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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梅-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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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啊”
  “我不希望你跟那男生住一块儿。我怕你……被他带坏。”
  鸿筱又推门看了看抽烟的男孩,笑道:“你太多虑了。我又不是小孩子,哪会这么容易受人影响。再说,宿舍已经分好了,不让换的。”
  我心想也没其他办法,严肃地道:“那你记住,一定要洁身自好,千万不许抽烟。”
  他说他不会。
  归整完毕,已快到中午。我和鸿筱吃过午饭在校园闲逛,拍了些照片。我走得累了,小腿肚直打闪,鸿筱察觉后说道:“你今天太辛苦了。回家休息吧。我下午还要参加班会。”
  我心里不舍,说道:“你就这么急着赶我走么?”
  “哪的话啊。我是怕你累着。唉,我周末就会回家,你不用这么……”
  我见他额头上满是汗水,估计也累得够呛,便道:“那好吧,你待会睡会儿觉。记得晚上给我打电话。”
  我俩走到校门口,正要挥别,鸿筱突然大声叫道:“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视野不远处玉立着一个白衣服的女孩,定睛一瞧,竟然是鸿筱十八岁生日那天在长城上遇到的女孩——尤佳。
  尤佳目光触及鸿筱,眼里闪过惊喜叠加的云彩。走过来,难以置信地道:“莫……莫鸿筱,对吧?你怎么会……?难道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啊?这么说你也是了?太巧了吧!我是新生,临床的,你呢?”
  尤佳跟着自我介绍,我这才知道她是北医护理专业的学生,比鸿筱高一个年级。
  “唉,想不到你还是我师姐啊?太巧了太巧了。”他的惊讶不比尤佳少。
  师姐师弟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我霎时像是化身为一个隐形人,消失在了四维空间。
  呆下去也没意思,我开口向二人道别。临走时鸿筱拥抱了我一下,说道:“我周末就回来,你不要担心,好好照顾自己。”
  返回家里,看着空旷的客厅,空旷的卧室,寂寥感织成藤蔓,缠绕全身。念及鸿筱一连几天都不在家,心脏像被活生生割走一心室两心房。
  忽然想到,难道我的母亲也会是这样的心情?如此失落,如此惆怅,如此空虚,如此无力?不,应该不会。她身边至少还有詹叔叔,可是……我呢?
  呵呵,除了鸿筱和一堆文档,我真的是一无所有。
  不过,也许,这就够了。
  对着电脑发了不知多久的呆,窗外的天色渐渐地从白变黄,从黄变黑。我走到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一包康*师*傅方便面,倒入饭盒里,用水泡开,端着它回坐在电脑前,继续我的小说的构思。
  这部长篇,写的是一个已婚女人在街头重逢昔日男友后的遭遇。该女士婚后境遇不佳,经常和思想情趣相差甚远的丈夫闹矛盾。这番重逢得知旧情人已然离婚,克制不住心中激情,与昔日男友旧情复燃,愈演愈烈,直至出轨。只是考虑到家里还有一个刚上中学的儿子,不忍离婚。现在,家庭大战到了一触即发的边缘,我却为她找不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方式,搁笔已达半月之久。
  方便面的香味钻入鼻孔,饥肠辘辘的我夹起一筷,放入嘴里,几口咬断。面条滑至胃里的一瞬间,电话铃声响起。我以迅雷不及抬眉之势放下饭盒,冲到电话前——一定是鸿筱打来的。我等这个电话已经等了很久了。
  果然是他。电话那头他兴奋地向我汇报了今天开会的情形,还说自己参加了班委会的竞选,被选为组织委员。我说挺好的,你就是需要不断培养自己和外人打交道的能力,他说我只是想为集体出一份力。我说你可不要为此耽误了学习,他说那绝无可能,我掌握得来分寸。我说你还要尽早适应集体生活,他说没问题,我现在已经跟宿舍里的几个男生混得倍儿熟。
  我想起白天见到的那个抽烟的男孩,问了问他的情况,鸿筱答道:“他啊,叫严永毅,家在陕西,没什么的,只是不大爱说话而已,你别担心。”
  叮嘱了几句,鸿筱一口答应。我又忍不住问道:“你想不想妈妈?”
  “呵呵,我才走那么一小会儿,你就呆不住了?”
  “去。不老实。谁呆不住了。我是怕你照顾不好自己。”
  “哎,你总是把我当小孩看。那我不理你了,我挂电话了。”他沮丧地哼哼。
  “把小孩当小孩有什么错呢?傻瓜,早点睡,周末早点回家。”
  和鸿筱通话完毕,我精神大振,几口吃完面条,写完两章小说,关灯睡觉。
  睡了大概不到一小时,我被窗外淅沥沥的雨声吵醒。爬起床走到窗台前准备关窗,一眼瞥见窗外夜色翻滚,浓得化不开,一抓一大把。忽有几根雨丝触到我的额头,我不由打了一个冷战。脚步却不想移动,任由夜风穿越我的身体。身体就像被一匹冰冷的绸缎给紧紧裹住,一个念头在绸缎中横冲直撞:你现在是睡着了呢,还是靠在宿舍的窗台像我想念你一样想念我?
  此夜,无眠。
  次夜,无眠。
  如此焦心地捱了五天,周末终于到来。正当我坐在沙发上埋头看书,忽然视野一黑,眼睛被两只温暖的手掌给蒙住了,一缕柔音飘入耳孔:“猜,我是谁?”
  我猛然拨开手掌,回头一看,那张帅气的脸,那对顽皮的眼,满身的金光闪闪——尽管后来我肯定了那只是错觉——不是鸿筱还会是谁?他就像神话里的王子,披覆着一身的阳光,从清泉幽幽、万花争艳的仙境走出,走到我这个暗夜女子身边,用光亮将思念之魔赶到了密林深处。
  我一把抱住鸿筱,欲哭无泪,欲笑无声,双肩轻轻抖动,听到他在耳边低语:“是我啊,鸿筱!”
  “我知道。”
  “那干嘛……弄得像个怨妇。”
  我用手击打他的肩膀,嗔道:“才走了几天,就学会了贫嘴。”
  “嘿嘿,这几天,可真长了不少见识哦,你要不要听?”
  结末是,鸿筱对着满桌的菜肴,像小学时代那样,扬着眉毛给我讲述学校见闻。
  灯光莹莹,我在他眼神的热力之下,竟无法动箸取食。理平心情后,和鸿筱进行了这样一场对话:
  “学校生活好不好?上课有趣么?”
  “当然有趣了。老师一来就给我们讲希波拉底,此人你可认识?”
  “嗯,让我想想……是不是那个古希腊医学创始人?呃……至于认不认识……我想我认识此人,但此人不认识我。”
  “恭喜你,答对了!哈哈,他当然不认识你了。他都死了几千年了。”
  “废话,我刚才不是说过他是古希腊时代的人了么。”
  “哦,对的嗬……那我再考你一个,哼哼。”
  “莫老师尽管出题。”
  “你知不知希波拉底的誓言是什么?”
  “这个……我还真不知。”
  “不知道了吧。让我告诉你好了。”
  “嗯,请莫老师指教。”
  “听好了,就是,就是……别急,让我想想,哦,是这样的:‘我要遵守誓约,矢忠不渝。对传授我医术的老师,我要像父母一样敬重。对我的儿子、老师的儿子以及我的门徒,我要悉心传授医学知识。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我决不泄露。’”
  “这么长你都背得下来,我算服了。”
  “嘿嘿,我记忆力多好的说。不过光服不行,还要,还要……”
  “……还要什么?”
  “还要你把这杯酒喝掉!”
  “掉”音一落,他手里的那杯红葡萄酒已然抵靠我的唇边。我吃惊地望了他一眼,他挑挑眉毛,示意我喝酒。我笑道:“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不是请,是敬你。你不是老说你以前酒量挺好的吗。让我见识见识嘛。”
  “呵呵,我已经很久没喝酒了,不晓得还喝不喝得下。”
  “就一杯而已,没事的。”他的身体向我靠近。
  “那我先说好,这杯酒本来是专门为你回来准备的。就只有一杯。我喝掉的话,你可就没得喝了。”
  “没关系,你喝就行。我看你喝。”
  我接过酒杯,闭眼仰脖而尽。放下酒杯睁开眼,却瞧见鸿筱正痴痴地看着我,眼里流出赞叹。我心弦颤动,把杯子递给他,口里说道:“Over。”
  他迟迟不接酒杯,人像被定住了。我又说了一遍,他才吞吐道:“你……以前有没人说过……你喝酒的样子很好看?”
  我一呆,半天才道:“没有。”
  “可是……可是你刚才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我的脸发了低烧,低声道:“是吗?”
  他点头,道:“是的。”
  我略微抬头,直视鸿筱的双眼。他毫不躲闪,不客气将目光投进我的眼窝。我看到他深沉的双眸里正飘曳着一个女人的身影。当我稍微逼近后,那女人的轮廓又更清楚了一些。
  她是谁?
  她不是别人,她就是莫丹妮,莫丹妮就是我,我就是她。

  第十二章 夕阳无限

  我就是她,莫丹妮。三十五岁的老处女。身边有个相处十一载、年已十八的养子。这算特别荒诞的事吗?不算。荒诞的,是我对我的养子竟产生了超乎母子亲情的感情。这种感情,以我作为作家对人间情感的了解度和敏感度,却也无法找出合适的词汇来定义。
  只能任自己的情绪之舟浮沉在这汪奇怪的心海里,破浪前行,触礁不进,熄灯迷航,收帆入港。
  接连好几个夜晚,每当我想起鸿筱在灯光下那副深沉有力的眼神时,炽热的气流挟带着惶惑一股股地沿着经脉爬行,掠过我的肌肤,带出一阵粉樱的颜色。当这气流爬至我的头脸时,它的热度将额上、眼角的皱纹一一熨平,于是镜子里出现的那张脸,便成了光洁莹然的汉白玉,而非斑驳凸凹的花岗岩。
  后来鸿筱告诉我,那是雌性激素的功劳。性激素的分泌让女人更女人,男人更男人。
  可是,理由何在?
  难道,春风又度了玉门关?我即将迎来人生第二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鸿筱给不出答案,我也给不出。也许根本就不需要给出。一个默契的微笑足以击碎千把问号。
  日子,一如既往地向前飞奔。我也渐渐地习惯了每周末和鸿筱会面的生活。
  平时,灵魂化成轻烟,飘散在街市与乡村、古远与未来、字里和梦中。一到周末,便飞越千山万水亘古而今地汇聚过来,漫沐喜悦的流光,笑着,跳动着,在他的眼神中酩酊、沉沦。
  两个月,鸿筱的大学生活驶入了正轨。除了十一大假时和玲玲、于斌聚过几次之外,多数时间,他都潜入了医学的瀚海中,在福尔马林的气味、DNA的形构、X光的颜色和可以长达几十个字母的医学英文单词里逡巡游弋,间或把他穿着白大褂的照片发到我的邮箱里,标题是:白衣使者莫鸿筱。
  看到鸿筱如此勤奋,我终于可以放心地前往杭州祝寿。临行前,鸿筱画了一张生日贺卡递到我手中,说他以后挣了钱,一定买最好的礼品送给外婆。我说,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
  飞机,连同我的心在蓝天里悬浮一个多小时后,山明水秀的杭州城又一次被我踩到了脚下。思绪也随之飞向那片多情的湖泊,以及湖边豪宅、宅里故人。
  还是母亲亲自来机场接我。尽管三个月前才聚过,她看到我时的情形,就像阔别多久一朝重逢一般。一面咳嗽一面道:“丹妮,我可把你等来了。今天杭州天气挺冷的,你穿得太少了,快跟我进车。”
  “妈,你生病了?怎么咳嗽呢?”
  “有点感冒,没关系。我这儿还有感冒药,你要不先吃点预防一下。我怕……传染给你。”
  我接过她手中的药,说道:“我们回家吧。”
  家,回了。人,见了。心情,上下起伏。对于詹家,我虽然没太多恶感,但也谈不上什么好感。见到詹叔叔,只是礼貌地打了声招呼。詹叔叔不以为意,热情将我介绍给她的亲生女儿认识——一位前不久刚从美国回国的心理学教授,名字叫作詹憩云。
  詹憩云今年四十岁,离过婚,现在斯坦福大学任教。这次回国是作一次学术访问,刚好赶上了我母亲的寿筵。我和她聊了一会儿,发觉她是一位端庄成熟的知识女性。心生好感,不经意就吐露了一些心事。詹憩云道:“我理解你和詹家的隔阂。你……你应该很爱你的父亲对吧。”
  我点头道:“我整个童年都受到父亲的影响,所以难免……难以和詹叔叔亲近。当然,也可能跟我性格有关。”
  “其实,你也不用太过在意从前的事。还是好好珍惜现在的家庭吧。听我爸说起,他倒是很欣赏你呢。”
  “我已经和这边融合很多了。毕竟,呵呵,我还是很看重亲情的。”
  “嗯,听说你还没结婚?”
  “不错。”
  “哦……那你以后的打算呢?”她并不问我原因。
  “不知道。未来不可预料,懒得去想。我现在只想看到我的养子好好生活,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的询问下,我又把收养鸿筱的事大致说了一遍。詹憩云的脸添了几分惊奇,问道:“那你以后……就把他当儿子了?自己不打算生了?”
  “我都这把年纪了,还生什么孩子,呵呵。至于鸿筱……”
  “怎么?”
  “他肯定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我不能没有他。”
  詹憩云叹道:“也许这就叫缘分。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我希望……希望你们过得很好。”
  我感激地道:“谢谢。你也是。”
  后来我了解到,詹憩云年轻时婚姻不顺,所以三十岁之后一心扑在学术研究上,成绩斐然,在学界颇负盛名。
  只是她的内心是否就感到快乐满足?我对此不抱乐观态度。在我的小说里,女强人统统都是被环境逼出来的。换句话说,是因为当不成小女人才当的女强人。天底下没有哪个女人天生想做女强人。
  不过,人间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第二天是母亲的生日,詹家的亲友相继登门。傍晚时分已是宾客满屋,笑语喧哗。母亲嫁入詹家后,安分贤惠,得到詹家大多数人的认可,却偏偏始终得不到我的理解。
  餐厅里,灯光从四面八方涌来,母亲坐在首席,脸上挂着慈祥慰藉的笑容。我望着她,心里酸酸的。她真的是老了。头发披霜,眼皮耷拉,颧骨微耸,嘴唇干涸,除了那副恬然的表情没变外,我几乎都要认不出她了。记忆中,我的母亲是个秀美的江南女子,穿着月白色的丝裙,撑着雨伞缓行在明月下、长风中。一转眼,窈窕淑女变为了枯弱老妇,不得不令人感叹唏嘘:世上,还有比时间更强大的东西吗?
  我举杯起立,面朝母亲道:“妈,今天是你六十大寿。我祝你生日快乐,健康长寿。谢谢你对我的养育。我敬你一杯。”仰脖而尽。
  母亲泪光澄莹,道:“丹妮,谢谢。”喝完自己杯中的酒。
  灯灭烛燃,她微笑着,轻叹着,桃花绣上了脸颊。
  当夜色像帷幔一样垂落人间时,寿筵正式划上了句号。我扶着母亲走进自己的卧室,给她披上御寒的坎肩。母亲拉住我的手,道:“丹妮,今晚我们娘俩好好聊聊。”
  我让她坐下,道:“嗯,但我怕你累着。”
  “没事的,不用担心。”稍作停顿又道:”丹妮,我想问你个问题。”
  “什么?”
  “你……你真的打算不结婚了么?”
  “我,我不知道。”
  “你已经三十五岁了,再不考虑婚姻大事,就晚了。”
  “也许……也许缘分还没到吧。”
  “唉,你就是眼光太高,不肯妥协。其实我很早就跟你说过,不要太挑剔。找个可以相伴人生的人就行了。”
  “可是,相伴人生,谈何容易?”
  母亲抬头道:“你是不是为了鸿筱?”
  我一惊,支吾道:“妈,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问你是不是怕以后的丈夫不喜欢鸿筱?对他不好?”
  我舒口气,道:“当然不……排除这个原因。哦,对了,这是鸿筱送你的生日礼物。”从包里拿出那张贺卡,递给她。
  母亲接过贺卡,见上面画着几株菊花,笑道:“他怎么知道我喜欢菊花,是你告诉他的吧。嗯,画得真好。”
  “里面还有字呢。”
  打开贺卡,母亲看到了鸿筱的笔迹,说道:“鸿筱的字也写得不错,嗯,‘恭祝外婆六十华诞。如龟之龄,如鹤之寿,如梅在冬,如菊在秋。鸿筱谨上。’呵呵,真是个懂事的乖孩子。”
  我惴惴地道:“妈,你……你真的喜欢鸿筱?不在乎他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亲不亲生,有什么关系呢,能聚在一起,就是缘分。”
  我打了一个激灵,顷刻想到了詹叔叔。
  她却没注意到我的反应,低头看着贺卡,又说道:“等鸿筱毕业了,你们都回这边吧。其实在上海发展也不错啊。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经常见到你们了。”
  我想了想道:“也不是不可以。等他毕业了再说吧。”
  母亲放下贺卡,道:“丹妮,明天你陪我去个地方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你想去什么地方?”
  “唉,我想去看看你的父亲,趁着你刚好又来了……”
  我又是一震。她想去公墓看爸爸,在六十岁生日的第二天?
  “好吧。”我说道,”我也想去看看他。”
  次日一早,我和母亲乘车来到杭州市公墓。站在父亲的墓前,母亲沙哑着声音说:“我来看你了。”
  父亲在照片里微笑,母亲在晨风里颤抖,之间隔着生死门。
  没有说话,没有眼泪,有的是呼啸的风声和往返于阴阳界的心语。
  我想他一定听得到。
  离开公墓,我和母亲按照计划前去寻访座落在南郊的旧居所在地。到达目的地后发现院落、房子早被拆得无影无踪,只有院后的那片山坡仍然无声地躺在蓝天之下,开满了□□花。
  我和母亲走进山坡,找了两个光秃秃的树墩坐下,母亲静静地看着脚边的野菊,神情温柔恬淡,一如三十年前。
  一幅画面陡现于我眼前。那是一个秋日的黄昏,山坡里□□正盛。夕阳的晴光从天而泻,铺满全山。山坡由远及近染上了深浅不一的黄,灿如金,明如照。一对男女并肩坐在坡上。英俊高大的男子伸手榄着女子的肩头,目光投向远天的云霞。秀丽娉婷的女子倚在男子怀中,眉尖簇着幸福,唇边绽着安宁,发丝在风中轻轻飘动,像一缎流云。在离他们不远的前方,一个大约四五岁、穿着红裙子的小女孩蹦着,笑着,手握一束绒绒的小黄*菊,从这个坡头跳跃到那个坡头。手里的菊花簌簌落下,联成一条金黄的长线。
  “妮妮,慢点儿;别摔着了!”男子洪迈的声音。
  “哎——”
  “过来让妈妈看看你采的菊花!”清亮的是女子的。
  “哎——”
  “哎——哎——哎——”小女孩娇脆的童音回荡在山坡、天际和我的脑海中。
  一阵凉风吹过,我闭眼打了个寒噤。一睁眼,画面已变。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妪佝偻着背坐在树墩上,脑袋低垂,目光楚楚,瘦削的身体在风中发着抖,如一棵行将枯萎的黄蒿。
  不变的,是脚边的野菊,仍像三十年前那样怒放,散发出沁人心脾的清香。
  我站起来,手放在母亲的肩膀上,说道:“妈,我们走吧。”
  “再等会儿。”
  “嗯。”
  “好了吗?”
  母亲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颤巍巍地起身,拉住我的手臂,道:“走吧。”
  转身,向前迈了十几步,我开口道:“妈,我留下来陪你,下个月再回北京。”她轻轻抬头,目光在我的脸上绕了一圈,嘴角牵起淡淡的笑意,又转头看了那片野菊花一眼。我也随之回望。
  金黄的野菊花,蒙上了清晨的露气,在风中转着笑脸,开得妩媚,开得欢快,开得绚烂。

  第十三章 乱花迷人

  千尺西风,卷折了大地的百草,卷落了屋上的重茅,卷走了杭城清长的秋季。我伴着母亲,赏完菊花的退场与梅花的登场,心早飞到了千里之外的北方。母亲知晓我心有所挂,不等我开口提出,主动要我收拾行李回京。临别时我答应以后只要有时间就会来杭州看她,母亲兜着这句承诺微笑地离开了机场。
  让我生出这种念头的,不过是母亲当日凝视野菊花的那个眼神。她是爱他的,我想。这么多年之后,还能有那样的眼神,非是刻骨铭心、天长地久的爱恋不可为之。当时光把我从少女时代牵引到中年时代后,对母亲的理解与体谅一步步取代了隔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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