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周郎-合欢梳-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么,我,你的女儿,我母亲是什么人,她不过是你的小老婆,”林梦厉叫起来,“那你会不会看不起我?”

  “你……你……你敢……敢以下犯上,不孝的孽障,你不是林家的人,滚,滚,领着你的野汉子,滚出林家大门去。”

  林梦惨然一笑,“爹,你已经赶出过我两次了。”

  林千峰伤心地叫道:“那是因为爹不想让你被人家杀了,不想让你被人家害了。”

  林梦点点头:“女儿知道。爹您是为了女儿好,但女儿自己不想好,只好不作林家的人了。爹,你老多保重,女儿要走了。”

  林千峰老泪纵横:“滚滚滚滚滚——”林梦磕了头,转身就走。

  林千峰颓然坐到椅子里,抱住了花白的头,他感到自己的心被刀扎般地痛。

  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就不肯“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呢,林梦火一般冲到了钱麻子房里,直楞楞地瞪着他,就跟瞪着个生死仇人。

  钱麻子自然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一向嘻笑成性的他,此刻也傻了眼。

  林梦恶狠狠地道:“我不再是林家的人了。”

  钱麻子不出声,只是怔怔地瞪着她,眼睛越来越亮。

  林梦:“从此后,我就是钱家的人了,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姓钱。”

  钱麻子坐起身,流泪了:“梦儿——”林梦扑了过去,嚎啕大哭:“死麻子,臭麻子,带我走,我要嫁给你,我要嫁给你,呜呜呜……”钱麻子紧紧搂住她:“梦儿,跟我走吧。

  我会好好待你的,我会永远好好待你的。”

  钱麻子这时若拒绝,他就是个懦夫。

  钱麻子不是懦夫,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搂住了林梦,毫不犹疑地接纳了她。

  钱麻子不是懦夫,绝对不是。

  钱麻子只是有点儿二百五。

  林梦扶着钱麻子,走到了客厅内,林千峰正在生闷气,气得胡子直撅。

  钱麻子冷冷道:“林老爷子,你说过要谢我,只要我要钱,几千几万两银子照给。我现在是要钱来了。”

  钱麻子不是二百五,又是什么,林千峰一蹦三丈高:“休想,你骗取了我女儿,还想讹诈老夫么,分文不给。”

  林梦冷笑道:“你亲口说的,我已经不是你的女儿了,我已经被你赶出家门,我现在自愿嫁给他,我姓钱了。”

  林千峰一楞,伤心之极地瞪着林梦,嘴唇直哆嗦。

  钱麻子笑道:“所以,我和梦儿的事情,已经与你无干。但我救了你性命,你好意思不给钱,至少得给个万儿八千的吧?”

  林千峰哑声道:“你……你是说真的?”

  钱麻子道:“你要是不给钱,就证明你的命一文钱不值。”

  谁对钱麻子都没办法,林千峰自然也如此。

  林千峰一万两银子,一辆漂亮的马车,打发走了钱麻子和林梦。

  没有了哭哭笑笑,没有了争吵与闹嚷,没有了林梦的倩影和钱麻子的装傻,姑苏林府的大院落顿时显得空旷寂寥。

  林千峰现在不仅是有心事了。

  林千峰气得要命,不仅气钱麻子,气林梦,更气他自己。 
 



  
第十三章 丁红当了令主

 
  丁红居然当了令主,这可是她自己万万没想到的事儿。

  她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执掌血鸳鸯令,现在梦想实现了,她反到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

  可是,鸳鸯令就放在怀里,她又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丁红打马疾驰,她领了令中十二名好手,要赶去姑苏林家,要去杀了钱方回。

  离西门飞燕受伤,已经十天了。西门飞燕伤得虽重,但因内力精深,好得很快,便一路疗养,杀到安庆。

  现在丁红是令主,她又从安庆往回走。现在正是夜间,血鸳鸯门的活动向来都是在夜间进行的,连赶路也是如此。黑暗的活动只能借夜色来掩饰。据安庆的人快马传讯,老令主已经归天了,自然是和钱玉如一起死的。两人死时还紧紧扭在一起。

  丁红为西门飞燕的死大为悲痛,对钱玉如的死也很伤心。

  她不明白,这两个情敌干嘛要死在一处,是不是因为她们对方向天的爱都很深很深?

  她迷上了钱玉如的笑,所以为她的死伤心,同时还因为钱玉如是钱方回的母亲。

  钱方回有一只“金合欢梳”,而她有一只“粉合欢梳”,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两只梳子原是一对儿,那是方向天之物,两只梳子分开了,就会有残杀。

  那么,两只合到一处呢,会出现什么,丁红的脸羞红了。好在她正蒙面骑在马上飞驰,又是在夜间,没人会知道的。

  钱方回丁红不愿叫他“钱麻子”,是因为他有一只“金合欢梳”*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男人。

  但西门飞燕要丁红去杀了他,她是听令呢,还是不听?

  丁红想起林梦,眼中杀机顿生。因为林梦太喜欢钱方回了,而丁红才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女人,她更有权利喜欢他。

  你想,丁红怎么可以容忍林梦的存在呢?

  钱方回要杀,林梦更要杀,而且林梦非死不可。

  但丁红对属下所下的命令,却是生擒钱方回。因为西门飞燕已经死了,已没有人知道她擅改旨意。

  丁红睡在床上,翻来复去,总也睡不着。

  这是在白天。大白天里血鸳鸯令的人都会休息,养足精神,晚上好杀人。

  丁红摸出合欢梳,仔细看着,抚着。

  这是一柄粉色的合欢梳,是由一块粉色的宝玉琢成的。

  只有仔细看,你才知道,合欢梳的美丽,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有仔细看,你才会忘记,这么美丽的梳子,原来却是一件杀人的凶器。

  丁红想着合欢梳扎在钱方回心口的模样,不由浑身一颤。

  “粉合欢”握在手里,温润舒适。钉在心口,那可就是冰冷痛苦了。她会么,会把合欢梳扎进钱方回心口么?

  丁红是个孤儿。丁红在两岁时就成了孤儿。

  丁红是被西门飞燕抚养大的,是西门飞燕收她为义女,而且把粉合欢交给了她。

  丁红的武功是西门飞燕亲自传授的,现在西门飞燕又把令主之位传给了她。

  丁红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丁若珊。至于父亲是什么人,西门飞燕只说不知道,只说丁红是丁若珊死前托付给西门燕的。

  丁红长大了才知道,这绝无可能。

  因为血鸳鸯令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满了血腥味儿。西门飞燕从没有朋友,西门飞燕绝对不可能有耐心去收养个孤女。

  所以丁红不相信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古怪,一定也充满了血腥味儿。

  她不相信,但不敢追问,连查访都不敢。

  西门飞燕若知道她心怀异志,一定会要她的命。

  现在丁红当了令主了,她会慢慢查访的,因为丁若珊是扬州人,是扬州某一户大盐商的女儿,有了这点线索,她就会查清自己的身世。

  但当务之急是不能让林梦再跟着钱方回了。

  血鸳鸯令主应该拥有一切。

  有人敲门:“令主,属下有要事禀告。”

  丁红收起合欢梳,却没有起身:“说吧。”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尊严和威焰。那是一个血鸳鸯令主应有的声音。

  “钱方回和林梦正在市上,住在源顺客栈,天字三号。”

  “知道了,仔细监视,若有变动,马上来报。”

  “是,属下告退。”

  月上林梢。

  月光下的客舍一派宁静,宁静得连刀光都那么迷人。丁红的居室自然是戒备森严,她却难以入睡。

  丁红懒懒地翻了个身,摸出合欢梳,借着月光看了半晌,放在嘴边亲了亲,摸出血鸳鸯令,又亲了亲。

  这两件东西,一件是杀人凶器,却又预示着她的幸福;另一件则象征着权力,象征着她的地位和名望。

  丁红轻轻笑了,将合欢梳和令牌放在枕头下,解开了衣衫。

  她要好好睡一觉,最好能一觉睡到天亮。

  夜晚遮蔽了残杀。

  夜晚又掩护着罪恶,掩护着凶杀。

  她的手停在自己的胸脯上,轻轻摸了摸,软软颤颤的,让她自己神不守舍,她的手轻轻地在丰满结实的胴体上移动着。

  “我会得到他的。”她已在轻微地呻呤:“会的,我会的,我要让他这样……”

  合欢梳的颜色走上了她的面颊,粉红粉红的,夜晚也代表了合欢。 
 



  
第十四章 三更时分

 
  三更时分,钱麻子和林梦还没有睡着。

  同行这几天,却没走多少路,是因为钱麻子身体尚未痊愈,然而,最最重要的原因是—

  —林梦让钱麻子占了大便宜了。

  说起来让林梦和钱麻子二人都挺害羞的。

  离开林家的第一天晚上,他们就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下来,而且钱麻子颇有些心虚地只要了一个房间。

  林梦红着脸进了房间,钱麻子又将门栓上了,开始傻笑。

  林梦还在伤心,因为她为了钱麻子这个“死麻子臭麻子”而被赶出了林家。

  钱麻子对不起她,那是一定的,不仅是对不起,而且还是“非常非常”地对不起。

  因此林梦觉得好伤心好伤心,她觉得自己是个最最不幸的女孩子,天下没有人比她更孤苦无依了。

  林梦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大骂钱麻子是“臭麻子”并骂他“没良心”,然后仍是“让我怎么办”。

  钱麻子却笑吟吟地走过来走过去,不时搓搓手,吹吹口哨,显然他很得意。

  突然钱麻子走到她面前,伸过脸颊,一本正经地道:“你想不想打我一个耳光出出气?”

  林梦一愣,抬手就是一个耳光:“死麻子,臭麻子,你不得好死。”

  钱麻子嘻嘻一笑:“陈良说的,你打我耳光,是因为我没有抱你,现在我抱你。”

  林梦被他一抱,不哭了,也不骂了,眼睛也闭上了,身子也软了。

  钱麻子笑嘻嘻地将她抱到床上:“现在干什么?”

  只是这次没有林千峰的打扰。没有老人干涉的热恋中的年轻人,当然总是会出事的。

  林梦哭了,因为被钱方回这个“臭麻子”占了天大的便宜。

  “臭麻子”却是喜笑盈盈的。

  这天晚上,因为“臭麻子”还想占便宜,被林梦拦住了,所以三更天了,两人还在闹,闹得不可开交。

  “梦儿,你不喜欢我,我知道的,”钱麻子伤心地叹气,“你一定是嫌弃我了。”

  “胡说。”林梦捶他,拳头很轻。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了,”钱麻子直叹气,叹得有滋有味的,好象林梦真的不喜欢他了。

  林梦道:“胡说,……好哥哥,明天再……好不好,你伤又没全好,……伤了身子骨……不好。”

  钱麻子道:“我身子骨很好么。”

  “不行。你这几天……瘦多了,让人家好心疼。”林梦软语相求,“哥,明天,好不好么?”

  “你要真心疼我,再让我占一次大便宜。”钱麻子柔声道:“要不你就不是真的心疼我。”

  “不……”林梦不退让,“明天再……”

  然而沐浴着春风春雨的花,总是忍不住要开,不想开都不行。

  屋里的响动声停了,窗外窥视的是血鸳鸯令主丁红,她感到浑身已经热得发烫,两手乱颤,差点没摔下去。

  随行的人都远远警戒,窗边只有丁红一个人,没有人会知道一脸威严的令主丁红心里在想些什么。

  钱方回和林梦的“合欢”使丁红七情汹涌,又气得直发昏。

  乘着方才屋里的大响,丁红已经在窗纸上捣了一个小洞。

  迷药是从这里吹进去的。 
 



  
第十五章 钱麻子醒过来

 
  钱麻子醒过来,才发现自己不是在那张床上睡觉,他居然睡在地上。更让他吃惊的是梦儿已经不在身边了。

  钱麻子觉得不对头。

  因为他脑袋隐隐作痛,痛的很不正常。

  林梦的衣衫不在床上,连剑也不在了。

  钱麻子打了个冷噤,披衣而起,猛地拉开房门,一下僵住了。

  门前地上倒着两个人,手里都执着剑,其中一个,正是林梦,另一个是个蒙面大汉。

  林梦的长剑剌中了那人的心口,那人的剑也刺中了她的小腹,都是对穿而过。

  显然,林梦是发现了屋外来人,为了钱麻子的性命才不惜同归于尽的。

  而钱麻子还在屋里,睡得很熟。

  他怎么可能睡那么死呢,怎么可能呢?

  钱麻子呆了一下,笑了起来:“梦儿,你怎么了?”

  他摇摇晃晃走到林梦身边,将另外一人一脚踢飞了。他将林梦手中的剑拿下来,也扔到地上,然后将林梦抱了起来。

  “梦儿,梦儿,”钱麻子轻轻吻着林梦冰冷的嘴唇,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林梦的面上十分宁静。

  那是一种满足,幸福又有些害羞的宁静。钱麻子以前曾见过在早晨酣睡的林梦,那时,林梦的面上也是这种害羞的宁静。

  那是一种合欢后的宁静。

  钱麻子笑嘻嘻地将林梦放到床上:“你让不让我占大便宜,让不让?”

  钱麻子喃喃道:“你怎么不说话,为什么?”

  为什么,一个正值青春妙龄的女孩子死了?

  为什么,一个似乎刚刚还在他怀里扭动的女孩子死了?

  为什么,一个轻笑浅颦的女孩子死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林梦不能说什么了。她就象她自己的名字那样,只是一个梦而已。

  梦是虚无缥缈的,总是绕着你,但当你苦苦追寻时,她又不见了。

  钱麻子又能说什么呢?

  钱麻子晕了过去。

  丁红在房内踱着步子,等待来人报告消息。

  昨夜的事情,是她亲手经办的。

  另外死的那个人,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喽罗,这样的人死上一千个,也不值得丁红皱一下眉头。

  但林梦的死,却让丁红好开心,简直忍不住想大笑起来。

  她不想让林梦活着。因为她觉得,象西门飞燕对待钱玉如那样做法,实在太折磨自己了。

  比如说,西门飞燕并没有得到方向天。

  再比如说,钱玉如的儿子击败了西门飞燕。

  所以她不希望有第二个钱玉如,所以她要杀林梦,斩草除根。

  她知道如果象西门飞燕那样对待林梦,只会让钱方回更死心塌地地爱林梦,因为林梦还活着。而只要林梦还活着,丁红就得不到钱方回。

  只有林梦死了,钱方回才会彻底失望,他会痛苦一段时间,但慢慢会好起来的。

  死者只能永存在梦里,梦已无可追寻。

  那时丁红会以另一种面目,出现在钱方回身边,温柔地抚慰他,使他爱上她。

  丁红愿意等待。因为钱方回确实有一只金色的合欢梳,她已经看见了,和自己的那只一模一样,只是他的那一只是纯金的。

  钱方回因为拥有了“金合欢”,他就必须和丁红在一起,因为丁红有“粉合欢”。

  但是,丁红知道,要想让钱方回不怀疑到自己,她必须把现场布置得让钱方回相信,林梦是因他而死的。

  钱方回自然会报仇,但她可以找几个大人物,逼他们死在钱方回的“金合欢”下,替她去死。

  钱方回绝对不会怀疑到丁红的。

  因为死了的小喽罗在武林中并非没有名气,那人是紫心会的一名好手,也是血鸳鸯令主安置在紫心会中的暗桩。

  几乎是一点破绽都没有。

  丁红微微笑了,又摸出了“粉合欢”来,柔情脉脉地抚摸着。

  另一只“金合欢”会来的,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以后,但不论多长时间,她都愿意等待。

  有人进来了:“令主,钱方回已经晕倒了。”

  丁红冷冷道:“再探。”

  不多时又有禀报:“令主,客栈中已经有人起床,发现了尸体,林梦的尸体是在钱方回房中,已经报了官了。”

  以下的探报无一不是在丁红预料之中:

  “钱方回被拘捕,没有反抗,不流泪,也不说话,动作很迟缓。”

  “现场已被包围,看热闹的人很多。”

  “捕快已经查出林梦和那人是一伙的,因为腰间都有紫心标志。”

  “钱方回被押入县衙,知县已经开堂。”

  “知县发火了,说钱方回就是凶手。”

  “钱方回已经说出了林千峰的姓名,大概是想让林千峰来作证人。”

  “有捕快去缉拿林千峰去了,骑马去的。”

  “‘紫心会’标志让知县不解,正在拘武林人物查询。”

  你瞧,丁红胜得多么轻松,轻松得象是在散步。

  “保他出来,但不能让他知道是什么人保的,不许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将林千峰击杀,打上紫心标志。飞鸽传令在苏州的人手,要快。”

  “安庆那边,好好安葬钱玉如,将她的小院收过来,但注意不要动屋里的东西,一点都不要动。”

  “林千峰全家杀尽,要赶在捕快之前,一个不留。”

  “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有任何行动去对付县狱里的狱卒。让钱方回吃点苦头。”

  一道一道命令发了出去。

  丁红在微笑中胜利了,根本没有什么困难,血鸳鸯令的人,都觉得这位红衣令主,除了武功之外,并不比老令主逊色。

  在某些方面,丁红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西门飞燕。

  安庆钱玉如的死讯,也已经传到了钱麻子耳中,同时到的还有林家的灭门之讯。

  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比他更惨呢?

  刚刚还在他怀里亲热的心上人,转眼间不在了,就象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他一气之下离开母亲,再想回到母亲身边时,母亲也不在了。

  他抢了林千峰的女儿,答应给她幸福,自以为有能力保护她,可如今她死了,一心想保存女儿的林千峰也死了。

  钱麻子整天傻怔怔地呆在监狱里,整整三天不吃不喝不睡不说话。

  终于他又昏死了过去。

  斜阳照进牢房中,四壁皆空,只有墙角的蛛网和那闲散的织蛛。

  钱麻子不止一次地想到死:世上已无一个亲人,苟活偷生又有什么意思? 
 



  
第十六章 钱麻子无罪开释

 
  钱麻子无罪开释。

  钱麻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罪。

  因为他觉得自己罪大恶极,罪该万死。

  不该死的人都死了,该死的还活着,这又是何等的残酷呢,钱麻子奇怪自己为什么还没有疯。但在任何人眼里,钱麻子已经疯了,已经疯得不能再疯了。

  钱麻子不再是个二百五了,钱麻子变成了钱疯子。

  他拒绝认领林梦的衣物剑器,他也不去安庆,也不去苏州,他不想再看见任何令他伤心的东西。

  他想起了陈良,于是就去了余姚。他要去找陈良,痛痛快快地喝几天酒。

  钱麻子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哭哭笑笑。他还时常摸出一柄金色的小梳子,不住地亲吻痛哭。

  钱麻子自然已经疯了,谁都这么认为。

  钱麻子身无分文,一路乞讨到了余姚,他到了原来的酒店,要酒喝。

  陈良很快跑来了,泪眼婆娑,但仍是强笑道:“麻子,你又来了?”

  “难道老子不能来?”钱麻子瞪起了眼睛,狰狞之极。

  “不是不能来,只是你得请我喝酒。”陈良已经偷偷给了老板一两银子,让他尽量上酒。

  “请你就请你。”钱麻子拍得桌子山响:“老板,拿酒来。”

  于是一坛酒来了,老板也听说了钱麻子的事,甘愿送酒上桌。所有的人都在同情不幸的钱麻子。

  十三岁的陈良倒已象个大人了,钱麻子还象个孩子,“麻子,咱们一醉方休。”

  又一个男孩走了进来:“陈良,你喝酒也不叫上我,太不够朋友了吧?”

  看他的打扮,不象穷人家的孩子,但显然他和陈良是朋友,而且关系好象还很不错。

  陈良笑道:“这是麻子请我喝酒,我怎好叫上你?”

  那男孩转向钱麻子:“麻子哥,你怎么不请我喝酒?”

  钱麻子瞪了他一眼:“酒在桌上,你自己拿好了,莫非还要老子敬你么?”

  那男孩做个鬼脸:“老板,来只大碗。”

  老板取了一只大海碗放到他面前,男孩捧起酒坛,满满倒了一海碗,灌了下去,面不红气不喘,“麻子,酒不错。”

  钱麻子笑道:“不错你就多喝些。陈良,这小子是什么人?”

  陈良目夹目夹眼:“他么,边家的小子。”

  边家的小子也笑了:“老子叫边澄,‘边’是边疆的边,不是驴鞭的鞭,‘澄’是澄清的澄,不是陈良的陈。”

  陈良道:“边澄是我朋友。”

  钱麻子醉眼朦胧:“那也是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