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梁启超文集-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专制政体也。

    我辈数千年前之祖宗,初脱草昧,团体未结,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于专制。今日我辈已非孩童,无所用人之顾复;我辈又非废疾,无所用人之扶持;我辈更非癫狂,无所用人之监守;我辈亦非犯罪,无所用人之锁拘。

    专制政体之在今日,有百害于我而无一利!

    我辈若犹然恭然,与之并立于天地,上之无以对我祖宗,中之无以对我自己,下之无以对我子孙。我辈今组织大军,牺牲生命,誓翦灭此而后朝食。壮行何畏,师出有名,爰声其罪,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315

    03梁启超文集

    天之生人,权利平等。

    有目则同其视,有耳则同其听,有口则同其味,有肢则同其动,有脑则同其思。今彼专制者必曰:某也贵,某也贱,某也当命令人,某也当受命于人。是曰逆天理。其罪一也。

    人之意志,各有自由。父不能强之于子,兄不能强之于弟。即以一身论,昨日不能强之于今日,今日不能强之于明日。而彼专制者必曰:我之所欲,汝不可不欲之;我之所恶,汝不可不恶之。有曰拂人性。其罪二也。

    有治人者,有治于人者,此国法也。然我辈愿人人为治人者,同时又愿人人为治于人者。今彼专制者必曰:惟我治汝,惟汝治于我。是曰藐国法。其罪三也。

    一国之土地,一国人所共有也。无论何人,不得以私诸一己。而彼专制者必曰:普天之下,莫非吾土。汝践我之土地,汝食我之毛也。是曰盗公产。其罪四也。

    私公产为己物,罪既重矣。然使其整顿之、增进之,使我所得稍偿其所失,犹可言也。乃彼专制者则曰:吾惟取盈而已,他无所问焉。是始乱之而终弃之也。其罪五也。

    既不为我整顿矣、增进矣,使彼徒贪其各不落其实,犹可言也;乃彼专制者则今日加一税,明日抽一厘,沟壑之欲,无时已焉。是虎狼噬人之类也。其罪六也。

    使彼一人一姓可以长此专制,则我辈虽不得自由,犹可以为奴隶以苟全性命,乃彼一专制者立,则他专制者从而生心,彼此争夺,驱我辈以膏其锋镝。

    是不徒视我辈为犬马,且视之为土芥也。其罪七也。

    使同时而行专制者仅有一人,则犹幸其鞭长莫及,我辈

 316

    拟讨专制政体檄103

    犹得苏息。

    乃彼专制者遍布爪牙,自中央政府以至地方有司,其虎而冠者不下百数十万人。上层者制其下层者,下层复制其更下层者,其层数之多不可思议。而我辈则下层中之最下层者也,重重压抑,更无复见天日之望!彼所谓阿鼻地狱之魔王也。其罪八也。

    使彼虽压制我于内,而有自外来侵者彼能为我驱除之,犹可言也。

    乃非惟不能,且助他人以虐我,代他人以来压我。

    其罪九也。

    使彼其无道而甘心为真小人,则亦已矣。人人犹得知其恶,而有锄之之一日。

    乃彼专制者则颠倒是非,变乱黑白,妄上古经以文其罪,别造出一种奇怪之道德,奇怪之法律,而因以教人曰:“汝服我者则为圣贤,助我者则为豪杰;反是则为乱贼,为匪人。”

    逆天愚民,莫此为甚。

    是不徒絷缚我一身,是使我子子孙孙长沉苦海而不能救也。其罪十也。

    凡此诸端,不过略举大概。若详言之,则所谓罄南山之竹,书罪难穷;倾东海之波,流恶难尽者也!

    抑又闻之:天下惟无罪者,能讨人之罪。彼专制政体之罪既若彼矣,然则我辈其无罪矣乎?曰:无也。我辈之有罪,皆为彼专制政体所袿累者也。试剖辨之。或曰:我辈无爱国心,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孟子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故吾国则爱之,他人之国则不爱焉矣。彼专制者既夺吾国以私诸己,我辈不能自有而代彼爱之,何为也?不宁惟是,我虽欲爱之,而彼必不许我也。譬之有美人于此,其为吾妇,则吾得而爱之。现为他人妇,而吾窃窃用其爱焉,彼不试我以利刃,必挥我以老拳矣。

 317

    203梁启超文集

    君试观今日爱国之士,何一不遭专制者之按剑相视也。然则专制政体与爱国心不两立,我辈之无罪一也。

    或曰:我辈无尚武精神,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凡人自为斗者必勇,代人斗者反是。斗其仇敌者必勇,斗其亲爱者反是。彼专制者之养兵也,所以防家贼也,日日为其一己之私谋,而驱我之父以斗其子,驱我之弟以斗其兄,苟稍有人心者,谁不望风而却走也!我数千年来之祖宗,所以以从军为第一怨苦者,皆职此之由也。然则专制政体与尚武精神不并容,我辈之无罪二也。

    或曰:我非卑屈,罪也。然非我辈之罪也,专制政体使然也。凡人之性质,由于遗传者十而七八,由于教育者十而二三。我辈之祖宗,非自无始以来即有卑屈之性也,但久居于专制之下,时或思自立,不旋踵而夷灭矣。于是将强立之种尽锄去,而惟余卑屈者,合于适种生存之例,而独得传其裔于后。(下阙)

 318

    答 和 事 人303

    答 和 事 人

    (1903年12月2日)

    顷有自署和事人者,颇以近日《新民丛报》主义相诘责,兹录而答之。

    阅《新民丛报》三十八、九号,得读大作,知从美洲回来,宗旨顿改,标明保王,力辟革命,且声言当与异己者宣战。吾知足下素来强辩,未易与言,但欲不言而仍不能止者,正以于心有所不安耳。

    (中略)足下力辟革命,亦自成其说,吾不能与之深辩,但试问命则不能革,而王则可以保乎?大抵保王与革命,两党之手段不同,其目的未尝有异也。今日新学中人,由革命而生出排满,蓬蓬勃勃,一发而不可制,推原其始,亦由救国来也。

    痛宗国之沦丧,而在上者仍不振,于是思所以革命;革命之说一起,而思满人平日待我之寡恩,而排满之念又起焉。事本相因而又相成。何者?一朝起事,势必有谓为无父无君之邪说,以摇惑人心,中立者必将解体,盖排满所以补革命之不足也。故排满有二义:以民族主义感动上流社会,以复仇主义感动下流社会。庶使旧政府解散,而新政府易于建立也。而足下力辟其非,天下之人,将尽信其

 319

    403梁启超文集

    非矣,于足下有济乎,抑无济乎?古来英雄办事,未有强人使与己意相同,更无有剔人之非而成己之名也。

    况两党之人,互相水火,互相唾骂,互相攻讦,则旧人得所借口,而天下大事何日能成乎?今日者祸机愈迫矣,瓜分荐至矣,命固不能革,而王亦不能保矣。他日白人主我中原,制我死命,两党人合力而思挽回之术,亦不可得矣。必有彷徨瞻顾,痛哭流泪,归咎于今日兴讼者,悔之无及矣。子其思之,忍以天下为儿戏耶?

    答曰:和事人不知其为何许人,读其言,则必为一热诚爱国之士,无可疑也。

    其所谓命则不能革,而王亦非易保,此诚今日我四万万人最盘根错节之大问题也。此问题甚长,非此短篇所能毕其词,愿以异日。至其末节所云云,谓强人使与己意相同,谓剔人之非以成己之名,此实非鄙人所敢受也。

    凡言论者,发表一己之意见者也。言者与听者,各有其自由,断未有能强之使与己同者。吾尝论中国人之性质,最易为一议论所转移,有百犬吠声之观,有水母目虾之性,虽其所论如何高尚,如何磅礴,而所谓奴隶之本质终不免。吾方以是为一大缺点而深疚之,而岂有强人使与己意相同之理?至其谓剔人之非,是固然也。顾所剔者不特人之非也,即我之非,亦岂敢隐?夫鄙人之与破坏主义,其非无丝毫之关系,当亦天下所同认矣。

    然则吾岂与异己者为敌哉?

    至谓以成己之名,则更失之远矣。

    反抗于舆论之最高潮,其必受多数之唾骂,此真意中事;使鄙人而好名也,则更安肯出此?吾向年鼓吹破坏主义,而师友多谓为好名,今者反对破坏主义,而论者或又谓为好名,顾吾行吾心之所安而已。吾生性之长短,吾最

 320

    答 和 事 人503

    自知之,吾亦与天下人共见之。要之,鄙人之言其心中之所怀抱而不能一毫有所自隐蔽(非直不欲,实不能也)

    ,此则其一贯者也。辛壬之间,师友所以督责之者甚至,而吾终不能改;及一旦霍然自见其非,虽欲自无言焉,亦不可得。吾亦不知其何以如是也。故自认为真理者,则舍己以从,自认为谬误者,则不远而复,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吾生之所长也。若其见理不定,屡变屡迁,此吾生之所最短也。南海先生十年前,即以“流质”相戒,诸畏友中,亦频以为规焉,此性质实为吾生进德修业之大魔障。

    吾之所以不能抗希古人,弊皆坐是,此决不敢自讳,且日思自克而竟无一进者。生平遗憾,莫此为甚。若云好名,则鄙人自信,此关尚看得破也。至立信者必思以其言易天下,不然,则言之奚为者?

    故鄙人每一意见,辄欲淋漓尽致以发挥之,使无余蕴,则亦受性然也,以是为对于社会一责任而已。

    至云两党之人,互相水火,互相唾骂,互相攻讦云云,此诚最可痛心之事。若鄙人之尚知自重而不肯蹈此恶习,此亦当为一国所共谅者。试观去年春夏间,报界之所以相诬攻者若何,吾党曾一置辩否?又如香港某报,每一日照例必有相攻之文一篇,认列强为第三敌,认满政府为第二敌,认民间异己之党派为第一敌,其所以相唾骂、相攻讦者,亦云至矣。

    夫使以笔墨挑战也,则吾辈亦何患无辞?

    试观鄙人及我亲友,曾为一应敌之师否?非直不屑为,亦以义固不可也。且如顷者章、邹最后之供词,各报馆之啧有言者亦众矣,而本报并其原语亦不肯录入,诚以敬其初志也。吾谓“和事人”以此相虑,则可虑者其必不在吾辈矣。若夫吾发表吾现在之所信

 321

    603梁启超文集

    而不能自己,则吾既言之矣,吾今后更将大有所发表焉,然此非唾骂之谓也,非攻讦之谓也。吾所谓与舆论挑战进,自今以往,有以主义相辨难者,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吾乐相与赏之析之;若夫轧轹嫚骂之言,吾固断不以加诸人,其有加诸我者,亦直受之而已。寄语和事人,可无虑此,抑吾亦欲遍国中志士,皆率和事人之教也。至吾之所以不能已于言者,则本报前号中鄙著《论俄罗斯虚无党》、《答飞生》两篇,亦可略见其用意之所存,毋亦如和事人所谓欲两党合力以思挽回之术云尔。愿和事人平心静气一省览焉,而更有以辱教,固所望也。匆匆不具。

 322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703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

    (1904年2月14日)

    近数年来之中国,可谓言论时代也已矣。近数年来中国言论,复杂不可殚数,若革命论者,可谓其最有力之一种也已矣。凡发言者不可不求其论据于历史,凡实行者愈不可不鉴其因果于历史,吾故为《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欲与举国言论家一商榷焉。

    革命之义有广狭:其最广义,则社会上一切无形有形之事物所生之大变动皆是也;其次广义,则政治上之异动与前此划然成一新时代者,无论以平和得之以铁血得之皆是也;其狭义,则专以兵力向于中央政府者是也。

    吾中国数千年来,惟有狭义的革命,今之持极端革命论者,惟心醉狭义的革命。

    故吾今所研究,亦在此狭义的革命。

    十九世纪者,全世界革命之时代也,而吾中国亦介立其间,曾为一次之大革命也。

    顾革命同而其革命之结果不同。

    所谓结果者,非成败之云也。

    欧洲中原之革命军,败者强半,而其所收结果,与成焉者未或异也。胡乃中国而独若此?西哲有言:“历史者,民族性质之缫演物也。”吾缘恶果以溯恶因,

 323

    803梁启超文集

    吾不得不于此焉诇之。

    中国革命史与泰西革命史比较,其特色有七:一曰有私人革命而无团体革命。泰西之革命,皆团体革命也。英人千六百四十六年之役,冲其锋者为国会军;美人千七百七十六年之役,主其事者为十三省议会;又如法国三度之革命,则皆议员大多数之发起而市民从而附和也;千八百四十八年以后,欧洲中原诸地之革命,莫非由上流团体主持其间也。综而论之,则自希腊、罗马以迄近世革命之大举百十见,罔非平民团体与贵族团体相阋争也。

    独吾中国不然,数千年来革命之迹,不绝于史乘,而求其主动之革命团体,无一可见。惟董卓之役,关东州郡会合,推袁绍为盟主以起义,庶几近之,然不旋踵而同盟涣矣。自余若张角之天书,徐鸿儒之白莲教,洪秀全之天主教,虽处心积虑,历有年所,聚众稍夥,然后从事,类皆由一二私人之权术,于团体之义仍无当也。其在现世,若哥老、三合之徒,就外观视之,俨然一团体,然察其实情,无有也。且其结集已数百年,而革命之实,竟不克一举也。此后或别有枭雄者起,乃走附焉而受其利用,则非吾所敢言;若此团体之必不能以独力革命,则吾所敢言也。故数千年莽莽相寻之革命,其蓄谋焉,戮力焉,喋血焉,奏凯焉者,靡不出于一二私人,此我国革命与泰西革命最相违之点也。

    二曰有野心的革命而无自卫的革命。革命之正义,必其起于不得已者也。曷云乎不得已?

    自从事革命者,未之前闻。

 324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903

    若楚汉间之革命,固云父老苦秦苛法,然陈涉不过曰:“苟富贵,毋相忘”

    ;项羽不过曰:“彼可取而代也”

    ;汉高不过曰:“某业所就,孰与仲多”?其野心自初起时而已然矣。此外若赵氏之南越,窦氏之河西,马氏之湖南,钱氏之吴越,李氏之西夏,其动机颇起于自卫,然于大局固无关矣。故中国百数十次之革命,自其客观的言之,似皆不得已;自其主观的言之,皆非有所谓不得已者存也。

    何也?

    无论若何好名目,皆不过野心家之一手段也。

    三曰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革命。泰西革命之主动,大率在中等社会,盖上等社会则其所革者,而下等社会又无革之思想、无革之能力也。今将中国革命史上之事实类表之,则:唐高祖

    成者宋艺祖(准革命)

    明成祖

    汉初异姓诸王

    汉文景间同姓诸王

    东汉末诸收上等社会之革命晋、十六国之强半

    晋、十六国及唐、五代之方镇,其性质颇复杂,败者唐之诸藩镇有不能尽目为革命者,今举其概耳五代时诸方镇

    明宸濠等

    清初之三藩及台湾

    其他

 325

    013梁启超文集

    汉高祖

    成者汉光武

    明太祖

    汉初之陈涉、项羽等

    西汉末之赤眉、王郎等

    东汉末之黄巾等下等社会之革命隋末之李密、窦建德等

    败者唐末之黄巢等

    元末之张士诚、陈友谅等

    明末之汉寇等

    清之洪秀全等

    其他表例说明:(一)

    凡在本朝任一方镇,拥土地人民以为凭借者,皆谓之上等社会;(二)

    凡欺人孤儿寡妇,假名禅让以窃国者,不以入革命之列。

    准此以谈,则数千年历史上,求所谓中等社会之革命者,舍周共和时代国人流王于彘之一事,此后盖閔乎未有闻也。

    (或疑中等与下等之界线颇难划,同为无所凭借,则中与下等耳,于何辨之?曰:

    起事者为善良之市民,命之曰中等;其为盗贼,命之曰下等。或由下等而渐进为中等,不能计也,或裹胁善良之市民,亦不能计也。)

    夫泰西史上之新时代,大率以生计问题为枢纽焉,即胎孕革命者,此亦其重要之一原因也。故中等社会,常以本身利害之关系,遂奋起而立于革命之场。

    若中国则生计之与政治,向固绝对影响者存也,故彼中革命一最要之机关,而我独阙如也。

    四曰革命之地段。吾欲假名泰西之革命曰单纯革命,假名中国之革命(历史上的)曰复杂革命。长期国会时之英国,除

 326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113

    克林威尔一派外,无他革命军也;独立时之美国,除华盛顿一派外,无他革命军也。自余各国前事,大都类是(其成者每类是,反之而各地蜂起者每不成。)中国不然。

    秦末之革命,与项羽、汉高相先后者,则陈涉、吴广也,武臣也,葛婴也,周市也,田儋也,景驹也,韩广也,吴芮也,如是者数十辈。西汉末之革命,与光武相先后者,则樊崇也,徐宣、谢禄、杨音也,刁子都也,王郎也,秦丰也,平原女子迟昭平也,王常、成丹也,王匡、王凤也,朱鲔、张印也。陈牧、廖湛也,李宪也,公孙述也,隗嚣也,窦融也,卢芳也,彭宠也,张步也,刘永、董宪也,如是者数十辈。东汉末之革命,与曹操、刘备、孙权相先后者,则黄巾十余大部也,董卓也,北宫伯玉也,张燕也,李傕、郭汜也,袁绍也,袁术也,吕布也,公孙瓒也,张鲁也,刘璋也,韩遂、马腾也,陶谦也,张绣也,刘表也,公孙渊也,如是者数十辈。

    隋末之革命,与李唐相先后者,则王薄、孟让也,窦建德也,张金称、高士达也,郝孝德也,杨玄感也,刘元进也,杜伏威、辅公袥也,宇文化及也,李弘芝也,翟让、李密也,徐圆朗也,梁师都也,王世充也,刘武周也,薛举也,李轨也,郭子和也,朱粲也,林士弘也,高开道也,刘黑闼也,如是者数十辈。自余各朝之鼎革大都类是。

    (以胪列此等人名,干燥无味,故后代阙之。)即如最近洪杨之役,前乎彼者,广西群盗,既已积年;后乎彼者,捻、回、苗、夷,蜂起交迫,犹前代也。由是观之,中国无革命则已,苟其有之,则必百数十之革命军同时并起,原野厌肉,川谷阗血,全国糜烂,靡有孑遗,然后仅获底定。苟不尔者,则如汉之翟

 327

    213梁启超文集

    义,魏之毋丘俭,唐之徐敬业,并其破坏之目的亦不得达,更无论成立也。故泰西革命,被革命之祸者不过一方面,而食其利者全国;中国革命,则被革命之祸者全国,而食其利者并不得一方面。中国人闻革命而占栗,皆此之由。

    五曰革命之时日。泰西之革命,其所敌者在旧政府,旧政府一倒,而革命之潮落矣,所有事者,新政府成立善后之政略而已,其若法兰西之变为恐怖时代者,盖仅见也,故其革命之时日不长。中国不然,非群雄并起,天下鼎沸,则旧政府必不可得倒,如是者有年;既倒之后,新政府思所以削平群雄,绥靖鼎沸,如是者复有年。故吾中国每一度大革命,长者数十年,短者亦十余年。试表列之:

    时 代旧政府末倒以前既倒以后合 计

    二世元年壬辰,陈涉起首高帝十二年丙午,秦末三年  难,二年甲午,沛公入十三年 平陈豨、卢绾,十六年武关,秦亡。兵事息。

    新莽天凤四年丁丑,新光武建武十五年庚西汉末八年  市、下江兵起,地皇五年癸末,更始入长安,莽十八年 子,卢芳降,兵事二十六年亡。息。

    灵帝中平元年甲子,黄巾东汉末十二年 起,献帝兴平二年乙亥,八十五 晋太康元年庚子,李傕、郭汜亡。平吴,兵事息。九十七年

    炀帝大业七年辛未,壬唐太宗贞观二年,隋末九年  薄、张金称等起,恭帝二十一年 平梁师都,兵事九十七年年,王世弃弑之,隋亡。息。

    僖宗乾符元年甲午,王仙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唐末三十四年芝始乱,昭宣帝天祐四年七十二年年己卯,北汉主刘百0六年丁卯,朱温纂弑,唐亡。继元降,兵事息。

 328

    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313

    时 代旧政府末倒以前既倒以后合 计

    顺帝至正八年戊子,方国明太祖洪武二年己元末二十一年珍起,廿八年戊申,徐达定中原,元主北遁,元二年  酉,徐达擒张良二十三年亡。臣,兵事息。

    思宗崇祯元年戊辰,陕西清圣祖康熙二十二明末十七年 流贼起,十七年甲申,帝四十年 年癸亥,平三藩、五十七年殉国,明亡。台湾,兵事息。

    附洪杨道光二十三年癸卯,李沅发始乱,二十九年己酉,洪秀全起广西,同治七年,李鸿章平捻,后事卢。二十六年

    (附注)若晋、十六国、南北朝间,混乱固极矣,然其性质复杂,不纯然为革命,且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