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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魔徒 (未删节作者:猎枪-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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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合也来了浪劲儿:「看我怎么夹碎你的玩意,让你以后再也干不了女人。」
  说着,她也积极配合着丁俊。此时再看二人干事的场面,一点都不像带有强迫的意思,丁俊的动作挺大,百合的动作也不小,二人地位如对等一般。
  丁俊说道:「妳现在这样才像女人,一个有滋有味儿的女人,会流水,会浪叫,会夹棒子的女人。我就喜欢妳现在的样子。」
  百合哼哼唧唧地说:「你喜欢的话,就多干几下吧,也许以后你干的机会就少了呢。」
  丁俊猛地插到底,停了一下,说道:「贱女人,妳不必诅咒我,我不会那么短命。我会在玩够妳时,先把妳杀了。」
  说着话,突然拔出来,看看闪着水光的棒子,再瞧瞧张嘴的小洞,再看看小洞的流水,心中越发的得意,竟不急着马上干进去。
  百合痒了,不禁伸胳膊搂住丁俊的脖子,挺起了下身,挺向了肉棒子,丁俊有意逗她,就是不插进去。百合幽怨地瞅着丁俊,嘴里嘟囔着:「快干我吧,我要大棒子。」
  丁俊用棒子在小洞周围转着,说道:「妳要求我呀,要说得骚一些,越骚越好呀。」
  在欲望的需要下,百合也不要脸了,娇声道:「我求你了,丁俊,快来操我吧,我的小穴已痒起来,再不操的话,就会痒死。求你操我吧。」
  丁俊听得销魂蚀骨,心满意足,说道:「这才对劲呀。我可没有占妳的便宜,是妳自己要我操,我这是行侠仗义,拔刀相助,这是在做好事。」
  说着,龟头碰到小洞口,不用丁俊使劲,百合便猛地上挺,将肉棒吞进一段。
  丁俊夸道:「妳越来越上道,很值得男人操。」
  说着话,屁股一沉,就给插到底了。这一下好有力,挤得淫水飞溅,画面相当淫靡。在百合淫声浪语的鼓励下,丁俊越干越快,插了几百下的时候,百合发出了长声浪叫,丁俊连忙加把劲儿,将她给推上高潮。高潮时的百合,用四肢将丁俊缠得紧紧,生怕他跑了似。这情景哪像是敌人呢?像是妻子对老公一样。
  不仅如此,百合还伸嘴在丁俊的脸乱亲,显示着自己的舒服跟喜欢。丁俊心里得意洋洋,因为他看到又一位女人被自己征服。
  当暴风雨过后,百合久久地抱着丁俊不放,丁俊说道:「我该杀死妳了,我已经玩够妳。」
  百合这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玻ё琶难郏档溃骸改愎涣寺穑课铱擅挥泄弧D阆肷蔽遥蔷桶盐腋俜!�
  这话分明是向男人挑战,丁俊岂能让她如此猖狂?于是,丁俊的肉棒又活动起来,将小穴干得扑扑直响,肉碰肉的声音也非常响亮,这回丁俊换了狠招。
  干了一会儿,他将百合抱到了她平时在家办公的桌子上,扛起她的大腿,大力操弄。丁俊一边干着,一边看着那相交之处,一根粗粗的棒子在紫红的肉洞里出入,把淫水都干成半奶的白色,上边的绒毛闪着水光,下边的菊花也湿成了一片。由碱丁俊狂风暴雨似的干她,她两只奶子又剧烈地跳起来,令丁俊眼花缭乱,大饱眼福。在女人呻吟声里,男人的喘息声中,那淫水都流到了桌子上,那一滩水越来越多了。
  丁俊时不时地逗她,将棒子抽到穴口,问道:「喜欢被我操吗?说呀。」
  百合被操得欲死欲仙,此刻什么都不顾。这根棒子可比老公的强得多,老公从未给过自己如此好受,这根棒子简直能让她舒服得什么都不要。因此,百合毫不犹豫地说:「喜欢,喜欢被你操。」
  丁俊扭着腰,使棒子在穴口打转,说道:「那我是妳的什么人吶?」
  百合甜甜地说:「你是我的好男人。你是我的亲老公。」
  丁俊听着爽呀,又问道:「我有没有强迫妳呀?」
  百合摇头道:「没有,没有。是我自己求你操我,你是我的大恩人。」
  见百合如此不要脸,丁俊大乐,再度将棒子一插到底。从这时起,丁俊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尽情地操弄着那这性感的美妇人,早就忘了她是美子的继母。他只知道,她现在是一个上等的玩物。征服她,比征服十个平凡的美女都值得骄傲。
  不知道干了多久,百合举了白旗,丁俊在百合的再三央求下,才将憋了好久的精华射了出来。射得之痛快,使丁俊感觉自己都不是自己,而百合则大呼小叫的:「好热呀,好多呀,要把我给烫熟了。真好,真是个了不起的男人。」
  随后,丁俊抱着她钻进了被窝,两个你死我活的死对头,这时却像爱人一样拥抱在一起。
  过了十几分钟,丁俊从百合四肢纠缠中挣脱出来穿衣。他望着百合那张因风雨急骤后而变得晕红的俏脸时,心里充满了矛肩。按说,这个百合对自己两次袭击,若非自己本事出众,有血魔的帮忙,自己早就成了死人,这个女人罪该万死,自己应该干掉她才对。可是经过刚才的一番抵死缠绵,自己的杀意变得淡薄,有点下不了手。自己到底该不该杀掉她呢?如果不杀掉她,她以后是不是还会对付自己?自己稍一疏忽,还可能中了她的道,掉进她的坑。自己总不能事事指望血魔吧?因此,丁俊陷入矛肩的苦海之中。
  百合也醒了。她在被窝里,侧卧着,单臂支头,微笑着望着丁俊,是一副既多情又妩媚的样子,充满了成熟女性的魅力。丁俊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姿态,使自己心有所动,有再一次操她的冲动。
  百合见他穿着完毕,柔声说:「丁俊,你在想什么呢?你是不是还想杀我呀?如果你想杀的话,那就杀吧,我受着就是了。反正我对不起你在先,你杀我,我不会有什么怨言。可是,我得告诉你,经过刚才的好事之后,我对你的印象完全变了,我已经对你动了心。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以后能经常陪伴你,使你快乐。」
  她说得宛转动听,配上她的美貌跟表情,相当的有诱惑力。丁俊瞅着她,心潮起伏,他想了半天,才说道:「今天算妳运气,我心情好,不想杀人了。但妳得记住,如果妳杀性不改,再对我下手的话,我不但要杀你,还会把妳碎尸万段。」
  他故意说得凶一点,狠一些,以起到威慑作用。
  百合听了,开心地笑了起来。她突然从被窝里站了起来,那被子从身上一落,洁白的玉体便猛地照亮丁俊的双眼。百合指着自己的肉体,走近两步,说道:「丁俊,这么好的身子,你舍得毁灭它吗?如果你是昙正的男人,你应该知道怎么做的。」
  丁俊怕再一次被她诱惑,便把目光转到别处去,但他仍感到那肉体发着的光辉。他定了定神说:「可咱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咱们可是敌人。」
  百合急走几步,双臂勾住丁俊的脖子,动情地说道:「丁俊,你已经征服了我,我现在爱上你了,我愿意当你的情人,愿意陪着你开心。你想要我的时候,我就给你;你不想要的时候,我就自动走开,绝不会让你烦恼。你看怎么样?」
  丁俊闻着她身上的香气,感觉非常舒适,他不禁将她搂在怀里,抚摸着她光滑而细腻的后背,说道:「谁知道妳打的什么主意?我有点不敢相信妳的话了。」
  百合妩媚地笑着,说道:「你们不是有两句话说嘛,『路遥知道马力,日久见人心』信你看着吧,看我怎么对你好。」
  说着话,百合凑上红唇,吻在丁俊的嘴上,亲了没几下,就将舌头伸入丁俊的嘴里,供他享用。丁俊是第一次吻她,他尽情地吮着她的舌头,只觉得飘飘然,非常好受,他员想再次压在她的身上,疯狂地操她,操得她流水潺潺,浪声一片,但他还是控制住自己。然而手上的便宜还是要占的,他的手轻拍着她的肥屁股,在股沟里滑动,又握住她的奶子,好一顿地揉搓,又玩弄奶头,这一些动作,再加舌吻,弄得百合的美目都水汪汪了。
  丁俊及时「剎车」,轻轻推开百合,说道:「我该走了。这里不是我待的地方。」
  他心中充满了留恋。这个女人的肉体太叫人着迷,如果说李映霞对自己的吸引是纯粹的情欲,那么百合对他的吸引就是赤裸裸的肉欲了。情欲显得圣洁而道德,而肉欲呢,相比之下,就成了堕落与肮脏的代名词。百合拉着丁俊的手,说道:「就不再多待一会儿吗?我可没有赶你走。」
  丁俊不看她的眼神,说:「不了,我应该走了,这里并不是我的家。」
  百合沉吟一下,说道:「好吧。你等我一下。」
  丁俊不解地问:「干什么?」
  百合一笑,说道:「我去穿套衣服,送你出去。不然的话,我手下那些人又会缠着你。」
  说罢,也不管丁俊是否愿意,就进入里间。很快,她又走了出来,这回她的魅力无穷的肉体被一条白色的长裙遮盖起来。
  丁俊再次打量她,只觉得她脸上的那种霸道、煞气与飞扬跋扈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柔如春水,风情万种,这回再不是女强人,而是一位多情的贵妇。丁俊不得不承认,她其实比美子长得更为好看,更吸引自己。想到这母女俩都在自己的胯下扭动并呻吟,心里便产生一种乱伦的快感,实际上她们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母女,算不得乱伦。
  百合说道:「好了,咱们走吧。」
  丁俊嗯一声,便走在前头。他不怕这个女人搞什么阴谋,他相信自己能对付了她。
  当二人下了楼,出了楼门,进到院子里,只见那群打手又聚在院子里,人人盯着楼门,如临大敌。当他们见二人一脸和气地出来时,都发愣了。当他们看到百合穿了一条长裙时,惊讶的程度更大。
  百合又摆出太太的架子,挥了挥手,说道:「都散了吧,站在这里干什么。」
  那些人看了看百合严肃的脸,不情愿地又散了。他们一走,丁俊便问道:「刚才咱们在楼上亲热那么久,他们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以为他们会拿着枪冲进房间里,指着我的头呢。」
  百合又露出温柔的脸,说道:「实话跟你说,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敢随便进我的屋,他们都知道这个规矩。」
  接着,百合开出自己的轿车,拉着丁俊上车。他们一出来,后边又不远不近地跟上两台车。丁俊回头瞅了瞅,说道:「妳这帮手下还是挺忠心的嘛,生怕妳有什么意外。」
  百合摇头道:「这帮家伙有时候讨厌得跟苍蝇一样,我刚才忘了说,让他们别跟着我。」
  然后,百合问道:「我该把你送到哪里呢?送到你的住处吗?」
  丁俊想了想,说道:「不,我要去找芳子。」
  百合哦了一声,说道:「芳子是谁呀?住在哪里。」
  丁俊回答道:「芳子是我在香港的同学,他住在半岛家里。」
  接着,丁俊就说了芳子她老爸的名字。
  百合点点头,说道:「原来是他呀,他家我知道。」
  丁俊问道:「妳认识他吗?」
  百合回答道:「当然认识了,我们是中学的同学呢。他还追过我,不过没有追上。这家伙,不是一个象样的男人,不知道他的女儿怎么样。可你看上的姑娘,一定差不了。」
  丁俊听她一提芳子,心里无比温暖,说道:「她的相貌跟美子一样好,她的性格是典型的温柔个性,对我又非常关心体贴,嗯,是特别招人喜欢的姑娘。」
  百合一听有了酸意,说道:「听你这一夸奖,我还员得见见她,看她是个一个什么天仙般的人物。」
  说着话,百合加快速度,那车疾风般向前跑去。
  丁俊见她驾车技术相当不错,就夸道:「妳开车开得真好,可以当我的师父了。」
  百合迅速瞅了丁俊一眼,微笑道:「我有好久不开车了,一直坐司机开的车。这回你面子大,我就亲自驾车了。」
  丁俊感到一些得意,说道:「这么说,我应该感到非常荣幸了。妳这只怕是第一次开车送一位敌人吧?」
  百合纠正道:「我是第一次开车送一位情人。」
  丁俊一笑,说道:「我可不是妳的情人。对了,像妳这么有权有势的女人,一定有过不少情人吧?」
  百合一摇头,说道:「不知道你信不信,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我的第一个男人是美子她爸,她爸死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跟别的男人有亲密的接触了。」
  丁俊一惊,问道:「这是为什么?又没有人逼着妳这么干。」
  百合正经地回答道:「这是我的个性。我不喜欢被下贱粗俗的男人压在身上,更不喜欢他们那肮脏的玩意插到我身体里,我会觉得反感跟恶心。」
  丁俊哦了一会儿,有点肃然起敬,说道:「听妳这么一说,我也感觉自己很脏,很恶心。我也是一个粗俗的男人,我也长着肮脏的玩意,我跟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百合瞅瞅丁俊,眼神尽是柔情跟敬意,说道:「不,你跟他们不同,你是一个能征服我的男人。你这样的男人我喜欢,我爱慕,跟你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为你口交,我也愿意。」
  说到这儿,百合脸上一红,目光不再看丁俊。
  丁俊听她如此表白,如此抒情,心里一阵阵的发热。真是想不到,我们这两个水火不兼容的两个死对头,竟然会变成如此的关系,世事真是难料。我以为今天我会毫不手软地杀死她,谁想到,我还是下不了手呀。
  百合突然问道:「丁俊,有一个问题,我始终想不明白。」
  丁俊说:「妳问吧,反正咱们现在也算自己人了。」
  他也想不到一次做爱,又有这么大的变化。
  百合缓缓地说出了自己的疑问:「你喝了有剧毒的茶,为什么没有事呢? 」丁俊哈哈一笑,说道:「妳想套我的老底吗?我告诉妳吧,我身上有一种抗毒的抗体,任何的毒药对我来说都无做。」
  说着话,脸上做出骄傲的神情。
  百合又问道:「这是真的?」
  丁俊嗯一声,不多说一个字。
  在二人的对话之间,半岛家就在前边。一想到可能见到芳子,丁俊心里充满了爱的温暖。
  当经过一家服装大厦时,正看见一个女郎进了大门。那女郎身着红衣,身材极美,没等看清时,车已经开过去了,那女郎也进入大厦,看不见人。这仅仅几秒钟的事儿,却在丁俊的心上引起极大的震动,因为这个身影像极了他所惦记的那个人。他心说,这怎么这么像李映霞呢?那高度,那倩影,给我的感觉,员像呀。又一想,这不大可能,她怎么会来日本呢?从她说过的话里看,那口气对日本好像没有什么好印象,既然没有好印象,她应该不会来的。
  当百合将车停在半岛家的大门外时,百合看着他问道:「你怎么了?突然间变得呆头呆脑,是不是想起你的心上人,就魂不守舍了?」
  丁俊笑了笑,说道:「哪有的事呀。」
  然后又说道:「我进去了。妳先回去吧,不必管我。」
  百合问道:「你行吗?半岛这家伙可不太讲理。你去找他的女儿,他愿意吗?」
  丁俊回答道:「他们夫妻对我向来不喜欢,同样,我也不喜欢他们。如果不是为了芳子,我才不会到他们家呢,现在是没有办法,打电话又找不到人。」
  百合又问道:「不如我来帮你吧。那个半岛虽然不是东西,他倒是不敢对我发脾气。」
  丁俊说道:「没有必要。这点小事,我应该可以应付。妳送我这么远,已经挺够意思了。好了,妳这就请回吧。不要忘了我的话,再要对我使手段,我可员要对妳下黑手。」
  百合妩媚地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不会忘了你的话,更不会忘了你怎么欺侮我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呢。」
  丁俊望着她迷人的笑脸,说道:「妳难道愿意再见我吗?我不是妳非常讨厌的人吗?」
  百合摇头道:「以前是讨厌你,不过,现在不了。我现在可以说是爱你的,我恨不得日日夜夜年年月月都跟你在一块呀,现在你对我非常的重要。」
  丁俊不敢相信地瞅着她,说道:「就因为刚才咱们干了那事吗?」
  百合回答道:「是呀。因为有了那事,我才觉得自己多么需要男人,多么需要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相伴。以前我以为我不需要男人也能快乐地过日子,现在我知道了,没有男人是不行的。答应我,以后多让我陪着你。」
  她的这番表白使丁俊心里温暖如春,男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他心说,昙是想不到呀,只是干了她一次,就得到这么好的回报。早知道这样,我早就干她了。
  丁俊带着胜利者的笑容,说道:「谢谢妳的好意。我在日本待不多久就要回国,咱们最好还是到此为止的好,我不想给妳留下什么伤痛。」
  百合说道:「既然咱们能见面,那就是最大的缘分,希望你我都能珍惜在一起的日子。只要过得快乐,一天可以抵得上别人一年,甚至是一辈子呀。」
  这话听得丁俊有点飘飘然的,像是喝到美酒一样。他突然感觉自己的形象变得高大起来,好像他不再是丁俊,而是成了港督,或者美国总统,变得风光无比。
  丁俊点头道:「谢谢妳了,妳先回去吧。」
  说着,丁俊打开车门下了车,百合不再多说,深情地瞅了丁俊一眼,便开车离去了。丁俊望着那车直感叹,员是世事难测,我竟然没有杀她,她居然还爱上我了,真是有趣。可是这可能吗?
  丁俊在门口冷静一会儿,然后才按响了门铃。对讲机传来问是谁的声音,丁俊说:「我是丁俊,我来找芳子小姐。」
  对讲机里立刻传来了一个声音:「小子,我是芳子他爸。我看你还是走吧,这里可不是你来的地方。」
  丁俊说道:「我来是为了见芳子,见过之后,我就会走。」
  半岛嘿了一声,说道:「小子,你到底走不走?」
  丁俊说道:「不见到芳子,我怎么会走呢?今天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半岛火了,骂道:「臭小子,你这是胡搅蛮缠呢。从香港追到这里,太欺侮人了。有种的,你就别走,看我怎么教训你。」
  说完,对讲机里没声音了。
  那大门则徐徐地开了。丁俊也不客气,大步向里走去,刚走没几步,半岛就领着五个人冲过来。他手里还牵着一条大狼狗,舌头伸出老长,目露凶光。双方一见面,丁俊说道:「伯父好,芳子在吗?」
  半岛哼一声,说道:「丁俊,芳子不在,出去玩了。你改天再来吧。」
  丁俊说道:「不见到芳子,我怎么能走呢?我不会走的。」
  半岛板起脸,说道:「这么说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快走,不然的话,我可要放狗咬你了。」
  丁俊不屑地扫了一眼大狼狗,说道:「你好像忘了我是练武的人。」
  半岛露出狞笑,说道:「那又怎么样?我也告诉你,我这条狼狗也是经过长期训练。只要一放出去,不吃到肉牠可不回来。识相的就快点滚蛋吧。」
  丁俊坚决表示:「不见到芳子,我就不走。」
  半岛重重地点头,说道:「很好,很好,看来你是顽固到底了,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说着话,将手中的链子一拉,一弯腰,把狗脖子处的挂钩摘下。
  半岛一指丁俊,说道:「去晈他一块肉吃。」
  那狗乍脱束缚,兴奋如狂,在原地跳了几跳,便向丁俊冲来,大嘴张开,白牙森森,非常吓人。
  丁俊不敢大意,见狼狗朝自己的腿上咬去,便一抬腿避开。那狗反应很快,一咬不成,改变方向,再咬丁俊另一腿,似乎员是咬不到肉,不见到血不会放弃。
  由于丁俊对狗作战没有经验,因此被狗晈得连蹦带跳,样子非常狼狈,把半岛跟那些打手笑得前仰前合,抱腹的抱腹,咳嗽的咳嗽。这当然都是由笑引发的反应。
  丁俊大怒,心说,我斗过不少高手,难道我还怕一条畜牲吗?因此,当他躲了几次之后,便决定给那狗一个教训。当那狗扑向自己,人立而起,咬向自己的肚子时,丁俊后退一步,以极快的手法抓住那狗的脖套,另一手则捏住狗嘴,使牠无法逞凶。那狗急得直挣,直扭屁股。
  丁俊冲着半岛说:「这条狗还是你留着吃肉吧。」
  说罢,一只手一抖,那狗被扔出老远,落到地上后直咧嘴,直叫不停。
  半岛朝那骂道:「真是条废物,白养你了。」
  那狗像是听懂了一样,再度扑上来。这回像是疯了一样,汪汪地叫着,频频咬向丁俊的小腹,肚子,偶尔还跳起来咬丁俊的脖子,那个凶劲儿,员比得上狼。
  这一阵进攻,又弄得丁俊手忙脚乱,不敢大意,迅速躲避,生怕受了狗害。那狗步步紧逼,丁俊不时退步,半岛见这狗如此争气,说道:「丁俊,这回你知道厉害了吧?告诉你吧,这条狗可是我花了大钱买来,专门雇人训练的,不知道咬死过多少条名狗。牠最喜欢喝血,今天你要是不让牠咬一口,牠不会罢休。」
  丁俊右躲右闪,寻找机会,他嘴上还说道:「武松能打虎,我丁俊如果连条狗都打不死的话,那就不姓丁了。你看着。」
  说着话,丁俊向旁一闪,那狗正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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