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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靠边站-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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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雨妃试着演出自己样版的蓝薇,演的时候心里一阵尴尬,心想做演员真不容易,脸皮得刷成一座墙,才不怕被人说发神经。等到表演结束,她还有幸与翟煜握手,好激动,但面上仍得矜持几分做做样子。
  吴蓓殇跟着马雨妃后面准备走人,却被导演叫住。黄洪易从没见过有人排了好久的对伍却什么都不努力就准备离开,“128号你还没表演怎么就走了?”
  因为身上贴着号码牌,所以黄洪易以号码称乎那些不知名字的大学生。吴蓓殇一开始没反应回来,不知道他说的是谁?脚步仍往前走,还是马雨妃感应最快知道导演说的是谁。她告诉吴蓓殇她的代号就是128,那人喊得就是她。
  吴蓓殇停下脚步回身,对着黄洪易指着身边的马雨妃:“我是陪她来的,对表演没兴趣。”
  马雨妃见机会难得,人生也许只有这一次机会,幸运点导演指不定看上了吴蓓殇,让她在剧中演个人物,于是劝她试试。
  她要是喜欢表演才有鬼,死也不干。吴蓓殇面对大导演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紧张感,面上还是一如常态,仿佛眼前只是一个寻常的大叔。
  “我的性格完全不符合蓝薇,她是天真中带点狡黠,可爱又活泼,让我演成那样我自己会吐的。”
  老头,你干嘛看着我,可以走了吧!后面可是有一大堆女生在我身上扎刀,快血流成河了。
  黄洪易从他的座位站起鼓掌,为128号的直言不讳点赞,现在很少有年轻人会说真话,他见惯了那种表里不一型,这孩子很讨他欢心。
  “小姑娘你说说南宫晟夏是一个怎样的人?”
  你问她就要说吗?吴蓓殇还是回答了他:“他虽然是学生会长,家里又有钱,但没有真正的朋友,之所以会喜欢上蓝薇,说实话,并不是真的一见钟情。他是被蓝薇的率性所吸引,那次迟到也不过是给了他一次真正接触对方的机会。”这是需要读者真正体会到的地方。
  老头让她说那么多做什么?
  黄洪易笑着说:“小姑娘,我觉得你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不知道在哪听过。”
  他难道听出来了,不可能。吴蓓殇低头弯腰,“抱歉打扰你们了。”她抓着还想继续看下去的马雨妃离开剧院内。
  等到看完所有人,许琴喝完一口水之后打趣导演黄洪易:“黄导,怎么,你对之前的小姑娘感兴趣,还逮着人家说半天不让人走,要是尊夫人知道一定很生气。”黄夫人是出了名的爱吃醋,即使她老公长得不帅,她还是不喜欢女人太过接近她老公。
  黄洪易顿时恼红了老脸,气急败坏道:“你胡说什么,我是真的觉得小姑娘的声音很像前几天听过,觉得耳熟罢了。”末了又忍不住说:“许琴,你千万别和我家那口子说闲话,不然家庭革命我找你算账。”
  干咳一声,许琴意思知道了,她只是随便说说,怎么可能真的去搅黄人家和睦的家庭。一旁的翟煜知道话不能多说,他安静地坐在位置上,紧守自己本份看剧本。
  黄洪易年纪不大,才三十八岁,他就是觉得那小姑娘声音很像之前与他通话的陌殇,但仔细想想又怎么可能。陌殇是5年前出道,那个时候的小姑娘还在念初中吧,初中的孩子是不可能写出那么好的作品的。所以他赶紧否认了自己给出的答案。
  经过再三的挑选,《冰色恋人》蓝薇的饰演者最终确定为C大学生何莉莉。认识她的人知道她是张厉风前女友之一,长得漂亮个性活泼,还有令人注目的一对丰满凶器。有人私下讨论,她是凭本事被选中,还是用了某些见不得人的藏招,这些都不得而知。
  有人问张厉风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他摆摆手,说他们已经分手,对方的事情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只是一个过去式,他有什么好说的,对方日后不管发展怎样都与他没关系。
  知道角选结果后,马雨妃一点都不伤心,她本来就不是真的想要拿下女主的角色,只是以为陌殇会在现场,才抱着兴奋的心情过去参加,导演没选上她只是别人比她更适合罢了。其实她还是很开心的,毕竟这次不枉此行,她不仅和明星翟煜握手,还拿到了他的签名。
  陌殇大人,你到底何时才会出现啊!我等的花都谢了。你不会是传说中的外星人吧,来无影行无踪,就住在银河系的某个小行星。
  吴蓓殇听她说这段话的时候正在喝牛奶,被她一吓,牛奶全都呛了出来。用纸巾擦掉自己脸上的残渣,她也是佩服马雨妃天马行空的想象,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外星人,还是一句话:果然是小说看多的缘故。
  “你绝对想多了,陌殇是普通人,她只是不喜欢让别人知道她是谁,所以行踪才那么保密。”
  “那我更感兴趣了,蓓蓓,你说陌殇大人会不会是某个大人物,写小说只是一种爱好,他的正业是某个集团的总裁。”
  吴蓓殇脑门直冒冷汗,她看着马雨妃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神经有问题的人类,不想说话,她怕自己越说对方幻想越严重。她想了想说句最中肯的:“她只是写小说的陌殇。”
  这下换马雨妃无言以对,她只是替陌殇大人编造一个不平凡的身世,是朋友,要不要那么打击她。

  ☆、8、土豪带我飞

  大学有社团活动,马雨妃大一的时候没选,因为那时她交往的朋友没一个喜欢日本动漫,他们只喜欢日系美男。她当时不好意思吐露自己兴趣,所以只好假装对那些不感兴趣。如今到了大二,她满心欢喜以为吴蓓殇会和她选择一样的社团……动漫社,可是现实对她当头棒喝。人家选了一个新建立的社团……后援社。
  后援社,顾名思义就是做后援,别名“后勤部”,里面的社员也叫社团小助手,实际意义就是帮助各个社团,当打杂的。
  马雨妃很难相信吴蓓殇会选择这个社团,就连后援社的人一样,他们也很难相信有名的孤僻女居然跑来加入打杂部,他们当时还怀疑要变天了。
  后援部社长张毅突发奇想创立了这个社团,他起初以为没几个人会加入,但未想到还是凑满了社员,吴蓓殇就是最后一个人选。整个社团的气氛很热闹,除了从来不笑的吴蓓殇。
  她回答:因为笑不出来,为什么要笑。
  张毅以为吴蓓殇只是随便加入某个社团,而她凑巧选到了他的,想她工作态度应该不会多激情,实在是太多没想到,她反倒是后援社里做事最勤快的。只要是其他社团需要帮忙,她立马当先,乐此不疲。其他社团对她的帮助给出回应,都说她很热情,除了表情不变,还有话很少。
  对于一个优秀的社员,张毅从不吝啬对他们的夸赞,但吴蓓殇好像对此不感兴趣,找她谈话,她走神发呆,害他想对她说几句好话都开不了口。只是她这发呆的样子好像在哪见过,过了好久,张毅想起同学微博上转发的照片,那个发呆的女孩不就是她吗?同学还说她呆萌的样子很可爱,现实中她哪里可爱了!
  吴蓓殇选择后援社有几点原因,但都是私人事情,不便告诉。
  马雨妃本来是抱着怀疑的心情,认为吴蓓殇在社团待不长,谁知她还是混过了一年,一年之后升上大三她就退社了,理由:没理由,就是不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从春换到了秋,微风吹过带着凉爽的沁意,树叶急剧沧桑,黯然飘落于大地。现在她们还是大二生,比较青涩的年龄,唯一不变的是她们日渐深厚的友谊。
  这样的日子平平淡淡,若如善水毫无波澜,马雨妃时常说吴蓓殇生活太单调,不像正常年轻人。找她出去逛街,她不喜欢。约她看电影,她说在家就能看。周边旅游,她觉得没劲。
  天哪,这样的女生谁能受得了?好吧,也就她了。
  吴蓓殇不喜欢逛街,马雨妃找妈妈去。不喜欢看电影,没事,她也懒得出门。周边旅游,约她不去,她又要找谁去,干脆在家看旅游频道算了,还省钱。
  寒假,马雨妃并没有任何计划,天那么冷,她都不想出门。有一天她接到吴蓓殇电话,让她准备保暖衣服,还有一些日常用品,过后到A市机场等她。她打包好一切,也已经站在了目的地,脑袋才清醒过来,她到这里要做什么,难道是出国。她好像没有护照吧,到底什么情况啊?
  没过多久,吴蓓殇拖了一只行李箱也到了。
  马雨妃向她招手:“蓓蓓,我在这。”两人会面,“我们去哪?”
  “日本。”
  马雨妃张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日本?真的要出国。“护照?”
  吴蓓殇从包里掏出两个褐色小本本,“前段时间,我不是问你要了身份证还有你的照片,就是去弄的这个。”
  不是吧,这个护照不用本人去也能搞定吗,那么简单?
  吴蓓殇牵起马雨妃的手,“你不用想太多,走吧,赶紧准备登记,我爸在那等我呢!”
  浑浑噩噩中,马雨妃坐上了人生第一次飞机,她还是搞不明白,自己 在做什么。因为,这真的是一点预兆都没有,她只是跟着吴蓓殇走就对了。到了日本,她看到了一大堆日本人,这才真实的感觉到自己来到了国外。
  问清楚原因,马雨妃知道吴蓓殇的爸爸现在在日本工作,她们此次前来一是为了看她的爸爸,还有就是日本游。说到日本当然就想到樱花、富士山、秋叶原、东京、名古屋、北海道。因为过了樱花开放的季节,她们去看了富士山,站在山脚下拍了好多合影。
  秋叶原是宅男宅女必去的地方,它是宅文化的发源地,这里每日来往的游客穿着cosplay衣服都不会感觉另类。两个小女生当然不能错过此处,她们对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兴奋。
  到了日本最让马雨妃惊讶的不是当地的风景,而是吴蓓殇居然会说日语,如果她们俩不是认识,马雨妃会以为吴蓓殇是日本人,因为她的日语说得实在是太正宗了。哪像她,看多了日漫,只会简单的打招呼,还有再见。人比人,真的可以气死人,她不想比,怕自己内伤太重没血供应。
  游玩了几天,马雨妃终于在见到了吴蓓殇的爸爸。她们那时正在旅馆打牌,是抽乌龟的那种,接到总台电话说吴爸爸来了。马雨妃第一次见吴爸爸觉得他特年轻,穿着一身西装就像是哪个高层人士。
  吴浩然这几天都有音乐会在日本,他不放心女儿一人在家,就用了各种借口让女儿来到了日本,真相其实是他想女儿了。当她们到达的第一天,吴浩然就接到女儿报平安的电话,心中的大石瞬间落地。他倒是不担心女儿到陌生地方会有的各种问题,因为他完全不用担心。以前只要是女儿学校放假,他就会把女儿带在身边,甚至国外,日语之类的对于自己宝贝的女儿来说小菜一碟。
  “叔叔好,我是马雨妃,蓓蓓的朋友。”
  吴浩然知道女儿不希望别人知道她的家庭,所以他特地换掉燕尾服改成西装来见女儿和她的朋友。“乖孩子,蓓蓓在家经常提起你,你们两个在大学正好互相照顾。日本玩的开心吗?”
  马雨妃不住地点头,开心开心,她做梦都没想到蓓蓓居然会带她到日本,已经很幸福了。
  “蓓蓓,你和朋友继续玩,爸爸回去工作了,你妈妈还在那等我。”
  “爸爸,你要照顾好身体,不要累倒,还有我准备和雨妃到别的国家继续玩,最好用完一个寒假。所以你回家不要太想我,记得找妈妈抱抱就好。”
  蓓蓓!吴浩然离开的眼神中充满哀怨。
  她刚才没看错吧,吴爸爸临走前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希望不是她所想。“蓓蓓,你和你爸爸说的不是真的吧。我们之后还要去别的国家?哪有那么多钱啊?早知道我一有空就打工去了。”
  “不用,我有钱。”
  是真的吗,没有骗她。马雨妃还是不确定:“我们之前的在日本的花费不是你爸爸报销的吗?”
  “爸爸是说要给我钱花,但是被我拒绝了。我平时都没有开销,私下还有一笔小款,出国玩几次应该没问题。难道你想买名牌?那个我可能负担不起。”吴蓓殇其实根本就没算过自己有多少钱,她说的小款只是被她谦虚化了。
  过后吴蓓殇带马雨妃到了泰国,也在这个国家玩了几天,还是一样不需要翻译,因为吴蓓殇会泰语。如果你以为这样就算了,那就大错特错,她们还去了韩国到过济州岛,西班牙看过斗牛,英国看过大笨钟。一个寒假真是一天都没浪费,马雨妃吃得最多的就是飞机餐,恐怕这段时间会在她的人生中留下最深的印象,想忘都忘不了。
  去了那么多国家,马雨妃只想对吴蓓殇说一句话:“土豪,能做你朋友真好。”
  马雨妃认真问过吴蓓殇她会几国语言,对方认真掰了十根手指把她吓了一跳,紧接着她又去掉五根,日语、泰语、英语、俄语、韩语,会一点西班牙语、希腊语、法语、俄语、台湾语。
  吴蓓殇的语言天赋很高,又因为她爸爸经常要出国办演奏会,她一到暑假寒假都会被带着满世界跑,无聊的时候就会和当地人学他们的语言,久了就会说上几句,沟通不成问题。
  瞧,马雨妃早就被吓傻了!她呆若木鸡,根本不知道该形容自己厉害还是不厉害,想了想她觉得吴蓓殇很厉害,至少她会说多国语言,而自己能拿出手的只有中国话。可无论怎样她们都是好朋友,马雨妃不会因为其他因素而放弃与她交往,从某些角度来说,她挖到宝了,不是吗!
  当日后马雨妃再向吴蓓殇提及出去游玩时,吴蓓殇一脸无趣,懒懒的回马雨妃:“我们不是去过日本、韩国、西班牙、英国,那个寒假把我一生的精力都玩没了,我已经不想再出门,你自己找别人玩吧。”
  果然,她就觉得一个寒假怎么那么忙碌,原来如此。马雨妃感叹,她这朋友真是与众不同。
  吴蓓殇的父母知道了马雨妃真实的存在,所以夫妻二人在她们新学期开始后,收拾行李坐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很放心的留下宝贝女儿一人在家。
  空荡的房子里只剩吴蓓殇一人,她蓦然想起忘了交代父母别再买纪念品回来,那些东西除了好看就是占地方。尤其是她妈妈刘女士,年纪不小了还喜欢买各种娃娃,被别人问起就会借口说是给女儿带的礼物。吴浩然宠妻,他知道妻子的喜好,如果他们一分两地,那么他也会为妻子带回可爱的娃娃作为礼物。
  冷清、寂寥并没有停留在吴蓓殇心中多久,因为她很忙,忙到没有时间去想其他东西。
  也在这一年陌殇的新书出炉――《鸟语花香》,光听书名会认为讲鸟的事情,其实与那些不带半毛钱关系,他在书中讲述的花并不是真花,而是花心的男人。鸟指的是女主,她很坚强拥有一双飞翔广阔天际的翅膀。
  有一对恋人他们曾经相爱,对的,是曾经。再美好的爱情没有一定保障不会长久的持续下去,再坚定的信念失去一片真心就如同瓦解的城墙。男人花心很正常,享受过美妙滋味的他们女人换过一个又一个。长得帅的人花心更简单,不用挥手就会有蝴蝶闻香而来,直扑他们的怀抱。
  华玥和厉廷相恋三年,三年前是厉廷主动追的华玥,三年后是华玥主动向厉廷提出分手。她已经对厉廷的花心滥情失去希望,既然他改变不了,那么她也不在乎,因为他的以后不再属于她。华玥是个坚强的女孩,她有自己生活,不会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挥挥手,她潇洒的离开了厉廷的世界。人是一种犯贱的生物,只有失去才会知道那是对自己最好的,厉廷也不过如此。他仍然往返于各个美女之间,有钱又帅,谁会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但有时他还是会想起华玥,仅仅只是一瞬又恢复原本样子。……故事最后厉廷为了重新追求华玥,把以往的一切全部抛弃,用最真挚的感情赢回了人生的最爱。

  ☆、9、愚人节的走向

  这本书一出不用猜又是榜上有名的作品,读者纷纷投信讨厌书中花心的男主,为女主的随性洒脱点赞,花心的男人不要也罢。同时火的还有另外一个人,C大的张厉风,他本身就是花花公子,与小说中的厉廷十分相似,名字里还带有一样的厉。于是他的名字不仅出现在C大,还有其他的学校。
  马雨妃兴奋的拉着吴蓓殇的手不放,她实在是太开心了,陌殇大人居然这么快就出新书,而且名字还那么好听。
  “蓓蓓,陌殇大人的《鸟语花香》你看了吗,里面的厉廷超像张厉风,天下花心的男人都差不多,可怜了我们的女主,喜欢上了这么一个花心的人。我每次看到男主出轨都好想冲到书里把他抓起来暴打一顿,次次都说不会再有下一次,可还是死性不改,真是讨厌。你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他呀?”
  同志,你还不是曾经迷恋过张厉风,直夸他长得好看。
  吴蓓殇就事论事,“因为他的长相,他的家庭,他浑身散发的男性荷尔蒙。”
  大家都在同一所学校,难免就会遇上,说曹操,曹操就到,张厉风搂着一个美艳女子从她们身边走过。当时吴蓓殇背对他们,不知道情况,马雨妃可是把一切看的清清楚楚,他还真是光明正大的花心啊,记得之前的女生没那么高!
  马雨妃原本是对他有好感的,毕竟看外表他的确是长得很帅,很养眼,但做男朋友就不行了,这次看了陌殇写的小说后,她开始讨厌张厉风。她深刻总悟自己为什么当初眼那么瞎,花心滥情的男人真讨厌,把女主伤那么深,回头还有脸投进其他女人的怀里。
  等他们走后,一脸怒相的马雨妃向天祷告,她要为天下铲除一个祸害。拉着还迷惑中的吴蓓殇,共同举手发誓。“我诅咒张厉风喜欢上一个不为他所动的女孩子,最好是像华玥一样,不,是比她更看开爱情的女孩子。”
  吴蓓殇一脸无奈看着她,华玥对爱情很向往,哪有看开的半点意思,她只是放弃把爱情继续投资在不可能有回报的厉廷身上,潇洒离开也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做的决定。
  且不说那些,她怎么突然就拉着我的手向天祈愿,抽风了?“雨妃,你是希望将来张厉风喜欢上尼姑吗,只有尼姑是脱离红尘的。但你有想过吗,尼姑可以还俗,要是那个被张厉风喜欢的尼姑也喜欢他,冲动之下为爱还俗,那不就是happy edding。”
  马雨妃愣了,傻不拉几的动作瞬间怂了,原来还可以这样,枉她看开美色说的都是胡话啊!张厉风魅力也太爆了,就连尼姑都能被引的还俗,空即是色是去哪了?
  可怜的张厉风从没想过勾引尼姑,却被两个小女生莫名按上了超脱现实的罪名。只因一本小说的开端!
  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早就过了两个月,现在是六月份。)吴蓓殇被整了,而且是两个陌生人,她的内心深处下起黑色小雨,面上却呈现出一股从容。
  流年不利讲的应该就是她,上完三节课她其实就可以回家了,因为下午没课。路过大学附近的咖啡店,一阵香味勾起了她胃中的馋虫,于是她推门而入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在等待期间,她看到后座是一对男女,她好奇的伸头打算看一眼,就换来一杯凉白开的洗礼。她很庆幸对方向她泼的不是咖啡,多浪费。
  男人捺着性子劝说前女友:“美昕,你不要无理取闹,我们之间的事情与她无关。”
  美昕泼完水坐下,魅人的大眼即刻出现水雾,“我知道,你又有了别的女人对吧!与你交往过的女人从来不会超过一个月,今天是一个月最后一天,我以为自己是幸运的那个,没想到还是要被你甩了。我使点性子怎么了!”她说的有些歇斯底里,谁让那个女人出现在她面前,活该被泼。
  吴蓓殇用纸巾抹掉了脸上的水滴,没有向那个女人发难,她悠闲的喝着服务员刚送来的卡布奇诺,竖起耳朵听身后正在发生的故事。一杯咖啡喝完,高潮到了结尾,小说中的烂戏码确实存在。
  男人低沉的嗓音制止美昕的胡乱造次,他脾气好,所以可以容忍对方撒泼的性子,也是他交往前没看清楚,以为之后她会收敛些,没想到变本加厉。她看到有女人接近他,都会使段子对别人说他是她的。今天是他容忍的最后一天,以后都别想和他有任何关系。
  美昕不要分手,她哭喊着自己可以改,精致的脸上因为哭泣变得楚楚可怜,她企图用这种可怜博取男人的同情心。但显然效果不佳,男人说完自己要说的话起身离开座位,留下美昕一人。
  没有人了她还装什么,火大的美昕愤怒的想把杯子扔向男人的后脑勺,可她舍不得,即使他们分手了,他们也曾经是一对,为什么老天爷要拆散他们,她如此想,不久她也离开了咖啡店。
  吴蓓殇等他们都走了,唤来winter想要买单,但是winter说她的账单被刚才的男人解决,是对她无故被泼水的小小补偿。她很想当着那男人的面甩下咖啡的钱,这种小钱她还负担的起,请他牵好自己的女人不要出来撒野,还危及了她这个路人。可说到底那个男人的长相她都没看清楚,死的确实有点冤。
  吴蓓殇的霉运不只是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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