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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回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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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季当千知道我的底细,不过是个初出茅庐的出马仙而已,能有啥大本事?没有丝毫掩饰的露出了诧异的目光。
  在季当千的注视下,我直接往地上一座,没有半点动作。就在季当千眼神越来越疑惑的时候,对面的墓道里突然传出一阵声响,他往那边一看,惊讶的发现墓道上方又塌陷下来一块石板,紧接着这块石板诡异的浮到半空中,稳稳的压在头发绳上。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季当千不可置信道:“你会隔空取物?”
  结果还没等我忽悠他,一旁的刘芸就把我和甄甫玉的事儿全都告诉他了,其实他大可不必费那么多手脚,要是把这事儿交给我干,也就分分钟的事儿。
  确定绳子压紧了,我们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铜门上,倒挂在绳子上依次通过。
  一到达对面的墓道,我立刻察觉到不对劲,另一端的墓道虽说也有湿气,但却没有这边这么重,站在原地不动,没一会儿,汗毛上就会挂上一层白茫茫的小水珠。而且很快,我们就感觉头脑发晕,刘芸低喝一声:“不好,是瘴气!快捂住口鼻!”
  一听是‘瘴气’,我吓了一跳,赶紧捂住鼻子,可窒息感也随之而来,就在我准备让甄甫玉给我输氧的时候,刘芸竟然没有丝毫顾忌,挡着我和季当千两个大男人的面,直接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再脱下裤子往上面撒了泡尿,然后遮在口鼻上,肆无忌惮的呼吸。
  季当千天生性子冷,哪怕亲眼见到了限制级的画面,也没啥太大的反应。我就算是有反应也不敢表现出来,毕竟甄甫玉就在旁边守着我呢,我只能装模作样的问道:“怎么,尿能解瘴气?”
  刘芸说,瘴气到底是什么,到现在为止,在科学方面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但按照茅山说法,瘴气是大自然中湿热之毒集聚而成,而尿是解毒良药,能够克制多种毒素,瘴气就是其中之一。哪怕是放在科学层面上来讲,尿都是好东西,内含尿激酶,能预防血栓。还能滋阴降火,止血消淤,疗寒热、头疼、温气。说的这个邪乎,都快赶上人参鹿茸了。
  连刘芸都不怕走光,我和季当千自然不含糊,赶紧一人撒了一泡,虽说难闻刺鼻,但大脑的晕眩感却很快消失。
  我们沿着墓道继续往里走,越是深入,里面就越黑,最后只能用手电筒照明。很快,我们就走到一个空旷地带,似乎是个链接墓道的洞窟,等我们仔细观察洞窟的内部构造时,我们三个人全都倒抽一口凉气。
  这洞窟竟然是水墓里存放殉葬品的墓室,而这些殉葬品,竟然全都是人!

☆、第57章 相伴前行

  这些人早已化成骸骨,目测没有一千具,也有八百,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洞窟的四周,一个叠一个,像是堆积的物品一样。由于洞窟湿气太重,大部分骨架呈现出暗黑色,像是发了霉一样。除了这些骇人的骨架之外,洞窟里还弥漫着一股怪味,起初我还以为是瘴气,但很快就察觉不对,因为这股味道异常浓烈,像极了臭鱼味,哪怕是脸上带着‘尿布’,这味道仍旧直往鼻孔里钻。
  仅仅过了几秒钟,我就感觉大脑嗡嗡作响,眼前直冒金星。
  意识到不妙,我赶紧捂住口鼻,嘀咕道:“这些瘴气怎么这么烈,连尿都不管用了?”
  结果我刚说完,站在我身旁的季当千就发出一声闷哼,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捂着肚子一个劲儿的干呕。
  还没等我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刘芸便嗓音颤抖的娇喝一声:“不好,是磷化氢!快出去!”
  我虽然不知道啥是磷化氢,但看到刘芸反应这么大,就知道肯定是非常危险的东西,赶紧拖着季当千退出洞窟。随着臭鱼味消失,身体的不适立刻减轻不少,我问刘芸到底是怎么回事,刘芸眉头紧锁,说是那些人骨的问题。
  人的骨头里含有一定量的磷,随着时间的累积,这些磷会被释放出来,生成磷化氢,因为燃点很低,通常情况下会很快燃烧掉,也就是俗称的鬼火。但水墓里的湿气太重,这些磷化氢无法自燃,全都浮在空气中,且毒性要比瘴气猛烈的多,只需要吸入一丁点就能要了人的命。
  我们想要进入洞窟,就必须先把里面的磷化氢清理干净,唯一的办法是让洞窟里变得干燥。可偏偏一把火就能解决的事儿,却把我们难住了,因为这水墓里压根就没有能够燃烧的东西,就连水女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根本无法点燃。
  我们经历九死一生来到这,连土龙和水女都挡不住我们,结果被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骷髅架子给拦住了,心里相当窝囊。最后实在是没了辙,我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甄甫玉身上。
  “甫玉,你有办法吗?”
  “没……没有。”
  听到这回答,我心里一阵失落,而就在我准备另寻它法的时候,却无意间发现甄甫玉眼神闪烁,一直在躲避我的目光,这明显是说谎话才有的反应。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丫头明明是个千年古魂,见识阅历何其的丰富,可说谎的时候却像个孩子一样,满脸的不自然。
  我故作生气,盯着她也不说话,没一会儿她就受不了了,稍稍有些结巴道:“相公,甫玉的确是有办法,但这个办法对你太危险了,甫玉不想说。”
  危险?自打我当了出马仙,有哪天不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过活?我早已经破罐子破摔了,就算是这一秒就翘辫子嗝屁,对我来说也只不过是从出马仙的诅咒中解脱罢了。
  在我一再追问之下,甄甫玉终于不情愿的开口,说想让洞窟变得干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将里面的湿气全部吸走,这一点她可以办到,但需要上我的身,用我的身体当湿气的‘储存罐’。而吸收湿气就无法避免阴气的介入,一旦阴气超出了我能够承受的极限,无疑是致命的。
  虽然这关乎生死,但我却没有丝毫在意,反而坦然一笑:“死亡,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对我反而是好事。”
  甄甫玉眉目微颦,眼神变得落寞和惆怅,幽怨道:“相公你只顾着自己痛快,难道就从不会替甫玉想一想吗?朝夕相处十几年,难道甫玉对相公一点都不重要?”
  我一直以为,我死了以后,大不了会和甄甫玉一样变成鬼,摆脱了肉体的束缚,反而会神仙眷侣。可甄甫玉却浇了我一盆冷水,说出马仙的一生都和通灵有关,虽然对灵魂的感知力会变得非常强,但却极损阳德,一旦死亡,灵魂会立刻飘向九幽酆都。到那时,我不光再也见不到甄甫玉,还会彻底忘了她,就像生命里从未出现过这个名字。
  我俩虽人鬼殊途,但十几年的感情,绝不是能够轻易割舍的。我心里大骂,这狗屁出马仙真是百害无一利,要是有来生,我宁可去当鸭子也绝不会再当出马仙。
  一旁的刘芸不断催促我,季当千也缓过劲儿来了,在等我拿主意。我跟甄甫玉四目相对,心里说不出的压抑。人这辈子总是要做各式各样的选择,遇到伤心事,选择哭着笑,还是笑着哭。遇到难题,是急流勇退,还是勇往直前。
  甄甫玉轻咬嘴唇,看着我,一字一顿道:“相公,只要你愿意,我可以立刻带你离开这里,让你平平静静度过这一生。”
  “像狗一样活着?”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甄甫玉眼睛中出现一些闪烁,我知道这话伤了她的心,但她却仍旧抱着最后一丝期待:“难道你就不能自私一次,为你自己而活,更是为了我而活?”
  我微微一笑,尽量掩饰心中的悲哀:“自从我当了出马仙,我就已经失去了‘自私’的本钱。”
  我知道甄甫玉为了让我活下去,肯定会想方设法的帮我续命,但我道行浅薄,偏偏又吸收了太多的阴气,阳德大损,就算她倾尽全力,又能让我活多久?三年?五年?我虽不是什么志向远大的人物,但作为一个男人,我绝不会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等待、徘徊中。像秋蝶那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翅膀逐渐凋零,却无能为力。
  甄甫玉微微闭上眼睛,轻吸了口气:“相公,你从未认过命,对吗?”
  这话像是一根针,狠狠的刺进我的心里,短暂的沉默之后,我轻声说道:“我只是想看看,我能走多远。”
  甄甫玉睁开眼睛,哀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坚定,重重一点头:“既然这是相公的意愿,那甫玉就一定倾尽全力帮你。”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相公。”
  自出马以来,我就像是走在钢丝上的瞎子,头上是乌云密布,脚下是万丈深渊,未来一片黑暗。可甄甫玉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拨云见日,昏暗的内心中涉入一道曙光,心里暖意十足。
  “开始吧!”
  甄甫玉上了我的身,在我的要求下,开始吸收洞窟里的湿气,除了身体凉飕飕的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也不知道是我真感觉不到,还是因为有了甄甫玉的陪伴,而变得根本不在乎。
  一直呆在我旁边的刘芸立刻感受到洞窟的变化,赶紧拿出打火机,不断尝试着引燃洞窟里的磷化氢。当一团蓝色火焰在洞窟中燃起的刹那,甄甫玉立刻停止,等她一离开我的身体,浓烈的湿气和阴气煞的我头晕眼花,身体发虚,直接一屁股坐倒在地。
  足足花了半个钟头,我才缓过劲儿来,冲甄甫玉咧嘴一笑:“看样子,我的终点不是在这。”
  甄甫玉微微一笑,笑的很苦涩。
  等我从地上爬起来时,刘芸已经把磷化氢清理的差不多了,那股难闻的鱼臭味也消失不见。不过刘芸说只要这些骸骨还在,磷化氢就会继续往外渗,所以不能长时间在洞窟里逗留。因此,一进入墓室,我们就目的鲜明的寻找墓门,结果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
  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骸骨,我一阵犯嘀咕:“难道墓门被这些骸骨给挡着了?”
  于是,我们三个分头扒拉骨头架子,我扒东边,季当千扒西边,刘芸扒北边,结果扒了没几下,我就听刘芸吆喝我。我还以为找到墓门了,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结果刘芸伸手一指眼前的骸骨,匪夷所思道:“你有没有觉得这些骨头不对劲?”
  我仔细一瞧,发现这边的骨头颜色非常鲜亮,和其他方向的骨头形成很明显的落差,而且上面还挂着一些碎肉和血迹,像是刚死不久一样。但尸体变成骸骨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一旦露出骨头,身上的筋肉基本已经分解了,会变成绿紫色的半液体状,绝不可能是红色。而眼前的骨架,绝不可能是自然形成,像是被什么东西给骨肉分离了。
  很快,我发现洞窟里的所有骸骨,新旧程度都不一样。有的骨架因为年代久远,再加上瘴气腐蚀,已经漆黑一片,而有的则像是长了尸斑一样。这些骸骨,像是不同时间分批次进来的。
  一开始我以为这水墓和后山大墓一样,都是非一次性建成。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想要建造这种水墓,必须要先挖出一个足够大的地坑,全部设计建造完成之后,再盖上土,续上水。只要水一续上,这水墓就算是完成了,决不能进行二次建造。
  而且水墓的唯一入口是地藏潭,我们用专业潜水设备都很难进来,更何况古人了,这还没算上有土龙水女这两个家伙的层层看守。

☆、第58章 巨型蚂蚱

  最后我们一合计,这些新鲜的骸骨,八成是这些年在黑羊子屯河道淹死的人。至于是什么东西把他们运到这,又是什么让他们骨肉分离,我们就没什么头绪了。
  随后,我们把整个洞窟翻了个遍,发现根本就没有墓门。我们怀疑这里的墓门肯定是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就像是缓冲区的细土层,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道墓门。想到这,我们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地面。
  我们发现,洞窟的地面是由沙石构成,而这些沙石必然是人为填充进来的,起到和细土一样的作用,不仅可以吸水,还能阻挡dao墓贼的挖掘。
  我们敢肯定,墓室就在脚底下,可善于打洞的土耗子和张坚强他们全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现在如何挖开沙石层成了最棘手的难题。而就在我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季当千突然迈步走到西北角,捡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盯着猛看。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在研究地质构造,没怎么在意,毕竟这沙石层就算研究的再透,挖不进去也屁用没有。可是没一会儿,他就把石头推到我面前,脸色严肃道:“你看。”
  我瞥了石头一眼,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倒是旁边的刘芸,一眼就看出了玄机,惊讶不已的跟我说,这石头是湿的!
  我啐了她一口,别说是石头湿,整个水墓都特么是湿的,这有啥好奇怪的!
  刘芸给我解释,水墓里虽然湿气重,但这些湿气会被沙石层吸收,往下沉淀,下面的颜色要远比上面深得多。这就好比去沙滩玩,上面的一层沙是淡色,往下挖出来的湿沙是深色。也就是说,这块石头,是被什么东西从沙石层下面给拱出来的。
  一想到脚底下有‘活物’,我心里就开始发毛,而刘芸则计上心头,说是既然那东西出来过,就肯定还会再出现,只需要等它把沙石层拱开,我们就能轻易进去。
  这么干等是肯定不行的,谁知道这玩意儿下一次出来是什么时候,万一过个百八十年,我们早就烂透了。必须想办法把它给引出来,琢磨了没多长时间,我们就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新鲜的骸骨上面,说不定把这些尸体骨肉分离的东西就是沙石层下面的家伙。
  按这个推测,只要这里有尸体,它就会被吸引上来。
  创造尸体,不一定非要杀人,只要阳气够弱,阴气够重就可以,在这方面我简直就是不二人选。我先是让甄甫玉上我的身,把阴气吸引到我身体周围,只是把我给包住,并不进入体内,免得被阴气煞死。再让甄甫玉吸我的阳气,进一步伪装。
  由于我本身就是阴重阳轻,再加上甄甫玉这么一吸,身体根本吃不消,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就这样在黑暗中不知度过了多久,当刘芸把我从昏迷中唤醒时,我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身处骸骨堆里,刘芸和季当千趴在我旁边,脸色非常难看。就在我心里开始犯嘀咕的时候,忽然,一阵‘稀稀疏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洞窟中央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由于刘芸他们把手电筒关了,能见度极低,根本就看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玩意。没辙,我只能让甄甫玉上身,随着感知能力的提升,我惊讶的发现,那团黑乎乎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蚂蚱!
  绿油油的身体,坚硬的外壳,柔软的翅膀,与我印象中的蚂蚱没有丝毫差错。但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这只蚂蚱的身体非常巨大,眼睛足有我拳头大小,身体更是像小牛犊一样。
  我虽然这辈子都活在山沟里,没怎么见过世面,但我也知道这世界最大的虫子是泰坦甲虫,体长最大可达到十六厘米。可是和眼前的蚂蚱相比,简直就是奇瑞QQ撞上解放大卡,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在我的注视下,那蚂蚱用两个灯笼似得眼睛四处扫视,好几次看向我们这边,但因为有骸骨的阻挡,它没能发现我们。片刻之后,它翅膀伸开,后足一蹬,腾空飞起,向水通道方向飞去。
  看到这,我已经明白了,张坚强他们肯定是被这蚂蚱给袭击了!
  在蚂蚱找我们的时候,我小声问刘芸:“是我眼睛花了,还是见识少,蚂蚱能长这么大?”
  刘芸脸色凝重,说话的语气也匪夷所思:“据我所知,昆虫最早出现在古生物时代,距今三点五亿年,那个时候地球的氧气含量非常高,所有的昆虫都特别大,随着氧气含量减少,昆虫的体积才逐渐缩小。现在绝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昆虫!”
  正说到这,那蚂蚱拍打着翅膀回来了,一落到地面就开始往沙石层里钻。
  我们虽然害怕,但这是唯一进入沙石层的办法,等它身体钻进去一半,我赶紧跳出去,从后面一把抓住它的两条后腿。这家伙受到惊吓,本能伸弹后腿,蚂蚱的后腿力道是非常强的,再加上它的块头惊人,差点把我两条胳膊都给弹脱臼。
  我咬着牙,忍着疼,死死抓着它的后腿,刘芸和季当千则从后面抓着我的腿。
  这蚂蚱受了惊,拼了命的往沙石层下面钻,我们硬是被它拖了进去。粗沙混着石头,蹭在脸上钻心的疼,最要命的还是窒息和压迫感。也不知道钻了多久,就在我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身体周围的压迫感瞬间消失,紧接着浓郁的氧气扑面而来,就像是带上氧气面罩一样,感觉肺都要炸了。
  一钻出沙石层,那大蚂蚱的力气就更大了,蹬了一下腿直接挣脱,没有逃走,调头就咬我脸。幸亏关键时刻甄甫玉一把将我推开。
  没咬中我,蚂蚱转而去咬刚刚从沙石层里钻出来的季当千。由于季当千立足未稳,再加上大蚂蚱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情急之下,季当千只能用胳膊挡。蚂蚱的嘴就像是花瓣一样,这么大的尺寸,比虎嘴都厉害,这一口下去,竟直接把季当千的左臂咬断,鲜血飞溅而出。
  几乎是一眨眼功夫,季当千的半条胳膊就被蚂蚱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条血糊糊的手骨,看得我心惊肉跳。
  季当千疼得满头大汗,死死咬着牙,不断发出低沉的呻吟声。
  等大蚂蚱再次向他扑去的时候,季当千猛地从后腰拔出砍刀,一刀砍在它脑袋上,刀刃足足陷进去半尺有余,大蚂蚱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危机虽然解除,但季当千的胳膊血流不止,照着下去非得流血过多而死不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一脚踩住他的断臂,从兜里掏出打火机,直接烧他的伤口。火苗接触血肉,不断发出‘滋滋滋’的声音,血腥味混合着焦糊味,异常难闻。
  我这辈子见过无数汉子,但像季当千这么有种的却是第一次见。我用打火机给他烧伤口,这家伙脸上青筋暴起,右手不断往地里抠,但愣是没吭出一声。等断臂创伤面完全被烧焦后,血也就止住了,由于担心感染,我又往上倒了一些蛇药,再脱下上衣给他包扎起来。
  季当千脸色惨白如纸,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一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怎么样,要不我背你。”
  我想要扶他,结果被他一把推开,在地上喘了几口气之后,噌的一下站了起来。
  张坚强整天说自己是个爷们,也就是他运气好没看到这一幕,否则非羞愧致死不可!
  看着季当千空荡荡的左臂,我安慰道:“现在科技发达,以后安装个义肢也不算啥大事儿,把心放宽了。”
  这事儿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早就要死要活了,可季当千却没有半点哀怨,反而说:“吃饭、打架、杀人,用的全都是右手,左手没了就没了。”
  简单的一句话,再次把我震的五体投地。
  相比于我的崇拜,刘芸则显得淡定很多,甚至有些冷漠。从沙石层里爬出来,她就开始观察附近的环境,压根就没把季当千断臂当回事儿。
  我原本以为沙石层后面应该就是墓室了,但事实却和我想象的相去甚远,出现在眼前的依旧是一条通道,但却不是墓道,而是一个形状不规则的横向岩洞,不仅没有半点开凿的迹象,还爬满了青苔,很显然,这里以前肯定是一条地下水道。
  按照刘芸的说法,水墓通常都是依地势建造,而且采用很多原始坑洞,就拿这个水墓来说,前半段是人工建造,后半段则是自然形成,根本无迹可寻,想要找到主墓室,难度极大。
  我心想,都走到这一步了,就算难度再大也得上啊。
  我们三个沿着岩洞往里走,除了氧气含量过高,肺部适应不了之外,倒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大约走了七八分钟,我们就穿出岩洞,到达一个巨大的地下水潭,里面水母密集,光芒四射,将整个空间照的宛如白昼。
  与前半段的寂静不同,这里异常吵闹,到处都充斥着稀稀疏疏的声音,而发出这些声音的全都是虫子!

☆、第59章 世外桃源

  蜘蛛、蜈蚣、蟑螂、西瓜虫,五花八门。和那巨型蚂蚱一样,它们的个头都非常大,像是一个个小怪兽。两三米长的蜈蚣追着五六十厘米的西瓜虫到处跑,洗澡盆大小的蜘蛛和一人高的螳螂打的死去活来。一瞬间,我们仿佛来到了古生物时代一样。
  刘芸眼睛盯着巨型昆虫,小声道:“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这是一个遗落的生物链!”
  刘芸除了像她爹一样心术不正之外,其他地方我都挺佩服的,就拿这知识储备来说就让我望尘莫及。
  她说,这巨大的地下世界,形成的时间恐怕要按‘亿’年来计算,由于深处地下,绝对封闭,外面环境的变化对这的影响很小。中央水潭里面除了水母之外,还生长着大量古生物时期的水藻,这种水藻释放的氧气量非常惊人,再加上环境封闭,氧气无限累积,以及营造出类古生物时期的环境,从而促使意外进入这里的昆虫发生巨变。
  这简直是人类历史上最惊人的发现!我们很幸运,又很不幸,因为这个秘密只有我们知道,无法传达给外界。就算有朝一日,这地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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