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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恋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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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靠在他的胸膛上,脸颊贴着他的心口,他的胸膛温暖宽厚,这世上最令我向往的地方。
  我已经得到了我渴望的,还有什么不甘或不满,活该天打雷劈。
  之后这一路再没人说话,小施开车平稳迅速,仿佛转眼就到了目的地,小施停车开门,低声道别。
  严子非点头:“辛苦你了。”
  小施做了个立正的姿势,后脚跟轻微并拢,我看过他这个动作无数次,像一个军人,如果他下一秒举起手敬礼我也不会奇怪的。
  我站在那里,直到严子非叫我的名字才回神。
  我不能不胡思乱想,我也不能低下头,我曾再深夜里站在这个地方仰望我无法进入的另一个世界,地上每一快菱形花石都可能看到我绝望哭泣的脸。
  他握住我的手,说:“上去吧。”
  我点头,无比顺从。
  一个有自尊的人不该接受不完整的爱情,更不该允许自己成为另一个人的影子,有自尊的人就该永不回来,永不再踏足这个街角,但我的自尊已经被我亲手杀死了。
  有了自尊,就没有严子非,与他相比,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
  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我已经看到窗外隐约的晨光。
  脚下踩的是一双蓝白条纹的绒拖鞋,大小正合适,我知道,这是他为我准备的。
  快要五点了,如果是在学校,再过一个小时我也要起了。
  早晨食堂人特别少,什么都可以选,食堂阿姨还没有经过千奇百怪的同学们千奇百怪的要求的折磨,,脾气也比较好,吃完了就去自习室看书,效率比什么时候都高。
  但现在我感觉头重脚轻,坐着都是一项大工程。
  严子非一夜没睡,脸上也免不了显出疲惫之色,把外套随手搁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松着衬衫袖口一边问我:“要不要吃点儿东西,还是先躺一会儿?”
  就算这种时候,他举手投足也是平静而优雅的,两句话就让我放松下来。
  沙发足够大,我歪下身子把头靠在一边扶手上,勉强睁着眼睛摇头,用嘴型说:“我不饿。”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好吧,那你进房去睡。”
  我又摇头,抱着扶手示意自己在这里就好。
  他拿手来捞我,轻轻松松把我抱起来:“放心,我把床让给你。”
  严子非做什么都是自然而然的,抱我进房也是,我被他搂在胸前,就像回到了婴儿时代。
  被放下的时候,我的脸已经红透了。
  他站在床边低头:“睡吧,今天是休息日,只管睡。”
  我张了张嘴,然后想起我是发不出声音的。
  于是他走了,到门边还替我关了灯,静夜让隔音良好的门板作用降低,我可以听到他在屋子里走动的声音,再过一会儿,我就隐约听到了浴室里传来的水声。
  我躺在床上,反而不能去睡了,只要一想到我和严子非同在一个屋子里,我还躺在他的床上,我就无法合上眼睛。
  水声渐渐止歇,客厅里有轻轻的脚步声,然后门被无声地推开了,卧室里用了遮光帘,一切都在浅淡的墨色里只剩轮廓。我闭眼,听到他放轻脚步走过来,也不开灯,就在床边停下了。
  我不知道他的下一步动作会是什么,紧张让我的十根手指情不自禁地在被子下紧紧揪住了床单。
  但他只是伸手,替我拉了拉被角。
  他刚洗完澡,俯下身的时候,我能闻到他身上还略带潮湿的清爽香气,清爽而温柔。
  我知道他马上就会离开,就像一个半夜进房看看调皮的孩子是否会踢被子的好家长。
  但我不想做他的孩子!
  失望排山倒海而来,我仿佛又听到何琳的冷笑声,还有她嘲讽的声音:“在一起?常欢,你真是个孩子。”
  我想成为他的女人,无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严子非直起身,但他没能离开。
  因为我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牢牢抓住了他的衣角。
  他刚洗完澡穿着宽大的T恤,我这样一抓,他走出一步后才感觉到,然后就停下了。
  不用看我都可以想象他的诧异。
  但我不打算放手,我在黝黯的光线里坐起来,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后背上。
  我听到他低沉的声音:“常欢?”
  只是这两个字都足够我发抖,但我就是不放手,死死地抱着他。
  这姿势僵持了数秒,但在我的感觉里一个世纪都要过去了,严子非终于有了动作,他抓住我的手然后转身。
  我的手被迫松开,我无法形容心中的失望,但床边一沉,他坐上来,掀开被子,用一只手搂住我要我躺下。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他说:“好了,我知道你难受,睡吧,我陪着你。”
  去医院时匆匆忙忙,严子非只给我加了件外套。冬天,寝室里永远是冷的,我们睡觉的时候都穿得很厚,尤其是我,因为没钱买那些新款的保暖内衣,直接就穿一身运动装上床,上下也方便。
  至于严子非,我知道他的家居服是怎样的,灰色T恤灰色运动裤,T恤是短袖的,因为这个屋子里永远温暖如春。
  床是无比宽大的,被子也是,他躺下来,伸出一只手来让我枕着,侧过身与我面对面。
  空间突然变小了,我的手贴在他的胸膛上,薄薄的T恤下是瘦削有力的肌肉线条,热度透过布料传到我手心。
  我感觉自己浑身都在冒汗。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低声道:“好像还有一点儿热度。”
  我绕开他的掌心,低下头,把额头抵在他的胸膛上。
  他的心跳平缓有力,而我的心已经快要跳出胸膛。
  除了第一次到这里来的那个吻以外,他对我,就像对一个亲爱的小孩。
  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铺天盖地而来,那是令我迷恋的,仿佛触手可及却又永远不属于我,他的气味、温度、眼角笑起来的细纹、疲惫时略微发哑的声音、温柔的目光,一切都是。
  我不是小孩,谁要做他的小孩?
  我抬起头,如同本能一样,寻找并且吻了他的嘴唇。
  5
  这是一个开始仓促却漫长无比的亲吻。
  勇气的爆发只是一瞬间的,当他开始回吻我的时候,我己经将近脱力,但他有力的双手紧紧圈住了我的身体,令我无法后退。
  光是亲吻的纠缠与进退就足够耗尽我所有的神志,仿佛是没有尽头的,恍惚里四唇分开过,他在黑暗中注视着我,仿佛在用目光描摹我的脸,但他随即又更深地吻了下来,感觉到他的热烫,还有他渐渐急促的呼吸,就在我耳边。
  然后我就被推开了一点儿,我们之间隔着一臂的距离,他沙哑的声音响起。
  “常欢,不是现在。”
  不是现在,又是什么时候?我己经看懂他看我的眼神,那是一种希望透过一个纪念物寻找永不再现的过去的眼神,是一种想要透过一朵相似的花追忆某个遥远的春天的眼神。
  但时间会过去,我会改变,总有一天他会失望,永远地转过脸去。
  我能留住他的,不过是现在。
  我慢慢地,脱掉了自己的运动服。
  他伸出手,或许是想阻止我,但是碰到我皮肤的时候,我都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额抖。
  我发出极其难听的声音,也是发着抖的。
  “教教我……”
  他牙疼那样倒吸着气:“常欢,你还什么都不明白。”
  我明白,正因为明白,才要抓住在他身边的每一秒。
  死去的人拥有永恒的时间,而我,每一秒都是偷来的。
  他没有再放开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与他交融到一起的。他比我大许多,但他有修长的腰线,肌肉均匀,小腹平滑而紧绷,屋里光线黝黯,我仿佛隔着黑色雾气看他,他反手脱去T恤,低头的样子,像一座美丽的雕像。
  有一瞬我忍不住叫出声,他停下来,额头抵在我的额头上,感觉到他的睫毛扫过我的皮肤,我伸出手去抱也,喃喃说:“不,不要停止,我爱你。”
  我不记得他是否回答了我,过度的紧张与疲惫令我神志涣散,我最终在他怀里睡了过去,如同沉入大海,一切无知无觉。
  我从来没有睡过那么长的时间。如果从回到寝室开始算起,我己经断断续续睡了二十多个小时。
  醒过来的时候,严子非仍在我身边。
  我在他的怀里睡去,又在他的怀里醒来,醒来时背靠着他的胸膛,蜷缩手脚,被完完整整地拥抱着,如同一个婴儿。
  我们己经不在原来的那个卧室,但同款同色的遮光帘仍旧尽职尽责地阻挡了大部分光线,细小缝隙仿佛金线,房间里没有任何能够提示时间的东西,我能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一切温暖、安静、舒适,我从来不敢承认自己渴望这样的依靠。每个被父亲疼爱的孩子都觉得生命中有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他们不知道,那是多大的幸运。
  我尝试翻身,枕着的手臂一动.他几乎是立刻醒了,睁开眼与我对视。
  我一生都忘不了这个早晨.他黑色的眼睛是最温柔的夜海,令找无法自拔。
  然后他一只手放在我的脸上,低声道:“起来吗?”
  我点头,在这个时候,我也只会点头。
  他下床,拉开一点儿窗帘,阳光透过纱照在他光裸的上身,昨夜的一切又一次清晰重现,我所有的羞耻之心突然涌上来,不但下意识地紧闭了双眼,就连两只手都一起抬了起来,自动自发地捂住了脸。
  他好像笑了,但是我没能听清,还有窸窣的穿衣声,他说话:“衣服在床边,你慢慢来。”
  直到脚步声离开房间我才能放下双手,上身穿是的白色的男式T恤,就是严子非常穿的那件,至于下身,我不敢回忆细节,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是怎么给我换上衣服,抱我到另一个房间的。
  我也不敢想象在他的卧室里,那张大床上该是如何的一片狼藉。
  走出客房的时候,我闻到久违的米粥香气。
  厨房仍是那个样子,原木长桌上已经有碗筷,严子非刚拆开电饭煲,白色的热气蒸腾而出,模糊了他的脸。他在雾气里回过头对我微笑,那笑容也是朦朦胧胧的。
  “起来了?我弄了点儿肉粥,你很久没吃东西了,这个好消化,也发汗。”
  我坐下,拿起勺子,喝第一口时,眼泪就下来了,幸好他是背对着我的,我抬起手,迅速擦干了脸,然后埋头喝粥。
  这是我记忆里的味道,小时候如果感冒发烧,早上妈妈总会给我熬白米粥喝,妈妈说感冒的人吃不下东西,喝粥发汗,加点儿肉丝有营养。那细细的肉丝熬得稀烂,和白米化在一起,我不用任何配菜就能喝三碗。
  严子非端着咖啡杯坐下,看到我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俊不禁道:“可怜,饿成这样,别急,锅里还有很多。”
  我一口气喝了半碗粥,额头上顿时出了一层汗,厨房里有钟,时间已经走向正午。
  我刚经历了人生一个巨大的转折,大脑不说一片空白,也是一团乱麻,也不知能说什么,憋了半天才吐出一句。
  “粥很好喝。”
  他笑了一下:“昨晚定时的,很简单。”
  即我又说:“你怎么不吃?”
  他喝完咖啡,放下杯子:“这就吃。”
  严子非站起来,打开电饭煲的盖子,给自己盛了一碗粥。
  白色的雾气再次模糊了他的轮廓,厨房有很大的窗,冬日正午的阳光透过白色纱帘铺洒到每一个角落,肉粥的香味充满了整个屋子。
  周日的早晨我们一起醒来,在厨房里吃太晚的早餐,粥是昨晚睡下前定时的,他按照惯例要先喝一杯咖啡。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觉得我们已经这样过了一辈子了。
  我记得卖火柴的小女孩,为了留住她看到的幻象,一根接一根划尽了手里的火柴。
  而我为了尽可能地延长眼前这一幕,一连吃了四碗粥。
|魑黥。手打,转载请注明|

第十章 偏心
  1
  我有一段时间没在学校里看见袁宇了。
  何氏的调研之后,Patric教授随即回国,研究项目暂告一个段落,小罗刚刚坠入爱河,如同人间蒸发,小邓再没有与我联系过,只有里美,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她与小邓要趁假期去云南旅行,三言两语,我没有问起袁宇,她也只字未提。
  他就像是人间蒸发了,后来我在食堂里听大三女生谈论,说他到底还是应家里要求出国了。谈论这个消息的几位学姐脸上多少有些惋惜,又说Z大原本就没几个能看的男生,袁宇这一走,简直是沙漠失去了绿洲,令人无限扼腕。
  到最后就连我们这些大一女生的寝室都受到影响,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走廊里拉住我,问我袁宇要走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我吃惊:“为什么问我?”
  她撇嘴:“别装了常欢,谁不知道你跟他关系特殊。”
  我差一点儿要用手去托下巴:“我跟他关系特殊?”
  她的目光简直像刀子:“不是吗?谁都看到他不断找你,车子停在宿舍楼门口等你,你还想否认?”
  我顿时耳朵发烫,好像有无数人正在看不到的地方议论纷纷。
  我只能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幸好她也没有追问,冷哼一声就走了,临走扔下一句;“早知道你不会说。”
  我一个人离开,去咖啡店打工。三月过半了,扑面而来的风却依旧冰冷,咖啡店前的街道永远是安静的,刚下过雨,地上的菱形花砖干净如洗。路上行人不多,我把手插在口袋里,匆匆低头赶路,一边一边消化袁宇即将离开的消息。
  谈不上魂不守舍,但那种突然松了口气然后便怅然若失的感觉真是非常古怪的,让我很不习惯。
  虽然我无法接受袁宇的“一时兴起”,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可算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如果半山腰的那一幕真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无论过多久我都会为此难过的。
  快到咖啡店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雨了。
  路灯随着雨声突然亮起来,天几乎是一瞬间变黑了,咖啡店暖色的灯光比平时显得更加吸引人,我快跑了几步推门,门上的铃档清脆作响,小菜在吧台里头也不抬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我把外套的帽子从头上翻下去,抖了两下,刘海都有些湿了,冷意钻进皮肤里去,让我打了个喷嚏。
  小菜抬头,看到是我就从吧台里走了出来:“你可来了,有人等你呢。”
  我愣一下:“谁?”
  她一根手指朝上:“在二楼。”然后又凑近我耳朵压低声音说话,挤眉弄眼,“是帅哥。”
  我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她:“小施先生来了?”
  小菜的审美观对我来说总是个挑战,就比如她迷恋老板,老板就是天下美男的模板,小施因为某个我所不知道的侧面角度与老板相似,就被她牢牢记住,偶尔几次出现在咖啡店外,都要被她津津乐道说上好几天。至于严子非,小菜说,她被他的气势压倒了,以至于无法分辨他的确切容貌。
  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我简直目瞪口呆,但小菜是非常认真的,还给我解释。
  “你不觉得那位严先生很厉害?”
  我反问:“厉害?他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
  小菜大声叹气:“不是那种厉害,是气势你懂吗?气势。我每次走到他面前,都觉得自己会说错话。”
  我不明白,对我来说,严子非是爱笑而亲切的,很多时候甚至是有趣的,或许是因为他对我敞开胸怀,我骄傲地想:只有我知道他那些不为人知的小细节,知道他早起只喝咖啡,知道他在家永远白T恤灰色运动裤,知道他睡得很晚起得很早,但会有一点儿起床气,不大,就是喝完那杯咖啡之前不爱说话而已,还有他非常忙碌的时候,偶尔抬头看到我在旁边时露出的那个微笑,无论何时想到,都让我为之神往。
  小菜摇头:“小施先生要来也是在外头等,他什么时候进来过?亏我还想免费请他喝咖啡。”
  我笑她:“小心老板听到吃醋。”
  小菜眼睛都亮了:“老板真的会吃醋吗?那下次我一定要试一试。”
  我哭笑不得地说:“我什么都没说过。”
  她犹自盘算,又指了指上面:“快去吧,他等你有一会儿了。”
  走在楼梯上的时候,我脑子里晃过数个人,知道我在咖啡店打工的人,或许是罗比突然有事找我,也可能是小邓,但他应该和里美去了云南,可能性就不大了,又或者是严子非的另一个助理,严子非三天前飞了新加坡,这次小施是一同去的,没有留在上海。
  我这样想着,一只脚己经踏上了二楼。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咖啡店里人最少,二楼空空荡荡,只有靠窗的小桌上搁着一杯咖啡,唯一的顾客坐在沙发里,面孔对着楼梯的方向,与我打了个对脸。
  我一时震惊,下一步动作就停住了。
  等我的人,是袁宇。
  2
  袁宇站起来,叫我:“常欢。”
  他好像黑了,也瘦了,那么冷的天就穿了件带兜帽的套衫,羽绒外套扔在沙发背上,运动鞋牛仔裤,一副美国电影里的打扮。
  我不合时宜地想:他这是己经去过还是没去啊?转眼就变成美国入了。
  我之前的一点点惆怅随着袁宇的出现都飞走了,短暂的震惊过后,我第二只脚终于踏上二楼。
  “袁宇。”
  我与他面对面坐下,问他:“你有话要跟我说?”
  袁宇想了想,然后低头,笑了。
  那是喝了一杯苦酒以后的笑,在他年轻飞场的脸上很不相称。
  我半点儿愧疚之心都没有,以他的所作所为,我还能心平气和地与他面对面坐在一起,已经够朋友了。
  我也不等他开口,便率先开口。
  “我接受你的道歉。”
  他一下子抬起头来,两只眼睛都瞪大了。
  我从来没在袁宇脸上看到过那么奇怪的表情,一时忍不住,竞然笑了。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直到我笑完才能开口。
  “常欢,你真是不一样了。”
  我摸摸脸:“哪里?”
  我是想好了要让这件事过去的,我己经决定要快乐了,快乐的人对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大脑会自动将不愉快的事情过滤掉,只留下愉快的部分,就像我现在看袁宇,半山腰上那一幕就淡了,反倒是他对我好过、帮了我很多的部分色彩浓重。
  我应该原谅他的,我己经得到了我想要的,心满意足,而他就要走了,他到这里来,只可能是告别。
  我甚至庆幸他来了,朋友之间的不告而别太伤人了,尤其是在那样的相处之后。
  袁宇认真打量我,然后下结论:“哪里都不一样了。”
  我没有再审视自己,如果袁宇这么说,那一定就是了。
  但改变是好的,虽然过程痛苦,但有些痛苦是值得忍受的,它们令人成长。
  袁宇正色:“我确实是来道歉的,那天是我一时冲动,对不起,常欢。”
  我很高兴听到他这样说,其实以他来说,就当那件事没发生过也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多少人做了就是做了,再错也不会承认。
  我回答:“我已经接受了。”
  他想了想:“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点头。
  他松了口气,但脸上并没有喜悦之色,过会儿才道:“就你最特别。”
  我带一点儿笑:“哪里特别了?”
  袁宇终于被我气得笑起来,一只手抬了抬,像是要拿手来抹我的笑脸,我往后一退,他就把手放了下来。
  “没你这样的,平时敏感得要命,该敏感的时候,迟钝得像块本头。”
  我腹诽:不就是没看出你对我有企图吗?师兄!
  我正色:“我一心向学。”
  他忍不住也笑了:“一心向学你个头,你都和严子非在一起了。”
  我瞪住他,他立刻举起双手:“好了好了,我不该说。”
  我把手放在脸上,可以感觉自已的眉毛慢慢放松。
  真奇怪,以前人家说眉毛倒立我从来不信,原来是没有眉毛倒立的成因,有些表情是自发形成的,大脑一受刺激皮肉立刻行动,根本来不及伪装。
  袁宇看着我,声音低下来:“常欢,是朋友才这么说,严子非不适合你。”
  奇怪,他这样说,我反而听出他的担忧与好意。
  我轻轻回答:“我知道,他比我大。”
  他有点儿急了:“我不是说这个。”
  我心平气和地说:“我也知道,他有过爱人。”
  袁宇沉默。
  我笑一笑:“那你要他怎么办呢?守身如玉,等我出现?他三十多岁了,又是那样的人,他要是从没有过爱人,那才让人觉得恐怖。”
  我垂下眼:“我知道你是为我好,谢谢你。但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完美的,有些东西即使不完整,我也想要。”
  袁宇突然激动起来:“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你这样说,不过是因为你没在他那个年龄,等你三十多岁了,也会有不能忘记的人的,到那个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袁宇看着我,窗外路灯的光透过玻璃打在他脸上,我水远不能忘记他所说的话。
  他说:“如果我真爱一个人,在她之后,我不会再有,也不希望再有爱情。”
  这句话以后,我和袁宇足足有一分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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