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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妾身很低调-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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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雪环视一周,发现这阿依兰还真得人心,男男女女居然来了这么多,更离谱的是居然还有横幅,虽然看不懂意思,不过浩雪觉得这场面跟当年的快男快女有得拼,只不过悲摧的是她就是那个海选没人注意的,而阿依兰是一下子就获得注意,好似正要冲向冠军的。

实力的悬殊啊!

小心翼翼地扯了扯身旁四四的袖子,浩雪吞吞口水道:“爷,奴婢要是输了怎么办?”能不能给她一个偏远的庄子,再给点生活费让她去自生自灭。要实在不行,这生活费不给也行。

“无事,尽力就好。”胤禛低头看着她眼里的不安,再看看盯着她那些个女人们,突然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很愚蠢的错误,将她推到了风高浪尖之上,赢了也就罢了,若是输了,这些女人定是将她当成眼中钉。

“真的吗?”她怎么感觉那些女人的视线如此的火热呢?

“恩!”康熙说罢几句废话,依着阿依兰那落落大方的性子自然免不了跟浩雪客气两句,浩雪假笑地扯扯嘴角,示意这位格格不用客气,尽情展示。反正就她这样也就一半调子,除非她这个穿越路线突然转成主角路线,如此她一定是百战百胜啊!

果不其然,阿依兰的水平跟浩雪根本就是专业和非专业之前的对比,浩雪看得直想吐血,不过好在这位格格唱得歌都是这里的人耳熟能详的,而浩雪精心准备一番,又占了现代的光,曲风清新,歌词新颖,最重要的是她是蒙汉结合,又有十三一起合,一首《月亮之上》唱得在场的蒙古贵族都不得不给她鼓掌欢呼啊!

若单看这欢呼声和掌声,浩雪占了很大便宜,而这个便宜就是蒙古人豪爽实在,别人引用了他们的语言和马头琴,音乐也好听,他们自然不会扭着性子说帮里不帮外,硬把好的说成坏的。

阿依兰也没有想到仅仅是一天的时间,这位庶福晋居然能作出这么美的曲子,单单就是作曲填词这一块她就自认不如。“皇上,这一轮阿依兰认输。”“哈哈,既然阿依兰认输,那这关是老四家的赢了,这第二关,阿依兰又想比什么呢!”自家的人赢了,康熙就算面上不显,这心里也是高兴的很啊!

“阿依兰原本是想比跳舞,可是庶福晋好像对此并不会,阿依兰不想占人便宜,故希望三场比试中,一人选择一项,最后一项由皇上决定,而这唱歌是阿依兰要求的,那么这第二关就由庶福晋选吧!”阿依兰心里也是担心的,可是正因为浩雪赢了她,她才要在这上面扳回一层,否则她难以占稳脚跟。

浩雪见领导和观众的目光全部落在自己的身上,心里暗叫这位格格还真能折腾人,换个角度来讲她还真是对这里的某位爷花了心思,只是性子太要强,而皇家的男人个个都心比天高,这样的他们又怎么会让一个女人完全占住自己所有的目光,自愿的另说,但像阿依兰这样强势的女人在她看来并不适合皇宫这个地方。

事实上没有人适合皇宫,每一个女人都有说不出的苦衷,男人亦一样。

“皇阿玛,奴婢除了写写画画,实在没什么上得以台面的才艺。这唱歌算是歪打正着,至于骑马射箭奴婢是完全不通,但奴婢无事曾学过琵琶,奴婢虽不敢说学得有多好,但愿意与格格的马头琴相较一番。”拿看家本事吧,好歹这是她学了n年的手艺之一啊!

“阿依兰,你怎么看!”此时的康熙完全是走的亲和路线,多么慈祥,又多么尊重人的老者啊!

“阿依兰无异议。”

第1卷 第四十章 比试

第四十章 比试

马头琴是蒙古族民间拉弦乐器。蒙古语称“绰尔”。琴身木制,长约一米,有两根弦。共鸣箱呈梯形。声音圆润,低回宛转,音量较弱。相传有一牧人怀念死去的小马,取其腿骨为柱,头骨为筒,尾毛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马的模样雕刻了一个马头装在琴柄的顶部,因以得名。这就是浩雪对于马头琴的全部了解,若是音乐,她听过,声音很美妙,所奏曲目大多都具有深沉粗犷,激昂的的特点,这一点跟琵琶比起来具有一定的不同。

琵琶被称为“民乐之王”,“弹拨乐器之王”,“弹拨乐器首座”。 拨弦类弦鸣乐器。南北朝时由印度经龟兹传入内地。木制。音箱呈半梨形,张四弦,原先先用丝线,现在用钢丝、尼龙制成。颈与面板上设用以确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时竖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弹奏。是可独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而且它可分为文曲和武曲,声音又有穿透力,高音区明亮而富有刚性,中音区柔和而有润音,低音区音质淳厚。《琵琶行》所描绘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划,四弦一声如裂帛”,并不是是诗人的艺术夸张,而是琵琶名副其实的演奏效果。

浩雪承认她有些投机取巧,在一定程度上她占了琵琶发展史广,音乐曲目多的便宜。另外,她觉得自己已然陷进了皇家这个金牢笼里,那么在为自己扫清危险的同时,帮这位性子耿直的格格一把也不错。

恩,这么想想,浩雪觉得自己多么善良,多么有爱心啊!

决定好比赛项目,双方自然要准备,浩雪本人没有带琵琶这种乐器,甚至可以说无人知道她会这个,但是这样的小问题只要皇家人开口,就是相隔十万八千里也有办法完成,何况这里是贵族地带,要什么没有。

“小四嫂,你唱得歌真好听,爷相信你弹琴更好。”小十六趁着空隙凑到浩雪的身边,一脸崇拜地道。

“呵呵,小十六喜欢。”浩雪将调好音的琵琶放到一边,笑着拿手帕为他拭汗。

“小四嫂,我已经不小了,不要叫小十六。”人小鬼大的小十六可不承认自己很小。

浩雪宛尔,对于他的孩子气大方接受。“是,十六已经是大孩子了。”“呵呵,小四嫂,你等一下比试的时候一定不会手下留情,把那个阿依兰打得落花流水。”“阿依兰格格得罪你了。”“哼,天天想着靠近二哥他们,一看就知道是想做妃子。”盯着小十六可爱的小脸上浮现的厌恶,浩雪将他搂到怀里,轻声道:“十六看事情不要这么片面,很多时候,有的人做的事并不是出自他(她)的本意,就好像阿依兰格格,我到是很喜欢她敢作敢为的性格,你想啊,若是她真的那么坏,直接求皇上或者找她父汗去说情就好了,干嘛还在大费周章地跟我们提什么比试呢!”“可是二哥他们没有一个人对她有意思啊!”小十六一脸懵懂地仰起头。

“这种事等十六长大就明白了,有的时候并不是有意思、有感情就可以走到一起的。”“是吗?”“恩!”“耿主子,到您了。”此时一个太监过来道。

“恩,你先回去吧,我马上就来。”放开怀里的十六,浩雪起身抱着琵琶道:“十六要懂得体谅别人,就好像你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你在想什么一样。”“恩!”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十六还是很合作地点头。

等浩雪出场的时候,场子里的人还在纷纷议论阿依兰的表现,不少人心里因为阿依兰的表现觉得浩雪这次说不定就要输了。浩雪看在眼里,却没有不快。虽然刚才她在跟十六说话,没有太注意阿依兰的演奏,却也有听到那悦耳的琴声,悠扬清脆,让人眷恋。

“老四家的,你准备弹首什么曲子。”康熙很久没这么高兴了,不管这场比赛是输还是赢,都不影响两方的关系,尽管如此,他私心里还是希望胜利。

“回皇阿玛的话,奴婢准备弹一曲《万马奔腾》。”武曲里,她最喜欢的就是《十面埋伏》和《万马奔腾》,现下在草原这个处处以实在著称的地方,她不认为软绵绵的文曲会有引起别人的共鸣。

“好一个《万马奔腾》。”人家都夸了,浩雪自然是落落大方地坐到专门为她准备好的座位开始表演。起始,音乐略显平和和轻柔,辗转两下,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这轻柔如水的琵琶音竟然忽然如洪钟大吕,节奏铿锵,真力弥漫,万象齐鸣,然后就听见声如裂帛的一声重音,响遏行云,四周突然安静下来了,然而总有那么几个意犹未尽的音符不肯散去,像竹筒里倒出的几个色子,如几声残漏悠然萦绕。

浩雪的目光落在远处,不知道在看什么,神情有些迷离,可是手上动作去没有丝毫的改变,阳光落在她的身上,恍然间,给人一种随时都会消失的感觉。

胤禛紧紧地盯着她,手不禁紧握成拳,他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气力才克制住自己想要冲上前去将她紧紧搂到怀里冲动。这样的情形让胤禛觉得虚幻,明明她就是他的人,可是很多次,他都觉得她明明就在他的身边,可他们的距离却是咫尺天涯。

最后一个音落,还有人未曾从这个音乐中回神,浩雪已经起身向康熙行礼了,无人看出她平和的面容下有着一种对过去的极度怀念。她记得第一次碰琵琶时,母亲就坐在不远处,静静地陪着她、看着她,静静的微笑,满是鼓励,时过境迁,她在,琵琶也在怀里,只是那个关心她、鼓励她、静静陪着她的母亲不见了。

阿依兰没有想到这个庶福晋这么厉害,不管是唱歌还是马头琴,她自认为能比过她的人不多,可是这个话不多,甚至不用心就可以忽略的女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难道真的像父汗说的那样,京城那个地方真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呆的,否则这个多才多艺的女子为何不主动出风头,而是非要别人将她推出来才肯显山露水。她看得出来她不是高傲,不是轻视她,而是一种平和的不争不夺。

难道京城真的是一个是非之地,可以将鲜活的生命变得索然无味,就像父亲说的那样。冷不防地打了个寒颤,阿依兰突然有些庆幸自己输了。

也许她还可以交这个朋友!

阿依兰认输,皆大欢喜,浩雪一时间风头无限,可无人看到她眼里的落寞和寂寥。在一阵喧闹声和恭维声中,浩雪找了机会悄悄离开。抱紧怀里的琵琶,一个人往前走,风吹过她的长发,带着一种恬淡的美。找了一个离营地不远的地方,靠着一棵略显枯萎的树靠着坐下,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苦涩。

轻拨琴弦,弹奏一曲《琵琶行》,带着一种婉约的内敛轻轻诉说着内心那无人知晓的心事,弹的是已成往事的欢笑和单纯,弹得是那无处寄放的思念和怀念。

阿依兰跟着浩雪的身后出来,心头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她记得很多人,特别是他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喜欢别人的夸奖,可是这个庶福晋很奇怪,她没有留下来接受别人的恭维,而是寻了不起眼的时机,静静离开。慢慢靠近,她看到她眼里明显闪烁的泪光,忍不住上前道:“庶福晋有什么伤心事吗?”“呃!”猛地抬起头,看向站在面前的人,浩雪先是一惊,然后眨眨眼,扯着笑容道:“没有啊,只是有些感触吧了,格格怎么会在这里?”“我对你很好奇,你赢了我难道不高兴吗?”靠着她坐下,阿依兰直接问道。

浩雪对于阿依兰的鲁莽没有感觉厌恶,相反地见多那些话中有话的娘娘贵妇们,她对阿依兰的直率更喜欢。“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地方吗?”“有什么不值得高兴的地方吗?”阿依兰反问。

低眉思索两下,浩雪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做了件庸人自扰的蠢事,家人已经分离,她要做的不是折腾自己,而是好好的照顾自己,这样的话才能让他们更加放心不是。

“谢谢你,若不是你提醒,说不定我现在还在钻牛角尖呢!”“呵呵,我之前也一样,因为对太子有好感,所以非常想要表现自己,进而让他也喜欢上自己。可是父汗说京城那个地方并不是谁都能呆的,先前我还不相信,可跟你比过之后,我想也许他说的是对的。”把玩着自己的长辫子,阿依兰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你有个好父亲。”“恩!”可能是不打不相识,浩雪和阿依兰聊着聊着就聊出了兴致,两人处得不错,无话不说,让见到他们的人都宛尔一笑。

接下来的日子,阿依兰每天都来找浩雪,她带着她逛草原,教她骑马、打猎、跳舞、弹马头琴,浩雪学得高兴,有时也会教阿依兰唱自己学的那些歌,弹弹琵琶,若是疯起来,就会像现在这样,拉上两人的侍女,一起跳《nobody》,谁让那是她唯一会跳的一支舞呢!

太子一行人自从阿依兰输了之后,都松了口气,有了好心情,自然是结伴一起骑马打猎,一起活动。至于浩雪阿依兰来往甚密的事,他们都清楚,可是都有致一同地没有干涉,反正只要她没事,其他的他们都不在乎。

胤禛看着明显变得开朗的浩雪,心里高兴,虽然有些不喜她嘴里念念叨叨地一口一个阿依兰,但看她身体健康又快乐的样子,他也就不扫她的兴了。

“四哥,我们打了这么多猎物,今天让小四嫂下厨吧!”十四凑上前,一脸笑嘻嘻地要求。

十三见状也跟进,毕竟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小四嫂做的菜了。“是啊,四哥,让小四嫂下厨,今天我们兄弟一起喝一杯,如何?”胤礽见状也扬起笑容道:“老四,这个提议不错。”“对啊,四哥,弟弟可是到现在都未尝过呢!”胤禩加入游说的队伍,为的并不是美食,而是这段时间他每次都只能远远地望着佳人,今天既然有近距离接触佳人的机会,他又怎么会不懂把握呢!

胤禛心里有种自己的宝贝被人窥视的恼怒,极力想要隐藏却又不得其法,最后只能咬咬牙同意。得到同意的几人一路说说笑笑,正高兴着看到不远处唱唱跳跳的人,不禁起了兴致,调头向那边过去。

“八哥,你说前面是不是阿依兰在教小四嫂跳舞?”隔得有些远,十四根本就看不清。

“不知道,过去看看就知道了。”胤禩目光直视前方,嘴里说着不知道,可是心里却很想看看她跳舞的样子。

“好,驾驾!”

第1卷 第四十一章 Nobody

第四十一章 nobody

草原上经常有马匹经过,玩得开心的浩雪他们根本就没有注意逐渐靠近的太子他们,四个人中比较扭捏的塔娜此时也放开身体,跟着浩雪的动作摆动自己的身体。毕竟不是现代人的他们,在动作上做不来浩雪的妩媚和性感,可是舞蹈基础不错的阿依兰一向比其他人大胆,所以没两遍就学会了所有的动作,嘴里更是跟着浩雪的调子哼了起来。

浩雪玩得高兴,顽皮时还给阿依兰抛个媚眼,那样子让在场的三个女孩都笑成一团。浩雪假装生气地插腰道:“你们真坏,敢笑我,看我不报仇。”“哈哈,不怕你,还说不会跳舞,这是什么?”阿依兰扑到浩雪身上,两人翻倒在地,清脆的笑声不停响起。

浩雪闭上眼睛,一脸无奈地道:“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随手拈来就成舞蹈啊,我这只是瞎玩玩,若真是比起来,我必输无遗,呵呵!”“早知道选跳舞,让你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你没机会了。”阿依兰爬起来,正想闹,目光对上突然到访的太子等人,不禁拉起浩雪一起行礼。

对浩雪有意思的男人不知道该说点什么,那一回首的妩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心跳加速。这并不能说明浩雪有多迷人,只是当一个人没有条件地去喜欢另一个人时,她在他的眼里,或者他在她的眼里堪比世界上最美的人。

“小四嫂,你们刚才在干什么,看爷今天收获丰富,晚上小四嫂给做一顿好吃的吧!”浩雪就知道这群人不会让她休息太久的,天知道自从上次的比试之后,她跟阿依兰的关系是好了,可是她的名气也让不少人将她设过拒绝往来户,理由很可笑,就是为了不让她继续得意。

md,她至始至终都没有得意过,先是那些臭女人自己没胆不上,等她被逼上梁山,还一不小心得了名头,又回过头来妒忌,这种德性他们也叫贵妇,依她看,叫龟妇好了,一群乌龟王八蛋的女人。

姓爱新觉罗的没一个好人,他们的女人也没一个好东西!

呸呸,她是气糊涂了才会把自己也骂进去的。

“十四爷拿这么一堆野物,奴婢还以为十四爷是想送奴婢礼物呢!”又是做饭,这些个爷还是去研究窝里斗,放过她这个小女子吧!

‘噗嗤’一声,阿依兰瞧着十四脸红的样子笑出声来,“浩雪,你会做饭,那我也去吃好不好?”摇摇头,看着新鲜出炉的好友胳膊肘往外拐,不禁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十四爷还是将东西拿回去让人准备吧!晚上还请各位爷赏脸一起用晚膳吧!”浩雪妥协了,大家开心了。只有胤禛冷着一张脸,心里琢磨着晚上让她一个人为他跳刚才的舞,那妩媚的样子只有他一个人能看。

照以往的情形,浩雪知道这些个爷不会自己来就不带别人来的,好在她一向有多准备的习惯,而且照着他们过往的表现,她从来不怀疑这些人吃起东西来的狠劲,更不怀疑他们消灭食物的能力。好在这些食材不必她亲自处理,不然就真的有她受的。

从回来就一直忙碌,对于这些大爷,她不能只有一个菜打发,她先是让人把那只小野猪按自己说的方法烤了,自己动手做了麻辣野兔丁、豆苗山鸡片、炖鹿肉等,后加了一些新鲜的蔬菜,甜点做了两款,一个是双色芝麻糯米糕,一个是麻团。中途阿依兰和闻风赶来的十六互不顺眼吵了几句,然后互不相让地围着浩雪转。浩雪又是做菜,又是让人将成品送往老康和德妃、宜妃的帐中,闲下来还得拿食物堵这两位祖宗的嘴。

菜上完了,浩雪要去前面,阿依兰和十六自然也是抹干净嘴跟上。面对太子,阿依兰依然有些别扭,可是在浩雪的劝慰下,她已经可以理清自己感情,并且用最少的时间从这份突如其来的暗恋中走出来。当初好在没有明说是心仪谁,现在大家都装作不知情,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康熙、德妃、宜妃等人吃着美食,心里对浩雪的印象也更加好了,只是其他无缘来吃饭的福晋侧福晋们纷纷将矛头再次指向浩雪,好似对方就是他们的生死仇敌。浩雪本人自然是不知道了,她此时算是殷勤侍候各位大爷,让他们吃好喝好,然后早点滚蛋。

阿依兰是第一次吃浩雪做的菜,连连夸奖,扬言要学,浩雪自然是不会拒绝她了,并且答应亲自教她。

胤禩的目光游离,没有像太子那般大胆直视,但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他都没有错过,特别是她介绍这些佳肴时,那神采飞扬的俏模样真的很让人着迷,只是事已成定局,除非坐上大位,否则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能走近她的身边。

胤礽是这里身份最高的人,大家自然以他为中心,就算他本人想多花点时间跟浩雪搭话,那也得先把旁边的人解决才行。

到是身为男主人的胤禛在吃饭期间,心情不错,原因当然是浩雪除了偶尔说话之外,一直为他布菜的举动让胤禛欢喜非常。

浩雪本人没感觉到,但对于另外两个男人火热的目光,她是能避则避,最好的方法当然是躲到四四身边,于是就有了四四自以为是的关心。

一顿晚饭结束,太子等人都喝了不少,四四也未能幸免,浩雪无奈,只得唤来外面候着的众小厮让他们自领自的主子回去。浩雪自己扶着四四回内室休息,打来热水帮他擦拭身子,又喂他喝下醒酒汤。四四喝醉后不发酒疯,酒品不错,只是睡觉不若平常那般老实,有些孩子气,若说平常喜欢搂着浩雪睡,那喝醉了就更闹着让浩雪搂着他睡,这样折腾来折腾去,浩雪第二天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自然是顶着一双熊猫眼。

“爷还有事要办,你进去再睡会。”胤禛用过午膳,见她精神不振,不禁道。

“不用了,奴婢不喜欢白天睡觉。”她白天一向觉得睡不着。

胤禛无奈,最后只得吩咐下人给她准备一些补品。话说自她受伤到现在,身上好不容易养的一些肉几乎去了一半,这等减肥速度若是放在现代不知要羡慕死多少人。只是放在这时,就是一种无言的悲哀。浩雪养肉就是为防止自己被罚时没有力气,可四四这厮就是有办法让她在无形之中甩掉身上的肉肉。

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啊!

可能是醉酒的关系,阿依兰这天也没有出现,其实阿依兰之所以没有来,并不是因为醉洒,她本身就没有醉,自然就谈不上休息了。她只是在出门的时候被自家父亲拦着叫去谈心了。

“阿依兰,这段时间听说你跟四贝勒的庶福晋走得很近。”虽然臣服于清朝,可他们依然有着自己的打算和想法,就好比吉利可汗这次反对女儿嫁入皇室一样,除了为女儿好,更多的是他不想跟下一任统治者拉上关系,毕竟有些事情说不准。

“是啊,父汗,你都不知道浩雪对我有多好,我之所以会放弃太子就是因为她的劝告,若非是她,我可能还会抱有其他想法。”她的想法能这么快改变,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她。

“哦,她都说了些什么?”女儿有多固执,吉利可汗相当明白,只是他更想知道自己劝了这么久都不能劝回来的女儿为什么会一下子转性。

“浩雪说她很羡慕我的自由,她说我是草原儿女,性格爽朗,做事耿直不会转弯,从小又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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