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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中国-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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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没有沿着西方所熟悉的路线发展,这一点显然与旧中国没有资本主义举起和缺乏独立的工商阶级有关。把公司作为法人的想法是没有的。大商号是家事。商务关系不是冷冰冰的不讲人情的事情,不是与家庭和家族无关的、只受法律和合同的一般原则约束的事情。商务在中国人维持生活中的友谊、亲属关系应负的义务和种种私人关系方面,只是整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旧中国,法律、契约的约束力和私人的自由企业从未成为神圣的三位一体。
总之,中国的“法律”是政府权力的表现形式,是老百姓应当避免向其申诉的。它同法制观念强、喜欢诉讼的美国人中间的那个制度大不一样,因为美国的法制历来曾培养政界的领袖,指导立法工作,训练政治家,为公司服务,并保障个人的权利。
宗教
作为现代独裁主义支柱的中国过去传统的另一部分,是普通人民对政府的特别消极的态度,是个别公民对国家事务显然不负责任的态度。孙中山曾抱怨他的同胞像“一盘散沙”。从19 世纪4O 年代到20 世纪40年代同西方接触的这100 年间,许多作家哀叹中国人自私自利的机会主义、彼此互不服气的妒嫉心理以及不顾他人的行为,这是他们从中国人对其家庭、亲族和朋友之外的个人行为中看出的特征。对于西方人的思想方法来说,这是长期令人发生兴趣的怪事——存在着这样鲜明的对比:对家庭和朋友忠诚,而不顾公共利益;一丝不苟地履行按照惯例所必须履行的责任,而对陌生人的疾苦或并不特别涉及某个人的坏事则漠然置之。这种不太理想的行为显然一部分来源于这样的事实:无论作为效忠的对象或个人幸福的源泉,家庭都比社会重要,特别是在改朝换代天下无主之时,政府本身无法博得民众对它的忠诚,至少是无从获取他们的尊敬。但是,这种怪事的秘密无疑地也在于中国宗教的消极态度和个人主义方面。这种消极态度补充了并也导致了专制政府。为了了解这一点,我们应当略为考察一下那些可以与儒家学说互争雄长的宗教。
道教。道教(道的意思是“途径”、“方法”)表示了平民百姓的自然主义宇宙观,以及对看不见的自然精灵的信仰。它也提供了一条逃避儒家思想的出路。每当读书人对过分严格的礼教或经籍的烦琐规定发生反感时,道教都有所发展。它是摆脱世间纷繁事务的避难所。有人说得好:中国读书人当官时是儒家,不当官时是道家。
相传道教创自老子,据其信徒声称,老子与孔子同时,但较年长。老子这一派的思想容纳了各种为儒家所排斥的信仰和习俗,包括早期流行的泛灵论、炼金术、古魔术、寻求长生不老药和海上仙岛的行动、早期中医,以及本国的或从印度输人的一般神秘主义。最后,道教观院作为中国的宗教组织来讲,是深受佛教影响的。
一般说,道教哲学作家仿庄子(盛名时在公元前339…公元前329 年)的灿烂文采,从我们称之为相对论的观点出发,提出他们的种种疑问。正是庄子,他写下了使后人拍案叫绝的文章,他说自己曾梦为蝴蝶,遨游于阳光之下,醒来以后,竟不知是庄周梦为蝴蝶,还是蝴蝶梦为庄周。早期的道家都是些聪明人。他们运用对立统一的思想声称:人类的道德观念是人类堕落的反映;孝道思想起源于有不孝的事实;儒家主张遵守礼法,这实际上反映了世上道德败坏。典型的道家遵循这条思想路线,用消极的哲学来回避矛盾,这种消极的思想名为“无为”,意即“以不采取行动来作为行动”或“不为费力之事”。它采取一种听其自然、随遇而安的态度。持这种哲学观点的,显然就是那些谴责政府进行干预和兴师卫道的人,那些对于不可避免的生活重担逆来顺受的人。著名的“竹林七贤”就是以纵酒不问世事,求长生之药和及时行乐而闻名于世的。道家的一项实际贡献来自他们的原始科学实验。他们对长生药和仙草的搜求,形成了迄今仍使全世界得益的伟大中医药典,也有助于发展制作瓷器、染料、合金的技术,以及如罗盘、火药等中国的其他发明。
道教的教派与它的哲学家不同,是以其庄严的众神和众多的流派深人到民间的,但它未能建立世界性的组织,对于文人也缺乏号召力。道教的观院仍然是些分散的组织,只能迎合群众的迷信心理。道教为其本质所决定,不能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形成一股生气勃勃的有组织力量。它表示了儒家之外的另一种思想,但把实际行动的地盘让给了儒家。
佛教。西方人不懂佛教,很难评价中国人生活中佛教因素的影响。我们虽然从佛教艺术熟悉佛教所决定的东方生活情调,但很少研究佛教的思想。
中国的佛教时代大约在4 世纪到9 世纪,当时传自印度的外来宗教以其新的一套价值观念和制度体系,成为主宰中国人生活的东西。现在回顾起来,这一情况可以说是近代西方入侵中国的主要典型。中国对这外来宗教的经验可以提供给我们什么借鉴呢?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并不同它恰好相似。然而,中国今天接受外来信仰的情况却有其过去的影响。自古以来,中国的反叛运动中都有宗教狂热精神。就佛教来说,首先接受这种新信仰的,是中国的来自北方的夷狄人侵者。但佛教并没有成为外来势力的政治工具。
要了解佛教在中国有吸引力,我们必须注意它的主要观念。佛教的最早信条之一,是认为人生是痛苦的,并且这不仅限于我们所熟悉的今世;这就是轮回思想。释迦牟尼大约生活在公元前6 世纪的尼泊尔,出生豪门,年轻时过着贵族生活。在抛弃了宫室、妃缤和豪华生活之后,他通过冥思苦想而获正觉,领悟了伟大的法轮其回佛法丰富原理。
这可以称之为生活的“因果”理论:万物皆由因果循环中的他物所定,因而生活的苦难事实上来自某些前因,消灭了这些前因就有可能消灭生活中的苦难本身。故情欲源于知觉,而知觉又源于接触和六根等等。因此佛教徒的目的是要斩断轮回,即斩断把人束缚在情、欲、爱之中的因果链。从苦难源于前因而前因可以消灭这样一个前提出发,早期的佛教徒逐步发明了许多理论。
今天特别有趣的一个佛法中心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关于元素或原子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一个实体本身并不存在,而是由它的各部分组成的。古佛教僧侣相信人本身不过是由这许许多多的部分或佛法组成的;他没有个性、灵魂或自我。佛法有好几种类型。有些佛法与形式和实质有关,有些与感觉有关,别的一些与精神活动有关。它们合起来可以给经验作出非常简练的解释,并可作为否定自我存在的基础。这正是佛教徒所企业求的,是其作为逃避人生痛苦的一种方法。由于经验的一切因素可以被分析到在时间和空间上根本不同的、不相关联的和微小的程度,所以佛教徒认为如能正确领会这一真理,那就可以最后消除自我,从而解脱轮回。这一类的解脱(或者也可称之为领悟)是全世界神秘主义者所企求的,也是中世纪中国人所热切追求的。早期佛教在寺院组织下制度化,其定出的教规可与较晚基督教的修道院生活作对比和对照。这些早期的僧侣终于写下了贝叶经(相传是释迦牟尼的讲道和教义)。到了佛教从印度北部向远东传播时,佛门中的摩诃衍那(大乘)已对古代教义进行了深刻的改革,使其更易于感召众生。其新教义之一是救世的思想。救世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有菩萨(或“大彻大悟”的人)给人求情。他们已得到释迦的正觉,但仍居人间以普渡众生。这些菩萨中最有名的,要算是观音这个慈悲女神了,她是慈悲原则的化身。另一个是无限光明菩萨阿弥陀佛。世人之所以能靠这些大彻大悟的菩萨超渡得救,乃是根据功德可以转渡的理论。与此一起的是行善的概念,它补充了原来的佛教信仰,使其在中国和日本成为比较积极的社会力量。
大乘又提出了涅盘这一积极教义,这是佛教徒力求达到的境界,但释迩牟尼本人认为这个境界是完全不可言传的,因而他没有对此发表过什么意见。
佛教教义都写在伟大的佛经即三藏经内。中国头一批僧侣的主要工作,是从这三藏经里译出佛经来。他们和他们的后继者,遇到了艰巨的复杂问题,既有语言上的又有知识上的问题:怎样从那多音节的、多变格的、拼音的梵文(它同英文和其他印欧语系文字一样),译成单音节的,无变格的、象形的中国文字;怎样通过那颇为简练而又具体的汉字媒介,来传达那具有高度想象力和形而上学抽象原理的印度神秘主义。
这批早期的佛教传道者,在他们设法把这新的外来思想传达或“翻译”给他们的中国听众,使其明了其真意时,碰到了嗣后所有那些把外来思想介绍进中国的人所碰到的问题:怎样挑选某些中国的词,即那些已有其确定意义的中国文字,使之赋有新的意义,而不致在翻译过程中难以捉摸地更改了外来思想,也就是实质上把它们汉化了。例如汉字“道”在道家和儒家那里已经用得很多,但或许也可用来表达印度的佛法,或表达瑜伽派教义,或表达大彻大悟的思想,而道家的“无为”; 也曾被人用来表达涅盘。其结果至少是把意义解释得极不明确,如果不是把原意冲淡的话。  
外来的抽象思想用汉字表达后,很难避免某种程度的汉化。此外,中国人也抵制外来的价值观。正如阿瑟? 赖特所指出的,“佛教给予妇女和母亲以较高的地位,这在早期佛经译文中被改掉了。例如‘丈夫供养妻子’变成‘丈夫支配妻子’,又如‘妻子慰藉丈夫’变成‘妻子敬其丈夫’。”
第4 世纪及其后侵人华北的夷狄信奉了佛教,其部分原因在于佛教对他们所接管的旧秩序来说,也象他们自身一样,是外来的东西。佛教僧侣教导大众要养成驯顺的习惯,这使他们可以成为夷狄统治者的盟友。对那已经逃到南方的中国上层阶级来说,佛教给他们那个旧社会的崩溃提供了解释和安慰,这在理智上是能够打动人心的,在美学上也是能够令人满意的。在社会遭受若
政治传统121 
难的时代,皇帝和普通老百姓都向宗教寻求解救。当短暂的隋朝(589…618 年)和初唐(618 …907 年)的统治者复兴了强大的中央政权之后,他们奉佛教为国教。伟大的佛教艺术品、雕像和石窟寺就是从这个时期传下来的。在中国这一段信佛时期和较晚信基督教的中世纪欧洲的对应时期,我们都可在其僧侣和寺院制度的作用方面,在其各教派的成长以及教会和国家的关系方面,作一番颇有成效的比较和对照。例如,佛教寺院曾作为旅客接待处、伤心人的避难所和施舍之秘。寺庙也是大地主,在政府中占有半官方的地位。
佛教经过一段初期的引进和采用之后,接着就被接受并独立发展。中国本土的佛教曾受道教广泛影响,并反过来也影响了道教。迎合中国人需要的新派兴起来了。今天,由于其对东方技术的影响而最出名的一派叫禅宗,他们是想通过参禅(闭目静坐默思)来求得悟道的。关于印度佛教、夷狄人侵者、本土道教,以及其后中国佛教的成长、兴盛和衰落等因素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以上所讲的一切也许是可以充分说明的了。把佛教在中国的作用与基督教在欧洲的作用相比,可看出在政治方面有显著的差异。在唐代重建强大的中央政权之后,儒家在佛教影响下逐步以新儒家学说(理学)的形式重新振兴起来。但朝廷官员终于设法把佛教置于严密的控制之下。佛教很少破坏政治传统,因而政府在削弱寺庙的经济权力时没有碰到多大困难。在9 世纪臻于极点的几次对佛教的迫害,部分是为了不让寺庙保有土地并更便于征税而引起的斗争。但是,中世纪中国并没有产生足以与西方相比拟的那种佛教和政府之间的斗争。不管是佛教还是道教,都未能摆脱世俗权力的约束而取得独立地位。在最近几百年,僧道和寺观仍然是分散的,他们依靠地方上有限的资助,但缺乏有组织的信徒团体或任何全国性的管理机构,并且在政治问题上是消极的。
儒家由于坚决排斥宗教组织,就比较容易地能够在伦理领域和宗教生活的一个主要方面、特别是敬祖的家庭祭祀上,取得了主宰的地位。正如C?K?杨所指出的,佛教和道教作为“制度性”的宗教是削弱了,但在世俗制度里“分散的”宗教活动方面得到了补偿。不仅每个家庭和家族举行尊祖敬宗的祭礼,而且每个行会和社团都各敬奉它们的庇护神,同时官员和士绅则举行政府规定的祭祀大典。因此,近代中国对基督教的抵制,不仅有思想意识上的、而且也有制度上的原因——反对不受官方控制的任何有组织的教会——这是很自然的。上文强调指出的某些政治和社会制度,大体上趋向于形成旧中国的专制政府。由于东西方大多数帝制政府直到晚近都是专制的,上述的情况本来不必诧异,也并非中国的一个污点。今天值得提出的问题是,中国的政治经验能否不但给专政而且给民主提供鼓舞——当然,这里民主和专政二词要按中国的方式来理解和说明。这方面有两个传统是与此有关的,一个是士大夫传统,一个是农民传统。
中国的人文主义
在受教育的上层阶级里,有一个强烈的而又确实令人鼓舞的传统,即儒士文人负有直言不讳反对失政之举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宋代一位改良家曾留下一句名言(无疑带有佛教色彩): “士必先天下之优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明末件旨的士大夫当众受廷杖,没有法律保护他们。然而17 世纪初东林书院的儒生仍猛烈抨击宦官乱政,不惜因此而身受刑戮。中国历史上不乏根据原则痛贬时弊的英杰,不过他们的原则与我们的稍有不同而已。所以我们讲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时,必须注意社会价值观上的差异,因为这种差异使它同西方传统截然不同。
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可以从中国文学艺术的丰富遗产中看出来。唐诗和宋代山水画代表了当时胜于欧洲社会的一个社会,一个迄今西方尚未超越的美学水平。但是,即使只是肤浅地看一下个人在中国文学艺术中的地位,我们也可发现他的地位是不如在西方那样突出的。总之,中国的传统之所以是人文主义的,在于其关心的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人,在于其所重视的是现实世界中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行为问题。
中国关于人口,密集的社会和家庭生活的长期经验,产生了一套公认的行为准则。个人必须首先接受“竹器和蔬食”(与我们的铁器和肉食不同)这种物质生活标准。这培养了他的俭朴美德。正如在多数农民社会中那样,他珍视个人的诚实、勤奋和节约。他也接受佛门所提倡的满足于微薄的享受和克欲的美德。中国古语说,“知足者常乐。”最后,中国人生活上的一个特点是特别关心礼节。个人承认社会风俗的力量并使自己屈从于这些习俗。他敬老,尊祟前辈,俯首听命于家庭。在所有这些社交形式中,都有严格的纪律。
中国式的人文主义包括关心个人尊严的问题,但那是从社会的观点来关心的。“面子”是个社会性的问题。个人的尊严来自行为端正,以及它所获得的社会赞许。“丢面子”来自行为失检,使别人礁不起自己。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中国的人文主义承认某些人比别人更有天赋——人类的本性是好的,但他们的能力并不相等;中国没有“人各有其不灭的灵魂”之说。相反,端正的行为是顺应等级社会的行为,其中有些人凭其他位主宰了别人。儒家道德生活的中心思想“仁”或“仁爱”,虽然具有逻辑性,但显然缺乏基督精神,因为它要求按等级来爱别人,先爱自己的父亲、子女和朋友。? 事实上,中国的人文主义是上层阶级所享受的一种奢侈品。对于那些不学无术的人,并不太指望他们会洛守社会关系中筋行的种种细节。
这一切都意味着,一个人行为的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和安定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是不受赞扬的。他既不是唯一的、永存的,也不是世界的中心。人类的适当研究对象是人类本身。重视个人的自我表现,很容易流于放纵和无政府主义,所以中国的传统强调社会行为。妥协和容忍,达观和幽默感,关于人性的透彻了解,通过律己而养成的品格,所有这些形成了个人所追求和社会所赞许的部分道德结构,使每个人在他的社会生活里获得动力。
这种礼教习俗因其关怀人的事务,当然可以称之为人文主义的,但它也助长了家长式统治,并容许了高度的专制主义。官吏的任务是操纵百姓而不是代表百姓。皇帝及其官员对经济生活中的财物以及对于从业人员,都具有范围很广的特权。他们随意制定了盐铁的国家垄断,控制了各种货物的生产和分配,大规模地、无情地征发摇役和兵役,禁止集会和一切未经许可的结社,并且一般是在并不担心有什么更高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实行统治的。但由于中国社会事事处处都照顾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安宁,这种专制主义有所缓和。尽管有关于专制制度的种种理论和办法,中国的传统仍然明显地没有把国家置于人类之上。它不是国家至上主义。但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并非在于理论,而是在于环境,是由于政府和统治阶级始终是表面上的,仅仅是整个社会的上层。他们必须时时牢记“天视自我民视”。同时群众中间还保留另一种政治传统,它不是家长式的控制,而是暴力反抗传统。
民间教派与农民起义
中国国内及国外的现代研究工作,正开始对儒家统治阶级底下中国民间宗教经验这个汪洋大海进行深人探索,而这方面的文字记载则出之于统治阶级的文人之手。这个领域为今天的马克思主义统治阶级所轻视,被当作“民间迷信”,而其各式各样的信仰和做法确实是五花八门,特别是由于其因地而异,更显得花样繁多。中国村民希望通过信仰和仪式,在祸福无常的生活中寻求生活的意义和保障。农民的宗教作为中国民间文化的一部分来说,它自然受较高级文化的许多影响。例如,如阿瑟? 沃尔夫所指出的,中国人的三大类型超自然的神灵中,祖先是每个人都关心的;各式各样的地方神则带有“与朝廷官员相似但属于超自然”的一切特色,它们在一个分工负责的等级制中有条不紊地掌管人们的事务;而鬼怪这类精灵则相当于不能适应环境的人、流浪人和陌生人,它们通常是危险的,往往是作恶的。民间教派的信仰可能借用了道教、摩尼教(主张有善与恶、光明与黑暗之神并存)或佛教的信条,或其不同信条的结合,但它们的特点是,通常总有一些号称与神灵世界相接触的有灵感的巫师作为首领,他们预言大祸和天谴即将降临,也就是带有一种“千年后赐福”的思想(类似欧洲中古时代信仰千年后基督重新降临的说法)。在这末来的大劫中,只有教派里的信徒能得救转生。同时,信徒在一个特殊的自己人集团里享有会员身分。
对这些民间宗教,可以根据它们确凿的宗教信条来加以研究,也可根据其逃避现实,为抗议现实或有时起义谋反的社会意义来进行研究。例如丹尼尔? 奥弗迈耶所研究过的一些佛教教派,都是打算拯救世界的,其典型的教义是相信有未来之佛亦即弥勒佛降临,赐福人间,有些教派是可以志愿参加的公开组织,并不打算保密,绝非秘密会社。虽然它们通常都承认政府的权威,但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它们带有强烈的平等主义箱神,同儒家那种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相对立。在一个教派之内,女人可能是男人的领袖,年青人可能领导年长者。非法的宗教教派与三合会及其流派那样的非法秘密会社不同,因为后者虽然是反朝廷的,但对社会秩序却抱有正统的思想,而非法的宗教教派则一般持异端邪说,狂热地追求社会平均,带有破坏性和无政府主义色彩。当人民生活愈来愈艰难的时候,一个以上层阶级底层人物为首的民间教派可能会产生狂热,掀起暴乱。由于中国历史上这种事变发生过多起,官署和士绅通常都禁止异端教派。当它们被禁受压时,教义通常由坛主秘密口传给门徒,要把它们消灭是不可能的。而且,各式各样的教派滋生不绝:在近代有“先天大道”、“一贯道”、“天原道”、“八卦教”,它们都有共同的特色,即有成群的奉同一信仰的人分散在各地,如苏珊? 纳奎因女士所说,他们“平时分散,有机会就结合在一起”。她曾细述八卦教头目们发动暴乱的过程。这批人相信王母娘娘的白莲教,会给人间带来千年幸福,曾于1813 年在华北策划叛乱,甚至进犯紫禁城达数小时之久。一个分散各地的教派要利用它通常没有文化的教徒来发动武装起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使这样的一个运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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