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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觅天涯-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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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方子有什么好处?小金上个月也曾叫郎中诊治过,没见有这味鱼腥草。”
  夸奖人也是门学问,裴回这一笔字,贸贸然夸说写得好,那是肤浅奉承。
  而能让人产生兴趣,莫过于在这个人的领域内与之进行探讨。
  小金胡乱指了一味药,果然裴回就给他解释季节变化、药性生克等等,随后小金便不住点头赞叹:“原来如此,容翔懂这么多,好厉害!”
  裴回笑笑:“客气了,你要是每晚能够行行针灸,效果会更好,没有条件的话,做做推拿也好。”
  “真的?那要怎么做?”
  裴回几笔在玫红小笺上画了一正一反的人形:“沿着这里……”比划了路线,又将手法说了一遍,毫不藏私。
  “容翔,可以直接在小金身上示意的。”小金最后提醒。
  “此处没有床榻,腰腹推拿就算了罢,搬个凳子过来,我去净手,你等我一下。”
  裴回洗手回来,就见小金已经挨着他坐的椅子旁边,摆好了八角凳,裴回觉得相离太近,又让他往远处挪挪。
  “把右腿抬起来,放我膝上。”裴回拍拍自己膝头。
  小金道了谢,自怀中取出一块丝帕,展开了先给裴回垫在腿上。
  裴回笑道:“你不用这么小心,没那么精贵。”
  “万一弄污也是不好的。”小金解释,侧身坐下,抬腿。
  “我手劲没那么大,不过你若是初次推拿,可能会有点疼。”裴回提醒一句。
  “小金不怕疼。”小金笑笑——蓦地变了脸色,“啊……”
  裴回听他说不怕疼,便放心使力一按他小腿,穴道登时一片酸麻胀痛,小金猝不及防,还没来得及捂住嘴巴,呼痛声已经溢出。
  虽然压低了声音,还是有人听到。
  “小金?你这是……”
  裴回一看,是稍后过来陪王谢的少年,王谢不在,他无所事事,就一直在旁晃着。
  小金一把将少年的手攥住:“梧桐你陪陪我——嘶……”疼得又攥了一下。
  “痛则不通,通则不痛。”裴回解释,手往上移了移,“你看,小腿内侧比较僵硬,因此会痛……咦?大腿内侧就没那么僵硬,不痛吧?平时活动得好,也有推拿过么?”
  小金连同梧桐心里统统在嘀咕:“可不是,做我们这行的,大腿内侧真是没少了‘被推拿’。”
  裴回作了示范,见梧桐看得认真,便问:“要不要我也给你把把脉?”
  “啊?梧桐可以么?”
  在得到裴回的点头后,这少年也欢欢喜喜坐下让裴回探脉。
  而此时另外三个少女被打发过来,难得见到这么老实的年轻人,虽说人家选陪客选的不是姑娘,那又有什么关系,就围着裴回,半是玩闹半是认真,你一言我一语的,请教身体问题。
  裴回当惯了坐堂大夫,病人排队的情况每天都有,也没觉得什么不对,不觉便将这景秀楼的雅间,变成了医馆的大堂。
  姑娘们再怎么问东问西,叽叽喳喳,裴回只要进入了郎中的坐堂模式,便一一从容应对。
  原因无他,这小半年来,找他看诊的女子日益增多,他从一见姑娘就脸红的小先生,渐渐蜕变为妇科圣手,估计也只是早晚的事。这却是王谢当初没有预料到的。
  这些少年少女,不仅软语温言,眼神儿也活泛,手底下更勤快,争着给裴回铺纸磨墨,端茶倒水,一时间裴回成了最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直到——
  直到青泪看着这场面,揩了把汗,眼角那朵红梅都黯淡了。
  越陌不以为意,听了林虎峰的话,笑道:“那敢情好,辛苦容翔了。难得出来玩,怎么又作上本行?”
  “不、不辛苦,我也没什么能做的……”裴回有点紧张,毕竟越陌和刚刚出去的那个红衣少年一进来,整个房间的气氛就全变了,即使他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也感觉出别人的不自然——正捏着的腕脉蓦地跳的急促混乱,明显是有问题。
  越陌不在意青泪,也不在意这些少年少女,只要他重视的这几人高兴,他就很是满意,看这场面一时间都冷场,便作势向青泪挥挥手:“有老板在,顿时就拘束了,不如老板先去忙罢。”
  早有芍药机灵,准备好了座椅,奉上洁净杯盏,越陌挨着王谢坐下,将司寇粗略介绍给了王谢。
  司寇就在方才,暗中窥探过这位王大夫,此时只很规矩地给王谢行礼。
  王谢一听这位名叫司寇,眼神却不一样了,比旁人硬是多打量了好几眼。
  他感慨的原因,实在不能与外人道。
  记得上辈子跟他接触过的,繁露山庄的一个人,就叫司寇。
  而那是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
  王谢之所以印象深刻,因为当初第一次,有人带着二十多口子半夜三更私闯民宅,绑着他去诊治病患。
  光是从马车上下来,去往病患的屋子,就蒙着眼走了一炷香不止。
  病患躺在单人床上,即使盖着被子,也不过占了床的三分之一,真个是形销骨立。花白稀疏的头发贴在头盖骨上,眼窝深陷,面皮乌黑,看去就是一个骷髅。
  被子下面的躯体也几乎是一具骷髅骨架,肉眼分不出胸口是否起伏,要不是心窝还有一丝丝热气,大约会疑心是谁从乱葬岗坟里刨出来的。
  王谢看了这病患的情况,直截了当摇头。
  然后那女人干脆跪下来,请王谢无论如何要救这个人,自己知道这样请郎中很冒犯,只要王谢救人,她自己的命就是王谢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如果王谢怀疑诚意,她也可以先付利息,自己身上所有部件,王谢要哪个她砍哪个。
  当时王谢被这女子的破釜沉舟着实震撼了一把。
  可惜床上的人毒已深深侵入五脏六腑,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外力吊着一口气而已。王谢直言相告,便是拼尽全力,最多可以醒来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也就生机断绝了。
  “他已经有十年没跟我说过话了。”那女人并没有思考很长时间,问,“多久能醒过来?”
  “三天。”
  “好,那就三天。”
  王谢挤压出那人骨子里最后一点活力,终于令那人在第三天清晨张开了眼睛。
  女人和那人单独在屋子里,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在一个时辰之后走出,眼角稍微有些红色。
  之后,那女人带着王谢来到对方墓前。
  墓穴并没有封土。放了一具整棺,还有一具空棺。
  她说:“你是个很厉害的大夫。”
  她又说:“他在二十年前成为药人,神智就再也没清醒过,能在半个时辰里面,目光清明地看着我,听我说话,我已经满足了。大夫你要我的命,可以现在给你。”
  说完了,她自己跳进墓穴那具空棺里面,看样子是准备自戕。
  王谢要个女人的命做什么,他又没有救一人杀一人的嗜好。
  而且这样执着而刚绝的女子,用大夫的话来说,其实精神偏执是……有些不正常的。
  你跟一个不正常的人讲理,不是白讲么。
  还是开导为上啊。
  王大夫说着重复过好多好多遍的话,这话他也曾用来安慰自己:
  “他死了,现在只有你念着他。”某个人死了,确实只有自己念着他。
  “你若死了,这世上便再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了。”是的,世上知道他,记得他来历与原委的人,也只有自己。
  “那时候他才真正消失在这红尘人间。”自己不想让他消失。
  “不如为他做点事情。”所以自己才会以他为名设立医馆,会有很多人念着他的名字。
  女子本来已经合拢的眼睛睁开。
  她仍然没有考虑很长时间,便道:“你说得对。”
  然后干脆利落地从墓穴中跳出来:“走吧,先让你知道他。”
  于是他知道这女子是刚刚卸任的司寇,死去的那个,是上一任。
  那人也曾经叫做司寇,也是女人的义兄长。
  嗯,对了,她的义兄长曾经也是整个山庄最有名的话痨。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为什么现在王谢认出来的人比之前多?因为之前他圈子很小,接触的都是无名之辈,现在地位高了接触的牛人就多了。而上辈子能找他看病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必须是牛人,才有人力财力阿鲁……
  PS:
  为什么没有宁芝夏广开后宫左拥右抱的小剧场……
  ——机器猫有后宫CP么?有么?么?
  【上面那句话画风不对】
  严肃脸解释:后宫都是浮云,宁大侠志向是统领十万精兵,战场披靡!
  十万喔,做后宫会累死的喔,一天一个都忙不过来喔。
  【这句画风也不对……
    
    ☆、第一百零三章 闲话家常顺便说媒

  上一任司寇大概是因为办事不利;戴罪立功又出现了严重失误;自愿选择作了药人。
  因为当时这女人还是个十岁小女孩儿,那人想赌一把运气,活下来。
  他坚持了足足两年;不发疯,不昏迷。
  直到再也支持不住。
  后来女人长大了;竟然非常出类拔萃;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当上了刑堂之主。
  平生最大的执念就是这位义兄长。尤其是他用全部意志支撑两年神志清醒,为了她。
  所以她也会拼命做到最好,她以为只有坐上刑堂之主的位置;才有机会救回他。
  可惜;直到女人也卸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女人觉得自己既然达到了兄长的高度,九泉之下,也可以给兄长一个交代。
  所以,最后,破釜沉舟。
  给王谢讲了故事以后,女子送走了王谢。
  后来她继续在繁露山庄供职,当然她已经不是刑堂司寇了,而是去了物堂,物堂设立的孤部,专门收集各地孤儿弃婴。
  “我要让别人也记住他,这样他永远不会消失。”
  ——好吧,这种偏执总比要去自尽好多了。
  王谢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司寇,企图将之与那具骷髅人联系起来。
  当然他不会傻得冒冒失失就去问司寇“你有没有一个小你将近二十岁的妹妹”,但是他对于司寇的病症还花力气研究过。
  现在看到活蹦乱跳的司寇,微微有些感慨,也是人之常情。
  咳,身边还有个活蹦乱跳的越陌呢,感慨还未发生的事,真是杞人忧天。
  宓王世子没有死,继承山庄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决策者不同,山庄的人员调动乃至将来可能的事件走向也会不同,现在操心未免为时过早。
  司寇眼角余光看到越陌似笑非笑,心头就有些发毛了。
  王谢打量完毕,看见越陌似笑非笑,心里到没有发毛。
  他在桌子底下,伸腿勾住了越陌的腿,轻轻磨蹭。
  于是越陌继续很温和地跟裴回说话去了。
  王谢继续蹭越陌的腿,越陌借着桌布的遮挡,左手悄悄伸到桌子下面,拍拍他大腿以示安慰。
  林虎峰一见越陌出现,就兴奋起来——没别的原因,司寇是莫公子手下,莫公子最好能同意他和司寇打一架,切磋切磋。
  他现在还不知道风依涵与阿魏都是越陌手下,不过对他而言,知道或者不知道都无所谓,能打就好。
  这么想着,林虎峰便直接问:“莫公子,我能和司侠士切磋一番嘛?”
  司寇看了一眼越陌,又看了一眼林虎峰,还看了一眼宁芝夏。
  其实他对宁芝夏更感兴趣一些,因为对方身上有他喜欢的血腥杀气。
  越陌在公事之外,并不摆什么架子,笑道:“只要司寇愿意。”
  司寇将自己想说的长篇大论精炼了一下,概括成一句话,道:“我是剑走偏锋的狠辣功夫,林侠士和宁侠士都可以一战,但是必然互有伤亡。”
  ——不要觉得这句话很长,如果司寇不加限制地说,原话会足足长上十倍。
  林虎峰跳起来:“你都没试过,我不可能不行!”
  司寇想了想,用一种奇异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林虎峰全身,仿佛透过皮肉将骨头都看一个遍,不时在对方身上某处停顿一下。
  林虎峰登时觉得身上发冷,不由一抖:“你这是什么眼神?”
  宁芝夏却明白了,也不说破,收回目光,伸筷子夹了片水晶肴肉,细嚼慢咽。
  司寇审视一遍林虎峰,手覆盖在领巾上,看一眼越陌。
  越陌不在意地挥挥手,只要司寇长篇大论不是对着他和王谢来的,都好说。
  “林侠士,刚刚你的姿势里面一共有七处破绽,包括左颈、左肘、右肩、右前臂、第五节脊骨、腰眼和右小腿。我们来一条条分说。如果我猝然发难,以手中筷子飞出击你双目,你要么闪身躲开,要么抬手自救。前者,我会出手击中你左颈,后者,我牵制你左肘。彼时,你若足够迅速,自当逃开,而我掌中有利器,你受伤在所难免。而你若硬抗,以攻代守,也自然会血溅三尺。接下来我们说右肩和右前臂……”
  王谢一边听,一边看着越陌。
  越陌有些无奈地笑笑:“司寇说话一向严谨细致,不觉便有些琐碎。他经验见识都是一流,也善于照顾人,独自一人将义妹养得温柔知礼。家里就他兄妹二人,他今年三十出头,没有婚配,我觉得年纪长些的比较疼人。”
  ——“温柔知礼”?王谢想想自己遇上的那个果决的女人,觉得越陌的评价有些不妥。
  还有一样不妥。
  “年纪大些小些不重要,会照顾人是最好,唯一一点是,他以何谋生?会不会有危险。”王谢强调。
  “这个你放心,我只是拿个范例来比一比,人选有很多,最后还是要看容翔。”
  裴回旁边坐着,一头雾水,听到与自己相关,更加不明白了:“天涯公子,重芳大哥,你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
  越陌笑道:“想让容翔多交些朋友。”说着又故意瞄了一下王谢,“重芳的愿望,我必然会努力达成。”
  裴回目光在越陌和王谢之间移动,还是不太明白。
  越陌补充道:“况且几日不见,容翔又和我生分了,我得做点什么才是。”说着夹给裴回一筷子豆芽,“这里做得不家常,将来你尝尝我的手艺。”
  裴回一脸惊讶:“莫公子会做菜?家常菜?”
  越陌笑笑:“容翔不改称呼,可休想吃我做的菜。”
  “……天涯大哥……”裴回有些发憷。
  在于飞庄他还自在点,越陌虽然言行举止看着并非常人,但好歹受伤虚弱,窝在王谢院子里,吃东西也好说话也好,没见他跟别人怎么发号施令端架子。而今这一露面,包间里陪酒的少男少女都战战兢兢,明显这位莫公子来历不凡,他登时就将初见面发现对方痊愈的喜悦压下来,小心翼翼拉开了距离。
  谁知道越陌窥破他心思,竟然一直在说家长里短的话,还不是生搬乱套。
  越陌介绍:“文人雅客常常将豆芽、笋、蕈类,称为素菜当中三种最为洁净的东西,所以做法多以素食。只是他们讲他们的风骨,平常人家哪有这些讲究,豆子便宜,一把豆子发成豆芽便是一锅,颇为实惠,加些肥猪肉一炒,有荤有素尽可下饭,才是真正居家过日子啊。”
  ——听听这话,有理有据,裴回毫不怀疑对方会做家常菜了。
  王谢却知道越陌说的,其实是他经历过的,那时候家里很穷,燕华就常常做炒豆芽,能加点瘦肉就已经是很不错了,肥油渣那是休想……
  这么一回忆,自己就又心疼起来,照方抓药,桌子底下伸手过去,拉过越陌的手,轻轻握着摩挲。
  越陌跟裴回说着话,有一半心神却一如往昔,仍然在王谢身上,回头笑着招呼:“重芳也要尝尝才好。”
  手中暗暗回握,让他放心。
  这边司寇拉拉杂杂说完一大堆,林虎峰到是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打断他反驳,司寇也不恼,继续稳稳当当往下说,丝毫不乱。
  虽然口中头头是道,丝毫不乱,心里却是震惊不已。
  正如只要王谢在场,越陌心神至少有一半分在王谢身上,司寇的注意力自然也时刻关注自家少主,而他听到了什么?
  ——“天涯大哥”!
  ——家常菜!
  ——还有自己?
  前两样虽然有些惊讶,毕竟少主经验丰富,若想放下身段与人交好,还是相当平易近人的。
  但是说起自己的情况甚至家境,又是什么缘故?
  而且,什么叫“年纪长些比较疼人”?
  听着就好像媒婆舌灿莲花给两家扯红线。
  况且能像小妹一样,陪着自己设计刑具的女人……实在太少太少了。
  司寇心里打着鼓,先把一大段话跟林虎峰说完,转过头继续对着越陌声明:“公子,司寇没打算成家,首先是更喜欢现在的工作,每天研究花样还来不及,对接宗传代没有兴趣。其次是因为职业关系,不常在家呆着,有没有老婆并不重要。第三,家里有小妹,小妹很好,不想弄个嫂子指手划脚……”
  越陌一边点头,一边笑着把话题岔开:“虎峰,你二人商定出胜负了?”
  林虎峰大力点头:“这位司大哥真不是一般的高手,眼光好毒辣!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拼着受伤,我也一定要跟司大哥比试一场!”
  越陌笑眯眯道:“倘你能说动司寇,明日我安排地方让你好好尽兴,如何?”
  林虎峰很兴奋地围着司寇说话去了,越陌这边又清静下来。
  裴回这才后知后觉——起初越陌向王谢提起司寇的时候,他觉得不对,随后被越陌拿家常菜话题给岔开,也就没注意。可司寇转回头来认真解释,他又将这个不对劲儿想起来了——拼命给王谢使眼色。
  王谢和他中间隔着一个越陌,便是咬耳朵也够不到。
  裴回做得这么明显,越陌便微笑着,打算起身告便,好让他俩说悄悄话,动了动,却没站起来——王谢在桌子底下,拽他手,不肯放。
  显然是想当着越陌的面把话挑明。
  越陌微微一笑:“容翔,可否借一步说话?”
  他有另一种方法。
 
    
    ☆、第一百零四章 不同的苦恼

  裴回脸皮薄。
  越陌扫了一眼这包间;人数不少,说私房话委实不好。
  于是他邀裴回出来说话。
  菲菲见他出门,便要跟随,也被他拦住,只向芍药借了个空屋说话。
  这间屋子并不大,适合二三人小酌;布置得便没那么富丽堂皇;而是按文人清客雅庐的样式陈设。
  裴回便坐在桌旁,越陌给他倒了杯香茶;自己也斟了一杯;没有对面而坐;而是坐在他身边。
  裴回完全不明所以,跟着越陌进门;坐下,接过茶盏,疑惑不解。
  但是越陌只一句话就令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撞翻了茶水——
  “容翔,你是断袖吧。”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目光犀利,语气坚决,一股危险气息扑面而来!
  裴回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一时间只能想到两件事:莫公子这是什么意思?他怎知道的?
  越陌并没有让裴回胡思乱想太久,继续微笑着道:“只有你和重芳身边,陪酒的是小子,而不是姑娘。”
  原来是这么个原因,裴回定定神,试探问:“这个……我是断袖,怎么了?”
  虽说平日绝不张扬,可他也从不羞于承认自己是断袖的事。莫道此刻越陌面带微笑,便是一脸嘲讽讥笑,他也不打算改口。
  越陌当然不可能一脸嘲讽讥笑。
  就见越陌眼中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拍拍椅子,叫裴回重新坐下,凑近了低声问道:“我还知道重芳也是断袖,看你们俩……应该不是一对儿吧?”
  裴回惊呆了,他是该赞同莫公子观察入微呢?还是赶紧澄清别乱点鸳鸯谱呢?
  越陌望着他呆愣愣的表情,“误会”了,皱着眉头:“怎么,我猜错了?”
  “不不不,没错没错我们不是一对儿他是我哥哥的良人我是他小舅子而已我们彼此都没有那个意思。”
  小舅子……越陌暗暗有些小得意,没表现在脸上,只点了点头,眉毛却没有舒展开,追问:“听说,容翔的那位哥哥,故去了?”
  裴回不情不愿地点头:“嗯。”
  越陌叹了口气:“那就不好办了。”
  裴回心中纳闷,莫公子的话,怎么不着边际,越来越难懂?
  越陌脸上神色变来变去,踌躇许久,才放软了声音:“容翔,我有件事请教,你务必思虑周全了再答复。”
  “莫公子……有事尽管说。”
  越陌也不去纠正裴回再次生疏起来的称呼,拉起裴回的手,严肃而诚恳地道:“你介意我追求重芳么?”
  裴回被这么一问,刚刚缓过来的一口气又“簌”地卡在喉咙,出不来进不去的。
  而且一阵轻微的痛楚从越陌拉着自己的手上传出,掌心湿漉漉的,裴回自己没流汗,可知对方有多不安。
  裴回惊讶越陌看似镇定实则紧张的表现,更是吃惊这个突兀的问题:“为什么问我介不介意?”
  再看越陌,两颊竟然泛起了一丝丝粉红,小声解释道:“容翔是小舅,重芳很在意容翔的想法,如果容翔不愿,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的。”
  刚刚还气度从容的越陌,此时期期艾艾起来,真有几分可怜意味。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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