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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异世斗地主-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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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李明朗问道。
“听话。”林轲的声音变的严肃。
“额,我知道了。”李明朗对林轲的变脸总有些恐惧,连忙点头应道。
李明朗原本以为林轲走了,他的日子就变成林轲来之前的样子而已,但是第二天一早,李明朗就感觉到了不同。
村长带了两个陌生人来找他,连刘嬷嬷都被叫了回来。
“村长有什么事情吗?”
刘嬷嬷招呼三个个人坐进了屋里。
村长咳嗽了两声,从怀里掏出了几张纸,递给了李明朗。
“额,地契?”李明朗有些奇怪的读出上面的两个大字。
“这是李家一百九十亩地的地契。”
“哎?不是十亩地吗?”李明朗看向刘嬷嬷,刘嬷嬷也是一脸的疑惑。
“李小少爷病好了,这件事也该跟李小少爷说了,当初李老爷是打算把地卖给外来人的,谁也不知道这外来人以后会有什么想法,大家都是种地为生,这没了土地就没了活路了,便跟李老爷商量,让他把这地给留着,那时候李夫人的病重厉害,药钱花费大,李老爷也很犹豫,我们全村人便能借的借,能卖的都卖了,凑了两百两银子,钱不多,但是是我们的心意,希望能够帮李老爷渡过难关,别卖地。李老爷心地好,虽然很困难,但是也没有卖地,还想把地给转给我们,两百两啊,一亩地就要十多两了,两百两根本买不了一个零头。村民们不收,最后选了折中的法子,地契我这个做村长的保管者,李家不收我们村民的租子。有十亩地是邻村的人在种,便没有动,也就是李家小少爷手里的那十亩。”
李明朗听到这话先是一喜,十亩田地主变成了两百亩地的地主啊,这些村民真质朴,便宜也不占,真好,喜过之后便有些疑惑,看了看旁边一看就是城里人的两个人,“村长怎么今天来说这个事啊?”
“哦,这两位是城里来的林掌柜和王掌柜,他们说要来见见你,想问问李家卖不卖地。”
“哎?怎么现在村长同意卖地了?”
“咳咳,这两位说了,除了会支付当初的两百两银子,这些地还会永远租给我们朝阳村,而且朝阳村出的粮食,他们负责收购,价钱会比市价高上一文。”
李明朗想了想村长说的话,便知道,这样的条件很优厚了。
“李小少爷,我们可以给你二百两银子,替你还了村名的债务,然后用二十两一亩地来买你手上的二百亩地。希望李小少爷你好好考虑。”
“这其实……我今天才知道这些往事,能不能让我考虑几天。”李明朗现在的脑子有些糊涂。
“当然,李少爷好好想想吧,我想再没有人比我出的价钱更高了。”那位林掌柜笑着说道。
话里的那种认为李明朗是见钱眼开的农村人的意味,让李明朗很不舒服,不过这林掌柜一看就是有头有脸有权有势的人。李明朗得罪不得,他只能面上笑着送人,内里骂着人。
等林掌柜走远了,李明朗狠狠的将大门踢上,“什么玩意儿。”
“少爷,你打算怎么办?”刘嬷嬷有些六神无主的问道。
“等等,我得想想,如果可能话,得进城去看看这林掌柜是什么地位。”
“恩。”刘嬷嬷听着李明朗的话,便觉得有了定心骨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林轲和李明朗两个人之间的问题。
林轲这人很强势,认定的事情不会改变,对于李明朗他志在必得,告白了,也不允许李明朗拒绝,所以到现在他也没问过李明朗的态度,因为他已经认定了李明朗是他的人,不需要再问了。
至于李明朗,他弄不清林轲到底是开玩笑,还是真的,他这人有些自卑,林轲在他眼里有种钻石王老五的姿态,有钱银啊,跟他不是一个阶层的,李明朗心里选择了一个最坏的结果,林轲所做的一切都是开玩笑,但是在这种逃避的心理下,李明朗也有些期盼。也是林轲有时候很暴力的形象,让李明朗无法直接说出让林轲离开的话。所以李明朗会对林轲保持着若接若离的态度。
至于小攻,咱之后会虐虐他的。
对一些接吻啊,拥抱什么的,作为现代人,李明朗其实对这些不是太在意【我们那天拍毕业照,有男生装舌吻,拥吻,还有H后背式的姿势,各种腐啊,看的我汗颜的很。我还是腐女吧……】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李明朗撑着下巴,盘腿坐在炕上;将刚才的事情过了一遍。
“总感觉有阴谋啊;阴谋。”
帮李家偿还两百两银子的债务;永远租给朝山村种地;比市价高一文收了朝山村的粮食。李明朗扳着手指;算了下那两个人给的优惠;总觉得没这么好的事儿啊。
虽然农村人比较古朴;让李明朗很放心;但是那些城里人可狡猾的很呢;跟林轲差不多;想到林轲,李明朗想起了一直以来被忽略的事情,林轲一个城里人也在朝山村住了几个月了,为了什么呢?
难道朝山真有宝藏,还是李家的田里有宝藏?
李明朗想着就出了门,走过溪流,沿着田埂走了两圈,感觉不像是埋着宝藏的样子啊,田中间的沟渠有一米多深,也没见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啊。
难道……是墓葬?!李明朗眼神一亮,然后又是一暗,如果是墓葬的话,还给村人种田做什么,而且盗墓不都是深夜挖个洞就行了嘛,买什么地啊?
李明朗对着田里,做了好几种猜测,都被一一否定了。
“难道是朝山有宝藏?”李明朗看着不远处连绵开去的朝山发着呆。
“得儿,得儿……”不远处路上的马蹄声打算了李明朗的思路。
“林轲回来了?”这是李明朗第一个想法,但是那马匹方向却是往镇里去的。李明朗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好像是刚才去他家里的那两个人。
“李小少爷。”
李明朗回头,就看到了村长。
“村长啊,那两个人走了啊?”李明朗指了指远去的马匹。
“恩,走了,他们说三天后再来,希望李小少爷能给他们答案。”
“哦。”李明朗挑了挑眉,三天,这时间还挺长的啊。
“李小少爷到底有什么想法不?”
“不知道,村长你说我该不该卖了呢。”李明朗真的拿不定主意,看村长的年纪也应该是见过世面的。听听意见也是好的。
“哎,咱们是庄稼人,卖地啊,一般是不得已的作为。”村长拍了拍田埂上的草,坐了下来,又拍了拍旁边的地方,让李明朗坐下,李明朗也顺从了坐了下来。
“李小少爷大约是不知道朝山村的历史。”
“恩?”
“三四代之前,朝山村原本是个猎户村,家家户户都是进山打猎为生的,朝山里野兽凶猛,死伤那是肯定有的,几乎每年都有那么一两个男人死在山里,幸运的,尸身带回来了,不幸的,直接给山里的豺狼虎豹当了粮食,李家祖上也是在那个时候来这边的,听说李家也是做官了,告老还乡来着,就到了我们朝山村定居,这百余亩田地是当时的李家老爷请人开垦出来了,后来租给了我们种地。能够不进山里打猎送命,家家户户都开心的很,交了租子,留下的粮食什么的也够一家人嚼用,大家便定下心来做农户了,不过有时候还是会进山打点野味什么的,不用赚家用的银钱,便不再拼命了,能打到点野味就吃,不能打到回家吃糠咽菜也是可以的。”
李明朗边听边点头,朝山里的危险,他是知道的,种田的确比打猎好啊。
“当年也真的要感谢李老爷,要不然可能朝山村又要走上进山打猎的路子了。哎,不过这种田也越来越不容易了。”
“恩?出什么事了吗?”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今年的一亩地的粮食又比全年少了十多斤,连续三年都在减少,以往产量多的话,能得到两石多一点的粮食,现在一石半都有些难了。李小少爷也别怪我势利,那两个城里人给的条件,我是真的动心了,租金只要半石粮食,其他粮食收上去还高市价一文,还有那两百两银子,分摊给全村,一家也有六七两,省一省够大半年的嚼用呢。”
“村长,你是觉得我该卖地?”
“……咳。”村长咳嗽了一声,停顿了许久才继续说道, “这田埂是二十年前新修的,前面那道田埂的年岁长着呢,我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在了,大约是李家祖上时候修的吧。这道新修的田埂啊,还有故事呢,当初租着这两块田的是村头的张家,张家老头过世了,两兄弟为了分田地的事情吵起来……后来就有了这田埂,我那时候还小,看着热闹,现在才知道田地的重要,还有那边那快田,是林家的……”村长用一种很怀旧的语调说着这句话,带着一种莫名的深情。
李明朗看了几眼那几块田地,并没有升起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是听了村长的话,却感受到了农民对田地的热爱。
村长也不想卖掉这承载着朝山村历史,伴随着他成长的田地吧。只不过比起感情来,生存更加重要,他不能让安逸的朝山村再回到那种每天为了生计担心生死的日子。
“其实卖不卖这些田地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对村里人好的话……其实,我比较担心,那两个城里人的目的。开出那么优厚的条件,有什么目的呢?商人追逐利益,我们朝山村有什么值得他们这么对待的呢。”听村长的口气,他知道不少朝山村的历史,不知道知不知道这田地原本是做什么用的,或是有什么传说之类。
“这……”村长想了想,点了点头,“的确有些奇怪,还是李小少爷想的透彻,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东西啊。”
“那两个人是怎么找上村长的?”
“直接找上门的,也没人介绍,他们倒是对当年的李老爷送田契的事情知道的清楚,应该是准们打听过的,回村里问问就知道了。”
“那两个人是什么身份啊?”
“说是城里粮铺的大掌柜和二掌柜的。”
“粮铺的?以前来收过粮?”
“朝山村是安平城境内离安平城里最远的一个村子了,粮铺的人哪儿会过来啊,都是我们送到城里去的。”
“确定那两个人是粮铺的掌柜的吗?“
“这倒是没见过。”
“我们村得田有什么特别的吗?”李明朗试探的问了问。
“没什么特别的,种粮食的,也没见长出过什么其他东西啊。”
“这块地在做田地,就是我祖上开垦之前是做什么用的?。”
“具体不清楚,好像是灌木丛什么的。”
李明朗抓了抓头发,想了想说道,“我明天进城去看看,那粮铺的信用如何,还有那两个人,是不是真的是粮铺的掌柜也要确定一下,还有他们是不是也去其他村子收地了,也要打听一下,如果没什么问题,地卖就卖了。有问题的话,还是留着吧,宁愿日子过的苦一点,也不能把唯一的盼头,送给别人吧。”
“哎,听李小少爷的,田地是咱们村人的命根子,绝对不能送给别人的。”村长神色有些激动的说道,“我去找老木头借牛车……”
“牛车太慢了,有马没?”李明朗问道。
“马只能做用于行路,又不能劳作,养着太费力了,村里还没人养过,不过进了镇子,有马匹可以租的。银钱村子里的人出就成。”
“银子我有,这田地是我家的,我进城也是为了我自己家。村长就别我跟客气了,我不缺那几两银子。我先回去收拾点东西,村长帮忙去跟木头叔说一下。”
“行,明天一早就出发,晚上之前应该能到城里。”
“……”对于这里的交通如此不发达,李明朗表示有了钱,他要修路,要买马,买车。
李明朗说收拾东西,不过也就是几件衣服,还有十几两银子。原本以为是轻车简行,第二天看到郑三和王月月的时候,李明朗还愣了一下。
“李小少爷,你毕竟是个小子,让你一个进城,我还真的不放心,让郑三,和郑三家的,跟你一块去吧。”旁边的村长笑着说道。
“好你的李明朗,去城里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王月月拍了拍李明朗的肩膀说道。
“我进城这是正事,又不是去玩。”
“知道是正事,有些事你一个小子不好出面,有郑三在也方便点。”
“那郑三去就行了,你跟着做什么?”相处久了,李明朗习惯于跟王月月顶嘴了都。
“我这叫夫唱妇随,不行吗,我上次进城还是我七八岁的时候,老早以前的事情了,这次进城你们干正事,我给村里的婶子,叔叔带点礼物什么的。也不枉我们进城一趟。”
“别说了,时间不早了,快点走吧,得赶在城门关前进去呢,要不然就得露宿在城外了。”郑三说着就扶着王月月上了牛车,李明朗跟着跳了上去。然后想继续打着嘴仗。
有王月月在,一路上倒不寂寞,中午进了镇子,吃了点东西,然后换了马匹,往城里赶着,三个人都不太熟悉骑马,但是为赶时间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三个人的胆子也大,知道怎么架马,怎么叫停,也就骑了上去。
李明朗后来想起这段经历,都觉得惊险。那马骑的跟过山车似地,幸好路上没遇到什么意外情况,要不然就是被摔断脖子的命了。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李明朗三人终于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城门,原本进城的兴奋之情都消失在了疲累之中。
作为三人中的爷们;郑三开路找了一间小客栈;要了一间房间;准备让李明朗和王月月睡在床上;他打地铺。
店小二看他们三个的眼神都带着鄙视;李明朗也顾不得跟店小二纠结这些事情;他现在只想上床睡觉。
“客观;要热水沐浴吗?”进了房门;小二开口问了一句。
“不用了。”郑三摇了摇头;出门在外哪儿比得上在家啊;洗澡是不用想的,而且大冬天的几天不洗澡也是可以的。
原本觉得平常的事情,听到店小二的耳朵里,就是乡下人进城,没见识的事情,很不屑的切了一声,将手上的白布巾甩上了肩膀,很鄙视的看了李明朗他们三个一圈,快步走下了楼。
弄得郑三和王月月面红耳赤的,对视了两眼,都觉得自己不洗澡是不是太脏了,虽然没有外人,但是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
李明朗可不是什么乡下人没见识的,这店小二的心思他可是猜得到的,“行了,那店小二是觉得没小费赚,所以才那个表情的,他给我们打个水,我们怎么也得给他一些银钱吧,我们不打水,他就没这个银钱赚。你以为他是因为我们不洗澡的事情看不起我们啊。哼,这客栈一天到晚有客人,他自己还不知道几天能抽空洗一次澡呢,不说了,困死我了,郑三,去打点热水,我们洗把脸就睡了吧,这城里住上一天,够我们在镇上吃上一顿好的了,明天出去把事情给弄清楚了,后天一早我们就回去。”
“哎。”郑三听了李明朗的话,也恢复了原状,点了点头去客栈的厨房打了点水,顺道看到小二送水进了一个房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块碎银子,便认定了李明朗的话,觉得自己不洗澡也没什么错,对店小二这种势利的行为反而不屑起来,冷哼了一声,端着水回了房间。
三个人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都有了共同的症状,那就是双腿酸痛,特别是大腿内侧,走路都别扭的很。
李明朗倒是无所谓,揉揉捏捏,就那么别别扭扭的出了门,王月月可就别扭的很了,他头上绑着妇人的发髻呢,走的那么别扭,总觉得别人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又不能直接大吼一声他这是骑马骑的,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子的,那感觉就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感觉,不能直说,只能找其他地方发泄,旁边的郑三就遭殃了,一早上被王月月拧了好几下,不轻不重的,郑三不知道王月月这是发什么脾气,他跟王月月也相处了那么多年了,王月月的性子他还是知道这些的,反正是发泄完了就了事了,被拧几下而已,他受下就是。
李明朗出了客栈,在隔了点距离的包子铺买了几个包子,顺便打听了一下万升米铺的方位和事情。
万升米铺就是来买地的那两个人的东家。
李明朗打听了半天,只得到了一条结论,那就是这万升米铺是财大气粗啊,整个安平城就一家米铺,那是万升,每条街上都有一家分店,安平城下面的乡镇也有万升米铺的分店。
搞垄断,没点权势还真做不了这事,李明朗挠了挠额头,开始头疼了,如果他拒绝了万升米铺的话,后果是不是很严重呢。
卖地,想到村长的表情,那种伤怀,不舍,哪儿有种地的人愿意卖地的呢,不过真的是逼不得已,作为村长,想到的不是自己一个人,而是全村人的前途,村长是不愿意村里人回到那种天天以命换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意外的生活。
李明朗狠狠的咬了一口包子,老百姓难道就只有被压迫的命啊。李明朗不太甘心。可是又没其他方法,只得在心里诅咒了一番,然后叹气准备妥协。
李明朗在打听,郑三他们也找了几个人打听了一番,得到的结果大同小异,三个人聚到一起的时候,都有些丧气,商量着早些回去吧,大不了在镇上住上一夜,那可比城里要便宜多了,三个人在街上走了一阵,买了点小玩意,便回了客栈收拾了东西。
“这城里的东西好是好,就是贵的很。”王月月看着手里的三块帕子,脸上矛盾的紧。一条条帕子十文钱,他可是咬着牙买了十条,他家婆爹一条,嫂子一条,他爹爹一条,再送村子几个要好的姐妹,算来算去,可能最后自己都留不下一条。
“还不如家里的抹布呢。”李明朗对王月月这种明明心疼还为了脸面花冤枉钱的事情倒是有些理解,但是这不妨碍他想着要损损王月月。
“滚蛋,你懂什么。”被李明朗这么一说,王月月更后悔了,不过买都买了也不能还回去了,“本来还有你一条呢,现在没了。”
“我就不用了,你自己留着吧。”手帕对李明朗来说,那是女人用的东西。
“我喂过马了,干粮也买好了,可以走了。”郑三进来说道。
三个人牵着马,准备出城。
街道上人流还算多,三个人心里各有想法,都有些丧气。一个没留神,李明朗手中的马不知道受了哪儿来的刺激,突然挣脱了李明朗的牵扯,奔跑了开去。
看着远去的马,李明朗愣在原地,心里突然冒出个想法,难道这是要上演百看不腻的英雄救美的戏码,女主角被男主角英勇的从奔跑的马下救出,然后以身相许,共度一生。
呸,李明朗这想法一出,就立刻否定的,哪儿来的女主角,他可不是,而且他这个主角在这儿,马可跑远了,对了,这马要跑到哪儿去啊?
李明朗就这胡思乱想的愣神间,就看到马匹踩踏过了一个来不及闪躲的人……
“啊……”那人凄厉的惨叫了一声,“我的腿……”
李明朗三个人都傻着了,郑三先回过神来,拉住了一个人问道,“这儿最近的医馆在哪儿啊。”
“找什么医馆啊,看那招牌没,快进去请大夫吧。”那人指了指前面,郑三连忙跑了过去。
王月月拉着李明朗急急忙忙的跑到伤者的身边,“你没事吧,等等啊,大夫马上就来。”
李明朗看着躺倒在地上的人,是个四五十岁的婶子,疼的满脸的汗渍。李明朗有些懊恼,他在就没抓紧那缰绳呢。
郑三拉着一个大夫走了过来,六七十岁的大夫摸了摸下巴,慢悠悠的把了个脉,“骨折了,需要正骨。”
“那快点正啊。”李明朗催促道。
“先付二十两银子医药费吧。”那大夫说道。
“什么,二十两?”王月月尖叫出声,他现在对银钱特别敏感。
“二十两,你去抢劫吧,不就是正个骨头嘛,我也会的。”李明朗掳袖子。
“你个山野小子,这人是你撞的,医药费总得你付吧,就算你以后跑了,医药费付了,这身子也不会找你麻烦,你以为正骨是小事啊,一个不留神可是会留下缺陷的,以后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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