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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看须眉-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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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某一天,她的爱人会提着一小篮子她最爱的水果来看她。(当然这种假设是建立在她走在她爱人前面的。)或许这时的他还英俊潇洒、或许已经满头白发。这并不要紧,他和她的感情并不会因为时间和生死而改变。他靠着她的墓碑和她说起上次来看她到现在,在他身上发生的滴答点点滴滴的琐事。说起开心的事,他会哈哈大笑;说起伤心事,泪水会顺着他的脸颊流到她的墓碑上。他从来不会说出他对她的思念,但是野花感觉得到、蜜蜂感觉得到、她也感觉得到。
这是她自己安排的最幸福的死亡,她会死,每一个人都会死,但她不愿意死在这个时候。不愿意死就可以不死吗?她不想白云死,白云也死了。还泪自嘲的笑了笑,她满身血污,手上还抱着已经死去的亲人,这一笑却像鲜血中怒放的玫瑰。还泪长得还好看,但毕竟还小,离倾国倾城还很远,但是现在这种妖异绝望的美却摄去人的心魂。
出乎还泪意料的是那把弯刀并没有砍下来,当然,真的砍下来这个故事也写不下去了。故事也要写下去主角自然不能早死。
言归正传,那个胡人看到地上已经死去的人和死人旁边的小女孩后本来是要举起屠刀的。但是女孩回头自嘲的一笑却让他放下弯刀。不要猜测遇到什么坏人中的好人,也不是可笑的被主角的笑容所感动而放她一马。这太童话了,也太不现实了。
还泪没被砍死,她被那个胡人半拉半拽拽出了胡同,路上撞了好几次,来到一块比较大点的空地上。几次回头看向白云他的方向都被那胡人毫不怜香惜玉的摁回去。这期间那把冰冷的弯刀始终没有离开她的脖子。
这块空地的中间有几十个人,都是女人或女孩,十三岁以上,二十五以下。都是面容姣好、梨花带雨的美人儿。外围围着数不清的胡人,一把把弯刀都沾着血迹,胡人那一张张或年轻或成熟的脸都一脸木色。女子都哭得凄楚,大概是亲人都不在了,而自己还处于狼爪之下。
还泪自己也想哭得可怜,但却受不得她们柔弱的眼泪。她环顾四周,这块地应该是被清空过的,大片的鲜血洒在新生的嫩草上,说不出的讽刺。视线可及处还有堆积的尸体。
还泪一直没想明白胡人为什么会翻过“天幕山”屠北谣城。若是说要断青崖关后防那是不可能,青崖关粮食的储备有半年左右,短时间没有北谣城的供应不伤更本。况且屠城的时候胡人并没有放火毁了北谣城。若说胡人想来个两面夹击那更加是笑话了,没马的胡人是没牙的老虎,难道胡人占了北谣还想打守城战,说出去也没人相信。若说要抢劫那三岁孩子也知道不可能。抢来的东西没有马匹自己背过“天幕山”去?还没到山顶就被追来的康军从山顶踢到山脚下。为了劫色?自己先摇摇头,脑子没问题的都不会这么干。况且刚刚有位勇敢的美女对着敌人又抓又打,那个胡人一刀把她结果了,还叫了个人拖到一边去。看来她们只是顺道准备捡回去的,东西不好带,人还是可以带的。他们得到或者还没自己要得的,其他带不走就准备顺路带走长得靓一点的女子。
世事真的很难料,在科举中还泪写的最后一题中就有掳胡人而断其心志,结果这个行动还没有实施自己先被掳走了,还搭上白云的性命。
还有一点很奇怪,青崖关紧盯着对面的胡人,怎么对方调动那么多的人马绕到天幕山的后方没人发觉?这是一支军队,不是那么几个人。那就还有一种可能,这支军队是直接从王庭派来的。一切都解释不通,凡是有因才有果。反正胡人不会闲着没事干,冒着生命危险,在自己没得到好处的情况下来到敌人后方杀几个老百姓玩玩的。
胡人越聚越多,清风、炽日他们身手非凡应该没事。胡人不可能停留很久,青崖关现在应该已经得到消息往这里赶了,胡人马上会带着她们离开。
果然,不到半刻钟城门一开,胡人带着她们快速却有序得离开北谣城,往天幕山方向走去。一路上美女们哭哭啼啼,爬山的时候更是不堪,她们虽然不都是大家闺秀,但是哪有力气爬山。某个美女实在不想动了,坐在路上放声大哭,被前面的胡人一脚踢下上了。看到这一幕女孩子们的动作也快了,哭声也小了。毕竟虽然亲人都死了,但是能活着总是好的。还泪也想活着,如果她死了,那白云的死会变得没有价值。爬山对她来说不是一件累人的事,但是她还觉得四肢发软,心脏时不时得狠狠抽痛一下。她只能大口大口的呼吸以缓解心脏的疼痛。但是这种痛只要还能想起白云就不会消失。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的很慢,请大家原谅。这两章我写得很累,每次打开电脑想写下去,没写几个字就感到很累。这种情感总怕自己,写十个字删掉8个字。
第二卷:苍天有泪 第七章:再见忆谙(一)
翻过山就是一片无望的大草原。原本三十多人女子到草原后只剩下不到二十个。她们不是被杀害就是因为体质跟不上而被遗弃了。胡人是冷漠的,丝毫没有因为她们的楚楚可怜而有所心软。人命如蝼蚁不是第一次听说却是第一次见识到。
前世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内蒙古大草原,草原给人的感觉是自由的,白云悠悠,青草依依,风吹草低现牛羊。如此的悠然自得,又是如此的热情自在。这是还泪所追寻的一种生活的美,然而草原的静美,草原的奔放此时此刻的还泪哪有半点心思去欣赏。
活着,活着才有希望。还泪无时不刻想着逃跑,但是万军之中这种机会等于零。一刻钟前,两位勇敢的女士趁着休息时间实施她们伟大的计划,结果没跑出几步就被人砍下美丽的头颅。这也告诫还泪,胡军是残忍了,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压在这毫无希望的逃逸中。
草原的天还很冷,单薄的帐篷挡不住刺骨的寒风。草原的第一个夜还泪彻夜未眠,不说现在身在敌营,不说白云之死,单单外部的环境就十分恶劣。阴冷的夜、刺骨的寒风、耳边女孩子不敢让人听到的低泣声,绝望在女孩子心里蔓延。一切都难以让人忍受,在这样的夜里还泪无声的泪水流了很久很久。
很早就被叫起,又开始长途跋涉。温度慢慢高起来,积雪消融,雪水渗透到鞋子里,脚趾被冻得没有感觉。还泪想起当年红军长征,爬雪山、过草地也该是这样的情形。
整整走了一天,傍晚的时候来到逐水而居的小部落。胡人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看到远处点点篝火许多人忍不住欢呼起来。
这似乎是他们补给联络站,一个族长模样了老头带着一大群人接引他们。营帐准备好了,羊肉也准备好了,胡人美滋滋得吃了一顿,把她们交给那个族长,然后一头扎进营帐呼呼大睡。
又是草原的一晚,天高地宽,星辰灿烂。若是没有敌我那该是美妙的夜。还泪暗自观察地形,发现她们的营帐竟然在所有营帐的最里层,并且外围还有人看守。还是一点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心中免不了失望,这万军之中难以逃跑,若是到了王庭再逃命就必须穿过整个大草原。草原是可爱的,同时也是可怕的。一人处于其中多方面都会受到生死的考验,可能会冻死、可能会饿死、可能会受到狼群的袭击。总之,草原迷人而又危险,谁也不能肯定自己能活着穿过大草原。
第二天一大早胡军又带着她们踏上归程,这次要轻松很多,因为每个人都骑上了马。以胡军对他们的马熟悉程度上看,这些马都是他们从王庭带出来,寄放在部落中的。有马骑自然轻松很多,还泪也想过趁他们不备凭着自己的骑术逃出生天,先不说胡军中有很多人马术比她还好,看着马后放满的箭枝还泪马上打消这个念头。不想成为刺猬还是乖点。
一路往北骑了四天终于到了王庭。这期间还泪想了不下五十种逃跑的方案都因为不切实际和风险太大而放弃了。在不断想方设法中王庭也近在眼前了。胡军许多人都欢呼雀跃起来,只有还泪她们心都冰凉了。
说是王庭,比起西都是差远了。一路走来很少看到可以称的上建筑物的东西。大片大片的帐篷,有大有小但是错落有致,一眼望过去没望到帐篷的尽头。胡军进入王庭后竟然就这样四下散去了,就领头人和他的几十个部属带着他们来到一个较大的营帐。如此没组织没纪律让还泪吓了一跳。康国即使打了胜战回来也要先到校场集合,等待上级命令,该庆功的庆功,该赏赐的赏赐。他们怎么就这么回家了?细细一想,还泪脸色微变。素闻胡国全民皆兵看来真的是如此。平时他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放自己的牛马,喝自己的羊奶,但是胡汗一声号令他们就全部集合起来建立一支军队。这种全民皆兵无疑是可怕的,和平时期国家不用花很多钱来养这么一支军队,但是战争来临在短时间内可以聚集大量的军队。胡人善于骑射,不用怎么训练都能成为一名很好的军人。
女士们被带到一个很大的帐篷里,还泪踩到毛茸茸的地毯时抬起头来。这是一个帐篷,大概有五十见方,布置得豪华大气,地毯很软,踩上去有种温暖舒适的感觉,让人舍不得移开脚步。红彤彤的火炉映着一张刚毅威严的脸忽明忽暗。这是一个三十开外的男子,算不上英俊,但是有一种上位者的味道。那身看不出什么兽皮的裘袍看上去光滑柔和,但是这个人却一点都不柔和。脸部线条刚毅,眉微微上挑,总会让人觉得他在思考。
领军的首领猫着腰,恭敬的走到那男子的面前。
“事情办妥了吗?”男子的声音低沉,那首领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应该是活不成了。”首领的头低的更低了。那男子挑了挑眉,首领还想多说两句,从他右侧上前一个大汉,那大汉一巴掌把那首领扇退了几步。“废物,什么叫应该活不成了。人头没带回来就是你的失误。”
“是是是,属下无能,属下没有把事情办好,属下甘愿受罚。”他语速极快,应该是怕极了。
“这些是怎么回事?”那男子没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指着还泪她们的方向问道。
“他们是属下从北谣城带回来的康国的美人儿。”首领松了一口气,连忙回答。
那男子走下来,仔细端详还泪她们,又慢慢点了点头。“确实与我们胡国的美女不同。那首领听完终于把心里提起的石头又放了下来。”这些都是属下特意带来献给大王子的。
大王子?这人就是耶律铁木的大儿子耶律烈?还泪忍不住多看他几眼。想不到一来就看到大人物了。这人是胡国的第二把手,传闻此人骁勇善战。当年十几岁的他就跟着耶律豪完成胡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壮举“耶律豪之胜”也就是康人称的“西都之耻”。
抹两把眼泪
很郁闷我要去实习了,前一段时间更新很慢就是要去找实习单位。我们系大一开始就要去实习,大一一星期,大二一个月。我也不知道实习的地方能不能上得到网。这一个月写我还会坚持的,因为这是我喜欢的。大家不能常常看到更新我很抱歉。就当养肥了再看吧。呵呵。
第二卷,苍天有泪,
耶律烈从椅子上走下来,还泪只觉得一股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他走到众女子面前,细细端详了下。食指轻点最漂亮的两个,“这两个带到我内帐,叫大当户们都过来,让他们也尝尝鲜。”他嘴角划出优美的圆弧,却是令人心悸的残忍。众美女终于确定了自己命运的归属,悲戚的、恐惧的哭起来,她们又不敢大声哭泣,想哭又不敢哭的低泣让人不忍再听。还泪心里的心被许许多多的情绪塞满了,心里想哭,眼里却流不出眼泪来。忽然她又有一种冲动,想放声大笑,笑这天、笑这地,笑这可怜的人世间,然后笑自己,在命运之前这张手足无措的脸。
一群人从帐外扑进来,带着一股恶心的羊骚味,一人抱起一个,□一声就滚在地毯上猴急的开始脱衣服,想来个淫乐大派对。抱住还泪的大概三十出头,那位大衰哥一张嘴,露出一口恶心的大黄牙,那张臭嘴对着还泪猛亲。还泪肚子一阵翻江倒海,多日来郁结的气在胸口。愤怒、无边的愤怒、由白云之死、北谣被屠城之恨转化而来的愤怒。还泪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她抱住那胡人的头颅,那家伙精虫上脑什么都没意识到,只觉得喉咙一阵剧痛,想挣脱开来,又发现抱住自己的手竟有不弱于自己的力量。他拼命挣扎,连连惨呼,只觉得咬住自己喉咙的牙齿越来越有力,力量和血液一起慢慢从喉咙口流失。他的挣扎越来越无力,这家伙也倒霉,旁边一群人要么顾着自己爽,没空理他,要么把他的惨叫声听成了□。这位可怜的孩子就在同伴的无视中糊里糊涂得和这个世界说拜拜了。
一颗眼泪随着一个生命的陨落也悄悄滑落。喉咙又咽下一口滚烫的鲜血,烧得咽喉冒了烟。还泪的眼神和那胡人一起模糊了,遥想那时的自己在西都大殿上的快意潇洒,高歌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惊煞了须眉;那时的她轻眉蔓捻,白衣飘飘,举手逍遥;那时的她如出岫轻云,绣口轻吐,惊煞了整个西都。这才多久,为什么她却觉得恍如隔世?那时的她是她吗?匈奴血是喝了,却哪有笑谈的情态。第一次杀人,在现代文明社会教育下的她第一次杀人,没有意料中的罪恶感,没有想象中的恐惧。白云的死、北谣无辜百姓的死让她的心变得很坚硬很坚硬。
还泪推开压在身上的尸体,她觉得很累很累,比跑完十公里还要累。旁边胡人也发现了这里的异常情况,个个把裤子提上,操上弯刀慢慢围拢过来,等着正在欣赏活春宫的男子一声令下,就要把她砍成七八十块。那些正在哭闹的女子也静下来,其中两个刚烈女子不堪受辱已经咬舌自尽了,但是胡人还是没有放过他们的尸体。
刚刚还喧闹的大帐变得落针可闻,仿佛在酝酿一种爆发前的力量。还泪突然对着围拢过来的胡人嫣然一笑,她嘴角还带着那个倒霉蛋的鲜血,这一笑妖异而又纯美,笑得很灿烂,似乎刚刚收到心仪的少年给她的鲜花,而不是刚刚结束一个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也快要消逝。这一笑没有恨,是浓浓的爱,当然不是对着这些胡人表达的爱,是对那些还活着、或者已经不在了的亲人。这一笑,为笑而笑,笑得至真至纯,这也许就是她生命中最后一个笑容了,有什么理由不让她笑得更完美一些?一直记得初中课本上有一个故事一段话,一个得了绝症却爱花爱笑的男孩,他在手术台上意识模糊的时候一直感谢爱他的人,在那张手术台上他留下人世间最美的笑容,一个死亡唇边的微笑。全文的最后一段话是这么说的:易朽的是生命,是那转瞬即谢的花朵,然而永存的是对未来的渴望,是那生生世世不朽的,生的激情。每一朵勇敢开放的花朵都是一个死亡唇边的微笑。
胡人似乎也被这一笑震撼了,疑惑了。在他们眼里,人之将死,只会恐惧、挣扎、或是哭闹绝望,还有什么值得微笑的?
“好一个狼崽子,比之我们胡国的女子还要凶悍。想不到绵羊一样的康国会有狼一样的女人。有趣、有趣。”耶律烈饶有兴趣地走近前来,细细端详还泪。仿佛刚刚死的那个不是他部下,而是路边的一只狗,他连表达一下自己的悲伤怜悯都觉得浪费。“我一直很奇怪,康国的女人为什么把贞洁看得这么重要,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他偏着头,笑眯眯的看着还泪,像是在看一只掉在陷阱里的小绵羊。
“这与什么狗屁贞洁无关,和你一样,我也从不认为贞洁可以比拟生命。”还泪把下巴抬得很高,再扯上一个招牌式的,坏坏的笑容。
“哦?那是为什么,你要知道你快死了。”耶律烈兴致更高,像在逗一个有趣的小花猫。
“若不能骄傲的活,我选择死。”还泪嘴角扯得更高,“死”那个字也吐得轻飘飘,像是在和哥哥讨论下午该去哪里玩。原来玩世不恭可以让一个女子演绎得如此完美。也不是只有男子才能笑对生死,女子就该瑟瑟发抖,绝望哭泣的。若不能骄傲的活,我选择死。这样一个骄傲的人怎么会容忍自己这样毫无尊严得活着。
“女人,你让我很惊讶。”他的笑容凝固了,很认真得看着还泪。
“请尊重女人。”还泪随手擦去嘴角边的血,再把手往那倒霉蛋的尸体上擦了擦,然后很认真得对那男子说。
“哦?为什么?我可不认为女人有什么好尊重的,她们白天只会争风吃醋,晚上再使出浑身解数来讨我喜欢。”耶律烈眉一挑轻蔑的说,他旁边的一群手下哄堂大笑。
“尊重女人就是尊重你的母亲。”还泪一撇嘴,有点嘲笑得看着眼前的一群人。胡人中的男子真的非常奇怪,他们十分尊重爱护自己的母亲,却认为妻子只是生产的工具,泄欲的对象而不肖一顾。
作者有话要说:吼两声;终于上到网了;一个月没上网快出人命啦。
明天再发一章。呼呼
第二卷,苍天有泪 第九章(再见忆谙三)
“我突然觉得和你说话很有趣。”在场的人都楞了楞,那男子摇晃着脑袋,用一种奇怪的语气对还泪说。
“可是我并不这么认为。”还泪耸耸肩。生死已然不惧,那会再还怕什么?
男子上前一步,捏住还泪的下巴,贴近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小人儿,做我的女人,我会尽力给你所要的尊重和骄傲,”然而他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他手上的人儿两条秀眉越皱越紧,看向他的眼光就像看着华美宫殿里的一坨狗屎。还泪甩掉那只大手,觉得说话很累,坐着也很累,反正怎么都累,打了个呵欠再把眼光对向那男子。她撇了撇嘴,“如果你再年轻十岁,眉毛再秀气一点,皮肤再白再细嫩点,哦,还有发型一定要好好改改,我就会考虑和你来段一夜情。”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拍了拍脑袋,“打住打住,可怜的小萧萧知道我这么想一定会很伤心。再加个条件,这要在认识小萧萧之前才有可能。现在你应该把刚刚放在我下巴的手再往下移几寸,然后用力捏紧,我保证五分钟之内我会死鱼眼一翻就死翘翘了。”还泪翻翻白眼,小舌头吐出来,一副吊死鬼的欠扁样。
“好的,那我试试。”已经很久没有人挑战他的权威了,那张带着坏笑的脸看上去如此让人恨得牙痒痒,他很想看看在窒息死亡的威胁下这可爱的小脸蛋会不会花容失色。
“大哥,找到那家伙了吗?”男子正待再说什么,外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声音听在还泪耳里说不出的耳熟,却又想不起来是哪位,更想不出胡人中还有自己认识的。
男子刚毅的脸柔和下来,想来很喜欢说话的女子。
大帐的帘子才被打开,随着吹来的寒风出现的是一双可爱的羊皮靴子。与康人女子不同,她穿的是裤装,两条修长的腿格外有活力。马尾轻松随意,随着主人奔跑而跳跃。 “参见公主。”除了男子以外的胡人都向奔进来的女孩行礼。
“忆谙?”这女孩不就是她在杭州认识的臭味相投的朋友吗?
女孩和男子都奇怪的看着还泪,“思过,你怎么在这里?”忆谙看了一会眼前有点狼狈,有点骄傲的,比她还小一点的女孩许久才认出来,他们见面的时候都是穿男装的,一时也没看出来。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高兴得跳起来。
“怎么在这,还能怎么来,自然是被抓来的。胡国公主,好威风啊,恕我以前不知道你这么高贵的身份有所冒犯,还以朋友相称,请原谅我这卑贱而又无知的人。”她是胡人,还是胡国的公主。怪不得第一次看到她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青草的味道。这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好友其实是敌人,还泪眼里掩不住的伤感。她的讽刺,她的凶悍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只是不想让人看到她的伤口。
“思过,你以前并不是很仇视我们胡人。你说着世界不应该有康人胡人之分,你说胡人因为生活困苦才会烧杀抢掠,一旦生活好了谁也不愿意这样。你说你会帮我们生活得更好,你会让我们学会对生命报以尊重,你说你会让我们学会宽容得对待别人。你说你希望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能幸福。你说···”忆谙的声音越来越大,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嘴角带着讥讽的女孩。
“北谣被屠城,我的亲人被杀,你认为我还有那时的眼光和心境对待你们这些刽子手?你认为我还能拿胡人的公主当朋友,再和她喝喝酒,聊聊天?哈哈哈,笑话,真是笑话。” 以前的还泪自然不会仇视胡人,没有国籍之分一直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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