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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浪子-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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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山立刻说:“因为外敌突然入侵,为了避免无谓的伤亡,我奉法王旨令,早调动了全部交通工具,总共撤退了南区及西区的五百多人。”    
  大家一听,原来这些事早在法王的计算之中,一时胜败不足为虑,人人精神大振,齐声欢呼:“法王圣明!”    
  大法王心中有愧,索性说:“很多事我没有事先公开,比如说,幸而我们在文山区有个生化基地,才能开发出氢氧分解催化剂!很多人不谅解,说我迷恋周博士!现在我又派她去负责更重要的任务,等她回来你们就知道了。”    
  众人更是连声欢呼:“法王万岁!法王万岁!”    
  大法王见人心已稳住,便对普拉格拉说:“博士,你也说几句好吧?”    
  普拉格拉经过这次事件,心中颇有感慨,看到基业被毁,他倒是松了一口气。他就像一部高速飞驰的跑车,途经一个陡斜的下坡,偏偏车中没有煞车装置,原先的“快感”变成了难以挽回的噩梦。待车体突然撞到山脚,驾驶居然毫发无损,那才叫做解脱。    
  原先他既不能回头,又不能停止,在大法王不断的逼迫下,他早已心力交瘁。这几十年来,他憧憬的理想已在这个基地实现了。但是光荣及赞美的桂冠并未随之而至,大法王要的是最终的力量,而他所看到的是毁灭。    
  他能继续吗?可是,他又能停止吗?不谈别的,仅仅是目前这个祸胎,他苦苦思索,都找不到一个完美的处理方式。一天拖过一天,他比谁都清楚,这只是在苟延残喘。死亡很简单,是刹那间的解脱,而漫长的生命才是煎熬的地狱。    
  方才在电脑间的一场讨论,黑金刚和古噜噜直接了当地点破了他的迷思。眼看着格瑞达那千娇百媚,赏心悦目的尤物,他才领会到原始生命所设计的圈套。    
  “美”是什么?美是感官的磁场,是生命最强烈的磁力。生存的意义,就是在感官的牵引下,一步一步把物质串连在时空场中。亿万年来,生命体不断发展,生死不过是一个感官美的磁场式微了,另一个磁场的新生而已。    
  姑不论生命体如何变化,所有现存的生命,都还是最原始的、陷缩在几十亿年前的那片细胞中的原生质。假如说生命体是垂直于物质体的电场,而生命更上层楼,人类的思想因袭了另一种时空场,又垂直于生命体。    
  所以,科学只是“真”的追求,而不是“真”的本质。科学家想实现它,却又陷入了电场无限扩散的迷魂阵中。    
  对人而言,还有一层垂直的认知,那就是“善”。人若不知止,真既难以到手,美也会在瞬间无影无踪!    
  自己是始作俑者,人生的真善美当前,还能一任个人胡作非为吗?    
  显然大法王有大法王的看法,自己呢?他环目四顾,不要说多年追随的部属没有几个幸存,连刚才那位令人神往的绝色美女,也可能已魂归离恨天了。    
  他当然有话要说,于是他打点精神,站到台上,说:“各位辛苦了,很不幸,我刚才莫名其妙地昏倒了,一醒过来就看到这副末世光景。    
  “我想说的是,各位实在幸运,因为据我的估计,刚才那阵地壳变化,应该是十级以上的地震,而本基地最高的防护能力只有十级!”    
  此话一出,下面又是一片嗡嗡。正因为大家都知道磁场的威力,也一再听到有关磁场破坏的后果,普拉格拉博士提出数据来应证,怎不让人捏一把冷汗!    
  大法王忙插口说:“大家放心!根据记录,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地震强度,还没有超过芮氏九.二度。”    
  很多人拼命点头,人人相信科学,咸认为科学是至高无上的。    
  普拉格拉说:“不错!但这不表示大自然一定遵循芮氏标准。”    
  很多人点头,还有更多的人摇头,显然大家莫衷一是。    
  普拉格拉看看大家,继续说:“其实这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我要说的是,我个人在这次经验中认识到一点,就是不论做任何事,一定要先想清楚:动机是什么?立场在哪里?目的又是什么?    
  “以大法王来说,他的动机很高尚,是为了争取公平的生存机会;他的立场也很明确,是站在他那濒临绝灭的民族上;他的目的大家也都知道,是要复国,重新建立一个沙漠王国。各位可以轻易地判断,他是否方向正确,步骤合理,目标在望?”    
  大家都表示同感,到底是科学家,几句话就说得明明白白。    
  普拉格拉停了一下,又说:“我则不然,在初,我唯一的动机是不服气,人人杯葛我,所以我一定要证明自己的本领。立场呢?没有,要有也是为了我个人,要出名,要得利!至于目的,我一点都没有想过,直到实验做出来了,自己都吓了一跳!    
  “或许还有人记得,二十世纪四○年代,在美国的主导下,一批高能物理学家齐集拉斯阿拉莫斯基地,引爆了第一颗原子弹。而在三十年后,这些科学家无不受到良心的谴责,有的做了传教士,有的从事生态保育,除了一位最受争议的泰勒博士外,没有一个人对他们的工作感到骄傲!    
  “为什么?因为我们是人,人类是生命长流中的一段,不是消失在沙漠中的、不再延续的死河!”    
  话一说完,下面鸦雀无声,连大法王都不禁深思,磁通子的目的应该是什么。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正当大家静默沉思之际,一道龙卷风自天而降,只见地面飞沙走石,人们掩头覆面,纷纷走避。不久,风柱色转青黑,原形毕现,是那青色巨灵!    
  大法王蓦地一惊:“怎么又是你?”    
  巨灵大笑,说:“是呀,那几个傻蛋被我引到外太空去,在月球上捉了一阵迷藏。我等不及,先溜回来了。”    
  大法王怒道:“看你做的好事,我跟你拼了!”    
  巨灵连连摇手说:“不必!不必!我来贵地也只为了躲避敌人。我必须速速他去,快把我的人质还我,我立刻就走!”    
  大法王哼了一声,他心里雪亮,自己不过是以卵击石。颜面上却不能不捞一点回来,否则自己的意志力就涓滴无存了。他想举起磁力控制器,又怕文祥等人乘机逃逸,进退两难之际,只得说:“什么人质,我没见过!”    
  四法王忙上前一步,接口说:“是不是普拉格拉?”    
  巨灵说:“要他做什么?我说的是杏花姑娘。”    
  四法王就怕他要那个,闻言怒气陡升:“她是我的人,怎么能做你的人质?”    
  巨灵说:“笑话!什么能不能?今天老夫有权,就是她!”    
  四法王抗声说:“我承认你神通广大,但是只有暴徒才会挟持人质!”    
  巨灵说:“暴徒也罢!我也是不得已,快把人交给我!”    
  四法王架势一摆,准备拼了:“你说说看,为什么是她?”    
  巨灵说:“因为我把一个灵魂放在她的肉体中了!”    
  四法王闻言大惊,问杏姑道:“杏姑!是真的吗?”    
  巨灵再现,杏姑早已吓得浑身发抖,只说:“我怕!我怕他!”    
  巨灵幡然醒悟,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一下跳到杏姑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是你把我救出来的,记得吧?”    
  杏姑神色一怔,两眼盯着婴儿,突然啊呀一声,她立眉竖目,腔调神态完全变了:“调皮鬼!你到哪里去了?害得我到处找你不着!”    
  那婴儿也不多话,一拉杏姑,催道:“快走!坏人就要来了!”一语未了,但见一阵旋风突起,二人就此失去踪影。    
  四法王呆在一边,突如其来的变化,他还来不及反应,杏姑已自化风而去。他以往曾是多么威风!这一阵子只因为多了一分欲念,又因为希望即将成真,内心就像洗土耳其浴似的,一下子冰凉,一下子火热!这一刹,心中竟然又变得空空如也,他不禁望天狂呼:“杏姑!杏姑!”    
  四下只听得回音荡漾,人人垂首无言。      
~第六十三回野老与人争席罢~    
  沙漠,是连绵的沙丘,是青天与黄土的交界,是生命与生存的战场。    
  沙漠,是无尽的岁月,是过去与现在的揉合,是永恒与刹那的延伸。    
  在沙漠中,没有水,没有边界,没有鸟语花香,更没有葱郁巍峨的山岭。但是一眼望去,平滑蜿蜒的各种曲线,在日光下把投影拉长了,幻化成最优美的几何图形。人的思绪淡化了,黄沙尽头是黄沙,黄沙边缘还是黄沙。    
  如果把沙丘比做《阿拉伯神灯》中雍容素净的宫主,她那温婉柔和的曲线,恬静安祥的风范,道尽了凡夫俗子倾慕欣羡的心声。狂风是她的主人,经常粗暴地掀起她的面纱,但是,无限的柔情总会化尽人世的块垒。尘嚣去了,繁扰平了,千古以来,浅笑依然,风韵仍旧,沙丘的美丽常在。    
  这里没有是非、黑白,而随时随地存在着因是非黑白而判决的荣辱生死,这个判决者就是真主阿拉,用现代的术语来说,就是决定一切的机缘。    
  大法王阿米巴的机缘很好,也就是说,很坏。他家世显赫,连续十世贵为酋长,一直定居在波斯湾底部,沙乌地阿拉伯半岛的根端,内夫德沙漠的东边。    
  他的祖父哈塔姆.希拉,是席克族中赫赫有名的酋长。最盛时族人有几十万,在无垠的广漠中放牧,过着与世无争、平安和顺的日子。    
  是福分,也是恶咒,二十世纪初,他们的领地发现了油田。石油又名黑金,油田等于是黑色的金矿。在欧美自由平等的口号下,黑色的阴影袭来,短短的十几年间,族人各自为政,纷纷与“七姐妹”签约,把祖宗几百年来留传的资产化作花花绿绿的钞票。然后在钞票的魔棒下,一个个放弃了皮制的帐棚,迁入了“石屎”建成的人工鸽笼。    
  萨赫丹.希拉,人称“沙漠之风”,他虽然也卖了油田,却过不惯都市生活,率领着部分族人,定居在沙漠中,却舍弃了传统的放牧方式。    
  二○○二年,阿米巴才十六岁,已颇有父风,常常骑上骆驼,一手举着皮鞭,一手挥着MK轻型机枪,呼啸在沙漠群丘之中。    
  这天清晨,他面对朝日,迎着暖风,一阵狂奔之下,豪兴大起。他紧夹驼腹,猛抽皮鞭,奋力向前,把同伴们甩得远远的。直到兴尽了,骑得累了,他才发觉已经到了卡提夫,一个滨临波斯湾的大城。    
  这一带有很多小溪,沿溪绿洲处处,他记起去年曾经来过,在一个小洲旁,邂逅了一位可爱的姑娘。    
  她叫什么名字?那不重要,但是她绰约的风姿,却常常萦回梦境。只是对一个沙漠之子,女人只是陪衬,不到有必要,多想就是不成材的象征。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    
  “犀牛角的护套,    
  “红宝石的镶边,    
  “围绕着新月弯弯的刀尖。    
  “曾划过猛狮的心脏,    
  “曾剖过敌人的胸膛,    
  “却割不断,    
  “秀发三尺,    
  “在微风中轻轻飘扬。”    
  这一刻,他无法不想了,他抬起双脚,搁在驼背上。骆驼也放慢了步伐,昂首轻快地嗅着空中水气的味道,一步一步走向那个似曾相识的绿洲。    
  这绿洲在大漠边沿,小丘起伏,长不过一公里,宽也只有百来公尺。两岸一片新绿如茵,椰树成林,浅草直直地没入绵绵细沙。在绿带夹拱下,但见溪中卵石凹凸,清水潺潺,蜚晶漾碧,让人一洗尘虑。    
  在一块突出的青石上,有一个纤弱的背影,从头到脚都裹在白纱之中,只看到一双如玉的秀手,正在溪水中忙碌着。    
  阿米巴看呆了,是她!    
  一年前同样的景象,再一次跃入他的眼帘。而一年来,每逢寂静的月夜,或是满天星斗耀武扬威的时刻,他都会情不自禁地堕入那迷雾般的白纱皓网中。    
  他能怎样?要像个勇士,像个“风之子”,昂首驱驼,不顾而过?或者是像个潇洒的王子,温柔地走过去,轻轻地掀起白纱?    
  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无助地坐在驼背上,任时光伴着那汨汨流水,不知不觉地,从人生的旅途中悄悄流过。    
  骆驼想要喝水,耐不住了,摆摆身体,从鼻头喷出低低的抱怨。    
  石上的少女一惊,回过头来,纤纤柔荑将白纱退到鼻尖。    
  好美的一双大眼睛!清澈秀慧,黑白分明。    
  阿米巴心神一震,骤不及防,重心不稳,一下子从驼背上摔了下来。    
  少女笑了,那笑声比银铃更荡人心弦,让阿米巴半天抬不起头来。    
  少女继续洗涤衣裳,过了半天,阿米巴鼓不起勇气,讪讪走到一棵椰子树下。脑中纷乱如麻,最糟的是,他始终想不起少女的芳名。    
  时间冻结在过去,阿米巴眼睛望着树上的椰实,喃喃地说:“我记得……你叫……是的,你是……”    
  “不用瞎猜!你不知道!”是银铃的声音。    
  “我记得!只是现在忘了。”是愚蠢的挣扎。    
  “不可能,我没见过你。”是果断。    
  “可是我见过你!”是坚持。    
  少女索性站起来,大大方方走到阿米巴面前,还是那双眼睛,一对勾魂摄魄的大眼睛。“看看我!”少女威严的声音。    
  阿米巴不得不回过头来,虽然他很不甘愿,勇猛的武士是不可能在敌人的刀尖下屈服的。可是,在秀发三尺下,他很想屈服,只是找不到下台阶。    
  少女把脸上的白纱掀开了,阿米巴脸红心跳,眼前是一张白皙、细滑、柔嫩、饱满、匀和、晶莹……如同沙丘一样美丽,简直不知如何形容的小脸。    
  她的眉毛像大漠边沿的山脊,略略弯曲,而又平直有力。她的眼睛正是绿洲上的深潭,可以包容所有的游子,让他们沐浴在温情中。鼻子不高不低,足以挡住沙漠的风暴,而又不至于让人迷失方向。    
  啊!真主阿拉!那张红润的小嘴啊,蕴含着生命的蜜汁,是大地颤动的泉源,是青天高悬的云霞。薄薄的上唇,娇弱得让人忍不住想轻轻吮吸。像一座正在移动的沙丘,两角微微上翘,下沿则承接着滚滚下滑的细沙,永远是那么平顺,那样值得信任。    
  阿米巴看到了他的神,魂魄则飞回了内夫德沙漠的中心。他见识到了大自然最最真实的本体,强烈震撼着他的心。    
  那是万源之源,那是分久必合的磁力,那是脆弱的生灵无法抗拒的指令!    
  少女说:“你去年看到的是我姐姐。”    
  阿米巴机械般复述着:“你的姐姐?”    
  少女说:“是的,我叫哈米迪。”    
  “哈米迪?”    
  “我姐姐常常提起你。”    
  阿米巴精神一振,至少我风之子不是一般人:“常常提到我?”    
  “可是,你再也没来,现在她已经走了!”    
  阿米巴啊了一声:“她走了?到哪里去?”    
  “麦加。”    
  “麦加?朝圣去了?”    
  少女笑了,笑得泛出了葡萄的芳香:“真是的!你真傻!”    
  阿米巴醉了:“我真傻?”    
  “是的,她结婚去了!”    
  “结婚?”    
  少女笑着,跳着,拍着小手,轻纱飘扬,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我就知道!我早就告诉她,你一定是个小傻子,果然是的!”    
  阿米巴很不好意思,绕着她,痴痴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她常常来这里,希望等到你,跟你结婚!”    
  “跟我结婚?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做。”    
  “做什么?做国王?做沙漠之风?”    
  阿米巴觉得受到侮辱,停下来,赌气说:“为什么不?”    
  少女停在他前面,红红的小脸,红得像甫出天边的旭日:“你真的喜欢一辈子骑在骆驼背上,整天跟黄沙打架?”    
  “不然做什么?”    
  “来找我姐姐聊天呀!”    
  “我们男子汉不能老是聊天!”    
  “那么谈情呀!”    
  “我不会谈情。”阿米巴有些气馁。    
  “哈哈哈哈!”姑娘的笑声像是天堂的圣歌。    
  “你不要笑我。”阿米巴在求情。    
  “那谈谈你的骆驼嘛……”    
  阿米巴何尝不曾想过,那次两个人聊到天黑,天南地北,连自己埋在沙堆里的糗事都出笼了。可是他回去以后,同伴们笑他,说他像株绿溪畔的椰子,只会陪着流水呜咽。为了证明自己是沙漠风之子,他再也没敢来。    
  再说,在阿拉伯人的社会里,女性的价值不高,一匹骆驼就可以换一个。不要说他有好几个嬷嬷,他的伯伯叔叔都是妻妾成群,整天在一起嘻嘻哈哈的,他连一句话也搭不上腔,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的帽箍歪了,他不耐烦地扯下来。那是套住遮头白布用的,在沙漠中,白布就相当于屋顶、帐棚,那宽大而松弛的布沿,往身上一拉,就可以阻挡狂暴的风沙。    
  少女怜悯地看看他,摇摇头。她回过身去,收拾好带来的衣物,笑着说:“还是戴上吧,我也要走了。”    
  阿米巴无比的失望:“你要走了?”    
  “是呀!我还要结婚哩!”    
  “你要去结婚?”    
  “当然不是今天。”    
  “我还没有告诉你骆驼的事哩。”    
  “我为什么要听你谈骆驼?”    
  “是你刚才说的呀!”    
  “唉!你到底听懂什么了?”    
  阿米巴实在舍不得她离去,怏怏地问:“你要去哪里?”    
  “回去呀!我本来也在等一个小傻子,大概和你差不多。不过他不喜欢骆驼,他骑马,而且很会唱歌。”    
  “骑马?那是城里人的事。”    
  “是的,他是城里人,只是和你一样傻。”    
  正说着,远远马蹄“得得”,渐渐地越传越近。不一会,“得得”的声音慢了下来,一个男性高昂嘹喨的歌声,从河岸那边飞了过来。    
  二人仔细聆听,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哈米迪呀哈米迪,    
  “为什么我的心中只有一个你?    
  “内夫德的狂风在呼唤,    
  “波斯湾的浪涛高高企立。    
  “有人忙着美食,    
  “有人忙着新衣。    
  “为什么呀为什么?    
  “我只是在寻找我的哈米迪。    
  “哈米迪呀哈米迪,    
  “为什么我的心中只有一个你?    
  “天上的月儿被乌云遮蔽,    
  “地下的黄沙被马蹄掀起。    
  “我走过了大漠,    
  “我走过了小溪,    
  “为什么呀为什么?    
  “我的眼睛中,只有一个你?”    
  少女浅笑着,微闭着那细长的双眼,幸福洋溢在她嘴边。    
  阿米巴问:“他是谁?”    
  少女甜甜地说:“他叫达姆。”    
  “达姆?那不是摩纳族的吗?”    
  少女神思徜徉在白云上:“是的。”    
  阿米巴的心由天上骤落人间,一股妒嫉之情油然而生。他迅速地拔出腰间弯刀,一跃就跳到少女身前。    
  他是沙漠之子,他有着雄狮般的威力,他不能容忍任何一个比他强壮的对手,如此这般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少女吓了一跳,忙说:“你做什么?”    
  阿米巴勇敢地说:“我要保护你!”    
  少女笑了,射出了能溶化冰雪的阳光:“你能保护我吗?”    
  阿米巴胸脯挺得老高,骄傲地说:“当然!”    
  少女睁大狡黠的眼睛,白中透黑:“这话谁不会说?”    
  阿米巴急了,立刻跪下,弯刀指着青天:“真主阿拉为证,我阿米巴,沙漠风之子,誓言要保护哈米迪姑娘的幸福!”    
  少女满意地笑了,是春风,也是甘霖,阿米巴生平第一次享受到了幸福的洗礼。只是少女说:“别这样,他是我的朋友。”    
  一股强烈的冲动,阿米巴疯了,他紧紧握住少女的纤手,急切地说:“不!他是摩纳族!我才是你的朋友!让我做你的朋友!”    
  少女嘴一噘,甩开他的手:“你不是来找我姐姐的吗?”    
  歌声更宏亮了,亢奋中带着急切,少女头也不回,如飞一般迎去。青年弯身一拉,哈米迪跨上马背,马儿扬尘而去。    
  自此以后,阿米巴变得很沉默,他不再骑骆驼狂奔,更不曾走近那个绿洲。    
  萨赫丹最喜欢的娱乐,是晚间在营地前生个大火堆,族人们围坐其旁,然后请一位会说故事的老人,给大家讲古。    
  那些故事千篇一律,都是千百年来,历代老祖先辉煌壮烈的事迹。在以往,阿米巴听不了三分钟就全身发痒,偷偷地逃走,与三五好友捉蝎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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