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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狐狸精-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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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定了定神,包厢外飘散过来的焦味让我的神智清醒了几分。
  “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吴晗。总有一天,李天宇也会下来陪你的。”
  我直立而起,然后,走出了3号包厢,不到半分钟后,我走了回来。
  我的手里,拿着张国华其中一名保镖的64式手枪。
  我从来没有用过枪,但是刚才从张国华和他保镖那里,我已经学会了使用办法。
  我端起枪口,静静地端起枪,对着吴晗。
  看到黑色的枪口,吴晗脸上一片猪肝色。
  “王一生你求求你”
  “放心吧,死亡并不比活着更加痛苦,相反,它是一种寻求解脱的方式。吴晗,上路吧。”
  手臂伸直,漆黑的枪口抵在了吴晗的额头上,我看到,两行清泪顺着吴晗的眼角缓缓滑落下来。
  然后,我按下了扳机——
  三秒后,吴晗永远跪在了那里,身影定格为了永恒。
  我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浓浓的血腥味刺激着我的肺。
  我轻轻的丢下手枪,转身,理顺了服务生的白色衬衫,打算就此离去。
  偶然一瞥,我看到包厢的角落的花瓶上,雕刻着腾云驾雾的白衣观世音菩萨摩诃萨的画像,在火光中,脚踏红莲,白裙飘摇,手捻兰花指,闭目念诵着普度世人的大悲咒。
  我眨了眨眼睛,然后拂身离去,留下了一片火光。
  一再的剔除,一再地重新开始,绝不美化和流连于过去的一切,耗费了多少生命时间都无所谓。我是生命里没有负担的记忆者。我不相信时间,不相信青春,不相信历史。不相信传言,乐于相信的是自己的醒悟和亲睹。
  【还有两更】
  卷一狐仙出洞章三十四人证计划
  走出了银乐迪,外面已被满满的人群包围,那些人都是看到了李云和马楚的尸体围聚过来的,而在人群中,我看到张国华正像个疯子似的挥舞双臂大喊大叫着。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里面的人是我杀的,他们都是我杀的!”
  看到在人群中疯狂的张国华,我用事先准备好的兜帽和墨镜打扮了一下,然后也装出惊慌失措的样子喊叫着:
  “他杀人了!他杀人了!大家快抓住他!”
  一边喊叫着,我装出被吓疯了的模样,低下头拼尽了全力冲出了人群,朝着街道的一侧跑去。
  看到我突然从银乐迪里出来,然后拔腿就跑,周围的人自然一片哗然。
  “杀人了?!”
  “那个服务生说他杀人了!!”
  “那个服务生跑了!”
  身后传来阵阵叫嚣声,我回头,看到有人居然追着我狂奔而来!
  从死亡现场逃跑的人往往最为可疑。我也早就预料到了自己逃亡的时候会被人给目睹到。但是,对我来说,想要逃脱,办法实在是太多了。
  我穿着服务生的服装,这就给那些群众造成了迷惑,最起码,在他们看来,我是KTV里的服务生。哪怕到时候真要查处起来,责任也不会落到我的头上。
  这就是我换上服务生服装的最大原因。
  我在道路上狂奔着,转过了一条街,我看到一辆宝马缓缓地驶了过来,在一家商店门口停靠。
  我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在车主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我摘下了墨镜,冲到他面前喊道:
  “带我去东桥!快!”
  现在中了我勾魂术的只有张国华一个人,也就是说,我还可以控制两个人。剩下的这两人次的机会,我必须用来逃跑。
  车主听到了我的命令后,二话不说就退回到了车上,而我也是拉开了车门,钻进了车里。
  车主二话不说就发动了车子,带着我逃跑,而我后方追来的那些人群当然也被我们给甩在了后面。
  当然,东桥这个地点我是随便喊的,我并不是真的想去东桥,我只是想离开杀人现场,越远越好而已。
  我杀人了
  如果出现闪失,我被逮到,那么我就绝对逃脱不了了!
  东桥是第一个从我的脑海里冒出来的地点,我随口就这么喊了。
  在车上,我迅速地换下了服务生的衣服,换回了原来的长袖和便裤。
  在车主带着我转过了两条街后,我当即让车主停了车,然后迅速推门下车,从车里跑了出去,紧接着我又顺着马路跑了一段时间,接着又拦住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大众CC,控制了车主后我再次让车主带着我逃亡。
  “去滨湖区!”
  一辆又一辆车,我不停得切换着车辆,到最后一连换了六辆车。我这么做,是为了干扰警方的追捕视线,就算警方或者其他目击者想要追捕我,我一口气换了这么的车,他们也不可能有任何办法追到我。
  动手杀人的时候,我没有太强的恐惧感,只有浓浓的怒意和杀意,可是当现在我依旧杀了人,而且要为我的行为承担罪恶,躲避追捕时,我的心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和负疚感。那种感觉,让我的神经高度紧张,甚至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
  我在一辆又一辆车上切换着,最后在市区兜兜转转,转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后,我确认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行踪,才让第六辆车的车主在菜市场附近停靠下来了。
  选择菜市场,是因为下班高峰期,这里人群出入较多,我多少能够找到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而且,我也答应过阿雪我要买菜回去,菜市场,是我最好的选择。
  看着菜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一张张我完全陌生而淡漠的脸,我狂跳不已的心脏总算是稍微平静了几分,周围的人都不认识我,他们都不知道我在一个小时前结束了十二条人命。他们都不知道我是杀人犯
  还好。
  还好。
  我深深地吸着气,然后不安又漫不经心地在菜市场里四处走动,遣散情绪,然后开始选择晚饭的食材。
  结束了
  至少现在,一切都告一段落了。我在人群中穿梭着,装作普通人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仿佛我只是一个扑通的小市民,什么都没有做过
  “是你,王一生!!”
  就在我渐渐松下心弦,打算在摊位上挑选晚上的饭菜时,我的身后,却是突然传来了一道响亮的叫声!
  “是你,王一生!!”
  听到身后的叫声,我的心瞬间狂跳了起来!
  我头发一阵发麻,心脏狂跳着。
  冷静。冷静!
  我捏了捏拳头,在心里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要露出任何的马脚。
  一点一点,我转过了头,然后看到了身后那个叫我名字的人。
  “啊,是金娜啊。吓我一大跳。”
  我转过了身,对着身后的那名女孩心有余悸地一笑。
  站在我身后的,是我的同班同学金娜。
  她是一个留着中长发的女孩,年轻漂亮,一头黑色的柔顺长发披在脖子两侧,一对蝌蚪眼显得灵巧清澈,身材纤巧玲珑,两腿特别细,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冬裙,穿着达芙妮的红靴,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似乎装着一些速冻食品。
  “你也来买菜啊?”我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说道,心里却是冒着冷汗。说起来,我平时很少和女孩子有什么交流,唯一认识,而且关系还算过得去的,也就是金娜了。而我和她比较熟的原因,是因为我和她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校,现在又是高中同班同学,所以还算是有点缘分。
  当然,金娜家世非常显赫,家境富裕,是富家大小姐。我跟她,当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是啊。我奶奶要吃速冻饺子,我出来买咯。”金娜阳光地一笑,捋了一下发梢,甩了甩手里的塑料袋,上下看了我几眼后,说道,“怎么,今天不用打零工?”
  打零工,是我平日里每到周日还有寒暑假都要做的事。从十六岁以后,我就开始打零工了。为的就是补贴家用,好给我的妹妹一些零用钱花。
  我打工的地方是无锡市的另一家KTV,金碧辉煌。我在那里当临时的服务生,所以,我对城市里的KTV也有一些了解。
  而我能够去金碧辉煌工作,还是多亏了金娜。因为金娜的父亲是那家金碧辉煌的老板,金娜知道我家庭状况后就推荐我去金碧辉煌当服务生。
  在那之前,我一直都是在杂货店里打零工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学历作为通行证,不论你是否有才华,都不会有人正眼瞧你。
  “呵呵这几天,我家里出了点事,我请假了”我支支吾吾地说道,额头上却是滑下了一点汗珠。
  “怎么了,脸色这么吓人?”金娜眯着眼看了我一眼问道。
  我摇了摇头,呵呵一笑,随口敷衍说道:
  “可能是有点感冒了。”
  “是吗。感冒了还出来买菜,真是辛苦咯。”金娜感慨了一下。
  金娜的话我并没有听进去多少,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盯着金娜的眼睛,看着她,问道:
  “对了,金娜,帮我一个忙吧?”
  “什么忙啊?”
  金娜微微蹙眉,一根眉毛挑了挑,似乎有些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问。
  看着金娜澄澈清明的眸子,我微微一笑,然后,我把精神力像是山壁上的瀑布汇聚到水潭里一样,集中到了眼眸里,看着她的眼睛,对她使用了勾魂术。
  “我要你做我的人证。”
  盯着金娜清润空明的蝌蚪眼,我对她下达了我的命令。
  “如果有警察找上我,我要你告诉他们,你一个下午都和我在一起。”
  “好的。”
  卷一狐仙出洞章三十五铺路
  在我的命令之下,金娜的目光渐渐变得迷离和呆滞,就好像神九天外了一般。
  一直到我把以后可能会用到的一些说辞全都告诉了她之后,我才结束了勾魂术的使用。
  听着金娜轻柔的声音,我内心里涌起一股愧疚感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把金娜给牵扯进来。
  可是现在,我没有选择。金娜是我的同学,还帮过我,如果说要做我的人证的话,她是最适合的。
  “那我先走了,如果警察找你,你一定要证明我整个下午都和你在一起,没有做出别的事。”
  “知道知道~~”金娜开朗地一笑,然后甩了甩她手里的塑料袋,像个小公主似的跳脱着离开了。
  看着金娜离开的身影,我缓缓出了一口气,然后,捏了一把冷汗。
  这样一来,我的后路,终于已经铺好了。
  买菜的时候,我回想了一下,今天在银乐迪里,我并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一般来说,警察要抓人,需要指纹、血液、物证和人证之类的证据。指纹方面,我在下手之前就用透明胶包住了手指,不可能留下指纹。血液方面,今天的整个过程,我都没有留下伤口,自然不可能留下血液证据。至于监视摄像头,在我动手之前,我就让KTV服务生用口香糖黏住了。再之后KTV内部还停电了,自然不可能有我去过KTV的证据。更何况,逃亡的时候,我还穿了服务生的衣服,甚至用兜帽遮住了脸,也不可能有人把我给认出来。人证方面,有了金娜。从各方面来说,我这次行动,都是完美的。
  完美无缺。
  “老板,给我来一斤油豆腐。”
  在脑海里反复回顾了几次今天行动的整个过程,确认了自己万无一失了以后,我才心安了几分,买了晚饭菜之后,打的回了家。
  回到家时,天已经全黑了,因为今天的行动,我回家晚了点。
  “哥,你可算回来了!怎么这么晚?”正拿钥匙开门的那一刹,阿雪忧心忡忡地从大厅里跑了出来。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看到跑来的阿雪,我呵呵一笑,然后晃了晃手里的菜。
  “哥,你下午去哪里了,去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以为是他们对你”说到这里,阿雪的眼圈红了。
  “哪有啊,你想多了,”我笑了笑,然后放下了装着熟菜的塑料袋,摸了摸阿雪那乌黑而光滑的长发说道,“今天碰到了同学,就和她出去随便逛了逛一不小心,就回来晚点了。对不起啊,阿雪。”我有些无奈地对阿雪笑了笑。
  “对了,妈怎么样了?”我迅速转移话题问道。
  “妈还在睡呢。”阿雪皱着清秀的眉毛说道,脸上露出难过的神情,“哥,你回来就好了。快点来做菜吧。饭我已经做下去了。”
  “好好。”我笑着提起菜,关上门走进了窄小的客厅里,然后二话不说就去厨房做菜。平日里在家的时候,都是我负责做菜,烟烟负责做饭的。现在烟烟走了阿雪就承担起了烟烟的工作。
  我在厨房里切菜,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偶然回头,我看到阿雪正站在厨房的门口,半个身子倚靠着厨房的门,有些痴呆地看着我。
  “哥,你今天好像心情不太好啊?”
  被阿雪这么一提,我的心轻轻一跳。
  阿雪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从小就是如此。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单纯快乐,但是实际上,我知道她是个聪颖明慧的女孩。
  “哪有啊。”
  “哥,老实说,你下午去哪了?”阿雪还是有些不放心地看着我,面色复杂地说道。
  “都说了是和同学去逛街了啊。”我强笑着说。
  “哥,你在骗我?”看到我强笑的样子,阿雪脸上更加阴郁了,“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你告诉我吧?你从来不会骗我的。”
  看着阿雪满脸不放心的模样,我内心的愧疚感和罪恶感又有新蠢蠢欲动。
  可是,我又怎么能把我今天的所作所为告诉她?
  我怎么可能告诉她?!
  我重重地叹了口气,放下了手里的菜刀,然后转身,僵直地走到了阿雪的面前,然后低下了头,一把拉过了阿雪还很娇小的身躯,抱在了怀里。
  我搂过阿雪,紧紧地抱着她,让她的头靠在我的胸口,然后我用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放心吧阿雪,都过去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我用温和的声音在阿雪的耳边说道。
  只有在我的亲人面前。我才会有最温和善良的一面。
  最真实、真诚的一面。
  也只有在阿雪面前,我才能放下我所有的包袱,毫无掩饰地展现自己,额米有任何的防备。
  在我轻轻拍打之下,阿雪的声音突然哽咽了,然后,她忽然用小手抓着我的衣领,哇哇大哭了起来。
  “哥唔唔唔”阿雪像是忍了很久似的,突然哭了起来。“哥,你知道这几天我有多担心你吗?要是你出事了,我怎么办啊?我怎么办啊!”
  我心中像是海潮荡漾,怀抱着阿雪,我闭上了眼,心中轻轻吐出一口气。我轻轻拍打着阿雪的小背,半晌没有说话。
  我知道,现在是阿雪积聚的激动情绪需要发泄的时候,我应该让她哭一场,而不是一味地劝慰她。
  “别说这种没脑子的傻话,哥哥我会永远跟你在一起的。阿雪。”
  轻不可闻的声音在冰冷而温馨的厨房里传荡开来。
  这个都血液都凝结的寒冷冬天,似乎,也不是那么的寒冷了。
  只是
  稍纵即逝的我们,又怎能许诺永远?
  那天晚上,我在自己的卧室里辗转反侧,怎么也难以入睡,整张脸深深地埋在枕头里,脑海里,却是反复出现张国华的面容,还有李云、马楚、吴晗,还有他们的父母司前那或是茫然或是扭曲或是愤怒不甘的脸,一张张的脸,变化浮动,在我的大脑里穿梭来去,搅得我不得安宁,甚至几次都有反胃的感觉。
  杀人之后心里上的负担压力,居然是这么的痛苦,比我想象的还要痛苦和煎熬。
  到最后,我实在是忍不住了,随手从床头拿了一本成语字典过来无聊地翻阅,想要转移注意力,好让自己的内心好受一些。
  可是一翻开书页,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
  起初我还是随意地翻看着书籍,可是翻了几页后,我却是皱起了眉。
  因为我奇怪地发现,我看过的成语字典上的每一页,每一段话,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像是印照片似的清晰地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那一个个简体文字,就像是活了似的,在我的脑海里跳动舞蹈着,不管我怎么假装去遗忘,我都忘不了。
  我的大脑好清晰
  发现这一现象后,我又连续翻阅了四五十页书籍,可是我发现我的记忆力突然暴涨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随意的翻阅了几十页的书,那些文字都像是用刀镌刻在我脑海里似的,怎么也忘不掉。
  这是偶然吗?绝对不可能。
  在平时,我的记忆力绝对到达不了这个地步。
  难道说是狐仙的那颗灵元金丹增强了我的记忆力?
  花了一个半小时,我一目十行地翻阅完了一本词典,可是词典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甚至我张口就可以一口气说出一连串的成语来。
  我的记忆力,居然可怕到了这个地步。
  虽然我自认为我以前的记忆力就不错,但是,此刻的情况,却绝对不单单是“不错”能够形容的了。
  卷一狐仙出洞章三十六雪的泣歌【长章】
  正常人,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钱钟书、沈从文、陈寅格、托尔斯泰那样的人物或者天生大脑发育超于常人的神童,也不可能有这么惊人的记忆力吧?
  看来我的记忆力真的增强了。这个惊人的发现,终于让我暂时忘记了白天的血腥画面,我从我的床底下找出了一些我曾经从书摊上买来,或者是学校图书馆借阅,却没有全部看完的书,然后一本一本地看了起来。
  《当代文学100篇》、《国学十五讲》、《中国知青史》、《断裂的世纪》、《浮士德》、《周易参同契》、《德行之后》、《尼各马可伦理学》、《对人类自由的本质及与之相关联的对象的哲学探讨》和《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一本又一本的书籍,或是晦涩难懂,或是冗长反复,又或者说文采藻饰、浮丽迂曲,在我的翻阅下,居然全都记诵了下来基本上做到了一字不忘。
  一直到雄鸡报晓,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时我,我才因为大脑昏昏沉沉,疲惫不堪而忍不住打架的眼皮子,躺到了床上,沉沉睡了过去。连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但是,我的确睡得很死很死。
  “哥,起来了。”门外传来了阿雪的敲门声,我才怵然惊醒,醒来后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汗,床头地上都是一本本的盗版书籍。
  我擦了把冷汗,昨天张岳惨死的画面重新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接着,昨晚的那些书籍文字,也是陆续在我的脑海里跳了出来,一个都没有忘记。
  “哦,我有点累,再让我睡一会儿。”我喊了一声,看了看时间是9点半,虽然该起床了,但是昨天一晚上看那么多书已经耗尽了我的精力,我需要补充一下才能缓下来。
  就在我回应了阿雪的叫喊时,我突然听到外面大厅的正门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接着一个粗哑的男声从门外传来。
  “有人在吗?!”
  听到敲门声,我的心瞬间沉了下去,一口冷气在我的喉间滑动。
  我知道,这种时候找到我家来的人,除了JC警圝察,还能是谁?
  听到敲门声,我睡意全无,立时拉过床头的长裤长袖随意穿上,然后拧开了房间的门冲到了大厅。
  可是,我晚了一步阿雪已经打开了家里的大门。
  推开房门,我杵在了门框,拳头微微握紧,精神力渐渐集中到眼孔的中心,我必须做好随时使用勾魂术的准备。
  “这里是不是王雨烟家,这是她的快递。”
  让我错愕的是,从门外进来的人,既不是我想象中的JC,也不是前来报复的张国华或者其他人物的打手,而是一名穿着朴素的快递员。
  只是,快递员的话却让我无比迷惑。
  烟烟的快递?
  为什么这个时候烟烟会有快递寄过来?我家没有电脑,烟烟也不可能去网购什么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姐姐的快递?啊,等一下,我看看,是的,是我姐姐的名字对不起,我姐姐现在不在了我帮她代收一下吧。”
  “不用代签了,这封快递信本来就是她寄出去的,但是这封信有问题,上面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都不存在,我们找也找不到,所以给退回来了。”快递员哑着声音说道。
  “有问题?”
  “对,这封快递根本就是个恶作剧,让她下次别搞这种恶作剧了,我们这些寄快递的,也不容易啊。”说着,快递员留下了快递信,转身离去了。
  而阿雪,则是拿着快递站在了门口,呆呆地看着手里的信件。
  “阿雪,是快递吗?”我穿上拖鞋走到大厅问道,心里却是疑团重重。
  “对啊,上面的名字好像是姐姐的。可是好奇怪啊。”阿雪蹙着秀眉,拿着手里的快递文件反复打量着。
  “给我看看。”
  “嗯。”
  我伸手要过了阿雪手里的快递件,这是一份很薄很薄的快递件,我看了一下,发现寄件人烟烟,而原本想要寄出的地址,居然是北京江溪街道,而收件人的名字,居然是梅佑人。
  江溪街道?这不是无锡市的街道吗?北京有这条街吗?
  我对北京不熟,所以不知道北京有没有江溪街道,但是看着收件人的名字,我心头却是沉了下去。
  梅佑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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