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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飞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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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越州在东周时期,是越国之都城,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的绝世美女西施生于此地,这曾是越州的骄傲,也凝聚着越州大好河山的天然魅力,能孕育出这种迷死人的尤物,直到几千年后的世界中,城市外的天地仍保持着对西施诡秘动人的悠悠怀念。
  春天来临之际,越州的花市迎来四面八方的赏花人潮,幽香万里的兰花是越州的珍稀花王,它以特有的清香幽雅吸引着各乡来客,世间可爱的花儿,不知几千百种,独有兰花一件,更比诸卉不同;不但纯雅,又且多姿;不但有香,又且有韵;不但素洁,而且迷人。古人说他是“花之君子”,又称做“花之美人。” 



第一章 单纯小子
 
  越州在东周时期,是越国之都城,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的绝世美女西施生于此地,这曾是越州的骄傲,也凝聚着越州大好河山的天然魅力,能孕育出这种迷死人的尤物,直到几千年后的世界中,城市外的天地仍保持着对西施诡秘动人的悠悠怀念。
  春天来临之际,越州的花市迎来四面八方的赏花人潮,幽香万里的兰花是越州的珍稀花王,它以特有的清香幽雅吸引着各乡来客,世间可爱的花儿,不知几千百种,独有兰花一件,更比诸卉不同;不但纯雅,又且多姿;不但有香,又且有韵;不但素洁,而且迷人。古人说他是“花之君子”,又称做“花之美人。”
  越州是人间天堂,能让来游玩的客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不全是这些花卉的魅力,越州还有一大诱人之物,那就是“酒”,飘香万里出名酒,尤其“女儿红”乃酒中仙品,名动天下。令许多酒中豪杰举杯便不舍放下,品尝过后,那特有的香醇味还持久的在口中韵漾。
  越州在我国的东南方向,又有名城杭州为临,城中小桥流水,山美水美,实是繁华的鱼米之乡。
  端阳佳节刚过一周余,家家户户尚浸沉于龙舟大赛之兴奋气氛之中,越州城内生意最差之“女儿红酒庄”却依往例天未亮就打开店门了。
  此酒庄已经开张整整十五年了,而卖得又是本地名特产女儿红,为何生意还如此差呢?只因这家店老板是一个怪人,不知是不善于经营,还是另有其因,小店里破破旧旧的不成样子,也没有刻意去装钸一下,几条破桌烂椅的,早已漆皮脱落,坐上去还有点咯吱地响,让客人有点担心喝酒时会不会从凳上摔下来。但这酒庄唯一突出的便是清洁,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桌上没有灰尘,地上没有一片树叶,保持得这样干净,倒也为破旧的酒庄增添一点看头,但仍然吸引不了多少客人。
  酒庄里只有个小帮工,十来二十岁的样子,看着店里的清洁程度,不用说也可以看出,这个小伙计的勤快利索,才能把店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像这种生意状况,一个伙计都还有闲的时候,店老板当然不太呆在店子里,也不知忙些什么,整个店中事几乎都是这个小伙计扛着,除非有特殊事情,小伙计处理不了的,店主才会出来应付应付。
  店中生意冷清,店主也不急不躁,依然一天天的这样经营着,好像他开店本不为着赚银子,而是一种消遣的方式,说到这个店主怪,确实怪,他连用来装酒的都全是清一色的特大号酒缸,就是那种特制的里面可以坐人的大型瓷缸,不像别的酒庄用精致的小酒坛子,直到现在,人们弄不清原因,小伙计也弄不清原因,一问店主,他只是笑而不答。
  尽管生意甚差,只要是营业日,天尚未亮,店中唯一的伙计便开门打扫,而且将一缸缸香香的女儿红搬到外面,一一摆放在外面,期待着这些酒香能吸引些客人来。
  因此,今天一大早,那名伙计照例起来打扫庭院和店内。
  晓色之中,只见一位身材瘦高,年约二十岁的小伙计穿着一件小背心,短裤,脚丫子上系着一双布鞋,虽然这身打扮不是很起眼,但难以掩饰他天生一副俊朗的气质,浓眉大眼高鼻梁,再加上梭角分明的嘴唇,一张很具个性的国字脸上含着淡淡的幼稚神态,如果替他精心的装扮一下,如果他是落生在那种富贵豪门家里,那么他肯定是优秀和风流倜傥的俊逸公子了,只可惜他只是个小小的伙计,让许多世俗和尘埃弥盖了他的本质。
  由于天天清扫,又没有什么客人,因此,庭院中甚为干净,两三下之后,他便清扫完了,准备要把女儿红搬出来招揽客人。
  酒缸很沉,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两个人抬的,别看他生得一付瘦条条的模样,却轻易的能将大酒缸搬出来。
  这名小伙子姓秦,单名逸,因长期曝晒的黝黑皮肤闪耀着健康的亮光,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余的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再加上那张俊朗有形的脸蛋,只是遗憾没有较好的服装,不然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可他毕竟因为年龄不是很成熟,经历的事情也不多,还有在当时的年代及当时的环境,更不懂得太多花好月圆的故事及游戏。
  他有条不紊的将几个大酒缸摆出来后,立即坐在大门右柱的长凳上,一双灵活的眼睛盯着对面那家名为“兰家丝绸店”,然后习惯的从嘴里哼着一些不知名的歌儿,歌词大概的意思就是什么等啊爱的,也许是唱绐哪个他钟情的少女听得吧,这小子居然也懂得谈情说爱啦!
  歌声还没有完,对面那家“兰家丝绸店”右侧那扇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一位眉清目秀,脑后绑着两条长辫子的美丽少女立即瞪着他。
  她瓜子般的精致脸庞绝对没半分可挑剔的地方,轮廓分明,若经刻意雕削,清秀无伦,年龄绝不会超过十八,乌黑的秀发衬托在外的玉脸樱唇,粉藕般雪白的手臂更是动人心弦。
  她明媚动人的大眼睛和他目光一触,秦逸的眼睛亮了一下,心里暗暗高兴,马上转开视线接着又哼唱着他那首已经滚瓜烂熟的情歌。
  美丽少女皱着眉头轻叱道:“秦逸,你烦不烦呀,每天大清早就在唱‘爱你想你又等你的’,你到底想干嘛?”
  秦逸斜睨她一眼,淡淡的道:“我烦你什么了,真是的,我在唱给你听啊,也不知道感谢。”
  美丽少女又颊倏红,又羞又喜的美样儿,却白了他一眼,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完,头一缩,就要关门入内。
  “等一等,兰姑娘,”秦逸见她要回店内,情急中叫着道。
  那位称兰姑娘的站住了,掉头问道:“你有什么事啊?我可没有时间和你聊天。”
  秦逸搓搓手掌,抬头问道:“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俩从小一块玩大的,为什么每次你都爱理不理的样子,再说大家又是邻居,我和你小弟又玩得好,我真是弄不懂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兰姑娘摇了摇头,旋又含羞点头,红霞立即扩散,连耳根玉劲都烧了起来。
  只一会儿,她羞怒道:“谁跟你一块长大的,要不是看在我那两个小弟的份上,我才懒得搭理你,每天也不管左邻右舍是否清静,天天叽叽咕咕地哼什么调子,讨厌!”
  “纯子,我也是情不自禁才……”秦逸低窘地表白道。
  “喂,你叫我什么,纯子,纯子是你叫的吗?”没等他说下去,兰纯子马上叫道。
  秦逸慌忙说道:“那我该称呼你什么?”
  兰纯子瞪着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道:“最好什么都别叫,要不就叫兰纯子,要不就叫兰姑娘,你自己看着办吧!”
  秦逸喜道:“兰纯子,很好听的名字,我从小就喜欢这个名字,可惜……”
  兰纯子皱了皱眉头,盯着他追问道:“可惜什么?说啊?”
  秦逸望着这个自己做梦都喜欢的姑娘,心情起伏不定,自己长这么大,可是从来没有对哪个有过这种感觉,所以他每天就想看见她,早上起来忙完活就对着她家哼歌,可是哼了快一年了,都没有得到一点效果,相反她还越来越讨厌他,这真是令他有点气馁的,但幼稚的他仍然童心未泯,喜欢看她,也就喜欢和她一起闹,看着她不开心的发脾气,他居然觉得很有趣。
  兰纯子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诧异道:“发什么呆,你还没有说完刚才那句话呢?”
  秦逸猛地惊醒过来,不好意思地搔搔后胸勺道:“我是说你的名字很好听,可是听起来怎么好像有点像烂裙子啊!”
  “你…你…你欺人太甚,你得寸进尺,谁是烂裙子,你才烂裙子,臭八怪,居然骂我。”
  兰纯子气得小嘴一嘟,刚才的娇气和羞色早已不见,换作的是一副小姐脾气了。她气冲冲的从对面走过来,那双全新的靴尖击打着路面,响着清脆的声音,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秦逸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用手揪着他的右耳道:“谁叫你骂我,别以为我好欺负,今天就让你知道痛骂我应付出的惨痛代价。”
  说完,更加用力的向上拉去。
  “哎唷,哎唷,你比我的老板还要毒啊,疼死我了,快松手呀,我的耳朵就要断了!”
  兰纯子重重的将耳朵一扭,气呼呼地掉头离去。
  “纯子,纯子,你真的生气啦!”秦逸见她真生气的样子,也不顾不上自己的痛处,焦急地说道:“你把人家的耳朵都扯断了,还要生气啊!”
  兰纯子转身白了他一眼,在秦逸的右腰连拍三下,立听秦逸叫道:“你…你可真够狠呀!”
  兰纯子冷哼一声,右手一扬,作势欲拍!
  秦逸身子一翻,坠落地上之后,立即爬了起来,只听他讶道:“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还懂点功夫呢?”
  “现在知道了吧,知道就好,别惹恼了我,不然,请你吃不完兜着走。”兰纯子昂着头微笑着说道。
  秦逸领教了她的厉害,也就不敢再吱声了,望着兰纯子露出一脸迷人的笑容,立即轻声说道:“纯子,你今天打扮得可真美,当然,你不用打扮也有那么的美丽。”
  兰纯子听了,甜在心里,脸上仍然不动声色地道:“我不跟你扯了,我该回去准备拜佛的东西啦!”说完,甩了一下两条长辫子,掉头便走。
  “拜佛,今天什么日子啊?”秦逸惊讶地问道。
  “十五啦!”兰纯子边走边回答。
  “十五,”秦逸怪叫着,苦着那张脸道:“什么呀,今天是东家放我假的日子了,你看我发什么神经把这些沉沉的大酒缸搬出来,气死我了,我这下子可吃亏了。”
  兰纯子听了,停下脚步,忍俊不禁道:“哈哈,报应,真是老天有眼呀!”
  “老天有眼?老天如果真的有眼,岂会只让你们店的生意那么好,我们却在喝西北风。”秦逸拉住欲走的兰纯子,还想和她聊一聊。
  兰纯子马上冷哼道:“哼!少埋天怨地啦!你也不瞧瞧你们那个破店,还有你自己的这副德性,脚穿臭鞋,身穿破短裤和破背心,是混混?还是叫化子呀?”
  秦逸望望自己这身打扮,低声道:“你凭什么批评我?你不知道我必须每天干活吗?你瞧过有人穿着长袍马褂干活的吗?”
  “干活?谁教你这样干活的,一天到晚把那几口大酒缸搬来搬去的,又没什么生意,简直是吃饱了没事干,无聊嘛!”
  秦逸更加低头道:“你听过没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拿老板的钱,吃老板的饭,他叫我搬,我就必须搬,难道这有错吗?”
  兰纯子恨铁不成钢地道:“好,好,你没错,你有理,不过,你在搬完酒缸之后,总该看看书,写写字,怎可一天到晚坐在店门口哼歌呢?”
  秦逸猛地抬头看着兰纯子,急急地说道:“我自幼时就念三字经,到现在已经可以把四书五经倒背如流了,还需要念什么鬼书?至于我这手铁笔银钩的大草书,你忘了上回王太公办太夫人丧事时,他特意指定要一幅草书晚联,就是我的杰作,你懂吗?”
  说完,脸上露出一副得意的神色。
  兰纯子瞪了他一眼,娇叱道:“还挺骄傲的了,我指的不是那书啦!”
  秦逸诧异道:“不是那种书,那是哪一种书呢?”
  兰纯子轻移莲步,慢慢地说道:“是武功秘藉之类的书啦!”
  秦逸恍然大悟道:“你是在说练功的书啊,算啦,我才不会那么蠢去虐待自己,那要一静坐就要待一个时辰的,还不如去睡觉。”
  兰纯子气得好半会说不出话来,无奈地叹气道:“好,好,不提这个,你如果要坐在店门口,总该换套整齐点的衣裳,客人看得比较顺眼就行了。”
  秦逸摇摇头道:“我们这里又不是什么楼,什么院,又没有什么姑娘,你……以为有你家丝绸店那么好的生意啊!”
  兰纯子可真得生气了,也奇怪自己怎么会和这种笨笨的人做邻居,还一块儿长大的呢,居然自己还时时有点想他,真是莫名其妙。她整理好思绪,轻轻说道:
  “你呀,牛就是牛,牵到京城也是牛啦!”
  说完,再也没理会呆怔怔的秦逸,头也不回的回去了。
  秦逸也没心情再理会她,被她气得掉头冲进屋里,那知,他刚一入厅中,倏觉右肩一麻一疼,好似被一座高山压住般,情不自禁的身子一蹲,忙叫道:“老板,你早!”
  只见一位五尺高,细瘦似柴的中年人瞪着一对死鱼般的白眼,猜他年纪在四十许间,脸目予人精明的感觉,皮肤细滑,显然从没干过粗活,和外面市集的家牧民相比,就像城市人和乡下贫家的分别。
  他用右手放在秦逸的肩头,重重的拍了几下,疼得秦逸不敢吱声,只听得中年人冷冰冰的道:“你可真行呀!”
  “老板,什么意思呢?”秦逸不懂地问道。
  中年人继续说道:“哼,一个大男人竟会被一个黄毛丫头整得哎唷乱叫,亏你还有脸跟她胡扯,若换了我,早就一头撞死啦?”
  秦逸满脸通红,立即低头不语,心里暗暗责怨着兰纯子。
  细瘦中年人冷哼一声,立即返身回房。
  秦逸边揉右肩窝边暗道:“兰纯子,你真是扫把星,也不知我秦逸怎会喜欢你,还让我挨骂。”
  说完,准备开始将辛苦搬出来的大酒缸再辛苦的扛回厅中。
  那知,当他站在那一只大酒缸的旁边,伸出双手一抱,准备把它扛起来之际,却觉得它出奇的沉重无比。
  他咬紧牙关将身子贴在地面缓缓的移出来之后,使出吃奶的力气,方始一步步的移入厅中。
  他好不容易的将那口酒缸移入厅中地面上,起身之后,双手捏着腰眼,道:“奇怪,怎么那么重,这个酒缸里的女儿红并不多了呀?”
  他朝酒缸看了一下,喃喃自语道:“难道刚才和兰纯子嬉闹时害我失掉不少的力气吗?也不可能差这么多呀!”
  正当他想揭开酒盖要瞧个究竟之际,倏听后面传来细瘦中年人冷冰冰的问道:“你在干什么?”
  秦逸吓得吞吐道:“我……我在抱酒缸进来呀!”
  “都抱完了吗?”细瘦中年人故意问道。
  “还有三口。”秦逸轻声回答道。
  “那还在发什么呆?”细瘦中年人冲着秦逸把嗓门一提,吓得秦逸赶紧往外走。
  秦逸边走边自怨自艾的道:“今天实在有够倒霉的,怎么会忘记是东家给我放假的日子,白白的浪费这些力气呢?”
  他刚走出大厅,倏见缸盖自动掀起,一位脸黑如墨,眼似铜铃,口似海口的黑衣魁梧大汉赫然坐了起来。
  所幸是大白天,否则,会以为是见了鬼哩!
  只见黑面大汉轻灵的飘出大酒缸,将酒盖一合,一闪即掠入后面,当然这一幕,正忙着的秦逸是没有发现的。
  春逸在抱第二口酒缸的时候,只觉得至少轻了一倍以上,因此,他将酒缸摆在厅中以后,立即掀开第一口酒缸盖来看,哇,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发现酒缸里所剩不多的女儿红酒已经空空如也!
  “哪里去了,难道有人偷酒吗?”秦逸喃喃地想着。
  “老板,老板,”情急下他大叫着,“有人偷洒啦,真的。”
  “嚷什么啊?”细瘦中年人从后院跑出来,冷声问道。
  秦逸害怕老板责骂他,低头说道:“老板,不好了,有人偷我们的酒呢!”
  细瘦中年人迟疑了一下,马上随口道“哦,我知道了,那是刚才我把酒倒出来准备喝的,不要大惊小怪了,干活吧!”
  秦逸闻言,没有再说话,满脑子疑问的将外面那几口大酒缸移人厅中,又不甘心的掀开第一口酒盖,还是没有什么,也许真的是老板把酒倒出来了吧?秦逸默默的沉思着,然后坐在桌旁用过早膳,端着空碗走人厨房洗净放妥之后,心中暗自忖道:“今天没事情可做,也该去瞧瞧独眼独眼哑巴帅兄—了。”
  主意一定,他立即走到一间房外,道:“老板,我出去走走,行吗?”
  “脚长在你的身上,自己看着办吧!”里面传出细瘦男人冰冷的声音。
  秦逸习惯了老板的阴阳怪气,立即回到房中自榻下取出一块碎银揣入袋中,然后从后门走了出去。
  由于当日是五月十五日,城民习惯于初一和十五求神拜佛,出来采购的人并不少,整个越州城内一片热闹,愈接近市集,路上的人愈多了起来,各种家作物和牲口、买卖的人们,挤满了整条大街,大多推着单抡的木头车,载着“梁、黄米、小米、麦、牛、羊”等各类财货,行色匆匆朝同一目的地赶去。
  秦逸这时才明白自己是长得如何高大,那些人中最高的都要比他矮半个头,使他更是顾盼自豪,大有鹤立鸡群之感。
  半个时辰后,终于出了市集。
  城郊南面有一片美丽的花林,微风吹来,幽香扑鼻而来,使人觉得脑清神爽,几十亩开得正盛的花地里,所植皆是名贵的兰花,在林中央有块十余坪大的破旧木屋,屋中住着一位体格硕健的独眼哑巴青年。
  独眼哑巴在二年前来到此地,正值有三名大汉盗花,与两名负责守花之中年人大打出手,经他一出手,那三人立即被送官究办。
  尽管如此,那两名中年人由于经常发生盗花及揍人事件,两人越想越不对劲,便婉拒高薪辞职了。
  花场主人请一位稍懂手语之人与独眼哑巴青年比手划脚,商议好一阵子之后,那独眼哑巴青年就住在林中了。
  没有知道他的来历,可是,不出三个月,便没有人敢来此盗伐了,因为,他不但行动敏捷,而且有一种特殊的追人本领。
  曾有一次,由四名大汉在夜间分别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盗花,独眼哑巴青年悄悄的记住他们的面貌之后,便一一下手捉拿。
  当时,只抓到二人,可是,不出三天,另外二人便被捉回归案。
  他真是一举而红。
  其余的盗花者不甘心,于是由六人聊手,一个为夜风高的晚上登门企图要群殴报复,结果,被独眼哑巴青年揍得在榻上休息了月余,才能下榻。
  越州城虽大,消息也传得快,秦逸在获悉此事之后,立即利用空闲日登门拜访,半说半比划的表明钦佩之意。
  独眼哑巴青年不知是否听懂,他在听了好一阵子之后,比了一阵子手势,便拿起酒壶边走边喝的开始巡视林场。
  秦逸天生不信邪,他就耐着性子死磨着独眼哑巴青年的身后走着,一直走到天黑,他才回女儿红酒庄吃饭睡觉。
  从那天起,他有空就来找独眼哑巴青年,独眼哑巴青年坐,他就坐在一旁瞧着,独眼哑巴青年走,他也跟着走。
  足足的半年之后,独眼哑巴青年方始与他比手交谈,每当独眼哑巴青年双掌握圈先并靠再往外移,他就知道是在叫“阿逸”了。
  秦逸只将双唇一嘟,双手各伸出大拇指,独眼哑巴青年便笑嘻嘻的明白秦逸在夸他,并叫他“帅兄”,但是独眼哑巴青年长得并不是很帅,一只独眼还带有一些恐怖味道,秦逸这样称呼他主要是心里特别羡慕他那身好武功。
  两人各比各的,久而久之,逐渐的能够讲通心意了,于是,秦逸来得更勤了,他已将此处视为心声倾诉处了。
  且说秦逸来到木屋前面,突然看见帅兄正在那片美丽的花林中,手持一把剪刀修剪着花卉。
  秦逸刚停身,帅兄回头朝他一笑,示意他坐在另外一块石凳上面之后,立即又专心的修剪着。
  秦逸坐在石凳上面瞧了一阵子之后,突然边比边叫道:“帅兄,没想到你还会修剪花叶啊?”
  帅兄点点头,又继续修剪着。
  秦逸见他不停的挥舞着那把大剪刀,生性好动的他在好奇心渐逝之后,立即边比划边道:“帅兄,我替你去巡察一下!”
  帅兄点点头,指了指远处灶上之锅子,继续埋头干着。
  秦逸掀开锅盖,立即闻到香喷喷的腊香味,仔细一瞧,锅中居然有数支腊鸡腿,他立即拿起一支边啃边走了出去。
  他在花林中绕了半圈,将鸡骨头随意一掷,走到花林旁边茂盛的一棵大树下褪下裤子,想要方便一下。
  倏听前面一株树后传来一声少女的叱喝:“不要脸!”他吓得急忙匆匆的拉起裤子来。
  只见一位头戴白色毛帽,一身百花图案衣裳的女人自树后站了起来,年龄大约二十七、八岁,她的脸形极美,眉目如画,嫩滑的肌肤白里透红,诱人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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