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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遇见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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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那个萍水相逢的人,他一眼就能看穿她,把她的心事挖出来示众。丁骏下意识的摊开右手,看自己掌心中那道深深的纹路,本来她不相信,自己一生的命运就写在这些纹路里,直到慕泽的突然死亡,让她终于有点相信那个从她一出生就伴随着她的可怕预言。
    断掌的女人克夫,小骏,你的命太硬了……爷爷家那个善良却又迷信的老保姆曾拉着她的小手左看右看,不无担忧的念叨。
    老保姆的预言,一家人只当无稽之谈,她自己也从来不当一回事,然而,命运之神不会因为她的不信就放过她,没有任何征兆就带走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脑海中浮现出他的脸,连同那个令她不敢回忆的黑色日子,梗在心头,眼泪滚滚而下,她一反常态没有克制,坐起来捂着脸任由泪水横流,就那么哭了很久。
    打电话给沈年,丁骏努力控制住情绪,“我的事你不要管,我自己会处理,你回美国去,好好生活。”
    “你到底在怕什么?”沈年的声音异常温柔。
    丁骏心中一颤,她也曾有此疑问,到底在怕什么?为什么当初听说他自杀,明明心中有疑问,却连调查也不肯调查,是不是她的潜意识里早有定论,才会畏惧真相?
    人已经死了,就算知道真相又有什么意义?每当想到这个问题,这句话就会自动跳出来把疑问挡回去,几乎已经养成了思维惯性。
    镇定了情绪,丁骏道:“我什么都不怕,你就不要妄加揣测了,你们美国人不是最讨厌别人干预你们的生活,怎么你自己又莫名其妙地想搅进我的生活呢?潇洒一点不好吗?”
    “我莫名其妙吗?原因你明明知道,你这样聪明的女孩为什么说这种傻话?很抱歉,我们‘美国人’习惯了说话直来直去。”沈年有意强调美国人那三个字,他不喜欢她提起那三个字时的语气。
    丁骏默然不语,这个人,外表虽然温和,说起话来却也是一针见血的犀利,这一点和记忆中那个人很像,吵架的时候会毫不留情地说她是笨猪,蠢得可以。
    本质上说,他俩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那时在旅行中她才会跟他结伴同行,只是她也知道,相似归相似,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人,也无法相互替代。
    意识到彼此间火药味渐浓,沈年略微调整了一下语气,“坦然一点面对这个世界,你会生活得更好,你连金三角穷凶极恶的毒贩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比那种生死关头更可怕的呢?”
    “你的话,我会想。”丁骏看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深夜,便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丁骏刚到办公室,秘书安妮就跟进来。
    安妮道:“丁总,今天一早公司的电话就被媒体打爆了,都在询问您和阮崇灏的关系。”丁骏抬头峻然看她一眼,“你也关心这些八卦吗?”
    “不是的……我知道了。”安妮吐了吐舌头,赶紧见风使舵。虽说丁骏平常对下属很随和,但不代表下属可以随便议论她的私事。
    “不管他们说什么,你只需要回答不知道。”丁骏不想因为秘书的一句错话给外界无事生非的机会。
    这个世界很奇怪,但凡女人在事业上出点风头,坊间必然出现些捕风捉影的流言,不是说她跟老板或上司有染,就是说她靠身体讨好客户,好像女人到社会上做点事情,除了跟男人上床之外,没有别的途径。
    丁骏最气这样的谣言,有些男性沙文主义者这样想也就够令人讨厌了,偏偏很多女人也这样想,妄想加推测,谣言从这张口到另一张口,除了表达出羡慕嫉妒恨,并不能说出什么有见地的观点。女人才最会为难女人,这话向来不假。
    等秘书走了,丁骏才叫谢如欢进来,跟她说起这件事。
    丁骏笑道:“他对你可真舍得下本钱。”谢如欢雪白的脸上多了一层绯色,半天才道:“无聊!”
    “何必拒人千里,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丁骏知道如欢脾气,并不多说别的。谢如欢却不想谈阮崇灏,话锋一转,“要跟易哥解释一下吗?”
    “没什么可解释的,他还不至于相信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丁骏淡淡地说,随手打开手边的文件夹。
    现代人除了跟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去关注别人的生活,即便是花边新闻,热度至多也不过两三天。
    谢如欢见她表情平静无波,显然根本没把这事放心上,忍不住劝道:“骏姐,有时候适当的解释还是必要的,除非你根本不在乎那个人怎么看。”
    丁骏微微一怔,视线随即又转移到文件上。谢如欢看出她是在掩饰情绪,适时的退了出去。
    想了想,丁骏还是打了个电话给易初阳,跟他提起前一晚的事。
    “虽然已经有人跟我说过了,但你要是想再说一遍,我也愿意洗耳恭听。”易初阳的语气跟平常并无不同。
    丁骏的追求者众多,当初他是过关斩将、费尽心思才走到今天这一步,因此对于此类传闻早有了免疫力。
    丁骏道:“我捐出那套画册仅仅是因为钟阿姨的盛情难却,阮崇灏会买下那套画册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甚至都没想到他会去现场。”
    易初阳道:“咱俩都快结婚了,彼此信任是婚姻的基础,你总不会认为我宁可相信外人的话也不相信你吧。”
    “我怕你误会。”
    “捕风捉影的事我怎么会误会。只不过,我确实也很好奇,他为什么会花大价钱买你那套画册,你上回不是跟我说,那套画册估价也就在六七十万左右。”
    “这件事说起来就话长了,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我告诉你。”
    “好啊。”
    挂断了丁骏电话,易初阳趁着离开早会还有一段时间,上网浏览新闻,果然看到有些不知名的小网站煞有介事的把丁骏和阮崇灏的关系大加渲染。
    那个阮崇灏,坊间关于他的传言太多了,早些年驰骋商界风头一时无两,只因杀伐决断过于不留情面,得罪了不少人,也逼得很多人倾家荡产,在生意场上风评一直很差,直到这几年低调之后,给人的印象才渐渐好转。
    他的忽然出现,发射出的是什么样的信号?易初阳思考着,却是不得要领。
    魏倩云的电话打断了他的思路。
    “你的小骏又上娱乐新闻了,你看到没有?”魏倩云的声音里颇有几分幸灾乐祸。易初阳此时哪有心思跟她调侃,直言道:“有话就说,我一会还要开会。”
    “你又有了一个强大的情敌,不觉得周围已然风声鹤唳吗?”魏倩云依然不紧不慢,语带笑意。
    易初阳深知她性格,知道她是要卖消息,先故意刺激他一下,顺水推舟道:“那又如何,她只会跟我结婚。”
    “你就这么自信?”
    “因为她聪明,而我也不傻。”
    “我听说,阮崇灏是不请自去,颐兰会那帮阔太并没有邀请他,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是去捐钱,她们自然乐得欢迎。丁骏捐出去那套书阮崇灏根本没拿走,你想不到吧?”魏倩云终于抖出了包袱。
    易初阳疑惑了,“你怎么知道?”“我有耳报神,投行消息一向灵通。”魏倩云得意道。
    “别跟我来这一套,你怎么知道的?”易初阳没兴趣跟她兜圈子。
    “司徒大小姐,你忘了,她跟我是同学,跟丁骏又是死对头,互相看不顺眼。”魏倩云道。易初阳笑起来,“她俩几时成了死对头,我怎么不知道?”
    魏倩云道:“都是商场上有名的美女,家世背景又差不多,大家自然而然会把她们放到一起评价,丁骏漂亮,讨你们这些男人喜欢,风头一直压着司徒慧蓝,司徒慧蓝能看得惯她才怪。”
    易初阳大笑,不管什么样的女人,互相攀比是不可避免的,女人啊女人,到了什么时候才能战胜虚荣心呢?论能力论魄力,司徒慧蓝一点也不比丁骏差,只是心胸如此狭隘,难怪坊间大多数人觉得她比不上丁骏。
    “今晚能来吗?”魏倩云每天都要问这个问题,虽然常常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却还是不厌其烦。
    “不行,我有应酬。”易初阳拒绝的理由通常只有这一个。
    但就是这个理由,包罗万象,包括了一切可能,有应酬,应酬谁?是客户、商业伙伴、朋友,还是他那个未婚妻?这里头名堂太多,魏倩云从不细问,分寸她还是懂的,想得到易初阳这样的男人,最怕急赤白脸、暴露智商,何必逼男人说谎?
    当初她选择进投行替资本家当牛做马,很大的一个目的就是想在大客户中接触到这个阶层的人物,邓文迪的经历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想通过婚姻和男人改变命运的女人前赴后继。
    为了能在用餐时有个安静的环境,易初阳包下了整个餐厅,吃饭的时候,丁骏告诉把事情告诉他。
    “这么说,阮崇灏看中的是如欢?”易初阳很惊讶。谢如欢长得虽美,但是冷若冰霜,一般男人都会避而远之。
    “是啊,起先我也不知道,但今年情人节他派人送了礼物给如欢,我才知道这件事,可惜得很,襄王有梦神女无情。”丁骏道。
    易初阳道:“其实我一直不知道,如欢在你家到底是什么身份,既不是你家的亲戚,也不是你父母的养女,单单是你的助理,不能住在你家吧。”
    “她是我认的干妹妹,因为一些手续上的原因,我父母当年没能办手续领养她,但一直把她当养女。”
    “到底是你干妹妹,还是你父母的养女?”
    “是我干妹妹。”
    “我还是不懂,你好好地认个妹妹干嘛?”
    “此事说来话长,以后再慢慢跟你说。”
    “现在就说。”
    易初阳很想弄清楚如欢的真实身份,不知道丁骏有没有察觉,反正他是察觉到了,如欢对他并不太友好,总是用一种带着怀疑的审视目光看自己,这让他心里不安,怕给她看出什么。
    “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

  ☆、第13章 如欢

原来,如欢是丁骏上中学的时候资助的一个贫困学生,当时学校号召给希望工程捐款,善良的丁骏就用自己的零花钱资助了十个贫困山区的女学生。
    “她为了报答你,就当了你的助理?可她怎么会住在你家呢?”易初阳问。
    丁骏道:“我上初三那一年,有一天学校门卫跑来告诉我,门口有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女孩来找我,问她什么,她也不说,只说要找丁骏姐姐。”
    “看来你很有名,只说了名字门卫就知道你。”
    “校花都是这个待遇。”
    “然后呢?”
    “我很好奇,就去门口看了,结果真的和门卫形容的一样,那个小女孩一身衣服破得不能再破,都秋天了,她只穿了一层单的,胳膊和腿一大截露在外面,脚上的鞋也破得露出脚趾头。”
    丁骏永远也不会忘记记忆里的那一幕,一个头发凌乱、破衣烂衫的小女孩可怜巴巴的用瘦成鸡爪一样的小手拉着她裙角,仰着脏兮兮的小脸,眼中含泪看着她,哽咽着叫她丁骏姐姐。
    “那就是如欢吗?她从家里跑出来投奔你?”
    “嗯,我问了她名字,果然是我资助的一个学生,她那时顶多十二三岁吧,比我小一点。我看她很可怜,就让她留在传达室等我放学。”
    “她该不会是从家里走到雁京的吧,天,那么小的孩子。”
    “你还真说对了,她就是一路从河北走到雁京,走了一个多月,一路上忍饥挨饿,鞋都走烂了,才找到我们学校。”
    “她肯定在家里遇到了什么,我猜猜,是被父母虐待了?”易初阳猜测道。
    丁骏点点头,夸他:“你真聪明!如欢以前的家在河北的一个山区,爸爸是个货车司机,拉货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一个农民,但是后来她妈妈在上山摘果子时不幸掉下山崖,她后爸又娶了一个凶悍女人,那女人经常打她,不给她饭吃,我寄去的钱,也给那女人拿给自己生的儿子用。”
    “小小年纪就受这样的罪,真可怜,所以她忍无可忍才会离家出走来找你?”
    “嗯,我带她回家,让保姆给她洗澡换衣服,才发现是那么漂亮一个小女孩,只是她身上新伤旧伤真是惨不忍睹,而且因为长期忍饥挨饿,瘦得可怜。我说要联系她父母送她回家,她不肯回去,又哭又闹,还给我下跪,说她宁愿死在外面也不回去,我就把她留下了。”
    丁骏说起当年的情况,却也隐瞒了一些事,易初阳跟她再亲,毕竟也是男人,有些事关系到如欢的*,还是不说为妙。
    “就这样收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孩?丁爷爷丁奶奶、叔叔阿姨也答应?”
    “原本是不答应的,可是我跟小叔一起求他们,他们就答应了,后来我爸爸派人去如欢的家乡调查了,给了那家人一笔钱,他们答应从此跟如欢断绝关系。”
    “看来小叔是你坚强后盾,你做什么他都帮你。”
    “那可不,他最疼我。”
    “事情应该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吧,如欢从来不笑,性格也孤僻,只能说明小时候的事在她心灵上造成了很大阴影,我猜她死也不肯回那个家,跟她继父有关。”易初阳很聪明的指出这一点。
    丁骏没好气的瞅着他,“作为一个聪明男人,你不该这么刨根问底,还瞎联想。”“好好好,我不说行了吧。”易初阳掐断了话题。
    “怪不得她对你忠心耿耿,原来是为了报恩,只是阮崇灏那个人,早些年风评不怎么样,如欢不一定会喜欢他。”
    丁骏点点头,“是啊,如欢喜欢的是别人。”“她喜欢谁?小叔吗?”易初阳反问。
    丁骏打他头,“讨厌鬼,你聪明的让人恨你。”
    易初阳忙求饶,“这也太好猜了吧,她性格孤僻,看谁都不在眼里,但小叔却是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的,而且还是她半个恩人。”
    丁骏悻悻道:“算我服了你。她对小叔的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得一清二楚,可小叔已经有绿绿了,小叔爱绿绿很多年,肯定会跟她结婚的,如欢跟他注定没有结果。”
    “那又怎样,结果远没有过程重要,爱而不得也好过心中无爱麻木不仁。”易初阳挑了挑眉毛,眼神中的意味淡而悠远。
    丁骏凝视着坐在她对面这个深沉得很少流露出内心真实情绪的男人,从来没发现他也会有这样的表情,似乎不是在对她说,而是在自言自语。
    “小骏,等忙过这段,我们商量一下婚期吧,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易初阳道。丁骏微怔,随即浅笑,“好啊。”
    为了掩饰心里的起伏不安,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下去半杯水,想让他的话自动消弭在空气中。
    易初阳心知肚明,却也只当没看见。
    如她这般美好女子,若肯烟视媚行、婉转相就,只怕世间没有男人能抵挡这样的风华绝代。
    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而她恰恰相反,把自己看得太重,事事不甘人后,必要正气凛然,随时准备战斗一场,倒让身边男人没有了用武之地。
    易初阳细细端详着她,心里想,我是爱呢,还是不爱呢?
    吃过了晚餐,两人坐上车,易初阳问:“去哪里逛逛还是直接去我家?”“随便。”丁骏看着窗外,强迫自己安于现状,不去想别的。
    “那就去我家。”易初阳吩咐司机。
    他的私人公寓在cbd某栋大厦顶层,空中四合院装修得古色古香,丁骏很喜欢他家的布置,每次来都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变化。
    “什么时候新买了一盆兰花?好特别,花像猴子的脸。”丁骏一眼便看到茶几上的兰花。
    易初阳正挂衣服,回脸一看,“哦,那是一个朋友从南美带回来的猴面小龙兰,你要是喜欢,给你拿走。”
    “这种娇贵的兰花太不好养了,你自己留着吧。”丁骏坐下。
    易初阳喜欢种兰花,家里有个温室摆放着各种稀有兰花,但丁骏知道,这些花离开他家都养不活,除了湿度和水分,还有主人的精心调养。
    易初阳扯开袖扣,走过来亲了亲她,“要说我养的最娇贵的花,非你莫属。”丁骏看着那盆猴子脸兰花,越看越有趣。
    易初阳洗澡去了,丁骏拿着手机给那盆奇怪的兰花拍照,有人发来短信。
    “明日返美。”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是谁发来的信息,她已经删掉他的号码,却不能阻止他给她发短信。
    “一路顺风。”她给他回了一条。
    “能再见一面吗?今晚。”他又发来。
    “对不起,不方便。”她再次拒绝。
    很久,他没有再发来信息。丁骏叹了口气,视线落在那盆花上,那一张张猴子的脸,似乎都在笑她,笑她不能平静,心中总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泛起涟漪。
    当初对程慕泽也这样,两人吵架、冷战,他跑来求饶,她不想立刻原谅他,却又有着一种想爱理不理、又舍不得不理的复杂情绪。
    易初阳洗了澡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丁骏,见她兴致勃勃地拍他那些兰花,悄悄走到她身边。
    夜里,睡不着的丁骏悄悄的从床上下来,走到阳台上,看着雁京五光十色的夜景,想着心事。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打了个电话给谢如欢。
    雁京机场,一身休闲装扮的沈年独自拖着行李走进候机大厅,到自助区排队等着打印登机牌。等他回过头,惊讶的发现丁骏在不远处看着他。
    她披散着一头栗色卷曲长发,一袭质地优良的黑色束腰大衣让身材看起来修长挺拔,颈间一圈橙色s丝巾,看起来既风姿绰约又古典优雅,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来了。”看到她,他心头的失落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登机牌也不打了,拖着行李走向她。
    周围人影憧憧,她的周身似被轻烟笼罩,让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从黑暗走向光明,那份激动,也不过如此。
    乍然相见,恍如隔世,丁骏看着他过来,也上前一步,“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来送你。”
    他灿烂的笑容,陌生中带着熟悉,和她记忆中的另一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那么阳光般给人温暖,哪怕机场外满天雾霾,也能在看到他时烟消云散。
    “找个地方坐坐吧,我可以把机票改签。”沈年决定抓住难得的机会,跟她谈一谈。
    “不用了,不耽误你行程。”
    “你来都来了,也不在乎多花一两个小时吧,等我一下,我去改签机票。”
    怕丁骏会走,沈年把行李丢给她看着,自己跑去服务台改签机票。丁骏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背影,就连偶尔的孩子气,也那么像。
    一瞬间,阴影兜上心头,她赶紧打消了念头,难解的惆怅又回到眼睛里,再次看去,忙碌的机场大厅已经看不到沈年。
    过了十几分钟,他才终于从人群中走出来,怕她等急了,干脆跑了两步。
    丁骏见他的头发些微有些凌乱,额头也像是有汗,拿纸巾给他擦擦:“怎么出汗了?”沈年接过纸巾在额头擦了擦:“这里的暖气太热了,服务台排队的人又多。”
    “是你太心急吧。”丁骏微微一笑。沈年也笑了笑,拖着行李带她走进机场的一家咖啡馆。
    外面人来人往,这里倒还安静,两人对坐,各自点了一杯咖啡。
    还没说话,沈年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音乐是邓丽君那首熟悉的《甜蜜蜜》,丁骏心里一动,讶异地看着他把手机掏出来。
    “这首歌伴随我两年了。”沈年淡淡一笑,手指一划,接听了电话。大概是国内朋友的问候,他跟对方聊了几句。
    丁骏一直观察着他,五官立体、整张脸像雕塑般轮廓分明,嘴角微微带笑的表情很生动,让他看起来英俊中又带着很吸引人的男人味。
    好看的人不少,但是不以外貌自持的人姿态才会潇洒,沈年无疑就是这类人,跟他的职业一样,温文持重,接触过太多华而不实的人,早已过了会因为相貌而对别人产生好恶的阶段,因此他很入她的眼。
    沈年无意中瞥见丁骏的目光,以为是自己打电话时间过长,匆匆结束了对话。
    “你送我的护身符,我一直带在身上。”沈年把衣袖推开一点,给她看手腕上系着的黑绳,绳子上挂着那个银制护身符。
    “带着吧,这个护身符还是挺灵验的,没有它,我们在湄公河那次就危险了。”丁骏看着那个花纹古怪的护身符,感谢它的灵力。
    “你知道你笑起来给人什么感觉吗?”沈年神秘兮兮地问。丁骏以为他要说什么严肃的话,杏眼圆睁,“什么?”
    “百花盛开。”他笑。比起前两次见面时她盛装下的美艳,他似乎更喜欢她此刻的装束,起码看起来更随意,不那么让人感觉高不可攀。
    卷曲的长发蓬松如云,衬得肌肤白嫩如玉,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佩戴首饰,只有一副珍珠耳环在黑发间若隐若现,说不出的婉转风情。
    要说沈年最中意的女子首饰,非耳环莫属,在青丝红颜间游走,一会儿碰碰她秀发、一会儿碰碰她粉颊,令人着迷。
    他不知多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她耳垂,双手紧紧握拳,生怕它们不受控制,会做出轻佻之举。想起两年前在泰国,看到她戴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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