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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魔法师-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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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戈登在哪里,现在维尔斯的精神力倒是恢复了至少五成。可惜的是精神力紧终要通过人的身体才能发挥出来,如果可以的话,维尔斯想尽快用水系魔法治疗好自己的伤势。然后离开这里,与里斯堡相距几百里,如果用飞翔术的话,应该是很快的。
感觉自己全身柔软就好像一团棉花,维尔斯哪怕小时候在街头流浪也没有饿得这么厉害过!
脚步声从门外传来,维尔斯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波比打开门快乐的冲了出来。
“哥哥,你今天收获怎么样……啊!这只剑齿虎!”
……
波比和母亲快乐的在一旁给一只小牛一般大小的剑齿虎扒皮,肉被剁成一块一块的扔在锅里,不一会儿肉香味道就已经传了出来。这对于饥饿的维尔斯来说简直就是最痛苦的事情!
波比的哥哥名字叫汉特,是一个身材强壮得骇人的年轻人,他的弓箭大概跟维尔斯身高差不多。大概三十左右的年纪,比维尔斯还要大那么几岁。从一进门,他的眼神就在盯着维尔斯……
他的目光不是很友好:“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孤身在原始森林?”
“我是一个商队里的,因为走私到洛汗王国的皮货被一伙马贼抢了,我就跑到这里了!”维尔斯不敢说自己的贵族身份,谁都知道贵族和平民在纳米亚王国的矛盾不可调和,要是说了有可能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事情。
汉特仍然不放松的问:“就凭你这身手?穿过这野兽凶猛的森林?你不会是逃犯吧?”
维尔斯咬了咬牙:“当然不是!我是受雇于一家商队的魔法师!”
波比的声音传了过来:“怎么会?我虽然没见过魔法师,但是他们都是很厉害的。你怎么会被我一箭射中?”
“我的魔法力在森林中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我怕后面的马贼追过来……”
他的话被汉特抓住了漏洞,汉特紧紧抓住手中一柄匕首:“据我所知,能雇得起魔法师的商队都是有些规模的,在洛汗王国边界那里根本没有那么大规模的马贼,你到底是谁?如果你是一名魔法师,那么你应该是有魔法徽章的!”
维尔斯骗人无数,却栽了一个小小的跟头:“我的魔法徽章当然有,不过却在我的戒指里面,如果我恢复了力气,就可以证明给你看。”
汉特仔细的看了看维尔斯,对方的身体跟自己根本就没法相比。就算他吃饱了也不会带着伤与自己翻脸的,当肉煮好时,波比自己还没有吃,就已经拿了一块腿部相对来说比较鲜美的肉给维尔斯送到嘴边。
力气实力消耗得太大,撕成条状的肉丝进入了维尔斯的肚子里。
他最大的问题是饿得厉害,精神力透支的厉害,伤势并没有多严重。所以几块肉送到嘴里,维尔斯已经可以自己抓起了一肉大嚼了。
拍了拍肚子,维尔斯惬意的叹了口气,吃得很饱。他这顿的食量已经超过了魁梧的汉特。
波比的全家人早已经吃饱盯着他,维尔斯放下了被啃得干干净净的一根腿骨。
“现在!你应该证明一下你的魔法师身份了吧!”
汉特的眼睛很冷厉,加上他高大魁梧的身体,有一种野蛮的魅力。
第四部 我欲屠龙 第368章 维尔斯从军记!
“这真是我平生中吃得最爽的一顿饭,我要感谢你们了!”维尔斯抹了抹嘴,吃完饭后一股倦意涌来,他的伤势毕竟还是影响他的身体。
本来维尔斯穿得就是一件低阶的魔法袍,只是上面沾满了泥土与血迹,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其实他还有一件大魔法师的白色袍子。只是不能随便穿而已。
他伸出右手,手上的戒指紫光流转,这道光芒渐渐拉长变大,一把黑沉沉的魔杖在自己的手上出现了。
这个木质的房屋被照得紫灿灿的,颇有童话世界的味道。屋中的其他三个人张大了眼睛,看着维尔斯如神灵一般把一根魔杖紧紧的握在手中。
“现在相信了吧!”维尔斯笑了笑,突然面色一变。
糟了!
刚才只为了装/逼用了魔法,虽然只是一个最简单的把魔杖从储物戒指中取出的动作。以戈登精神系魔导师的实力,不会感觉不到的。
现在汉特看着自己的眼神已经变了,变得崇拜而充满了渴望。那种渴望很奇怪,其中竟然还蕴含着某种迫切的希望。这种眼神让维尔斯打了个冷战,觉得心里发冷……他不会是具有某种变态的……魔法师控吧!
汉特在犹豫,维尔斯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由于被波比误射了一箭才会在自己的家里养伤吃饭。本来自己一个普通的猎人即使是箭术不错,也没有办法和一个魔法师扯上什么关系。
汉特是一个直爽朴实的人,即使他有一点点小小的聪明。但是在维尔斯的面前一切都是无所遁形的,他的一点心底的精神力波动被维尔斯巧妙的察觉到了。
“开门!开门!汉特在家么!”那简陋的木门被用力一个劲儿的震颤,维尔斯怀疑这只本来并不十分结实的门会不会被敲破。
他皱了皱眉头,这是什么人这么不懂礼貌?
敲门在纳米亚人中,应该是有节奏的连敲三下,如果对方无回应可以再连敲三下。一边敲一边大喊的举动被被认为是一种极大的失礼……
这种礼节在平民中不是很常用!
这是TMD的贵族礼节,维尔斯不知不觉已经把一些常用的贵族礼节深入人心了。
波比刚打开门,就有两个人带着门外初春的寒风闯了起来。维尔斯的伤还没有好,他缩了缩脖子,被进来的两名身着地方守备军服的人看在眼中。其中一个高个子长脸的地方守备军看到了,便出言讽刺道:“这个身子瘦弱的病鬼是你们的客人么?你们一家好像不太经常有人作客啊?”
高个子有口无心,随意说了一句。那矮个子的家伙立刻就留了心,手按在佩刀柄上警惕的问:“他是你们家的人么?”
波比立刻回答道:“他是我的表哥,不过我们不经常来往的。姑母今年去世了,他来通知我们的!”
高个子打量了一眼维尔斯,维尔斯受伤后脸色苍白。他也并不是汉特式的高大人物,所以看上去并不很有危险感,高个子点了点头:“艾丁子爵募兵的事情我们已经通知过你家了,明天上午你们家必须出一个男丁。不管是汉特,还是这个病鬼,反正一家出一个就是了。”
汉特了咬牙,不舍的看了看妹妹与母亲说:“我明天会去的!”
“募兵?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维尔斯小声的说了一句!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被矮个子的守备士兵听在耳里,这守备士兵大声说:“这是伊凡陛下亲自下的命令,你要质疑么?”
维尔斯摇了摇头陪笑道:“我怎么会质疑,我觉得咱们纳米亚现在也不打仗,怎么又要募兵了?难道是洛汗王国又欺负人么?”
高个子眼神在波比脸蛋上流连了一会儿,皱眉对维尔斯说:“陛下的事情难道要你操心么?”
他挺着肚子大咧咧的说:“不管怎么样,命令我是传到了,你们看着着办罢!”
这两个人推开门走了出来,波比的母亲送到了门口。维尔斯坐在一只木凳上,脸色阴沉无比!
这是什么意思?
并无大的战事,伊凡的命令!
在帝都并没有什么征兵的传闻,而如果要征兵的话,应该是军部的公文,而不应该是什么伊凡的命令。这件事情也跟地方守备军没有半点关系。
而艾丁子爵在募兵,看来这艾丁子爵也是伊凡的人。既然战争不是针对洛汗的,不是索德里斯的,也不是什么盖尔达耶的。那么……就是针对内部人的。
在帝国内部,伊凡忌惮的人:亚尔弗列德,艾德莱曼,自己。
这是一个比较重大的消息,维尔斯觉得应该提醒一下艾德莱曼他们。
不过募兵……这倒是一个摆脱戈登的好办法。因为从戈登这段时间偶尔也会追错一点方向来看,他的精神力追踪并不是十分的精确。
也就是说,如果自己混在数千人中,他是没有办法直接找到自己的。
维尔斯脸上抹过一丝诡笑!
这笑容看得波比全家人心惊胆颤,波比立刻护住了自己的身体,惊疑不定的看着维尔斯!
“这个募兵,明天我去如何?”维尔斯站了起来,缓缓的对这一家人说。
“什么?”波比,汉特,还那个中年妇人异口同声的问。
这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都是好事,即可以逃脱这个为了打内战而出现的败类兵役,而自己又可以摆脱戈登的追赶。
“可是……可是……”波比犹豫着,她畏惧的看了一眼维尔斯,终于还是继续的说了下去“如果被发现的话,我们全家恐怕都会因为违反了募集而沦为奴隶!”
维尔斯微笑着说:“这个嘛……我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不过对汉特来说有些危险。却总比去当那个什么大头兵来得好,汉特,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去当一名佣兵?”
佣兵在贵族眼中是一个不入流的穷鬼角色,但是在平民眼中却是自由和勇敢的化身。汉特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是一个优秀的猎人,具体成为一名优秀弓箭手的潜质,而维尔斯却是认识一名年轻的弓箭手的。
艾玛!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了!
“你们全家拿着这枚魔兽的晶核,去布里德堡西郊的斯隆镇上,那里有独狼佣兵团的驻地。独狼佣兵团的人都是认识我的……嗯……你就说是维克多让你来的。那里应该会有一两个退役的独狼佣兵常年在那里的。”
维尔斯把自己与艾玛的那颗订情信物交给了汉特。这一家普通人不能进帝都投靠自己,因为自己那里也不是很安全,既然伊凡已经在募兵,那么经过训练什么的,怎么着也要有一年的时间。
到时候伊凡和亚尔弗列德他们就会动手了。
维尔斯仔细想着这件事情有无遗漏之处,觉得确实算是天衣无缝了,他随口吩咐着:“就像波比先前说的那样,我是她的表哥。因为她的姑母去世,我来投靠你们……嗯就是这样!”
这一家人茫然无措,只觉得生活发生了改变,有一种对未来的恐惧感。当然除了汉特以外,如果不是放不下母亲和波比,他早就去当佣兵了。现在看来她们母女已经有人照料,这当然免去了他的后顾之忧。
维尔斯歉意的说:“抱歉,我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我现在也身入险地,如果我的事情结束了,我会给你们一个更好的安顿之处。”
拿了一百枚金币扔给了波比,她们全家即刻收拾着行装。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可以收拾的,猎人家里除了几颗珍贵的药草,就是一些兽皮什么的。维尔斯告诉他们可以一切从简。
这一家人与自己也认识了不到一天,维尔斯生怕他们会告发自己。所以特意在他们崇拜的目光中用了一个水系的治愈术来治疗自己的伤口,随着蓝色的魔法光芒,他的伤口渐渐的收拢起来,只有一种麻痒的感觉。疼痛已经消失,维尔斯活动了一下肩膀,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只是一个暂时的解决办法,魔法可以做一万种事情,但是它并不是万能的。这是一个刺激身体自行治愈伤口的一个简单办法,真正的伤还是要靠自己的身体来养的。
维尔斯尽量不去看波比那闪闪的崇拜目光,问汉特要了一块兽皮衣服来让自己更加显得像一个猎人。
可惜汉特的身材实在太过高在,无奈之下波比连夜为维尔斯缝制了一件皮袄,她的手艺颇为精巧,虽然匆匆而就,但是倒也合身!
凌晨的时候,维尔斯已经像一个身材瘦削的猎人了。他拿了一把汉特的自制弓箭背在身上,头上带了一顶狗皮帽子。与这一家人在一起,倒还真的没有人能看出来维尔斯才是一个外来人。
与波比一家人分开,维尔斯倒有些小小的怅惘,这种平淡而清苦的生活竟然让他觉得很是享受。
他摇了摇头,与两名地方守备军赶到了军营,混迹在数千人的军营里,维尔斯得到了不小的安全感。
就算是一个魔导师,也没有办法把这军营翻过来寻找自己吧!
第四部 我欲屠龙 第369章 分离与重合!
一身戎装的维尔斯坐在帐篷里用手支着腮,他已经这样一动不动很长时间了。也许他还会这样的继续下去,有一个好消息就是这支初训的军队会向维尔斯的目标——里斯堡行进。
在那里他们会打接受艾丁子爵的检阅。
这支军队在名义上是地方守备军新成立的一支为了对付盖尔达耶海盗存在的军团,实际上是按照主战军团的精锐去配给的,而这些钱竟然是由艾丁子爵手里拿的。
看来艾丁在渔业税上没少弄钱!
现在维尔斯的问题就是,他感觉到戈登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了。看来自己混入这个鬼军营的结果无非就是让戈登晚几天逮到自己,最后的结果依然不会有什么改变。
精神力……
维尔斯握着拳头轻轻捶着自己的脑袋,这个可恶的精神力。
以前进行冥想的时候,都是希望着自己的精神力越强越好。可是现在看来这精神力竟然成了自己的负担,总不能忘掉自己的精神力让自己变回一个普通人吧!
那连自己的小命也完蛋去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的精神力变得不一样,或者是让别人的身上出现自己的精神力呢?
如果是丝卡维拉或者是克尔洛芙,又或者是桃乐丝,一定可以很轻松的解决问题。维尔斯还是太嫩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相信自己混入人群的战术还是给戈登带来了许多麻烦。这都半个多月了,他还是没能找到自己。
当到达里斯堡的时候,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维尔斯的心里反而平静了许多。并没有过于激动也没有很平静,自己就像一个局外人在参观着这个自己的家乡。
当看到艾丁志得意满的样子时,维尔斯愤慨的同时心中如流星般闪过一丝明悟。
※※※※※※※※※※※※※※※※※※※※※※※※※※※※※※※※※※※※※※※※维尔斯单独的向自己的骑长行贿了二十金币,结果现在他有了自己的帐篷,可以用来做一新见不得人的事情。军队驻扎在里斯堡的郊外,艾丁子爵对这件事情十分重视,他每隔几天便会到这里检视一下这支军队的训练情况,看来情况令他十分满意。
在维尔斯自己的帐篷里,维尔斯对着一颗透明的水晶球发呆。
这是一只无属性的水晶球,大概有鸡蛋那么大。
无属性的水晶球很少有,这个,这个貌似是在矮人族那里得来的。对不修炼精神力的矮人矮来说,这种水晶球根本就没什么用。维尔斯贪得无厌,有什么拿什么。以至于现在他都记不得拿了多少矮人族收藏成百上千年的宝贝。
维尔斯思想着那天戈登画魔法阵的样子,然后在上面用鹅毛笔画了起来。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变得容易了起来。
这次几乎是一鞠而就,不费什么太大的事情,一个聚集精神力的魔法阵就被画在了上来。
随着魔法阵的运动,这只水晶球会自己慢慢的吸收精神力。
只不过游离在空气中的精神力微弱到了一个十分细微的境界,这大概代替了自己冥想的情况。也许可以造成戈登的误会。
维尔斯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精神力注入了进去,水晶球的白色光芒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拿出一本在亚迪斯得到的精神系魔法书,维尔斯翻了起来。
一个一个小魔法阵被刻画在上面!
这只水晶球现在正在运转,也就是说它带了着自己独有的精神力,现在正在模仿着自己进行冥想的情况。维尔斯可不敢保证这么简单的办法就能瞒过戈登,这只是开始的一步而已。
想想看,这个水晶球还缺少着生命的性状,在细微之处不可能完全模仿自己。
而且还有一件更加难以解决的问题,自己现在并没有屏蔽精神力的办法,只要自己不死,戈登还是有办法找到自己。
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精神力不像自己呢?
维尔斯继续翻看着这本书,他学习魔法的日子太短,一切都是以实战为主的魔法。也就是说,在某些基础的地方,他并不能和那些老魔法师们相比。甚至比不上柏丽,比不上阿尔杰他们。
这些日子为了摆脱戈登,维尔斯几乎不眠不休,昼夜苦读魔法典籍来寻找办法。虽然进展不大,但是让他的魔法理论有了很长足的进步。
有一个办法!
维尔斯眼睛一亮,立刻就又黯然了下来。
这个办法太TMD的狗屁了,精神力反噬。放弃压制自己的精神力,让自己的精神力处于一个混乱的地步。
就算学的是一样的魔法,由于个人思维习惯的不同,自身的魔法运转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出现魔法反噬的状况,那么扰乱一个魔法师独特的精神力运转方式,可以让自己的精神力变得不像自己。
可是……当魔法反噬后,怎么才能恢复原来有序的状况呢?
一个非常好用的办法,一个负作用很大的办法。
维尔斯甚至怀疑这样会不会让自己精神力爆炸而死,最好的情况也是精神力大幅的衰退让自己回到一个初阶魔法师的地步。
这样还不如与戈登拼命的好。
这本精神魔法书籍,看来是帮不到自己的了。
看到最后,维尔斯眼睛一亮:
在书籍的后面,有一个人用炭笔写了一段话,这显然不是书籍的作者写的。而是有人后来加上去的,类似于读书感悟心得之类的东西。
“关于将精神力与身体分离与重合的办法!”
这个记笔记的人是一个天才的疯子,他竟然提出了这种疯狂的主意。可是疯子往往都有着常人无法看到的天赋,而这个人写的东西,在理论上也完全行得通。不过显然在后来他的研究中遇到了一点问题,所以写到一半就停止了。
这个人的笔迹……很眼熟!
潦草而混乱的笔迹,但是维尔斯仍然可以看得出这家伙写的是什么。因为他以前看到过这样的书,就在自己小时候从独龙得来的那本有关于魔法冥想的小薄册子。
唐?斯科德?克拉伦斯!
虽然维尔斯不知道这个人与佐努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们一定是一伙的。
而自己重生的时候……维尔斯灵光一闪。
自己根本就不是死了,而那本书的魔法阵把自己的精神力与灵魂分离了,然后再重合到真正的维尔斯的身体上。而从真正的维尔斯王子以前就是一个白痴可以想得出来——那个维尔斯王子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身体。
只是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方法让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还能保持着生命的特征,心跳、呼吸。这难住了几乎所有的宫廷魔法师,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办法说得通的现象。
只是他们这么费尽周折,让自己从一个混混变成了一个王子,这其中又有着什么目的?
脑袋里变成了一团浆糊,维尔斯有些混乱,他大声的叫了一声。把面前的一张桌子踢成了碎片!
维尔斯实在想不通,他打算等等再说。
把东西收拾好,维尔斯信步走出了军营,已经和军营混得很熟的他与守门的兵士寒喧了几名。并且答应了以后请他们几人一起喝顿酒,然后出了门。
夜风清凉而潮湿,这是自己的家乡,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全部走过。
维尔斯首先去的就是自己和阿尔杰和安娜曾经一起住过的地方,三个孤儿都无家可归,长大后阿尔杰在一家酒吧找到了活儿。而安娜心灵手巧,就帮那些渔夫织渔网什么的。只有自己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肯做。
低矮的石头砌成的房屋,用泥沙混合着水粘合到一起。由于几个人都不懂得什么造房子,所以在这个破房子很不结实,已经塌了一小半,就连流浪汉也瞧不上这里。所以至今这里仍然空着,不过能搬走的东西都搬走了。
这个角落是安娜的小床,用石头上面搭上木板就是小姑娘的小床。安娜是一个极其细心的女孩,虽然简陋,但是却整洁有序,谁要是娶了她,一定会幸福得要死去。
而自己这里则是乱了许多,每次安娜看到自己被褥乱七八糟的样子都会细心的帮自己/炫/书/网/整理好。
阿尔杰也是一个安静的孩子,好像只有自己才跟他们两个本分的人完全不一样。
突然发现自己的心澄澈无比,沉浸在往事的维尔斯发现自己的思路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
这本书是克拉伦斯翻过的东西,那么!这里面一定有他要的东西,而且这本只是第一部,这是一个系列的魔法丛书。一共三本!
维尔斯在储物戒指中找出了三本,挨个翻了过去!
在最后一本的书的字间他找到了一个方法:
假死!
让自己的灵魂带着精神力收敛在一起,然后可以藏在一件神器中。因为只有神器才可以容纳灵魂那么强大的力量,但是有一个前提,这个神器必须本身没有灵魂,如果神器有灵魂的话,肯定会对外面进入的灵魂排斥,甚至是绞碎那个灵魂。
神器么?自己身边就有一个!而且肯定是没有灵魂的!
就好像一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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