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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成余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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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在一起久了,难免有人多嘴,几句没有查实的话语,落到好事者耳中便成了流言蜚语,陈诚是大家公认的校草级别的人物,三月胜在耐看,不是惊艳型的美女,说起她也就只记得她是个强悍的学霸了,都说她上辈子拯救了宇宙。
  三月一笑置之,陈诚的屏蔽功能也不错,两人仿佛不是话题中的人一般。
  直到真正拯救宇宙的女主出现,才终止了这流言,怎样的一个转折,一切从告白开始,只记得当时学长在阳光下深情的表白,那帅气的容颜不知迷倒多少女生。
  可女主人公愣愣的提着包,众目睽睽下悠悠的又晃进教育系的大门,几分钟之后才出来,估计是在里面绕了一圈后,突然想起自己刚刚在里面上完课出来,面对好耐心的陈诚,嘴巴里吐出的话,估计连她自己都不相信。
  这个不知所措的女主人公就是叶梦笙。
  她说:“我不和帅哥谈恋爱,不和才子谈恋爱,不和外系的谈恋爱。”语气格外真诚。
  怎么能不惊讶,两个完全没有交集的人,还是一个大神级别的人物,这事就像是天上掉馅饼,还没看清就被砸晕了,叶梦笙说当时就是晕乎乎的感觉。
  要知道陈诚一向高傲,当众向一个女孩子示好,绝对是很喜欢很喜欢,虽然她不知道学长是怎样喜欢上叶梦笙的,但那次告白肯定不是心血来潮,一定是蓄谋已久,不然不会说出那样的话。
  “叶梦笙,你现在可以不接受,但我一定有让你不得不接受的理由。”陈诚好笑地摸了摸下巴,长成这样有才华他也表示很苦恼,。
  教育系女生叶梦笙拒绝金融系才子陈诚的事迹,在学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都说这小姑娘是被吓傻了,还没有女生能够拒绝陈诚的告白。
  与此同时可怜三月的声音很多,打抱不平的不少,其实就是嫉妒,凭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叶梦笙可以赢得优秀帅气校草级别的男神的青睐,而三月不过是一个发泄不满的载体。
  在陈诚近三个月的努力后,终于抱得了美人归,其中曲折可想而知。
  叶梦笙曾说过,她的大学计划就是拿到教师资格证,一个人去几个地方旅游,对于人生计划就是当一个称职的老师,和一个平凡老实的男生安稳的过一辈子。
  她从小父母就离异了,都是因为两个人地位身份品味相差太大,所以她的人生规划现实且安稳,她也一直在努力这样做,直到陈诚的出现。
  三月明白了,陈诚跟平凡老实沾不上一点边,他就是她的不现实不安稳。
  最后他还是给了她一个现实安稳的生活。
  三月也和他们两人吃过几次饭,她和陈诚的传闻全校皆知,陈诚一改平时沉稳的性子,故意玩起了暧昧,对她各种关心的问候,三月表示很无辜,学长竟然也会有如此孩子气的一面。
  可他嘴角不易察觉的坏笑,暴露了他的用意,这是对叶梦笙的惩罚,她一再的拒绝伤到了他的自尊心。
  叶梦笙见招拆招,表现得很大方,全然一副不介意的样子,自始自终尴尬的只有她这枚一千瓦的电灯泡。后来叶梦笙说她是真的没介意过,猜疑和相信,她选择相信,三月貌似懂陈诚喜欢叶梦笙的原因了。
  她很简单。
  后来叶梦笙在学校看到她很是诧异,不明白她一个学金融的怎么就跑着去当老师去了,这能行吗?结果三月还算争气没丢脸,在学校混得风生水起。
  至今她都没敢勇气提让她放弃自己跟专业对口工作的那段往事。
  学长曾问过她,为什么会放弃那么好的工作机会?三月也曾问自己,为什么会放弃那么好的工作机会?为什么会去当老师?
  因为有比工作更重要的事,因为走投无路刚好有老师这样的一个工作机会,让她活下去。
  

☆、回水木

  第四章回到水木
  第二天三月跟着村子里面的村民出了西山,到梓城后赶上了回水木的最后一趟航班,除了桃花运外她的运气一向不错,天气转晴冰雪融化,航班刚好今天恢复。
  她坐在窗边的位置,窗外碧蓝的天空和层层的白云成功吸引了她的目光,她是有多少个年头没有这么早回过水木了,上大学时时忙于兼职,工作后是忙于支教。
  原以为会思绪万千,没想到竟睡得很沉,还做了个好梦,醒来看看时间,向空姐要了点食物,想着吃完也就应该快到了。
  三月拖着笨重的行李箱走出机场,她仰着头,吐出一口浊气,又深深吸了口气,这久违的熟悉感让她清醒的知道,她已身在水木,这个让她百般逃避又热爱的地方。
  思念入髓,那人那事那青春。
  打开门看到提着行李的自家姑娘,谢妈显然没有想到三月会这个时间回来,打量了好几遍,确认是她家姑娘无误,才接过她手中大大的箱子。
  “妈,好想你。”说着对着谢妈妈亲了一口。
  “你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回来,好让你爸去接你,这么大的人了做事情还是这样冒冒失失的。”谢妈一脸欣喜,嘴上责怪,显然不赞同三月招呼都不打的行为。
  她也知道她这么大的人了,还老拿她当小孩子对待,说“西山大雪压境断电,我也是临时决定回来,匆匆忙忙的,没来得及。”三月换了鞋,朝里面喊了声:“爸,我回来了。”
  谢爸此刻正在研究棋谱,对女儿的回来并没有什么表示,只淡淡应了声,可手里的棋落错了几颗,对于他爸的反应三月很不满,没想到她一亲生的闺女还比不上她爸那盘破棋。
  她洗完澡自觉的去厨房打下手,谢妈妈一向觉得女孩子就应该有女孩子样,在厨房里该是如鱼得水,三月离这个标准相去甚远,谢妈妈遗憾女儿没遗传到她的天份,所以更加注重后天的培养。
  三月也只有在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才会感谢妈妈的培养,让她不至于饿死,自己动手,温饱不愁,叶梦笙对此很是佩服她妈的远见,似乎预见了她将单身很多年。
  “妈,你知道沈晔要结婚的事吗?”她妈一向对这种事热衷,谁家女儿结婚了,谁家又添孩子了,在她这里总是能得到最准确又及时的消息。
  果然谢妈妈不负所望,开口称赞道“这沈晔也是个有福的人,男方不仅家世好,人长得挺拔,能力也不错,一看就知道是个壮实的,搁以前就是一好的劳动力。”
  三月听了乐不可支。她妈真的是太逗了,只要是挺拔英俊的男青年,她总能想到劳动力上面去,估计看上他爸,就是这个原因。
  可惜他爸就是人看着伟岸,实则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就是一文弱教书先生,看来婚后没少失望,好在她爸老实又听话,弥补了不少遗憾,两人恩恩爱爱了大半辈子。
  “怎么沈晔没通知你,你回来也不给人打个电话。”这么大的人了不懂一点人□□故,熟练地把最后一道三月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倒进锅里。
  “那倒不是,我不是没见过她对象吗?好奇。”这样也好,免了去问,到显得刻意,勾起沈晔不愉快的回忆,照她妈这样描述,她十分肯定不是那个人。
  王浩是个漂亮中带点阴柔之气的男人,精致的五官,瘦瘦高高的身材,眼神是阴鸷沉郁,印象中并不太爱说话,整个人说不出凉意,就像是冰冰冷冷的蛇,不知什么时候会咬你一口,这样的男人绝对跟她妈口中的劳动力沾不上半点边。
  砰的一声。
  呜,三月回神捂着受创的头,一声痛呼,幽怨的看着拿着冒着油光的锅铲的谢妈妈,一脸不满,都这么大了,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挥锅铲。
  以前隔三差五被油铲打,她不秃顶已经是个奇迹了,谢妈妈没把她的不满放在眼里,端着菜边走边说:“好奇,好奇你也给我带个男人回来,不要只是说说,你以为你还小,今年老老实实去相亲,要是还嫁不出去,以后就别进这个门。你是没看到沈晔妈高兴得,你呀!是要把我气死,我要是还不为你的终身大事操点心,到死你都是一个人了。”
  听这语气,是铁了心要押着她去相亲了,她反感这种事,这跟封建社会有什么两样,三月把手里的菜放在桌上,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饭桌上等吃的谢爸爸求助。
  “爸爸,你不是一向主张以事业为重,你看妈又逼我相亲。”语气力尽可怜。
  谢爸帮自己倒上一杯酒,谢爸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喝上两杯,这一点三月是知道的,他爸这人含蓄,她回来看着不怎么在意,心里指不定怎么乐。
  对家人她始终亏欠良多,这次回来可以多陪陪他们,她真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
  谢爸爸小小咪了一口,无比满足地说:“那是几年前你年龄小,我觉得还可以拖一下,现在我完全赞同你妈的说法,闺女咱们要务实,要求不要太高,爸这样的就好了。”
  这两人摆明态度是要逼她上梁山,好一个妇唱夫随,三月此刻反对无疑等于反对无效。只有埋头苦吃,自古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可以见招拆招,船到桥头自然直。
  吃饱喝足后在谢妈妈喋喋不休的念叨中回到房间躺着,刚好接到沈晔的电话,不知道哪里得来她回来的消息。
  沈晔轻笑:“我也不过是碰碰运气,看来运气不错,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就不打算联络我们了。”
  “我这不是刚回来就被我妈念叨吗,刚想给你打就接到你电话了。”三月心虚地回应,她本想好好睡上两天再约。
  “沈晔,你幸福吗?”这是她收到请柬后一直想问的事。
  那边明显一愣,会不会幸福,现在她还不知道,良久沈晔答道:“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我喜欢宋颂。”
  是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痛苦的,只有爱一个人才会有绵长的痛苦,爱不得最后嫁一个喜欢的人,这种结局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苏小叶在随缘定了包厢,晚上出来聚聚。”沈晔告诉她。
  听到随缘二字,三月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找不到理由搪塞,又不想扫她们的兴,难得一聚。
  自从和那个人不在一起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这种地方,她曾经无数次陪着他出入这种场合,过这种偏离她一贯生活轨道的日子。
  那时候整条街的小混混都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叽叽喳喳的叫着她嫂子,一个恶迹斑斑的街头小混混,一个引以为傲的尖子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她就是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爱得那样的无所畏惧,甚至于想要将一生付之于他。
  记得小时候和沈晔她们一起看《古惑仔》,迷恋陈浩南到不行,在尚不懂得安稳是女人一声的追求时,希望有个盖世英雄与之展开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无疑那个身上具备了所有她对英雄的幻想。
  苏小叶曾这样说过她,顺从仅仅是他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冒险主义。世俗的观念无法控制她,骨子里的我行我素,注定会爱上不一般的人。
  真的是应了沈小叶的话,她终究是脱离了轨道,开始了一段浪漫又惊险的恋爱,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那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条不归路。
  他所处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充满诱惑和吸引力,她好奇不已,慢慢接近,最后沉溺至死方休,不得自救,用尽了往后数十年的激情。
  一个人的激情有多少,她不知道,可她太用力了,激情过后只剩下无尽的疲劳,只有将爱折腾光了才会明白,稍行差踏错,就是粉身碎骨,王达权是陈浩南,可她却不是小哑巴。
  

☆、随缘而不攀缘

  第五章随缘而不攀缘
  记忆中的随缘,只三分像酒吧的酒吧,布置得有雅致,冲淡了不少本属于酒吧喧闹。水木很多有钱人也愿意花钱在这里坐上一个下午,安静的环境留不住燥热的心,因此年轻人狂欢的首选绝对不会在这里,对他们来说这里貌似太没有激情了。
  可这确是是八年前印象中的场景,沧海桑田,物换星移,如今这里竟像是变了个模样,彻底的不留一丝痕迹,时间到底对它做了什么,三月惊叹。
  昏暗灯光,潮湿的环境,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震耳欲聋的音乐,形形□□的男女,明灭不定的闪光灯。
  那些年轻的身体在酒精的作用下,轻摆的,晃脑的,拥舞的,亲吻的,他们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里所有的事都变得理所当然,只有尽情释放。
  三月恍恍惚惚上了楼,推开雅间虚掩的木门,关上,瞬间把身后的喧闹隔绝在身后。
  在她看来,坐在沙发上的沈晔变胖了不少,以前稍微胖一点都能烦心很久,气色也好了很多,依旧是一头柔顺的黑长直,连眼睛都盛满了笑,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
  三月走过去摸了摸她红润的脸:“怎么胖成这样?虽然说有未婚夫了,也不能这样放纵呀!”
  沈晔收回想要拥抱的手,狠瞪了三月一眼,摸着脸问:“有这么明显吗?”
  “挺明显的,你以前可是锥子脸。”沈晔以前本就太瘦,现在刚刚好,真的一点都不胖,还是个瘦子,三月有意逗她:“说不定你准老公就喜欢你这种微胖型的。”
  “就数你和沈小叶最没良心,这么久不见也没个电话,一见就数落我,真是交友不慎。”沈晔抚了抚额头,叹了口气。
  “快说说你是怎么胖起来的,我们也好以此为鉴。”说曹操曹操到,沈小叶推门进来。
  她还是一点没变,依旧高调的恨不得全世界的目光都粘在她身上,深V大红毛呢连衣裙,尖头细跟高跟鞋,精致的妆容,闪闪亮亮的某名牌包包,不知道刚才进来的时候引起了多大的轰动。
  “事情处理完了?你现在不愁吃穿的,非要弄个什么学校,不是自己找累受吗?”沈晔显然不满沈小叶的姗姗来迟,更不满她不把自己当个女人,强悍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老子他妈的就是个女人中的男人。
  “我们又不像你有老公养着,三月你说是吗?要知道一般男人养我不起。”沈小叶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没形象的坐在沙发上,把玩着鲜红的指甲。
  沈小叶话音刚落,隔着厚厚的门传来一阵摔酒瓶子身,铁与玻璃的碰撞声尤为刺耳,应该就在离她们包厢不远处,紧接着一阵脚步声,马上又恢复平静。
  “这随缘也太不安全了,雅间也能出现这种事,水木的民众就这点水平,动不动就喜欢干架,没点素质。”沈晔给她们两人一人倒了杯红酒,自己率先喝了口润喉:“随缘以前也算一安静地,现在老板换了,是再也回不去了。”
  原来是换老板了,难怪变化这么大,以前这里的贾老板是挺有意思的一个大叔,经历过很多事懂得许多道理,每次来三月都喜欢与他说上两句。
  “处理倒是挺快的,这信老板在水木也算是个厉害人物,混黑道的。”沈小叶仰头一杯酒入了肚子。
  的确是个厉害人物,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动声色的处理好一场麻烦,非佛即神,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那个人也是这样处理问题时雷厉风行,不喜欢拖泥带水,莫非他就是这里的新老板。
  不会的,不会这么巧的,一定是她想多了,他怎么会记得以前说过的话,他身边女人那么多,又怎么会记得那个承诺。
  三月问:“那贾老板哪去了?”还以为他会一直呆在水木,随缘是他一手打理大的,总归是有感情,舍不得离开的。
  “都是陈年旧事了,也就是你这个不问世事的人不知道了,贾老板误杀了人,被判了刑,后来随缘就被别人买下了。”再说起,沈晔也唏嘘不已。
  贾老板当年在水木也算是个大人物,就这样没落了,接着说:“现在的老板在水木也算有名,人年轻又帅气,水木河以东的大半的酒吧都在他名下。”语气里满满地赞叹。
  没想到几年的时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没想到吧,还有更让你想不到的,贾老板还被察出来是杀人逃犯,在水木潜伏了十八年。”沈小叶补充。
  三月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贾老板那样温和的一个人竟会是杀人逃犯,这事要不是沈小叶亲口说出来的,她决计不会相信。
  印象中的贾老板信奉宗教,讲究‘随缘而不攀缘’没有缘的时候自度,有缘的时候帮助众生,这样的“善良”的一个人竟然会是逃犯,谁能想得到。
  也许这也是缘,躲不开的孽缘,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段孽缘。
  沈晔知道她心中感慨,可人间世事皆如此,瞬息万变,料想不到。庆幸她没有问新老板是谁,又怕她细问下去,一把揽住她的肩膀转移话题:“小叶你不是有事要跟三月讲吗?”
  沈小叶突然想起,一拍脑袋“你不说我都忘了,我筹资办了个聋哑学校,过两天为感谢投资商办了个酒会,本想让你们两个来帮我撑撑场面,她不是要忙婚礼的事,这一次就放过她,你可不能拒绝我了。”沈晔满脸期待的看着她,。
  面对沈小叶她还真不忍心拒绝,不过撑场面这种事一般都要大人物来着,她还是有点自知之明,顶多算个未来的大人物,现在连个小人物都不是。
  三月也知道,现在的沈小叶孤独缠身,不过是要个人陪着她,有钱却无法用钱排遣孤独。
  沈小叶是一个偏执于物质的女人,为了名利和金钱,付出了很多,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她说除了三月和沈晔,她没有知心朋友,没有爱人,她不过是想要一个真心的人陪在她身边。
  “我怕我撑不住,面子不够。”她老实说。
  “怎么就撑不住,你不是老师吗?请你来多有说服力。”沈小叶还不忘朝她眨巴眨巴眼睛。
  她是老师,可她又不是聋哑老师,这个理由没半点说服力好不好。
  “竟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沈小叶拍了拍桌子,一锤定音。
  “你就去吧!那天应该不乏青年才俊,多认识认识也好,你妈肯定没少念叨你吧!”沈晔现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还不忘戳她痛处。
  “家世样貌人品好的男人,还真请了不少。”沈小叶调侃道。
  三月苦笑:“那我要好好睁大眼睛挑了,不错过任何一个和男士搭讪的机会。“
  既然躲不过就欣然接受吧!谁让她和沈小叶这个女人是朋友呢!谁让沈小叶总是说这辈子都赖定她了。
  吃喝玩乐后,三个人见时间也差不多了,起身一起出了包厢,刚好隔壁包厢的人也在往外走,两方人都往一边的楼梯间去,她们在后面。
  中间传出一个男人富有磁性的声音,很熟悉很熟悉,她下意识抬头望去,一下子懵在原地,再三确定眼前所见是真实的,并不是自己的幻觉。
  王达权,真的是他。
  这三个字被她无声在心里默念,骤然加速的心跳让她呼吸有点困难,怔怔地看着他,心里汹涌的海潮却一浪接着一浪,几乎要把她掀翻在地。
  “三月,没事吧!”沈晔见她脸色苍白,低声在她耳边询问,心里很是担心,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王达权。
  她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分手的,问起三月也只是淡淡的说不爱了就分了,可她总觉得没有这么简单。
  她摇了摇头,紧紧抿着的唇和攥得紧紧的手都出卖了她,都说时间可以淡忘一切,原来这不过是一句安慰人的话。
  她花了九年的时间去忘记这个男人,结果发现这么多年的努力都是徒劳,她一直很想他。
  

☆、昨日种种

  第六章昨日种种
  走廊上的光线并不明亮,王大权背对着她,一言不发地听旁边的人说话,隐约可以看到轻抿的薄唇,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她们三人。
  昏暗的灯下光棱角分明的脸,挺拔的身姿,一身质感的西装,时间把他打磨得更具有男人味了,哪里还能看到半点当年小混混的气质。
  在一群人之中愈发显得气质卓绝,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她还是她,他却不再是他。
  一时间所有的情绪涌上心头,这久别重逢的场景让她错手不及,许多不愿再想起的记忆也纷至沓来,甜的、苦的,悲的、喜的,只要是关于他的,都不愿想起,可现实不随人愿。
  那一抹红色的身影,深深刺痛了她,搭他西服上的手看起来暧昧至极。三月觉得可笑,他曾说站在身边的人只能是她,她竟然天真的相信,不知男人的话最不可信。
  她犯了一个全天下女人都换犯的错误,相信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
  两人在众人的簇拥下抬步欲朝楼下走去,无论怎么看,都是登对的一双璧人,他最爱的那个女人最终是她,此情此景,不知道是应该祝福他们还是诅咒他们。
  八年前,杨悦一脸自信的坐在她对面,冷眼看着一身狼狈的她,她知道杨悦要说什么,赴约来之前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可没想到说出的话竟会如此伤人,远远超出一个十八岁女孩的承受能力。
  杨悦有备而来,说出的话句句戳中要害,她近乎残忍的说:“你这么骄傲的一个人,怎么会容许男人背叛你,就算你再爱他,当你们亲热的时候,你就会记起他在我身上醉生梦死的样子吧!”
  看到她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对付她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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