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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与剑-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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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雷克斯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立即念了咒语,他和凯儿的周围便形成一个半圆形淡蓝色的防护罩。
「万一伤到凯儿怎么办?」雷克斯的语气听了就教人寒毛直竖,他把凯儿放在安全的地方之後,便回去准备和贝伊琳好好打一场。
和人类打架是没什么看头,不过龙族对龙族,强者对强者,那就很有得打了。反正他也很久没有「运动」了,正好可以活动一下筋骨。
「克尔斯,快阻止他们啊!」凯儿急了。
「让他们打吧!他们好久没打了。」克尔斯倒是一脸优闲,好似在看戏。可是他身旁的公主就没有这麽好的兴致,她早被刚才的场面吓得昏厥了。
「可是」
「放心好了,雷克斯是贝伊琳教出来的,实力差不多。」
「贝伊琳教的?难怪雷克斯会爱上她。」凯儿有些黯然。原来不只她的世界有师生恋,这个世界也有。贝伊琳还爱著他不是吗?
「啊!痛死了。」贝伊琳喊著,她的手臂被雷克斯的冰雪风暴打中,流了一些血。
「雷克斯,你不可以伤她,贝伊琳还爱著你的!」凯儿心痛地喊,她不希望他们任何一个人受伤。
她的叫声分散了雷克斯的注意力,给了贝伊琳趁虚而入的机会。她一个爆风弹朝雷克斯炸去,让雷克斯挂了彩。
「不要打了!你们不是相爱的两个人吗?为什么一定要打起来?万一打死了,你们的小孩怎麽办?」
经凯儿这麽一吼,两个人都停下来了。
小孩?他们什么时候有小孩了?雷克斯看向一脸心虚的母亲,她到底对凯儿说了什么?
「好痛哦!克尔斯,快带我去疗伤吧!」她的话听起来比较像「快带我逃难去吧!」贝伊琳躲到老公的背後,因为儿子的眼神看来好可怕。
「老妈,你对凯儿说了什麽?」雷克斯额上青筋暴凸,拳头握得死紧。才一下子不见而已,老妈竟也给他惹出麻烦,而且还是个大麻烦,「没什麽,只是开个小玩笑。」她乾笑两声。躲在老公的身边才可以免除灾难,因为有什么事老公会替她顶著,有麻烦老公会替她收拾。
「小玩笑?老妈,你玩得太过火了!老爸,你真的没把她教好。」夫妻都已经五、六百年了,还由得她胡搞,老爸真是太宠老妈了。
「喂!你到底是不是我儿子?才开个小玩笑就要和我翻脸。再怎么说我也是你老妈,你是我生的,魔法是我教的,竟然这样和我说话。」贝伊琳虽然理亏,但声音却比雷克斯还要大。
「你妈是好心帮你。」再怎麽说都是自己的妻子,总得站在她这一边。
「帮我?算了吧!是麻烦我还差不多。」他可一点都不领情。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老妈就是麻烦带原体。
老妈?天呀!贝伊琳居然是雷克斯的母亲,那克尔斯不就是他父亲?她那天还在他们面前说他们是不负责的父母完了,她真的糗大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伯父和伯母,那天说话太冲了,我向你们道歉。」他们也是长辈,当著他们的面骂他们,再怎麽说也是不应该的。
「哦!你是说那天骂我们是不负责任又可恶的父母,丢下两个孩子不管,自己跑去玩,玩个三、四十年再回去给儿子养的事?放心啦!我们都忘记了,别放在心上。」见伊琳「不以为意」地笑著。
「谢谢伯母。」
「伯母?这名字怪难听的,你和雷克斯一样叫我老妈好了,这样比较亲切。以後雷克斯要是敢欺负你,我会帮你的。」不过龙族的人都知道,他们一旦结了婚有了伴侣,就会爱对方一辈子。
「老妈?」这听起来好像是认她当媳妇的感觉。
「乖!不打扰你们了,我们先走了。」趁著儿子还没再找她算帐之前,还是快溜为妙。对了,顺手把这个碍眼的公主「清」走。
「凯儿,快帮雷克斯治疗呀!他受的伤比较重,免得他失血过多而死呀!」远处传来贝伊琳带著轻笑的声音。
「雷克斯,你不要动,我帮你治疗。」凯儿扶他坐好,这才发现他的血一直都没有止住的迹象,这简直把凯儿吓坏了,怕他真的会失血过多而死。
「死掉就算了,反正你又不理我。」雷克斯说得无关紧要,好像一点也不在乎。
「我怎麽会不理你呢?」
「反正你要丢下我一个人。」他赌气的说。
「我保证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她怎麽会舍得丢下他呢!
「你是不是要回你的世界去?」为了这件事,他失眠了一整晚;向来注重睡眠的他居然为了她失眠,要是被杰诺斯知道,铁定被他笑死。
「对。」凯儿老实回答。这就是她找大贤者的目的呀!
「那不就丢下我一个人?」每次想到这里就教他心烦。他们要分开耶,可是他不要。
「我」凯儿迟疑了。她只知道自己要回去,却从来没想过雷克斯的感觉,以及自己对他的心意。在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他之後,她还舍得离开吗?
「看吧!算了,让我失血过多死掉好了。」其实流那一点血是死不了人的,只是很痛就是了。不过就算治好了,凯儿还是要离开他,那种痛,恐怕比这伤口更令人痛苦百倍吧:「不要,人家不要你死掉!我不走了,我不要回去…我要、水远留在你身边。」一想到他会死,就今凯儿的眼泪成串掉了下来。
她只知道她不想离开他,想待在他身边一辈子。
「这是真的吗?」没想到她竟然决定要留下来了,他本来还在想怎么让她爱上他
「嗯:我不想看到你死,你死了我怎麽办?」她的眼里还泛著泪光。
「当寡妇好了。」听到她说要留下来,雷克斯心中大悦,竟与她开起玩笑。
「呜人家不要当寡妇」凯儿扑进他怀里大哭,好像真的死了老公一样。
他还没死呢,她没必要哭得这麽伤心吧!
「那当新娘好不好?」他哄她。
「好。」比起寡妇,新娘是比较幸福的。
「好,就这么说定了,你是我的新娘。」
「可是」
「不可以说不行。」他凶恶的命令。
「好。」她傻傻地回答。咦,她到底答应了什么事?
雷克斯的俊脸浮出一抹微笑,没想到这个胡涂的笨女人一下子就答应了他的求婚,他该感谢她的迷糊吗?
「不要哭了。」她的眼泪总是撕扯著他的心,他很不喜欢看到她哭,更不喜欢自己老是惹她哭。
「我爱你,非常爱你,我舍不得你我是想回去,可是没有你陪我,我回去一样不快乐啊!」凯儿把自己的真心赤裸裸地摊在雷克斯面前,看来她是爱惨他了。
「你不回去?那你的父母怎么办?学校怎么办?」她老是把这此一事挂在心上,她不回去会快乐吗?
「可是我回去了,你怎麽办?少了我这个女儿,还有雪儿在他们身边,学校大不了就退学而已我离不开你了,就算我回去也不会快乐的,你不准死,不准死」她哭诉著。
「我不会死的啦!龙族的人哪有那麽容易死的。」雷克斯露出笑容,凯儿说不离开他了。
「可是你说要死」
「你就这么希望我死?」他板起脸。
「当然没有。」她急於否认。
「你不是要帮我治疗?」
「嗯!」凯儿擦乾了泪水,然後专心地念著咒语。这一次不能再出错了,她要雷克斯完好无缺,於是念了双倍的治愈术。
「慈爱之神黛妮雅啊,我用最诚挚的心祈祷,请发挥您慈爱的力量,让一切伤痛都远离吧!」
这个咒语耗掉了凯儿不少魔法力,雷克斯的伤口完全看不见了。
「太好了!」凯儿满意地露出了笑容,人却晃了一下。
「凯儿!」幸而雷克斯接住了她,她才不会倒在地上。
「雷克斯,你的血是红色的耶!」凯儿冒出这麽一句。
「笨女人,我也是个『人』啊,血当然是红色的。」怎么会问这种笨问题?
「我好累,我想休息」说完,她就昏倒了。
「真是的,还不太会控制自己的魔法力就一下子释放那麽多能力帮我治疗,你真是笨。」雷克斯的眼里满是溺爱与温柔。
她爱他呵!而他也爱她。
就让她好好休息吧:「儿子终於找到命定的人了。」克尔斯感到欣慰。
「高兴是值得高兴啦,可是这个可恶的儿子,我是他妈耶,我不过开个小玩笑,他就真的跟我翻脸。也不想想他的魔法是谁教的,他是谁带大的哎哟,好痛哦!你看啦!都是你儿子的错,把我的手弄伤了。」贝伊琳向老公抱怨著。
「乖乖,我帮你治疗就好了。」他安抚著妻子。
「为了凯儿,一点都不顾母子情面,养他那麽大也没看他帮我洗过衣服,这可恶的儿子居然下手这么重痛死了。」贝伊琳又抱怨。
「是,是儿子不好。不过你有没有发现,儿子又进步很多了?」他一面帮妻子治疗,一面聊到。
「当然有了,他可是继承了龙族中最优秀的血统呐,不是每个人都有这麽强大的能力的。」在能力强大得不像话的龙族当中,会出现几个能力最强的人,最简单的辨识方法就是看他们的眼睛。一般龙人的眼睛是黑色的,只有红色和金色眼睛的龙人,能力比一般龙人来得大。
「是是是,你是最厉害的。」克尔斯点头称是。
「你也很棒啊!」她抱住他,在他的脸颊上印下一吻。
克尔斯现在终於知道,为什麽他会觉得凯儿给他的感觉很亲切了,原来她和贝伊琳一样!都是专门招惹麻烦的麻烦精。但他们父子俩都愿意接受这种甜蜜的折磨。呵呵!
全书完
楔 子
男主角:欧瑟利斯
女主角:安雪儿
文案:
这个女人是上天派来和他做对吗
他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哪
就算她长得颇有姿色令人心动
也不能这样破坏他的赚钱机会啊!
他本想抛下一她一走了之的
可是她为他受了伤,「看起来」又可怜兮兮的
他只好自告奋勇带着她一块儿上路
这一路行来,她吃他的、用他的、睡他的
她不知感激也就算了,居然还有脸向他要钱
甚至无赖地抢走了他的传家宝
现在,他终於看清了她的真面目
这个看似娇弱的女孩,其实是个「抢钱」不眨眼的小魔女!
可惜他觉悟得太晚,这个抢钱美少女不但抢了他的钱
就连他的心,也一拼占为己有
慕子的〃魔法与剑〃世界(二)
哈罗!大家好,欢迎再次来到慕子的「魔法舆剑」世界。
本以为玩电玩的女孩并不多,结果慕子似乎错了,好多人写信告诉慕子,她们也是电玩迷哦!慕干涉猎的除了PCGAME外,还有JWIN以及PS,光是买片子的钱就很可观。慕子还发现好多读者也都很喜散玩哦!尤其是RPG,突然间多了很多同好(乾脆我们来组个同好会好了,呵呵!)
慕子曾经说过,这个世界是以一般游戏的概括设定,其实在这个世界有各式各样的职业,例如弓箭手、赏金猎人等等。或许这和你们所认知的有出入,但慕子说过,在慕子的世界里,我最大嘛!所以目前你们只好以慕子的设定为主罗。
第二个单元要介绍的职业是剑士和游侠,(也就是安雪儿和欧瑟利斯的部分)并一并介绍战士系的其他进皆职业。
说到剑士,就要从战士系说起。战士是这个世界的基本职业,也是最容易存活的职业;肌肉舆体力是成为一个好战士的首要条件,一般来说战士会用武器,可是却不会施法。战士系主要又分为三,就是游侠、骑士和狂战士。
「其实,战士就是剑土,因为战士都是拿剑居多,可攻可守,其剑大多为细剑,一般不超过一百二十公分。而骑士就是学习了高超骑术的战士,利用坐骑的速度提高本身的破坏力。(没有骑马,怎么叫骑士呢?)不过骑士攻击的武器并不以剑为主,而是长矛或是长枪,就算用剑,也是要那种很长很长的才行。
至于狂战士,多半是以破坏为主,虽然没有什么防御观念,却是可怕的破坏者,又以男性居多,持宽剑。(就像太七的克劳德,那把每回膀利就在空中转个不停的剑)对于战士而言,真正的战斗是在鲜血流尽了才开始。
剑士和狂战士擅近距离的攻击、骑士则擅长远距离的攻击。
游侠算来也是战士系一支,心高志洁的战士立志解救苦难的人民而愿意以一部分的能力去追求神的智慧,一生都在为苦难的人民奔走。(不过欧瑟利斯似乎不是这样,他一生都在为〃钱〃奔走)经常使用的武器也是创,但和剑土不同的是游侠会使用一些治疗系的魔法,例如治俞术、祝福术之类等级较低的魔法、不若神官来得专业。
战士系的剑士和游侠就简单为大家介绍到这儿,再来就是慕子很伤脑筋的魔法师和(嘿嘿!保密)慕子在想,要不要去搞一些很华丽的咒语呢?还是以#S&带过就好?大家觉得呢?中视在每个礼拜日下午五点都会播出秀逗魔遵士,每回莉娜在唱龙破靳、重破新或神减靳时,那个架式简直冲呆了,让慕子爱死了;只可惜文字没有辩法将那种感量完全表现出来,不过反正下一本的故事已经写好了,喜不喜欢等看到书再告诉幕子吧!
这回的魔法舆剑教室就为大家解说至此,希望能帮助你们了解这个迷人的RPG世界。咱们不回再见罗!
契 子
「小雪儿,好的专长是什么呢?」老师笑眯眯地问,想帮助她了解自己的专长所在。
幼稚园里众多的小朋友当中,就只有小雪儿一个人静静地不动,仿佛正在思考什么大问题。
在幼稚园里谈专长似乎早了点,可是对这群资优的孩子,可不能用一般的眼光来评断他们。
这所幼稚园和其他幼稚园非常不一样,主要是以启发孩子们的才能为主,让他们从小就了解自己的志向,知道自已要什么。既然父母把他们送来这里,园方便有义务帮助孩子们启发他们未知的潜力。
只见雪儿仍很专注地思考这个问题,仿佛在做一个重大的抉择。
「其实这一点都不难,你只要想想你最喜欢的事就好了,例如画画啦,跳舞啦,或者是唱歌之类的。嫁最喜致做哪一件事呢?」老师很热心地举例给她听。这一班的小朋友们,每个人至少都学了两项以上的才艺,父母们不愿孩子们输在起跑点上的用心由此便可看出。
「我最喜欢做的事?」小雪儿双手捧著腮帮子,很努力很努力地想,有什么事是她最喜欢的。
画画?她画的图恐怕连鬼见了都要怕上三分。跳舞?别把自己摔死就很了不起了,更别说把别人踩得在家休养三天。唱歌?哈!虐待别人可以,她可不想虐待自己的耳朵那么什么才是她最喜欢做的事?
「对呀!有没有呢?」老师不厌其烦地问。
她侧著头仔细想著。
「嗯或者是你最喜欢做又常做还可令你觉得高兴快乐之事?」所谓可以令他们感到高舆又快乐之事就是「成就感」,富然小朋友是不懂的啦,不过这样引遵应该比较容易让他们了解。
小雪儿豁然开朗,有一件事是她常做而且还可以得到快染的,那她就暂且称它为「专长」吧,「老师,如果你肯花十块钱,我就告诉你。」小雪儿的笑容里有一丝超越年龄的算计。
「好….」老师高兴地回以一笑;真好,又启发了一个孩子。她高高舆舆地拿出钱来做为交换。
小雪儿拿起笔,歪歪扭扭地画了一个图样,嘴里还高兴地喃喃自语著。
仔细看她画的图,就可以发现她画了一个好大的〃S〃记号,而她嘴里念著的是:「钱,赚钱,赚别人的钱。」
第一章
「高大的身材——」盗贼甲见人色变。
「手持迅风剑——」盗贼乙开始冒冷汗。
「头发长到腰际,左耳上还有一只亮金色的耳坏——」盗贼丙己面如死灰。
「难道你就是传说中那个专找盗贼下手,素有擒贼专家之称的「死爱钱游侠」欧瑟利斯?」盗贼了说出他们盗贼连作梦都会害怕的名字。
「过奖过奖。既然小弟的声名远播,就不用再多做介绍了。废括少就,把你们的钱统统交出来吧!」当在这群杀人放火无恶不做的盗贼前,欧瑟利斯蒂著笑和他们谈笑风生,轻松地像是和兄弟们闲话家常般;不过仔细一看他那对炯黑有神的双眸,却是透露出完全的算计——他正盘算著这一笔生意可以赚进多少金币。
「老老大我看我们还是快逃吧!」首领身旁新来的小喽罗献计。盗贼向柬是以速度闻名,「落跑」速度绝对凌驾其他职业人士。
「只怕逃不了。」他何尝没想过,只是
「为什么?」新来的就是新来的,初生之犒不怕虎。
「因为无论我们跑得多远,他永远都会快我们一步。传闻中,他的速度连盗贼都望尘莫及。」首领无奈地摇头表示,心里早己不存任何希望。遇到死爱钱游侠,只有自认倒楣了。
「那我们就和他持了呀!我们人这么多,就不怕打不赢。」小喽罗不信欧瑟利斯一个人可以打败他们数十名优秀的盗贼。
你以为欧瑟利斯为什么让我们盗贼如此害怕和头痛?他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个盗贼窝,即使是上百人的盗贼粗织,只要他愿意,一样来去自如。他还有一个外号叫〃打不死的蟑螂〃,因为他闪躲的技术无人能出其右,再加上他出神入化的剑术看到他手上的迅风剑没?在你还设出手之前!脑袋很可能就已搬了家。」他们盗贼之所以这么怕欧瑟利斯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些年来,欧瑟利斯的「战迹」己经使得盗贼头于们伤透脑筋,遍怖全世界的盗贼公会都贴有他的肖像,谁要是可以除去欧瑟利斯为广大的盗贼们造福,就可以得到已经喊到三十万金币的财富和数不清的宝物。只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成功过!反倒使得盗贼们越来越泊他,任由欧瑟利斯继续「为害」。
〃你们计论什么?该如何把自己的宝贝藏好吗?也让我加人嘛!这样我比较好办事,省得等一下要一个个找〃欧瑟利斯挤进他们之间,依旧维持一贯的笑脸。人家说和气生财嘛!〃不给〃客人〃好脸色,他们怎么肯花大钱呢!呵呵。
「哇!」大家一看到他靠近,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啧!这些人真是太不给面子了,看他们受惊吓的程度,比见到鬼还可怕,他可是长得很师的。
〃不怕不怕,我又不会伤害你们。〃欧瑟利斯展开笑暨,笑得有够〃敦亲睦邻」。
「老大」他这半辈子的积蓄就要付诸东流了,心痛啊!〃别再婆婆妈妈,做盗。,贼哪有这么不爽快的?你们抢劫的时候不都挺干脆的吗?」欧瑟利斯催促著。
抢劫的时候?问题是现在被抢的是他们也!盗贼来被人家抢,传出去真的会笑掉人家犬牙。
这一群为数约二十多人的盗贼苦著脸掏空了今天的所得,全数奉献给这个擒贼专家。
「谢啦!」欧瑟利斯甩著他们「诚心」奉献的钱包和他们道别。其实他本来还想跟著他们回盗贼窝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可惜没时间了,因为那个家伙说不定己经跟上来了。
唉,烦死人的家伙!想到就烦。
「欧瑟利斯,有种你别走」这个响澈云霄的叫声!正是令欧瑟利斯头皮发麻的主因。
真讨厌,他简亘比幽灵还阴魂不散!「我没走,就在这里。」欧瑟利斯懒懒地看著眼前穿著花俏的男剑土。
「你这个懦夫,跟我决斗时竟然跑掉了,今天你一定要跟我做一个了结,分出胜负。」这位剑士似乎束者不善。
「我说巴斯加两,你又何苦要找我决斗呢?找我决斗可是要付钱的哩!」事实上,他也曾给过他机会,谁教他自己把它「用」掉了!怪谁?
「游侠应当是心志高洁的战士,立志解救苦难的人民、牺牲奉献;而你身为一名游侠,居然要收别人的报酬才肯辩事,实在有辱你游侠之名,教人看了就生气。不过更更更教人生气的是,你居然还擒劫我绝对不会再姑息你了,把你抢束的钱还给人家,否则我就——」
「你知道站在你面前道群人的职业是什么吗?」欧瑟利斯打断了巴斯加尔;让他再说下去还得了,恐怕又是一串教人向善、伸张正义、打击罪恶的长篇大论。他那又臭又长的教条他己经领教过一次,绝对不听第二次。奇怪,这个家仪为什么不去当祭司算了?
「是什么?盗贼吗?」巴斯加尔的目标立刻转移。
「是呀!而且还是无恶不做的那种。我想,可以感化他们的人就只有你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啦!」欧瑟利斯把这个「重置大任」丢给他,一眨眼人就不见了。
「可恶的欧瑟利斯,我下次一定要找你决斗!」巴斯加尔朝著他离去的背影坚定地大叫著。虽然他很想追上去,不过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辩,就是将这群迷途羔羊遵回正途!
* *
*「不对,这里不是这样。你看,并不需要太大的力气,只需用你的手腕轻轻地转半圈,剑就前顺著这个力量回来了。了解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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