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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鼎萍踪万里路-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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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木达又怒喝道:“噶丽丝,你敢违背我话,我将永远不认你做女儿,并且如果那汉小子落在我手中,非将他碎尸万段!”

  噶丽丝大哭起来,也叫着:“你如杀他,我也永远不认你做父亲!”接着她掩面低泣。

  阿木达怒极,喝道:“你懂得什么?你不明白汉人的狡猾阴险,你又不知他姓名,又不知她是否娶妻,我堂堂大汗的女儿,能随便嫁给一个穷小子!”

  噶丽丝在一段感情的冲突中,竟将万缕情丝完全抛在亿君身上二——

  “我不管他是不是汉人?是不是有妻室?我喜欢他,我要嫁给他!”噶丽丝道。

  阿木达怒道:“好吧!你不是我女儿!你去找他吧,只要你不认我是父亲。”

  突然噶丽丝痛哭起来.一转身掩面奔回自己住屋,只留下阿木达一人在那里陡然叹气—

  —

  阿木达的咒骂,噶丽丝的专情,这一切都落在忆君眼中——

  “忆君,你是再也不能与可爱的噶丽丝拍好了!”忆君颓丧的想着,忧郁的愁云布上了他俊俏的脸宠,他不愿意再听到一切声音,关于阿木达说到他而叫嚣的声音——

  他心中决定了一切,关于他与噶丽丝间的一切——

  “这是一场梦,梦原是飘缈不足记忆的!”他想用八年前凤霞告诉他的话。

  月光下,一条淡淡的黑烟.又飞快回到了杨守德处。

  五月初十,这拜达里克河三帮的大日子,很快地到来——

  阑托罗盖族正中广场上,一个天与伦比的巨棚,三帮旗帜在各门户飘扬着,每帮都派有五十名持矛战士将四周牢牢守住——

  回落后,帐内巨烛只只燃起,眩目明亮的火光,使整个大帐显得如此富丽堂皇,内中共分三方,每方设有一张大案,分由三帮大汗占据着,鲜兵甲马在各人身后峙立,更令气魄雄伟——

  阿木达,兀猛,布诺巴在内中大事设宴。美酒,美食,阿木达想用这两者将三帮关系拉近。

  兀猛像貌阴驾而自满,不时拿一双鹰眼盯着阿木达,生怕他在这宴会中动了什么手脚。

  布诺巴十足一副小人像,尖尖的鼠唇,工于心计的脖子鼻梁,根本不像一个贵族模样。

  侍酒的妇女,穿梭不停地把酒注满他们的酒杯,但永远不能使他们满足——

  兀猛摇幌地站起来,高举酒杯喝道:“阿木达大汗!咱们三帮从今以后永结兄弟,和平相处——”

  “来!布诺巴!还有全体勇士们与咱们三人同干一杯!”

  阿木达同布诺巴立刻高举起酒杯,绿色的纯酒,灌下的咽喉,但每人心中都怀着不同念头。

  “咱们大漠弟兄听着。”阿木达待众人一杯过后,开口说道:“此次咱们三帮大汗,能够和平相聚一块,实是真神阿拉的力量,现在将分由三帮各派武士出场,比武较技……”

  兀猛与布诺巴当然立刻拍手赞同,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正是阿木达考验双方的时候。

  正在此时,门立的传令员突然呼道:“公主驾到!”

  果然帐幕启处,喝丽丝步了进来,略带粉红的轻纱,从她发顶上一直拖曳至身后地上,胜玫瑰的娇脸,显得如此冷漠与鄙视——

  “这些汉子算得了什么?”她心中一定如此想:“连我的婢女也配不上!”

  所有青年的目光都紧跟着噶丽丝,随着她拖在身后轻荡的纱衣,心神飘去了!

  噶丽丝一迄走到阿木达身旁,择椅坐下。

  “夏木朝,区交帧,你们两个小子等着瞧吧!”她心中暗骂着:“布诺巴下首坐着那呆呆的青年一定是夏木朝,哎!那兀猛身旁用眼睛盯着我看的那粗壮蛮子一定是区交帧了!”

  厅中寂静了一会,算是对噶丽丝的一种赞美,接着阿木达才拍掌说道:“现在先由咱们‘阑托罗盖’族出勇士,同哪一方派人应战?”

  立刻兀猛推出一人——

  这样十多场比斗完后,各方互有胜负,渐渐场面进行至最高潮。

  “咯!哆!咯!”

  三声鼓响,仅人宣布将开始由三方王子出场——

  噶丽丝轻将纱巾取下,外学也脱去,里面穿着水绿的紧身绸祆,弯弯的柳眉下突然暴出无比煞气——

  区交帧利落由座中跃出,较常人长半尺多的巨刻在他手中轻如无物,他连摇动两下活动筋骨,脸显出自信地能获胜的神情。

  夏木朝是白痴,改由他弟弟“托卡”代替——

  立刻整个场中紧张密市,察汗通与古尔班族当然都希望赢得蒙疆第一美人归,而阑托罗盖的勇士们却希望噶丽丝得胜,证明他们族中除了金鲁戈外,尚有人能够镇住群雄。

  三人对立在场中,噶丽丝与区交帧手中俱只有一把长剑,托卡却带着长刀与皮盾——

  战鼓一响,托卡首先朝区交帧攻出一刀,雪亮的刀锋从区交帧耳际掠过,但并不能伤着他。

  区交帧的豪勇在回疆是仅次于金鲁戈的,他师父“兵奇”,武艺自成一家,谁也不知其来处,但因兵奇从不莅临中原,就是在蒙疆也甚少露面,所以知道他事迹人可说少而又少。

  “兵奇”的绝艺以猛狼见长,但却参杂着许多奇诡招术,因此常有人与他比斗时,以对付刚猛的方法对付他时,则他突然来一个极软的把式,使人大上其当。

  区交帧共花了六年余才能出师,当然一身软硬工夫甚是了得区交帧的巨剑如反应敏捷的眼镜蛇,在最有利的情况下回击一招,但托卡的皮盾挡住它。

  立刻他俩打成一团,而将噶丽丝敝在一分,因为他们谁也不愿向喝丽丝动手,噶丽丝乐得消闲,待在旁边等待一个最佳机会实行她的计划。

  区交帧的武功确是高强,托卡也不错。因托卡多了一面皮盾的缘故,一时间两人分不出孰高孰下。

  “阑托罗盖”族的战士都为噶丽丝而泄气,“阑托罗盖”的人民无论老少男女都是勇敢的,这就是他们为何会如此尊崇金香戈的原因——

  区交帧与托卡的打斗已到白热化,托卡的皮盾发挥了它最大作用。

  “砰!”

  区交帧的长剑击在托卡的皮盾上,自己反退了一步,托卡趁此良机闪电砍出一刀,快狠中夹着变化多端。

  区交帧双手握剑奋力迎住一绞,一阵“叮当!”的金铁交击声,但托卡的盾却偷偷向区交帧腰压上——

  虽是一个皮盾,但用纯钢的骨架制作,下面更多有尖尖的锐角,在托卡神力使出下,也足以将敌人腰打折。

  “呼!”

  区交帧在不可能的情形下,蹄出一腿,巧巧踢在这边皮盾上,这正露出他奇诡的功夫—

  —

  两人俱连退三步,区交帧显得有些狼狈。

  托卡得着甜头,得意地瞥了喝丽丝一眼,但噶丽丝没有看他,马上托卡又很快补上去—

  —

  区交帧刚才完全硬碰硬,吃亏在托卡盾上不少,寻思一下也想出办法,立刻他尽量使出师斗游斗而奇泥的招式——“赫!”区交帧吐气开声,双手握住剑柄一招“力繁华山”像用尽全力股朝托卡头上攻下。

  托卡连忙将盾往上。一迎,手中弯刀锋,立刻朝区交帧腰间抹去区交帧长佩一声.努下的刀摹地收回,下面却飞地勾出一脚,托卡在毫未提防下。

  “扑通!”滚倒在地。

  这一脚虽然出得妙极,但这种情形下可就用不上多少力,托卡被勾倒下地,滚了几滚又敏捷地爬起来——

  但这一下区交侦完全获得主动——

  区交帧用磷光闪闪的巨创,拨开了敌人的愿与刀,使得托卡连退数步。察汗通的勇士,高声呐喊助威着。

  摹然区交顿一招“沧海四幻”一只创斜斜地划一条弧线望托卡削去,左手跟踪一拳击向托卡持到手时。

  托卡见这招来得凌厉,突然他刻化斜欲为下挑,乘对方双手用力不均之间,一招“愚公移山”——

  “砰!”

  托卡的皮后硬被他有力蹦飞,并且区交帧夹着余威,顺势在托卡肋上撕开一条口子。

  托卡连退数步,鲜红的血从他伤口淌出,右手将刀无力地握着区交帧哈哈大笑起来,腐丽丝在分突然冷哼一声,招呼也不打一到朝区交帧攻出——

  区交帧设有想到噶丽丝会攻他,匆忙中举到一格,虎口竟是一热。托卡也兴奋于噶丽丝来助他。

  谁知噶丽丝冷冷一笑,道:“你们两人打了大半天,现在让你俩合斗我一人吧!”说完不待他俩回答,墓地一招二式,分攻区交帧与托卡两人,竟是打算要以一敌二。

  “阐托罗盖”族欢呼起来,毕竟他们的公主是勇敢的,像任何围托罗盖族的勇士一般。

  噶丽丝名家身手,出招不凡,只开始即将区交帧与托卡击得节节后退——

  区交帧与托卡不得不合力来对付噶丽丝一人,喝丽丝剑招起处,直如瑞风飘霜,凌厉中却显得美妙绝伦——

  区交帧的威猛,托卡的机智,在她面前都似乎不能发生作用。区交帧与托卡所学的俱是马上步战的功夫,如何能与中原绝学相较。

  噶丽丝气极了他们俩,因为他们的父亲“兀猛”和“布诺巴”,逼得“阿木达”要将她嫁给他们。

  大厅中,噶丽丝的长剑闪烁着,飞舞的身躯像娇小的蜂鸟,绕着两朵“浮桑”旋转着—

  —

  “要不要杀他们俩?”噶丽丝心中想着,此时她已完全取得主动,长剑逼凌下要他们到西,区交帧和托卡绝到不了东边——

  衣衫被噶丽丝挥得片下,托卡的皮盾又再度被挑落,两人一刀一到费力的支格着,但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噶丽丝刁钻的剑法——阑托罗盖族的人民打心底欢呼起来:“这是一面倒的决斗,但不是不公平的决斗,我们阑托罗盖永远是最优秀的武士。”

  阿木达难堪已极,但心中也甚高兴,他想不到女儿武艺会如此高强,竟能独敌蒙疆两大勇士尚犹有余力。

  “停止!’阿木达令仪人传令,因为这场比斗是无法再继续下去。

  噶丽丝一收长剑跃出圈外,芙蓉般的脸上竟是面不红气不端,一些也没有刚搏斗过的模样。

  区交帧与托卡立刻有人扶他们下去,可是两人早已衣衫不整,无脸见人。

  兀猛与布诺巴都从座中站起来,用谴责的目光注视着阿木达,这哪是选附马的样子,简直叫“察汗通”族和“古尔班”族勇士在阑托罗克勇士下低头。

  “阿木达,你这是什么意思?”兀猛和布诺巴同声质问着。

  阿木达本意只是噶丽丝随着区交帧,托卡比划,他还想区交帧和托卡会让她啦!谁知噶丽丝竟将他们完全击败,并且败得这么惨,这使他如何向另二帮大汗作答呢?

  噶丽丝看作父亲尴尬作难的表情,心中有些不忍,突然她挺身说道:“察开通古尔班的人听着,咱们向托罗盖可不是好欺负的,今天先让你们知道除了金鲁戈外,本帮还有能人,如果再敢带兵来攻,可别怪咱们阑托罗盖的勇士要以武力对付?”

  喝丽丝的绝艺大家都有目共睹,这种常人不易学到的功夫,在蒙疆几乎没有,因此准还敢出声驳辩?

  兀猛与布诺巴狠狠站起来,他们想不到来时打的如意算盘全盘落空,并且知道阿木达的公主,居然比“无敌的金鲁戈”更厉害

  兀猛与布诺巴返去了,但阿木达与噶丽丝知道他们再也不敢妄动分毫——

  晃眼七日过去,噶丽丝一直没有讯息传到乌拉族来,记君有些颓丧,但他再不愿重临阿木达的王宫,不愿再听见阿木达刺耳的咒诅——

  夜是如此静,全族人民俱熟睡梦乡,忆君正在收拾行装,明日——难忘的明日,他将又要重回中原,去作待他去完成的事。

  沙!沙!沙!一阵风吹矮树声音,但忆君听得出内夹着夜行人的足步声——

  “噗!”

  忆君吹熄幕内灯火,一提“青霞剑”,掀帐踱出。

  一个甜而娇媚的声音,吃吃笑道:“怎么,这样就受惊了?是我呢!”

  记君心中一喜,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

  一条纤细的身影正立在一丛矮树边,面上还罩着一层面纱,看着这面纱.记君不禁想着自己保藏在怀中的头巾。“公主驾到,小民有失远迎!”记君笑着说道。

  来人果是噶丽丝,即劾仙略带兴奋.巧笑道:“啊!你已经知道我是公主?”

  噶丽丝缓缓将面纱取下,立时她绝世无伦的美颜,压下了一切月色,长长的裙脚垂至脚背,但露出了她一对纤弱的足尖——

  记君有些迷惘,噶丽丝的改变装束,似乎使她从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个人,但都是这般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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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青衫泪痕


  忆君心悚然而一惊,一时间脑中不知道闪过多少不同的看法,虽然他是十分喜爱噶丽丝,但阿木达,他一忆及阿木达就打心底觉得受到侮辱。

  “嗯!不错……我正想我远在中原的妻子!”忆君说。如果不是他脸上的浓黑的化装,噶丽丝一定会发现他极不自然的表情“她……她一定很美吧”?噶丽丝心中泛起不安,自负自己的美丽,她是极不愿别人说有人比她更美。

  忆君点点头,没有用言语答复,在他脑中根本也想不起有什么女子能够胜过噶丽丝的—

  —此时忆君的表情甚是冷漠,其实他内心在激动着,噶丽丝像被刺伤的小鸟,畏缩地退了一步。

  “我想她一定是你们汉族中最美丽的了。”噶丽丝将扶住忆君的手松开了。因为他是蒙疆第一美人,所以她希望忆君的妻子是汉族中的第一美人,那么她心中能获得稍许安慰。

  忆君聪明绝顶,如何不明白她的心理,既然阿木达已断然拒绝她与他的交往,还不如此刻就打消噶丽丝的情愫,忆君如此想着。

  “是的!可算是第一美人了,较你们蒙族任何一女子都漂亮!”忆君嘲弄地说道,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如此去刺伤噶丽丝的心噶丽丝眼睛润湿了,从忆君嘴角的微曲,她觉得忆君像是在蔑视她的美丽,这是她不能容忍的——虽然噶丽丝在与阿木达争辩时,声称愿为忆君作任何牺牲,也不论为忆君妻与否?但现在她受到了考验,当她从忆君口中得以忆君是有妻室之时,一种委曲和失望的感觉从她心中日起——“唉!晚了一步!”噶丽丝在暗暗叹息着。虽然忆君掩饰了面容,失去了他本来俏俊而秀逸的颜脸,但他超人的气质,潇洒的风度,仍足以紧紧系着噶丽丝的心,甚至她连忆君的真姓名也不知道“晚安!”噶丽丝生硬地说,但此时天已快放亮了,大地还是如此寂静。

  忆君一直注视着噶丽丝的双睛,在她眼中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忆君知道,在这一生中噶丽丝将永远保有这影子,他自己呢?也将如此。不过他把一切对噶丽丝的愧歉,完全归究于阿木达身上。

  “再会,公主,希望你有空能来中原。”忆君缓缓说着。噶丽丝也缓缓将面纱拉上。

  “噗!”

  一个轻微的声音发自沙上,忆君不敢看这微小的坠物,但他知道这是噶丽丝的泪水——

  怅惘的忆君望着如飞而去的噶丽丝,他不知道为何自己总是这样,这样容易伤人的心。

  “慧恂是第一个,这还有理由可讲,因为我并不爱她,可第二个,但我喜欢她呀!唉!

  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吗?……”忆君独思着,伫立着。东方已不知在何时发了白。

  初晨,这在沙漠中凉爽的一刻。

  在骄阳第一道光线划过漠海,已有数以千计的商旅在黄沙中跋涉——一个高高隆起之沙丘上,一个女子站在顶端上,手中牵着马缰,她在欣赏日出吗?不!她是在……低低的谷道下面,正有一匹黄马,四蹄翻飞地向南而去,马上的人一身黑衣,他不是“黑衣人”吗?伫立在丘顶的女子——噶丽丝,罩着浓浓的面纱,但她胸襟却一片湿淋,滚滚的泪水,仍顺着颊滑落下来——噶丽丝,美丽的噶丽丝,在以往不知有多少青年王公在她眼前溜过而得不到青睐。现在她爱上一个人,是如此深爱着,她会放弃吗?不!她绝不会放弃,以她坚毅的性格!必定她有朝一日会重临中原,去寻找她所要找的人,而最后她也达到了——炎炎赤日下,忆君又重踏上征程,从小就有志游遍名山大泽的他,当然不会仍循旧路而回。

  此次他由“邦察罕泊”经“天生川”一直驰行至“七角井”,这花了他将近十天的工夫——顺着悠长的道,忆君已渐渐行至哈密附近,绿油油果品遍地的景色,使他耳为之一新。

  慢慢又接近黄昏——忆君遥视远处,黑芒一片,虽然他距哈密尚不足十里,但他并不知道——望望渐黑的天空,忆君心想:“该找个宿头了。”

  突然他听得了一阵泼水声,连忙侧头一看——一片矮矮的树林,中间有一块空地,当中筑了合粗陋的小屋,一个粗壮的汉子正在门前蹲着不知在弄什么?忆君一拉马缰朝那人行去,那汉子头抬了一下,仍继续他的工作——“朋友!我可在此借住一宵吗?”忆君讯问道,眼睛却看着那汉子在磨着的一把雪亮斧头。那汉子缓缓地抬起头,一脸浓黑发须几乎遮去半个面颊的额骨,一双神光湛湛的眼珠。

  “你!当然可以!没有人阻止你!”这粗壮汉子答道,仍继续磨着他的斧头。

  忆君微微一笑,觉得此人甚是憨直,立刻跨下龙儿,步至他身旁——雪亮的斧口在石头下磨着,犀利得已足以令人寒心,但那汉子仍不停地磨下去。

  “你的斧头真不错!”忆君赞道:“但并不再需磨了啊!”

  这人听忆君赞他斧头,又抬起头来。忆君从他目光中看出,他一定是心中甚是高兴。

  “你知道?”这人向忆君说道:“我祖父告诉我,兵器不可一天不磨,兵器不可一天不练,因此我天天磨它练它。”

  这汉子将磨好的斧头拿起,用指轻轻去试了斧口锋利的程度,看样子他是甚是满意。

  突然忆君发觉这汉子的斧头竟大异于常,其份量特大不说,柄端居然连着条铁链。这样原二尺余的斧头,加上铁链就有五尺余忆君心中虽感到奇怪,但他掩饰自己不会武惯了,自然只将疑点藏在心中,不愿意说出来。“我名叫古忆君。”忆君对那汉子说道:“你贵姓啊?”

  那汉子突然抬起头来大笑道:“啊!你看我每次磨这斧头时,总是什么事都忘了。我叫“鹿加’,别人都叫我大个子!”说着立起身来,作出请客人人屋的模样。

  这鹿加倒真是名符其实的大个子,站着足高出忆君一个头,宽阔的胸腹,有力的臂膀,混身像由力构成的。

  忆君随着鹿加踱进那小屋,虽然里面甚是简陋,但打扫却甚清洁,内中陈设除了一张床外,仅有炊食用具了。

  大个子鹿加将斧头小心包起放下,才向忆君友善一笑,说道:“你随便坐吧!咱们晚上可只有羊奶牛肉吃!”

  忆君笑笑,看看鹿加有些因他自己简陋的屋子而发窘的表情,也了解鹿加一是个直爽的汉子。

  “你只一人住在此吗?”忆君奇怪屋内没有别人,所以问鹿加道。

  鹿加有些悲戚,道:“不!本来有三人的,前年祖父去世,今年妈妈也故去了……”说着眼睛已经有些润湿。

  忆君更喜爱这有孝顺心直爽的鹿加,看他悲伤的模样,连忙打断他的回忆,说道:

  “来!大个子,咱们动手做晚饭。”

  果然他即刻兴奋起来,拍手道:“好!咱们来弄晚饭,自从妈死后,都是我一个人作,怪寂寞的。”

  忆君心中有些好笑,但他仍继续道:“你弄好肉及奶吧?我去拾些干柴回来。”

  鹿加点点头,立即从一角落里拖出一大块牛肉,搭起架子,就要准备生火烤肉。

  且说忆君踱出门外,一面低头拾着地上枯枝,一面哼着小曲子突然他听见数匹马奔过来,而且也转向这小屋,忆君抬头一看,果然有五匹马连骑奔来。

  忆君心一惊,自然停下步子——来者五骑,中间一个穿古铜色长衫的老者,颔上留着几丝山羊须,精光闪闪的眼睛正在打量着忆君。

  后面两个甚是年青,另外两个则是中年人——五人一迳行到忆君面前停住。一个五官还算端正,一身土黄色劲装青年,向当中那老者说道:“不会吧?他根本没胡子!”脸上充满怀疑的神色。

  那老者点点头,傲然向忆君喝道:“小子!‘大个子鹿加’可在这里?”说着用手中马鞭指指小屋。

  忆君见这五人来时的傲态,已觉得不顺眼,此时老者傲慢地一喝,心中更是气愤,不禁冷冷地说道:“你们是谁?”

  旁边最先讲话的青年火起了,叱道:“狗小子居然敢盘问咱们的底细,想是活得嫌烦了,快将大个子叫出来,否则惹得老子性起,一刀将你狗头切下!”

  忆君心中虽是气愤,但面上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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