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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威尔教授的头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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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尔恩用电话找了一个属于私家侦探事务所的侦探来,交给他一大笔钱作为开销,答应他在事成之后给他更多的报酬,还把丢失的人的音容面貌仔仔细细地告诉了他。
侦探视察了逃跑的地方,以及通到花园铁围栅的足迹。围栅很高,栅顶上有尖尖的铁丫叉。侦探摇摇头说:“好一个有本领的姑娘!”在一根铁条上,他发现了一小块灰色的绸子。他把它拿下来,小心地放在皮夹子里。
“她逃走那天穿的是这件衣服吧,我们可以找到这个穿灰色衣服的女子。”
随后侦探肯定地对克尔恩说,他们不出一昼夜就可以找到那个穿灰衣服的女子,说完就走了。
这个侦探是一个精通自己的业务的人。他打听出了勃丽克最后住过的那所房子的地址,还有她从前的几个朋友的住址。他跟她们交上了朋友,在她的一个朋友那儿看到了勃丽克的相片,还打听到勃丽克曾在那儿演出过的一些夜酒店的名字,于是就派了几个侦探到这些夜酒店去寻找这个逃亡者。
“这只鸟儿是飞不远的。”侦探有把握地说。
但是,这回他弄错了。两天过去了,勃丽克的去向还是没有眉目。直到开始寻找的第三天上,才在蒙玛尔特尔的一家小酒店里碰到一个常客告诉这个侦探,说在逃跑的那天夜里,“复活了的”勃丽克曾到那里去过。可是后来她到哪儿去了,那就没有人知道了。
克尔恩更着急了,现在他不仅担心勃丽克会把他的秘密说出来,他还担心他将永远失去他的“展览品”。当然,他可以另外做一个——用托马的头做,然而这需要时间,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而且新的实验可能不会有那么出色的结果。用复活了的狗去表演当然不会产生那么大的效果的。不,无论如何必须把勃丽克找回来。于是,他把寻找“逃亡的展览品”的悬赏金额提高了两三倍。
侦探们每天把寻找的结果报告他,但那些结果都不是令人快慰的,勃丽克真像是落进地缝里去了。
第十二章 唱完的歌曲
勃丽克借助于自己的新的、灵活的、有弹性又有力气的身体翻出了铁栅,到了街上,她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告诉了车夫一个奇怪的地址:
“别尔·拉式兹公墓。”
可是还没有到巴斯底林广场,她就又换了一辆出租汽车,向蒙玛尔特尔驰去。为了应付这些初步的费用, 她拿走了洛兰的皮包, 皮包里有几张十法郎的纸币。“多一桩罪孽算不了什么,而且这又是不得已的。”她自己安慰自己说,死前仟悔反正还遥遥无期呢。她又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的、生龙活虎的、健康的人了,而且还比以前年轻。手术前,照她的女人的算法来说,她是将近30的人了。可是这个新身体只不过20来岁。这个身体的腺体使勃丽克的头变年轻了,脸上的皱纹消失了,面色好看了。“现在只要快快乐乐地玩个够就行了。”勃丽克拿出皮包里的小镜子,出神地照着,心里这么想。
“请在这儿停下来。”她嘱咐车夫说,她跟他算清了车钱,就下车步行。
那时是早上四点钟左右,她走到她所熟悉的那家夜酒店“沙·奴阿尔”的门前,在那丧命的夜里,她就是在这儿演出的,那时她正在唱一支轻松愉快的小曲,一曲未终,她就被那颗流弹打中了。夜酒店的窗口还是灯火辉煌的。
勃丽克走进了前厅,心情不是没有波动的。疲倦的看门人显然没有认出她。她很快地从侧门走进去,穿过甬道,走进和舞台相连的演员室。头一个碰见她的是红头发的玛尔达。玛尔达惊叫一声就躲到自己的化妆室里去了。勃丽克大笑起来,去打她的门,可是红头发玛尔达不肯开。
“啊,小燕子!”勃丽克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这么喊。在夜酒店里人家是叫她这个名字的,因为她爱喝“燕子牌”白兰地酒。“怎么你还活着?我们当你早死了。”
勃丽克回过头来,看见是一个漂亮的、穿得很讲究的男子,他的面色白里透青,胡子刮得光光的。难得见到阳光的人就是这样的脸色。这是日昂,红头发玛尔达的丈夫。他不爱说起自己的职业,他的朋友和那帮酒肉朋友认为打听他的生活来源是不客气的。反正日昂经常有钱,他还是个“好小子”,这也就够了。在日昂的口袋鼓起来的夜里,酒就像河那样流,日昂给大家付酒账。
“小燕子,你从哪儿飞来的?”
“从医院里。”勃丽克回答。
勃丽克恐怕她的新身体原主的亲属或是朋友把她这个新身体抢走,决定不把她这次经历的不寻常的手术告诉别人。
“我的情况本来是非常严重的,”她继续编造下去,“他们当我死了,甚至把我送到陈尸所里去了。可是那儿有一个检查尸体的大学生,拿起了我的手,摸到了我的微弱的脉搏,我还没有死,子弹紧靠着心脏擦过去,没有碰到它。我马上被送到医院里,一切都很顺利地过来了。”
“真好!”日昂大声叫道,“大家可要奇怪死了,应该庆祝一下你的复活才好。”
门上的锁“喀哒”响了一下。在门后偷听了这一段对话的红头发玛尔达知道勃丽克不是鬼,就把门打开了。两个好朋友拥抱起来,紧紧地,彼此都吻了一下。
“你好像变得瘦了一点,高了一点,秀气了一点,小燕子。”红头发玛尔达说着,好奇地又有点惊奇地仔细打量着这个意想不到出现的朋友的身段。
勃丽克在这种吹毛求疵的注视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当然是瘦了,”她回答说,“他们只给我吃清汤。身材吗?那是因为我买了一双很高的高跟鞋,而且衣服的式样也……”
“不过你干嘛深更半夜到这儿来呀?”
“这说来话长……你已经演出过了吗?能不能陪我坐一会儿?”
玛尔达肯定地点了点头,这两个朋友就在一张带大镜子的小桌子旁边坐下来,桌子上放着一盒一盒的化妆用的铅笔、颜色盒子、香水瓶、粉盒、各色各样的放发针和别针的盒子。
日昂坐在她们旁边,嘴里吸着一支埃及烟。
“我是从医院里逃出来的,不折不扣的逃跑。”勃丽克叙述着。
“那又是为什么呢?”
“清汤吃得我腻死了。你懂不懂,清汤,清汤,顿顿都是清汤……我真怕我会淹死在清汤里。医生不肯放我出院,他还要拿我给他的学生们看。我怕警察会找我……我不能回到自己家里去,我想住在你那儿。最好是离开巴黎几天……可是我身边又只有那么一点儿钱……”
红头发玛尔达高兴得甚至拍起手来——这个故事是那么有趣。
“好吧,当然,你住在我家好了。”她说。
“我怕警察也要找我呢,”日昂吐出了一个烟圈出神地说,“我也该躲几天才对。”
小燕子是自己人,日昂的职业是不瞒她的,小燕子知道日昂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角色。他的专长是撬开别人的保险箱。
“小燕子,你和我们一起高飞远走,到南方去避避风头吧。你、我和玛尔达,到里维拉去呼吸呼吸海风。坐得太久了,该活动活动才好。你信不信我有两个月没有看见太阳了,差不多要忘记它是什么样儿。”
“这好极了。”红头发玛尔达拍起手来。
日昂看了看他那只贵重的金表。
“我们还有一小时的多余时间。他妈的,你应该把那只没有唱完的小曲给我们唱完……然后我们就远走高飞,让他们来找你好了。”
勃丽克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她的演出激起了一阵狂欢。
日昂暂时充当节目报告员,跑到台上,把几个月以前勃丽克在这儿碰到的悲惨事件重讲了一遍,继而宣布,出自观众的热望,他,日昂,给勃丽克喉咙里灌进了一杯“燕子牌”白兰地酒,她就又活过来了。
“小燕子!小燕子!”观众大声欢呼起来。
日昂做了一个手势,等叫嚣声静息下来,他又继续说:“小燕子要从她无意间被打断的地方唱起,把那支小曲唱完。乐队,请奏‘小猫儿’!”
乐队奏起来,勃丽克在如雷的掌声中从那只歌曲的半中腰把歌唱完。诚然,闹声是那么大,她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歌声,可是这根本不需要。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人家没有忘记她,那么热情地欢迎她,使她整个儿人都为之陶醉了。至于这个热情其实是酒气在作祟,她并不在意。
唱完了歌,她右手的手指无意中做了一个很优美的姿势,这是她本来没有的,观众鼓掌鼓得更响了。
“她这是从哪儿学来的?多美的姿势呀!我得学学这个手势……”红头发玛尔达想。
勃丽克从台上下来,走到大厅里。朋友们跟她亲吻,熟人们伸过酒杯来跟她碰杯。勃丽克脸发红,眼睛闪着幸福的光芒,成功和酒冲昏了她的头脑。她忘记了被跟踪的危险,准备在这儿待一整夜了。可是日昂,酒喝得并不比别人少,却没有失去自制力。
他不时地看表,最后,走到勃丽克跟前,碰碰她的手。
“该走了!”
“可是我不愿意走,你自己一个人走好了,我不走。”勃丽克回答,无力地翻着眼睛。
这时日昂就把她抱起来,朝门口走去。
观众都起来反对。
“闭幕了!”日昂在门口叫道,“下星期日再见。”
他把乱踢着要从他手臂里挣脱出来的勃丽克抱到外面,放在汽车里。不一会儿玛尔达拿着一只不大的手提箱也来了。
“共和国广场。”日昂对车夫说,不愿说出最后目的地,他已养成了换乘几辆汽车的习惯。
第十三章 神秘的女人
地中海的浪涛有节奏地冲刷着满是沙滩的海滨浴场,微风勉强地吹鼓了白色游艇和渔船的帆。头顶上,在蔚蓝色的高空的深处,一架灰色的水上飞机在做从尼兹到曼顿纳的短程娱乐航行,发着柔和的呜呜声。
一个穿着白网球衫的青年,坐在藤圈椅里看报。椅子旁边放着两只套着套子的网球拍和几本最近出版的英文科学杂志。
在他旁边,他的朋友,艺术家阿尔曼·拉列在一顶巨大的白色遮阳伞下,在画架前忙着画画。
阿尔杜尔·陶威尔,已故的陶威尔教授的儿子,跟阿尔曼·拉列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种友谊最有说服力地证明了“两个极端可以相逢”那句谚语的正确性。
阿尔杜尔·陶威尔不大爱说话,生性冷静。他爱好秩序,能够用功地、有计划地学习。还有一年他就要从研究院毕业了,学院已经给他留下了一个生物系教授的职位。
拉列,像一个真正的法国南方人那样,生性多情,毫无原则,反复无常。他可以把画笔和颜色整整丢开一星期,然后又奋发地画起来,那时,多大的力量也不能把他从画架前拉开。
这两个朋友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两人都是有天才的,对于一经立下的目标,两人都能达到,虽然走向目标的方法不同:一个是跑跑停停,一步一步跳着走;一个却是稳步前进。
阿尔杜尔·陶威尔的生物学研究工作已经引起了最著名的专家的注意,人们预料,他的科学事业的前程是无量的。拉列的画在画展上也得到过不少好评,有几张画已经被某几个国家的最有名的陈列馆买去。
阿尔杜尔·陶威尔把报掷在沙滩上,把头靠在椅背上,合上眼睛说道:“安琪丽克·加苡的身体到底没有找到。”
拉列无限悲哀地摇了摇头,沉痛地叹了一口气。
“到如今你还忘不了她?”陶威尔问道。
拉列猛地转过身来,阿尔杜尔忍不住笑了笑。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不再是那个热情的画家,这是一个武装着盾牌(画板),一手握着矛枪(左手的比例尺),一手拿着宝剑(右手的画笔)的骑士,一个准备消灭那个侮辱了他的人的受辱的骑士。
“忘记安琪丽克!……”拉列挥了挥他的武器大声叫道,“忘记这个……”
一阵骤然袭来的浪头呼呼地响着,几乎涌到了他的膝盖,他忧郁地结束他的话:
“难道能忘记安琪丽克?自从她的歌声沉寂了之后,这个世界都变得寂寞了……”
拉列最初得到安琪丽克·加苡的死耗,正确一点说是得到她的失踪的消息的时候,是在伦敦,他是到那儿去作一张名为《伦敦雾的交响乐》的写生画的。拉列不仅是那个天才的歌垦的崇拜者,还是她的朋友,她的骑士,他不失为一个生在法国南方省份、生在那个中世纪城堡的废墟堆里的人。
得悉加苡所遭遇到的不幸,他是那么激动,以至有生以来头一次在创作的高潮中中断了他的“写生欲”。
从剑桥来到了伦敦的阿尔杜尔,为了要让自己的朋友散散心,想出了这个地中海海岸的旅行。
然而就在这里,拉列也仍是坐立不安的。从海滨浴场回到旅馆里,他换好衣服,坐上火车,到市区最热闹的地方——蒙特·卡罗赌场去,他要去忘记忧愁。
时间虽然还相当早,然而在这低矮的建筑物附近已聚集了一堆人,拉列走进了第一间大厅,这里人不多。
“玩一回吧。”赌台上的庄家,手里拿着一只扒钱用的小扒子,邀请他说。
拉列没有停下来,径直走进第二间大厅。大厅墙壁上画着一些半裸体的女人,有打猎的,有骑马的,有舞剑的——总之,她们所做的全是令人兴奋的运动。画使人感到热烈斗争的、狂热的、贪婪的紧张心情,然而这些感情的更深刻、更激烈的表现却清清楚楚地呈现在围在赌台周围的那些活人的脸上。
瞧这个胖胖的、面孔刷白的商人,用臃肿的、长满雀斑和红色汗毛的、颤抖着的手押上了赌注。他像害气喘病的人那样吃力地喘着。他的眼睛紧张地盯着那个旋转着的小球。拉列正确地断定这个胖子已经输得很多,现在是把最后的一笔钱押上了,希望能借此捞回本钱。假若捞不回——那么这个没有意志的人,多半会走上自杀之路,在那儿和生活算清最后一笔账……
在这个胖子背后站着一个衣衫破旧、胡子刮得光光的老头儿,他长了一头蓬松的灰头发,有一对狂躁的眼睛,他手里拿着一本笔记本和一支铅笔。他把打中了的钱数和开出来的号数记下来,做出某种计算……他早就把他的家产全输光了,变成了轮盘赌的奴隶。赌场的管理处每月给他一笔不大的薪金——供他生活和赌钱:这是一种独特的广告。现在他正在研究轮盘的变化无常的规律,写他的“概率论”。当开出来的号码不是他所预算的那个号码的时候,他就气冲冲地用铅笔敲着笔记本,用一条腿跳起来,嘴里嘟哝着一些什么,过后又重新全神贯注地去做他的计算。假若他的预算和开出来的号码相符,他就喜形于色,转过头来望着他的邻近的人,好像要说:你们瞧,我终于发现了偶然性事件的规律了。
两个侍者扶了一个穿黑绸衣的老太太进来,让她坐在赌台前的椅子上。老太太的满是皱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珠光宝气的项链。她的脸搽得那么白,脸色变白也无法看出来。看见了那主宰着痛苦与欢乐的神秘的小球,她的深陷的眼睛燃起了贪婪之火,纤细的、戴满指环的手指开始颤抖起来。
一个年轻貌美、身材苗条、穿着式样优美的墨绿衣服的少妇,从赌台旁边走过,她用漫不经心的姿势抛下一张1000法郎的票子。开出来,输了,她满不在乎地笑着,走进第二间房间里去。
拉列在红上压了100法郎,开出来,赢了。
“今天我一定赢。”他心里想着,就押上了1000法郎——可是输了。然而他会赢的信心终于还是没有离开他,赌博的狂热已经把他抓住了。
有三个人走到轮盘台子跟前:一个是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色非常白的男人,还有两个是女人。一个女人长了一头红头发,另一个女人穿着一件灰色的衣服……对这个女人猛然一看,拉列感到一种不安。这个艺术家也不明白是什么东西使他不安,老是注视着这个灰衣女人。她的右手所做的一个手势使他吃了一惊。“好熟悉的手势!啊,是的,安琪丽克·加苡时常做这样的手势的!”这个思想使他那么惊奇,他已无心赌钱了。当他们三个终于嘻嘻哈哈地笑着离开赌台时,拉列就尾随着他们走了出去,连桌上赢得的钱都忘记拿了。
清晨四时,有人使劲地敲阿尔杜尔·陶威尔的门,陶威尔气冲冲地披上一件晨衣开了门。
拉列踉踉跄跄地走了进来,疲倦地倒在沙发上说道:“我大概是疯了。”
“什么事,老兄?”陶威尔叫道。
“问题就是……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才好……我昨天晚上一直赌到夜里两点,输输赢赢。突然间我看见了一个女人,她的一个手势使我惊奇得不得了,我丢下赌钱的事跟着她走进了一家饭馆里。我在一张小桌子上坐下来,要了一杯浓浓的清咖啡。每当我神经受了大刺激的时候,咖啡对我总是有帮助的。……那个不相识的女子坐在隔壁一张桌子上。跟她在一起的有一个青年男子,穿得很体面,可是不能引起人的信任感,另外还有一个相当俗气的红头发女人。我邻座这三个人喝着酒,快乐地闲扯着。那个不相识的穿灰衣服的女子唱起小曲来。她的声音很尖,音色相当难听。 可是她出其不意地唱出了几个发自胸间的低音……” 拉列抱住自己的头,“陶威尔!那是安琪丽克·加苡的声音。在千万种声音中,我也能辨出她的声音来。”
“不幸的人!竟到了这种地步。”陶威尔想,温存地把手放在拉列的肩上说:
“是你自己的幻觉,拉列。你控制一下自己,偶然的相像……”
“不,不是的!我向你保证。”拉列激烈地反对地说,“我开始仔细地观察那个唱歌的女人,她长得相当美,端正的轮廓,两只可爱的调皮的眼睛,特别是她的身段,她的身体!陶威尔,要是这个唱歌的女人的身段和安琪丽克·加苡的身段不是像两滴水那样相像的话,我情愿让鬼用牙齿来撕了我。”
“我跟你说,拉列。去喝一杯矿泉水,洗一个冷水澡,然后躺下睡一觉。明天,说得正确点,今天等你醒来……”
拉列责备地看了陶威尔一眼。
“你当我真的疯了吗?……别忙着作结论,听我说完再说,下面还有呢,在那个唱歌的女子唱完了那只歌的时候,她的手指做了这样一个手势。这是安琪丽克·加苡最得意的手势,一个绝对独一无二的、无法效仿的手势。”
“不过,你到底想说什么呢?你没有认为那个不相识的歌女盗换了安琪丽克的身体吧?”
拉列擦了一擦额头。
“我也不知道……这真能叫人发疯……可是你且听下去,唱歌的女子脖子上戴着一串精巧的宝石项链,更正确点说,不是项链,而是一整个镶着小珍珠的、围在脖子上的小领子,宽度至少有四厘米。她的胸前领口开得相当宽,领口里露出了肩上一个胎记——安琪丽克·加苡的胎记。项链看上去像一条绷带,绷带上面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的头,下面是我所熟知的安琪丽克·加苡的身体。那个身体的线条和形态是我曾经极细致地研究过的。别忘了,陶威尔,我是一个画家。我能够记住一个人的身体的独特的线条和个人的特点……我给安琪丽克作过多少速写,多少素描,我给她画过多少像,我绝不会弄错。”
“不,这是不可能的事!”陶威尔叫道,“安琪丽克不是已经……”
“死了?问题的关键就在这是谁也不知道的。她本人,或是说她的尸体,不翼而飞了。而现在……”
“难道你碰到了安琪丽克的复活了的尸体吗?”
“啊——啊!……”拉列悲痛地呻吟着,“我所想的正是这个。”
陶威尔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踱起来,很明显,今天是睡不成了。
“我们要冷静地讨论这个问题,”他说,“你说你那个不相识的唱歌的女人好像有两种嗓音:一个是她自己的平常之极的嗓音,另一个是安琪丽克·加苡的嗓音?”
“低音域——她独特的女低音。”拉列回答,肯定地点了点头。
“然而,这在生理上是不可能的,你不会认为,一个人的高音发自声带的上端,低音发自声带的下端吧?声音的高低取决于声带全部长度的较大或较小的张力。要知道,这跟乐器上的弦一样:弦的张力愈大,震动着的弦所发出的频率就愈高,声音也就愈高;反之则相反。此外,假若要做这样一个手术,声带就要被截短,这就是说,声音就要变得非常高。而且,一个人在做过这种手术之后恐怕不能唱歌了吧:伤痕一定会妨碍声带的正常的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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