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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宝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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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那苍白失去血色的脸,停尸房里冰冷而毫无知觉的尸体,被赶出家门无处可去的悲惨,差点被流氓欺负的耻辱,在公司里被人任意欺凌的可怜,最爱之人和最好姐妹的背叛……

    前尘种种交织在一起,痛苦地纠缠,往事种种像是被放大了一般,深深地刻在许尽欢的脑海里。

    如果重生之后她依然那么懦弱,那么鸵鸟,那么喜欢息事宁人。她只能重新走前世的老路。

    这一世,如果不努力活着,不努力赚钱,她要再一次面临母亲死亡,无家可归,备受欺凌,算计背叛……

    如果她不努力,就什么也改变不了。

    虽然,自重生以来她的性格改变了不少,但这些都还不够,她需要变得更加坚强,更加果断,更加自信才能改变命运。

    “我要赚钱。”许尽欢突然从床上坐起来,狠狠地攥住拳头。

 第十四章 :真迹

    一大早,秦梓远便将新卡送过来,并再三叮嘱许尽欢要注意安全,有什么事情就打电话。

    许尽欢说不感动是假的,虽然不知道秦梓远这么热心助人是天性使然,还是有目的,但那份关心还是真诚的。

    送走了秦梓远,许尽欢按照上一世的记忆,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林叔开的珠宝店。

    林叔名叫林跃之,是珠宝行业内有名的鉴定师。

    上一世的时候,许尽欢进了韩宜栩的珠宝公司之后才知道林跃之的真正身份。

    真正的珠宝行业,囊括了古代、近代和现代,包括翡翠、珍珠、钻石、金银、夜明珠等等几乎整个行业,好的鉴宝师凤毛麟角,而林叔则是其中的翘楚。

    一个著名的鉴定师却在经营一家小珠宝店,许尽欢不知道林叔为什么这样甘于平淡,上一世的时候,她为了将林叔挖到韩宜栩的公司里没少费心思,但无论待遇多么好都被他给拒绝了。

    林叔是一个非常风趣幽默的人,谈吐文雅,虽然做这珠宝生意,身上却没有一点铜臭味,相反,在他身上,能见到文人的儒雅与商人的睿智。

    站在凤璨珠宝店的门口,许尽欢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凤璨珠宝,是林叔珠宝店的店名,这个店名很特别,尤其是在这条街上,古典味道的珠宝店不少,但凤璨这种名字却是很少见。

    前世许尽欢常常问起这个名字的来历,林叔只是笑而不语。在一次喝醉了之后,他无意间说起过,凤璨,是他爱人的名字。

    凤璨。许尽欢一直觉得,叫这个名字的女人,一定是一个美丽到让人无法直视的女人,就像珠宝店里那色彩斑斓的翡翠和钻石。

    这个时候,店铺正在营业中,店里冷冷清清的,没什么生意。

    “小姑娘,要买些什么?”林叔正在一旁看报纸,见许尽欢走进来,摘下眼镜,走到柜台前。

    “请问,您这里招不招店员?”许尽欢咬了咬嘴唇,问道。

    按照前世的记忆,这个时候林叔正在招店员,她比前世早来了几天,现在这个时候林叔应该还不认识她吧。

    “店员?”林叔一愣,看着许尽欢略带窘迫的模样轻轻一笑,“是看了门外的告示来的吧。真对不起了,我已经招到店员了,小姑娘再去别家看看吧。”

    “什么?”许尽欢大脑有些转不过弯来,上一世的时候,她来的要比现在晚,而且林叔并没有招到人。她来应聘的时候,林叔见她文文静静的,虽然不善言谈,但对珠宝见解独特,便将她留了下来,久而久之,两个人也成了忘年之交。

    今生,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一件事,却完全变样了。

    “是这样的,刚才有个小伙子来应聘,我见他还不错,就留下了他。本店也不大,招聘一个就够了。所以……”

    林叔说到这里的时候,看到许尽欢眼泪汪汪的眼,声音戛然而止。

    “叔叔,你就留下我吧,我趁着暑假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已经找了好久的工作了,但他们都不要我。叔叔,你就让我留下吧。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许尽欢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

    “别……别哭……哎,别哭啊,好好好,你明天就来上班吧,别哭了,别哭了……”林叔手足无措地说道。

    “真的?不骗我?”许尽欢用手捂住脸,从手指缝中偷看林叔的反应。

    “不骗你,不骗你,明天八点就过来上班吧。”林叔无奈地说道。

    “太好了,谢谢林叔。”许尽欢对着自己做了一个成功的手势,她就知道,虽然事情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但林叔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前世,林叔最最害怕的便是她哭。

    每次她一哭,林叔就没辙,不管是什么要求都答应下,除了去韩宜栩公司任职这个要求。

    送走了许尽欢,林跃之越想越不对劲,那个小丫头根本就没有哭,她抓住了他最怕女人哭这个弱点,故意假哭取得他的同情。

    而且,刚才那个小丫头竟然称呼他为林叔。

    林跃之仔细想了想,他根本不认识这个小丫头,但这小丫头却如此了解他,真是奇怪。

    难道,真的是巧合?

    林跃之摇摇头,见有顾客进门,来不及多想,忙着招呼客人去了。

    出了凤璨珠宝店,许尽欢并没有着急回去,她在路边买了一只雪糕,在珠宝商业街上逛了逛。

    这个商业街很古老,说是珠宝商业街,却并不完完全全都是珠宝,这条街上还有一些古董、实木家具、怪石等等,这条街名叫珑星文化街。

    这条街很繁华,除了店面,还有一些租不起店铺的便在路边摆摊。

    时间长了,这些人约定俗成,每天都会有一些摆摊的,摊位卖的东西千奇百怪,古玩珠宝,还有一些字画,雕塑,赌石,甚至实木家具也有,很是兴隆。

    每天都有很多懂行的人在这里捡漏,也有一些人在这里摆卖一些自己家的古玩或者奇书奇画。

    总而言之,这条珑星街上无奇不有,是本市最为繁华的地界之一。

    摸了摸兜里的三百块钱,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古玩市场捡漏越来越困难了,每天来捡漏的人有很多很多,但是真正能够买到宝贝的却少之又少。

    这次,她只是碰碰运气吧。

    从凤璨珠宝店向东,连续走了几十个摊位,那摊位上的东西都是普通的东西,偶尔会看到几个有价值的,询问了一下价格,也在她买不起的范围。

    许尽欢叹了一口气,兜里揣着三百块钱想在古玩市场检漏,这绝对不亚于做白日梦。

    又逛了十几个摊位,许尽欢来到一个卖赌石的小摊处。

    一般玩赌石的人很少在这种地摊上买石头,因为赌石大部分来自缅甸、云南,翡翠原石在原产地被开发出来之后,经过层层筛选和购买,能够被运到这里来的,大部分都是废料。

    从废料里挑选出极品石头,无异于天方夜谭。

    许尽欢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她摸了几块石头之后就有些泄气,这些废料里面都是白花花的石头,连点种水也没有。

    “喂,小姑娘,挑了这么久,到底要不要买?”摊主见许尽欢一身学生打扮,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看看。”许尽欢头也没抬,几乎将所有的石头都摸了一遍,在摸到一块纯黑色的拳头大小的原石时,她的手突然一抖。

    “这个,多少钱?”许尽欢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石头。

    “论斤称,一百块钱一斤。你那块一斤多一点,给一百吧。”那小摊主斜睨了许尽欢一眼,爱答不理地说道。

    “好,一百就一百。”许尽欢爽快地递给小摊主一百块钱,将那块石头放在包里,继续向前逛去。

    “一看就是外行。不看外观,不拿手电筒,花一百块钱买块废料,果然是傻学生。”

    摊主自言自语的声音传来。

    许尽欢听得一清二楚,她狡黠地笑了笑,要是将这块石头切开,她敢保证摊主眼珠子都会掉下来。

    一百块钱买了拳头大小的原石,若是在林叔那切开,做成挂件卖出去,虽然不是什么稀有品种,她也能赚一笔。

    捡到了宝贝,许尽欢的心情好了一些,她继续在地摊上逛,不过走到尽头,也没再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小姑娘,过来看看吧,都是上好的挂件,买一个给家人戴上,保平安。”一个中年大婶吆喝道。

    “这挂件怎么卖?”许尽欢走过去,看到用金黄色丝线包在一起的护身符,心中好笑,下意识拒绝的时候,突然瞥到一本破旧不堪的书。

    那本书的封面上有几个行草字体的字迹,因为年久,早已经泛黄了,又因为长期风吹日晒,破烂不堪。里面的纸张倒还好一些,不过没什么价值。

    没错,破烂封面上那几个大字,正是明代吴中四大才子之一文徵明的真迹。

    她竟然能在这种地方看见文徵明的真迹!今天还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你要是诚心要,十块钱一件。”那大婶见有戏,眉开眼笑地说道,“买一个送给家人,保佑家人平平安安。”

    “大婶,那本旧书怎么卖呢?”许尽欢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大婶,这本旧书怎么卖?”一个声音同时响起。

    “是你?”

    “是你?”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第十五章 :唯一弱点

    “真巧。”

    “真巧。”

    两个人再次异口同声地说道。

    “噗!”许尽欢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她不可思议地打量了秦梓远一眼,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印象中的秦梓远是那种很高大帅气有型的男人,当然,在许尽欢眼里,更是有点臭屁的气质,那种气质是天生养成的,很难模仿。

    用前世很流行的一句话来形容秦梓远,那就是粗犷放养型的高富帅。

    这种男人,说是警察就很难让人相信了,他竟还跑到这种地摊上来买东西。许尽欢觉得自己越接近他,他的谜就越多。

    “真巧。”秦梓远扯开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纯黑的头发在反射着阳光的色彩。

    “早晨刚刚见了面,才不到三个小时又见了呢。”秦梓远哈哈一笑,“对了,你也看中了这本书?”

    “是啊。”许尽欢没说什么,但心里却一直在嘀咕,这本旧书里面,里面的纸张没有什么价值,但是最外面那层破旧不堪的封面却是文徵明的真迹,若不是真正懂行的人是无法辨认的,秦梓远却一眼看中了这本书,是他真正懂行还是巧合?

    “你们要这本书啊。”那大婶眼珠转了转,将两个人的表情收在眼底,“五十,少了五十不卖。”

    “五十?”许尽欢和秦梓远相互对视了一眼,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嫌贵吗?这本书虽然旧了些,但我家老头子说是真迹。五十块钱绝对没多要。你们爱买不买,我这里不还价。”大婶撇了撇嘴,似乎很笃定这两个人一定会买下来似的。

    “五十的确有点贵了,这样吧,大婶,我给你五十块钱,你将这护身符和这本旧书一块卖给我,好不好?”许尽欢问道。

    “这个……”那大婶皱了皱眉头,那护身符的成本价只有两块钱,那本破书已经破烂不堪了,好几次差点被自家老头子点炉子用,五十块钱卖给这个傻乎乎的学生,净赚四十八,绝对合算。

    “好,好吧,看你是学生模样,就卖给你吧。”那大婶算计了半响,终于点头答应。

    许尽欢高高兴兴将那本破书和护身符放在包包里,看到一旁无奈摇头的秦梓远轻轻一笑,豪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逛了大半天,饿死了,我知道这地方有一家面馆特别好吃,走吧,我请你吃拉面。”

    “拉面?”秦梓远听到这两个字神情有些古怪。

    “走吧,算是我对你的答谢。”许尽欢的心情非常愉快。

    文徵明的真迹,虽然很破旧了,但是以她神乎其神的修补技术,绝对能让它焕然一新。

    虽然翻新修补也会降低不少价值,但以现在的市价,文徵明的真迹至少也能卖到一万块钱。

    再加上那块糯种的翡翠原石,虽然是常见的种地,但胜在颜色均匀,绿色浓郁,等切割雕琢之后,最少也能卖五千。

    她这一次花了一百五十块钱,净赚一万五,收获还算是蛮大的。

    “买了一页文徵明的真迹,就这么高兴么?”秦梓远看着手舞足蹈的许尽欢,无奈地摇摇头,“虽然是真迹,但损坏程度已经超过一半,即便是有些价值,也不会太值钱。”

    “放心,我能将补好。”许尽欢眨了眨眼睛,带着秦梓远走进一家面馆里。

    面馆里开了空调,一进门凉飕飕,很舒服。

    “文徵明的书法篆、隶、楷、行、草各有造诣。尤擅长行书和小楷,温润秀劲,法度谨严而意态生动。虽无雄浑气势,却具晋唐书法的风致,也有自己的一定风貌。小楷笔划婉转,节奏缓和,与他的绘画风格谐和,后人又称他为书法明代第一人。”许尽欢目光炯炯地说道。

    “文徵明以小楷和行书造诣最高,像这样的行草是极为罕见的。识得真迹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才能让你捡漏了。”秦梓远笑着说道。

    “说起来,你竟然也在这种商业街上捡漏,难道警察的工作都这么清闲么?”许尽欢喝了一大口酸梅汁。

    秦梓远摇了摇头,这么热的天,鬼才想在这种街上捡漏。

    而且,在这种街上捡漏得来的东西,对他们家来说,根本就毫无价值。

    若不是老爷子“以死相逼”要他无论如何也要将林跃之挖来,他才不会大热天的来这种地方。

    有的时候秦梓远暗自腹诽,从国外回到本市是不是真的是错误的?在自家老爷子的压迫下,他连反抗之力都没有。

    尤其是,虽然有上级的命令,他在这里当片警不过是为了找出关于黑狼的线索,相对于在编警察要自由很多,不用按时按点去上班,也不用签到或者做杂事,但秦梓远总有一种被组织抛弃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爽。

    “要是有选择,我也不想来这种地方。”秦梓远想起自己家的老顽童,想起那毫无线索的黑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哦。”许尽欢似乎是渴了,整整一大杯酸梅汁瞬间便下了一半。

    “说起来,你竟然出现在这种地方。没记错的话,你应该刚刚高考完吧?现在的高中生都能鉴定古玩吗?”

    说完这句话,秦梓远下意识看了一眼许尽欢。

    他认识许尽欢才短短几天时间,当初撞倒她之后,明明伤得那么重,却在短时间内痊愈了,这种反常的现象,即便是在t—9总部也是不可能出现的。他为此上了心,经过特殊渠道的调查,赫然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实。

    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秦梓远不得不承认,经历过死亡斗争的他也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为了进一步了解许尽欢,他开始接近许尽欢,没想到的是,竟然能在古玩街上遇见她。

    更加令他震惊的是,她竟然一眼认出了文徵明的真迹。

    文徵明的真迹虽然不少,但在市面上流传的却是极少的。文徵明最著名的书法是小楷,像这种行草,就算是真正的行家也可能不会辨别出来。

    因为机缘巧合,他家老爷子曾经收藏过文徵明的一幅画,那画上的字迹是正是行草,在老爷子的压迫下,他对文徵明的书法造诣了解了一些,认出他的真迹无可厚非。

    而她,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小丫头,竟然能一眼就认出来,这绝对令人震惊。秦梓远在心里腹诽着,若是老爷子知道有这样的少年高手在,会不会放弃将林跃之挖到自己家的念头?

    “喂,你为什么不吃?”许尽欢见秦梓远在发呆,翻了翻白眼,“尝一尝吧,这里的面很好吃。”

    “拉面?”秦梓远的表情有些僵硬,他看到摆在眼前的那碗拉面,脸色突然之间变得酱紫。

    天知道,他最害怕吃的东西就是拉面。

    刚刚进入t—9总部的时候,他被分到一个队伍里面,在基地野训的时候,他们一队在热带原始森林里迷了路,身上带的食物已经被吃完了,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他们只能吃一些野味或者果子。

    这样持续了十几天的时间,他们没有盐吃,嘴里能淡出个鸟来。众人全身乏力、浮肿,渐渐有队友坚持不下去了。就在这个时候,队长像是变戏法似的从袋子里掏出类似面条的东西,尝一下还是咸的。

    当天晚上,队长将面条放在锅里煮熟之后,众人抢着吃了不少,秦梓远整整吃了四大碗。

    接下来的几天,队长总是能从袋子里变戏法似的拿出这种面条,用来给队员们补充盐分。

    众人恢复了体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出了原始森林,重新回到了基地。这个时候队长才告诉他们真相,这几天他们吃的面条,其实就是原始森林里特有的蛆虫,名为长身蛆,这种蛆虫专门存在于动物的粪便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盐分……

    队长将真相告诉他们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的秦梓远吐了个天昏地暗,生了一大场病,从此见到面条就害怕。

    即便是现在,经过多次死亡训练,他的身心硬得像石头一般,见到面条也只有变色的份。

    他秦梓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吃拉面。

    “喂,你真不吃啊?”许尽欢已经吃完了一碗,看着秦梓远紫着一张脸发呆,伸手将他面前的拉面端到自己面前,“八块钱一碗,好贵的,绝对不能浪费,你不吃我吃了。”

    “你吃两碗?”秦梓远目瞪口大地看着吃了两碗面条的许尽欢,脸色有些古怪,他小麦色的皮肤上冒了一层冷汗,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好饱。”许尽欢吃了两碗面,有点撑,喝了两口酸梅汤再也喝不下去了。

    “你不吃饭不饿么?”许尽欢见秦梓远脸色不对,以为他中暑了,“你脸色很不好,喝点酸梅汤吧,这家的酸梅汤很好喝。”

    “不,不喝了。”秦梓远目瞪口呆地看着吃了两大碗拉面的许尽欢,心中一阵别扭,也有些恐惧,更有些异样。

    吃了两大碗拉面,她就不害怕么?

    这句话一直缠绕在秦梓远的脑海之中。

    “许尽欢,那个……你……”秦梓远想要将心中的话问出来的时候,许尽欢脸色一变。

    “跟我来。”许尽欢拉着秦梓远的手,快速地跑出门,到一个隐蔽的墙角处才停下来。

 第十六章 :还我初吻

    “别说话,有人在跟踪我们。”许尽欢用手指堵住秦梓远的嘴唇。

    淡淡的青草香味传到秦梓远的鼻子里,秦梓远脸色微红,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女性还是第一次。

    那种清淡的青草香味,像是魅惑的香水一般,从鼻子传到心里,从心里传到血液里,整个身子也有些僵硬。

    “是那群混混。”许尽欢压低了声音说道。

    闻言,秦梓远脸色一变,“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说起来,你是怎么被这群混混盯上的?这群人虽然不务正业,但似乎和本市最大的黑暗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到底惹上了什么人?”秦梓远皱着眉头问道。

    “鬼知道。”许尽欢摊了摊手,她也有些纳闷,这群人怎么会盯上她?

    印象中,上一世她并没有陷入这种危机之中,到死,她也没与混混打过交道。今生虽然和前世有些差别,但目前为止,她似乎也没得罪什么人,被这群混混盯上还真够莫名其妙的。

    许尽欢看向那群混混的时候,他们正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声音虽然很小,但以她的耳力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明明刚才还在这里,怎么没人了?”一个混混手里拿着刀子,恶狠狠地问道。

    “刚刚还在这里,一转眼就没了,她肯定没跑远,追。”另一个凶神恶煞的混混说道。

    “要是抓不到她,大小姐会扒了你们的皮。”带头的混混环顾了四周之后,冷声说道。

    看着那群混混向着反方向离去,许尽欢松了一口气,被坏人盯上的感觉还真是不妙。

    若是每天都要躲着这些人,倒也真是一件麻烦事。

    许尽欢皱着眉头,心思百转千回,却想不到一个好的对策。

    “大小姐?”秦梓远看着走远的混混,双臂相抱,目光深沉,“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

    他目光炯炯地看着许尽欢。

    明明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被这群凶神恶煞的混混追赶,竟然也不感觉到害怕,这实在有点奇怪。

    “大小姐?”许尽欢拍了拍脑袋,后知后觉地想起,昨天她和沈亦言在烟花三色遇见了金薇薇,为了逞一时之快,她打了金薇薇一巴掌。

    没错,这群混混的幕后主使是金薇薇无疑。

    记得上一世的时候,在韩宜栩的公司里,一个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性格耿直,为了一件小事当着全公司员工的面顶撞了她,金薇薇觉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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