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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洛维夫人-达洛卫夫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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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最坏的表现;有时候,彼得简直叫人难以忍受,没法相处;然而,像这样的早晨,跟他一起散步却是十分愉快的。

(六月的气息吹拂得花木枝叶繁茂。在平姆里科(3),母亲们在给孩子喂奶。电讯不断从舰队街(4)送往海军部。闹哄哄的阿灵顿街和皮卡迪利大街,似乎把公园里的空气都熏暖了,树叶也被烘托起来,灼热而闪烁,飘浮在克拉丽莎喜爱的神圣而活力充沛的浪潮之上。跳舞呀,骑马呀,她全都热爱。)

她和彼得好像已离别了几百年,她从不给他写信,而他的来信也枯索乏味。但是,她会忽然想到,倘若他此刻在她身旁,他会说些什么呢?——有些日子和情景会使她静静地思念他,回忆中已没有昔日那种怨愤,这可能由于她真心待人吧。她想起,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她和彼得散步到圣·詹姆士公园(5)的中心——确实如此。不管天气多么美好,树木花草多么青翠,穿粉红衣裙的小女孩多么可爱,彼得却一概视而不见。要是她叫他把眼镜戴上,他也会照办,并且看上一眼。可是,他的兴趣在于世界的动态:瓦格纳(6)的音乐、波普(7)的诗、永恒的人性,以及克拉丽莎本人灵魂中的缺陷。他把她骂得多厉害啊!他俩争论得多激烈!他说她会嫁给一个首相,站在楼梯顶上迎接宾客。他称她为地地道道的主妇(她曾为此在卧室里哭泣),还说她天生具有这种平庸的气质嘛。

眼下,她依然感到自己在圣·詹姆士公园和彼得争论,依然认为她没嫁给彼得是对的——确实很对。因为一旦结了婚,在同一所屋子里朝夕相处,夫妻之间必须有点儿自由,有一点自主权。这,理查德给了她,她也满足了理查德。(譬如,他今天上午在哪儿?在什么委员会吧,她从不过问。)然而,跟彼得一起非得把每件事都摊开来,这令人难以容忍。当两人的关系发展到那一天,在小花园喷泉边出现了那个场面时,她不得不与他分手了。要不然,她深信他俩都会毁掉,双方全得完蛋。尽管如此,多年来她私下里忍受了这份悲伤和苦恼,犹如利箭钻心。继而是那可怕的时刻,有人在一次音乐会上告诉她,彼得结婚了,女方是他在去印度的船上相识的。她永远忘不了这一切。彼得曾责备她冷酷无情、一本正经。她永远不能理解他的爱,而那些印度女人看来是理解的——那些愚昧、标致、脆弱的傻瓜。她对他的同情压根儿是浪费,因为他向她强调,他过得很快活,虽然他没有做成一件他俩谈论过的事,他的一生都是失败,这一点仍然叫她生气。

她不觉已走到公园门口,停留了一会儿,望着皮卡迪利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公共车辆。

现在她不愿对世界上任何人说长道短。她感到自己非常年轻,却又难以形容地老迈。她像一把刀子,插入每件事物之中,同时又置身局外,袖手旁观。她看着过往的出租车,内心总有远离此地,独自去海边的感觉。她总觉得,即使活一天也极危险,倒并非由于她认为自己聪敏过人。丹尼尔斯小姐只教给她们一点肤浅的知识,她真不明白自己怎么凭这点儿学问生活过来的。实际上她一窍不通,不懂语言,也不了解历史。现在,除了在床上读回忆录之外,她几乎什么书也不看;而所有这些,过往的车辆等,却令她万分神往。她不愿议论彼得,也不愿对自己下这样那样的定论。

当下,她向前走去,心想,她唯一的天赋是,几乎能凭直觉一眼识透别人。如果让她和另一个人同处一室,直觉会使她生气或满意。德文郡大楼、巴思大楼、那幢装饰着白瓷鹦的大楼,她曾看见它们灯火通明,她还记得西尔维亚、弗雷德、萨利·赛顿——那么多的人呵!她曾经通宵达旦跳舞;尔后望着四轮运货马车缓缓地经过,向市场驶去;她驱车穿过公园回家。她还记得,有一次在海德公园的S形湖里投入一先令镍币。但这样的事,人人都记得住。她喜欢的是此时、此地、眼前的现实,譬如坐在出租马车里的那个胖女人。她向邦德街走去,扪心自问:她必然会永远离开人世,是否会觉得遗憾?没有了她,人间一切必将继续下去,是否会感到怨恨?还是欣慰,想到一死便可了结?不过,随着人事沧桑,她在伦敦的大街上却能随遇而安,得以幸存,彼得也活过来了,他俩互相信赖,共同生存。她深信自己属于家乡的树木与房屋,尽管那屋子又丑又乱;她也属于那些素昧平生的人们;她像一片薄雾,散布在最熟悉的人们中间,他们把她高高举起,宛如树木托起云雾一般,她曾见过那种景象。然而,她的生活,她自身,却远远地伸展。此刻,她向海查德书店橱窗里张望时,心里憧憬什么?试图追忆什么?当她吟诵着打开的书上的诗句:

不要再怕骄阳炎热,



也不怕隆冬严寒(8);



是什么乡村拂晓的景象在她心中闪现?最近世界经历的创伤使男男女女都满含泪水。它带来眼泪和悲痛,勇气和韧性,以及毅然挺立、坚贞不屈的态度。例如,她最敬仰的贝克斯巴勒夫人主持义卖开幕,就是一个明证。

橱窗里还陈列着贾罗克斯所作《游览和欢宴》,还有《浸过肥皂的海绵》,阿斯奎斯伯爵夫人(9)写的《回忆录》,以及《尼日利亚捕猎记》,每本书都打开着。店里的书多极了,但似乎没有一本适宜给疗养院里的伊芙琳·惠特布雷德带去。找不到什么书可以让她高兴,使这个异常干瘪瘦小的女人,在克拉丽莎走进房间的时候,露出哪怕只是一刹那亲切的表情,随后开始闲谈,关于妇女病等,谈个不停。她多么渴望使人们一见她进来就高兴啊!克拉丽莎这样思忖着,又转身折回邦德街。她心里又泛起烦恼,因为做一件事非得为他人是愚蠢的。她宁愿像理查德那样,纯粹为自己办事。她一面等着穿过街,一面想,她有一半时间不单是为了把事情做好,而是为了使人们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她知道这是愚蠢之极的表现(这当儿警察举手示意可以通行了),因为任何人一刻都没有接受她的诱导。要是她能重度人生,那多好呵!甚至还能改变自己的面目呢!她思索着,踏上了人行道。

首先,她会长得像贝克斯巴勒夫人,有一双美丽的眼睛,黑皮肤,犹如皱折的皮革。她会像贝克斯巴勒夫人一样慢条斯理,举止庄重,身材高大,像男人一般对政治有兴趣,在乡下有一幢邸宅;极其高贵,极其真诚。可是,她的容颜恰恰相反,瘦削的身材,令人发笑的小脸蛋儿,鹰钩鼻子。诚然,她能使自己显得很体面;她的手和脚都很美,穿戴也挺入时,尽管她花钱不多。但是,近来她这个身躯(当下她停住,看一幅荷兰画),以及它的各种功能似乎不复存在——丝毫不存在。她有一种极为荒诞的感觉,感到自己能隐身,不被人看见,不为人所知;现在再也没有婚姻,也不再生儿育女,剩下的只是与人群一起,令人惊异而相当庄严地向邦德街行进。如今她是达洛卫夫人,甚至不再是克拉丽莎,而是理查德·达洛卫夫人。

邦德街使她着迷,旺季中的邦德街清晨吸引着她:街上旗帜飘扬,两旁商店林立,毫无俗气的炫耀。一匹苏格兰花呢陈列在一家店铺里,她父亲在那里买衣服达五十年之久;珠宝店里几颗珍珠;鱼店里一条冰块上的鲑鱼。

“这就是一切,”她望着鱼铺子说,“这就是一切。”她重复说着,在一家专营手套的店家前伫立片刻。战前,人们可以在那儿买到几乎完美的手套。她叔叔威廉以前常说,要知道一个女人的人品,只须看她穿什么鞋、戴什么手套。大战中期的一个早上,他在床上寿终正寝。他曾说:“我活够了。”至于手套和鞋子嘛,她尤其喜欢手套,可是她的亲生女儿,她的伊丽莎白,却对两者都毫不在意。

简直一点不感兴趣。她一边想,一边继续沿邦德街往前走,进入一家花店。每逢她举行宴会,那家店总为她准备好鲜花。伊丽莎白最爱的其实是那条狗。今天早晨,屋子里到处都闻到一股柏油味儿。不过,可怜的狗格里泽尔总比基尔曼小姐好些,她宁可忍受狗的坏脾气和柏油味,以及其他种种缺点,总比关在闷热的卧室里,枯坐着念祈祷书强!没有什么比这更糟了,她想这么说。但是,正如理查德说的,这也许只是每个女孩子都得经历的一个阶段吧,也许女儿堕入情网了。可是,为什么偏要爱上基尔曼小姐呢?诚然,基尔曼小姐受过不公平的待遇,人们应当谅解她;理查德说她很能干,具有清晰的历史观念。不管怎样,她和伊丽莎白如今是形影不离。自己的女儿伊丽莎白上教堂去领受圣餐,而且她毫不在乎衣着,也不注意该怎样对待来赴午宴的客人。宗教狂往往令人冷漠无情(对大事业的信仰也如此),使感情变得麻木,这是她的体会。就拿基尔曼小姐说吧,她肯为俄国人干任何事情,也愿为奥地利人忍饥挨饿,可在暗地里却尽折磨人。她那么麻木不仁,老穿着那件绿色雨衣,年复一年总穿着那件衣服;她身上淌满汗水;只要她在房里待上五分钟,就会让你感到自己的低贱和她的优越。她那么贫困,你却那么富裕;她住的是贫民窟,家中没有靠垫,没有床,也没有小地毯或任何类似的东西。她整个灵魂都因怨天尤人而发霉了。大战期间,她被学校开除了——真是个贫苦、怨愤、不幸的女人啊!其实,人们恨的倒不是基尔曼个人,而是她代表的那种观念。当然,其中必定掺杂了许多并非基尔曼小姐的因素。在人们心目中,她已经变成一个幽灵,人们在黑夜里与之搏斗,就是骑在我们身上,吸干我们一半血液的幽灵、统治者、暴君;因为毫无疑问,假如再掷一下骰子,把黑白颠倒一番,她兴许会爱上基尔曼小姐了!不过,今生今世不可能了。不行。

然而,她心中有一个凶残的怪物在骚动!这令她焦躁不安。她的心灵宛如枝叶繁茂的森林,而在这密林深处,她仿佛听到树枝的哔剥声,感到马蹄在践踏;她再也不会觉得心满意足,或心安理得,因为那怪物——内心的仇恨——随时都会搅乱她的心,特别从她大病以来,这种仇恨的心情会使她感到皮肤破损、脊背挫伤,使她蒙受肉体的痛楚,并且使一切对于美、友谊、健康、爱情和建立幸福家庭的乐趣都像临风的小树那样摇晃,颤抖,垂倒,似乎确有一个怪物在刨根挖地,似乎她的心满意足只不过是孤芳自赏!仇恨之心多可怕呵!

要不得!要不得!她在心中喊叫,一面推开马尔伯里花店的旋门。

她挺直颀长的身子,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前走去;皮姆小姐立刻上前招呼。这位女士天生一张钮扣形的脸,双手老是通红,好像曾经捧了鲜花浸在冷水里似的。

这儿是鲜花的世界:翠雀、香豌豆、一束束紫丁香,还有香石竹,一大堆香石竹,更有玫瑰、三尾鸢,啊,多可爱——她就站着与皮姆小姐交谈,一面吮吸这洋溢着泥土气息的花园的清香。皮姆小姐曾得到她的恩惠,因而觉得她心肠好;确实,好多年以前,她就是个好心人,非常和善;可是今年她见老了。她在三尾鸢、玫瑰和一簇簇摇曳的紫丁香丛中,眯着眼睛两边观望,贪婪地闻着那令人心醉的芳香,领略着沁人心脾的凉爽,驱散了刚才街头的喧闹。过了一会,她睁开双目:玫瑰花儿,多么清新,恰似刚在洗衣房里熨洗干净、整齐地放在柳条盘中的花边亚麻织物;红色的香石竹浓郁端庄,花朵挺秀;紫罗兰色、白色和淡色的香豌豆花簇拥在几只碗中——仿佛已是薄暮,穿薄纱衣的少女在美妙的夏日过后,来到户外,采撷香豌豆和玫瑰,天色几乎一片湛蓝,四处盛开着翠雀、香石竹和百合花;正是傍晚六七点钟,在那一刻,每一种花朵——玫瑰、香石竹、三尾鸢、紫丁香——都闪耀着:白色、紫色、红色和深橙交织在一起;每一种花似乎各自在朦胧的花床中柔和地、纯洁地燃烧;哦,她多喜爱那灰白色的小飞蛾,在香水草四周,在暮色中的报春花四周飞进飞出!

她和皮姆小姐顺着一个个花罐走去,精心挑选花朵;她喃喃自语:那憎恨的心思真要不得,要不得——声音越来越轻柔,恍惚这种美、这芬芳、色彩,以及皮姆小姐对她的喜爱和信任汇合成一股波浪,她任凭浪潮把自己浸没,以征服她那仇恨之心,驱走那怪物,把它完全驱除;这种想法使她感到超凡脱俗,正在这时——砰,街上传来一下枪声似的响声!

“天哪,那些汽车真糟糕。”皮姆小姐走到窗前张望,又走回来,手里捧满香豌豆,脸上浮现出歉疚的微笑,仿佛那些汽车和爆破的车胎都是她的过错。



一辆汽车停在正对马尔伯里花店的人行道上,就是它发出那巨大的爆炸声,把达洛卫夫人吓了一大跳,又使皮姆小姐走到窗前并为之抱歉。过往的行人自然也止步谛视,刚巧看到装饰着淡灰色陈设的车内露出一位头号要人的脸,随即有一个男子的手把遮帘拉下,只留下一方淡灰色。

然而顷刻之间,谣言便从邦德街中央无声无形地向两边传开,一边传到牛津街,另一边传到阿特金斯街上的香水店里,宛如一片云雾,迅速遮住青山,仿佛给它罩上一层面纱;谣言确实像突如其来的庄重和宁静的云雾,降落到人们脸上。瞬息之前,这些人的面部表情还各自不同,可是此刻,神秘的羽翼已从他们身旁擦过,他们聆听了权威的声音,宗教的圣灵已经显身,她的眼睛紧紧地蒙着绑带,嘴巴张大着。但是,没有人知道究竟看到的是谁的面孔。是威尔士王子?是王后?还是首相?是哪个人的面孔呢?谁也说不上。

埃德加·丁·沃基斯的手臂上套着他惯用的一卷铅管,用别人听得见的声音,以幽默的口吻说:“休(首)相大人的机(汽)车嘛(10)。”

赛普蒂默斯·沃伦·史密斯听到了他的话,同时发现自己被挡住了。

赛普蒂默斯·沃伦·史密斯大约三十上下,长着个鹰钩鼻子,脸色苍白,穿着旧大衣和棕色鞋子;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现畏惧的神色,连陌生人见了这种眼光也会感到畏惧呢。世界已经高举鞭子,它将抽向何方?

一切都陷于停顿。汽车引擎的嗒嗒声犹如脉搏,在人的周身不规则地跳动。太阳变得分外炎热,因为那辆汽车就停在马尔伯里花店的窗外。敞顶公共汽车上层的老太太们都撑起了黑色遮阳伞;时而这边一把绿伞,时而那边一把红伞,绷地一声轻轻撑开。达洛卫夫人臂弯里捧满香豌豆走到窗前,皱起粉红色小脸向外张望,想知道出了什么事。人人都注视那辆汽车,赛普蒂默斯也在看。骑自行车的男孩都跳下车。交通车辆越积越多。而那辆汽车却放下遮帘停在街头。赛普蒂默斯思忖:那帷帘上的花纹很怪,好像一棵树。他眼前的一切事物都逐渐向一个中心凝聚,这景象使他恐怖万分,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就要发生,立刻就会燃烧,喷出火焰。天地在摇晃,颤抖,眼看就要化成一团烈火。是我挡住了路,他想。难道人们不是在瞅他,对他指指点点吗?难道他不是别有用心地占住了人行道,仿佛在地上生了根吗?可是,他的用心何在呢?

“咱们往前走吧,赛普蒂默斯,”他的妻子说。她是个意大利女人,个子不高,淡黄色的尖脸蛋上长着一对大眼睛。

然而,卢克丽西娅自己也禁不住注视那辆汽车和帷帘上的树纹图案。是王后坐在车内吗?——王后上街买东西吗?

司机一直在忙着打开、关上、转动着什么部件,这会儿他坐上了驾驶座。

“走吧,”卢克丽西娅说。

可是她的丈夫(他们已结婚四五年了)却吃了一惊,浑身一震,气忿地说:“好吧!”仿佛她打断了他的思路。

人们必定会注意到,必定会看到他俩。人们,她望着那群盯着汽车的人们,思量着;她对那些英国人和他们的孩子、马匹、衣服颇有些羡慕;但眼下他们却成了瞧热闹的“闲人”,因为赛普蒂默斯曾经说:“我要自杀。”多可怕的话呵!万一他们听到他讲的话,那怎么办?救人啊!救人啊!她环视人群,渴望大声向屠夫的儿子和妇女们呼唤:救人啊!就在去年秋天,她也披着这件外套,跟赛普蒂默斯一起站在河滨大道上;赛普蒂默斯读着报纸,一声不吭,她夺下他手里的报纸,还朝那个看见他们的老头放声大笑!可是关于倒霉,人们总是讳莫如深。她必须让他离开这儿,带他到一个公园去。

“咱们这就穿过马路吧,”她说。

她有名份挽着他的手臂走,尽管这样做并不带感情,但他不会拒绝。她仅仅二十四岁,那么单纯,那么易于冲动,为了他而离开了意大利,在英国举目无亲,瘦骨伶仃。

拉上遮帘的汽车带着深不可测的神秘气氛,向皮卡迪利大街驶去,依然受到人们的注视,依然在大街两边围观者的脸上激起同样崇敬的表情,至于那是对王后,还是对王子,或是对首相的敬意,却无人知晓。只有三个人在短短几秒钟里看到了那张面孔,究竟他们看见的是男是女,此刻还有争议。但毫无疑问,车中坐的是位大人物:显赫的权贵正悄悄地经过邦德街,与普通人仅仅相隔一箭之遥。这当口,他们国家永恒的象征——英国君主可能近在咫尺,几乎能通话哩。对这些普通人来说,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多少年后,伦敦将变成野草蔓生的荒野,在这星期三早晨匆匆经过此地的人们也都只剩下一堆白骨,唯有几只结婚戒指混杂在尸体的灰烬之中,此外便是无数腐败了的牙齿上的金粉填料。到那时,好奇的考古学家将追溯昔日的遗迹,会考证出汽车里那个人究竟是谁。

达洛卫夫人擎着鲜花走出马尔伯里花店。她想:敢情是王后吧,是王后在车内。汽车遮得严严实实,从离她一英尺远的地方驶过,她站在花店旁,沐浴在阳光下,刹那间,她脸上露出极其庄严的神色。那也许是王后到某个医院去,或者去为什么义卖市场剪彩呐。

虽然时间还很早,街上已拥挤不堪。是不是洛兹(11),阿斯科特(12)、赫林汉姆(13)有赛马呢?究竟为了什么?她不明白。街上挤得水泄不通。英国的中产阶级绅士淑女坐在敞篷汽车顶层的两边,携带提包与阳伞,甚至有人在这么暖和的日子还穿着皮大衣呢;克拉丽莎觉得他们特别可笑,比任何事情都更难以设想;而且连王后本人也被阻挡了,王后也不能通过。克拉丽莎被挡在布鲁克街的一边,老法官约翰·巴克赫斯特爵士则被挡在街道的另一边,他们中间隔着那辆汽车(约翰爵士已执法多年,他喜欢穿戴漂亮的女人)。当下,那司机微微欠了欠身子,不知对警察说了些什么,还是给他看了什么东西;警察敬了个礼,举起手臂,侧过头去,示意公共汽车退到一边,让那辆汽车通行。车子徐徐地、阒无声息地驶去了。

克拉丽莎猜得不错,她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瞥见那个听差手中神秘的白色圆盘,上面刻着名字——是王后的名字吗?还是威尔士王子,或者首相的名字呢?它以自身发射的光彩,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克拉丽莎眼看汽车渐渐缩小,消失)。那天晚上,在白金汉宫,它将大放光芒,四周是大吊灯、灿烂的星章、佩戴橡树叶的挺起的胸膛,休·惠特布雷德及其所有的同僚,英格兰的绅士们。而当晚克拉丽莎也要举行宴会。想到这儿,她微微挺直身体,她将以这种姿态站在楼梯口迎接宾客。

汽车虽已离去,但仍留下一丝余波,回荡在邦德街两侧的手套、帽子和成衣店里。半分钟之内,每个人的脸都转向同一方向——窗户。正在挑选手套的女士们停了下来——要什么样的手套呢?齐到肘部的还是肘以上的?柠檬色的还是浅灰色的?话音刚落便发生了一件事。要是这种事情单独出现,那真是微不足道,即使最精密的数学仪器也无能为力,尽管它们能记录中国的地震,却无法测定这类事情的振动。然而,这种事汇集在一起却能产生惊人的力量,而且引起普遍的关注,打动人们的感情:素不相识的人互相注视,他们想起了死者,想起了国旗,想起了帝国。在后街一家小酒馆里,由于一个殖民地移民在提到温莎王室(14)时出言不逊而激起一场大骚动,人们争吵着,还摔破了啤酒杯。奇怪的是,它竟会穿过街道,传到小姐们的耳中,引起她们的共鸣。当时她们正在选购配上洁白丝带的白内衣,以备婚礼之用。那辆汽车经过时引起的表面上的激动逐渐冲淡了,骨子里却触动了某种极为深沉的情感。

汽车轻捷地驶过皮卡迪利大街,又折向圣·詹姆士街。身材魁梧、体格健壮的男子汉,衣着讲究的男子,他们身穿燕尾服和白色长裤,头发往后梳起,不知什么缘故,所有这些人都站在惠特酒店的凸肚窗前,手叉在背后,眼睛凝望窗外;他们本能地感到一位大人物正从那里经过。不朽的伟人放出的淡淡光芒攫住了他们的心灵,正如它刚才照亮了克拉丽莎。他们顿时挺得更直,手也不再放在背后,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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