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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往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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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程聪就一直跟在他们身边,偶尔献殷勤组织个什么活动让大家放松,也从来不多打听这圈子里的事儿,时间久了,真心换真心,大家伙也拿他当弟弟似的看待。
    黑色g500依旧在路上跑着,程聪脚下加力,在后头按着喇叭十分嚣张的超了上来,同时向左打方向盘,车头紧紧蹭着那辆大吉普飚过去,两辆车车速都不低,要不是霍皙反应快躲了一把,后果不堪设想。
    超车时,那辆欧陆还示威似的拿大灯晃了晃霍皙。
    北京这地界儿,遍地是豪车,欧陆这样的也不足为奇,霍皙心有余悸打量了那车屁股一眼,又看看车牌,估计是哪家喝昏了头的公子在路上示威,刚回来,她不想给自己找事儿,便假装没看见,依旧规规矩矩往家开。
    可是跟她较劲那人可不这么想。
    程聪瞧了眼倒车镜,纳闷嘀咕:“奇怪啊,我都这样了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宁小诚散漫道:“你武爷不想跟你一般见识呗。”
    程聪小孩儿脾气,想了想,又把速度降下来等了一会:“我再试试,没准儿他这是跟我挑衅呢。”
    于是。
    这样超车的戏码足足演了第三次的时候,霍皙终于发飙了。
    她这性子向来都是能忍的,看上去软绵绵没什么攻击力,别人进一步,她就退两步,可一旦给她惹急了,这姑娘连命都能豁出去。
    这条道是辅路,车很少,中间有几百米长的绿化隔离带,霍皙瞄了眼前后倒镜,确认车距安全,先是把速度拉到一百二十迈,见跟那辆小欧陆持平以后,她抿了抿唇,猛地踩刹车往右打了两圈方向盘。
    前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响声。
    黑色憨厚的大吉普距离欧陆仅仅几厘米的位置漂移到了它前头,十分嚣张的把车横在路和绿化带之间。
    小宾利被迫急停,程聪在车里大骂:“我x!!”
    那一套漂移动作行云流水,麻利果断,带着不要命的劲头,一看就是老手,吓得程聪脸都白了。
    宁小诚缓过那几秒的惊心动魄,摸着心口。“小伙子,你武爷这是给你长记性呢。”
    程聪讪讪的,解开安全带下车。
    他走到吉普车前,天黑,车窗又贴着深色车膜,看不见里面的人,程聪笑嘻嘻的一抱拳。
    “哥!我服了!”
    黑色吉普岿然不动。
    “哥……我真服了,下回再也不敢了。”
    车依然一动不动。
    宁小诚在副驾驶里看着这一幕,也猜测:“武杨今天心情不好?估计这厮要碰钉子。”
    程聪动手去拉车门,车门是反锁的。
    他这回彻底不乐意了,伸手敲了敲车窗:“差不多得了,到底几个意思啊,怎么还闹着玩儿下死手呢!”
    这回,车窗慢慢降下来。
    露出一张干净清冷的脸,霍皙漆黑明亮的眼睛盯着程聪,眼神戒备,不露声色。
    程聪脸色一变,惊的话都不会说了。“不不不不是……”
    “怎么了?”
    宁小诚抻着脖子往前凑了凑,大吉普横在路中央,驾驶位置朝外,在车里只能看到程聪茫然又尴尬的脸。
    见到美女,程聪反应向来都是快的,愣了几秒,随即迅速换上一副热络的笑,忙着鞠躬赔罪:“不好意思啊美女,我以为这车是老熟人开的呢,刚才我是跟他闹着玩,没想到认错了弄这么大一误会……”
    程聪小心地看了看霍皙,又问:“……那个,美女?”
    霍皙终于开口,淡淡的:“我姓霍。”
    “霍小姐。”程聪规矩起来,试探地问“你……认识武杨?”
    合着是武杨的熟人。
    “认识,我是他一个朋友。”
    程聪坏笑:“女朋友?”
    霍皙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并未在意:“普通朋友。”
    “我刚从外地回来,他把车借我开几天。”
    “哦……”程聪拉长了音,趁着夜色,又细细打量了霍皙一番。
    武杨爱车如命,关系不亲不熟,他肯定不能随便借人,眼前这美女谈吐打扮又都不像那些俗物,于是程聪猜这女的八成来路不浅。
    他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人模狗样的递过去:“我叫程聪,也是武杨的朋友,今天能遇上就是缘分,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打电话。”
    霍皙从车窗里伸出手来接,露出半截小臂和一只秀气修长的手。
    宁小诚隔着挺远,在这车里眯起眼睛:“女的?!”
    一直在后排坐着的人听见小诚这话,终于睁开眼睛,往前头看了看。
    小诚饶有兴致的回头,探究看他:“下去看看?”
    那人不动声色靠了回去,散漫道:“不去。”
    小诚淡淡一笑,知道他是不想凑这个热闹,自己向来也不好这个,于是便也在车里观望。
    霍皙收了名片,朝程聪抱歉一笑:“谢谢,但是我没有名片。”
    “没事儿,来日方长,以后有机会再联系。”程聪笑眯眯摆手,往后退了一步,大度表示自己不介意。
    天要下雨了,程聪催她:“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耽误你了,快走吧。”
    霍皙升上车窗,礼貌跟程聪颔首,驱车离开。
    望着黑色吉普的尾灯,程聪站了一会儿,半晌又摇头晃脑的往自己车上走,一脸痛心疾首。
    “暴遣天物啊!!简直是暴遣天物!你说这么漂亮的美女,怎么就让武杨给祸害了?”
    小诚问:“怎么着了?”
    程聪:“我还以为是武杨呢,结果是武杨一朋友,那一露脸,咱简直太露怯了,话都不会说了,你没瞧见,那皮肤,那脸,那身段儿……”
    小诚笑着啐他:“人家车窗降了一半儿你就能看出身材?甭扯瞎话了,是蓓蓓吧。”
    说完,小诚琢磨琢磨觉着不对劲儿。
    程聪认识蓓蓓,要真是她,不会露出刚才那个表情。
    他问他:“你真不认识?”
    程聪信誓旦旦:“真不认识,从来没见过,刚才那漂移你也看见了,蓓蓓哪会这个,武杨厉害啊,不声不响就能找这么号儿人物当朋友,对了,那姑娘姓什么来着……”
    想了半天,程聪一拍方向盘:“对!姓霍!”
    他声音很大,好像车厢里都有回音,这一嗓子下去,车里忽然变得非常安静,谁都没有再说话。
    可是程聪却兴奋起来,嚷嚷着要给武杨打电话问个明白。
    小诚不疾不徐地劝:“改天吧,他今天晚上好像有任务,不方便接。”
    说完,小诚手机震动了两下,是信息回复,他看了一眼,又无声无息的按掉。
    程聪那阵儿兴奋劲过去了,才想起来后排的人。他回头看了一眼,挠挠头。
    “哥,我这一路上这脑子光想别的了,忘了问了,给你送哪儿去?”
    后排的男人大半个身体处在漆黑昏暗的光线里,看不清表情,但是能听到他的声音。
    “回大院。”
    “不回家?”
    “临走的时候把车扔礼堂后面了。”
    “成嘞。”
    不知为什么,程聪对这人总是带着敬畏,那眼里看他时的尊重,更像是一种小辈对长辈的顺从,那是只有打心眼儿里服气时才会有的神情,车子一路飞驰,最后停在了大院几十米处的路边,程聪机灵的下车去后排开门,小诚也跟下来。
    “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回去。”
    总后大院的路灯下,宾利里一前一后下来俩人,使得整晚窝在车里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这才彻底暴露在灯光下。
    先从副驾驶下来的这个,宁小诚,穿着灰色圆领的线衫,一个美国很小众的休闲品牌,一条米色休闲裤,脚上是tods的经典款式。那是一身气质很温和随意的穿着,仔细看他,嘴角还似乎总是向上翘,挂着浅淡笑意的。
    而从后排下来的这个——
    先是一双锃亮的皮鞋,手工定制的anzi,质地细腻的小牛皮,上头没有任何金属装饰。
    然后是笔直的黑色西裤,洗的干干净净的修身白衬衫,一身蛮普通的装扮,唯独腰间那条皮带特别了些,是部队常服统一配发的07式。
    那是一张清隽斯文的面孔,不动声色的时候,静的就像一潭水,可他一旦动了什么歪心思,那眼里深不可测的精光就乍了出来。
    带着点顽劣,又带着点孩子似的稚气。
    他眉毛很浓,是很英挺的剑眉,思考什么的时候嘴唇会抿的很紧,曾经有人说,他天生就是一张寡情的脸,冷静,认真,又好像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
    比如像现在,他懒散的靠在路灯杆子上,眼里盯着大院门口某个空旷的地方,嘴里含着烟,衬衫袖子被他卷了几下窝在手肘位置,很心不在焉。
    他问:“门口剃头那老潘,走了?”
    小诚点头:“走了,等了你两个多小时。”
    他沉默抽烟,不再说话了。
    他不说话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诚望着他,想了几秒,叫他的名字。
    “斯亮?”
    他偏头看他,眼神平静无波。
    小诚狠下心,终于开口:“今天武杨车里那人应该是……”
    他叼着烟,仰头喷出一口烟雾,平静说出两个字。
    “霍皙。”
    小诚惊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找人盯她?”
    他忽然笑了,笑的有点痞气,有点嚣张,可那笑意是未及眼底的。
    他跟小诚说,你信不信,有个人,她一出现,不用露脸,不用说话,只要在你方圆百里,你看她一眼,就能知道她是谁?
    好像她身体的每一寸都在你心里,你比她,都要熟悉她自己,小诚愕然醒悟。
    他说的是。
    在车里,霍皙伸手接程聪名片那一瞬间。
    他和他无声对视,眼神里有着不为一件事却又十分相同的无奈茫然。
    为女人,为爱情,也为自己。
    这是宁小诚。
    一个妥帖细致,温文尔雅,事事于无形的人。
    也是一个对自己茫然,却把别人看的透彻清醒的男人。
    这是沈斯亮。
    一个深沉精明,斯文内敛,事事要张狂的人。
    也是一个和霍皙有着深仇大恨,更是爱霍皙爱到骨血里的男人。
    
    第五章
    
    沈斯亮,宁小诚,那是两个曾经在总后大院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是这高墙后面的一方天地里,众多子弟心中的传奇。
    那时候公主坟往西一带部队大院很多,海军的,空军的,一师的,其中,以总后这帮孩子最为出名,为此,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谚语。
    玉渊潭,门朝北,不出流氓,出土匪!
    他们打架,无畏,还没院子里杨树苗儿高的时候就敢开汽车连的绿卡车威风凛凛,他们仗义,胆大,热血,重感情,听说兄弟挨欺负,敢在夜黑风高的晚上约上十几个人找院儿外的人茬架,为的就是那份情义,事情闹大也不怕,坚信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
    他们看起来正直,坦荡,充满男子汉气概,可是他们也坏,心眼儿也多,坑起人来毫不手软,那种坏是骨子里的坏,是满不在乎,不不计后果的那种坏。
    他们的光荣事迹被很多人知晓,也在后来被人乐道。
    他们极具煽动能力,往往是引发事情的开端,他们在这院儿里发动纷争,引起动荡,事情被挑起来,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偏偏这两个人又置身事外,好像一切与他们无关。
    兄弟两个肩并肩站在外头,就那么笑嘻嘻的看着,眼睛里透着狡黠的光。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提起小诚和斯亮,同龄的孩子都会极为得意的说,那是我哥,我们一块儿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哥。
    有人说,这俩孩子,别看平常不声不响,实际上,那骨子里,忒精明。年纪不大,可笼络人心,大势所趋那一套,其实看的比谁都透。
    再后来,人家读了高中,上了大学。沈斯亮和宁小诚又成了这不大的地方里,最给爹妈长脸的人。
    一个去国外念了mf全额奖学金,一个去了南京读军校。
    有外人眼红他们兄弟感情等着看他们笑话,把话说的不阴不阳。
    都不是当初的小孩儿了,其实谁跟谁当朋友,心里都有数着呢。这其中那些家族利益,老子的权势关系,都是以后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以前他们横,是仗着一个院儿里住着,抱团儿。
    现在分开了,作鸟兽散,人情世故,社会险恶,不定变成什么样儿了,到时候你且看着,这帮人,还敢不敢像当初那么嚣张。
    话传到沈斯亮耳朵里,人家也只是微微一笑,什么也不说。
    父辈就留下的交情,到了他们小辈这一代,哪能是说断就断的。
    只等四年以后,宁小诚学成回国,自己做起了投资,瞅准了房地产和风险基金,没动家里一分钱,没用他爹任何关系,短短一年,手里就攒下了不少资本。沈斯亮在南京读的是国际关系学院,学的又是重点专业,回来了自然要干老本行。
    两人归京,又联络上了这四年一直没彻底断了联系的朋友武杨,三个人,权,钱,势,这下才算是彻底凑齐了。
    那关系,怕是比小时候一起玩儿泥巴的时候更甚,丝毫没有生分。
    今天是沈斯亮出差回来的日子,本该说好是小诚去接的,结果路上遇见程聪,便让他开着车,一道去了机场,只是没想到,中途出了这么个意外。
    小诚最是了解沈斯亮的。
    从他看见霍皙回来那一刻起,一言不发那样子,他就知道,他一准儿是憋着什么坏呢。
    俩人沿着大院的林荫道走着,慢悠悠的,像是散步。
    小诚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她这三年过的不易。”
    沈斯亮反问他:“你怎么知道她过的不易?”
    小诚大他一岁,对他话中明显的挑衅视而不见,反而包容笑了笑:“对,我不知道,你应该比我知道的清楚。”
    十一点多,除了路灯,哪里都是黑漆漆的,偶尔有警卫走过巡逻,碰上他们用手电照了照,沈斯亮不耐烦抬眼看过去,卫兵认出来,迅速收了手电。
    小诚跟警卫打招呼:“车在礼堂,拿了马上就走,给你们添麻烦了。”
    带队的排长认识俩人,都是活祖宗,在这院儿里住的时间比他们这些站岗的人都长,赶紧说了句不要紧。
    在外头折腾了半个月,车马劳顿,沈斯亮精神确实是有点不太好。他一只手勾着行李箱,脖子往后仰了仰。
    这是沈斯亮累极的状态,他一累,就不爱说话。
    等那一队警卫走远了,小诚才又开口道:“我估计武杨今天没答应程聪这局应该是去接霍皙了,不是冲你,要不就是蓓蓓没办法了才找的他,你别……”
    “我知道。”沈斯亮说。“他本来也不太爱程聪那帮人在一块儿,我没多想。”
    “那就行。”
    礼堂广场外停了不少车,路灯一照,很亮堂。宁小诚跟他在里头绕了两步,走到沈斯亮车前。
    他的车是很低调的款式,黑色的奥迪a8,沈斯亮打开后备箱把行李扔进去,拎了两瓶矿泉水。
    水是车上常年备着的,国外进口来的拓地,价格昂贵,沈斯亮这人对随身用的东西一直有种变态的专一和热衷,也很讲究,牌子从不轻易更换。
    沈斯亮拧开瓶盖灌了两口,半晌,才靠在后备箱上低低叫了宁小诚一声。
    “小诚。”
    “嗯?”
    “当初……你们是不是觉着我对她做的挺过的。”
    过吗?能不过吗。
    一个刚刚大四的姑娘,二十出头,好端端的,硬是被他逼的退学离开了北京,在外风雨漂泊三年,无人敢问生死,如今回来还得胆战心惊,不敢让他知道。
    可是要说过分,倒也不过分。
    好歹,那是一条人命。
    宁小诚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那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外人,关系再怎么近也是插不进手的。
    “就一句。”宁小诚打开他递给自己的那瓶水,也仰头喝了一大口。“这个坎儿,你能过去,皆大欢喜。”
    “你过不去,也一个人挺着,别得不偿失。”
    他是告诉他,也是威胁他,别乱来。
    沈斯亮紧紧盯着他,眼里温度骤降,宁小诚也毫不躲闪的和他对视,气氛忽然变得很冷。
    一秒,
    两秒,
    三秒。
    沈斯亮忽然扑哧一声笑了,他点点头,眼神和缓几分:“我知道了。”
    他说他知道了,就是真听进去放在心上了。宁小诚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回去吧,明天有空儿了,约上武杨,一起吃顿饭,也好长时间没聚了。”
    “下周吧,这周有个会,得开几天。”
    “什么会?”
    “我也不知道,关于国际安全方面的吧,老刘也在受邀之列,得发言。”
    沈斯亮从南京毕业以后,一直在总参外事局的二处工作,老刘是他的直属领导,也算是他们半个长辈。
    宁小诚知道他忙,点头应下了。
    沈斯亮上了车,隔着车窗,宁小诚叫住他:“我听说你最近往海淀那边跑的挺勤,是上回碰见的那个学生?”
    “你听谁说的?”
    又将他。
    宁小诚不吃他这一套:“别打马虎眼,就说有没有吧。”
    沈斯亮倒车,“八字没一撇的事儿,甭听人瞎传。”
    宁小诚踢了他车屁股一脚,笑骂他:“滚吧!”
    沈斯亮一个人开着车,出了大门,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转,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把车停在了大院的街对面。
    已是深夜。
    街上空旷无人,偶尔有过往的出租车开过,呼啸着带起一阵风。
    沈斯亮点了根烟,渐渐望着街对面那一幢幢灰色家属楼出了神。
    ……
    霍皙这一夜睡得都不安稳。
    一闭上眼,梦里那些人和事不停在脑海里回放,折磨的人浑浑噩噩,精疲力尽。
    早上六点,她蜷缩着在被窝里醒来,一摸鼻尖,冰凉。已经开春,城里早就停了供暖,又是老房子,常年没人住,一说话,屋里都有回音。
    她在被窝里搓了搓脸,想赖床,等了几秒,还是一个猛子坐起来。
    今天是去报社报道的日子,不能迟到。
    她当年离开北京的时候,大学还没毕业,但是之前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霍皙已经提前跟一家报社签了合同。
    三年期限,双方见她辍学,想解约,可是又舍不得那笔违约金,思来想去,干脆给她发配到了下属杂志期刊做记者,月薪非常少。
    那是个地理杂志的风景摄制组,杂志每季度出一本,因为经费紧张,一次采风往往要拍够一年的素材。霍皙吃苦耐劳,跟着摄制组什么地方都去,一干就是三年,三年期满,本来打算不再续约,恰逢她要回北京,杂志社的领导私下里找她谈话,问她愿不愿意去总部报社工作。
    杂志社的领导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早年从报社退休又返聘的,干新闻这行四十多年,很有眼光,也很严厉,霍皙虽然学历是个硬伤,但是好在工作能力不差,有股子韧劲,老头儿挺喜欢她,便在一次去北京出差的时候跟报社主编提了一嘴。
    报社正是缺人的时候,用谁都是用,老头儿在这行里挺有威望,主编当卖他一个人情,就同意了。
    虽然是个实习编辑,工资不高,可总算是在北京给自己找了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霍皙叠好被子起床,路过镜子,她无意瞥了自己一眼,忽然,就惆怅叹了口气。
    在外头混了三年,人都混糙了。
    以前的霍皙,那是不知道用多少金银细软养出来的,江南的水养人,也养眼,滋润出了她一身好皮肤,后来被亲爹许怀勐接来了北京,北京也养人,惯出了她一身矜贵习气,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的。
    从某种角度上看,霍皙某些生活习惯和一个人特别像,而且受那人长期影响,两个人简直有一种病态的相似。
    她不用最贵的,只用自己最喜欢的。
    比如她喜欢香,那种很自然的花香,所以从香皂到浴室的香薰,一水儿的红玫瑰,那种香味儿,好像就连那刚从泥土里拔出的一刹那的泥土味儿都能完美还原。犹如清晨刚刚苏醒的慵懒美人,一位身材曼妙有着很好身家背景的无忧无虑的庄园女子伸出那雪白纤细的手温柔的将它摘下,清甜、微酸,温柔至极。
    她喜欢内衣,拉开衣柜,是一整排质感款式都很极致性感的ur,真丝的,蕾丝的,镂空的,系带的,黑色的,白色的,深红色的,色彩单一而浓烈,勾勒在身上,衬出曲线,细细包裹着身体最神秘的寸土之地,不声不响,又带着勾魂夺魄的情色气息。
    她买口红,整排的色号,十几支试都不试,她买鞋子,一样的尺码,一样的款式,偏偏要几双换着穿,她买包,买衣服,买无数无数昂贵的东西,她喜欢看到自己每次买过东西之后,许怀勐对她想问又不敢问的神情,霍皙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善良人,也做不到那么清高。她恨她的父亲,可又无形中享受他对自己的好。
    人们每每提起她,都会说,哦,许家那个从外面接回来的女儿啊。
    没人敢说她是私生女,对她的定义,也仅仅限于“外面。”
    可霍皙不在乎,那时候她像一朵花,花期正浓,颜色灿烂,美的充满侵略性。
    如今的霍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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