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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遇见爱-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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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妻,这么说的话应该不是她,不放心,他又问一句,“她怎么称呼?”
  “姓丁,叫丁骏。”
  竟然真的是她。
  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沈年心头,让他忽然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赶紧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再看到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他的目光又克制不住的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还记得我吗?还能认出我吗?
  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骨子里大胆的因子也开始蠢蠢欲动,沈年扭头向时墨言道:“既然是陈没的熟朋友,那就做个介绍吧。”
  时墨言先是不解地看了沈年一眼,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当即反应过来,笑道:“好;这就去,我跟她也熟。”
  两人穿过人群走向丁骏的方向,时墨言主动跟丁骏打招呼。
  “小骏,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到门口接你。”
  丁骏正跟几个朋友说话,听到他声音转过脸来,同时,她也看到了时墨言身边的沈年。
  他正微笑,和时墨言一样,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伴郎西服,打着银灰色领带,风度雍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潇洒。
  只这么微微一怔,丁骏很快笑意温柔的看着他俩,“你今天是伴郎,忙得很,怎么好劳你的大驾呢。”
  “你是贵客,我们应该服务周到。”时墨言一边说,一边把视线转向沈年,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朋友,美国来的沈年,也是伴郎之一,小骏是绫夏未来堂嫂,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沈先生,幸会。”丁骏落落大方的伸手跟沈年握手。
  她的态度谦和有礼,可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沈年从她的微笑和眼神里看不出一点她认识自己的影子,些微有些失望,只得礼貌握住那只纤纤玉手,也跟她客套。
  只有握住这只手那一瞬间的感觉,能让两年前的记忆复苏。那种皮肤和皮肤的触感,柔若无骨的舒适,电流一样通过全身,勾起他心底的一点往事,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面对沈年的失神,丁骏极有分寸的收回自己的手,寒星般幽深的明眸中不带一点嗔怪,反而显得很冷静。
  这时候,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边上过来,先跟时墨言打了个招呼,随即亲昵的搂住丁骏的腰,“我到处找你,跟我来,我有几个朋友想见你。”
  眼见丁骏跟着他走了,沈年才醒悟过来,那男人一定就是她的未婚夫,远远地看,男人身材挺拔高大,和丁骏修长曼妙的背影相得益彰,堪称一对璧人。
  不想给在场的朋友看出自己对丁骏的过分关注,沈年找了个借口去忙别的事,意料之外的重逢就这样匆匆而散。
  婚礼很热闹,沈年却因为有心事而变得心不在焉,虽然他尽责的履行伴郎的义务,却总是着了迷一般寻找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她似乎很受欢迎,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而她和别人说话时的表情和姿态也绝不僵硬,恰到好处的妩媚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有好几次,沈年都想走上前跟她谈谈,可始终陪在她身边的未婚夫,让他踯躅不前。
  真是荒唐,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想过去打个招呼,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吗,怎么搞得像是要做什么亏心事?
  于是,沈年大大方方的向丁骏走过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靠近,她已经独自走向另一边。
  沈年以为她是看到自己过来,故意要躲避,心里一阵懊恼,他并不知道,丁骏跟那群太太小姐闲扯半天,心里早已不耐烦,想找个由头离开,偏偏又被她们拉着不放,好不容易等未婚夫易初阳走开了,她也才找了个借口离开。
  看着她经过鲜花拱门时停在那里,像是裙子被玫瑰花的枝条勾住了,沈年主动走过去,“别动,让我来,不然裙子会被勾破。”
  丁骏抬头见是他,道了句谢。
  沈年细心的把勾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她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的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了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的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浅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是屎壳郎见了粪球。”
  她们背对着他,并不知道谈论的人就在身后,吃吃的笑,话语一阵低过一阵。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沈年并不觉得有人议论丁骏很意外,只觉得好笑,这只能说明,漂亮又有异性缘的丁骏令她们羡慕嫉妒恨却又无法忽视。
  回头再看,她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最后一眼是看到她跟易初阳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时墨言看到沈年过来,拉住他,“你来得正好,我正到处找你,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就等这边的宾客过去就可以开席,你跟我一道走,坐我的车。”
  两人正要上时墨言那辆银色奥迪R8,一个女孩过来拉住沈年的胳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又来了,沈年一阵无奈的轻叹。不用回头他就知道这女孩是易绫夏的堂妹易思琦,自从他到雁京来,十几天了,易思琦一直缠着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时墨言手肘抵着车门,看着他俩笑道:“可我这车就俩座儿,你们谁坐?不然,坐车顶上也行。”“沈年,不如你坐我的车。”易思琦大大方方的相邀。
  “不用了,我坐墨言的车。”沈年并不想跟时墨言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小姨子有什么瓜葛。易思琦却道:“时墨言,快把你的银轿子开走。”
  “遵命!”时墨言拉开车门坐到车上,真的把车开走了,而沈年被易思琦拉住胳膊,想追上去都没机会。
  “怎么样,坐我的车吧,不然你身为伴郎,去婚宴现场迟到可是很不礼貌的。”易思琦得逞地笑。沈年看着时墨言的车绝尘而去,无奈地摇了摇头。
作者有话要说:  

  ☆、共舞

  一路上,易思琦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沈年一句也没听进去,莫名的烦躁。
  “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易思琦见沈年心不在焉,不满的嘟囔着。沈年微微一怔,忽然道:“你跟丁骏熟吗?”
  易思琦没好气地瞅他一眼,酸溜溜道:“怎么你也对她有兴趣?”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年忙否认,同时撒了个谎,“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
  易思琦撇了撇嘴道:“人家是雁京生意场上有名的女强人,怎么会跟我玩到一起呢,喜欢她的男人太多了,她上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公主,就是那帮男人起的。”
  从易思琦带着几分不屑的话语间,沈年大概了解到丁骏的一些情况。
  原来她出身于雁京名门丁家,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军政要员,而她自己则开了一家在业内很有名气的公关顾问公司。
  “不依赖家人余荫,她倒是很有想法。”沈年客观的评价道。
  他说得随意,听在易思琦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忍不住嘟囔:“哪有那么清高,别人就算不看她家里的势力,单看她那张脸,也会一路绿灯,生意场上美女不少,可丁骏那种顶级的不多,男人多半愿意放水,谁不妄想一亲芳泽。要说她的手腕,也不是没有,起码让男人吃她那一套就是本事。”
  易思琦话里的酸意,沈年如何听不出,只是他习惯了不和女人争辩,因此也不计较她对丁骏的评价,他心里自有对丁骏的评价,何须听旁人妄言。
  灵机一动,沈年装作随意,试探性地问:“听说她是你哥的未婚妻,他俩恋爱好几年了吧?”
  易思琦听他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话题就是围绕着丁骏,心里泛酸,故意道:“当然,我哥跟丁骏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却也认识许多年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谁不认识谁呢。”
  这种上流社会的小圈子,儿女们从小混在一起玩大,即便不是家里刻意安排,自幼耳濡目染,也知道婚姻门当户对最稳固,因此择偶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找,以确保双方家族有头有脸、势均力敌。
  沈年没有作声,车里的空气让他觉得压抑,稍稍开点车窗,风吹进来,倒是舒畅了许多。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起丁骏之前的话——早已事过境迁,就不要再追问了。
  真的事过境迁了吗?怎么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这个想法在沈年心里冒出来之后,就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可是,理智又在一旁告诉他,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再去骚扰很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是用来压抑内心骚动的枷锁,还是提醒自己不要轨外行事的苦口良药?
  沈年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然而,另一个问题也盘桓在他心头,到底两年前泰国的邂逅,是在她和未婚夫恋爱前还是恋爱后?
  酒店的大厅里,到处珠光宝气、花团锦簇,主家并没有像传统婚宴那样摆上几十桌酒席,而是一律改成自助餐,让客人们既可以享受美食,又可以在中央的圆形舞池里翩翩起舞。
  新郎陈没挽着他美貌的新娘带头起舞,其他宾客跟着他们也都纷纷步入舞池,一曲舞过,各人开始自邀舞伴,气氛愈加热烈。
  易初阳被新娘区茜子和她的几个朋友邀请去跳舞,丁骏便独个儿一人坐在边上,刚吃了两颗草莓,跳舞跳累了的易家两姐妹就坐到她身边。
  “骏姐,你怎么不去跳,我哥呢?”易绫夏见丁骏一个人,好奇的问。
  “我哥能闲着?肯定跳舞去了,他参加舞会从来闲不住,想跟他跳舞得排队。”易思琦对自己堂哥的魅力向来很佩服。
  不管是已婚的太太们也好,还是未婚的小姐们,易初阳到哪里都是女人们追捧的对象。不仅因为他英俊潇洒的外表,也为那种傲岸如贵族的气质,实在出类拔萃、吸引人视线。
  “我有点累了,不想跳。”丁骏很想把脚上的尖头高跟鞋脱下来,让脚放松一下。就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不知道有个人已经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手。
  易思琦看到沈年过来,兴奋地要把手伸出去,却见他在丁骏面前停下,美丽的脸上讪讪地泛起失望和不满,可惜沈年太过专注丁骏的反应,根本没注意到她的表情。
  “丁小姐,能请你共舞吗?”沈年的手礼貌地伸向丁骏。众目睽睽之下,丁骏自然是不好回绝,只得把手放到他手里,站了起来。
  步入舞池,丁骏俏脸上的表情也未见轻松,沈年心想,她大概是在怪自己故意挑衅。然而,他并不介怀,反而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兴奋不已。
  她实在是太柔软太香甜了,净白如玉的香肩自领口微露,他的手臂搂着她纤细到不盈一握的柳腰,几乎能隔着轻软的缎子感觉到她如丝光滑的肌肤,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香水,在舞会这样的暧昧的场合,荷尔蒙把男女间的一切都会无限放大加深,令他沉醉不已。
  清迈那个叫Flora的女孩,清纯如水、美丽却不刺眼,而眼前这位丁骏,真真是人如其名,明艳不可方物却又高贵险峻。同一张脸,气质却完全不同。
  脑海中的画面更纷乱了,到最后他几乎想不了别的,只有清迈的情景不断再现,那些原始的悸动、惊喜悲欢的情绪,他记得她所有的样子,借着共舞的机会,在她身上一一把记忆和现实重叠。
  沈年的呼吸几乎干涩到凝滞,他不能自拔又情不自禁,带着迷恋和万般猜测打量着她,哪怕她的视线始终落在别处,他也停止不了对她的探寻。
  两人一直无话,沉浸在一个没有人能打扰的宁静小世界里,不知不觉就跳了两支曲子,随着舞步推进,丁骏能感觉到,沈年把她占据在怀抱里越搂越紧,仿佛借此力量传递一种信息。
  沈年知道,如果再不说话,舞曲声一停,他就不得不放她离去,于是抓紧了机会:“很高兴还能有机会跟你跳舞,恕我冒昧,你真的美极了。”心里想说的是,她微抿的红唇,实在太诱人。
  许是听过太多类似的赞美,丁骏并没有给予什么特别的回应,淡淡道了句谢。
  沈年略微有些错愕,他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哪里不得体,竟会换得她这样的表情,在美国的社交场合,美貌的女士得到男士衷心的赞美只会觉得骄傲。
  如此冷淡,这支舞跳得未免乏味,到最后,沈年有点意兴阑珊,舞曲一结束,他就礼貌地松开手,转身走向另一边。
  等他忍不住回头去看,却见丁骏的身边已经多了个护花人,她的未婚夫亲昵地搂着她的腰,几乎要把脸贴到她脸上。
  霎时,就像当初在清迈的酒店里得知她提前离开时那样,心里明白,再见面遥遥无期,心里依然有着难以形容的不舍。
  “不舒服吗?”易初阳关切的问。
  “头有点疼。”丁骏想借故离开。
  婚宴还没结束,易初阳就陪着丁骏先走了。
  宾利轿车上,易初阳接电话,丁骏坐在一旁,并不关心他说些什么,默默地想着心事。
  易初阳挂断了电话,见丁骏发愣,主动握住她的手:“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好啊,你安排。”丁骏极少反驳未婚夫的意见。
  “上回我跟一个朋友去一家新开的墨西哥餐厅,环境和菜品都不错,想不想去尝尝?”易初阳提议。
  这回,丁骏没附和他意见,而是道:“去吃泰国菜吧,很久没吃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怀念泰国菜的味道,清迈街头的某个小店,她曾和一个人对坐,分享那里最最出名的咖喱蟹和酸辣鱼。
  然而,眼前这个人也是无可挑剔,家境优越、受过良好教育、个人能力也出类拔萃,沉稳且没有陋习的青年才俊,简直可以说是雁京每一个大家闺秀的标配老公,两人不仅门当户对,他还对她呵护备至。
  易初阳并没有察觉她神思游离,继续道:“好,吃完了还可以顺道去看看我奶奶,老人家想你了,老跟我说起你。”丁骏嗯一声,易家上下对她都不错,奶奶尤其疼她。
  次日,易家客厅里,丁骏陪着长辈说话,消磨到黄昏的时候才起身要走。
  易初阳原本要送她,衣袖被母亲贺秀桢扯住,他立刻会意,把丁骏送上车之后,嘱咐司机送她回家,自己却返回了易家小楼。
  母子俩独处的时候,气氛就变了很多,很多不能在丁骏面前说的话,贺秀桢从不吝啬口水,在儿子跟前不厌其烦的一说再说。
  “你跟小骏什么时候领证,都处了一年了,还不领证想拖到什么时候,迟则生变。”贺秀桢认定了丁骏这个准儿媳。
  事实上,一早便看上丁骏、想把她领回家当儿媳妇的正是贺秀桢。
  “不急。”易初阳稳坐钓鱼台,并不因为母亲的焦虑而动摇内心的想法。在这方面,他和已故的父亲一样颇有大将之风。
  “怎么能不急呢,只要一天不领证,她就不是你的人,初阳,你难道一点也不体谅,我忍辱负重,留在易家老宅讨好你那个脾气古怪、自以为是的奶奶,这些年图谋的是什么?我还不是为了你!”
  虽说是母子,贺秀桢并不真正了解儿子的想法,她只知道,像丁骏这么好条件的儿媳、丁家这么有权势的人家,就该早早跟他们把婚事定了,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
  更何况,丁骏的美貌在他们的圈子里也非常出名,贺秀桢觉得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自己出类拔萃的儿子。
  易初阳见母亲有点生气的神色,只得好言相劝,“我跟小骏的事我有分寸,我们肯定会结婚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太成熟,再等等也不迟。”
  当初丁骏一回国,他就卯足了劲去追,到如今已经水到渠成,他有足够的把握,丁骏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贺秀桢还在唠里唠叨,“我怎么能不急呢,你爸爸去得早,这是我们母子在易家翻盘的唯一机会,你叔叔婶婶那几张尖酸刻薄的势利老脸我看了三十年,早就已经忍无可忍。”
  易初阳知道母亲好强,也了解她身为易家长媳却得不到应有尊重的苦楚,劝慰道:“妈,您再忍耐一两年,等我和小骏结婚,就把您从这里接出去住。”
  贺秀桢叹息一声:“儿子,妈就靠你了,你可别让妈失望。”易初阳点了点头,心情却是无比沉重。
  易家早些年在雁京的工商界赫赫有名,家族生意一直可以追朔到明清两朝,到了易初阳的父辈,易家更是如日中天。
  父亲因病去世的时候,易初阳还在国外上大学,家族生意自然而然由他两个叔叔把持,易初阳虽然深得奶奶易老太太的疼爱,也继承了父亲的股份,却始终被排斥在易氏集团的核心层之外,长房在家族的势力便衰微了。
  对这个局面,贺秀桢自然心生不满,总想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然而,凭她一己之力,是万万做不到的。
  尽管她精明能干,但吃亏在出身太低,当初她只是易初阳父亲的秘书,两人日久生情,怀了身孕并且确定是儿子之后,易家人才勉强接受她,同意她进门。
  在易家,贺秀桢唯一的庇护就是丈夫,丈夫猝然离世,儿子就是她的靠山。因此当易初阳回国以后,她不断怂恿儿子夺回集团的控制权。
  “你跟那个在投行工作的女人分手了吗?”贺秀桢见儿子心事重重,忽然又想起这个严重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七章了,收藏、花花、评论,不要忘记惹。

  ☆、未婚夫

  易初阳看了母亲一眼,淡然道:“我的事自己会处理,不必您费心。”
  “赶快处理掉,不然的话,迟早给小骏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你可想而知。”贺秀桢对那个和自己儿子纠缠不清的女人深恶痛绝。
  “妈,怎么您从来都没问过,我到底喜不喜欢小骏。”易初阳没有回应母亲的质问,反而质问她一句。
  贺秀桢哼了一声,却又用一种慈和的目光看着儿子,“我不问,是因为那根本不重要;宁娶大家奴,不要小家女,你奶奶这句原话,我听了几十年。易家上下,除了你爸爸,谁把我放在眼里过。”
  易初阳道:“您也可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贺秀桢见儿子神色间有了一丝与自己同仇敌忾的愤怒,忙顺势而道:“所以啊,为了妈妈和你自己都能扬眉吐气,儿子,你要争气啊。”
  “我知道。”易初阳应了一声之后,转身而去。
  离开易家,易初阳去了某个环境清幽的高档小区,有个女人已经在这里等候他多时。
  魏倩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有意没有去门口迎他,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看杂志。
  她在雁京一家外资投行工作,一年四季全球飞,难得有几天假期,他却一整天陪着他那个未婚妻,不来看她。
  “我有正事,你闹什么呢。”易初阳对她打了好多遍电话催自己过来很有点不满,扯开领带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魏倩云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连眼皮也不抬,“你也可以不来。”
  被她噎了一句,易初阳非但没生气,心情反而比先前好了很多,和母亲的那些对话让他一度情绪低落。
  “我不来行吗?你这个母老虎,会放过我?”易初阳靠近她,狎昵的把手放在她后背一阵抚摸。
  “我是母老虎,那丁骏是什么?或者你就是个喜欢自虐的人,心甘情愿与虎同眠。”魏倩云扔了杂志,精心修饰过的脸看起来既妩媚又带着几分娇蛮。
  “别提她,你一提她就十分不可爱,在这一点上,她就从来不会让自己落了下乘。”易初阳脱掉西装,扯开衬衣袖扣,舒服把身体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很少听到他对丁骏的评价,魏倩云秀气的脸上多了些陌生情绪,带着几分不甘心地问,“咱俩的事,她知道?”
  “以她的人脉,未必没有人吹风给她,雁京就这么大,世事没有不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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