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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心理医生(gl)-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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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其华并个贪图钱财的小人,熟识她的人,都知道她不是这样的人。可若是能够因此,换上一顿不错的晚餐,对于卓其华来说,却是个难以拒绝的诱惑。
餐厅经过饿了精心的布置,将餐厅衬托出几分典雅情调,却又不会感到拘束感。
陶夭夭似乎是这家餐厅的老客户,看着餐厅经理热情的,将陶夭夭引去了一处包厢。
当包厢房门被餐厅经理打开的那一瞬间,卓其华便是惊得目瞪口呆——从来都不知道,西餐厅居然还有包厢,这也就算了。
毕竟这还是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参照着中餐厅的包厢,而言。大概是用个最低消费,换个相对私密的空间。可问题是,包厢就包厢吧,居然还有沙发,电视机,小冰箱。
看着眼前三百六十度环绕的家庭影院,卓其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哪里还是什么西餐厅,俨然就是一个居家小憩的场所。
于是乎,卓其华便像是土包子进城,看看这里,摸摸那里。即便如此,陶夭夭也只是冲着她那副傻兮兮的背影笑笑。至于餐厅经理,则是‘不该问的不问’,一心一意的伺候眼前的陶夭夭。
“好看吗?”陶夭夭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卓其华猛然回过神,不知什么时候,经理已然悄悄地退出了包厢,留下卓其华和陶夭夭二人。
被陶夭夭问了一句,卓其华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心中感叹了一句:“有钱真好!”
是啊,有钱真好。当卓其华与三五个狐朋狗友,吃着地沟油的大排档,说说笑笑着,以为这就是人生的时候,陶夭夭兴许正在此处,享受着优雅的生活。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
不消一会儿,陶夭夭点的菜品便给端上了餐桌。看着餐厅经理一边点头哈腰着,一边退出包厢,从外面将门关上。卓其华的那句感叹,又冒了出来,只不过这一回的心理活动,却意外的被她脱口而出了:“有钱真好啊!”
“呃……瞧我这张臭嘴,你可千万别多想。”还不待陶夭夭开口,卓其华立马是作势打了自己一拳,随即开口解释着说道:“我可没有半点‘仇富心理’,只是长这么大,还没来过这么高档的西餐厅,更没见过如此富丽堂皇的包厢。嘴快,说错了话,别介意哈。”
“……”陶夭夭从头至尾都没有开口说什么,只是饶有兴致的,看着卓其华一本正经的解释。
感受到对方的注视,卓其华却突然红了脸颊。要知道,卓其华向来都是厚脸皮,她要不要脸都是个问题,更别提什么脸红害臊了。
对于厚脸皮的卓其华来说,她能够脸红,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夸张至极。
“得咧。我想先尝尝牛排,行不。”卓其华瞥着眼睛,看了看不远处的小牛排,吞了吞口水。也不待对方回答,卓其华便是磨刀霍霍向盘中的牛排进军,丝毫没有半点顾及形象的想法。
卓其华是不常吃西餐的人,此刻的她以一种别扭的姿势,拿着刀叉。哼哼唧唧的吃了大半块,再抬头来看看眼前的漂亮女人,她并没有为自己点上半点事物,正坐在靠近窗口的位置喝着红酒。
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卓其华叼起剩下的小板块牛排,走到了陶夭夭的身旁。一屁股坐在了她旁边的位子上,吧唧吧唧的吃着肉,不时地转脸看看身旁的人。
“你学生时代,有没有喜欢过谁?”陶夭夭看了一眼身旁的人,若有所思的开了口。
“唔……有啊。不过故事有点长,你确定要听吗?”卓其华吃完了牛排,一边唆着手指,一边笑着说道。
陶夭夭没有再说话,只是望着窗外的景色。
卓其华顿了顿,便是自顾自的开了口:“
初中的时候,我可比现在丑多了。可能是内分泌失调的关系吧,又或者是初来月经,不适应。那时候的我,脸上长了很多痘痘,满脸都是青春美丽疙瘩痘。
想象不到我满脸疙瘩的画面吧,哈哈,要说我是恐龙,那都是挤兑了恐龙。说得夸张点,把我满脸痘痘的照片挂墙上,能辟邪。放床上,能避孕。牛鬼蛇神都嫌弃我长得太丑,更别提所谓的同学了。
况且,那年的我,又是个不善于交际的性子。噢,事实上,想要交际也苦于没有交际的对象。偌大的初中部,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我玩,更没有人敢和我说话。
什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啦,什么‘外在美,不如内在美’啦,这些个都是屁话!大家一看到我那张脸,就吓跑了。哪里还有功夫去静下心来,感受我的‘内在美’?
因此,初中时代的我,是孤独的我,也是热情的我。是偏激的我,也是冷静的我……”
卓其华试图盗用《双城记》中的那段名言,文邹邹显摆一番。还未说上几句,却是被陶夭夭无情的打断了。
“让我猜猜……”卓其华的话题,似乎引起了陶夭夭的兴趣。当然,让她感兴趣的部分,并不包括卓其华不伦不类的‘名言名句’。
见陶夭夭转过脸看着眼前的人,若有所思的开了口:“有个人主动和你说话了,然后你就喜欢上他了?”
卓其华点了点头,承认了陶夭夭的猜测,听她继续说道:“
其实很容易就猜中了,对吧?在那个初中,只有她一个人会和我说话。
就和大多数的狗血情节一样,在和她的相处中,我冰封的心也渐渐被她融化。我觉得,她对我有恩。是她,将我快要濒死的心,又给救活了。
对于我满脸痘痘的丑样子,她也从未表现出半点的介意。反而是拿着一道数学题,跑到我面前和我搭讪。事实上,她的数学比我好,好得多。
当然,也是因为她的关系,后来我对数学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原本一直垫底的成绩,也慢慢有一跃而起的势头。
准确地说,我想初中时代,我就只有她这么一个朋友,而已。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和她一起在操场的草坪上,分享同一块烤红薯,她一口,我一口的场景。
我甚至会想,有她在身旁,即便没有全世界,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有她在身旁,遇到多大的困苦,我都不在乎。
”
这一次,陶夭夭没有说话,却也不是半点反应都没有。至少她没有继续频繁的饮酒,微微低头沉吟,似是在消化卓其华所说的一切。
那天晚上,卓其华的话,出奇的多,听她一个人滔滔不绝的说着。那看她模样,似乎就是想将陶夭夭当作免费听众,听她将自己从小至大的经历,一一道出:“
当然啦,事情绝不会一帆风顺,平平安安的。
也不知道是哪里传出来的谣言,更不知道是谁那么恶毒,想要整我。在学校里造谣说,我脸上的这个痘痘会传染,和我说话就会传染。
你说说,这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呢?!最让我感到压抑的是,这么幼稚的言论居然大家也都信了。
其实,孩子是最残忍的人了。孤立某个孩子,根本没有什么原因。只是想要从中获得些许的乐趣。而我,在那时那刻,就是他们的乐趣。
直到后来,我才想明白。即便那一时那一刻,被孤立的人不是我,也会有另一个人成为所谓的学校公敌。
被大家孤立良久的我,早已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或许,我打心里觉得,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是什么坏事。”
☆、第17章 卓其华的童年(2)
要说烟草,卓其华点头承认自己上瘾。可对于酒,卓其华却没有这个嗜好。
一来,卓其华的酒量并不算好,喝不了几杯,脑袋便是晕乎晕乎的不知轻重。在事业单位,最怕的是什么?是说错话做错事!自认酒量不好的卓其华,索性是放弃了饮酒这一项‘技能’。
二来,宿醉想必大家都感受过。第二天起床,全身不得劲,特别是脑袋感觉不如往日活络。这对于卓其华是最致命的一击,从来拿自己智商说事儿的她,可不愿意因为饮酒,而导致脑神经的损伤。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在餐桌上推杯换盏、劝酒的时候,卓其华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喝上一杯,谁开口都不管用。
可今天,卓其华却是破了先例。见她清了清嗓子,许是感到几分口干舌燥。对着陶夭夭涩涩一笑,开口说道:“要不,我也拿个酒杯,我一边陪你喝着,一边说我的故事?”
陶夭夭看了一眼身旁的卓其华,嘴角有了几分隐隐的笑意,却不明显。见她指了指不远处的红酒杯,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那里有酒杯,想喝酒就自己去那杯子。
“得咧,你稍等。我喝口酒,润润嗓子,毕竟咱也不是专业说书的。想想那些说书评弹的艺人,也真是不容易,一张嘴,一把琵琶。往台上一座,说上一两个小时,都不带喘的。再看看我,还没说上两句呢,就口渴的急。”卓其华面对陶夭夭的时候,可没有太多的拘谨。
此刻的卓其华,说话溜着呢。看她那副德行,就好似今天不把该说的,不该说的话,统统说完。明天舌头就要被人,割去了一般。
闲扯的这一会儿功夫,卓其华已然是为自己倒上了小半杯的红酒,自斟自酌起来。浅尝一口后,听她又继续开了口说道:“
被大家孤立,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是因为,我早已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又或许是因为,我打心里觉得,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是什么坏事。
但是终究有些事情,是让我难以忍受的。要知道,在我被孤立的日子里,最大的受害者,不是我,而是和我最为亲近的那个人。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若是你看不惯我,可以!有什么问题,冲着我来。可我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朋友为了我受苦。
说实话,那时候我心里是害怕的。我害怕终有一天,我会被我唯一的朋友,当作累赘扔掉。”
卓其华说话的口吻很是平静,就好似说的话语,都是寻常人家的闲聊家常,无关过去的苦与痛。而卓其华那番平静的语调,也是让陶夭夭高看了她一眼。
或者是陶夭夭骨子里的那一点点任性,见她似乎是故意去试探卓其华的底线。半眯着眼睛,开口问道:“你儿时的痛苦来源于,就是被同学们残忍的孤立吗?”
许是因为陶夭夭的话语,刺痛到了卓其华。此刻,卓其华的脸色并不好看,见她的眉头慢慢锁紧,将心中的过往痛苦,一点点道出来:“
如果你觉着被孤立,就是残忍的话,那你就错了!
我清楚的记得,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崽。那只小狗崽才出生不久,还闭着眼睛。似乎是受了伤,腿不能动,趴在草丛中嗷嗷直叫。
我不知道这个小东西,为什么在路边的草丛中,而母狗却又不知道跑去了哪里。不知怎的,我心里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它和我一样都是被嫌弃的孩子。
或许只是因为它是受了伤,就被母狗给丢弃了吧。而我,也并不是个坏人,只是因为满脸的痘痘,就被几乎所有的人排挤。
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责任感,让我对这个小家伙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也就是那么一个瞬间,我觉得我也可以去照顾好它,就好像它是我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我能够将它照顾的好,或许我就不是同学们口中,那个一无是处的我。
想必你也知道,学校里是不允许饲养小动物的。可我还是偷偷摸摸的,抱着那只小狗进了学校。
因为要上课的关系,我并不能将它带进教室。就将它小心翼翼的藏在了小树旁,还盖上了不少的树叶做遮挡。当时想得很简单,只要放了学,立刻就带它回家。而它要做的,则是勇敢的在小树旁,呆上一天。
只要一下课,我便急匆匆的跑去看看那个小家伙,是否还在原地?是否有人发现了它?时不时的帮它填补上些许的树叶,以作遮挡。
可我却没有想过,我这进进出出教室的举动,让旁人心生了疑问。
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跟踪了我,发现了我的小狗。我只记得在午饭过后,我从小卖部买了一罐子牛奶,匆匆忙忙跑去小树旁。却是错愕地发现,有几个同班同学,就站在那棵小树旁,正不怀好意的看着我。
说真的,那一刻,我心中怕极了。正如我刚才说的那般,如果只是针对我的恶作剧,我并不会那么在意,可是……”
说到这里,卓其华顿了顿,似乎是为了调整自己的情绪。原以为自己早已放下,却没有想到心中的伤痕依旧在那里,从不曾淡去。
忽又听到卓其华一副满不在乎的口吻,对着身旁的陶夭夭说道:“怎样?这一次,不打算猜猜故事的结尾吗?”
“……”陶夭夭迟疑了片刻,用一种几乎可以称之为审视的眼神,望着眼前的人。良久之后,听她开了口:“我猜想,他们是利用那只小狗的安危,让你难堪。对你做言语上的侮辱,或者是拳脚相加。”
见卓其华爽朗的笑了出声,陶夭夭意识到自己猜错了。听卓其华开口说道:“辱骂,殴打,有些孩子还会捡起地上的石块,砸我。儿时被孤立的我,经常会得到那样的待遇。
这些对我来说,都不算什么。至少,对我来说,这一切都谈不上残忍。
说实话,我已经不记得那群孩子中间,领头女孩的名字了。只记得,印象中她是个十足的恐龙。噢,当然啦,比那时候的我,好看一些,不过也只是一些罢了。
她抓着嗷嗷待哺的小狗崽的双腿,来来回回的甩弄着,无视着小狗的哀叫、我的哭喊。
在那一刻,她将自己看成了掌控生死的神明。而那只弱小的狗崽,只是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一时贪图好玩的小玩意儿。
在她的示意下,同学们将我手脚束缚着。逼着我,眼睁睁地看她将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狗崽,高高的抛起,再重重的扔下。直到最后小狗连哀叫的力气,都没了,她方才是停了手。
与同学们一同离开的时候,她居然还饶有兴致的,在小狗身上踩了几脚。”
要说卓其华不恨那个恶毒的女生,那是假的。可她却是不断的说服自己,释然。不知道大家是否相信佛法,至少卓其华心中是信着的。
她听说如果这一世,对一个人爱着,亦或是恨着。那么下辈子,便还会相遇见面。这就是佛法里,所说的‘爱憎会’。
“最后小狗死了吗?”陶夭夭决然是没能想到,初中大的孩子,居然是那么的残忍无情,连一点基本的同情心都没有。
“嗯……它死了。”卓其华苦笑一下,说道:“原本是可怜它孤独无依,想要好好照顾它。哪里又会知道,反倒是我害了它。
当我抬起头,看那个女孩带着兴奋地,向着身旁的朋友炫耀她的勇敢时,我变得怒不可遏,发了疯一般冲了上去。猛地将那个女孩按在地上,狠狠的揍她,往死里面打她。
说真的,那一刻我是想将她打死,给小狗偿命来着。现在想想……
虽说她的同伴都在身旁,可却没有人敢上来拉扯一下。都被我的模样,都吓坏了。
或许是没有想到,向来逆来顺受的我,会是那么的暴戾。我的这一面,将那些孩子都吓哭了,踉踉跄跄的跑去找了老师。”
卓其华断断续续的诉说着,时不时的叹息一声。最后见她撇嘴一笑,将杯中的红酒,一股脑的倒进了嘴里。嘴角溢出一滴浅红色的液体,就似是一滴流淌于心中的血滴。
☆、第18章 卓其华的童年(3)
“在旁人看来,那不过就是一条狗。虽说女孩的手段残忍,可毕竟只是一条小狗,死了也就死了罢。按照老师的意思来说,女孩做得再过分,我也不该动手打人。
可我却不管那么许多,身子被老师控制住,动弹不得。可我依旧是恶狠狠地瞪着那女孩,呲着牙。那架势就像是一只小狼,只要老师一不留神,我就能窜上去咬人。
经过我这么一闹腾,在学校可算是出了名。当父亲匆忙赶来帮我收拾烂摊子的时候,他一脸难以压抑的怒火。
当场就表示,要将我扔给我妈。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他以我难以管束的由头,把我扔给了我妈。后来我才知道,我爸只是想要借着这个理由,给自己一个暂新的生活——他和他的新太太、新儿女的生活。
我和父母的感情,并不算好。不过索性的是,他们依旧是承担起了父母养育子女的责任。我妈面无表情的帮我办理了转学手续,说是过了暑假便去新校区就读。
也就是在那一整个暑假里,我都坚持运动,主动开口和男孩说话。总觉得男孩和女孩不同,他们没有那么多小心眼,一整个暑假的时间,我都与他们打球、游泳、骑车。
一个暑假的时间,足以让我晒成黑炭。可说来也怪,脸上恐怖泛滥的痘痘,居然渐渐变好了,就变成现在这么帅气模样。”卓其华一边说着,一边作势打量着自己的面孔。一脸的自恋相。
“那你的朋友呢?之后再也没有去看过他吗?”看着身旁的卓其华自恋的,摸着自己的脸蛋。陶夭夭选择了无视,微微眯着眼睛,淡淡地开了口。
“暑假过后,我以插班生的身份,进入了新的初中,开始了我的生活。有意思的是,我再没有受到过任何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视。
我总觉得,是那只小狗崽将它那一生的好运,都转送给了我。偶尔想到那个弱小的小家伙,我依旧会感到无助。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选择当警察。是因为我不想再一次,亲眼看到悲剧的发生。”话题似乎被扯远了,卓其华顿了顿开口回答起陶夭夭的问题:“之后,我去原来的初中看过。套用现在的一句流行用语‘我猜对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正如我刚才说的那样,在孩童时代,总有一些人会被无情的,划到一个敌对的区域。成为大家心中的假想敌。
在我转学之前,我充当了那个人物。
在我转学之后,总会有另一个人取而代之,无论他是否心甘,又是否情愿……”
去了新学校的卓其华,很快就适应了新同学、新老师,以及新的朋友。但她时常还会想起从前的那个好友,果然……在自己最为困苦,最为落魄难熬的时候,所接触到的温暖,才会记在心头,刻骨难忘。
于是乎,某个星期三的下午,卓其华选择了翘课。骑着母亲给她买的山地车,向着旧城区的老学校骑去。
再一次看到老学校的时候,卓其华心头充满了感慨。却不言声,只是坐在山地车上静静的等着,等待着下课放学。为的只是,再看一眼从前的朋友。
让卓其华感到意外的是,那个踩死小狗的坏女孩,被众人划分到了敌对的位置。
亲眼看着那个女孩,被几个人团团围住,被迫接受旁人的辱骂和戏弄,而周围的人则是对着她指指戳戳,却没有一个人上前一步。
当然,卓其华也没有上前一步。从头至尾,卓其华心中都是有恨的。可那一刻,她心头的恨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怜悯。
卓其华的外型变化了很多,脸上坑坑洼洼、高高低低的疙瘩,变得平整光滑。原本苍白的面颊,也因为运动的关系,转为健康的荞麦色。
面对卓其华的转变,少有人能够将她与之前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鬼,联系在一起。哪怕是那个踩死小狗的女孩,也没有将她认出来,只是一边求饶一边哭着,从卓其华的身旁逃走了。
当学校的人,陆陆续续都走光了。卓其华依旧探着脑袋在人群中,不断的搜寻着朋友的影子。
直到最后,卓其华都没能如愿以偿的,看到自己的朋友。而卓其华口中的那个朋友,又是谁呢?是的,你没有猜错,那个人正是赵小琪。
就算是闭上了双眼,卓其华依旧记得赵小琪当时的模样。当一个人孤独无依的时候,哪怕只是一个友好的微笑,都能记得清楚。
向着周围的同学打探了一二,卓其华方才是明白,为何恶女孩会遭受如此的待遇。
那一年,卓其华愤恨挥动拳头的,打人事件闹得很大。几乎是传遍了整个初中部,还不时的有人会去小树旁,看一眼事发地点。
都说,人是自私自利的。果不其然,当虐杀小狗崽的事件,被大家众口相传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开始排斥那个女孩,包括她的同伴们。
……
……
“由于我的母亲,反对我与父亲走得过于亲密。而我私自回到父亲所在旧城区的行为,惹恼了母亲。她又哭又闹的质问我,为什么要当一个吃里扒外的白眼狼?吃她的喝她的,却还向着我那死鬼父亲?于是乎,我选择了妥协,在我成年之前,我再也没有去过旧城区,也没有再见过赵小琪。”卓其华的故事讲完了,她低着头,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正当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的时候,卓其华再一次开了口:“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恶女孩的模样,却也不会忘了与我说话的赵小琪。世间的善与恶,都流淌于心房。如果,要问我喜不喜欢赵小琪?那答案自然是肯定的!赵小琪,就是我的初恋情人。而后,我所喜欢的女孩身上,总是有她的影子存在。”
“……”陶夭夭没有说话,只是神情复杂的看了一眼身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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