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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诀-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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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然后重骑兵出击,轻骑兵和重甲步兵跟进,轻装步兵最后。”
    云霄轻笑着指着前方道:“看,他们的重骑兵准备进攻了。”
    冯·布曼嗤笑道:“战马比我们矮,没我们快,马身上也没铠甲,长矛只有我们的三分之二长,弓弩也不可能射穿我们身上这套大马士革工匠造出的加厚重甲,除了穿了两层罗圈甲之外,他们还是地地道道的轻骑兵!”
    云霄笑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布曼歪歪脑袋道:“杀死他们之前,先赞美他们!”云霄大笑一声,纵马归队。
    孛罗帖木儿看到一支奇异装束的骑兵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他几乎要发疯!他当然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不过他从来都看不起这些世代为奴的色目人,一直都不让他们上战场,并且把最光荣和最伟大的任务交给他们:押送物资。而且是那种挑挑拣拣之后剩下的那些可有可无的物资。
    刘云霄居然把这些人派上了战场!他疯了?虽然说孛罗帖木儿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人物,但遗憾的是,他的祖先们在多瑙河边享受着征服者的荣光时,忘记了留下只言片语告诉他们的子孙一个实事:那就是征服金发碧眼的种族的时候,在人数对等的情况下,他们的胜利只有极少数时候是双方骑兵人数对等下,摆开阵势对冲之后直接取胜的。
    而云霄,要的就是这样一场战斗来告诉所有人,鞑子的骑兵,并非无敌。孛罗帖木儿首先下令进攻,亲卫精锐立即策马上前。
    冯·布曼高举手中长矛,发出了第一个指令,所有的重骑兵开始缓缓策马前驱,步伐很慢,马匹仅仅是小跑,如同散步一般轻轻跳跃着前行。鞑子的骑兵已经开始全力冲刺,云霄有些迟疑地远远看着一脸镇定的冯·布曼,驾着他矮了许多战马带着轻骑兵微微拉开了与重骑兵之间的横向距离。
    一百五十步!
    冯·布曼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将手中长得吓人的长矛夹在肋下,平举,战马开始提速,其他重骑兵也同时放下了头顶的面罩,三百根长矛同时平举,马速显然加快。鞑子的呐喊声已经清晰可闻,云霄已经远远地看到鞑子从马背上取出了弓弩,立即示意麾下轻骑继续拉开横向距离。和事先安排的一样,重骑兵与两翼的轻骑兵成品字行前进。
    五十步!
    冯·布曼发出一声吼叫,用力一夹马腹,战马陡然朝前面冲刺出去。其余重骑兵一瞬间将战马的速度提至最高,朝对方冲了过去。云霄吓了一跳:好厉害的战马!好厉害的骑术!自己连忙夹紧马腹追了上去。
    战场上没有人敢发出声音,每个人只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心脏随着地面的颤抖剧烈地跳了起来。
    “这些个色目鬼,他娘的赢定了!”在本阵观战的王真有些目瞪口呆地说道。
    谭渊也是吞吞唾沫道:“奶奶的,战马的四条腿就好像长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咱们的人,顶多就算会骑马的步兵!”
    应该说,鞑子的战斗素养也是相当不错,马背上的一轮箭雨过后,刚好来得及抓好长矛冲刺。可是除了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外,对方的重骑兵一个都没倒下!连倒吸一口凉气的功夫都没有,两股洪流轰然对撞到一起。
    城墙上的百姓只看到战团中间溅起一阵血雨,交战双方就已经错身而过,鞑子的战马很快就停了下来,马背上大多已经没了人,少数骑兵茫然地望着周围,不知所措,旋即身上就钉满了从两翼轻骑中射来的弩箭。所有人这才骇然地发现,那支古怪的重骑兵速度依然不减,直接冲向了孛罗帖木儿的军阵,每个人的长矛上都闪着红光,矛身上至少串着一具尸首,冲在最前满那个居然串着三具!
    孛罗帖木儿的瞳孔陡然放大,心中立即涌现出万千的懊悔,心神一恍惚,连忙吼道:“接敌!接敌!放箭!放箭!”
    一阵密集的箭雨过后,多数的箭枝都射在了长矛上挂着的尸首上,少数稀稀落落地落进重骑兵队伍,又是一阵叮叮当当,而重骑兵已经将长矛微微向下倾斜,越来越近。
    孛罗帖木儿知道情况不妙,顾不得指挥,连忙纵马退到相对安全的地域,等他回头看时,自己刚才所在的敌方已经是一片狼藉,重骑兵透阵而过。而两侧的轻骑兵则是拉开马头绕开阵势,迂回到自己的侧后方,同时抛下了一阵挑衅的箭雨。
    冯·布曼的长矛长已经串了五具尸体,他轻松地扔掉长矛和小盾,取下背后的大盾牌,从马鞍上抽出一把大剑高举过头顶,其余重骑兵也都抛下长矛,取下大盾牌,抽出了大剑。冯·布曼一声口令,重骑兵又齐刷刷地冲了回去。
    孛罗帖木儿正在大吼着:“重新列阵!”
    地下的士卒却管不着那么多了。亲卫们死死绕在孛罗帖木儿周围,厉家庄的庄丁虽然也是鞑子出身,可是从来没有受过正儿八经的阵型训练,更没有打过逆风仗,情绪已经浮动起来。
    没有来得及稳住阵脚的鞑子又一次被重骑兵冲了个对穿,已经晕乎乎的鞑子惊恐地发现,那群煞神又一次调转了马头!逃兵不可遏制地出现了,重骑兵再一次穿透鞑子阵型的时候,鞑子已经彻底乱了。
    孛罗帖木儿在亲卫的掩护下夺路而逃,厉家庄的骨干们也跟着跑路,剩下的庄丁们连战马都没有,云霄和柳飞儿身后的轻骑已经举起了弓弩和屠刀。一队队轻骑尾随着孛罗帖木儿的脚步,朝厉家庄追去。
    等到所有的敌人全部躺下的时候,整个战场上一片寂静。沐英从中军本阵迈步而出,运足内力高喊道:“河南路行军大元帅刘云霄,于洛阳城下,大破孛罗帖木儿!”
    突然间,先是从军阵中,然后从城头上,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胜啦!”“赢了!”
    洛阳百姓们第一次,第一次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大军在正面对决中完败鞑子,第一次看到了鞑子不是因为其他乱七八糟的原因而撤退,第一次看见了鞑子狼狈逃窜,第一次看见了鞑子跪在地上求饶,第一次看见了鞑子在战场上被一个个捅死。
    徐司马高兴地直抹眼泪:“大胜!大胜!元帅此战不但大胜,而且极涨我军民士气,河南路必将人心大定!”
    陈遇也是高兴得如同孩子一般乱蹦乱跳:“四两拨千斤!四两拨千斤!中央那三百虎贲当居首功!”
    百姓们喜极而泣,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兴奋地讨论者刚才的战斗,他们的儿孙有福了,从此多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床头故事。
    中军本阵则是直接诈开了锅,平时那些目中无人的将校们彻底服气,也开始热烈讨论起方才战斗中的各种细节来。
    云霄策马跑到冯·布曼旁边,拍拍冯·布曼的肩膀道:“老冯,你行的!”
    冯·布曼揭开面罩,对云霄摇头道:“阁下,不得不说您的部下战术素养有待提高,骑士团只有二十七人轻伤,两人重伤,无人战死,相反,您的轻骑兵却战死超过三十人!如果让我指挥您的轻骑兵,我一定会疯掉的!”
    云霄哈哈大笑道:“根几千鞑子精锐正面对决只损失三十人而不是三百,我已经偷笑了!”
    冯·布曼认真地说道:“阁下,您必须要知道,您这次的胜利是建立在对方不知道有骑士团这支部队存在而犯下了严重指挥错误的基础上的,何况这次战场的选择对我方也极为有利,您的胜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您的智慧和运气!如果你今后还试图通过运气赢得战争,那我必须考虑终止我们之间的契约;我要对骑士团所有人的生命负责!”
    (按:1、蒙古骑兵与欧洲重甲骑兵的对决我和同事曾经推演过很多次,结论是蒙古人的胜利绝对是战术上的胜利,如果没有宽大的迂回空间,蒙古很难战胜。而蒙古的胜利也是在十三世纪发生的事情,如果是兵力相等下的正面冲锋对决,蒙古骑兵取胜的机会几乎为零。后来同事提出,为什么后来明初的几次北伐和明末、清末的蒙古骑兵为什么那么不给力,我大致总结了几个原因。一是由于气候变迁和过度放牧导致国力严重衰退,蒙古有限的人口已经支撑不起成本越来越高的战争;二是几百年来,不科学的选种和对良种战马的阉割,导致蒙古战马严重退化;三是技术,抛开火器单说冷兵器,蒙古骑兵骑射那一套千百年来还是骑射,弓箭再强还是弓箭,越是威力强大的骑兵弓,射速越慢,而几百年里,随着冶炼技术和设计水平、制作水品的提高,同样厚度的铠甲在防护能力上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以重骑兵冲刺速度三十六码——实际上相对于六十到七十五码的标准冲刺速度,这个速度已经低到了极点——也就是每秒十米计算,百米以外,最多两轮弓箭之后,重骑兵的长矛已经捅到蒙古骑兵心窝了,百米以内还是直接逃好了,那么,把弓箭的杀伤距离提高的自动步枪的水平,也就是四百米,按照欧洲血统的战马超过六十码的冲刺速度,也就是接近二十米每秒,时间上依然来不及,问题是,速射弓的杀伤力和射程都是有限的;第四是战术,蒙古人的战术几乎从来没变过,可是,外面的世界在变,人的思想在变,当人类争夺的重心从陆地转向海洋的时候,蒙古的衰落是必然的。
    2、中国封建时代士兵战斗力低下是很正常的,绝大多数时期,中央王朝对外战争的胜利都是靠极大的战略纵深、丰富的人口资源和雄厚的国力取胜,封建时代的士兵“三日一小操,五日一大操”——戚家军的标准,这已经是非常“勤劳”的军队了,天天操练也只是临战之前的事儿;跟那些以战斗为职业的雇佣军相比,战斗素养是有很大差距的。从历次对外战争时朝廷开出来的赏格和杀敌人数也可以看到,北方游牧民族是承受不起人口损失的,可以说,多数时候就是拼人。而且文化程度、训练科目也都关系到士兵的战斗素养,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
第三百九十二章 假意和谈
    云霄盯着冯·布曼良久,突然笑道:“老冯,你听说过‘避实就虚’这句话么?”
    冯·布曼老实地摇了摇头。、
    云霄淡然笑道:“你的曾祖父败给鞑子算是活该了!”
    冯·布曼不悦道:“您必须给我一个让我信服的解释,否则我会考虑用决斗的方式维护我家族的名誉!”
    云霄指了指战场,认真地说道:“我们有一句俗话,叫做‘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意思是说,射得再远的弩箭到了最后也无法穿透最薄的丝绸,这些鞑子就是强弩,在他们的射程内,他们非常强大,这就是我说的‘实’;但是一旦他们达到了他们的作战极限,他们的战斗力就会消失,甚至连武器都举不起来,这就是‘虚’。作为一支部队的统帅,应该在战场上捕捉敌人‘虚’的时候进行出击,而不是要去跟‘实’的敌人战斗,死磕才是对自己部下生命的不负责。从与你的交谈中,我一直都在听你说‘进攻’,这只能说明你是一个出色的战术指挥——可却是一个愚蠢的将军。”
    冯·布曼流露出了不服的表情。
    云霄淡然笑道:“开打之前,你说什么床弩、重骑兵、轻骑兵、重步兵、轻步兵联合出击,我非常赞同,可是你知道么,有多少次战斗我们会有机会准备好这一切?难道特殊情况下的遭遇战就不打了?如果你按照这个程序打,我会让你在半个时辰之内全面崩溃,你最擅长的进攻会变成你的噩梦!”说罢,朝远处一指,说道:“如果你有你所说的全部兵种向我进攻而我只有轻步兵,那么我会在那个地方挖五六道狭窄但是很深的壕沟,壕沟前摆上鹿砦拒马,让我的兵都躲在下面等待你的进攻;那么你的骑兵在到达壕沟的时候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放缓马速,二是越过壕沟;一旦放缓马速,你身后的军队就会撞到一起,自己就混乱起来;如果你选择越过壕沟,那么我埋伏在壕沟里的士兵会用短矛刺穿你战马的马腹,如果你想用长矛刺我兵,那么你或许会刺到,但是壕沟很窄,你的长矛也随后会钉到地面,你也会从马背上摔下来,后果是什么,你是知道的。这场战斗到最后,是你的步兵跳进壕沟跟我的兵角斗,任何长兵器都无法在壕沟内发挥作用,靠的就是士兵的牙齿和手上的匕首……战斗最差的结果就是,我的轻装士兵大量杀伤了一支装备精良兵种齐全的军队,就算我全军覆没,我都赢了;如果不是正面对决,而是让我来选择战场的话,就算给我一批平民让我指挥,我也会让你全军覆没。”
    冯·布曼的脸色先是一白,云霄说的壕沟战术确实能大量杀伤他指挥的部队;随后便激动起来:“阁下!不!我应该向您学习!向您学习您的指挥技巧!”
    云霄拍拍冯·布曼的肩膀笑道:“来日方长,你只要记住,我们曾经有一位不败将军说过,‘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就是告诉我们,用兵应当像水流一样,不拘泥于固有的形态,而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作为将领更不能拘泥于一个战场,而是要从全局来考虑每一场战斗的意义,从而从敌人的每一个环节寻找敌人的疏漏进行攻击,从而为整个战争全局谋取胜利!老冯,我很欣赏你们,尤其是你们在战斗过程中的每一个战术动作,都是久经训练和经过充分实战检验的,我希望你们可以将这些经验全部传授给我的部下,作为交换,我可以传授给你们我们世代相传的战争艺术——兵法。”
    冯·布曼满脸笑意地与云霄击掌:“成交!”
    (在下浅层次研究了一番东西方在战争理论方面的资料,发现在冷兵器世代,东方人更注重的是将帅的统帅能力,更注重的是从整体上把握战局,甚至允许和鼓励牺牲局部战斗而达成整体战役目标;而西方的封建时代则是强调单兵素质,强调个人在战争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应该说是各具优势,也各有缺陷;产生这种主要差别的原因也是因为东方人口众多,能拼得起,而西方国家多,国土小,人口少得可怜,直到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大规模战役都很少,所以对单兵的战斗素养要求很高,动辄百万人的冷兵器会战只要玩一次就足够让欧洲直接倒退几十年了,而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双方参战总数达到百万人的会战也是常有的事。)
    两人缓缓来到中军本阵的时候,一大群将校一下子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对云霄说起了方才一战的心得感受。
    云霄含笑指指冯·布曼道:“我让他们当你们的骑兵教头,没意见吧?”
    众将在开战之前本来还有些牢骚,这一下完全没了意见,三百个色目骑士立刻变成了抢手货。冯·布曼拉拉扯扯折腾得头昏脑胀之后,终于终于恢复了以往的严谨和认真,拿出了一套所有人都认可的方案:所有部队全部参与进攻厉家庄,观看各部队战术表现之后再决定如何安排。
    云霄很满意这种结局,悄然从本阵退了出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一出去,云霄就拉住柳飞儿道:“传令下去,让商队尽可能搜罗西域的上等战马,老冯那样的,最好能耐寒,秘密建起一座马场,请最好的马夫来伺候这些宝贝。参与这件事情的人全都必须严守秘密,大哥大嫂都不能让他们知道。”说罢,立即整顿盔甲前往厉家庄。
    孛罗帖木儿狼狈逃回厉家庄的时候,看到满目狼藉的厉家庄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了。这个时候任何辩解都是苍白的,当初他还耻笑扩阔帖木儿三番两次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手里,现在他自己终于尝到了轻敌的苦果。
    谢北雁的时间不多,不然的话,他无论如何是要冲进最核心的庄院中血洗一趟的,可看到围墙高耸的核心庄院,谢北雁理智地让部下停住了脚步,协助工匠办完该做的事情之后,便退入了附近的山林监视着厉家庄。
    云霄带着冯·布曼站在断崖上俯视已经被烧得满目疮痍的外围庄子,让冯·布曼间接指挥战斗。
    “阁下,我很不看好这场战斗,”冯·布曼皱眉道,“对方有一座坚固的城堡,城堡周围是复杂得让人震惊的房屋障碍物,尽管它们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但是依然无法让我们部队展开攻击;何况,我们没有抛石机、没有冲车……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地方。”
    云霄笑道:“我也觉得如此!也正是因为我无法预知我将来的敌人会强大到什么地步,所以我才会让你来将我的士兵训练成你们那样!”
    冯·布曼眉头皱得更厉害了:“阁下,原谅我泼您的凉水。您的愿望恐怕无法达成。首先您没有如此多的优秀战马,除非您能直接驯化野生的阿尔捷金马,否则在训练过程中会有很多战马因为承受不住而死亡;其次,你的士兵体格太瘦弱,军队居然没有肉食!这根本无法承受高强度的训练;第三,据我所知,您的封地虽然很大,但是您的财政状况也绝不允许将您麾下超过十万的士兵全部武装成重甲骑兵,要知道,在最富庶最强大的法兰西,重骑兵的征召极限也才只有五万……何况,您还需要大量的庄园、大量的工匠还有大量的人力来维持这样一支部队的日常消耗……”
    云霄默然,点点头道:“好吧,五千,行不行?还有其他兵种的训练!你可以从我的部队中任意挑选你最满意的士兵,甚至中低级指挥官。”
    冯·布曼赞同道:“可以!阁下,现在所有部队已经就位,如果您确定您可以承受空前损失的话,我想,您可以下令进攻了。”
    云霄突然笑了起来,拍拍冯·布曼的肩膀道:“咱们的兵法上有一条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就是如果不开战就可以让对方放弃抵抗的话,才是战争的最高境界。我想,我应该先去和他们聊聊!”
    冯·布曼有些高兴地说道:“我愿意跟您一起去!如果可以不流血,我也非常愿意看到用和平的手段解决所有问题。”
    云霄微笑道:“走吧!”两人下了山崖,骑着马一路跑到高墙下。云霄仰头喊道:“孛罗帖木儿,有没有空出来聊聊?”
    “嗖!”一支冷箭从墙头射出,里面传来了一阵叫声:“刘云霄你听着,有种就放马过来,老子如果投降就是你儿子养的!一天之内你的手下能攻进来,老子一路磕头磕到洛阳去!”
    云霄朝冯·布曼耸耸肩膀道:“他们拒绝投降!”
    冯·布曼也耸耸肩膀道:“赞美他们!”
    两人调转马头往回跑去,半路上,云霄似笑非笑地对冯·布曼道:“老冯,顺便告诉你一件事,有时候,谈判的作用是为下一场战斗作准备。”
    两人刚刚脱离厉家庄范围,身后就传来了一阵惊天动地的响声,云霄和冯·布曼胯下的战马被吓了一条,齐齐地停住脚步在原地打转。两人好不容易安抚好战马,再回头看时,整个厉家庄弥漫在一片灰尘当中。
    等到灰尘散尽,冯·布曼惊恐地发现,整个厉家庄外围的房屋全部倒塌。冯·布曼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又是几声闷响从地下传来,大地为之一抖。
    云霄咧开嘴笑道:“五十万两,放了两个大烟花!”
    “火……药?”冯·布曼吃惊道,“价值五十万两白银的火药?上帝……足够盖一座纯银的房子……”
    云霄哈哈笑道:“对于拒绝投降的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钱砸死他!走吧,我想这一回他应该跟咱们好好谈了!”
    冯·布曼也终于幽默了一把:“可惜,如果在欧罗巴,只要把这么多白银堆放在任意一个城堡下,您的敌人会立刻投降。” 。
第三百九十三章 奇怪敌人
    两人再次来到高墙下的时候,孛罗帖木儿已经铁着脸站在了墙头。。
    “孛罗帖木儿,”云霄揶揄道,“连秘道都被我炸了,你打算用什么办法逃出去?要不要我在你屁股下面再点一把火?”
    孛罗帖木儿脸一黑,朝身后一挥手,两个女人被押了上来。看到云霄的时候,两个女人顿时瞪大了眼睛。
    云霄的心一揪,立刻开始盘算了起来:娘的,二十五丈,气场够不到!脸上却冷笑连连:“我说,除了驱赶百姓攻城就是驱赶百姓守城,你们能不能换点新鲜的招数出来?”
    孛罗帖木儿冷笑道:“刘云霄,我知道你功夫好,可是你总不想这两个女人因你而死吧?你让开一条道,我给你八十万两黄金!如果不够,这庄子里所有的钱财都是你的!怎么样?”
    冯·布曼凑到云霄耳边低声道:“阁下,赚到了,他们的条件不错,就算是俘虏,也开不出这么高的赎金,在德意志,足够赎回十几个国王了。”
    云霄亦是凑到冯·布曼的耳边低声道:“你必须向你那个被钉在木桩子上的神发誓,严守这个秘密,上面的两个女人都是我的情人。大的是母亲,小的是女儿,我必须用男人的方式救出她们,而不是屈辱地谈判!不准让我的妻子知道!”
    冯·布曼立即坐直了身体,严肃道:“我发誓!”又小声道:“作为一个男人,我不得不说,这一场战斗因为您的两个情人而变得更有意义。如果让我选择,我也愿意像一个真正的骑士那样击败强大的敌人救出我的心上人。”
    这时候柳飞儿和蓝翎远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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