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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武侠-第2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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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恨得想毁灭,毁灭别人,毁灭自己,毁灭一切。他觉得这太不公平,像李寻欢这样的人,本不该这么样死的。

孙小红忽又叹了口气,凄然道:“韩文到也罢!这个人虽然邪异得很,可终归还是一个活人,可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阿飞咬着牙,道:“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听一人道:“你错了!”

铁门虽沉重,但开门的声音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不知何时门已开了。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竟是李寻欢。他看来显得很疲倦,但却还是活着的。

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阿飞和孙小红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孙小红突然扑过去,扑在他怀里,不停地啜泣起来。她实在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阿飞才长长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轻抚着孙小红的柔发,道:“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阿飞道:“他做错了什么?”

李寻欢道:“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

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孙小红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

孙小红道:“赌?赌什么?”

李寻欢道:“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孙小红眸子里发出了光,道:“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道:“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孙小红道:“结果呢?”

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

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孙小红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流星的光芒短暴。

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阿飞走进了这扇门。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人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人人都平等,但有些人却偏偏要等到最后结局时才懂得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也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甚至连阿飞都很难相信,他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

他恨不得李寻欢能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

“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他是不是还不认输?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阿飞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他同情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他自己。因为他是人,上官金虹也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他虽然没有输,可是他又抓住了什么子得到了什么?

过了很久,阿飞才转过头:“韩文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他走了!”

直到现在想想,他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的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的那个黑衣人,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一切,那个黑袍人竟然是早先就被自己杀死的百晓生!

可百晓生没死,不!应该是从前没死,可到了现在,又死了!他作了新的兵器谱排名,韩文的名字赫然在最上边儿!没有说他用的是什么武器,因为他本身就像是一柄锋利无匹的剑!

小李飞刀依旧是小李飞刀,似乎,李家与探花这两个字始终摆脱不了干系

“走了?去哪里了?他难道没与你交手?他不是你的对手?所以走了?”,孙小红忍不住问道。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连被他击败导致气势猛降的上官金虹都能几次要了我的命,他怎么可能一走了之?他走了!就像当初他来的时候谁知道呢!”

阿飞从地上捡到了一柄飞刀,一柄尖端带有一丝血迹的飞刀,只有米粒大小,但飞刀上还有两道指痕。

他又看到了被同样的飞刀刺穿喉咙的上官金虹,他的脖颈后的一点血迹,那是剑痕!像上官金虹这种大高手怎么会被人击中身后?甚至是他有所防备的时候?

高深莫测!鬼神难以企及!

第二十八章笑

阿飞看着那柄飞刀,沉默了良久,坦白的说,他现在还很感谢韩文,虽然不如李寻欢,但那个男人,曾经真的帮助过他,突然间,他回了身,这才看到荆无命。

上官金虹走了,韩文也走了,他又变了。

荆无命却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阿飞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

他眼睛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了。

阿飞走进这屋子里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义。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验。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复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尸体己落下,剑已出手!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本不该胜利的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样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我突然想起韩文的一句话!”

孙小红道:“什么话?”

李寻欢怅然道:“天下无敌!谁不寂寞?”

孙小红愣了愣,道:“所以他走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嗯”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其实是在正向上奋斗的时候。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边,正有一双少年男女在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们本该厮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愉,为什么要轻言离别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送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韩文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难道会更快乐?”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像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韩文和李寻欢那样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着拳,显得那么坚决,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中带着叙不尽的柔情蜜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别人。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中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很久,才沉声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去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也充满了和那少女同样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地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李寻欢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现在只要知道,李寻欢突然爱上了这个孙小红就好。

听到“她”,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手才不知不觉移开,但她立刻又握紧,握得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在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人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忘掉。他们都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拦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吗?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地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时。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是啊!无论是为谁守丧,三年也足够了。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他。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第一章不熟悉的世界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京城的豪富世家公子金伴花,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那张白净而秀气,保养十分得法的脸,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眼睛瞪着这张短笺,就像是瞪着阎王的拘票。

精致的花厅里,还有三个人,一个神情威猛,须发花白的锦衣老人,背负着双手,在厅中来来回回不停的踱步,也不知踱过多少遍了,所走的路,只怕已可从京城到张家口。

另一个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猛的黑衣人,就坐在金伴花的身旁,双手轻抚着放在桌上的一对精钢判官笔,干枯、瘦长、骨节凸出的手指,在灯光下看来也像精钢所铸。

这两人的面色也是十分沉重,锐利的目光自窗子瞧到门,又自门瞧到窗子,来回瞧个不停。

还有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却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他全身上下都瞧不出丝毫特别之处,只有一双耳朵,竟不知怎地不见了,却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锦袍老人走过桌子,拿起那张短笺,冷笑道:“这算是什么?请帖?借条?就凭这一张纸,就想将京城四宝中最最珍贵的玉美人取走”,他重重一拍桌子。厉声道:“楚留香呀楚留香!你未免也将九城英雄瞧得太不值钱了。”

金伴花愁眉苦脸,嗫嚅着道:“但他就凭这种同样的纸,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了,他说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保存到丑时。”

黑衣人冷冷道:“哦,是么?”

金伴花叹了口气,道:“上个月卷帘子胡同的邱小侯就接到他一封信。说要来取侯爷家传的九龙杯,小侯不但将杯锁在密室中,还请了大内的高手‘双掌翻天’雀子鹤和‘梅花剑’方环两位在门外防守,可说是防守得滴水不漏,但是过了时候开门一看唉!九龙杯还是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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