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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零日-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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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轻地舒缓一口气,韩墨故作轻松的说:“反正是不是真的,1月1日就知道了,现在难得这么悠闲的大好时光,我们还是尽情的玩吧!”即使很不想承认,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韩墨还是将水寒江和沈明熙当成了好朋友,如果没有遇到他们,这一场孤独的旅行可能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欢乐与轻松。
  “说的也是,我们回去吧,今天晚上早点睡,老板娘说了,明天早上带我们去大草原上看日出!”沈明熙也变得轻松了很多。

  ☆、第十章

  回到旅店,没有再多做什么,高原反应加上长途火车带来的疲惫已经让他们迅速的入睡,很甜美的一觉。
  隔天一大早,天还是黑沉沉的,韩墨三人就被老板娘叫醒,难得的安稳觉之后,三人的精神都特别好,高原反应症状也减轻了很多。粗粗的吃过早餐,收拾收拾行李,三人登上了老板娘自家的小车,向着大草原出发。
  一同出发的还有旅店中的其他游客,大多数以年轻人为主,都在二十多岁,所以相互之间的话题很多,除了像水寒江这样的高冷男神之外,沈明熙甚至韩墨都和他们打得火热,韩墨最喜欢听他们口述周游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经历,有些地方虽然没去过,但是从那些旅行者的口中还是能够更了解这个世界。
  拉海尔市从七环之外就是郊区,也就是大草原,整个城市其实都被草原包裹着,但是看日出的最佳地点还是位于拉海尔市西部的阿斯克草原,这里也是巍岭高原上草原的边界,跨过这个边界,就是巍岭高原那一望无际的荒漠。
  巍岭高原的荒漠面积大概占整个西部的三分之二,那是真正的无边无际,如果没有向导,在荒漠中很容易迷路,一旦迷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只能魂归荒漠。就算是本地最熟悉的向导也没有办法脱离固定的路线前往荒漠的深处,因为如果刮起风沙,所有的经验都是白费,最终的下场也只能是迷失在其中。
  经过半个小时的路程,一行人来到了阿斯克草原,而此时虽然只有天边的蒙蒙一层白,但是草原上已经有很多游客在等待。人很多,只是他们都分散在茫茫的草原上,也就显得那么的渺小,草原的空旷。
  看了看手机,还是四点五十快五点,老板娘告诉他们,日出的时间大概是在五点半到六点,现在来的还只是很少一部分游客,之后还会有一大批游客陆陆续续的过来。
  韩墨站在人群的最前面,眺望远处连绵高耸的山脉,他不知道那些高山距离这里到底有多远,只是从老板娘哪里打听到,那一片山脉在荒漠的最深处,要想到达那里,至少需要三天的时间。并且在当地有着一个美丽的传说,据说在山脉中存在着一个世外桃源,叫香格里拉,在那里没有战争,没有勾心斗角,所有人都生活得悠然,很满足,是真正的人间天堂。曾经有人亲眼看到过雪山中出现一座辉煌的古城,古城中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整个闪烁着金色的华光。
  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从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向往香格里拉的人踏入巍岭高原,穿过茫茫荒漠和连绵的山脉,最终却什么也没有发现,有的更是葬身于此,再也没有从理想的国度中走出来。
  当天空再白一点,韩墨已经能够看清楚远处的景色,果然,从这一片大草原开始往前,植被开始越来越稀疏,在他们几公里之外的地方,就是无尽的荒凉,荒漠与草原之间像是被一刀切开,分明无比。
  果真如老板娘所说,后面半个小时的时间,越来越多的游客从拉海尔市市中心赶来,原本空旷的大草原逐渐开始被人群占据,而天空也越来越明亮,天边的山脉顶部开始出现一小片的红霞。
  “日出快开始了。”水寒江在韩墨的耳边提醒道。
  韩墨回过神来,盯着远处红霞最浓的地方。在六点左右,天边的云层破开,露出了红彤彤的一个块大斑点。无数道光芒从天边射出,穿透天空的云雾,带着一层金粉洒向人间,草原上的牧草随着清晨的风摇晃,被光芒染成金绿色。同样的金色洒在游客的身上,驱散黑夜的寒冷。
  红色的斑点在天边冉冉升起,初生的太阳并不是太刺眼,红红的一轮宛如樱桃挂在天际,只在一刹那,霞光万丈,红色被金色代替,韩墨等人感觉双眼一阵刺痛,眼前已经没有了太阳的轮廓,剩下的只是一轮金光璀璨的模糊大光斑。
  随着金色光辉洒遍大地,黑夜终于完全地结束了,虽然风依旧在吹,但是已不如深夜寒冷。远处,草原之外的荒漠,像是满地黄金闪闪发光,再远处,那连绵的山脉中,最高的一座山峰上的皑皑白雪反射出万道金光,一层淡淡的彩色光晕笼罩在山头,看上去如此的神秘,却又引人遐想。
  看完日出,游客们开始在大草原上游荡,按照老板娘的说法,这个季节刚好是草原上最美味的晨露松菇成熟的时候,这种奇妙的植物只在每天清晨从土里钻出来,吸收露水,然后又在短短半小时内缩回地里,直到第二天再次重复。
  周围时不时传来游客们的惊叫声,应该是有人找到晨露松菇了,韩墨三人没有加入采蘑菇的大军中,只是闲散的自由漫步,呼吸着草原上的清新空气。
  “也许我们该试一试……”转过身,韩墨背对着水寒江和沈明熙说道。
  “呃?”水寒江有些愕然。
  “什么?”沈明熙同样不明所以。
  “我是说,我们应该试一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寒江你说得对,既然世界注定要毁灭,我们也注定要死亡,但是为什么还是让我们看到默示录呢?难道真的是只命运的恶趣味吗?也许并不是上天无情,因为它已经在提醒我们了……”
  水寒江和沈明熙哑然的看着韩墨,不知道该说什么。韩墨站在广阔的草原上,过膝的牧草在他的脚下摇晃,宛如波浪一般;在他的身后是光芒万丈的太阳,金色的光辉仿佛将他整个人融化在这光芒之中。
  “世上本没有绝路,只是看我们能不能找到那一丝隐藏的曙光而已,只要我们相信,那身后便是万丈的光芒!”
  坚定,铿锵的一句话,让水寒江和沈明熙两人全身一震,他们看着韩墨脸上的微笑,还有眉宇间透露出来的一股气势,不由自主的相视一笑,点点头,异口同声:“好,那我们就赌一把,玩点大的!”
  在巍岭高原疯玩了几天,从最低的大草原到最高的九重山脉,几乎能去的地方韩墨三人都去过了,也累个半死,特别是从草原过渡到山脉的中间一段,沙漠和高原反应反复折磨着他们,用沈明熙的话说,巍岭高原这一次旅行让他瘦了十多斤,全身只剩下皮包骨了。当终于坐上飞回沁水的飞机,即便是才从梦中睡醒的三个人,也还是在一片轰鸣声之中再次沉睡下去。
  到达沁水机场,下了飞机的韩墨只觉得全身一阵舒坦,差点忍不住叫出来,沈明熙也是一脸幸福的样子,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熟悉的空气,水寒江倒是没什么变化,依旧冷冰冰的像一座冰山跟在两人的身后。
  被巍岭高原高强度的紫外线暴晒了几天,韩墨和沈明熙两个人都黑了一层,只有水寒江这个怪异的体质,肤色完全没有变化,让沈明熙羡慕不已。
  “还是沁水比较舒服啊!”沈明熙发出常常的感叹。
  “好了,这下你俩不用再跟着我了吧,跟着我可没有地方可以住!”之前出发的时候韩墨就将自己的房子退掉了,因为他并没有考虑过什么还会回来。
  水寒江撇了他一眼,说:“去我家吧!”
  “喂喂喂,我我我……”水寒江刚说完,没等韩墨开口,沈明熙就叫嚷了起来,“我也去我也去,我也没有地方住,我家在九江……”说到最后语气有些变得弱弱的,他身上的钱不多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脑抽了,之前买机票的时候没有选择回九江,而是跟着韩墨和水寒江一起来了沁水。
  “走吧,我叫了司机来接我们。”水寒江一脸平淡的说。沈明熙则是屁颠屁颠的跟在他的身后。
  韩墨咬着牙,他可没决定要去水寒江的家。不过转念一想,这么周游一圈下来,自己身上的钱确实也所剩无几,如果再去开几天房,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沦为乞丐了,有免费的房子住,还能蹭吃蹭喝,何乐而不为?想通之后,也跟在水寒江的身后走出了机场。
  不得不说虽然水寒江说自己是一个没有职权的董事,但是毕竟身世摆在那里,来接他们的车居然都是世界顶级的豪华品牌,全身漆黑的高级商务车,坐进去之后里面应有尽有,冰箱、电视、酒柜、平板,简直不能用豪华来形容,足以称得上是奢华。
  “这车得几千万吧……”沈明熙咽了咽口水,有些局促的坐在真皮沙发上,他怕弄脏一点就让他赔得倾家荡产。
  韩墨也是小心翼翼得坐着,怎么都觉得有些不舒服。
  看出了两人得窘态,水寒江有些无奈的摇摇头:“没事,你们就放开吧,反正也不是我的车……早知道我们自己打车回去就好了。”
  一路上驾驶座的司机都是一脸严肃凶狠的样子,戴着墨镜,看得韩墨和沈明熙有些心慌慌,不过司机大哥倒是什么话也没说,尽职尽责的将车子开到市郊的一个高档别墅小区中,在一栋韩墨一辈子都买不起的别墅前停了下来。
  “到了,我们走吧。”说完,水寒江就下车了。
  同样从车上下来的韩墨看了看车子,又看了看别墅,最后看看了水寒江,水寒江身上还穿着他的廉价衣服,他不自觉的感觉脸上一阵发烧,也有些不可思议,小说中像这些富家子弟不是对穷人都无比的嘲讽吗?当然,女主除外。想到这个,韩墨猛地一脸红,心里有些哭笑不得,自己真是玛丽苏小说看多了。
  沈明熙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一把勾住韩墨的脖子,故意惊讶的叫起来:“小墨你怎么了?脸这么红,难道是生病了?”
  韩墨阻止不及,抬头正好看到水寒江惊异的目光,心里如同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恨不得把沈明熙咬死。他瞪了沈明熙一眼,说:“没有,只是刚刚回来还有些不适应,缓一会就好了!”
  水寒江也没多说什么,开了门带着两人进了别墅。
  进了别墅之后,韩墨和沈明熙又体验了一把什么是贫富差距,外表看上去田园化的别墅里面,竟然都是欧式的高档豪华家具,奢华的水晶吊灯将灯泡照射出来的光反射到四面八方,非常的刺眼,但是又如梦如幻的感觉;原木地板上打了蜡,光滑如镜,没有一点尘土,壁纸都是土豪金,闪光夺目;客厅中远远超过50寸的平板电视挂在墙上,旁边是专业级的音响设备,地上的地毯毛茸茸的一点也不结块,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
  韩墨和沈明熙都无语了,沈明熙炽热的双眼看着水寒江,眼神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土豪我们交朋友吧!
  水寒江的家里并没有其他人,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在国内,所以平时只有他一个人住在这里,房间还是很充裕的,只不过在回来之前还没有通知保姆过来打扫,三个人花了好大力气才将客房打扫干净。
  在水寒江家的第一夜,韩墨睡得非常的安稳,这大概也是一场放松舒心的旅行下来的结果吧,没有做梦,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第十一章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外面已经艳阳高照,逐渐进入冬季,即便是位于南方的沁水市也开始降温,所以气温并不很高。洗漱后换上秋装,韩墨从房间里出来,但却没有看到水寒江和沈明熙的身影,去敲了两人的房门也都没有回应。
  偌大的一栋别墅中似乎只剩下他一个人,心里有些烦闷,他决定出去走走。
  韩墨小时候待的孤儿院位于沁水市的南郊,距离水寒江家所在的小区并不是很远,坐了六个站的公交就到了,看着越来越旧的建筑,韩墨有些感慨,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好久没有回来了。
  站在破旧的大门前,门卫室里面空空的,在韩墨的映像中,那里一直都没有人,只有张妈妈偶尔会充当门卫的角色在里面坐坐,毕竟这里这么穷,小偷根本看不上眼。孤儿院的铁门上锈迹斑斑,半掩着,里面有几个脏兮兮的小孩跑来跑去,欢声笑语的,像是在做游戏;整个孤儿院就只有一栋老式的楼房,凶巴巴的老院长住在最顶层,张妈妈则住在最底层。
  在门外站了足够久,韩墨终于推门进去。
  眼前还是熟悉的场景,楼房面前是一片空地,不知道多久没有人打理,上面的野草已经长得半人高,还有各种小动物小虫子在里面穿梭;前院里还有几颗大树,他小时候这些树还只有小孩的大腿粗,现在已经快赶上他的腰了,树下一个已经没有了坐板的秋千只剩下粗粗的一条绳子在空中摆动。这里就是他们小时候的乐园,现在属于别的小孩。
  韩墨进来的时候被正在玩耍的小孩看到了,几个小孩立刻躲到了大树的后面,有些傻兮兮又有些紧张的看着他,不敢主动上前来搭话。
  “小朋友,你们的张妈妈呢?”韩墨小心的开口问道,但又觉得称呼好像不合适,改口道,“是张奶奶才对……”
  没有人敢和韩墨说话,全都躲在大树后,只露出一个个小脑袋打量着韩墨。
  这样根本无法沟通,韩墨有些头大,他站起来,准备自己去找张妈妈。
  来到老旧的楼房前,老木板门已经不知道修了几次,上面的漆已经掉光,下方的角也被老鼠啃出了缺口,新加上去的木板让这个门变得厚厚一块,一点也不美观。轻轻推开门,楼房里面的光线有些昏暗,也比较潮湿,正前方楼梯旁边的一个房间就是张妈妈住的,
  “张妈妈?张妈妈?你在吗?”韩墨轻声的叫道。但是没有人回应他。
  “张妈妈?张妈妈?我是小墨啊,你在吗?”
  空荡荡的楼房中没有回复声,韩墨有些奇怪,正要走过去看看。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有人在拽自己的裤子,低下头一看,是刚才见到的孩子中的一个,小家伙小心翼翼的拉扯着他的裤子,张兮兮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有些畏怯的看着韩墨。
  蹲下身子,韩墨摸了摸小孩的头,问:“小朋友,你知道张奶奶去哪里了吗?”
  “张,张奶奶去旅游了……”小孩奶声奶气的说,还是有些畏惧韩墨的样子。
  韩墨有些愣住了,旅游?他从来没听说过,至少从他开始记事的时候起,就没听说过,而且以孤儿院这样的经济情况和人手条件,根本就不可能供人出去旅游。
  “张奶奶去了多久呢?还有,院长爷爷呢?”韩墨继续问。
  小孩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张奶奶去了很久很久,院长爷爷出去了,要下午才能回来。”
  轻轻地叹了口气,韩墨大概猜到了什么,张妈妈到了这个年纪,估计辞掉了工作,被自己的孩子接回去了。他再次摸了摸小孩的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之前在路上买的糖果,小孩眼睛顿时发了光,但是有些怯生生的不敢接。
  “拿去和你的小伙伴一起吃吧。”韩墨鼓励小孩。
  终于,小孩一把抓过韩墨手心的糖果,然后转身急急忙忙的跑了,躲在一群孩子的身后。其他孩子看到糖果,也都一脸兴奋的围了过去,一时间没人在意韩墨。
  韩墨站起来,走进楼房里,轻轻推开张妈妈的房间,就在这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骤然停止了,然后脑子中一阵轰鸣,迷茫一片,双眼微微泛红,最终忍不住两行清泪滑落下来。
  房间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简单的木板床和一张已经掉皮的木桌,床上的被子、蚊帐都还在,木桌上摆着一盘苹果,一盘糕点和一个香炉,香炉上还插着三只燃烧过半的檀香,袅袅青烟升腾,朦胧了黑白相片中那张熟悉的脸庞。
  越是想忍耐,韩墨却越是哭得更厉害,回忆如同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回放,小时候张妈妈抱着他在前院空地上看星星,给他唱歌,自己被欺负的时候,张妈妈抄起扫帚故作凶狠的赶走欺负他的孩子,每次从家里回来,张妈妈悄悄地往他的口袋里面塞几块糖,然后在他离开孤儿院的那天,张妈妈摸着他的头告诉他世界上没有永远的不幸,只有永远的悲观,让他坚强的活下去。现在,一切都成了过往,就连张妈妈也变成了永远的回忆,再也回不去了!
  也不知道默默地哭了多久,回忆了多久,直到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的时候,韩墨才回过神来,赶忙擦干眼泪,拍了拍自己的脸,回过头去。
  是院长回来了,院长的年纪要比张妈妈大一些,不过现在看上去身体还挺硬朗,只是脸上的严肃变成了忧郁,精神大不如从前了,大概是张妈妈的去世后剩下他一个人管理整个孤儿院,有些力不从心吧。
  “你是?”老院长看到韩墨,有些微微发愣。
  “院长,我是韩墨,小时候在这里长大的……”刚刚哭了很久,韩墨的嗓子有些沙哑。
  老院长看看张妈妈的房间,又看了看韩墨湿润泛红的眼睛,明白过来,然后又想到了什么,说道:“我记得你,那个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的小子,不过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你的消息了。”
  “因为最近出了些事情,所以……院长,那个,张妈妈什么时候……走的……”
  院长把韩墨带到另外一个房间,像是办公室,里面有一张大桌子和一个旧沙发,桌子上凌乱的摆着很多文件,像一座小山。院长示意韩墨过来坐,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韩墨。
  原来,张妈妈在三年前就去世了,晚年的张妈妈身体不是很好,经常生病,家里的儿女来劝了好几次让她辞了工作回家休养,但是她放心不下院里的孩子,每一次都拒绝了。虽然老院长也开始帮忙分担一些工作,但张妈妈的身体还是日渐衰弱,终于在某一天,一个小孩看平时早早起来的她到中午都没有出现,进了她的房间才发现她永远的躺在了那张床上,怎么叫都不会醒了。
  张妈妈的儿女将母亲接回家,厚葬了,整个孤儿院就剩下院长一个人,变得越来越困难。院长不是没想过找政府帮忙,但是一连串的申请提交上去之后,就没有了下文,孤儿院能保留到现在都是院长每天上街拉人捐助的结果。
  “你每个月寄回来的钱虽然不多,但是也是帮了大忙,也只有你一个孩子愿意给院里寄钱……”院长像是瞬间衰老了几十岁,脸上更加的沧桑,“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不过现在也就剩下这一批,等他们再大一些……我也得回家养老了……”
  其实老院长是一个好人!韩墨默默地想着,虽然为人严肃了一点,呆板了一点,有张妈妈在的时候看上去平日里什么事也不做,无所事事,但其实他每个月的养老金都花在了院里所有的孩子身上。他并没有子女,在他的心里,每一个在孤儿院待过的孩子都是他的子女。只是张妈妈走了之后,他也越来越老,力不从心,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孤儿院也将不复存在。
  韩墨又想到了慕离,同样是从这个孤儿院中走出去的,现在已经是身价上亿的外贸公司老板,难道他从来没有资助过孤儿院吗?
  正聊着,门外一阵轻轻的响动,院长和韩墨同时向房门方向看去,看到虚掩的门外,一双乌黑的眼睛正小心翼翼的向这里面看,不知道想干什么。
  “狗蛋!乱看什么,小心一会儿打你屁股!”院长故作震怒的说道。
  谁知道那个小孩并不害怕院长,非但没有跑开,还推门进来,小跑到院长的面前,一把抱住院长枯瘦的手臂,讨好的将之前韩墨给的一颗糖放在他的手上,说:“院长爷爷,这是大哥哥刚才给的糖,分你一块。”说完又冲着院长和韩墨做了个鬼脸,跑了出去。
  “臭小子!”院长笑骂,但却郑重的把糖放到口袋里。
  “我记得我小时候还没起名字之前也叫狗蛋。”韩墨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孤儿院中的孩子在来之前大多没有自己的名字,于是院长就给每个人取了一个外号,什么狗蛋、狗剩、二愣子……所有贱名都用上了,因为都说叫这样的名字好养活。
  每次到了孩子们被送出去的时候,院长总会给每一个临走的孩子取上一个真正的名字,韩墨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至于为什么姓韩,那是因为张妈妈的儿子姓韩,而他很想一辈子当张妈妈的孩子。当时院长给慕离取的名字叫慕月明,但是这家伙嫌弃这个名字太女生化,所以出来之后自己在字典上翻了半天,改名叫慕离。
  后来韩墨和院长又聊了很多,了解了这些年孤儿院的种种事情,一直到夕阳西下,两人才停下来,因为韩墨发现自己现在没手机,怕水寒江和沈明熙两人回家后找不到他,会着急。
  “其实也还是有好人的,”韩墨临走的时候,院长突然想起什么,“每个周末总会有两个小姑娘来这里帮忙打扫,照顾孩子们,她们说即使没有多少钱可以捐助,但是帮忙做一些事还是很好的。”
  “是吗?院长你别太担心了,我回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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