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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是什么?可以吃吗?-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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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林晓曦的一念执着,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而此刻,他们几人都恍然未觉。


☆、第二十五章  惊喜或许是悲剧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手残!!直接发表了!!
  这天夜里,林晓曦迷迷糊糊地做了一个梦。
  那是一个夜晚,外头大雨滂沱,雨点打在落地窗的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钝响,窗外有流萤般的灯火缓缓淌过,很美很梦幻。
  整个屋子没有开一盏灯,只有窗外的一丝光源透进来,经过了雨水的折射,这光源显得有些孱弱无力。
  落地窗边的地上,跪坐着一个单薄的女子,她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的雨景,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个女子,就是林晓曦本人。
  她一直一直盯着窗外,听着杂乱无章的雨声与若有若无的汽车鸣笛,眼神空泛地涣散着。
  她脚边不远处搁着一个信封,那个信封很让人印象深刻,就是林晓曦在床头找的那个,里面放着的,自然就是夏颖的画像。
  “咔哒。”门锁开了,这开门的声响在这安静的屋子里显得十分的刺耳。
  路梵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带着一身的疲惫和雨水的湿气,他没有开客厅的灯,径直走进了房间,所以完全没有发现林晓曦的存在。
  过了好久,他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穿着干净的衣服,看样子应该是刚刚洗完澡,他走进厨房倒水,路过客厅的时候,终于发现了窗边的林晓曦。
  他略略愣了,借着外面的微弱的灯光看了看客厅的钟。一点半,凌晨一点半。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向了窗边的她,“还没睡?”声音很小,听起来很像是很怕吓到她而特地降低的音量。
  “嗯。”林晓曦侧过脸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此刻,外头的夜空突然亮起了一道银色的闪电,耀得一室亮如白昼,而路梵在着强烈的电光中,一眼就看到了她脚边的信封。
  那个他再熟悉不过的信封让他脑中霎时轰地一响,全身血液开始快速奔流。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强烈,林晓曦很快就发现了他看到了信封的存在。
  “我收拾书房的时候找到的,在书架的夹缝里,我猜你可能忘在那了。”
  路梵眉头轻轻地皱起,没有说话。
  林晓曦抬头看他,目光很安静很平和,唇边还带着浅浅的笑意,“是你画的吗?”
  路梵默认了。
  “画得真好,可以送给我吗?”
  他沉默了好久,她的脸上一直带着那丝笑容等待着,最后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谢谢。”她说完,就转头继续看向窗外,再也没开口。
  到这里,一切突然如被打乱的湖面倒影,开始出现波纹和颤动,一转眼,就变成了另一个场景。
  林晓曦站在化妆台前,手里拿着一本日历,日历上12月6号的地方被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心型,她笑得灿烂,两颊甚至出现了自然的晕红。
  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随后走到衣橱前开始挑衣服,她试了一件又一件,最后选中了一件黑色羊毛连衣裙和红色的中长大衣,穿上以后傻笑着对着镜子照来照去。
  她出门的时候,还很用心地化上了淡淡的妆,脸上依然是带着这么甜蜜的笑,就像一个恋爱中的姑娘正要去约会。
  林晓曦的车停在了路梵公司的楼下,她仰头看了看那栋大楼,脸上的幸福感一览无余。
  顶着凛冽的寒风,她一路小跑着到了电梯口,就着电梯的反光镜面,理了理长长的头发,还仔细地整理了衣服。
  当电梯叮地一声停住的时候,她几乎掩不住脸上的笑,像一只美丽的蝴蝶一样翩翩出了电梯,直奔路梵的办公室。
  秘书台没有人。她脚步没停,径直到了路梵办公室的门口。
  门,没有关好。林晓曦愣了一下,伸手搭上了门把。
  才推开一点,她就一眼看到了办公桌旁拥抱着的两人,路梵背对着她,怀里抱着一个女人,两人的位置有些错开,她一下子就看出,这个女人就是那幅画像中的人。
  林晓曦像是一下被人扔进了湖水的冰窟窿里,从头凉到了脚,就连腮红也掩不住那苍白的脸色。
  她就这么亲眼看着,那个女人娇羞地咬了咬嘴唇,仰起头凑近了路梵的唇边,而就在两人的嘴唇快要碰到一起的时候,她的手一松,受不了地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就想要离开。
  杉杉这时刚好从外面回来,她看着眼圈通红的林晓曦,“路太太,您怎么来……”
  她还没说完,林晓曦突然惶然回头地望了望办公室,有看了杉杉一眼就低着头快步跑走了。
  林晓曦一路头也没回地跑到了车子里,刚坐下就趴在方向盘上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息。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突然想起了铃声,她停顿了一下,从口袋里把手机拿了出来,上面清楚地显示着二个字,路梵。
  林晓曦看着这两个字,眼泪就开始簌簌地掉,模糊了眼线和腮红,本来精致的妆容变成了一团落寞的狼藉,看起来很是凄惨。
  而就在这委屈地哭声中,世界恍然变成了一片雪白。
  梦醒了。
  林晓曦缓缓地睁开惺忪的睡眼,入眼是一个宽阔的胸膛,耳边甚至还能听到他稳定有力的心跳。
  路梵还睡着,他额前的短发有些蓬乱,让她莫名地觉得很自然很亲近。
  她知道,刚才的不是梦,是林晓曦这个身体的记忆,至此,她终于笃定了,以前的林晓曦喜欢着她眼前的这个人。而她整夜翻阅着满是痛苦和怨恨的记忆,却醒在一切痛苦源头的怀里,这还真是天大的讽刺。
  但林晓曦不得不承认,她这样醒来时,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但到底是以前的林晓曦身体残存的情感,还是她自己的情感,这点她很困惑。
  怎么办呢?
  知道得越多,她就越困惑,越是困惑,她就越想知道得更多,这就是一个无解的死循环,她只能在这无尽的兜兜转转里面生存,可是谁又能保证,她不会把自己兜晕在这里呢?
  林晓曦抬头看着那张好看的睡脸,看着他睫毛形成的扇形阴影,脑中一片茫然。
  算了,还是继续睡吧。
  末了,她决定忘记这些烦心事,好好来个周末的自然醒,因为说实话,抱着路大财主睡觉的感觉是真的很不错。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被灌满了阳光,有种稀稀松松的阳光味道弥漫在空气里,这小美好让她忍不住微笑起来。
  果然,睡眠不足就会胡思乱想,现在睡饱了以后,看什么都觉得励志,由此可见,让抑郁症的人多睡觉,指不定可以帮助治疗。
  身旁的路梵已经不在了,从厨房里传出阵阵香味可以判定,他正在做早餐。
  想到这,林晓曦突然来了精神。她是吃过他做的早餐,可还没看过他做早餐的样子呢,一身傲骨的路大财主围着围裙洗手作羹汤,这想想都令人热血沸腾,怎么能不去围观一下呢?
  林晓曦三下五除二地从床上爬起来,冲进卫生间迅速完成了洗漱,就穿着睡衣就窜了出去。
  自从很路梵搂在一起睡觉以后,林晓曦已经把节操廉耻什么的通通剪碎扔进大海了,如果对大海造成污染了,她只能表示很抱歉了,因为已经碎得完全捡不起来了。
  路梵站在料理台旁,单手利落地往平底锅里打鸡蛋,样子专注又专业。
  人长得好就是占优势,这不,那件粉红色的围裙穿在他身上,居然让她觉得无比的气质好看。
  林晓曦把眼光从路梵身上移开,看向那完整碎成两半的蛋壳,突然觉得,估计真没有什么事是能难倒路大财主的了。
  鸡蛋在锅里发出滋滋的油响,还散发出一阵阵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当然,配上旁边一身清爽又秀色可餐的路大财主,那就更令人欲罢不能了。
  林晓曦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屁颠屁颠地凑到了他旁边。
  “有没有要我帮忙的啊?”吃人嘴短,这个时候,还是要乖巧可爱一些比较实在。
  路梵斜着瞄了她一眼,又迅速将眼神落回了锅里,“你只要不捣乱就是帮忙了。”
  “……”亏她刚才还在心里把他夸了一通,真是白夸了!一点都不可爱,浑身上下透着讨人厌!
  林晓曦气鼓鼓地站在他旁边,直直地盯着他的侧脸看,恨不得把他身上看出个大洞才解恨。
  他的侧脸很英俊很干净,都说认真时候的男人最帅,这话一点都没错,这不,已经帅到她瞪着瞪着就变成欣赏了。
  这么好看的一个人,肯定迷坏了不少姑娘,当然其中也包括以前的林晓曦。
  想到以前的林晓曦,她就立刻想到了昨天晚上的梦,还有那个日历上的心型。
  “12月6号是什么日子啊?”
  闻言,路梵的利落的动作瞬间停住了,他转头望向她,眼神波动很大。
  路大财主最近的情绪波动总是特别大,让她一度觉得他终于有些从天上掉到人间的感觉了。
  “喂,鸡蛋要糊了,糊了。”
  听到林晓曦的这一声惊呼,他才反应过来,赶紧把鸡蛋铲出来放进了碟子里。
  他关了电磁炉,拿着锅一直走到了水池旁才回答她:“是我们结婚的日子。”
  以前的林晓曦,消失在了她最期待的结婚纪念日,老天真是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果然,情人间的惊喜通常只会产生悲剧。
  这点,林晓曦在心里一片的愁云惨雾中,默默地记下了。
  


☆、第二十六章  想把我说给你听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下面几章。。妹子我都很中意。。。话说我给宋文婧开写了一个高干文。。哦吼吼。。各种激情四射!!!
  林妈妈一早回了路家宅子,只留下林晓曦和路梵两个人。
  早饭过后,路大财主就一头扎进了书房,而林晓曦则怀揣着一颗激动得快要爆炸的心急匆匆地进了原来的房间,跪在保险柜前就开始拧。
  既然12月6号对以前的林晓曦是这么重要的日子,那么这个日子很有可能就是密码。
  终于,终于给她等到这一天了,她终于要把这个恼人的保险柜打开了!
  她深呼吸好几次,才能勉强控制住让手不要抖。
  但人生的悲喜来得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当她兴奋地拧完这一组数字以后,保险柜压根一丝反应都没有,如果要硬说有什么反应的话,就是刺眼的“密码错误”四个猩红的大字。
  靠!
  请允许林晓曦用这么一个字来言简意赅地表达自己的心情。
  靠之!
  以前的林晓曦到底是一个多么不甘平凡的姑娘啊,弄个密码也弄得这么惊世骇俗?!
  再靠之!
  有没有考虑过小偷的感受?!
  林晓曦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心力交瘁地感到前途一片灰暗。她现在真的好想掐死自己来报复以前的自己,这是多么绝望的状态!
  她哭丧着脸躺在地上,欲哭无泪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
  只道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她深觉自己的人生是一轮明月,但是蒙了尘;是一块美玉,但是被浸粪做了旧;是一罐牛奶,但是掺了三聚氰胺,总之就是怎么够糟践,就按什么标准来。
  其实平心静气地想,除了这个保险柜以外,大部分的事情林晓曦已经知道了,这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她知道了画像是谁画的,知道了为什么出车祸,知道了以前的自己深爱路先生。
  但是,这些认知让她更加云里雾里的,如果以前的林晓曦是喜欢路梵的,那她应该怎么办?是应该努力跟他培养感情,成全以前自己的一个未完成的梦?还是应该听从自己的想法,就这么放任自流,或许还会有意无意地撮合他和夏颖?
  以前的林晓曦啊,你居然留了这么一个大难题给那么个不成器的玩意儿,也真是够难为她了。她想着想着,居然就这么睡了过去,她这人在吃喝睡上造诣极深,这种时候睡着倒也不稀奇了。
  “哒哒哒。”有人敲门,可是林晓曦睡得很熟,没有应声。
  门外的路梵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了门。
  她躺在地板上,蜷缩成一团睡着了,长发像一朵黑色的大丽花在身旁绽放着,既安静又美丽,完全没有了平时乖张放肆的样子。
  路梵的心,忽而不可思议地软了一下,他踱步过去蹲下身,伸出双臂勾住了她的腿弯和后背,轻手轻脚地把她放到了床上并仔细地盖上了薄被。
  她的头发不安分地铺在了脸上,他本不想做这么亲昵的动作,却还是因为强迫症而轻轻地将头发撩到了她的耳后挂好。
  而熟睡中的林晓曦却在这时无意识地靠近了他的手,像一只温顺的猫一样用脸蹭了蹭他的手背。
  路梵愣了一愣,有些急促地收回了手。
  林晓曦对他的动作倒没什么特殊反应,侧了个身,抱着被子继续睡了,想来应该是昨晚一直做梦,有些渴睡。
  路梵看了她一会,确定她一时半会不会醒,才转头去看向大敞四开的床头柜,里面放着的,就是让林晓曦烦得头发直掉的保险柜。
  他犹豫了一下,默默地拧了一组号码。
  “咔哒。”门开了。
  路梵有片刻的出神,他脑中又出现了那个坐在咖啡店里静静地看着天的女孩子,还有她欢快地跑进雨里的背影。
  他转头瞧了瞧床上呼吸轻浅的林晓曦,缓缓地打开了保险柜的门。
  里面是一张银行卡,一本相册,一本笔记本。
  银行卡是当时他给林晓曦的,但是他知道,她绝对不会用。
  相册是他们的结婚照,他记得当初工作人员问她要把哪些放大的时候,她轻轻地摇了摇头,说不用了,这样就很好。
  笔记本,是她的日记。
  路梵蹲着身子,迟疑了很久,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2010年11月5日。
  今天,我听了妈的话去相亲,虽然知道她是为了我好,但是心里还是有些排斥。
  天气很阴沉,可以闻到压抑的泥土味和草腥气,应该是快要下雨了。
  交通出乎意料地顺畅,我到得早了半个多小时,于是就这么一个人呆坐着看着天空,猜想什么时候会下雨。
  那个人很快就来来了,当他在马路对面停车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了他,但是总觉得和照片里不太一样。
  怎么说呢?
  当然不是长得不一样,因为无论是照片还是本人,他长得都是一样的惹人注意。
  不过气质方面略有不同,照片里的他显得有些阴沉,看到他本人的时候,我却是觉得,这真是个干净清爽的男人,一身的一尘不染,站在人群里,就像会发光一样。
  啊,我第一次看到会发光的人。
  他一步一步地走来,面无表情,有些陌生的疏离感。
  我听到了自己心跳逐渐加速的声音,跳得那么有生命力,就连这阴霾的天空,也跟着变得缤纷起来。
  我自嘲,这莫非是一见钟情?呐,原来我也是这么老土的人。
  但其实,我并不相信一见钟情,所以,我觉得自己当然不是爱上他,只是莫名地觉得他很好,好得让人心动。
  他不怎么说话,除了自我介绍一句话也没有说,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看着外头的天。
  两人就这么干瞪眼地坐着,我坐得如虫蚁钻心,他却坐得怡然自得,这点令我很钦佩。
  想来,这个男人,很有定力和魄力,不然怎么会轻易撑得起这么令人不舒服的场面。
  天空乌云蠢动,天光暗淡,不一会儿,就洋洋洒洒地下起了雨。
  下雨的时候,我说:“下雨了。”或许是听了我的话,他转了头往外看去。
  我带着些小女人心思偷偷看了他的侧脸。
  唔,真的很好看。
  那么挺直的鼻梁,那么美好的下颚线。我很不害臊地想到了,这样的下颚,很适合接吻。
  外头下了很大的雨,一直到万家灯火逐渐亮起的时候,雨势才微微小一点。
  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透,他忽而抬头问我:“我送你回家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低低沉沉,我喜欢得很,喜欢到连心都飘起来了。
  我想我真是一个以貌取人的肤浅女人,居然对只见了一次面的人,有了这样的心思。不过食色性也,老祖宗都这么说了,我又有什么好责怪自己的呢?
  我当然答应他了,冲着这么好听的声音,有谁会忍心拒绝。
  他开车很沉稳,我本来有些晕车,可是这一路上,我都没有一丝的不适,这样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让我这么一个晕车多年的人觉得可以一直这么游车河,一直一直继续下去,这是一种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感觉啊。
  而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居然给了我这么美妙的感觉。
  他没有开音乐,也没有开收音机,也不和我搭话,就这么专注地开车。
  唔,他真的很擅长处理尴尬的场景,到底如何做到的呢?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果然很有道理,我觉得从咖啡店到回家,好似只过了几分钟而已,可事实是,车已经在雨里开了半个小时。
  我有些自恋地想:他是不是故意开这么慢的?
  哈哈,这想法真的是很自恋,但是自恋得让我很喜欢。
  偶尔做一个自恋的人,原来是这种感觉,感觉整个世界都瞬间亮堂了起来。
  他把车停下来的时候,我沉默了好一会,其实我很忐忑,很怕他会问我为什么还不走,因为他不解风情,完全有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所幸,他还算有绅士风度,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一定有这么想了。
  车里面很安静,能清楚地听到雨滴打在车顶和窗玻璃上的声音,这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就像小时候躺在靠窗的床上听着下雨天的雨篷声响一样,有种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幸福感,外面风疾雨嘶,我却安逸地听着雨声,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安心的事了吗?
  我转头看他,觉得因为喜欢这场雨,好似也连带着喜欢他了一样,心头感觉烫烫麻麻的,很是奇妙。
  路先生,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连拽着门把的手都微微发抖,但是已经说出去了,我硬撑着自己对他微笑,好让他觉得我只是在开玩笑。
  他沉默了一会,眉头略略地皱起,为那张干净的脸添了些莫名的性感,他身旁的玻璃上印着被雨水融化的流光,一切就像浓墨重彩的画。
  我尴尬地咽了咽口水,强颜欢笑地打趣着问,需要时间考虑吗?
  这是一个玩笑,一个脑袋一昏而开出的无聊玩笑。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忽而微微一笑,笑得光彩四溢。
  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他说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脑中久久地回荡着这句话,心被涨得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生根萌芽。
  我有些措手不及,开了车门就跑走了,到家的时候,身上被淋得湿透了,但我却第一时间冲到了房间的窗口拉开了窗帘往外看。
  他的车已经启动,缓缓地开走,我一方面有些失落,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真是花痴得可以了。
  女人,还是真是矛盾。
  写出这篇日记的时候,我突然很想说——
  路先生,虽然我第一次见你,但我突然好想当你的那根遗失的肋骨,真的好想好想。
  这种让人好似漫步云端的幸福感,估计再也不会有了,所以——
  请让我做你的那根肋骨吧。
  


☆、第二十七章  为你洗手做羹汤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要慢慢一章一章更。。还是要一次放上来。。来几个人给个意见啊!!一共59章。。哦漏!!
  路梵对着第一页发了好长时间的呆,他一直没有翻开第二页,也没有勇气去翻开第二页,短短两天里面,他已经回忆了三次他们的初次见面,那几乎是他们相处的最融洽的一次,想来还真是有些讽刺。
  他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却想要阻止自己知道得更多。
  她说想做他的那根肋骨。
  路梵手里捧着日记,转头看向林晓曦的睡脸。
  就是这个女孩子,曾经在日记里说过,很想做他的那根肋骨。
  而如今,她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想到这,就算铁石心肠如路大财主,也免不了有些心酸了,这个女孩子曾经有过满满的幸福感,却被自己摧残殆尽了。
  那么她忘记了一切,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林晓曦一睁眼就看见路梵若有所思地坐在她床边的地板上。
  她记得,他很讨厌坐在地上的。
  当然,此时路梵早已将日记放回保险柜中,并将保险柜重新锁上了,所以林晓曦是不可能猜测到他知道了什么的。
  “我怎么睡着了……”
  她眯缝着惺忪的睡眼,挣扎着起身靠着枕头望向他。
  “醒了?”
  路梵到底还是个沉稳性子,纵然胸中有万丈惊涛,面上也仍是云淡风轻的。
  林晓曦皱着脸点了点头,“嗯。”
  “肚子饿吗?”他就这么坐着,微扬着头看着她。
  她一愣,随后双手撑着肩靠近他,仔细端详他的脸,“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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