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尼罗河日月-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不肯放过我脸上任何一丝细微之处,霸道的一抹浓黑中仿佛有着吸引力十足的漩涡,逼得我半天都不敢去看他。

  ☆、逃离王宫

  “你真美。”他赞叹道。语气里的真诚不减半分。
  他突如其来这么一句话,让我毫无防备地脸红了红。他继续直白地评判:“我见过埃及最美的女人,在你面前,她却只能黯然失色。”
  气氛开始变得暧昧不清。他抬起我的手,看样子是想落下一吻,我立刻像炸了毛的刺猬猛地把手抽回来。
  他挑了挑眉,表情幽幽凉凉的:“你这个反应真令人伤心。”
  伤心……你有什么好伤心的?在这个叫破喉咙都没人理我的房间内,你竟然好意思跟我说伤心?
  我别过脸,决定继续用沉默表示我的不满。
  他又问我:“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可愿留在我身边?我会用一生来照顾你,并对你忠诚。我可以为此向拉神起誓。”  
  “我当然不愿意啊!”我想也不想脱口而出,又觉得反应有些过激,讪讪道,“……我就是想回家。没别的意思。”
  “可以,我会陪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只要你同意嫁给我,我会在王宫内为你的家人修一座宫殿,让你随时都能与他们见面,如何?”
  “……”我已经彻底没话说了。你以为我是想家了回去探个亲啊?一个曼德少爷就够头疼了,又来一个更难缠的,倒霉。
  再讨论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我岔开话题:“刚刚你说这儿是什么王宫来着?”
  “孟斐斯王宫。”他如实强调,“埃及首都孟斐斯。”
  我皱起眉:“据我所知,现今埃及的首都叫开罗,孟斐斯……只有一片遗址啊……”
  拉美西斯露出疑惑的表情:“开罗?你在说什么?”
  我脑中忽然形成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我仔细盯着他,那古铜色的皮肤,用石墨拉长的眉尾,那精致薄凉的唇。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你真的叫拉美西斯?”
  他露出一脸无奈:“你连这个都不信?”
  我无视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如果你是法老,那么你……”
  “什么叫如果?我原本就是——拉美西斯二世。”他不容置疑地打断我,正色道。
  这话完全验证了我心中的猜想,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拉美西斯二世……”
  我失神地重复着这个名字。这个因阿布辛拜勒神庙,因他的长寿、多子,因他无可比拟的丰功伟绩而闻名古埃及历史界的伟大法老王,这个本应该躺在历史博物馆的千年木乃伊,他现在就活生生站在我面前,是个年约二十岁的俊美少年。
  我在心中大致估算了下。二十岁,他已经成为联合执政法老有三年之久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即将迎娶那位被他深情称赞“太阳因你而升起”,却红颜薄命的鼎鼎有名的纳芙塔瑞王妃。
  古埃及有那么多法老,若不是因为纳芙塔瑞,我也不会记住他。可是……
  我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开玩笑的吧……我竟然会在古埃及?!
  我愣愣地抬起手掐了掐冰凉的脸颊。痛感如此真实,就像眼前不明就里,看着我的反应眼神颇具担心的拉美西斯一样真实,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只是个梦。
  怪不得初次听到他讲话就觉得古怪,原来这根本就是失传已久的古埃及语。可我竟然这么学着就会讲了,好像学家乡的方言一样。
  紧接着,我又想起之前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禁暗暗为自己捏了把汗。古埃及还停留在远古奴隶社会,王权被赋予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色彩,只要眼前这个拉美西斯开心,处死我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没有人会质疑他的决定,除非你想和太阳神为敌。
  拉美西斯不明白我为何会露出这种表情,以为是怕他反悔,便又强调:“我既然对你承诺,就一定说到做到。别担心,我即刻吩咐下去,明天我们就动身。”
  听他这么说,我更加欲哭无泪:“……你说得容易,要是能回家我早走了,还在这里磨蹭什么?”
  “身为阿蒙拉光明之子,”他高傲的眸子里透出一抹笃定,“上下埃及任何一方土地都是我的财产,永恒归属与我。没有我去不了的地方。”
  “……”
  “告诉我,你来自哪座城市?底比斯?阿斯旺?还是临海的亚历山大?”
  “…………”
  算了,中间差着几千年,根本没法沟通。他知道什么叫欧洲吗?他对时空穿越有概念吗?且不说这年代的埃及有没有洲洋之分的地理认知,我说我来自几千年后,他们估计会直接把我当成神经病。
  拉美西斯的脸色突然就变了。他捏着我的下巴抬起我的脸,强迫我与他对视。这么近的距离,我能很清楚地看见那双深埋寒意的黑眸。
  “我说了,埃及的一切都是我的。你最好别动逃跑的心思。”
  ……他怎么说翻脸就翻脸?我感到下巴一阵生疼,连忙矢口否认:“你这王宫里三层外三层,我怎么可能逃得出去?”
  “别以为你骗得了我。”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这才松开结实修长的手指,“我会命人好好看着你,直到你习惯了这里彻底安分下来为止。”
  他顿了顿:“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叫什么名字?”
  我吃痛地揉着下巴,用眼角余光瞄了他一眼。看他一脸严肃的神情,绝不像在跟我开玩笑,我只好妥协了:“我叫菲狄安娜。”
  “菲狄安娜……”
  他从床上站起身,双手背后踱至窗前,反复咀嚼着这四个字。
  很显然,这并不是个属于埃及的名字。
  我紧接着又说:“在我的故乡,传说月亮女神的名字就叫狄安娜。所以,父亲才为我取了这个名字。”
  “月亮女神?”他重复着我的话,忽而侧过脸若有所思地打量我。
  就算是在外墙涂着白色石膏料的昏暗房间内,也无法阻挡那浑然天成的白皙皮肤隐隐散发出的光芒。有光线落在我浅金的长发上,微微曲卷的发梢仿佛悬着一滴月光之露,马上就会掉落在床面绣着的金莲花中央。
  这无法用任何语言描绘的美,只能出自神祗之手。
  “的确,只有这个名字才配得上你。”
  他又沉默了片刻,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眼中划过一丝喜悦之色:“我有件礼物,你一定喜欢。”
  他这话落在我耳朵里,让我觉得格外熟悉。我正奇怪地回忆是不是在哪里听到过,就见拉美西斯转了转身,信步朝房外走去,一眨眼功夫便踪影全无。
  ……这就,走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我还有点儿不敢相信,忙从床上站起身,朝门外望了望。
  不是幻觉,他真的走了。
  我一下子松了口气。法老我是真的惹不起,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不走我才是傻子呢。
  我站起身,环视四周。也不知这偌大的宫殿有没有什么小门密道,来的时候我注意到殿门外有众多侍卫巡逻看守,得想想别的办法才行。
  我走出内室,穿过宽敞的大厅,来到另一扇窗户前。这大概正对着宫殿的后花园,不远处有河流睡莲,繁茂地开出一大片,显着一股人迹罕至的样子。似乎还是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的场所。
  我用力推了推窗栏,很结实,上面用细碎的绿松石子镶嵌着荷鲁斯的图案。我正发愁怎么打开它,忽然瞥见一旁的石英圆桌供着一把黄金把手的银制弯刀。
  这大概是哪次战斗中的战利品,因为深得法老的喜爱,便留在了这座宫殿。我喜上眉梢,取出弯刀对着窗栏的接缝处狠狠砍过去。不多时,粘连筑窗用的白泥便应声碎开来。
  幸好远古时期生产力低下,用这种残次品造房子,不然我真得走投无路了。
  顺利推开窗栏后,我随手丢掉弯刀,搬来一把椅子垫脚,手脚并用爬到窗台上。还好,窗台不算高,我一咬牙,闭眼就跳了下去。
  “疼疼疼……”
  我摔了个跟头,呲牙咧嘴扶着腰站起身。想我堂堂潘塞家的小姐,竟然被逼到如此田地,上辈子是造了多大孽。
  我生怕刚刚一番折腾会惊动侍卫,不敢放松警惕,沿着河流一瘸一拐向远处跑去。
  *
  不多时,脚下的小路偏离河水所流之地,通向另一座小型宫殿内。太阳当空,过了午时也未见光线有减弱的趋势,不觉心燥口渴,汗也出了不少。我停下脚步打算找找女仆奴隶什么的问路,忽然不远处拱门外传来男人的说话声。
  我大吃一惊,该不是那个变态法老吧?
  更要命的是,四周也没个树木草丛什么的能让我躲一躲。慌乱中,我只得纵身潜入水里,屏住呼吸。
  只见有两个男人走过拱门,似乎听到水流飞溅的声音,一同朝河面望去。盛夏睡莲开得正盛,又繁茂地聚成一大片,刚好完全遮挡住我的身影,表面上看没有任何异常。
  其中一个年轻男子,面容清秀阴柔,有着温和的棕色眼眸,唇角总挂着一丝笑意般微微上扬。他的皮肤是异于常人的病态的苍白,显得很是虚弱。除却额前金质的羽毛头冠,他全身佩戴的饰品多为碧玉,在狂热崇拜黄金的古埃及也着实显得稀奇。
  他穿着纯黑色的连帽长衣,帽子时时刻刻半披在额顶,柔软的质地无法将同是棕色的长发完全包裹。
  他疑惑地看向水中尚未平息的波纹,对身旁人道:“这么大的动静,塔比安,你看见是什么了么?”

  ☆、阿蒙大祭司

  被称为塔比安的男人谦恭地俯下身,只看到一头黑色的短发和铜色坚实的身躯。他浑厚的嗓音低低响起:“属下不知。属下可为主人下水查看。”
  糟糕,他一下来,可不全漏馅儿了?我赶忙支起耳朵,轻轻游动身体,想靠近听一听。突然觉得脚上冰冰凉凉的缠着什么东西,低头一看,不知何时水底成片的水草已经蔓上我的脚踝。我稍一动,长着倒刺的水草便勒得更紧,将我拖向水底。
  我欲哭无泪。怎么这么倒霉……
  来不及哀叹我的命运,我一下子跳起来,挣扎着拍打水面,大喊救命。
  水边文雅俊秀的男人一惊,那个叫塔比安的立即警惕地将主人护在身后,瞥了眼水中拼命挣扎的我,犹豫道:“主人,这……”
  我心中着急,边呛水边朝他们喊:“……你们,你们难道要眼睁睁看着我淹死?”
  终于,男人似乎被我唤起良知,示意塔比安下水救人。只听“扑通”一声,水花四溅,人已朝我迅速游动,我悬着的心这才放下。
  经过方才一番挣扎,脚上的水草越缠越多,鼻腔里也漫进不少河水。我体力严重不支,还未来得及摸到塔比安的手,便两眼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已接近傍晚日落。所幸呛水不多,好好休息一阵就能恢复如初了。
  我身上的衣服被换成了干净的亚麻长裙,头发本来随意披散着,此时也用金绳挽起,显得整个人整洁柔和。
  我躺在床上,望着半卷起来的黑色床帐,心中感慨遮阳效果真是好,这一觉睡得少有的安稳舒适。
  “见过秘灯大人。”远处传来女仆的声音。
  “那女子现况如何?”
  “回大人的话,已经没事了。蓝衣祭司为她熏了艾香,想必这会儿就能醒过来。”
  那位秘灯大人淡淡应了声,便吩咐女仆退下,而后缓缓靠近床帐,伸手掀起一角。
  不出所料,正是救下我的那名阴柔男子。我迎上那张秀美非凡的面孔,生硬地说:“多谢大人救命之恩。”
  秘灯莞尔一笑,温和地回应:“不必客气。敢问小姐如何称呼?”
  我犹豫了下:“……菲狄安娜。”
  “菲狄安娜?”他略一沉思,“你是希伯来人?”
  “……不是。”我的大脑飞速旋转,“我来自遥远的北方,呃……乘船渡海……”
  “我明白了。原来是异族女子,怪不得会闯进阿蒙祭司宫殿。”秘灯看出我的为难,体贴地接过话来,“不过,恕我直言,阿蒙与拉是我们的真神,平日里除了伟大的法老王,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得靠近阿蒙祭司宫殿。”他十分认真地说,“否则,杀无赦。”
  我:“……”果然是不讲道理的野蛮人……
  谁知秘灯看到我的表情,轻轻笑出了声。
  “别害怕,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近期没有听说陛下召见北方来的使者或是商队,敢问菲狄安娜小姐这是……”
  这让我怎么回答?总不能说是从寝殿逃出来的吧?我边在脑中思索边含糊不清地应付:“大人言重了。菲狄安娜不是北方的使者也不属于哪个商队,只是不清楚出宫之路走错了地方……如有冒犯,还请大人恕罪。”
  说着,我从床上站起身,有模有样地学那些女仆行跪拜礼。秘灯见状忙扶起我,无奈道:“此等大礼我秘灯万万受不起。这是只有法老陛下才能承受的跪拜礼,菲狄安娜小姐,你是要秘灯折寿么?”
  我又是一阵:“……”
  听他这么一说,我简直不知道手脚该往哪儿放了。
  看窗外天色已晚,拉美西斯很可能已经发现我逃跑了。秘灯又是一副不肯轻易放人的架势,再拖下去恐怕要生变故。这样想着,我不禁有些着急,话锋一转道:“再次感谢大人出手相救。菲狄安娜还有要事在身,不便多叨扰大人,还请您能放我出宫。”
  闻言,秘灯不紧不慢地看着我,半晌没有说话。他似乎看出了我迫切的心情,也看出我这一出宫是不会再回来了。他敛眸沉思,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良久,他才站起身,对着门外道:“塔比安。”
  短发男子一个闪身进了房间,动作敏捷身手灵活,毕恭毕敬答道:“属下在。”
  “送她出宫。”
  塔比安一愣,露出诧异的神色:“主人……”
  秘灯没有理会他,转过头,再次看向我,露出他那招牌式的温柔微笑。
  “许你出宫,是正好请你为我办一件事。”他不紧不慢地说,“不论你到底因何缘由,总之是想迫切离开王宫,那么,我满足你的愿望。”
  我隐隐有些不安,看着秘灯,没有出声。
  “作为交换,你须替我送一封信。”
  我也愣住了:“……送信?就这么简单?”
  “对,仅此而已。”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秘灯,可他除了一张笑脸,再没有其他表情。
  算了,眼下出宫要紧,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好,我答应你。”
  秘灯点头微笑:“那就好。你只屑把信送给拉辛纳村中一位名叫乌媞雅的年轻女人,就可以了。记住了吗?”
  “记住了。”我郑重点头,在心中默念了一遍。拉辛纳村……乌媞雅……这不会是他的老相好吧?
  秘灯紧接着道:“我相信,菲狄安娜小姐定是个信守承诺之人。我也不想把小姐的行踪随便公之于众,毕竟这对我来说没什么好处,对吧?”
  秘灯话里的意思我自然明白。他对我含笑顿首,算是告别,便彬彬有礼地推门出去了。
  他出去后不久,塔比安便生硬地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随他出去。我跟着他一前一后往外走,听他边走边说:“小姐的衣物,塔比安稍后为你拿来。此外,还请你穿上黑色披风,通过侍卫时,也请你不要出声。”
  我低声回答:“知道了。”
  我在庭院中等待片刻,就见塔比安拿来了一个亚麻包袱和一件连帽披风,包袱里除了有衣物,秘灯现写下的亲笔信,还有些许珠宝金币。
  虽然是交易,那个秘灯又一脸的可疑,总怕我泄露什么秘密似的,可毕竟帮了我大忙,如今还如此周到地送了些钱,我不禁感激地看了塔比安一眼。塔比安却依旧没什么表情,沉默着带我朝宫殿外走去。
  *
  平安出宫后,我身着黑色披风,走在繁华的孟菲斯街头。这披风倒也实用,正好可以完全遮挡我显眼的发色,我便将它留下了。哪知旁人以为我是阿蒙祭司,经过我面前,都会恭敬地向我行礼问好。
  原来阿蒙祭司真有秘灯说的这么厉害啊。
  我也不拘束,纷纷和街市上的人打招呼。还未走远,便觉空空如也的肚子咕噜个不停,寻着香味儿,我看见不远处有个叫卖烤肉的年轻小伙。
  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走过去买了些,饱饱地吃上一顿。羊羔肉甚是鲜美,用蜂蜜浸润,加了薰衣草香料,简直能与家里的蜜汁羊排相媲美。
  吃完之后,我便打算上路了。对拉辛纳村一无所知的我,在这年代又买不来个地图,只能一路边走边问。
  “祭司大人!”
  我正向一位头顶陶瓶的年轻女子询问拉辛纳村的事,忽然听到身后有个稚嫩的声音在叫我。我直起腰,转身一看,是个伶俐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的,十来岁左右,青涩的身体包裹在一件粗布长衣中,脖颈上戴着一串牙骨铃铛项链,吊坠是一枚金币。
  她黑发齐耳,甚是漂亮。我走到她面前,蹲下身,问道:“小姑娘,有什么事吗?”
  “祭司大人,我叫阿莲卡,是在这孟斐斯市集卖水果的。”小姑娘丝毫不怯,“这一路我跟了你好久了,你一直在问拉辛纳村的事,你要去拉辛纳村对不对?”
  看她的神色,完全不似我平日所见的小孩那般童稚无知,让我心中有些惊讶。而后转念一想,古埃及女子十二周岁就能出嫁成婚,孕育子女了,早熟一点儿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我脑补着眼前名叫阿莲卡的小姑娘为人妻母的镜头,不禁感到浑身别扭。
  我换上一副笑脸:“是啊,去那里办一件很重要的事。”
  “祭司大人,阿莲卡可以做你的向导!”小姑娘自信地一拍胸脯。
  我看着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些犹豫:“那地方虽然不算远,可至少也得晚上才能赶回来,你的父母会担心的。”
  阿莲卡一脸无所谓,“没关系,大人。阿莲卡是个孤儿,两年前被利比亚商队卖到孟斐斯城里最大的水果店铺做奴隶。”她举起项链上那枚金币给我看,“瞧,这是用我的卖身契换来的。”
  仅仅一枚金币,就买走了本应属于她的自由和平等,而在眼前的古埃及社会中,这种情况随处可见。
  她不懂那么多,反而为这一枚金币感到开心。我看着她自豪的笑容,心里不禁涌出许多同情。
  阿莲卡继续说:“今天正好是休息日,祭司大人,就让阿莲卡带您去吧?”

  ☆、尼罗河逃生(一)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这是个可怜的孩子,没有父母疼爱,奴隶生活使她过早地失去童年,是生是死根本没人在乎。
  我笑道:“好吧,就让你来做我的向导。走,我们去租船。”
  ********************************************
  孟斐斯王宫内。
  前去送餐的女仆统统被拉美西斯赶出了谒见厅,金盘烤肉狼狈地散落一地。白石拱门内传来至高无上的法老暴戾的质问:“你说寝殿内没有动静,人怎么不见了?那窗栏你作何解释?耳朵都聋了吗!”
  侍卫浑身颤抖,大气也不敢出,哆嗦着双唇回答:“陛,陛下!属下失职……属下该死!”
  “我赐你宫侍首领,你却连个人都看不住。那么,你也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
  拉美西斯转身在金质的宽椅上坐下。他冰冷的黑眸宛若珠玉,在乳香的熏香烟雾下显得异常阴鸷。他简洁地吐出几个字,“拖下去。”
  眼见一旁的士兵朝自己走来,侍卫吓得大声求饶:“不要啊!陛下饶命!——”
  伊西斯奈芙特祭司听闻法老王大发雷霆,匆匆赶来,正巧碰上侍卫惨叫着被拖走。
  看来这次是真的动怒了,她心中暗自思忖。
  难得在孟斐斯见到法老一次,来之前她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用孔雀石磨成青绿色的眼影粉末,细腻地涂在眼皮上。秀眉眉尾用石墨稍稍拉长,眼角上挑,搭配铜绿色的眼眸,别有一番魅惑韵味。
  她的面部涂有些许腮红,唇上也抹了混合绢云母及珠光颜料的珍品唇油,原本就清丽脱俗的女子,此刻更有着倾倒众生的美丽。她优雅地走进殿内,俯身道:“拜见伟大的法老王。”
  拉美西斯应声将视线扫过去。
  伊西斯奈芙特穿着用珍珠黄金点缀的努格白,松松系着一件蓝色披风,虽样式简单,却极好地彰显出她成熟多姿的身段。她头戴数条蛇构成底座的头冠,中间是双眼缀着蓝宝石的秃鹰,末梢镶嵌金穗的假发恰到好处地衬托出那小麦色光洁无瑕的玉颈。羊角金项圈与之相呼应,处处显露着她不同于一般祭司的贵重身份。
  拉美西斯用虎口抵住前额,手指轻轻按压太阳穴。听到伊西斯奈芙特婉转如莺啼的声调,他丝毫提不起兴趣,满是疲惫地挥挥手:“起来吧。奈芙特,我说过,你不必向我行礼。”
  “我知道。”她优雅地站起身,将蓝色的披风帽子从额顶摘下。假发本就沉闷,她实在受不了像阿蒙大祭司一样一直披着衣帽。她娓娓道:“法老之怒几乎让上下埃及都为此颤抖,奈芙特不敢不行礼。”
  拉美西斯有些无奈:“我生不生气,与你是否行礼没有关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