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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的故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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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惜何夕】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我和他的故事》作者:方终
文案:
     我是个可怜人,好端端就被霸道总裁爱上我;我又是个可恨之人,无端端就迷失了自己。

在贼船上呆久了,总有想跳海的一天,这是我和他的故事,也是我的自我探寻之旅。

注意:第一人称,短篇,今天完结,狗血不是作者要表达的主旨,人生观可能出现问题,不禁止讨论或者吐槽,但是禁止使用和谐词汇,文明交流,谢谢!

内容标签:奇幻魔幻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他 ┃ 配角:秦叔,李婶,庞先生,大壮 ┃ 其它:


  ☆、第五页 我和他的故事(1)

  “不要……慢……慢一点……”
  “是这样,还是,这样?”他更加用力地顶了顶,口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恶劣,没有丝毫的怜悯。
  “嗯……”破碎的□□不受控制地从我的嘴角溢出,就像被阳光浸染的葡萄酒,在这昏暗的房间内发酵出一股淡淡的令人迷醉的苦涩。
  “哼!”意乱情迷之后,他很快就穿戴整齐走了出去。
  我颓然地躺在床上,回味着屋子里面残存的各种味道,这里面究竟有没有一丁点儿的爱意呢,我翻了个身,将自己整个儿埋进了被子里,就算是有,想必也是我的错觉罢了。
  休息好后,我洗了个澡,穿着拖鞋溜进了厨房,里面白雾袅绕,对我这个吃货而言,简直有如仙境,“秦叔,今天做的什么啊,这么香?”
  “黄豆猪蹄,炖乳鸽,油焖春笋和南瓜盅。”秦师傅手里拎着把闪着精光的缸勺,正在试味儿。
  “对了,那锅里有碗蛋羹,应该快熟了。”他侧头瞟了我一眼,腾出一只手指了指身后。
  “嗯,果然有好东西。”我抽了抽鼻子道。
  “香油在左边第二个格子里面,别倒太多。”
  “我懂,我懂。”我小心翼翼地将蛋羹放进盘子里,赶紧将手指捏在耳垂上嘶了几口气,他娘的,真是烫死了。
  “秦叔,你要不要尝尝?”我每次从他身边经过时都会这么问,而他的回答一概都是冷冰冰的两个字:“不用!”
  但不知为何,这次我总感觉有什么不一样了,也许是他看我的眼神,也许是厨房的味道,还是我今天换了洗发水?没有吧,我皱着鼻子仔细嗅了嗅,干净清新的薄荷香,没什么不对啊。
  和女人不同,男人的第六感总是时隐时现的,准头亦是如此,所以我还是乖乖地坐在客厅里吃完了这碗蛋羹,其他的事情,该来的我也挡不住,不然早就从这里白日飞升,走上康庄大道了。
  “啊,啊,啊。”拦在我面前的这个妇人叫李婶,她和秦叔差不多年纪,是这房子里面唯二的两个仆人。心肠倒是很不错,只可惜是个哑巴。
  “没事,李婶,您忙您的就好,偶尔刷个盘子而已,还是累不着我的。”
  一般来说,李婶不会故意和我过不去,可她这次却出奇的固执,执意将盘子从我手里夺了过来,然后带着“胜利者”的笑容走进了厨房。
  唉,真是的,又浪费了一次机会,我无聊地半躺在沙发上,整个客厅空荡荡的,陪伴我的也只有那台高悬的挂式壁钟了。它的时针还有几分钟就要指到六上了,我这时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屁股受难日。
  虽然他平时很忙,但是每周周五都会大(ren)发(mian)慈(shou)悲(xin)地来“安慰”一下我被冷落的心情,不过这次时间提前到了下午,被他发泄之后,我睡得昏天暗地,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也实属正常。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两下,是他回来了,在我还没来得及将脚放到拖鞋上的时候,李婶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里屋冲出来,将门一把从里面拉开了。
  我揉了揉眼睛,傍晚的光线实在有些耀眼,尤其是铺在那个人身上的时候,我往一边挪了挪身子,皱着眉头瞄了李婶一眼,这位中年妇女的腰椎间盘突出仿佛在刚才那一刻瞬间痊愈了,她站在一片朦胧的光晕中,手上还裹着水珠,几根迎风飘舞的白发和干净的藏青色薄衫衬得她愈发的高贵典雅。
  “咔嚓——”门合上了,随着光线消失的,还有李婶错觉般的风华绝代,她低眉顺眼地接过他手里的外套,将仅剩的半点风韵也抹杀得荡然无存了。
  “你……”我本来只想打了招呼而已,却没想到他的背后忽地窜出来一个人,一个美人,美得让我一眨眼就将刚才的胡思乱想抛到了九霄云外。
  “那个,我可以走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犯浑似的问出了这么一句话,在拥抱自由之前难道不是应该先问问这个美女叫什么名字吗?万一被他赶出去可就没有回来的机会了。
  我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总是能很清楚地猜到我的心思,我却对他基本一无所知,就比如现在他那半笑半怒的表情,除了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之外,可以说没有任何实用价值,顶多再□□一次罢了,反正我也习惯了,这样想着,我又佯装走神地瞄了美女一眼。
  这不能怪我好色,因为我该死的第六感又突然冒了出来,而且明确地告诉我她和过去那些被带回来的人不一样,事实也是如此——
  “嗨,你好,我叫钱佳人。”美女热情地冲我打了个招呼。
  “哼!”我还没说话,他倒是直接把人拉到了楼上,两分钟后,嘭的一声巨响,卧室的门被关上了,这么大的力度,想必不是一位美女做得出来的。
  “你过来。”晚饭过后,秦叔冲我招了招手,我跟着他从后门走了出去,虽然李婶没有过来,但我知道,她就躲在左边第三扇窗户的后面,shit!又是该死的直觉!
  “今天还要浇花吗?”湿润的空气里面弥漫着浓郁的玫瑰香,那些隐藏在墨绿色叶子中的娇花十分符合他闷骚的癖好,但我在院子里逛了这么多次,丝毫没有发现过这些红得发黑的植物有什么好看的。
  “不用。”秦叔递给我一把椅子,周围的灌木不高不矮,正好遮住我们的身形,“你来这里也有三个月了,以后有什么打算?”秦叔看了看我的身后,那是楼上主卧的方向,这对狗男女从回来就缠绵到现在,连晚饭也没下来吃,还是李婶亲自送上去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从这里离开我都不清楚,还提什么以后的打算。
  “你应该知道。”
  我应该知道什么呢,秦叔的话让我又想起了第一次来这里的情形,好吧,我对他印象比较深的场景都是在床上——
  “你对我什么感觉?”
  我惊异地看了他一样,甚至暂时忘却了菊花传来的不适,这是个极其深奥的问题,我的脑子一时间转不过来了,只能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个什么表情,但至少不是一个合格的床伴应该有的反应,我将这一点完全归咎于自己不是专业的,菜鸟难免会有失误。
  不过他显然没有这么好打发,我的下巴被他捏在手里,嘴角有些酸酸的,却远没有脑子里的混乱来得更强烈,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问题突然蹦出来后,他就有些不对劲了,连带着我也跟着变得不正常了起来。
  “你就是个白痴!”他恶狠狠地骂了一句,“你这种人永远都像个胆小鬼一样的活着,对什么东西都无知无觉,甚至没有自己的情感!我让你怎样你就怎样,随遇而安的废物!”
  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我没把这句话说出来,而是吞进了肚子,它很快被胃液消化,将一种迷茫的感觉输送到了身体的各个角落。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他说的那个样子吗,我潜意识里并不同意,但事实好像确实如此。
  我本来只是个公司里的项目经理,在一次公司年会上偶遇了这个传说中的霸道总裁,然后便一路“高升”,从分公司经理直接变成了贴身秘书,从贴身秘书又变成了专属情人,短短不过七天的时间,我就完成了从一般白领到职业□□的转型,当然,也许对于很多人而言,这本来也就是一码事而已。
  至于转型是否成功,我自己没办法判断,不过从客户的表现上来看,可以说是整体平平,欠缺特点,就像是我当初那张单调的业绩报表,那我有没有想过反抗呢?
  不知道,还是不知道,我都被自己搞得有点抓狂了,被人包养的生活的确安逸,但问题是到目前为止我拿的依然是自己当初的工资,唯一不同的就是换了个工作环境,至于礼物什么的,我只收到过李婶从院子里剪下的一小束玫瑰,而且很快就被他□□了大厅的花瓶里。
  他于我到底是个什么呢,除了简单而原始的运动,我们的交流基本少得可怜,尤其是在那一次不太愉快的床上运动之后,他除了嗯,啊和哼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搞得像我在强迫他似的,简直有些莫名其妙。
  那如果我已开始就不同意,现在又会是怎样呢?在这个夜色渐浓的院子里,我的脑子不受控制地高速运转了起来,李婶和秦叔,或者其他未知的存在,都默默地注视着,等待我自己做出决定。

  ☆、第五页 我和他的故事(2)

  “秦叔,咱们今天还是算了吧。”这已经不知道是我的第几个哈切了,折腾了一下午的疲惫,就像这夜里慢慢沉淀的暗香,熏得人昏昏欲睡。
  “你再想想。”秦叔还是不松口。
  “我想走——”虽然是在晚上,但我还是能感觉到秦叔的眼亮了一下,就像某些突然出现的夜行动物,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走回房间睡觉……”我伸了个懒腰,将凳子拎在手里,冲秦叔象征性地晃了晃,唉,得罪了秦叔,估计以后再想吃蛋羹就得自己做了,不知道秦叔还能不能不计前嫌地让我进厨房。
  “明天六点,厨房!”我走了没几步,秦叔倒是出乎意料地松了嘴。
  “谢谢秦叔!”这感觉真的有点像做梦,我一步三晃地飘回了自己在一层的卧室,在某个大魔王下来之前,迫不及待地去和周公见面了。
  第二天一早,我睡眼惺忪地按掉了五点半的闹钟,看着身边那个睡得安安稳稳的“死猪”,我心里竟然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这家伙每个周末都会带不同的人在楼上厮混,也许是为了尝鲜,也许是为了补偿一下在我身上得不到的某些感觉,但雷打不动的是,他晚上都会和我一起睡。
  多么滑稽和讽刺,但我从一开始就习惯了,习惯接受他的半夜突袭,习惯忍耐那些人的白眼,但在这个清晨,我突然不想再这么随便了,趁着洗漱的功夫,一个计划慢慢从我的心里孕育了出来,或者说,它可能一直就在那里,只是在等待一个契机。
  “师傅早!”我看了看大厅里面的挂钟,这间房子里,除了秦叔,最准时的就是它了。
  “叫我秦叔就行。”秦叔摆了摆手,“我可没答应教你什么,叫师傅太早了。”
  “谨遵秦叔教诲!”这老头子难得话多一回,既然肯叫我过来,自然不能让我空手而归。
  “在厨房里面少说话。”秦叔不冷不热地说道,“大壮马上要把今天的菜运过来了,你出去给他开门。”
  我经过客厅的时候,李婶刚刚从屋子里走出来,她眯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儿,擦了擦脖子上的老花镜,摇摇头去准备餐具了,她大概以为是自己睡得太久出现幻觉了吧,要知道我之前都是她叫三遍才能在十点左右勉强翻个身的,第一次起这么早,明显不太现实。
  “小帅哥早!”大壮是个皮肤黑黑的男人,个子高高的,结实的肌肉块控制不住地争相想要从他的衣服里面冒出来,尤其是在肩膀上扛着一大箱蔬菜的时候,晶莹的露珠挂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一种原始却内敛的美感。
  大壮经过我的身边时,冲我咧出了一口白牙,眼里是控制不住的笑意。我知道他在暗示些什么,借着擦肩而过的空当,我偷偷将自己的答复塞进了他的衣服里面,我清楚地知道,从这一刻起,计划已经开始运作,而我也没有了回头的可能。
  一个小时后——
  “这是你做的?”他诧异地用筷子拨了拨盘子里造型诡异的蛋挞。
  “你先尝尝?”我脸上带着些许期待,一分不多,一分也不少,刚刚能够让他体会到我想要表达的心情。
  “嗯,还凑合,就是太丑了一点。”他嘴里嚼着东西,含糊其辞地说道,“反正秦叔做也是一样,以后不如多睡一会儿。”
  “那可不行,秦师傅好不容易答应收我作徒弟,你可别过去乱说话。”能把蛋挞做成爆米花的形状也是很考验技术的,太丑了你就不要吃算了,我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
  “随你。”他状若无意地瞟了我一眼,我自然假装没看见,仍然安安静静地喝着自己的红豆粥。
  一顿平(暗)平(流)淡(涌)淡(动)的早餐很快结束,我们交换了早安吻,然后便各回各屋了,唯一有点不对劲的就是,我好像一直没有见到那位钱佳人的影子,难道她昨晚就已经走了?单单这一点,就和过去那些死缠烂打不想离开的人是天壤之别了。
  是个惊喜也说不定呢,我这样想着,从抽屉里摸出了两张名片,一张花里胡哨,一张死气沉沉,不过上面的电话号码至少还都是活着的。
  “喂——你好,我是……”
  打完电话,我顺手将它们撕成碎片丢进了垃圾桶,抽屉里再次变得空空如也了,这里其实应该还有一张名片的,不过已经在今天早上被我塞给了大壮,那也是我逃出去的最大王牌了。
  周一和周四他都在出差,情况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家里虽然没有安装监视器,但隐藏在暗处的保镖总还是比较负责的,至少能把我每天的动向汇报个七七八八。
  坏处就是他们不能靠得太近,到手的也都是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毕竟我的第六感很好,这也是我第一次由衷地感谢这种本不为男人设计的情感天赋。
  计划一切照常,我每天加班加点,基本全部时间都泡在了厨房里面,秦叔毛病太多,一般指点我几句之后就出去遛弯了,相比之下李婶就要积极得多了,充分展现出了她作为一个中老年妇女的职业精神,兴许是终于看到了把我送走的希望,她这几天都没有偷偷地跳广场舞。
  具体的计划我并没有和他们两个细说,到时候那人问起来,顶多是我突发奇想地学做饭罢了,实话实说就好,至于人怎么消失的,就看他的本事了,当然,他彻底死心不来找我那才敢情好呢!
  周二的时候我迎来的是第一个客人——白松,他是这里的家庭医生,也是那人的诸多爱慕者之一,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刚开始的时候夫夫生活不和谐,我那个地方曾经受过几次伤,这个冷面少侠下手的时候可一点没有白衣天使的感觉,简直就像是在收拾一块死猪肉。
  “你好。”我友好地伸出了手,而他也很明确地没有接受我的好意。
  “东西我带来了。”这个比我还瘦的年轻人脸上总是带着些惨白的光芒,很像那些心理变态的医生。
  “不会是□□吧。”我拿着那一小管粉末晃了晃,里面传来了噗噗两声轻响。
  “饭后服用,记住了。”他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扶了扶眼睛就走人了。
  还是像以前那样干净利索,但这最后一次见面总归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坏印象,也省了我嘱咐他不要告密的功夫,因为他在电话里面就没有同意隐瞒这件事,所以这也算不上告密,顶多是比较有职业操守吧。
  周四一大早,第二个客人就迫不及待地来按门铃了,如果不是有约在先,他估计在我放下电话的一瞬间就会心急火燎地赶过来。
  “庞先生,您好。”
  “你好,你好。”这位庞先生是那人的堂兄,但除了姓氏之外两人基本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他虽然也生了一副好相貌,心智上就不那么健全了,不然也不会都二十几岁了,还想着和自家哥哥争一个——□□——没错,就是我。
  如果说白松有点除我而后快的话,庞先生可就是红着眼想把我救出去了,他对我或者说对男人感不感兴趣其实都是未知数,但从那人手里抢东西的快感想必要比这些事情强太多了,尽管我个人认为抢□□既不光彩还十分无聊。
  “你有把握吗?”我应该完全不必问的,就凭他现在这种幼稚的神情,那人到时候估计连看也懒得看他一眼,不脱我后腿就算是完美结局了。
  “有!”他信誓旦旦的眼神反而让我更加不信任他了。
  “好,既然庞先生这么有诚意,那么——”我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给他讲了一个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掐头去尾,大致意思就是让他用真情感动堂兄,然后带我远走高飞。
  故事的代入感并不强,从我嘴里讲出来也没有什么渲染力,最重要的是庞先生肯定不会信,他虽然情商低但还不是智障,我敢打赌,他一走出这栋房子就会红光满面地给自己心心念念的堂哥打电话,至于内容吗,外面的保镖会确认一遍真实性,这样也就不枉我拉着窗帘和他喝干一壶茶水的功夫了。
  对了,这里是不会有什么遗产之类的豪门争斗的,大家都自食其力,各自为政,也就避免了某些老掉牙情节的发生,所以说,适当地打打感情牌,既比金钱来得容易,也显得不那么庸俗。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要下班了,后面两节明天发好了,今天又没有健身,醉了,不行不行,先健身去,不要打我,拜拜

  ☆、第五页 我和他的故事(3)

  周五很快就到了,我端坐在沙发上,一格一格地数着秒针的动作,很快我就数够了三圈,门铃却没有一丁点儿的动静。
  七点的时候我和李婶,秦叔已经吃完饭,连桌子都收拾好了,他却连个电话也没有回,我躺在床上,心里第一次有了类似于失落感一样的东西,要知道为了不浪费这精心准备的一桌断头饭,我现在累得翻个身都是奢望了。
  又过了三天,第二周的周三傍晚,他终于回来了,可惜最近我的第六感紊乱,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之下,别说大餐,就连手里的冰淇淋都吃得只剩个底了。
  “过来。”他关上门,冲我招了招手,然后径自走进了——我的房间!
  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窜进厨房,倒好两杯葡萄酒,加完料之后,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他安静地半躺在床上,却好像把整件屋子都占据了,温柔的橘黄色灯光在他松散的白色衬衣间穿梭,切出一小块一小块边缘柔和又错落不一的阴影,不得不说他在这一刻有种该死的迷人,而这种性感在我瞄到他□□那蛰伏的一坨时达到了顶峰——这个流氓居然把裤子都脱了!
  “先喝杯酒?”
  “不要。”他撒娇似地将我揽进怀里,将头埋在我的颈间蹭了蹭,带着热气的雄性荷尔蒙很快攻城掠地般侵占了我的中枢神经,在某些不恰当的电流产生之前,我及时制止了他——
  “喝了更有情趣。”我直视着他,没有将杯子里的酒洒出去半滴,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犹豫和不安。
  “好。”他同样盯着我的眼睛,将酒杯握在手里,举到鼻翼下方晃了晃,一股肉眼可见的生涩感在我们之间蔓延了开来。
  “叮呤,叮呤——”暗红色的酒汁接触到他嘴唇的前一秒,电话响了起来。
  “等会儿——”他轻轻吻了吻我的脸颊,将酒杯递给我,也没套裤子,抖着两条光溜溜的大腿就走了出去。
  “再见!”哦,不对,应该说拜拜才是,我将他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呷了呷嘴,感觉有些不过瘾,为了不弄脏床单,我又把自己那杯喝了个底朝天,然后把它们并排摆在了床头的一侧,做了个交颈的姿势。
  倒下之前,我似乎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脸上的表情——漠然而安详,用作墓志铭的话应该也不会太差。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早已经是身处异地了。
  “这是哪儿?”我揉了揉脑袋,白松那一小管的药劲不小,不过副作用却不大,至少我现在没有出现什么头痛欲裂,或者神志不清的状况。
  躺在桌子上的哈士奇斜了我一眼,甩甩尾巴出去叫人了,别问我怎么能读懂一只狗的情绪,它那不屑的眼神早就说明了一切。
  “欢迎,欢迎。”一个中世纪贵族打扮的男人走了进来。
  “你是谁?这是哪儿?”我扭头往他身后瞄了瞄,那条狗不在,大壮也不在,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穿越了。
  “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他点了支烟,悠哉地半倚在床前,领口扯得大大的,一根耀眼的金链子环在脖子上,倒是很符合那个时代浪荡公子的风范。
  “还好。”我松了口气,虽然名字怪了点,但幸好没走错地方。
  “要不要我带你逛逛?”他给我递了个烟,我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一口气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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