曼家的附庸。虽然你不是破产贵族,可是你同样不会是什么大贵族。”
    蒂斯似乎是为了加强语气,又或许是为了加强自己的信心,他用力地点点头。“如果你是大贵族,就不应该离开自己的领地一个人流浪。即使是一名喜欢旅行的大贵族,在外出旅行的时候至少会带上一两个侍从以及贴身仆人。况且,你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
    蒂斯的分析令我惆怅。作为一个公国的统治者,除了和西西王他们打牌,现金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在成为公爵之后,我已经逐渐习惯身上不带任何现金。这次落难的经历或许会改变我的这个习惯。
    “我并不想探究你的隐私,不过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提议,那样至少可以令你增加一处产业,不是吗?”蒂斯仔细地看了看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喜欢战斗吗?”
    蒂斯的这个话题引起了我的警觉。我不安地侧了侧身子,问道:“什么意思?”
    “我们领地的西面是一片大沼泽,所以与拉斯家很少发生战争。可是我们与北边的米柯家、南边的拉伊家,东南面的德鲁戈家关系一直都不好。”
    “如果你喜欢战斗,那么成为罗德曼家的附庸就很好。在战斗中你可以获取奖赏,甚至还可能得到更多的土地。”
    “怎么样?答应吗?”
    蒂斯热切的目光差点令我动摇了。不过,隶属于布雷西亚公爵的庄园多得数不清,我并不需要庄园,更不可能愿意成为一个伯爵的附庸。同时,我对小火抱着一种特殊的感情。身旁没有任何熟悉的人,召唤阿呆和白雪可能暴露我的身份,因而此时的小火对我而言似乎成为了过去与现实之间的一个纽带。
    我坚决地摇了摇头。
    “真是个顽固的特姆比斯特人!不过我早就猜到了,特姆比斯特人是不肯放弃自己魔兽的。那么,你总该愿意被雇佣吧?”
    “我不是早就被你雇佣了吗?”
    蒂斯摇摇头。“上次我只是雇佣你成为宠物伺养人。可是现在我已经知道小火是一只高级魔兽了,我想雇佣你提供战斗方面的服务。包吃包住,一个月三枚金币!每参加一次战斗,还会根据你在战斗中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蒂斯所指的这种级别的贵族战争,其规模通常都很小。在塞斯,偶尔也会爆发贵族之间的战斗,参战的人数一般不过几百人,如果不是围城战,其战斗时间持续几个小时就已经可以算是很长了。
    我觉得接受这份雇佣风险并不大,况且,三枚金币现在对我的吸引力很大。毕竟已经吃了半个月的黑面包了,现在我对改善一下伙食有着强烈的欲望。
    “我只能同意参加防御战。如果是侵略战的话,我无法提供服务。”
    蒂斯露出高兴的神情,伸出白晰的小手。“成交!详细的契约我们回到城堡后马上签定。”
    少年的笑容有很强的感染力。我微笑着看着他,将他的手紧紧地握住。“成交!”
    蒂斯看着我的眼睛,突然间似乎被蜇了一下,用力地抽回手。
    “不过你要记住哦。我之所以提高你的待遇,并不是对你有什么好感……是看在小火的份上!”说完,他红着脸往城堡的方向走去。
    小火表功似地用力拱着我,似乎想要得到我的奖励。
    我暗自好笑,只好象对待阿呆那样,轻轻地挠小火的脑袋。小火果然眯着眼睛露出一副幸福的模样。
    我忍不住逗弄小火,轻声对它说:“你见过白雪,它比你厉害吧。我有一只叫阿呆的猞猁,它比白雪还厉害。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心智还处于幼儿期的小火果然露出沮丧的表情。我忍住笑都快忍出内伤。逗小家伙玩真的很好玩,小火还真是好骗。
    强制自己不再看垂头丧气跟在身后的小火,我朝着蒂斯离开的方向走去。
    不一会儿,我便追上了蒂斯。然后,我跟着他走进内堡的大厅。这个大厅大约有三百平方米左右。大厅的规格为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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