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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洛维夫人-达洛卫夫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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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有时,由于经历过可怖的战争,仍然感到痛苦,然而,只要一见她进来,便丢掉一切烦恼了。她会对他讲任何事情,世界上任何事情,哪怕工作上一点小小的麻烦,只要她想说,便对他倾诉,他会立刻理解。即便她娘家的亲人也不如他。他比她大几岁,而且那么聪明——他多么一本正经呵,要她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呐,那时她连英文的童话都念不懂哩!——他的经验比她丰富得多,因而能帮助她。她呢,也能帮助他。

眼下先谈这帽子吧。待会儿(天色愈来愈黑了)就要应付威廉·布雷德肖爵士了。

她用双手撑着头,等他说喜欢不喜欢这帽子;她坐在那儿,期待着,向下望着,这时他能感到她的心灵,像一只鸟儿,在枝柯间窜来窜去,总是拣稳当的树枝栖息;她坐在那儿,天然有一种潇洒自如的姿态,这时他能揣摩她的心思;只要他一开口,随便说什么,她立即嫣然一笑,仿佛一只鸟儿,利爪攫紧树枝,安稳地栖息着。

可是,他记得布雷德肖讲过:“一个人生病的时候,即便自己最亲爱的人也没用,只有害处。”布雷德肖还说:他俩必须分开,必须教他如何静养。

“必须”,“必须”,干吗“必须”?!布雷德肖凭什么权力管他?!“布雷德肖有什么权利命令我‘必须……’?!”他质问。

“因为你讲过要自杀嘛,”雷西娅答道(幸亏现在她可以跟他随便说什么)。

哦,他落在他们手掌中了!霍姆斯同布雷德肖抓住他啦!那个蛮鬼把猩红的鼻子伸入每个隐秘的旮旯!它胆敢说“必须”!我的那些稿子呢?我写的东西在哪儿?

她把稿子给他看,所谓他写的东西,其实是她记下来的。她把一叠叠纸一古脑儿撒在沙发上。他俩一起观看:形形色色的构图与图案、侏儒般的男人与女人,挥舞着小棒,算是武器,背上长着羽翼(像翼子吗?);还有先令和六便士钱币,四周描着圆圈,象征太阳和星星;弯弯曲曲的线条,画的是悬崖,一群登山者用粗绳捆住,在攀上去,宛如一串刀叉;海里的精灵,从波浪似的曲线中探出小脸蛋儿,嬉笑着;还有世界地图。他嚷道,全都烧掉!再来看写的东西吧:死人在杜鹃花丛后歌唱;时光老人颂;同莎士比亚谈话;埃文斯、埃文斯、埃文斯——他从冥冥中带来信息;不要砍树;告诉首相。博爱,乃是人世间的真谛。他嚷道,全烧掉!

然而雷西娅把手按在纸上。她认为,有些画与文字很美。她要用丝线扎好(因为没有大信封)。

她说,即便他们把他带走,她将跟他一起去;又说,他们不能硬把他俩拆分。

她把一张张纸叠齐,折起来,扎停当,几乎不用瞅一眼;她挨近他坐着,就在身旁;他觉得,她仿佛鲜花苞放。她是一株花朵盛开的树,从枝桠间露出立法者的面容;她已到达圣殿,无所畏惧,不怕霍姆斯,也不怕布雷德肖;一个奇迹、一次胜利,最后的、最伟大的胜利。他看见她蹒蹒跚跚登上可怕的陡梯,背上驮着霍姆斯与布雷德肖,这两个家伙的体重常在十一英石(83)六磅之上呐!他们把老婆推上法庭,每年赚一万镑,却侈谈什么平稳;他们的判决是不同的(霍姆斯这样说,布雷德肖那样说),但两个都是判官;他们混淆幻景与餐具柜,对什么都看不清,然而统治着,迫害人。而她,战胜了他们!

“好啦!”她喊道。图纸与稿纸都扎好了。任何人都不许碰。她要把它们藏起来。

尔后她说:什么都不能使他俩分离。她坐在他身边,叫他鹰或乌鸦,那种恶鸟,老是恣意糟蹋庄稼,就像他,一模一样。接着又说:任何人都不能使他俩分离。

然后,她站起来,到寝室去整理东西,可是听见楼下有人声,以为也许是霍姆斯大夫来了,便奔下去,不让他上楼。

赛普蒂默斯听得见她在楼梯上同霍姆斯谈话。

“亲爱的夫人,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的,”霍姆斯在说。

“不行。我决不让你见我的丈夫,”她说。

他想象她好比一只小母鸡,扑开翅膀,挡住去路。但霍姆斯硬是要上去。

“亲爱的夫人,请允许我……”霍姆斯道,一下子把她推开(他是条粗壮的汉子)。

霍姆斯在上楼了。霍姆斯将猛地打开门。霍姆斯将说:“害怕了吧,呃?”霍姆斯将攫住他。不!霍姆斯别想、布雷德肖别想抓住他。他摇摇晃晃站起身,简直是踉踉跄跄,心里盘算着,想用菲尔默太太切面包的锃亮光滑的刀子(柄上刻着“面包”字样)。窣,不能糟蹋那把刀。煤气呢?来不及了。霍姆斯上来啦。兴许能找着刀片,可是成天价整理东西的雷西娅把它放好了。唯一的出路是窗子,布卢姆斯伯里住房特有的大窗;唔,打开窗子,跳下去——麻烦,叫人厌烦,像闹剧。他们却认为是悲剧,他和雷西娅才不这样想哩(她始终跟他一条心的)。然而,他要等到最后关头。他不要死。活着多好。阳光多温暖。不过,人呢?对面楼梯上,一个老人走下来,停住,瞪着他。霍姆斯到门口了。他喝一声:“给你瞧吧!”一面拼出浑身劲儿,纵身一跃,栽到菲尔默太太屋内空地的围栏上。

“胆小鬼!”霍姆斯大夫猛地打开门嚷道。雷西娅奔到窗口,她一看就明白了。霍姆斯大夫同菲尔默太太撞了一下。菲尔默太太挥舞着围裙,叫雷西娅回到寝室去,遮住眼睛。只听得楼梯上一阵阵脚步声,人们在跑上跑下。一会儿,霍姆斯大夫进来了,脸色异常苍白,浑身战抖,手里擎着一只杯子。他说:你必须勇敢,不要怕,先喝点儿吧(什么东西?甜滋滋的);你的丈夫摔得不像样了,可怕得很,不会恢复知觉了;你决不能去看,应当尽量让你少受痛苦,你还要经受审讯的考验哩,可怜的女人,年纪轻轻的;谁料得到呢?!他一时冲动嘛,怪不得任何人(霍姆斯对菲尔默太太说)。至于那人究竟为何要干这见鬼的事,霍姆斯大夫简直莫名其妙。

雷西娅喝下那甜滋滋的液汁时,恍惚觉得自己开了落地窗,走进一座花园。什么所在呀?大钟在敲响:一下、两下、三下;跟那一片嘈杂声、窃窃声相比,钟声多明智呵,就像赛普蒂默斯。她昏昏欲睡了。然而钟声不断敲响:四下、五下、六下;菲尔默太太挥舞着围裙,(他们不会把尸体抬到这儿来吧?)那形象宛如花园内什么景物,也许像一面旗。当年,她跟姑母待在威尼斯的时候,有一回曾看见一面旗,徐徐升起,在桅杆上飘扬。那是向战争中阵亡的将士致敬,而赛普蒂默斯曾经打过仗呢。她的忆念,大都是幸福的。

她戴上帽子,穿过小麦田——究竟是什么地方呢?——登上丘陵,靠近海滨了,看得见船、海鸥、蝴蝶。他俩趺坐在巉岩之巅。在伦敦,他俩也这样坐着,梦幻似地,从卧室门缝里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喁喁细语声,干麦田里的窸窣声;她依稀感到海洋的抚摸,似乎把他俩裹在半圆形壳中,当她在那里安息之时,波浪在耳畔絮语,仿佛落红点点,洒在坟上。

“他死了,”她说,一面朝那监视她的可怜的老婆子莞尔一笑,那老妇人一双纯朴的浅蓝眼睛盯住了房门。(他们不会把他抬到这里来吧?)菲尔默太太轻蔑地“呔”了一声;窣,不,窣,才不呢!他们这就把他抬走啦!应当告诉她一下吧?夫妻应该待在一块儿嘛,菲尔默太太是这样想的。不过眼下,他们必须听医生的话。

“让她睡吧,”霍姆斯大夫按着她的脉说。她瞥见窗上映现他那粗壮的身影,阴森森的。噢,这便是霍姆斯大夫。



彼得·沃尔什认为,这是文明的一大胜利。当他听见救护车凄厉的铃声时,就自忖:文明的一大胜利。那救护车麻利地、飞也似地驶向医院,它迅疾地、富于人道地搭救了一个可怜虫:什么人被打昏了头,或者病倒了,或许几分钟前被车撞倒了,就在这样的十字路口,自己也可能碰上这种车祸哩。这便是文明。从东方归来后,他印象最深的是,伦敦的高效率、严密的组织、互助的社会精神。每一辆运货车或机动车都自动闪开,给救护车让路。兴许这样想有点病态,不过,人们对那载着可怜虫的救护车表示如此尊敬,总是令人感动的——那些急匆匆回家去的忙人,看见救护车疾驰而过时,立即会想起妻子,又会想到,自己也很可能在那车里呐,躺在担架上,身旁有医生与护士……嗐,一想起医生喽、尸体喽,思路就会变得病态、感伤;同时,这种幻觉又会令人感到一些兴奋的乐趣,一种过分的激动,从而提醒人们,不要再想这类事情了——对艺术极有害,对友谊极有害。不错。当下,救护车拐了弯,驶过托顿汉考特路,凄厉的铃声不断回响,隔条街都能听见,甚至再远些也听得见;此时,彼得·沃尔什又回过头想:这正是孤独的好处,一个人独处时可以随心所欲。要哭便哭,只要没人瞧见。然而,正是这种多愁善感,使他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他不会拣恰当的时机哭,或笑嘛。眼下,他伫立邮筒边,兀自寻思:我生来就有这脾性,此刻就要淌眼泪呢。为什么?天晓得。敢情是由于什么美感,或因为整天劳累过度;从访问克拉丽莎开始,天气那么热,又那么紧张,五花八门的印象接二连三,真叫他精疲力竭;那些缭乱的印象犹如水珠,一滴一滴,流入心田底层,凝固了,深邃,黑幽幽的,谁都永远摸不透。大概由于这一点,就是生活的奥秘,彻底的不可侵犯的奥秘,他觉得生活恰如一座陌生的花园,迷魂阵似的,令人惊奇;真的,有些时刻简直叫人诧异得喘不过气来;此刻,他站在不列颠博物馆对面的邮筒旁,便是这样的时刻,刹那间万物浑然一体;救护车,生与死。好像他的灵魂被汹涌的情感冲击着,升华到高楼之顶,而他的躯体空空如也,宛如白茫茫一片荒滩,惟有零零星星的贝壳。他之所以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正由于这脾性——多愁善感。

有一回,克拉丽莎跟他在某处乘公共汽车,坐在上层;那时,她很容易激动,至少表面上如此,一忽儿沮丧,一忽儿兴致勃勃,活跃得很,是个挺有意思的伴侣;她会从公共汽车上层望下去,认出一些古怪的小巧的景物、名称或熟人;当时,他俩常在伦敦四处逛荡,猎奇探胜,有时,从卡利多尼安商场带回几大袋珍贵的东西;那时,克拉丽莎有一种理论——他们有成堆的理论,正如一般青年那样,老是理论不离口。他俩的理论是要阐述那失望之感——不了解人,也不被人了解。人们怎能相互了解呢?你同某人每天见面,然后分离半年,甚至几年。他俩都认为,这是令人失望的,人与人之间多隔膜呵!然而,当她乘公共汽车,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却说,她感到自己与万物为一,不是在“这里、这里、这里”(她拍拍座位的靠背),而是到处存在。车子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她手舞足蹈。她这人就是这般模样。所以,要了解她,或任何人,必须找出和她性情相投的人,以至合她心意的地方。她有一种奇异的本能,会和她从未交谈过的人息息相通——街头一个女人,站柜台的一个男子,甚至树木,或谷仓。她终于形成一个先验论(84)式的观念;正因为她怕死,这一观念安慰了她,让她相信,或自称相信,她所谓的幽灵(即一般人所说的肉体),同无形之魂相比,是昙花一现的,而后者充塞于天地之间,因此可能永存,经过某种轮回,依附于此人或那人身上,甚至死后常在某处出没。也许……也许……

当他回顾两人之间漫长的友情时(将近三十年了),感到她的理论还真有些道理。他俩真正的相会是短暂的,断断续续,常常是痛苦的,因为他有时到外地去了,有时遭到干扰(比如今天早晨,他刚要开口同克拉丽莎叙谈,伊丽莎白闯进来了,像一匹小马,俊美而缄默),尽管如此,这些约会对他的生活起了难以估量的影响。有一种神秘的色彩。仿佛有人给你一粒谷物的种子,棱角尖锐,叫你拿着挺不舒服——那些幽会正是如此,时常使他痛苦不堪;可是,跟她分手期间,蛰伏了好多年后,在完全不相干的地方,种子萌芽了,苞放了,清香四溢,你不由地触摸、品味、环顾,尽量感受和理解。就这样,有时她忽然会到船上来跟他相会,或在喜马拉雅山间,都是受了最古怪的启示而冲动的(比如有一次,由于萨利·赛顿,那慷慨而热情的傻姑娘,看见蓝色的绣球花便想到他,克拉丽莎立即来找他了)。她对他的影响,比他认识的任何人都大。而且总是出其不意,没约好就来了,却又一副淑女模样,爱挑剔,冷若冰霜;也有罗曼蒂克的时刻,令人醉心,使人想起明丽的田野,或英国特有的收获季节。他多半在乡间而不是在伦敦与她幽会;在布尔顿,一幕又一幕的情景呵……

他回到旅馆,穿过大厅;里面摆满了浅红色椅子和沙发,点缀着花木,叶瓣尖细,看上去枯萎了。他掏出房门钥匙。年轻的侍女递给他几封信。他上楼去……以前,他多半在布尔顿同她相会,常在残夏时节;当时,他和熟人们一样,在布尔顿待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起先,她跟他站在山顶,双手掐着头发,斗篷迎风飘舞,指点着,对他嚷道:她看见赛汶河在山下流呐。有时,他俩到林中去,她用水锅烧水——手可不灵巧呢;炊烟袅袅,在他们脸上缭绕,她那嫣红的面孔在烟雾中隐现;向一所茅屋中的老农妇要水喝,老人家还到门口看他俩走咧。他们总是步行,别人大都驾车出游。她对乘车厌倦了,并且讨厌一切动物,除了那只狗。两人沿路漫游,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忽然她岔开去,辨明方向,然后引领他回头走,穿过田野;一路上他俩争论不休,讨论诗,议论人,还谈论政治(那时她是个激进分子);谈得对四周景物视而不见,除非她止步的时候,这才对一片景色或一株树赞叹不已,还叫他一起观赏呢;尔后再向前走,穿过布满茬儿的田野,她带头,忽而摘一朵花,说是给姑母的;她虽然娇弱,却爱步行,从不感到吃力;终于在暮色苍茫中,返回布尔顿了。晚餐后,那老头儿布赖科普夫掀开钢琴,弹起来,还唱呢,可毫无腔调;他俩舒舒服服地靠在安乐椅里,忍住笑,终于憋不住,笑出来,笑个不停——无缘无故地傻笑。他俩以为布赖科普夫什么都没瞧见哩。翌日早晨,她就在屋子前面跳来蹦去,活像一条摇着尾巴的小狗……

哦,是她的来信!蓝信封,是她的笔迹。他不得不看。又约他见面,肯定是痛苦的!念她的信真得费好大的劲儿。“我必须告诉你:见到你太高兴啦!”就这么一句话。

然而,这封信却叫他心烦,使他懊恼。要是她不写多好呵。他已经思绪纷乱,再来这样一封信,就好比肋骨被人戳了一下。她为什么不让他清静呢?说到底,她已经同达洛卫结婚,而且好多年来过得十分幸福嘛。

这种旅馆也够呛的。根本不能叫人舒泰。来往的旅客太多,帽架上不知挂过多少帽子了。再想一下,连苍蝇也在不知多少人的鼻子上叮过了。至于表面上使他眼睛一亮的整洁,其实并非整洁,而是光秃秃、冷冰冰,不这样才怪呢。每天清晨,一个瘦瘠的女总管要巡视一番,四处窥探,吩咐清教徒式的使女们把东西擦得锃亮,好像下一个顾客是一块腿肉,要用擦得一干二净的大盘儿来盛咧。睡觉嘛,一张床;要坐嘛,一只靠背椅;刷牙刮胡碴子嘛,用一只平底杯,还有一面镜子。他把书呀、信呀、睡衣呀,随意乱扔,同这冷漠而古板的气氛颇不协调。正是克拉丽莎的信使他悟到这一切的。“见到你太高兴啦,我必须告诉你!”他折起信纸,丢在一边;再也不想看了!

要让他在下午六点钟收到这封信,她必定在他离开后立即坐下来写,贴上邮票,叫人去寄掉。正如人们所说,她的脾气就是这样。他的访问使她心烦意乱。她必定感触很多,在吻他手的刹那间,觉得懊悔,甚至羡慕他,也许还想起他以前说过(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万一她嫁给他的话,他俩将改造这可恶的世界。如今她却是这般模样,到了中年,平庸得很;于是她凭着不可遏制的活力,迫使自己撇开这一切,不再顾影自怜,因为她有一股生命力,坚毅,有韧劲,足以克服任何障碍,使自己顺利地进展。这种力量简直无与伦比。诚然,他走出房间后,她会顿时反应。她将为他觉得十分难过,并且考虑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给他些乐趣(他总是缺少这个);他能想象她泪流满面,赶紧到写字桌边,飞快地写下一句话,就是他看到的那一句:“见到你太高兴啦!”这是她从心坎里感到的。

彼得·沃尔什解开靴带。

可是,纵然他们结了婚,也不会如意的。说到底,她倒是嫁给那个人,自然得多哩。

真怪,不过事实如此,许多人感到这一点。彼得·沃尔什干得相当体面,恰如其分地担任一般职务,讨人喜欢,但是人们觉得他有点儿怪,有时好摆架子——真怪,恰恰是他,尤其在他两鬓花白之时,却有一种怡然自得的神色,一种矜持的样子。正是这神态使女人觉得他富于魅力,看来他并非地道的男子汉,而她们喜欢这感觉。他有一种不寻常的素质,或者说,骨子里与众不同。兴许他有点书呆子气——每次来看望你,都会拿起桌上的书来读(此刻他就在读什么书,靴带拖在地板上);或者说,他是一位绅士,这表现在他磕掉烟斗里烟灰时那副派头,当然还有他对女士们彬彬有礼的风度。然而,任何没有头脑的姑娘都能易如反掌地摆布他,这情景妙极了,却也可笑得紧。不过,那姑娘别以为得计,可能要上当呢。因为,尽管他非常随和,而且由于他有教养,性情愉快,跟他交往真有趣儿,实际上,这是有限度的。那天,克拉丽莎说什么来着……别想了,别想了,他看穿了。他受不了——说什么也受不了。有时,他会同其他男子一起开玩笑,大叫大嚷,摇来摆去,捧腹大笑。他真是个男子汉,可不是叫人敬畏的大丈夫——这样反而好;比如,戴西心想,他就不像西蒙斯少校那么威严,一点儿也不像;尽管她已经有了两个小孩,还常在内心比较两个男人呢。

他脱掉靴子,把口袋掏空,漏出随身带的小刀和戴西在阳台上拍的快照——戴西,一身缟衣,膝盖上蹲着一只狐(85),妩媚极了,黑里俏,从未见过她这样美的。一切都来得那么自然,比克拉丽莎自然多了。没有神经质的激动。毫无麻烦。既不疙瘩,也不烦躁。一帆风顺。阳台上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她提高嗓门声称(他能听见她的声音):当然,当然,她会把一切献给他的!就这么大声叫嚷(她毫无顾忌):你要怎样就怎样!她嚷着,向他奔来,跟他相会,不管旁边有什么人在瞧。她只有二十四岁嘛。但已有了两个孩子。唔,哦!

嘿,嘿,到了这把年纪,还惹来这么些纠葛,真是一团糟。当他在子夜时分惊醒时,忽发奇想:跟她结婚如何?对他来说,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她呢?关于这问题,他曾对伯吉斯太太推心置腹地讲过,因为她是个规矩人,不是长舌妇。她认为,他离开英国期间(表面上是去找律师商量),戴西可能重新考虑,想想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伯吉斯太太说,问题在于她的处境,社会习俗的阻碍,要放弃孩子,等等。无论如何,将来总有一天她会守寡的,于是在郊区徘徊,甚至可能不顾体面,什么都干得出来。(她说,这种涂满脂粉的女人会落到那步田地的,你懂嘛。)但是彼得·沃尔什对她这番话嗤之以鼻。他还不想死哩。他思忖,她必须自己判断,自己拿主意;他穿着短袜,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想着这些心思,一面把衬衫抚平,因为他也许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也许上哪个娱乐厅去,或者待在家里,念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他以前在牛津的一个熟人。嗯,倘若他终于退休的话,这就是他要做的——写书。他要重返牛津,到波特雷图书馆(86)去查资料。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会跑到平台尽头,挥舞着手喊道,她压根儿不管人们怎么议论哩。可是一切都枉然。他仍然待在旅馆里,就是她认为了不起的男子汉,无瑕可击的绅士,那么魅人,仪表堂堂(至于他的年纪,她根本不在乎);眼下他却在勃卢姆斯伯里区的旅馆里,刮胡子,梳洗一番,放下剃刀,拿起水壶,一面继续想:以后要到波特雷图书馆去查资料,弄清楚他感兴趣的一些琐事。随便碰到什么人,都要好好聊一下,谈得忘了时辰,愈来愈不准时进餐,连约会都忘了;当戴西要他吻一下,亲热一番(她会这样要求)的时候,他却三心两意(尽管他真心爱她)——总而言之,就像伯吉斯所说,她最好忘掉他才能幸福些,或者,仅仅在记忆中想起他在一九二二年八月里的模样,于暮色中伫立在十字路口;当时她乘着马车离去,紧靠着后面的座位,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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