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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弃妇-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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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弃原本对太子并无甚么成见,虽然孟琛和孟曜看起来被爹坑得很惨,但这是皇帝爹单方面的原因,太子只是命好。但今日一事,她已经瞧出太子生性残忍,仁德?大约是皇帝爹为他打造的形象牌吧。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希望今天的事不会连累冯爹,然后走到太子跟前,端端正正地跪了下去,“方才李大人说,太子绝不会猎杀无辜活人,可是真的?”
  
  太子略略迟疑,似乎在想应下这句话有没有什么逻辑漏洞,犹豫了半天才点头。
  
  “臣女曾在宫中欣赏《凤栖吾心》,文淑皇后曾说过万物平等,皇上以为大善,释放了宫中所有珍奇异兽,可确有此事?”
  
  这会儿大家都已经明白不弃的意思了,太子反应稍稍慢一点,想了一会儿也明白了,却不知如何回答,狼妖乃是今日牡丹宴的重头戏,他可不想因为不弃这么随随便便几句话就放弃了。
  
  他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这位六弟的退婚妻,此时,他的目光全落在不弃身上,眉目凝重,妄图以太子的气场震慑不弃,让她知难而退。
  
  但……不弃显然没有被太子的强大气场压倒,而是抬起头,对着太子憨厚一笑。太子赶紧扭头,向身后的幕僚求救。
  
  东宫幕僚们面面相觑,这可事关文淑皇后的金口玉言,文淑皇后的事,谁碰谁死,看看眼前倒霉的孟琛和孟曜,皇帝可是连亲儿子都不认的。这些东宫老人,多是皇帝选拔来辅佐太子的贤人,早看不惯湖湘三子的张狂劲儿,不用语言沟通,不必眼神交流,他们默契地向后退后三步。
  
  湖湘三子正凑在一起吐槽不弃,忽然就看见太子殷切火热的眼神。正想得意地向周围的东宫谋士炫耀,看看,咱们进来的时间虽然短,但是主子赏识啊,一边跟人说话都不忘记看咱们一眼。这一回头,才发现三兄弟都站到了第一线,周围三米之内没有人影。
  
  “文淑皇后乃天下第一贤后……”总的来说,湖湘三子当中,李北的脑子比较好用,在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就狂拍太子娘马屁,总得来说有两点,凡是文淑皇后说的话都是正确的,凡是文淑皇后下的指示都必须执行。
  
  东宫不知道多少皇帝的人,多拍拍那位的马屁,说不定后天他就能进内阁了。
  
  李北的话让太子更加难做,“依李卿的意思,孤……”
  
  “这畜生伤了数十名东宫卫士,岂能算是无辜?”是白凤音。
  
  没想到她只是个花瓶,并没有“文淑皇后”这块金字招牌唬住,很快找到了漏洞。没错,方才太子猎杀活人,用的也是这个借口,猎杀的都是囚犯。
  
  “云雾山处于卫国西南边陲,遍地飞禽走兽,母后在世时,曾与父皇一起游山,归来时便立下了禁止在云雾山行猎的规矩!”孟祭站了出来,冷冷看着白凤音。他一向只问风月,但今天他的心情很糟糕,第一桩是被挑起了童年阴影,第二桩,便是从前善良温柔完美的白凤音变了。“不知湖湘三子怎么会路过云雾山,既然能活捉狼王,想必全身而退并非难事。”
  
  八卦众们被狼妖惊吓的小心脏又活络起来了。
  
  不弃也是感慨万千,大家都是穿越女,看看人家,除了宠冠后宫,还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了云雾山野生动物保护区。自己呢?除了混吃等死,还是混吃等死,不弃一边自卑着,一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狼孩救出来。
  
  要救人,光懂得科学原理还不够,看看人家土着,三言两语就解决了问题。
  
  就在不弃以为峰回路转的时候,白凤音死水般的目光忽然活络了,变得似嗔还怨,变得别有幽愁暗恨生,痴痴地望定孟祭。
  
  这眼神似乎在说话,我有苦衷的,我是被逼的,你怎么这么不懂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好残忍,嘤嘤嘤……
  
  孟祭哪里经得住这样的眼神攻击,武力值立马降低为零。
  
  算你狠!我还不信了,你还能把我看焉了!不弃立马往旁边挪了挪膝盖,挡住白凤音的视线。
  
  现在这种危急时刻,目标是救狼孩,不弃势单力薄,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对象一致对外。孟祭虽然动机不纯,立场软弱,但好歹是太子的同胞弟弟,说话有分量,属于可以争取的对象。
  
  白凤音上下打量了一下不弃,便飘过她,对太子笑道,“不管那妖怪从哪里过来,它生性凶残,伤人性命已经是事实,留在世上,便是祸害!”
  
  太子面色如玉,似乎没看到白凤音和孟祭那一筐秋天的菠菜,“太子妃所言甚是,三弟、李卿,你们下场吧,谁猎杀了狼妖,谁就是胜者!”
  
  经方才这么一闹,孟琛已经休整了不少,便强撑着站起来。“喂,你别去!”不弃不顾礼仪,站起来扯住他的袖子。
  
  他的袖子……摸着是湿的……
  
  “放手。”孟琛说。
  
  “不。”不弃扭过头,冲着白凤音大喊,“如果我能证明,那小男孩并非凶残成性,不会伤人,你便将他放了!”
  
  “好!”白凤音的目光阴测测的。
  
  “这……不太好吧。”太子却是很犹豫,孟琛死在狼妖爪下,尚可说他好勇斗狠,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但不弃是个弱女子,死在东宫于他的名声大大有损。
  
  “殿下,”白凤音劝道,“臣妾看熙宁县主胸有成竹,必是有把握。”
  
  苏青霏急得脸都红了,“不弃手无缚鸡之力,岂不是羊入虎口?”她怨怒地看着孟琛,都是这个祸精,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魅惑不弃。
  
  “孤也觉得,那狼妖凶残成性,”太子摊手,“熙宁此去凶多吉少,可她一意孤行。”
  
  “请太子准许青霏陪不弃同去。”青霏咬牙请旨道。
  
  “不行!”太子断然拒绝,青霏的身份特殊,伤了她,若是逼得苏将军有了芥蒂便是一桩大麻烦。他的眼珠流转,在三个弟弟来回移动,孟祭是亲弟弟,虽然跟老婆不清不楚,但还没碰到底线,那么孟琛和孟曜……
  
  “太子殿下,不如叫二殿下陪县主下场,”李北看了看孟曜,眼中闪过精光,“臣曾听闻,二殿下为文淑皇后守护陵寝时,曾遭遇几头猛虎袭击,虽然受伤,却性命无忧,想来二殿下对付猛兽别有心得。”
  
  太子本来想一鼓作气干掉孟琛,听了这话忽然愣了。孟曜本来是他最恨的人,可他自那件事后,便自请守护后陵,远避他乡。太子的身边,一向都有人愿意为他分忧,乐于在千里之外制造意外,不时有消息传进东宫,比如孟曜误食毒蘑菇呀,比如后陵存在豆腐渣工程,路面不平让孟曜滚到水沟里啊,再比如就是李北说的野生动物集体下山事件。
  
  孟曜似乎次次都没避过意外事故,但次次都活了下来。
  
  这样也好!太子颔首,“二弟,你便陪熙宁走一趟,这狼妖已经饿了十几天,想来是没有什么力气伤人了。”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到不弃敦实的身上,对狼妖来说,口感应该不错。
  
  孟曜面色无波,朝太子一揖,“臣遵旨。”
  
  不弃终于松开了孟琛的袖子,掌心已经被染红,不弃低着头,“小红,你的衣服掉色了,快去换一件吧。”
  
  孟琛鼻子一哼,当先走下游龙阁,没有人看到他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不弃会怎么手持小皮鞭驯服小狼崽呢?
  昨天因故没有更新,今天还会有二更。鞠躬~

☆、助攻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不弃和孟曜在花丛中并肩而行。
  
  方才在阁楼之上,并未将满园国色看得细致,此时穿行在花中,身边的牡丹一丛丛浓,一簇簇淡,当真是人间第一香,天下艳无双。
  
  “上一回在街头相遇,便觉得小妹胆识不凡,没想到竟然还懂训狼,”孟曜道,“只是,你这样奋不顾身,琛可会承你的情?”
  
  这大约是不弃同病美人第三次见面。不幸的是,他们的感情并没有随着相见的次数增加而递增,反而随着对彼此的了解而递减。比如刚才这句话,不弃听了就很不高兴,她站住了脚,正色道,“第一,我不懂训狼,也没有把握他会听话,所以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好,第二,那不是狼妖,而是一只在狼窝里长大的小男孩。”
  
  孟曜停下脚步,没有说话。
  
  “我要救他,并不是为了小红。那孩子还那么小,竟然成为你们兄弟争斗牺牲的对象!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我不是要驯服他,而是要告诉他,我会站在他那一边,帮他活下去!”不弃发泄一般的教训了一通,便没有再理会孟曜,自顾自走上前去。
  
  不弃说得理直气壮,其实心里也慌得要死,从前看过不少印度狼孩的新闻,她确信狼孩是可以经过训练重回人类社会,但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不是一时三刻能成功的。
  
  现代知识里哪些东西能用上?一说驯兽,不弃立马浮现出金发碧眼的火爆女郎手握小皮鞭指挥狮子老虎钻火圈。不弃摇摇头,又想起上辈子那渣男养的那只哈士奇,只要摸摸头就在她的脚边打滚。但哈士奇乃是知名狗中废柴,跟眼前的狼孩没有丝毫可比性。
  
  渣男有一本《训狗大全》,不弃当初为了增加共同语言,看得七七八八,什么握手、坐下、过来也记得一些,不知道等下有没有机会用。
  
  太子饿了狼孩十几天,如果可以的话,先喂他十几二十只烧鸡,把肚子撑饱了,便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但太子是绝不会提供烧鸡的……不弃摸摸袖子里的一包东西……东宫的请帖来得时候不弃还没有起床,没来及吃早饭,便在王记打包了一份包子。今天拼质不拼量,不弃对王记很有信心,包子一定能拿下小狼孩。
  
  狼孩蹲在笼子里,不停地对着不弃呲牙。
  
  牙口挺好的!不弃看着他,嘴唇干裂出许多缝隙,猜出他大约连水也很少喝道。心中有点难过,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包子虽然凉了,仍散发出阵阵肉香。
  
  狼孩的鼻子动了动,眼里的凶光四处晃荡,最终落到不弃的手上,显然已经被肉包子深深吸引。
  
  不弃笑吟吟地,掰开一个包子,香味顿时更浓了,她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笼子,用力一抛,将其中一半扔在狼孩眼前,又将另一半放在跟前的地上。
  
  狼孩望着眼前那一点香喷喷的东西,似乎很心动,但满脸敌意地看着不弃。
  
  不弃从地上捡起自己那半个包子,在空中晃了晃,送进嘴里,夸张地咀嚼着,一边吃一边惊叹:“好好吃呀。”
  
  “那地上多脏呀。”游龙阁上的官家小姐们纷纷露出嫌恶的表情,扭过头不去看不弃,似乎多看一眼,眼睛便会流脓长疮。青霏依旧非常担心,但在心里已经选择了相信不弃。
  
  可狼孩并没有去碰地上的包子,他的肚子里发出一声“咕咕”,他是真的饿了。快吃呀,不弃在心里着急地说。
  
  一直默默无言的孟曜忽然蹲下身子,从不弃的盒子里拿出一个包子,一点一点的吃起来。他吃得很慢,光是闻就闻了许久,然后用牙齿轻轻拉扯住雪白的包子皮,“呲啦”,包子里的酱汁溢了出来,一滴不剩地落尽他的嘴里,仿佛什么琼浆玉液般,孟曜病态的面容忽然焕发了神姿。他没有说一句话,但他的一举一动似乎表明,他在品尝全天下最珍贵最美味的食物。
  
  不弃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许久没留意过的病美人,她从来没想过,这世上会有人将包子吃得这么高贵冷艳这么羡煞旁人。
  
  狼孩也一直盯着孟曜的一举一动,肚子叫得更响了,心理防线一点一点被击溃,他不顾一切地抓起地上的半个包子扔进嘴里。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松懈了,望着笼子左顾左盼。
  
  不弃开心地又向他投了一个包子,如此几个来回,气氛已经松了许多。不弃一咬牙,对着旁边的卫兵说,“开笼。”
  
  卫兵远远地将钥匙扔过来,他们惊惧的表情证实,狼孩曾向他们展示过惊人的武力值。
  
  狼孩眼巴巴地蹲在地上,望着不弃手里的包子,身上的手链脚链甩得叮当响。
  
  不弃走到他身边,和他面对面地蹲着,学着渣男喂哈士奇的模样,把包子凑近狼孩的鼻子。只见他微微翘着的鼻头吸了吸包子,便一口吞了下去,差点咬到不弃的指头。
  
  初战告捷,不弃大喜,又指着自己说:“不弃”,她连着说了好几遍,狼孩眨着眼睛,压根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说话什么的,的确不是一两天就解决,不弃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们说,要把铁链子解开,若狼子不伤人,才能作数。”孟曜也钻进笼子,狼孩看了看不弃,又看了看孟曜,挑衅似的吼了一声。
  
  “那就给他解开链子。”不弃一咬牙,伸手去摸狼孩的手。那是一双结满厚厚茧子的手,可以想象,他在野兽遍地的云雾山曾用这双手攀过多少山峰、抓过多少飞禽。
  
  然而这双手,因为不断想睁开锁链,弄得全是伤口,新伤口叠加在旧伤口上,血肉模糊。被不弃一碰,狼孩立时推开不弃,跳到笼子的另一边,痛得嚎叫起来。
  
  不弃突然被他这么一推,身子毫无预兆地向后仰去。
  
  就在此时,身后伸出一双手握住她的肩膀往后一抱……要不然,不弃的头一定撞到那铁笼子上了。
  
  “小妹,你还好吧?”孟曜渐渐扶起不弃的身子,“你认输就好,太子不会跟你计较。”
  
  “不。”不弃摇摇头,迎着狼孩戒备的眼神走过去。这狼孩的力气和速度惊人,假如自己不能将他驯服,太子势必要让孟琛下场。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这一回,不弃没有先去解开狼孩身上的锁链,而是先把锁链和铁笼子链接的部分解开,像绳索一样,握在手里。“你不要跑,也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但是如果你不肯乖乖的,坏人就会伤害我们。我不会抓你,我是来帮你的,等过了今天,我让我大哥送你回云雾山。不过,你其实不是狼,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人,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回家。”
  
  不弃连比带划地接近着狼孩,试图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安抚他,“如果你跟我回家,我会帮你治疗身上的伤口,给你吃最好吃的包子,还会给你取名字。”
  
  “我的名字叫做不弃,不弃,”她做出夸张的口型,离狼孩越来越近,狼孩的嘴唇翕动,似乎发出了两个含混不清的音。
  
  不弃终于再次摸到了狼孩的手,这一回,她没有像上次一样直接打开锁链,而是先捧起狼孩的手,对着伤口轻轻的呼出热气。
  
  这个土法子还是前世的奶奶教的,奶奶一辈子住在乡下,妈妈老说奶奶愚昧无知,很少带她回去看奶奶。记忆里有一次她跟着奶奶去田里挖红薯,她的头手被一种陌生的植物割破了皮,奶奶就这样捏着她的手,一边吹气,一边说,“不痛,不痛了”。
  
  不弃想着,眼睛便有点发涩,力道也越发柔和。狼孩呆呆地望着不弃,身上的野性似乎全没了。
  
  孟曜从地上拾起钥匙,替狼孩打开了脚上和手上的锁链。不弃捧着狼孩的手,又说,“你要乖乖的,不许乱动哦。”
  
  这一回,狼孩似乎听懂了,竟然对着不弃点了一下头。
  
  不弃高兴地捡起锁链,使劲力气扔得老远,却发现孟曜脸色凝重,一回头,却发现狼孩已经站了起来。此刻他口中呼出的热气带着野兽的血腥气息,方才乖巧温顺的他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强大的气场让不弃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在利爪下动弹不得的猎物。狼孩远比我想象的要更加危险,在他的血脉里保留着人类的基因,却在狼群中学到了狩猎的兽性,现在,他可能在下一秒咬断不弃的喉咙。
  
  怎么办?渣男的《训狗大全》里说,如果狗狂躁起来,主人手里又没有武器,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直视狗的眼睛,在气势上将狗驯服。
  
  她强迫自己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透着惊惧、慌张、嗜血的眼睛,但那也是一双澄澈、纯净、简单的眼睛。
  
  就差一点了,不弃的神智还很清楚,但她的身体已经被击溃,双腿发软,浑身发抖。
  
  “别怕。”身后是孟曜温温的声音,“坚持下去,你就赢了。”他向前一步,站在不弃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然后抬起头,一道凌厉的目光直直向狼孩刺过去,狼孩低低地呜咽了一声。
  
  因为另一只掌心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温暖,心底的声音越来越坚定,他不是野兽,更不是什么妖怪,他不会伤害自己。
  
  孟曜肯定地朝不弃点了点头,不弃微微一笑,鼓足勇气拉着狼孩的手,一步一步走出铁笼子,冲着游龙阁的众人示威似的挥手。
                      
作者有话要说:  

☆、痴心

  “快去打两桶水!”不弃站在门口,一手叉腰,一手戳了戳满院子的内侍,大声喝斥道。
  
  从铁笼子出来,不弃再不想上去游龙阁看那些人的嘴脸,带着狼孩出了花园,觅了一间客房。狼孩身上没有衣物,浑身是伤,不弃必须好好处理一下。
  
  东宫的配套服务向来是周到的,打点水、送点药原本不是难事,但内侍们见到狼孩的模样,个个惊惧得不敢上前。
  
  稍有一两个胆儿大的,端了药想拿过来,狼孩还不嫌乱地对着他们一阵呲牙,一时间满地都是药瓶。
  
  不弃扶额,扫视了一眼在场的所有内侍,道,“你们,去把水、药和衣服都放在门口,都退下吧。”
  
  内侍们如得了大赦一般,作鸟兽散。
  
  不弃挽起袖子,晃晃悠悠地想提着水进屋,小狼孩三步并作两步,滋溜儿一声没了影。不弃急得左看右看,才发现他像只小狗似的蹲在自己身后。她想了想《训狗大全》,伸手在狼孩的额头上摸了几把。
  
  反正院子里也没别人了,索性就在这里给小狼孩洗澡吧。不弃沾湿了棉布,小心翼翼地从额头开始擦拭。
  
  “如今你跟了我,总得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呢?”原本想简单一点,叫做小狼,但是根据红衣男不喜欢自己叫他红衣男,自己不喜欢红衣男叫自己胖猪的规律,她认为狼孩将来懂事了也不会喜欢这个名字。
  
  名字不都是寄托希望的吗?她希望狼孩可以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龙傲天?慕容人豪?南宫世杰?……不弃一边想着男频里面的恶搞男名,一边正经地记起一部以妖怪少年为主角的书。
  
  她再次指指自己,“不弃”,又指指狼孩,“朱雀”。他眨着眼睛,依旧懵懂,不弃却很有成绩感,小朱雀,你会像那部书里的主角一样,越来越强大。
  
  朱雀微微抬高了自己的手,试探性地点了点不弃的额头,朱雀的手满是茧子,不弃不可避免地觉得刺痛,更觉得心里一软。便握住他的手指,放在自己脸上,“不弃”,有抚上了他的脸,“朱雀”。
  
  不弃把自己的手和朱雀的手十指相叠,“不弃和朱雀是一样的人,不弃会说话,朱雀以后也会说话。朱雀这么厉害,将来还可以让不弃的哥哥教朱雀武功,做一个武林高手,好不好?”
  
  “朱雀从前在云雾山的时候,一定很奇怪为什么自己和周围的狼不一样吧?但是你看,不弃和朱雀是一样的!”
  
  朱雀虽然没有听懂不弃在说什么,但他见不弃嘴角含笑,也高兴得手舞足蹈,在院子里东蹿西跳。
  
  “喂——”刚刚才给你小子擦干净!不弃赶紧逮住他,一通擦干抹净,又为他换上干净的衣服。
  
  等不弃为朱雀换好衣裳,转了一圈,这才发现朱雀其实是个帅气的小正太,清秀的五官,澄澈的眼睛,褐色的睫毛又长又翘,因为头发有一点自然卷,看起来非常可爱。
  
  “没想到你也是一个帅哥!”不弃又在朱雀的头上摸了几把,心里却酸溜溜的,为什么只有我?!
  
  一直安静的朱雀忽然朝着门外凶狠的吼了一声,不弃转头,眼前飘过一抹红影,“是小红吗?”从游龙阁回来就一直顾着朱雀,还不知道孟琛身上的伤怎么样了。可是,等不弃追出去,哪里还有孟琛的身影。
  
  不弃怅然呆了很久,才慢慢走回院子,这一下,更麻烦了,朱雀不见了!
  
  小家伙是以为自己不要他了吗?他会躲到哪里去呢?但愿不要遇到东宫的卫兵,否则,那些人一定会下狠手。
  
  当务之急,还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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