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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好男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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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骑士上来后并没有说话,双眼紧紧盯着临冲手上的那杆枪。

此时的临冲骑着魔马傲然地竖立在桥头之上,2米的长枪微微成30度角向下倾斜着,枪头上的红缨伴随着微微吹过的风慢慢飘荡着,银色的枪身没有任何的污迹,自从得到了这柄枪后,他每天都像是照顾自己儿子一般照顾着它,阳光下泛着微微地银光。

中年骑士慢慢地抬起了头,一双利眼于临冲散发着淡淡杀气的豹眼相交在一起,平淡的交汇下肆意的战气在两人之间慢慢升起。

“是你打败了马其顿?”中年骑士沉声地问道。

临冲用他对待外人一贯的冷淡地语调回答道:“不是我,是我们的主人王尤大人!”

“那把那个叫王尤的给我叫出来,我要问问他,他是怎么打败马其顿的!难不成是用阴谋?”中年骑士再说万后,蔑视地四处扫荡了一下正在桥对面围观的人群,眼神好像在说,就凭他们只能用阴谋。

此时的我已经站在了人群最前面,穿着依然是那天我来到这里时的衣服,只不过洗去了淤泥而已,但是这件衣服除了样式有些不同以外,从华丽的角度来说已经是朴素的可以,当然配合上我这看起来并不壮士的身体,谁也不会注意到我的存在。

当然临冲和铁牛同样不知道,站在桥末的铁牛虽然说有些迟钝,但是那带有蔑视的眼神他也知道,这是在侮辱我,与我叫手过的他自然没有任何犹豫,就像那天在河边一样,放开了嗓子就开始对着这位骑士开骂了,如果不是临冲挡在了桥头,估计他已经提着双斧冲上去砍个痛快。

临冲很冷静,作为老头选出的人才,他有着冷静的头脑,战场上并不是全靠这蛮力的地方,他自然懂得这个道理,不然老头也不会放心把这么重要的军营交给他管理。

“马其顿是您什么人?”临冲很快地就找到了这位在这里发威的原因,很直接地问了出来。

“哼!他是我的弟弟,我马其沙是大领主罗斯福子爵家担任卫队长,听说他被你们抓了,凭着他剑芒级的实力怎么会败在你们这些愚蠢的兽人手里,快点放了我弟弟,不然别怪我手中的骑士枪不客气。”说着举起挂在马背上的骑士枪。

整个骑士枪与普通的骑士枪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如果要说不同的话上面澎湃的魔法元素让我有着一些好奇,自从西雅不再向我丢水球之后,我已经好&书&网}久没有感觉到这么明显的元素波动了,不过我还是很怀念那段日子的。

整个骑士枪上,浑圆的枪柄上刻划着密集的图案,整个图案呈现出一种不明的造型,心中突然一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法阵法?

我从临冲的眼中察觉出了一丝鄙视,当然鄙视的目标并不是那杆骑士枪,而是这杆枪的主人马其沙。

此时的马其沙澎湃的斗气覆盖住了整杆枪,这一幕让临冲的鄙视淡却了不少,伴随着升起的是警觉,手中的红缨铁枪攥得更加地紧了些。

我也在一边惊讶,这个魔法阵法难道就如此神奇,要知道战士们使用斗气都十分地珍惜,骑士在使用骑士枪时,往往只是把斗气覆盖在手上,以免在激烈的碰撞中骑士枪脱手,只有在用剑之类的短兵器才会把斗气覆盖在武器整体之上。

马其沙的骑士枪已经让斗气完全覆盖了起来,虽然没有露出剑芒,比起只能冲刺的骑士枪,整个巨大的枪身整体都成了可以伤人武器,这更加来的危 fsktxt。cōm险。

更加恐怖的是,马其沙竟然把骑士枪来回地舞动起来,好像接近80公斤的骑士枪没有分量一般随意摆弄着。

马其沙轻蔑地笑了笑,对着神情已经完全转变的临冲道:“这柄骑士枪是我家的传家之宝,70年前由阵发大师多米诺和重力系大师牛里顿共同为王国战士制造的骑士枪,斗神枪!”

斗神枪的大名可是被西雅在我耳边已经说了许多次了,在学习魔法知识时,这个名字就频频出现在各种各样的魔法典籍里,当然作为本国的重要魔法成就,自然也是找重介绍的对象了。

这两位大师都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魔法巨人,他们合力制作出许多各种各样的武器,其中最多的就是这种类型的斗神枪,当然这些斗神枪大多都被王国给收藏了,只有少数发给了拥有军工的战士家族作为象【炫|书|网】征。

骑士枪因为枪体宽阔可以刻制更加精细的魔法阵法,也是多米诺大师和牛里顿大师第一件合作的武器,增幅斗气的阵法,和重力减少阵法,让斗神枪成为大陆上骑士最好的武器之一,所有的骑士都希望能够拥有一把这样一把可以灵活运用,而且使用斗气的骑士枪,这样在在战斗中可以更加的勇猛,毕竟有斗气和没有斗气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马其沙手中的枪正是其中的一把,听到这个名字我才知道,难怪魔法元素波动如此明显,西雅也有一个魔法道具,是她老师送给她的礼物,一个小巧的吊坠,虽然没有什么作用,就和那个水幕一起发动,还能够增加一些防御的作用,西雅平时都很小心地收藏,不曾拿出来,当对我讲课时说道魔法道具才宝贝地从盒中取出,那时我的感应力还没有达到感应魔法元素的阶段,只是淡淡地觉得这个首饰有些不同而已。

而现在这柄骑士枪给我的感觉更加的强烈,魔法元素平缓而稳定地从那些奇特的花纹中慢慢地释放出来,扩散到整个枪身之上,当斗气出现时,释放的速度也慢慢地加快,整个枪身的奇特都来自于那个阵法。

第四十二章怎么看怎么像boy

战斗一触即发,谁也没想到第一枪会是临冲发起的,从一开始表现的十分冷静的临冲举着枪就像前杀去,的确是杀去!淡淡的杀气更加地浓烈,就像是已经拔开四腿奔跑的猎豹一般,只有在他捕猎时才会有猎手的气息。

马其沙也毫不示弱,举起了枪挡住了直冲面门的一击,两枪交汇火化四溅,清脆的碰撞后,两人又迅速的分开。

但是我已经知道如果继续下去谁输谁赢了。

马其沙从小练习枪术,这把枪对于他来说就如自己的双手一般灵活,一样的动作在其他人手里作出来就是如此地缓慢,而他却是心到枪比心跟快。

临冲拿到这柄枪并没有多久,可以说他以前用的是长矛,虽然有过马战,但是在地上才能显示出他非同一般的灵活性,枪虽然与矛接近,但是毕竟有所不同,他依然不能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如果在战面临的终究会是输,除非他下得马来,凭着他与我抗衡的加速,马其沙在我迅速的枪也一样会再在临冲枪下。

“临冲,住手”

“马其沙,住手”

一个声音与我同时喊出,我们两个的眼睛顿时忘在了一起,虽然我觉得这双眼睛带着些不怀好意的目的,灵敏的直觉告诉我,或许因该离他远一点,这双眼睛和我看西雅的目光十分地相似,但是相对于声音来说,或许,可能,因该,他是个男的。

不过如果我猜的不错,这个声音因该来自于我将要面对的大领主罗斯福子爵,难道这个子爵比传闻更加的不堪,是个BOY,我满身的鸡皮疙瘩欧……

忍耐着满身的冷战,打气我和耗子比美的勇气,看着这位头发已经有些发白的大领主阁下。

罗斯福此时身上穿的是一件华丽的贵族服装,当然华丽当然是对他们而言的,虽然这个世界缺少丝绸这样天然的材料,可是各种各样魔法植物,自然中天然的颜色燃料却是十分繁多,天蓝,紫色这些难以在踢球上印染的图案,在这里却拥有着各种各样的魔法可以应用,当然这样的服饰十分稀少,魔法师当然不会浪费时间去研究怎么让这些衣服变得更加华丽,他们更加执着于怎样让自己的服装具有魔法特性更加实用。

现在是夏天,炎热的天气让他穿着地十分轻便,白色的亚麻布衬衫胸口处,点缀着些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花朵,白色长衫下是一条镶着金边的长裤,再配合上黑色的牛皮马靴,人显得十分精神。

“您好,亲爱的王尤先生,看来我们的下属之间有些矛盾!”罗斯福打破两人的僵局,首先上来与我打招呼。

“您也好,尊敬的罗斯福子爵,虽然我不知道这件事的起因,不过对于没有吩咐到守卫您好来,我表示万分地歉意,不过您的手下可真是厉害!”同样的虚伪,作为现代人这点虚伪还是随手捏来的,电视上那些可比我虚伪多了,不过就凭我这三流的演技也足够了,毕竟聪明人都知道对方想什么,大家都做表面功夫而已,当然我也免为其难算是聪明人之一了。

“来来来,过来把地上的这些人都送到房里好好照顾着,别让他们在地上躺着了!还有把那些马都给签到马棚,别让他们到处拉屎!”对着一边还围在一堆的人群大声喊道,随后回过头来,面带微笑地向罗斯福接着道“我们到府里谈吧,这里就交给下人们打理,如何?”

不动声色地先把马给接受了,送上门的便宜怎么能够放过,虽然有把握,如果他反悔了怎么办,难道还让我拦下他们,那我那堆孜然找谁卖去?难道叫我让人带着小皮帽,摆上羊肉摊,新疆地羊肉串阿~~吃一串想两串,吃两串想三串,再吃下去就饱了……

这地方也没人消费的起阿,这里的羊肉串属于高消费,连老头都得限制供应,那几包磨碎的孜然粉已经没剩下多少了,连我最近都有些馋得慌,毕竟这里的东西太清淡了,就是盐,就算是熊掌都还得吃烟熏得。

一路很愉快地到达了领主府,老头也很快地接到消息,不过看到老头这幅十分不高兴地表情,让我打心底里由衷的佩服,如果放到地球,这就是一个影帝,那哀怨不甘气愤,所有的一切都集中在一张脸上,让罗斯福想要打招呼的口也不知道怎么开了。

在他面前老头现在就是一个被上层谋夺了家产的老头,不过现在对于我来说,的确是接管了老头的家产,领地奴隶军队,还有女儿,除了他自己都被我接收了,不过我也对老头没兴趣,帮他再找个夕阳红倒是能考虑一下。

当老头没落地离开,罗斯福才轻轻地张口对我道:“这个索罗斯爵士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您上面是否有些太不放心了,如果可以我到是想要这样一个下属!现在这样可惜了!唉……”

话语中透露出对老头欣赏,也难怪,老头能在贵族之间混得平平安安,可不仅仅依靠着手中庞大的兽人和拥护他的平民们,最重要的是老头的社交能力,附近的领地内除了些实在不好打交道的,老头都有些交情在里面,丰厚的家产,让老头能够负担起来往的礼物,和召开只有比较富有的贵族才能召开的宴会。

当然邀请他的请柬也是十分繁多,这次因为需要备战的原因,许多收到消息的贵族都询问十分需要帮助,这就看出老头的交情有多广泛,当然老头也不会接受这些,如果接受就必然表露出自己的实力,对于老头这样的情况,自身自然是越神秘越好,敌人就越不敢来犯,当然除了梅拉希和那几个愣头青以外。

双方落座,那位管家早已回到了罗斯福身边,开始窃窃私语,反正这几天让他参观了不少,当然这些都是故意为之,就是让罗斯福知道自己的实力又如何,这些都只是表面,为了麻痹他们这也是最好的选择,不然我也不放心自己的身边有一支随时可以反抗自己的势力存在,就像魔兽争霸,别人在你家门口造上了防御塔,你不拆了他不是自己找抽么?

这些动作就是为了让罗斯福知道,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所以我们选择了你来和我们合作,因为这里是你的领地,这样的信号。

如果他在不同意他就是傻瓜,当然我自然有能够刺激一下这位有变性倾向的大领主,这样会使我们得到更大的利益。

第四十三章这就是果汁一号

等待罗斯福落座后,废话般的贵族客套就开始了,什么年轻有为,什么夸人的他就说什么。

我这里自然也不能含糊,天姿国色,美貌天仙自然说不出口,估计我说出来自己都得吐个八斤半,不过那些恭维的话也是随口而出,几十个都没带重复的。

我们两人你来我往都有些累了,才终于拉到了正题上。

两人很有默契地猛地喝起了手边的饮料,刚才的消耗的确不小,有直追长江流水般的趋势。

不过这饮料倒是不错,这个饮料是用这里的特产水果榨成的,酸酸甜甜的果子,和橙子不同,很大一个,而且出水也足,味道浓厚,而且数量多,产量足,这种果子只能解渴,而且如果直接放在嘴里嚼,那些果子会有很重的涩味,里面的残渣特别的吸水,真要喝起来虽然身体得到了水分,但是嘴上缺会越来越干躁,所以虽然具西雅说,这种果子虽然什么地方都能长,但是也只作为平民奴隶缺水时的饮料,毕竟谁也不喜欢越喝越干的东西。

当然,我也只是凭着兴趣,这里没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多,虽然有些和地球上一样,但是动植物的多样性明显占有优势,这里还是自然占据统治地位的,人类也只能沿袭着自然的贵族在里面生存。

对于我这个在这个世界属于顶级厨师的人物(作者:吹牛把你!),当然也是喝惯了那些果汁、可乐等等饮料,让我每天喝酒当饮料还真不习惯,而且这里的葡萄酒好坏差别大的很,那个法兰王国产的高级酒老头倒是有一瓶,虽然不怎么懂,但是看着老头的表情就知道不错。

其他的那种麦酒、果酒、还有劣质的葡萄酒,喝下去实在不对胃口,所以没办法只能自己找新东西来试验了,当然还得确保没有毒,或者其他作用,不然不过喝了他阳痿不起,我地小西雅该怎么办呢?

当然经过我长时间的努力终于找到了这个不错的果子,这种果子倒是没名字,在林子里走到时经常看见,和灌木丛长在一起,虽然果子大但是除了干旱基本没人吃他,不过当我知道他多汁,而且味道不错,除了那种嘴里被吸干的感觉外没什么副作用后,就开始了研究工作。

科学研究是要付出代价地!当然我地代价就是在喝过一次后,接下来的尝试工作都交给了大毛和二毛去处理。

每次处理完都会得到十分准确地反馈工作,当然他们这段时间的水量也渐长,口腔里干涩地都有些红肿。

终于在研究后,我发现果汁内的果肉具有很强的吸水性,基本上所有的果汁都被牢牢地吸收在果肉内,当牙齿咬下去时,果汁从果肉内挤压出来,然后被喝下去,而果肉就像没有了水的海绵一样需要吸水,果肉和咬干的甘蔗一样难以下咽,而且吸水性比上海绵还墙上许多,经过试验后,表明只要有水就会很快地吸附进去,当然随后的工作就十分简单,一个压榨机,分成两层当中有漏孔,只要把果肉压榨好,果汁就在下面的灌中,这样还不够,大毛和二毛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受够的苦头,只要有残余的渣滓在里面,就会不断地吸收水分,但是经过麻布等等地过滤后,终于可以饮用了。

功夫没有白费,我地果汁一号得到了很好地成功,从罗斯福的表情就可以看出,这个味道的确不错,甜甜酸酸的而且十分解渴,让我们两个都得到了十分大地满足感。

罗斯福十分满意地放下了杯子,里面满满一杯冰镇果汁都被喝的干干净净,十分好奇地问道:“王尤先生,这是什么饮料?比我喝过地那些果汁还要解渴,而且现在才刚刚入夏,那些果子都还是些酸牙地小果子,我怎么也想不出来,在炎热的夏天能够喝道如此冰爽地果汁绝对可以和法兰国的葡萄酒相比了!”

这是自然,这种果子基本吃在口中强大的吸水力让人的味觉都失去了作用,当然基本上没人知道这果子是什么味道,而且作为贵族也不会去碰这些奴隶吃的果子,谁又知道冰镇后的果汁简直就能喝到上瘾呢?这个秘密自然要保存,满山遍野地果子都是一颗颗地摇钱树,怎么能告诉你呢?

果汁十分美味,我也意犹未尽地让仆人们再给续上一杯,喝上一口回答道:“这个果汁是一种神奇的水果,这是和香料一起带回来的许多小东西之一,当然因为路途遥远所以数量也不多,我这次也只带来10瓶,剩下的6瓶如果您喜欢的话,可以一起带走,毕竟下次香料到达时还会送来的。但是提醒您一下,如果您有冰库的话最好用冰镇才是最美味的,特别是夏天的时候,就像刚才那样!”

既然要藏当然价格不能底,不过当他们以后每次喝的满地的果子做成的饮料,还都在不断地赞叹,它的美味时,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景色。

看着正在表示同意地罗斯福,十分满意,这可是比大买卖,而且接近无本生意,只要一个榨汁机和3层细致地麻布过滤很快地就能从3个果子里榨取满满一瓶果汁,当然这个秘方还是在保密阶段,试验后期都是由我亲自尝试,免得那两个大嘴巴又给我到处说去。

打发了仆人,当然留下了一瓶果汁,看着罗斯福有些心疼,我便更加使劲地喝,果然还是别人的东西喝起来痛快,虽然这些东西满地都是,但……不管了就是痛快!

完成了交接应酬上的礼物,当然接下来就是公事了,香料的事就是现在的头等大事,毕竟这才是这次最主要的目的。

“您因该已经知道我们这次来的目的了把?您的那位小舅子我们并不在意,只不过对于可能威胁我们安全地人,我想子爵阁下因该知道这样对你对我都不好,不是么?”话语中透露着询问,这些事得交待清楚,我可不想有麻烦随时找上门,如果可以我还是想过安静地生活,可能地话带着老婆四处走走,游览一下异世风光,这样的生活才是我想要得。

罗斯福有些为难地点头道:“的确梅拉希这次做得太过分了,我会好好教训他的,不过毕竟我的妻子,她那里有些麻烦,不过看在我的面子上,能不能放过他,我会把他安置到王国北部的领地去,我们家族在那还有些势力,可以看住他。”

看来这位大领主还是真怕他老婆,连这样的谈话都会隐隐露出对他老婆畏(书)惧(网)的感觉,和那个喝停战斗的人,差别实在太大了,让我有些惊叹阿!天下的男人啊!

不过,说起来这位大领主的家族势力还真不小,王国北部可是与伦萨王国接壤的地方,虽然与比起靠近海边罗斯福的领地有些差距,但是那里有三大公国之一和许许多多的独立领主,要想在那里也拥有势力,那一定不会那么简单。

第四十四章撒谎知道不,太过也不好

父母总是教育孩子,撒谎是不对地,孩子撒谎也会被教训,可是为什么人人都学会撒谎了呢?难道你可以说自己一辈子没有撒过谎?

每个人的第一个自己编织的谎言就可以看出长大后的智商,这些谎言大多数都会被狠容易地看穿,当然这也是要看对象的,比如1岁的孩子估计是看不穿了。

不过对于大人来说这些谎言都是幼稚的话语,遇到严厉的父母可能就是一顿打,宽容的或许只是笑一笑而过。

如果前者比较笨,那他们以后将会不再多撒谎,或许会说些小小地瞎话,但是有可能漏洞百出。

后者比较笨地,会一辈子笨死在自己的谎言里,或许到了10多岁的时候还在用当初那个低级可笑的理由,来圆这个谎话。

既然有笨的,那自然也有聪明的,他们可能从不同地方面了解到了自己谎言的错误,但是他们以后的谎言可能都是深思熟虑,考虑到所有一切可能发生的因素,无论是时间地点或者是原因,都会让听到这句谎言的人,认为这是真的,而可能真话就会变成一个个好像谎言一般。

当然这些人长大以后可能成为,政治家、医生、教师、贵族……

编织谎言其实要考虑的很多,最好是别人经常遇到的,或许又是别人不知道的,最好是永远都不可能了解的,这样才能让谎言更加具有说服力。

现在就是两个谎言高手在互相较量着,当然这当中我是一个,从小到大慢慢地编织谎言,从最简单的到复杂的,谎言的精密程度可以用中子来衡量,当然今天我遇到了对手,这位大领主显然也是谎言中的翘楚。

谎言分成好几种,一种是无目的性地,比如那些吹牛砍大山分子,都是如此,他们的谎言并不是有什么原因,只不过想要打发时间而已。

有目的性地也分强弱,从小到大这种比较弱的谎言就不断地从每个人口中源源不断地流出,从上学时的迟到,到上班后的睡过头,这样的谎话谁都能说上两句,因为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

而现在我要做得是撒谎的高级境界,诈骗,动用所有能够动用的一切,让我想要隐瞒地事实都一丝不漏地掌握在手中,让所有的人都认为我说出的话都是真的,因为他们虽然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但是他们确确实实觉得这就是真的。

当然同于这样的高手,罗斯福和我正在做小小地客厅中,享受着清凉地果汁,品尝着老约克精心调理地烤羊肉,一边互相诓骗这对方,一边为了可以哪怕多拿到一个金币的利益而你争我夺。

“哦!我还没吃过这么美为的烤羊肉,我以前只知道羊毛可以保暖,没想到它竟然如此美味,我在要为那些羊们担心了,如果您口中这个叫孜然的香料问世,那么我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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