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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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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泪。她叫我,哥
  我捂着脸,恨不得死去。我母亲在一边也落泪,而我跪下来扑在她床边,双手紧紧抓着床单放声哭了出来。
  她又动了动嘴,我没有听见声音,但我读得懂她的唇语,她说,哥,我不怨你。
  我哭得更厉害了,再也无法忍受,转身对叶父说,伯伯,我对不起您害小笛这样的,是我
  言毕,我只觉得身边都静了。叶笛心碎地转过脸去,叶父走了过来。他声音颤抖着问我,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说清楚了!
  我朝他跪下,大喊,叶伯伯,小笛是因我而而遭这份罪的不是那个康乔!
  顿时一记响亮的耳光就落了下来,我以为是叶伯伯,可我抬起头,是母亲愤恨地望着我,她骂,你个混账东西,我打死你!
  叶父坐在一边,没有看我们,他整个人像被抽掉了魂灵一般,自从他失去妻子以来,我还从没见他这样憔悴过。
  而事情的最后结局,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不幸。
  康乔去卖血,血贩子的针头不干净,他感染了乙肝。他退了学,养病一年。不仅如此,这个病还将缠他一生。
  4
  亦俊对我说了这些事情之后,我们四个人都僵在那里。康乔转身要走,回头时咬着牙狠狠地说,亦俊,过去我一直都想把你给剁了。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恩怨都有个期限,我不想跟你追究。从今之后我再不想看到你。
  自从亦俊出现之后,叶笛似乎想辞掉在这里的演出。我打电话找她,她总是对我说,对不起,最近身体状况很差,来不了。我问她,康乔呢。她说,他不会再来了。
  那天我去叶笛寓所找她。木质的楼房,两层,住了很多家房客,因为年代久远而踩上去嘎吱作响,有阴暗潮湿的长长的走廊,走廊里晾满了湿的衣服,很多人在走廊里做饭。她来开门,穿着件很薄的白色衬衣,套着黑色的长裤,头发挽了起来,脖颈颀长,更瘦了。看起来很憔悴。我问她是不是病了?她勉强地笑着,说很疲倦。
  房间里挂满了小幅的水粉画。黑色的背景上有大片凝集的色泽,抽象的美感。堆着很多乐器,可是没有大提琴。我们无话可说,很尴尬,我试图打破这种沉寂,问,你为什么不拉琴了?你拉琴一定很好看。
  叶笛平静地点烟,说,早就不拉琴了。
  我愣了一下,又转换话题。你现在的生活还好吗?一个人挣的钱够吗?
  康乔家有钱,我们还不至于饿死。
  康乔他的病怎么样了你们是
  同居了很久吗?
  恩,对。可是他已经两天没回来了。是亦俊叫你来的?
  不,是我自己想来。
  为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来看看你。
  叶笛看着我,淡淡笑了一下,说,你一直都对我这么好。
  那天她大段大段地讲话,讲亦俊,讲康乔,也讲她自己。她说亦俊其实很善良,但是他很软弱。不过过去的事也确实不能怪他,他不知道的。那时我们太小。
  那你爱康乔吗?
  我不知道。我们在一起但是又不在一起他的病,让我觉得我欠了他一辈子。
  叶笛并无愁容,但我看着她,便觉心底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们无话可说,面对一窗晚春的暮色,静静闲坐。
  晚上康乔还没有回来。我说,我先走了。她拉着我的手说,七,留下来。康乔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你陪陪我
  她言语落寞,却又面带笑容,朝我伸手,我便俯下身来抱她。那一刻我仿佛成了少年时的亦俊。抱紧她,好像世间就变得微茫而温暖。我抚她的额,感到滚烫。我说,叶笛,你好像发烧了。
  她默默说,我知道。我扁桃体在发炎,极疼。不想说话了。
  我叫她上床去,又找来毯子给她盖上。出门去给她买了阿司匹林、抗生素、温度计。回来烧开水,喂她吃药。给她量体温。
  她发着烧,时冷时热,总是渴。我喂她喝水,用被褥毯子把她捂紧,凌晨时她发了汗,烧终于退了。那夜我们相拥而眠,像少年时的闺中密友。我抚摸她的背,手停留在峰峦一般的肩胛骨上,吻了她的肩。窗外一片醉夜星辰。像是飞燕草一样的蓝蓝深海。
  她病尚未好,咽喉肿痛,只能咽下流质的食物。我给她做粥煲汤,不让她整日用方便面充饥。她的床头摆满了各种精神类药物,我也不允许她用小孩吃糖一样的剂量吃那些药丸,为此也吵过。但她总会懂得我是为她好,因而听从。
  我常常在狭窄的厨房做菜的时候会听见她突然问,“你刚才说什么?”或者“有人进来了吗?”,我知道那是她的幻听症,开始的时候我回答,“不,我刚才什么也没有说”,结果总是让她难过,于是后来如果她再问我的时候,“你刚才在喊我?”我就回答,“对,我让你铺好桌布,可以吃饭了。”这是所谓善意的谎言。我只是心甘情愿想给她温暖。因我知道生命的孤寒漫无止境,而我还有余力照顾她。
  那是一段过得寂寞的日子。但还是有很愉快的时刻。寓所里没有电视。每天黄昏的时候,为打发时间,叶笛就坐在窗台上抱着吉他弹一些歌给我听。她咽喉发炎,嗓音沙哑,不能唱。但我知道那是平克的歌,
  Good bye ; the cool world ;I am leaving you today。
  Good bye ; good bye ;good bye。
  Good bye; all the people; there is nothing you can say; to make me change my mind; good bye。
  破旧的红漆斑驳的窗棂外面是浓绿的爬山虎。我静默地看着她。她关于昨天的怀念,夜幕低垂。似掌声,此起彼伏。又如一片深深湖水。
  有时候我困得听着听着就会睡着,醒过来,看见她还在窗台边抽烟。她独坐,像我记忆中蓝色的海,蓝得让人心疼,一直疼到心底去。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常常缺乏诗意和美感的。而我们却要欺骗自己,让自己知足,以便能够快乐地去生活。
  叶笛常常连续几日无法入睡。眼睛里布满血丝。当她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她便在深夜里叫醒我,说,七,我睡不着。
  我起身来到她的床上去,与她聊天。故意说很无聊的话题,让她长久地听,或者让她长久地说。言语是世上最让人疲倦的事情。她终会在疲倦中睡过去。
  我知道她一旦睡着,睡眠又会变得很长。于是我轻轻下床来,帮她拔掉电话线,关掉手机,关上窗户。房间里非常寂静。我喜欢坐在她的床边,看看她熟睡之时甜美如婴的脸。
  我似乎感到了生命的韧性,我们都曾经以为自己走不下去了。可是最终,我们其实都可以走过来。比如对叶笛来说,这场幸福的睡眠过后,她又可以挂上笑容,继续行走。
  她这一觉睡过去很久,醒来的时候是上午阳光明媚的时刻。她抻着懒腰的愉快模样,像只懒猫。这般天真的叶笛,我从来没有见过。也许在她生命没有波澜之前,亦俊见过。
  我把牛奶端给她,她握着我的手说,很多年没有这样痛快地睡一觉了。
  康乔消失了。乐队的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叶笛生病,我留在寓所里照顾她。每日做些家务,其余几近无所事事。
  亦俊知道我在陪叶笛,可是他没有来,哪怕借看我的理由来看她一下。我几乎对他彻底失望。
  叶笛好转了不少,第二天我便回家了。在MILK见到亦俊,我问他,你怎么不来看我们一下?
  他说,我怕她不想见我。
  我说,是你不敢见她。
  两日之后,叶笛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说,七,我想回南方,回我以前的城市。
  我问,这么急着走,那你就不回来吗?
  她说,康乔给我打了电话,他一切都好,回他母亲身边去了。他让我也回去。
  叶笛又问我,你愿不愿跟我一起回去,七。
  未等我回答,她继续说,明天早上10点的火车,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了两张车票。我可以等你。
  亦俊在我背后小声地问,出了什么事?谁要走了?找到康乔了?
  我回过头,看到他的无辜的样子,突然很不忍心。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了。他是一个平和干净的人。因我们生活平静而盲目,我并不切肤体验他的软弱,他依然对我很好。我也是爱他的。
  那夜我不怎么睡得着,凌晨5点的时候,亦俊打来电话。我握着听筒,对方没有声音。我们足足沉默了十分钟没有说一句话。只听见对方的呼吸。最后他很模糊地说,七,请你不要离开我。
  我放下电话,起床走进
  卫生间,用冷水冲澡,冰冷的水像无数把刀在刺。痛快到了极点。我完全无法呼吸,我想我头都要裂了。
  清晨时分出了门。我回到MILK,将墙上的澜沧刀一把把取下来,装进包里。走在街上,依然安静,行人疏落。天蒙蒙亮,我走过一条街,路灯一盏盏熄灭。我观望着,想,我们将在这个疲倦而冷漠的世界里过完嘈杂的一生。从倾其所有,到一无所有。我们是相互交错的经纬,被岁月织成锦缎,与虚无的结局丝丝入扣。
  冥冥之中,我一直步行走到了火车站。
  我给她打电话,远远地她便朝我走了过来。她见到我,先是愉快惊喜,但她是聪明的人,瞬间表情就暗淡下来了。
  我将包递给她,对她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不能走。
  她拿过来,摸摸便知道是什么,静静地笑。她说,好久之前,康乔走后给我电话,他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该走了。
  我不再说话,叶笛从肩上取下她的吉他,要送给我。
  她埋头吻了我的肩,我不忍看她,闭了眼。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早已看不到她的线条明快的面孔了。如一阵倏然而过的忧伤,她湮没在人群里。而人群,也像一场失败的战争,将我们记认的人,埋葬其中。
  只剩下这把琴,还留在我怀抱里。
  树的辛香,丝绸一样缠绕在琴弦上。

十三、故城


  1
  故城,你是否觉得,我们总是在不断地记住忘记我们的人,而被我们忘记的人却也在纪念着我们。若不是如此。人与人何以有缘分。
  两年前我在新疆旅行,发现彼地的文明遗址总是以故城来命名。比如说,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故城这个词念起来充满感怀却又不失悠然,像极了你。所以我想以故城给所有在我生命中留下深刻足迹的人命名。他们亦永远只能是我的故城,因为他们之所以如此重要,恰恰是由于他们不可能一路一直陪我走下去。
  就像何勇在《幽灵》里轻轻地念:他们都不在了。我想念他们。
  故城,你并不知道我这样纪念你。在过去,我一直都是那个你不开心的时候才想到的人。那时你总是不由自控地落泪,我常常站在你身后,看着你的背影,那么多话欲言又止。我们离开彼此之后,这些话组成了我的文字,就好像此刻我又想起14岁的春天,我们相识不久,那日下午你邀我一起去江边放风筝,你对我说起,烟花春晓。
  是的,三年过去,这样一个烟花春晓的季节又来了。你可记得。
  前几天我打篮球而弄伤了手指,食指关节青肿,动弹不得。但这令我想起了几年以前的这个春天,你我在种有两棵高大银杏的旧操场上打篮球,累了坐在地上喘气,你对我说,银杏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植物。它必须雌雄同载才能存活。它们可以存活很久很久,但若其中一棵死去,另外一棵也会很快死去。
  我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天阳光灿烂得像是孩童的瞳孔,老银杏有着彰显它命运构架一般的蓬松枝叶,从它一直细碎摇晃的姿态,可以看见风在穿越。小操场有两个篮球架,木篮板油漆脱落而残损,篮筐锈蚀。球砸过去,整个框子就哐当哐当摇晃。
  不管再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的衬衣上带着干燥浓香的太阳的气味,是少年的气味。
  故城,你应该记得,那时你和我是在学校里引人注目,却有些令老师头疼的孩子。不幸我们都被安排到年级里最暴躁严格的一个女班主任手里。她实在是个脾气暴烈的急性子,对我们也早就看不惯。一次晚自习,所有同学都在安静地看书做题,你在同桌男生的眼镜上画上一圈一圈的黑线,让他戴上,叫我看,我们三个人笑得四脚朝天,连班主任冲进来的时候都无从觉察,于是被她抓了个正着。她把我们驱逐出教室,厉声咒骂,气得直抖。
  再有一次是班主任在周五放学前的班会上训导,她说,你们这些学生,总是等到星期天晚上才赶作业,周六周日干吗去了?从下周起,坚决要杜绝赶作业的现象!
  我在下面嘀咕一声,谁那么傻在星期天晚上赶作业啊都是星期一早上来抄
  话音未落,班里的同学都窃窃偷笑。班主任脸也绿了。
  我很快忘了这件事,星期一早晨照例早早来到教室,把课代表的英文作业拿来抄。正伏案急书酣畅淋漓时,有人拍我肩膀。我不耐烦,以为是哪位死党来捣乱,便大声说,去去去,别打岔,没见我正抄作业呢!
  身后的人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情形不对,慢慢回头,正好撞见班主任刀子般的眼神。还未等我在心里默念一句“完了”,她的耳光就已经响亮地扇了下来
  呵呵,故城,这些你都记得吧。我们在课堂上偷偷下五子棋,我赢了一盘漂亮的“三三连”,喜不自禁,当即在历史老师讲到李世民弑兄夺位的时候,大喊一声,啊哈你输啦!
  顿时,安静的课堂,变得更安静了
  历史老师表情沉痛地走下来,说,请你出去。
  那个时候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互相写信,但平时彼此并不多说话。教学楼顶楼一层常年空置,我们经常不上体育课音乐课,到顶楼的楼梯间里闲坐,也喜欢拿着粉笔在墙上涂鸦。写写画画一个学期,不知不觉渐渐涂满了整个楼梯间的墙壁。这件杰作败露之后,我们被班主任揪到办公室罚站,请家长,赔粉刷钱。
  那个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四月的时候照毕业照,我没有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讨厌拍照的人。那天我们一直在学校西北角的楼顶上吹风。曾经满墙壁的涂鸦,已经被学校工人全部粉刷成雪白的一片。我和故城都没有说一句话。面对空白的墙壁,坐在楼梯上,无所事事沉默了一个下午。
  我们都曾经以为那面墙壁是留给学校的最好纪念。真的。
  还记得故城在上面写过一句话,我们应该吧生命浪费得更有意义一些。
  2
  我与故城都是学画画的孩子,每个周末背着画板到老师家去画画。走在街上心情总是非常好。故城能写一手很漂亮的隶书,长跑很厉害。她塞着耳机写生石膏的时候,样子看起来仿佛目空一切。可是只有我明白,我们恰恰是因为在乎太多,所以总是有无法释怀。
  她曾经笑着说,七,你是我的,你不能离开我。说话的瞬间我想起《她比烟花寂寞》里Jackie对她姐姐说这句话的时候闪烁的眼神。
  我会明白,她是在向我表达她的寂寞与害怕。
  上帝让我们习惯某些东西,就是用它来代替幸福。
  但我们竟然,一不小心就习惯了生命本质的空虚。
  3
  苏钦曾经是我和故城的绘画老师。她与故城母亲相识,也是故城带我一起去她家找她的。苏钦为我们开门时披一件随意的深色坠质睡衣,嘴里叼着一只炭笔,手里抱着一卷卡纸,另只手腾出来开门。头发挽起来,脖颈颀长,锁骨似清瘦的少年一般突出。面孔上的轮廓硬朗。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每个周末我们去她美院的画室画静物写生。画室里满是林立的画架,地上扔着废弃的 颜料。墙壁上是无意弄脏的色块。看起来富有超现实风格的意味,非常有趣。有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窗帘厚重且沾满灰尘。窗外是高大的落叶乔木。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些植物繁盛了又凋落了。盛夏有扶疏树影映在空旷的画室里。树影似乎带有辛香。簌簌抖落。画累了或者找不到感觉了的时候,苏钦就干脆让我们休息一下。和我们聊她在美术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分外沉溺的老鹰乐队。我们就边听边在画室里逡巡,一幅一幅评判她的油画。
  那年夏天我们穿过美院浓荫的青石板路,直到那座砖红的爬满了墨绿藤蔓植物的三层小楼。那些植物具有鲜亮饱和的色泽,叶片在仲夏溽热的微风中摇动,闪着匕首一般鲜亮的绿。我们不停描绘那些木讷的石膏头像。疲倦之际我曾经听苏钦大段大段地讲她男朋友的事情。比如他们如何在大学里恋爱,如何在毕业之后分别。
  她懒懒地说,我们分开都已经七年了。我说,他这么爱你,一定还在等你。
  苏钦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傻孩子,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
  这句话我印象极其深刻。我心里明白,我依赖她,胜过我喜欢她。
  即使没有画画的时候我也去画室。很多时候撬掉学校的无聊课程,在画室里看苏钦给那些大孩子上课。在最后一排躲在高大的画架后面等待。晚上在画室里用CD机放些老鹰乐队的老歌。关掉所有的灯,在画室黑黢黢的角落里堆积着躯干,头像,手,脚看起来恐怖至极。我们在画室里互相恐吓,疯打。累了就坐在窗台上分抽一包烟。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她都会出来陪我在街上晃。寒假父母都走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不想回去,和同学们在咖啡厅玩儿到很晚。然后各自回家。我一个人在沉睡的城市中逡巡,路过一个电话亭,用自动售卡机买一张卡,给她打电话过去,煲到卡上只剩最后一块钱。电话亭的地上丢满了烟头。我看见外面大寒时节冰冷的冻雨扎在电话亭的玻璃上。除了路灯憔悴的光线之外,一片漆黑。下雨了。
  我对苏钦说,我冷死了。她说,你在哪里。
  苏钦凌晨一点的时候赶到我面前来。给我披上一件大衣。看见满地烟蒂狼藉的电话亭,说,你不要命啊你,少给我这样!
  我赖皮地看着她,我知道她不会生我的气。那夜我们像往常一样在空无一人的深夜街道上散步,走累了就在大商厦门前的阶梯上坐下,捧着一杯咖啡沉默。
  有时候我一言不发,有时候会不停地说话,说道难忍之处我一头扎在她肩膀上决堤一样地哭。她镇定至极。没有说一个字。只伸手揽我的肩膀。
  天亮的时候,苏钦说,小七,这些事,你不要再对别人提起了。忘了它吧,你还这么小,心事这么重,真叫人心疼。
  那个时候我剪短了头发,苏钦总是喜欢摸着我的脑袋。像摸她的宠物那样。我额前的头发常常遮住眼睛。喜欢穿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苏钦说,小七,你怎么不爱笑。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她见我陡然脸红起来,便放肆地笑,继续看着我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对你只有一个感觉。
  是什么。
  野。野孩子。
  然后轮到我放肆地笑。我想起小时候母亲耐心教我怎样执筷子,怎样保持优雅的坐姿,怎样吃饭不弄出声音来,怎样在饭局上敬酒,告诉我餐巾叠成某种花状表示东家,而上宾只坐朝北的座位可至今我仍然还是吃相很难看,走路不抬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若这样想起来,好像我的一生,都只是个关于辜负的故事。一直,在让人失望。
  但苏钦一定不这样想。她在修改我的水粉作品的时候总是说,你对色彩的感觉,非常独特。七,你是有才华的人。要走好自己的路。
  4
  初中三年,我明白我是很喜欢苏钦的。毕业时我将离开家去别的城市上高中,临走的时候苏钦送我她的油画处女作。尚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随家庭教师学习的练习作品。画面只是简单的静物,笔触稚嫩却有才气流露。我格外珍惜。
  那天晚上我在一页速写纸上写,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以至于物是人非的现在,某日我忽然见到同桌的文字里出现了这句话,熟稔的记忆几乎要分裂我的心脏,我在人声鼎沸的教师里潸然泪下。
  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而且一直这么相信着。
  比如故城,比如苏钦,还比如我自己。
  5
  我曾经以为我会在离家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艰难地想念故城和苏钦。但事实上,她们竟很快就沉没了下去,我并无刻骨的牵挂。
  我发现了人的不可信任。
  人总是会分开,为着我们不可妥协的前途,和所谓的明媚希望。匆忙地在新的校园里穿行,觉得自己再也不能依靠。只能冷暖自知,再自知,再自知,自知到灵魂的深处去孑然独立,在着漫长的路途中一直跑下去,跑向无谓的投奔。
  6
  高一那段时间我不停地给故城写信,像一个人对着镜子说话一般,不知不觉,便感到心酸。故城的回信里,一封封说起她身边不停更换的男朋友们。
  我知道故城想来是受异性追捧的。
  记不清楚是哪日凌晨,我刚睡下不久,手机响。是故城的短信。我盯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犹豫片刻,打开来看。故城说,今天凌晨,我把自己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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