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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先生,拖走!-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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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屋子里住了好几天,两个人仿佛都置着气,谁也不主动开口,他偶尔的说几句话,不过是吩咐佣人要添置什么,要整改什么,他在她面前又恢复了从前那般倨傲冷淡。虽然两个人早餐晚餐大都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却视她空气一般。
  房子院子她都细细的看过了,这天她想出门去,刚走到门口,就被佣人拦下来,她面露难色的说,“关小姐,你要出去,还是先问过沈先生。”
  晚餐的时候,她到底忍不住先开了口,“我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我想回电视台上班。”
  他并没有抬头,淡漠的说,“电视台的工作我已经帮你辞了。”
  他限制她的自由,她本就憋气,如今竟然问都不问她,就擅自帮她做了决定,她恼怒的说,“你太过分了,你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他眯起眼睛,嘴角微微上扬,嘲讽的说,“权利?你又要开始和我讲道理讲法律了吗?”
  永心泄气,她早该知道同他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他根本就是暴君。她静默许久,终于软下来,半是商量半是恳求,“我想出去工作,你知道我喜欢新闻,我总不能以后都不工作了呀。
  ”
  他看她一眼,“记者不准,太危险。”
  “除了记者,我也不会其他。”
  “去我公司上班?公关部,企划部,或者其他任何一个部门,相关的岗位都可以,文字类,对外宣传的。。。你看喜欢哪个?”
  “不要!”永心想也不想的拒绝,每天在家里对着他已经是够够的了,难不成还要二十四个小时都见着他?
  “那你就在在家好好休息。”他给这件事下了定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自从这次谈话后,虽然工作的事情不了了之,但两个人的关系终于有所缓和,他终于肯放她出门,不过去哪里吴妈都跟着,说是照顾她,其实她心里知道,他不过是让人监视了她。其实她连身份证都没有,火车飞机一概坐不了,又能走到哪里去?但到底不敢拒绝,只怕又把他惹怒,又像从前那样门都不给她出了。她住院期间,他一直是和颜悦色的,大抵不过因为她那时虚弱无力反抗,她都忘记他其实根本就是狮子,谁踏进他的领地,威胁到他的权利,他就会狠狠的教训撕咬了他。
  她很喜欢茉莉花,从前家里就养了两盆,住院的时候,许久没照料,叶子几乎都落光了,奄奄一息。她后来带过来,把上面枯黄的枝叶都剪了,又请教家里的园艺师傅,小心伺弄,因是小阳春,温度适宜,还真给救活了。如今冒出些新的枝丫来,小小的嫩牙,是淡淡的绿,刹是可爱,可是开花,非得等来年了。
  沈逸承见着她好几次都在摆弄着那两盆病殃殃的花,只觉得她傻气,忍不住说,“这花值得了几个钱,十元钱就可以买一盆来,你这样大费周章还不如去买新的。投入产值不成正比!”他是商人,最不赞成做蚀本的生意,把时间白白浪费在无用功上。
  道理永心都懂,可是她到底不肯扔了它们,这两盆花是从前和家恩在一起的时候买的,哪怕其他的花再好再漂亮,也不会是这两盆花了。她想起从前看到的一首词:“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当时读起来只觉震耳发聩,我可与你生死与共,那些痛苦悲伤我亦甘之如饴,不为别的,只因为那个人是你。人生若只如初见,应是世上最奢侈的愿望。
  永心有天外出,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院子里无端端的种了许多的茉莉花,他们这里是高档住宅区,一共加起来也不过几十栋别墅而已,大家门前种的大都是罗汉松、金钱树、桂花、玫瑰月季之类的植物,茉莉花太过便宜轻贱,几乎都没有人家会去种。她看着满院子的白色小花有些发怔,她知他的心思,可是他想要的,她终归给不了,他们之间根本就是一开始就错了。
  这天天气很好,虽然有些许风,但是阳光灿烂、天高云淡,因院子里种着大片的茉莉,空气里似乎都是茉莉花的淡淡清香。永心拿了本书在阳台藤椅上坐着看,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杯香茗,碧绿色的茶水盛在小小的白色瓷杯中,宛如一弘清泉。她看的正津津有味,发现地上多了个斜斜的人影,回过头去,朝他微微一笑,顺手拿过桌子上的茶抿了一小口。
  沈逸承看她的脸蛋被太阳照的红扑扑的,说,“在日头底下看书,伤眼。”
  永心今日并没有戴助听器,听的不真切,便端着茶侧过身去,“你说什么?”他在旁边椅子上坐了,很自然的拉过她的手,顺势把杯子里的茶都喝了,“这是我的碧螺春,一直都忘了拿出来喝,怎么被你给找到的?”
  动作这样亲昵,何况这茶她已喝了一口,她只觉得自己的脸都热辣起来,幸亏本就是红扑扑的,他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以前一直就放厨房柜子里,这次吴妈顺便带过来了。”她解释。
  他拿过她手上的书搁一边,“走,我们今天出去吃饭。”
  这家私房菜馆正是以前欧阳带关永心来过的,他们家生意非常兴隆,又只做晚餐,一向是需要提前几天订位。但沈逸承是这里的常客,老板容浩达同他自是非常熟络,他随时来倒都是有位的。这日容浩达正好也在,见着是他,笑着迎上来寒暄了几句,又引了他们俩人到里头房间坐了。
  等他出去,沈逸承便对永心说,“我们今天有口福了。”
  “为什么?”她不解。
  “他才是这里真正的大厨,不过平时难得在,菜都是由他徒弟做的,今日他必定露两手。”
  等到菜上来的时候,永心果然大开眼界,特别是有一道叫满载而归的,其实食材很简单,不过是香菇、瑶柱、笋丝、玉米这些寻常的东西,可是味道却别有一股子的清脆可口,更妙的是他们将冬瓜去囊,切成船状,所有食材都盛在白色的冬瓜船上,碧绿的半圆状青瓜片摆在白色的瓷叠上,犹如海水碧波荡漾,晶莹的白,青翠的绿,整道菜看起来煞是惹人喜爱,永心忍不住食指大动。
  没多久,容浩达又笑着推门进来,“沈总,这是我们小店今年自己新做的桂花酿,虽比不得外头那些酒,不过味道也还过的去,也不上头,你尝尝。”
  酒盛在小小的瓷器瓶中,瓶子又烫在装了热水的白色盅子里,雾气袅袅。沈逸承取过两只小杯,斟了一杯推到永心面前说,“喝喝看。”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喝不了白酒。”永心微笑,“红酒还能喝两杯。”
  “这个酒也不过十来度,度数比红酒还低些,健胃活血,老少皆宜。”
  此酒不像酒而胜似酒,一般酒澄清,次酒粘稠,温润的乳黄色中带点晶莹,永心拿起杯子,还没喝就闻到一股子沁人心脾的桂花香,她微微抿了一小口,只觉唇齿绵甜。
  沈逸承已连着喝了几杯,问她,“怎么样?味道还可以?”
  “果然不像一般白酒那样辛辣。”
  他又给她满上一杯,“喝点酒正好暖暖身子。”
  永心被瓶子上的图画吸引,拿过来转过一圈细细的看了,上面精致的描着墨色的孤舟、老翁、寒江以及枯黄萧瑟的芦苇,正是“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的意境。她看他一杯一杯的喝着,本想提醒他开车喝酒不好,可是转而一想,他酒量本是极好,连洋酒都很难喝倒,何况这个,所以到底没有说出口。
  两个人正吃着,门突然被推开,随即响起一年轻男子爽朗的声音,“沈逸承,果然是你,我一来就看到你的车子停在门口,想着你必定在这里。”
  沈逸承笑着站起来应了,永心抬眼望去,只见来人约莫三十来岁,身材挺拔,稍稍削瘦,剑眉入鬓,单凤眼,神采飞扬,十分清雅俊朗,说话的口气带着几分玩世不恭。永心心里暗暗想,此人平时必定很招桃花了。
  那人目光扫过永说,“怎么不给我介绍这位美女?”他马上向永心自我介绍说,“傅少琛,你呢?”
  “关永心。”永心微微一笑。
  他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又问沈逸承,“你最近有没有去美国看家恩?我上个星期飞美国,正巧遇着他女儿满月,就顺道去他家坐了,他女儿实在是可爱的不得了。”
  沈逸承笑着说,“这么喜欢,干脆你自己也生一个好了。”
  “哈,正有此意!都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我要有个这么粉妆玉琢的娃娃,梦里都要笑出来了。不过,要是生个儿子怎么办?和我一样混世魔王,那老子可头疼了,所以,还是羡慕羡慕别人就行了。”
  永心听到沈家恩几个字,耳朵已是嗡嗡作响,如今又听他提起女儿娃娃什么的,只觉遍体身寒,手颤抖着,筷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赶紧弯腰去捡,结果心慌意乱的头又撞上桌角,生疼的厉害。
  傅少琛看她冒冒失失的样子,在一旁说,“我来我来,你坐着。”俯身下去帮捡起她筷子。
  沈逸承不动声色,问她,“还好吗?有没有撞的怎么样,让我看看。”
  永心摸着头微微闪开去,“就蹭了一下,没事。”
  傅少琛又掏出手机来,调出宝宝的照片给他们看,“萌吧?这肉能掐出水来,还是像家恩多一点是不是?你看这小鼻小眼的,父女俩简直就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而后又突然想起什么来,“看我尽光顾着在这里,那边还有一屋子的客人等着我呢,我先过去了。”
  永心对着面前的菜再也没了胃口,只是恹恹的扒拉着,她不过是想离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好好过日子,可是怎么避也避不开去,这些人这些事犹如千丝万缕的蜘蛛线密密麻麻的缠缚了她,她越挣扎就越深陷其中,层层圈圈的缚上来,她只觉自己就要透不过气来。
  本来沈逸承说好饭后陪她去看电影的,如今她再也提不兴致,只说偏头痛又犯了,要早点回去休息。两个人走到门外,如今已是深秋,白天阳光充足,倒也不觉得冷,出来被风一吹,永心激伶伶的打个寒噤,沈飘承脱下自己身上的风衣披她肩上,拥了她走到车子边,拉开门让她先上去了。她半靠在座位上看着前方,心中茫然,目光根本就没焦点,在昏黄的车灯下一切都是朦胧缥缈的,是是非非,她亦已模糊分辨不清。车上开了暖气,她只觉心口闷的厉害,刚多喝了几杯桂花酿,现在酒气一直往嗓子上涌,脸上也是热辣辣的难受,她干脆脱了风衣放在一边。
  沈逸承眼光扫过她,只见她双眼迷离,脸上也是红扑扑的,他把暖气调低些,两个人一路都没有说话,路况并不是很好,这个时间街上车子很多,一辆贴着一辆,如河流般蜿蜒着缓缓向前。迎面而来的一盏盏车灯都让她觉得眩目,她只想早点回到家中,把自己整个人包裹进被子去。可是车子这样慢,走走停停,她心里的凄惶也一点点的升起,绵延无边,再也靠不了岸。
  车子终于停在别墅前,她飞快的打开车门下去,沈逸承拿起风衣追上去,“风大,你把衣服披上。”
  她一声不吭,急惶惶的就往楼上冲去,他隐忍了一晚上,他知她是怎么想,他到底忍耐不住,疾步赶上去,在二楼走廊追上她,一把扯过她到自己面前,“你究竟是头不舒服,还是心里不舒服?”
  她挣扎着推开他,只想着要奔进客卧去。他抓着她的手腕,她奋力挣扎,他索性按了她在墙上,狠狠的吻下去。她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双手胡乱拍打着他的后背,他一只便捉了她的双手,一起反扣了按在墙上,这是住进别墅后,他第一次吻她,他隐忍了这么久,他不过是想她心甘情愿,可是她一再的挑战他的底线。她越挣扎,他就越用力,带着吞噬一切的霸道,近乎野蛮的掠夺。她憋红了脸,只觉得快要无法呼吸,他双眼微红,仿似有火苗在跳动着,他这样蛮横霸道,她心下恐惧害怕,用力挣扎了踉跄着往房间过去,他干脆抱起她,踢开自己卧室的门,大踏步进去,把她扔在床上。
  还没等她爬起来,他已压制上来,将她牢牢的困在自己的怀中,吻她的额,她的眉心,她的唇。她惊慌失措的反抗,那天晚上的恐惧又袭上她的心头,她狂乱的捶打着他,她越反抗,他的吻就越蛮横霸道,近乎撕咬了她,他攻城掠地,她节节败退,他紧紧的拥着她,可以感觉到她全身都在颤抖,他的手摸索着探进她的衣服间,她伸过手去死死的拽住,“沈逸承,你放开我!”
  他并不言语,沉默着用行动表达着自己要说的话,她怎么躲也躲不开他的唇他的手,空气中发出衣物撕裂的声音,她眼泪滚下来,“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疯子!”
  他低低的喘着气,眼睛微红,近乎痛楚的低吼,一个个字如炙热的烙铁般从齿缝间蹦出来,“我是疯了,我疯了才会千里迢迢追到汶川去,我疯了才会爱上你。”他终于亲口说出这句话,他一直不敢承认,他早就爱上她,世界这样大,可是又这样小,他一次次的遇见她,她并不那么漂亮,最多就是有几分可爱,一双眼睛如黑玻璃似的生出无限光辉。甚至也不温柔,生气恼怒的时候总是倔强着半天不吭一声,他开始总是厌烦憎恶了她,连他自己也不甚明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终究一步步的沦陷进去,再也无法自拔。
  她睁大了眼睛直直的看着他,乌黑的眼眸蒙着层薄薄的水汽,像似不能置信,更多的是惶恐,犹如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他的手覆上去遮了她的眼,吻落下来,温柔而缓慢,一点点一点点细碎的在她唇齿间探索,她没有再挣扎,只是无声的哭泣着,冰凉的眼泪顺了他的指缝一直流下来,所有的声音都淹没在他温热湿软的亲吻里。
  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清香,或根本是园子里随风飘散进来的花香,那样香甜,他仿是喝醉了酒般,有种虚幻的陶醉,他紧紧的拥了她,只是觉得不够,怎样都不够,这样甜美,恨不得将她整个人都搓揉在自己身体里。只有他自己知道,她躺在医院的那些日日月月里,他有多怕会失去她,只有他自己知道,当她的目光如陌生人般扫视了他,他有多伤多痛,他绝不允许她离开他,她是他的,永远都是。汗水泪水交混在一起,她前面的几缕头发湿湿濡濡的贴在额前,睫毛也是湿漉漉的,大约是因哭泣过,有点点晶莹,微翘着披垂在闭着的眼帘前。
  他半夜醒来,并不见她在身边,他连忙起身套了衣服,洗手间也没有,他想起上次她躺在浴缸里,满地满室都是鲜红一片,他狂乱的奔到隔壁,她果然泡在浴缸里,还好,不过是闭了眼睛安静的躺着,她听到他脚步声,并没有睁开眼睛,他放下心来,默默的退出去。他坐在外头的床上,她很久都没有出来,他怕她着凉了,又走过去,推开洗手间的门,她已经起来穿好了睡衣,他站在门口挡了近乎全部的去路,她只当没看见似的,从门框与他身体之间的空隙穿出来,取了吹风机过来,插上电,面无表情的坐在床边,慢慢的吹着头发。
  他跟过来,并没有说话,拿过她手上的电吹风,默默的帮她吹着,一只手搓揉着她的短发,一点点的给她吹干了,她坐着一动不动,像木偶般任他摆弄,风吹在她的发梢耳际,酥酥麻麻的,就如同她此刻的心,千丝万缕如乱麻纠缠在一起,再也没个头绪。她应该反抗拒绝的,可是最后她却什么也没有做,在他半哄半诱之下她竟然还有几分的迎合,她恨他,连带着也恨了自己。
  他只看到她的侧脸,在灯光的照耀下,白的几乎发青,脸颊微微凹陷进去,她竟然瘦成这样,他心里一阵发酸。他看过她的身份证照,估计是大学的时候才办的,留着童花头,脸已经长开了,只是有点婴儿肥,嘴角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两边是若隐若现的梨窝,就像刚刚成熟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过往的记忆如电影拷贝般在他眼前回放,他怎么认识她的,又怎么在ktv里认出她来,他那样厌恶她,巴不得她可以立即消失,可是终究爱上她。他放下电吹风,她静默的上床躺去,拉过被子连头都蒙上,蜷缩成一团,他站床边站了好一会儿,终于退出去,合上门。
  翌日清晨,他下楼吃早餐,她还没下来。吃过早餐后,他到底不放心她,走到卧室,她只躺在床上假寐,他看她安然无恙,放下心来,走到楼下吩咐吴妈看好她,而后去公司上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永心直到中午才下楼来,胡乱扒了几口饭,正好叶兰兰打电话过来,邀了她去逛街。吴妈见她拿了手袋换了衣服,一副要出门的样子,赶紧放下手上的活计,跟在后面说,“关小姐,你去哪里?让司机送你过去。”
  她只觉得全身都疲乏无力,也不拒绝,坐了家中的车子出门。她走进咖啡厅,远远的就看见叶兰兰向她招手,她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放下手袋。吴妈倒也明理,在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上坐了,既看的见永心,也不打扰了她们谈话。
  叶兰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哭过了?”
  其实在家里她已经用冰袋敷了,可还是有些许的红肿,大约昨天哭的实在太凶太久,他喃喃的哄了她,没完没了的,她只是一味的哭,觉得自己好似都要化成一滩水,后来终于累极昏昏沉沉的睡去。
  叶兰兰讲了许多报刊的趣事,她听的津津有味,心里又难免失落,不知自己几时才可以出去工作。
  叶兰兰想起什么,对永心说,“你还记得鼎立吗?”
  “什么?”
  “你现在都不看报纸新闻了?上面终于开始彻查,许多牵涉其中的人已经被检察机关带去问话了,市里好些有头有脸的人都落马了。现在我们报刊又重新开始做这个新闻了,还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可惜你不在,这个案子你才是首要功臣。”叶兰兰叹惜,言语里无不遗憾。
  关永心自己反而倒已放下,并不在意,从前她总是跑在前头,为着一条新闻,可以不休不眠的跟下去。如今发现其实一切也都不那么重要,这个世界少了谁都一样的运转,她不做自然又有人顶上,其实她并没有那么重要。
  她听到叶兰兰嘴里一口一个大伟,惊奇的说,“你们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叶兰兰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脸上飞起霞光,“其实也没太久,不过是你上次住院的时候。”想起她自杀的事来,又心有余悸的提醒,“你以后可别再犯傻了。”
  永心握着杯子,轻轻的摩娑着,“你别担心,那时实在是气疯了,其实过了也就好了。”她自嘲的说,“俗话不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叶兰兰看着她说,“若是沈家恩还在,我断然也是不赞成你同他叔叔来往的,但是毕竟。。。”她微微叹气,停顿下说,“我听着大伟的话,他对你也算是真心,这一辈子你总要遇见其他男人,总要结婚的,或者。。。你可以考虑下他。”
  关永心苦笑,“以前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他对我也很真心,也说要一辈子对我好,我到这个城市也不过是因为他在这里,可是我来了,他却娶了别人。沈家恩对我的心也是真真的,戒指买了,婚房都准备好了,可他也娶了别人。现在沈逸承对我也说是真心,兰兰,我已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假?前一天还那么熟悉亲切的人,第二天就都变的完全陌生不认识了。他们脸上好像都戴着人皮面具,分辨不清哪一张面孔才真,才是他们,我只觉得很恐怖害怕。”
  “永心,我知你现在的心情,但你也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从此以后就做灭绝师太,一个人过到老?其实我们女人这辈子求的不过是有个男人对自己好,可以陪着自己一辈子。也许你需要更长更多的时间来考虑,但我绝对不赞成你一刀切,不是为着沈逸承或是其他男人,而是对你自己不公平。”
  “一辈子?你以为沈家的人会同意吗?以前家恩为了和我在一起,已经和家里闹的鸡分狗跳,若他们知道我现在又和沈逸承在一起,他们不吃了我才怪。”
  “那总不能不明不白的就这样吧,难不成是金屋藏娇?”
  “金屋藏娇?”永心冷冷一笑,“他想都不要想!哪怕他真要娶我,当我如珠如宝,我也不稀罕,我巴不得早点离了他们沈家的人。”而后默默的用勺子搅着杯中的咖啡,很久才说,“我真是不想见着沈家的这些人。”
  叶兰兰瞅一眼吴妈,“这大概不容易吧?”
  永心脸色灰暗下来,她何尝不知道,如今简直是没有半点自由,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外头,时时刻刻都有那些眼睛跟了自己。半晌她才说,“船到桥头自然直,总归会有办法的。”像似安慰她,也是安慰自己。
  叶兰兰担忧的说,“那你千万别把他惹毛了,我风闻着他行事风格一贯凌厉凶狠。。。”
  永心笑笑,她比谁明白,他是只狮子,吃软不吃硬,只要顺了他的毛去,他轻易也不会晾出他的爪子。
  同叶兰兰散去后,关永心又去逛商场,眼看着换季了,她买了几件开司米的毛衣,走出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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