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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秀秀-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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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吓得向后缩了缩,惊道:“你干吗?”——脚疼得不能动了,现在不跟你打。
孟虎恶狠狠地走了进来,把酒葫芦往床边的桌上重重一放,抬眼见秀秀脸上有眼泪,哼了一声:“哭什么?”转头摔门而去。
秀秀擦了擦眼泪,心里很不舒服——神气什么?等伤好了,我一定要打败你这大坏蛋。
酒葫芦沉甸甸的,秀秀打开盖子闻了闻,很香的烈酒,也不管是谁给装满的,咕嘟咕嘟大喝了几口。烈酒入喉,脚上的疼痛稍减,秀秀取出《武林密笈》,拉起被子躺下翻看,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十二章 坏蛋其实不坏,秀秀成了马府的上司~
可能是刚才那一架打得太辛苦,秀秀睡得很沉,醒来时已是月儿悬窗。脚上的伤似乎好了,便坐了起来。床前摆着一桌酒菜,旁边还站着个小丫鬟,小丫鬟掩着嘴打了个呵欠,嘻嘻笑道:“小姐您可醒了。”
秀秀看了看桌上丰盛的酒菜,又看了看略带倦意的丫鬟,眨眨眼,问:“你在这里干吗?”
小丫鬟从手边取来一块湿毛巾,递给秀秀:“小姐您是俺们马府的大保镖,二当家孟老爷叫俺们要好好服侍您哪。”
“二当家?就是白天跟我打架的那个大坏蛋吗?”秀秀展开毛巾擦了擦脸。“他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凶?”
“孟老爷他”小丫鬟见秀秀擦完,连忙伸手接过毛巾,递过一个水杯,小声说,“其实俺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马府上下都很怕他,连马员外都不敢惹他呢。”
秀秀漱着口,点头道:“嗯,这坏蛋很厉害。”
“嘻嘻,他是男人嘛。”小丫鬟端着银盆让秀秀把漱口水吐掉,“俺听说他们说您跟他打架的事了。哎,女孩子怎么能打得赢男人呢?”
“谁说的,我以前”秀秀挽了挽袖子,拿起筷子找东西吃,“反正我一定能打败他。等我的脚全好了,就去找他比武。”
小丫鬟小心翼翼地掀开桌上有盖子的菜,微笑地看着这个小姑娘保镖:“小姐一定学过武功吧,以后可要教俺几招哦~”
“好啊,我叫秀秀。你叫什么?”秀秀夹了片炒鸡蛋塞在嘴里。
“俺叫甜儿。”小丫鬟似乎很喜欢笑。
“甜儿,你也来吃吧。”秀秀拉她坐到身边,“咦?怎么才一双筷子?”
小丫鬟有些着慌,低着头退了两步,怯生生地说:“小姐您自己吃,俺只是个奴才。”
这时,门“砰”的被推开——又是孟虎,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碗。秀秀被嘴里东西噎了一下,咳咳咳。
孟虎昂首阔步地走到秀秀桌对面,瞪着眼半天不说话,小丫鬟也愣愣地不知如何是好。好一会儿,见两个姑娘都不说话,孟虎自己开口:“反正,反正这么多菜你个小丫头也吃不完。”然后,也不管秀秀和小丫鬟看着他的古怪眼神,伸筷夹了条鱼,放碗里吃得吧唧吧唧响。
古代治安不好,武人行走江湖,若没有非常厉害的武功,就会去找个帮会做靠山,以为这样人身安全便有了保障。其实这种想法很不可靠,因为那些头头们只知道拉帮结派,却不明白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大家凑到一块整天互相干瞪眼,穷极无聊,只好跑去跟别的帮会打群架,搞得死伤无数,一点都不安全。况且,人多的帮会,难免还会爆发内部矛盾。孟虎这次离开玄武门独自到京城来,实际上是被老大给骂跑的——因为他把帮里的四大护法臭揍了一顿。
帮主老大认为这样很不好:“孟老二你也真是的,他们不就是背地里说了你一点坏话嘛你看看把人家打成什么样子了?都成四大猪头了怎么说那也是咱帮的四大护法呀!这事儿要是传出去叫人听见,还像话吗?现今武艺高强的人才可不好找呀,我看你还是去跟他们”
老大话没说完,孟虎就气急败坏叫起来:“那帮鸟东西也配叫做人才?我操!老子这就到京城给你找他娘的一窝去!”
“怒吼天尊”窝着一肚子不爽跑到京城来找人才,逮人就比武,闹得满城风雨鸡飞狗跳,接连几天下来,却连一个像样的高手都没撞见,火气也越来越大。这天中午饿着肚子撞进了马府,见午饭还没准备好,就跑去厨房发飚,然后就碰见了秀秀
稀里糊涂打完架,孟虎气也消了,才想起这小姑娘的武功简直高得出奇,不由连拍脑门——老子踏破铁鞋,这不就是了嘛!
于是恶狠狠地对马员外等说:“听着,谁要敢对这小姑娘有丝毫不敬,你大爷我一拳打扁他!”
——真是的,半夜三更的,这坏蛋怎么又跑来了?秀秀撅着嘴,不太高兴:“你又来干吗?”
孟虎使劲绷着脸,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什么干吗?老子我饿了!”
小丫鬟好容易反应过来,赶紧搬了张椅子:“孟、孟老爷您坐。”
孟虎一屁股坐下,一边吐着鱼骨头一边问道:“你的葫芦里还有酒吗?”
“还有”秀秀想起中午打完架,这个坏蛋把酒葫芦送来的时候是装满的,就问,“是你给装满的?”
“怎样?味道不错吧?”孟虎总算不凶了一点,“那可是陈了两百年的杜康,我在这儿的地窖里找到的。”
——这坏蛋晚上有点怪怪的。秀秀拿起葫芦递给孟虎:“你不是好人,酒还给你,我不要。”
孟虎用袖子抹了抹嘴:“真不要?”
“不要。”秀秀撅着嘴。
“嗤——不要白不要,老子我渴着呢!”说着,孟虎抢过葫芦就要往嘴里去。
“喂喂!”秀秀叫道,“你倒进碗里喝好吗?那是我的葫芦。”
孟虎瞪了瞪眼,把葫芦放在桌上。又绷起了脸,垂着眼左看一下右看一下,好像在找钱似的——这家伙此番是来当“说客”的,但这种事对他来说的确是个大难题。
半晌无话,甜儿抱起葫芦给两人都倒了碗酒。
“我叫孟虎。”这显然是缓和气氛用的自我介绍,孟虎的脖子都粗了。
秀秀愣了愣,慢慢端起倒满酒的那只碗,低着头抿了一口,小声说:“你很厉害。”
“那是那是!老子的拳头天下无敌!”孟虎就算得意洋洋的时候也不改一脸凶相。
“吹牛”秀秀心想,我爹娘才是天下无敌呢。只道:“等我的脚不疼了我们再打一次,我一定能打败你。”
孟虎仰起头把面前那碗酒干了,抹着嘴:“看不出,你个小小丫头,胆量不小。你叫什么?”
“我叫秀秀。”秀秀犹犹豫豫地答了。
“欸,这不就完了,白天我问你干吗不回答?”孟虎拿起葫芦往碗里倒酒。
秀秀哼了一声。
“我看你成天背着这么大的一葫芦,酒量想必也不错敢不敢跟我比一比。”孟虎仰起头,把一整碗酒倒进了嘴里。
“我一点都不怕你,比就比。”秀秀拿起葫芦也往自己的碗里倒。
“哈哈,好!”孟虎竟然也会笑。转过头对小丫鬟说:“快去,叫人去地窖把剩下那两坛都搬上来!”
这样的情况挺叫人意外的,秀秀居然跟打伤了自己的“大坏蛋”喝起酒来了,而且两人大有化敌为友的趋势,这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合情理。
——或许可以这么解释,孟虎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碰见的第一个比自己强的对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女孩子对比自己强的男人一般都不会太记恨。况且,这个孟虎似乎也并不如秀秀原先想像中的那么坏。
酒和古董一样,陈放的年份越长就越珍贵,放了两百年的名酒杜康自然是非常好喝的,却也容易把人灌醉。一坛下来,孟虎感觉自己的脑袋似乎大了许多,秀秀的脸则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
“真他娘的痛快!”孟虎和人拼酒从来就没尽兴过,只因从未遇见过对手,今天算是叫他遇见了,舌头有点大,“把那坛也开了,老子就不信喝喝不死你个小小小丫头。”
小丫鬟甜儿心惊胆战地扶着酒坛,看着秀秀踌躇不前——你们这两个怪物,三十斤的烈酒就这么喝完了?洗澡也没这么快吧?
“快开快开。”秀秀打着小酒嗝,看上去也还没过瘾。这丫头打出生以来就没喝醉过,但一口气喝下这么多还是头一遭,倒也来劲了。
“我来!”孟虎晃悠悠地抢过酒坛,一掌拍开封泥,“秀秀丫头,你的武功不行,酒量却不错。”
“谁说我武功不行,人家是不小心才输的。不然我们再到外面去打一架。”秀秀眼睛也是迷迷糊糊,拿着筷子东挑挑西挑挑,菜吃得差不多了。
孟虎倒酒倒得满桌子都是:“算了吧你,外面黑灯瞎火的,万一再再把你打伤,岂不又要骂老子是是坏蛋。”说着嘿嘿嘿地憨笑——男人喝多了总是和平常不太一样。斯文人喝醉了会变得不斯文,不斯文的人喝醉了反而斯文了。
秀秀接过孟虎递来的酒,撅着小嘴。
“秀秀姐,你们慢点儿喝,俺去叫厨房再整一桌菜来。”小丫鬟从没见过这么能喝的人,早没了睡意。
等她回来的时候,屋子的情形却变得叫人哭笑不得。秀秀爬到桌子上,小手一左一右,分别揪着孟虎两边的耳朵,把这个大脑袋按在桌面,两眼瞪着他的后脑勺,唧唧喳喳:“哪有哪有?哪有我的脚印呀?”
“谁谁说有你的脚印了你你大大胆丫头,男人的头是是是随便乱动的吗?”孟虎脸朝下,说话含糊不清,却也任着秀秀胡闹。
小丫鬟掩着嘴直笑,喝醉的人可真好玩:“秀秀姐,您先下来,我收拾桌子。”
秀秀抬起头:“啊,甜甜儿你你怎么有四个眼睛呀”说着,仰面咕咚一声,翻倒在了床上。趴在桌上的孟虎也慢慢发出了鼾声。
夜黑漆漆,雪花飘飘摇摇,马员外忧心忡忡,抱着棉袄在屋子外面走来走去。
日上三杆,秀秀舒展着身子,睁开了眼睛,房间里清香清香的,似乎烧着炭火,暖洋洋得叫人懒洋洋,直想赖床。
屋外是马员外压低着的声音:“还没起来吗?”
然后是甜儿的声音:“没呢老爷。”
马员外哦了一声,又道:“你可留心伺候喽,二当家说了,打今儿起,她就是咱马府的这个这个贵客。万万不可怠慢,知道吗?”
“奴婢知道了,老爷。”
“去吧。”
甜儿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个小碗。见秀秀趴在枕头上,睁着眼睛看她,笑道:“嘻嘻,秀秀姐你醒了呀。”
“嗯。”秀秀还是舍不得离开被窝,“甜儿你拿的是什么?”
“这是八宝粥。腊八就快到了,厨房的师傅们特地做的,您趁热喝了吧~”甜儿说话总是甜甜的。
秀秀伸伸懒腰,坐了起来,这东西小时候吃过,味道好像挺好,随口问:“那个坏蛋,孟虎跑到哪儿去了?”
“孟老爷一早就出去了。”甜儿小心翼翼地把腊八粥递给秀秀,然后嘻嘻,“早上可好玩了,孟老爷把全府的人都叫了起来,说说了好多有趣的话儿呢!”
“他说什么?”秀秀心里惴惴,这坏蛋不会是跑去告诉大家我武功不如他,酒量也不如他吧。
“嘻嘻!”甜儿总是笑个没完,“孟老爷说,在秀秀姐您没走以前,马府的所有人都要听您的。”
“哦?”秀秀皱着眉吃着粥,“这坏蛋打的什么主意马府里的人都听他的话吗?”
“是呀,连马老爷都是。”甜儿从旁边提来一个烧水壶,往脸盆里倒水,“你知道孟老爷对马老爷怎么说吗—— ‘以后,秀秀女侠就是你的上司,你要敢乱来,老子烧了你的庄子。’”
甜儿学孟虎的语气学得惟妙惟肖,然后把自己也逗得直不起腰地笑。秀秀却傻了,半天没反应过来——保镖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保镖是秀秀闯荡江湖以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一开工就莫名其妙地和一个超厉害的孟二当家打了一架,这架没打赢,工作却也没丢。不但工作没丢,还匪夷所思地成了马府大老爷的上司。
本来,人贩子马员外招聘漂亮女保镖是居心不良,但被孟二当家这瘟神一搅和,好不容易骗来的肥羊反倒成了自己的“上司”。郁闷之余,却也无可奈何,谁让玄武门是马府最大的靠山呢?
秀秀想起昨晚和孟虎拼酒的情形,脸红了红:“这坏蛋”
~第十三章 三人满街飞,然后在衙门里解开了一个谜~
一夜鹅毛,京城里银妆素裹,阳光下的雪正融着,空气特别冰人。大街上熙熙攘攘,似乎比往常还要热闹。随着招亲大会日子的逼近,涌入京城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穿行于人流中的秀秀仍然是最惹人瞩目的。她的身上披着一件火红色的大裘,脖子上围着条柔软洁白的狐狸尾巴,身边还跟着个小丫鬟,简直就一偷跑出来玩的官家大小姐——这衣服是秀秀从马府给她准备的一大堆衣服中挑出来的,小丫头对红色死心塌地。
“秀秀姐,你看,这是什么怪物呀?”做丫鬟一般是不出门的,甜儿头一次跑到这么喧闹的大街上,只觉目不暇接,对所有东西都充满好奇。
而这个秀秀姐的见识却也不见得比她高明多少,看她指的是一头骆驼,愣愣琢磨了半天,胡乱答道:“可能是是一匹很老的马吧?你看,驼背了都”
“哦”甜儿半信半疑,踮着脚尖探头探脑,然后目光又被吸引到别的地方,“你看你看,那儿有个小孩在偷别人的东西!”
于是,秀秀看到了夏白白。小丫鬟叫得大声,许多人都转过头去看,小强盗看上去很气急败坏的样子。秀秀笑着撞了小丫鬟一下:“甜儿你小声点,都叫人听见了。嘻嘻~”然后叫道:“夏白白,夏白白!”
夏白白看到了秀秀,眼睛一亮,奔了过来:“哎呀,秀秀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不到你。”
“我做保镖挣钱呢!”秀秀想起自己去了马府竟把这伙伴给忘了,有点不好意思。
“保镖?不是吧”夏白白看着秀秀的打扮,又惊又喜。“怎么穿成这样,你要不叫的话我都不敢认了。”
“好看吗?”秀秀难得穿一回新衣服。
“好看。”夏白白挖着耳朵,羡慕极了——唉,这世道,还是漂亮女侠吃香。
“你改行做小偷了是吗?”秀秀问。
“没,没也不是专做小偷啦,偶尔见义勇为,仗义疏财,大义灭灭什么的也还是做一些的,咱怎么说也是个大侠嘛。”夏白白打着哈哈,看了看甜儿。
甜儿害羞地垂着头,拉了拉秀秀的衣服,小声说:“秀秀姐,你认识这个小偷呀?”
“他是夏白白,是”秀秀正要介绍,人群忽然一阵骚动,然后就看见有个人自空中飞跑而来。
“秀姐快看!” 甜儿话音未落,那人已从三人头顶越过,还在夏白白脑袋上踩了一脚。
——白衣,扇子,是宋小玉!
秀秀想喊他一声,人却已去远,正纳闷,甜儿又叫:“呀!又来一个!”
夏白白被那一脚踩得眼冒金星,正想张口骂人,转头却见又一只鞋底迎面踏来只觉得天旋地转,一个踉跄眼看要倒,赶紧伸手要扶住秀秀,秀秀却凭空没了踪影,结果扯住了小丫鬟甜儿的衣裳,“哧啦”一声,两人摔成一堆
“你说,这些武林高手踩人头赛跑,为什么专踩我的头不踩你的呀?”夏白白躺在地上,忿忿不平对趴在自己身上的甜儿说。
这个不难解释,女孩的头上常常戴着些尖尖的饰物,踩了伤脚。甜儿跌在这陌生男人身上,心慌意乱,自然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只忙不迭地叫道:“你你,你快放我起来”
追宋小玉的是苗苗,秀秀忍不住好奇,也飞身追去看是怎么回事。想要在拥挤的大街上跑得快些,只能到半空中去,秀秀不好意思踩无辜的人头,就蹦到大街边的楼顶上追赶。——铃儿阿姨要把苗苗嫁给宋小玉,宋小玉怎么又跑掉了?真好玩。
闹市的天空,一白一绿一红三个身影此起彼落,让出门的人们大开眼界直呼过瘾(被踩到头的除外),连声赞叹:不愧是武林盛会呀!
栖凤山庄的轻功“凤舞”独步江湖,无人能及,秀秀虽然还没融会贯通,却已不弱于采花公子宋小玉和紫青铃的女儿苗苗。转眼追近,宋小玉转了个弯,飞进了一个衙门,苗苗不依不饶,也跟了进去。
秀秀以前没见过衙门,不知道那是官府抓人审问的地方,站在门口,好奇地看了看旁边的大鼓,问门口正打着盹的衙役:“这个鼓是干什么用的?”
衙役抱着水火棍,无精打采地说:“这可是衙门,你们这些游侠飞进飞出的到底在干什么?”
秀秀见答非所问,就不理他了,径直奔进了大门。
经过一个院子,里面是个宽敞的大厅,两边各站一排衙役,地上跪着个正打瞌睡的犯人。大厅的尽头有两级台阶,上面摆着张大红桌子,坐着一个穿花衣服的老头。
宋小玉坐在台阶旁边的一张太师椅上,一手撑着下巴,做沉思状。苗苗盯着宋小玉直喘着气,却不说话。
秀秀正要跟妹妹打招呼,两边的人忽然齐声呼叫:“威——武”
“别吵!”苗苗怒道。于是厅里立刻安静了下来,衙役们讨了个没趣,不再出声。跪在地上打瞌睡的犯人抬了抬眼,咂巴咂巴嘴,继续睡。
台阶上的花衣老头似乎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作了个揖:“敢问这三位英雄,是讨茶喝呢?还是来借茅房?”
古人读书当官,却是从法官开始,那时候叫县衙什么的。世道简单而混乱,人们常常互相欺负,吃亏的人觉得自己受了冤枉,喜欢跑去县衙告状,如果能借此把他们所痛恨的人变成犯人,那是件非常开心的事。
一般每个城市只有一个县衙,但京城是朝廷的所在地,地大人杂,乱七八糟的事儿比别的地方多得多,所以衙门也不少,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武林招亲大会是京城每年最大的民间集会,江湖上那些练武功的人都喜欢来凑热闹,满大街飞来飞去,横冲直撞无孔不入,像群烦人的麻雀,赶之不走杀之不得,朝廷又不吭气,衙门对此只能听之任之。
在秀秀三人闯进衙门之前,显然已经有不少游侠光顾过了。所以这县衙老爷也懒得撵他们——撵也撵不动。
宋小玉的扇子开开合合,思量着对策。苗苗恶狠狠地看着他,一时想不出该怎么骂他。秀秀见两人都不说话,就在大厅里跑来跑去,找凳子。
“啊!秀秀?”两人异口同声,这才发现她。
“宋小玉,你和我妹妹在玩什么呢?”秀秀找到了另一张太师椅,搬到宋小玉对面坐下。
“你你来了正好。”宋小玉歪着头皱着眉,使劲想词,“苗姑娘,我,和秀秀,其实,已经,那个,有了,就是,那个”
“有了什么?什么‘那个’?”苗苗瞪着眼。
秀秀一头雾水:“哪个呀?”
“就是”宋小玉脸居然也会红,“哎呀呀,你自己琢磨琢磨,这事儿不方便直说”
县衙老爷嘿嘿嘿嘿,插了一句:“本官知道是哪个了,少侠只怕是已经跟这位叫秀秀的女侠‘那个’过了就是很亲密地‘那个’过了,嘿嘿,小官可没说错?”——衙役们齐声赞同:“威武”
秀秀张着嘴,眼睛转转:“什么很‘亲密地那个’过?有吗?我怎么想不起来?”
苗苗奔到两人中间,气呼呼地看了看秀秀,然后盯着宋小玉:“那我呢?你不是也对我‘那个’过了吗?”——衙役齐声唏嘘:“威”,又叫苗苗给喊了声闭嘴。
宋小玉用扇子挠了挠肩,神情挺难看:“那日丛林邂逅,宋某见苗姑娘被人点了笑穴笑得难受,于心不忍出手相助,不想一时冲动犯了职业病其实也只不过是亲了你一下姑娘又何必老是放在心上?”
“好你个死淫贼!”苗苗生气的时候,声音很大,“亲过我的嘴巴还‘只不过’?那你说,你跟秀秀又是怎么回事?”
县衙老爷咳咳咳,暗忖:这姑娘怎如此地天真烂漫?
衙役们不敢再喊威武,满面贼笑地互相交头接耳。
秀秀听说宋小玉亲过苗苗的嘴巴,脸红了红,却忍不住好奇:“对呀,那宋小玉你跟我又怎么了?”
苗苗瞪了秀秀一眼:“你少装蒜!”
“秀秀你不用害羞,我这就跟她说清楚。唉”宋小玉长叹了一声,把扇子收入怀中,然后取出一个瓷瓶,对苗苗说:“你可知道此为何物?”
“什么东西?”大厅里的人齐声问,连跪地上的犯人都不想打瞌睡了。
“这药丸的名字不雅,我就不说了。”宋小玉从瓷瓶里倒了一颗红药丸出来,“但你们若知道我以前是做淫贼的,想必就不难猜了。”
县衙老爷一怔,露出艳羡的目光:“你是干采花的?那么,你手中之物可是”衙役们齐声接道:“春药!”
“春药是什么东西呀?”秀秀见过那红药丸,前次宋小玉受伤昏倒的时候,她还给他喂过两粒,以至后来宋小玉变得“怪怪的”。
“这绝非寻常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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