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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恋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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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他说。
  我仍旧捂着脸,刺鼻的气味让我泪流不止——我真不该买洋葱。
  “要毛巾吗?”他问我。
  我摇头说:“不,让我一个人待着。”
  但袁宇并没有走开的意思,我的手被他拉开,光亮让我红肿的眼睛无所遁形。
  我看不清袁宇,他在我的泪眼里还是那么模糊的一团影像,而他执意地不肯放开我。
  我听到他叫我:“常欢。”声音轻得像叹息。
  然后他低下头,吻了我。
  那是一个带着微咸味道的亲吻,十分温柔,甚至带了一点儿小心翼翼,这太不像袁宇了,我记得他曾经那样霸道地吻过我,不顾我的挣扎与反抗,我也记得另一个男人所给我的无数个温柔而持重的亲吻,在那许许多多个静夜里,那些耳边的低语,朦胧睡意中的拥抱与缠绵,最后都成了喧嚣尘世里简短的一个擦身而过。
  袁宇的唇终于离开,我听到他说话,就在我耳边:“忘了吧常欢,一切都会好的。”
  或许我应该再给他一个耳光,但我悲伤而软弱,再没有一点儿力气,而他收拢双手,年轻男人的胸膛坚硬而温暖,就连他的声音都是带着温度的。
  他说:“我在这儿呢。”
  两个星期以后,我与袁宇一同去了机场。
  我的行李少得可怜,而袁宇只背了一只运动包。
  我原本想把被子都带到加州去,但袁宇说相信我常欢,宿舍里什么都有,包括电饭煲,学校旁边就有亚洲超市,连粽叶都能买到。
  我十分怀疑,但行李超重也是要算钱的,最后我还是妥协了。
  机场人很多,一切顺利,我们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有人替我们换好了登机牌。
  、袁宇给我们介绍,说那是他姐夫,现在在海关工作,又嬉皮笑脸地抓着我的胳膊说:“常欢,我同学。”
  袁宇的姐夫笑得很和善,说:“原来你就是常欢。”
  袁宇的姐夫有东西要他带去美国,离开前我拉住他:“你的姐夫?”
  “堂姐夫!常欢,我有个大家庭,以后你可得记清楚了。好了,在这里等我,别乱跑。”
  我还来不及抗议,他就跟着他姐夫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人真多,我不敢走开,怕袁宇回来找不到我。
  几个孩子跑过我的身边,后面跟着满头大汗的父母,我手忙脚乱地避让,最后还是没能避开最后一个小肉球。
  三四岁的孩子炮弹一样撞到身上也是杀伤力十足的,我被撞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而那孩子与我摔作一团,场面无比狼狈。
  孩子的高分贝尖叫简直扯碎我的耳膜,幸好有人伸出援手,一把将他从我身上抱起,交还给堪堪赶到事故现场的他的父母。
  然后那人转身,弯腰,又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我又看到了严子非,如同在梦中。
  孩子的哭声、父母的道歉声、围观众人的议论声包围了我们,而我眼前模糊,根本不能作声。
  几分钟后,我坐在铁质的长椅上,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也在这里,这么巧。”
  严子非微笑了一下,在这拥挤嘈杂的机场大厅里,他仍旧优雅而俊美,看上去如同一卷画。
  他说:“不,我是来送你的。”
  我哦了一声,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他说,我想说“能够再见你一面太好了,不用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还有,希望你幸福”。
  就像小施说的,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无论这幸福里有没有我。
  可我说不出口,我的灵魂飘飘荡荡,已经不知去了何方。
  我只听到他说话:“加州很适合你,看到你这样,我也很高兴。”
  我们肩并肩坐着,隔着窄窄的一个扶手。
  几分钟以后,他又开口:“这么久了,我都没能与你告别,对不起。”
  我看着他,双眼一眨不眨。是的,他是来与我告别的。
  他仍在微笑,就连那微笑都是遥远的。
  然后他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这个短暂的拥抱非常用力,用力到让我无法呼吸,我们靠的那么紧,他每一次心跳都直接撞击在我的心脏上。
  如果拥抱可以说话,我相信那一定是千言万语。
  袁宇找到我的时候,我仍旧坐在那个椅子上,一个人。
  袁宇急得气喘:“常欢,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站起来,说:“对不起。”
  他拉住我的手,拽着我跑:“被你吓死了,安检都要关了。“
  我被袁宇一路拉着上了飞机,机上人很多,有小夫妻带着刚出生的孩子坐在我们前头,一路都在哭。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起飞的时候闭上眼睛。
  袁宇给我盖了一条毛毯,我每次睁开眼,都看到他在我身旁看书。
  不知过了几个小时,机舱里的灯都暗了下来,就连那不断啼哭的孩子都累了,只时不时发出一声无意义的抽噎。
  我真想问他:哪有那么多忧伤?就连睡梦中都不忘哭泣。
  5
  加州阳光灿烂,我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袁宇在第二年从UCB转到了UCLA读研究生课程,身体力行地把师兄这个词进行到底。
  也是这一年的期末,我接到袁宇父母的电话,要我提醒他别忘记夏日家庭聚会,还对我十分热情地表示了欢迎。
  我没有拒绝。我需要的时候,袁宇在我身边,所以如果他需要我,我也不能走开。
  袁宇的父母都在国外长大,作风洋派,更难得的是待人十分亲善,简直让人无法不喜欢上他们。
  至于夏日家庭聚会,正如袁宇所说的,他有一个大家庭。
  聚会地点就在洛杉矶,我还见到了袁宇的奶奶,她已经九十五岁了,满头白发,真正鹤发童颜,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是那么可爱。
  袁宇摩拳擦掌,换了衣服就去了网球场,要与他那些堂表兄弟开始据说是一年一度的网球赛。
  球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何琳。
  人太多了,她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与一个男人并肩站在花架边,两人不时轻笑低语,谁都看得出他们的亲密。
  她也看到我,对我点头。
  她的男伴很是体贴,礼貌地与我打过招呼之后就说要去拿些饮料,只留下我们两个人。
  我先叫她:“何小姐。”
  他笑了笑,问我:“常欢,你和小宇一起来的?”
  我觉得她变了,以前的何琳一身锋芒,让人不敢靠近,现在的她却是一脸温柔,能够让一个女人有这么大改变的只能是她的爱人。
  果然,她下一句就是:“我和我丈夫一起来的,我结婚了,三个月前。”
  我诚心诚意地恭喜了她,她又说:“知道严子非的事情吗?”
  我站在那里,外表平静如初,内里翻江倒海。
  两年了,我以为时间已经抹平一切,但我错了,只是这三个字,就能让我身不由己。
  她又开口,眼睛望向远处:“他结婚了。”
  我觉得心脏抽动,无数个影像在我眼前晃动,我也听到自己的声音。
  “是吗?”
  “和程瑾。”何琳拨了拨头发,自嘲地笑了笑,“真是长情,我服了。”
  我再次听到自己的回答,仍是同样的两个字:“是吗?”
  那些我想要极力避开的,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不过他现在又是一个人了。”
  我的大脑突然空白了一下,只能直愣愣地瞪着她。
  “小宇没告诉你吗?”何琳看我,“已经是半年前的是情侣,结婚没多久她就去世了,器官衰竭。”
  她顿了顿,又说:“严子非放下一切工作陪了她一年,葬礼我也去了,他很平静,应该是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何琳说到这里,微微黯然,叹了口气。
  “我也不甘心过。”
  我动了动嘴,但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抬起眼来,那点黯然转眼消失:“不过现在我很幸福。常欢,小宇是个好孩子。”
  我看着她,机械地点头,身后一阵风,我被满头大汗的袁宇从后一把揽住。
  “表姐!跟常欢聊什么呢?”
  何琳对他笑,她跟袁宇一向很亲近,谁都看得出来。
  “说你坏话呢!”她这样说,然后对我眨了眨眼。
  袁宇弯曲手肘,夹住我的脖子,下巴碰在我的耳朵边上:“什么坏话?常欢,告诉我。”
  年轻男人的热气包围了我,我仿佛被锁进一个蒸笼里,气闷窒息,却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出口。
  何琳的丈夫在不远处叫了她一声,她对他挥挥手,然后就走开了,临走还拍了拍袁宇的肩膀:“这么快就下场,又输给小凯文?”
  袁宇挥着网球拍叫:“怎么可能!我跟他还没到对局呢。”
  何琳只背对我们挥了挥手。
  我看着她走到自己丈夫身边,他微微曲起臂弯,她极其自然地挽住了他,并且仰起头,与他相视一笑。
  放弃他也是一种幸福,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做到。
  回程的路很长,车上的电台一直都开着,主持人喋喋不休。袁宇的声音在音乐中响起。
  “常欢,你有心事。”
  他甚至没有用问句,两年来我们共度太多的时间,他了解我,比我身边的任何人都多。
  我开口,声音很轻:“袁宇,你早就知道了,是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很后悔,是我不该问这样愚蠢的问题。
  但他很快又开口率:“如果你是说严子非的事情,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继续说下去,一眼都没有看我:“我不觉得他跟你还有什么关系,所以就没有说。”
  我点头,脑袋变得异样沉重,让我想用双手去托。
  我说?“谢谢你。”
  袁宇没再说话,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回到了学校,我回到宿舍,睡了一天一夜,我的室友去找了袁宇,他推门进来,带着两大盒外卖中餐。
  我被他拉起来,眼屎都没擦被塞了个饭盒到手里。
  我打开饭盒看了一眼,说:“我不想吃宫保鸡丁。”
  袁宇板着脸把我的饭盒抽走,又把他面前的那份塞到我手里。
  “鱼香肉丝!”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外国人真不懂做中餐,米饭一定要和乱七八糟的胡萝卜丁和洋葱一起炒,也不加盐,还不如白饭。
  我捧着饭盒摇头:“不要。”
  奇怪的是袁宇居然不生气,他沉默地看着我,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在等待什么。
  那表情一点儿都不适合他。
  我合上盖子,揉了揉眼睛。
  “冰箱里还有上次买的鸡和咖喱,等我把脸洗了做鸡肉咖喱饭吧,你去洗锅子。”
  他愣了一下,我已经走到浴室门口了,回头又问了一遍:“吃不吃?”
  他笑了,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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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我知道袁宇在担心些什么,但我不值得。
  他那么优秀,瞎子都能看出来,应该担心的人是我。
  有他在,我应该感到知足、幸运,并且感激涕零。
  可我一直失眠、恍惚,在不该走神的时候神游天外,好不容易睡着了,又梦见过去。
  梦见我还在那张蓝色的大床上,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推开,身边床垫的坠落,那温暖的身体靠向我,还有他的拥抱和亲吻。
  醒来泪流满面。
  人生就是你最想要的,永远不属于你。
  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我按部就班地上课、打工,一切如常。
  严子非已经与我告别过,面对面,他的心已经满了,无论她在不在。
  我能得到的,不过是一句未能说完的“大概……”
  大概我能够和你在一起。
  大概我可以忘记他。
  大概我会爱上你。
  我原以为自己能够为了这个大概付出一切,但我错了,我已被恐惧打倒,亦如同死里逃生,再也没有当年的勇气,无知无畏地回到原点去,等候一个未知的答案。
  袁宇别扭了几天之后就恢复了正常,他是我见过最阳光的男孩子,一双眼睛永远光芒四射,即使有阴霾也很快雨过天晴,这也是他最让我动心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长久地看着他,希望我就是他。他拥有我渴望的一切:彼此相爱的父母,充满爱的童年,因为富足,所以也不害怕失去,反而更有勇气。
  而对我来说,得到往往就意味着失去的开始。
  又能怎么样呢?我也不想再要了。
  到夏日快过去的时候,我收到一个邮包。
  邮包是从UCB转过来的,上面乱七八糟盖了许多邮戳,还有手写的潦草字迹,大意是查无此人。
  我看了发出时间,至少有八个月了。
  由于投递过程漫长与无法想象,邮包外层的塑胶纸都破了,里头包裹的东西可怜巴巴地露出一个角,磨损非常严重。
  看上去像是一本旧书。
  我拆开包裹,心跳突然停顿了两个节拍。
  包里是我的黑色笔记本,我带着它去见靳致远,又带着它无数次地跑中医院,小李医生嘲笑过我的事无巨细,靳致远因为它对我改变了态度。
  我记得上面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因为翻阅得太频繁,很久以前它就卷了边,又因为总在厨房里打开它,所以许多页面上还有被油水溅到的痕迹。
  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那间承载了我太多喜悦与悲伤地公寓里,我把它留在那间屋子里,与手机和门卡在一起。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它了,这样的久别重逢让我胆怯。
  而且八个月了,八个月前寄出它的人,曾经想对我说什么?
  我打开笔记本,深深吸气。
  笔记本里夹着一封信,字迹很淡。
  那不是严子非写的,我熟悉他的笔迹。
  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慢慢地看完了那封信。
  信是程瑾写给我的,她的落笔很轻,字也不秀气,大开大合的。
  信写得不长,几乎都是直白的语气。
  常欢,抱歉到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
  我与严子非结婚了,这一年我很感谢他。
  但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或许他自己都不愿承认,但我是个女人,我能够感觉到。
  五年前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任务,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的。
  我没有后悔过,我也知道他受了很多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他在一个人的时候经常翻看这本笔记。
  后来我就把它藏起来了,我想看他再也找不到它时候的表情。
  等我真的看到了,我就后悔了。
  我做了错事,又不敢还给他,只好把它寄给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会承认,男人都很笨。
  都过了那么久了,大概你也已经忘了他。
  现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过医生说,时间不会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话,偶尔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个非常凄凉的老男人,替我传话就说他活该。
  她写得那么简单,就是一页纸而已,还没有填满,但我哭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洛杉矶到上海的飞行时间是十五个小时,下飞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袁宇送我去的机场,他对我说话,咬牙切齿地。
  “常欢,你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赞同他的话。
  他还说:“你可想好了,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我知道自己愚蠢,但我已经身不由己。
  我对不起他,但是谁辜负了谁,谁成全了谁,谁一直在挣扎,谁放了手,到现在都已经成了一团乱麻。
  我去了许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严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叶小姐,她说严先生应该不在国内了吧,很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从没有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他曾在一个月里环绕地球一周,但他总是会回来的。
  我会在这里遇见他,又在这里与他分离。我下意识得觉得,我会在分开的原点找到他。
  我错了。
  我寻找了足足一个星期,每天的结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脚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学校开学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时候,巨大的绝望让我两眼潮湿。
  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如果连我都放弃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个梦连着一个梦。
  每个梦里都有他。
  有一个梦让我突然惊醒,冷汗涔涔,还有一个梦里我差一点儿就能抓住他的手了,但总是失之交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归期,一个人回到学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来找我的时候,我连行李箱都没有拆开。
  他推门而入,然后拉着我就走,说要带我去一家新开的中餐馆。
  关于我回国的这十天他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
  我被他拉出学校,餐馆就开在三条街外,地段很好,店里宽敞明亮,顾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学生。
  袁宇像是熟门熟路了,菜单都没有看就点了好几道菜,然后在菜没有上来的时候跑去了邻桌,与几个金发美女热烈地聊起了天,最后居然还和其中一个走了,临走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真让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就是老鸭粉丝煲。
  我吃了几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记得这个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边那个狭窄、油腻、热气腾腾的小店吃过的味道。
  我还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在那里请严子非吃饭,他脱了大衣,只穿了衬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时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着连帽衫或者牛仔裤的学生中间,没有一点儿格格不入的感觉。吃完之后我要付钱,老板就是不要,还用油腻腻的手拍严子非的肩膀。
  “记得来啊,这么多年了,才回来这一次,我可一直惦记着你呢。”
  我急了,看着严子非说:“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闻言侧过头来看我,就答了两个字,眼里有笑。
  他说:“是啊。”
  我低下头,看到热气腾腾的汤碗里溅起的两点水花。
  身边有人问:“怎么了?味道不对吗?”
  我不抬头,一个人太累的时候总会有幻觉,但如果那是我渴望的、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不让这幻觉的时间延长一点儿,再长一点儿呢?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真的那么难吃吗?我还以为我偷师得挺成功的。”
  我固执地低着头,连眼睛都紧紧闭了起来。
  让我留在这幻觉里,再也不要醒来。
  但他不再说话,声音消失了。
  我等了又等,最后在极度的失望中睁开眼睛。
  我看到严子非微笑的脸,他仍是那个样子,挺直的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的时候,处处都有了暖意。
  一刹那我的世界天地动摇,思凡外突然倒下的木架,新年里遍地烟花碎屑的清冷街道,咖啡店棕色沙发上残留的体温,清晨的咖啡香味,静夜里那张蓝色的大床……一切都回到我的眼前。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十分奇怪,一点都不像是我发出来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这家餐馆是我开的,生意还好,我大概暂时是不会走了。”
  我吸了一口气:“大概?”
  他点头。
  我再开口,嘴唇都在颤抖:“大概是多久?”
  他想了想:“先等你毕业。”
  我站起来,严子非抬头,一直平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紧张。
  我不理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听到他在我身后叫了一声。
  “常欢。”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夏天就要过去,风里带着最后的一点儿青草与鲜花的香味,面前的道路宽阔安静,远处晚霞满天。
  脚步声一直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也不用回头。
  我只是笑了,在扑面而来的晚风里。
  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能够跑到我想要的那个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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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严子非的故事
  严子非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段很自由奔放的日子。
  父母作风洋派,凡事只看结果,从不干涉他的感情生活。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个小女友,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会对好友抱怨--所有的女人都一样烦人。
  之后进了大学,z大女生以主动著称,同宿舍的老白教他,最好的拒绝办法是看着她们的眼睛认真讲“对不起,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还说这句话一出口,她们非但不会生气,反会两眼晶莹欲滴,从此与你做一辈子生死交。
  他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一招就去了美国,也幸好没来得及,据说后来老白在晴子一路上死的很惨。
  东岸会读书的中国人很多,会读书又会玩的就少见一点,像他这样玩什么都精通的就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对象,身边永远热闹。
  那里的女孩子也比其他地方成熟地更早一些,学校宿舍里永远弥漫着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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