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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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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家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还有几头牛。

我和格桑就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就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

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

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

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

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以后,央金也出生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

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

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哦,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佛会警醒你,有危险。

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

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我实在有些搞不清楚,既然佛是有爱心的,可为什么才让大叔还是要去打猎呢?

第四十四章、捕鱼

才让大叔看出了我的疑惑,就说:其实,奉劝众生不杀生的是喇嘛,但吃肉最多的也是喇嘛,咱们猎人当年也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所以打猎前都要祭拜生灵,念六字真言。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在年轻一带人的身上,渐渐地更多了一些向汉文化的靠拢,而对于本族的风俗和传统,正在慢慢地被大一统的汉流所冲淡。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山羊,把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

我这才想起来,有时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而且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下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上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

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得准,又是怎么开的枪,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

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

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

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的情有独钟,将来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犟劲和对枪的强烈的兴趣。

我的预料没错,后来的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得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

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

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寻问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条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搞条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条了,就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

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

谁知就这么着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

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

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

格桑问我干嘛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

我问格桑:吃过鱼吗?

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

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

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不是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又实在想吃鱼,就说:反正你阿爸又不在,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嘛用的?

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嘛用的不?

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问格桑:哪儿的鱼多?

格桑没捕过鱼,也没吃过鱼,自然也就不知道,我就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第四十五章、打猎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在翻滚,就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就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

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有点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捞那么多干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我更多了一些反璞归真的自省。

格桑并不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

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顺便让格桑也尝尝,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后来左右望了一下,见没有人,就说可以尝一小片,但是不许告诉他阿爸。

尝了一小片生鱼片后,格桑就再也不肯吃了,还告诉我:上当了,一点也不好吃!生鱼片有股子怪怪的味道,滑腻腻的,还有刺。

我说那叫腥味,猫吃腥就是这个意思。

格桑不知道什么叫猫吃腥,非要问个明白。

我真后悔说了那句话,和他解释猫吃腥就是男人“偷腥”的意思?格桑还是个小孩子,哪里懂这些,再说了,我也不好意思说,免得损坏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格桑还在问,我急中生智,一指远处的山坡,说:看,有野兔!

格桑急忙问:在哪里?在哪里?快把枪给我!

其实,哪有野兔,我只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我们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

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兔子一会就跑出来了,她们在洞里呆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的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融入大自然的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杀手,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倒位。

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

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在我看来,却是无比的一种幸福,被我失去了的幸福。

现在,我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哭,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会不因为我的哭鼻子而笑话我。

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地地方朝我这边守望。

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机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杀机,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

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育格桑几句。

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

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杀手,我不知道,我这样教他,到底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

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又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其实都是假洞,只有一个是真的,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

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

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已经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呯”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兔子毕竟个体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呼呼的。

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真的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都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去打大猎物!

第四十六章、小狼群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只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我最担心的就是夜晚草原上的狼,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比起群体出动的狼来说,搏击的个体总是要少一些吧,不像狼群,当它们蜂拥而来的时候,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纠纠、气昂昂地往前走,他用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把土猎枪。

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

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我还没有觉察出危险,然后危险已经在悄悄地降临,我和格桑都没有发觉,有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

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然后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我深深地明白,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我也知道,曾经自己从狙击步枪镜里守望猎物直至杀死猎物,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别人守望并死死盯住,生命就是这样奇妙,一来一往,周而复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他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

我还想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

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

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

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类们。

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也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株树的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为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了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着明天的太阳。

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做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

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扣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

“呯”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

我认得这群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形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

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

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嘶鸣起来,奋力挣扎,但是与事无补,其它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

七头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奇+_+书*_*网|水鹿的挣扎无异是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我看见那头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在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

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头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

这无异于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看不下去,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头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头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蛮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他很凶猛,并且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它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

格桑说的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牙的时候,他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更了不得,但他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第四十七章、大狼群入侵

小狼的越位行为引起了头狼的不满,头狼停止了咀嚼,冲小狼嘶吼着,龇起满嘴的每一根利齿。

小狼仍然要去抢那块最好最嫩的肉,却被头狼一爪子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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