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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仙有个约会-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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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啊,这是我们最后的一面吧。
我紧紧地,紧紧的拥抱着他,手指缠绕上他的白金色长发,恨不能时光就此停止。可它如水般流过,无情的数秒后,我还是要告别,明白我们终宄结不成发。
“忘川,我来和你说再见。不管你听不听得到,我都要告诉你……我是真的爱你,所以我才会离开。”我软弱的声音从他坚硬的怀里飘出来,“一千年前,我们生死两别,没想到一千年之后还是这样,不过我要告诉你,不管是哪一次,我都没什么好抱怨。或者,我们就不该在一起,神与人之恋,妖与神之恋,都是不被允许的,何况我们占了两条。可是我不后悔,能与你爱两次,已经很难得了是不是?现在,张开嘴,把我做的最好吃的菜吃光,这可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做饭,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随着我的指令,忘川张开了嘴,他的目光空洞,完全没有生命的迹象,这样的他令我心疼不已,于是更觉得自己的决定是那么正确。于是我耐心的喂他,看着他听话地一口口吃掉那枚血玫瑰,那颗我唯一跳动的心,竟然感到了欣慰。
然后,我忽然想起那首诗,不由自主地念给我他听……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我们在交会时,互放的光{炫…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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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 书 …网}芒……
谛听估算的时间不准,他说我可以在一个时辰内无心而不死,现在明明还有半刻,我却突然倒在了忘川的怀里,合上了眼睛。真可恶啊,本想死得远远的,何必来这么狗血的剧情,非要在心上人面前失去生命。
死哪里不好呢?安安静静,没有人知道,与万物同朽,与日月同枯,至少还落个凄姜浪漫的结局,但谛听的失误,造成了我现在死得尴尬和不妥。
因为……似乎……我看到毫无生命力的忘川有了反应,他的三眼神目虽然没有张开,但眉心却似裂了道细缝,一滴疑似泪水,落了下来。
可是我没时间判断,因为我死了。
然后我发现死亡并不可怕,不过是无知无觉罢了,可怕的是没人理会。按理说,该有鬼差来带我,尽管我想不出冥王会把我划归人族,还是妖族,或者无心族,但至少应该把我扔到永世沉沦的地狱里吧?可是……没有。我似乎是被遗忘了,肉身死亡,魂魄被丢弃,勉强算神厌鬼憎,无处安放。
我的魂魄被困在肉身之中,偏偏不能动也不能说,却能听得到、感觉得到。相信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受的感觉,类似于无能为力,还有被完全忽视的绝望,还不如什么也不知道的好。
总之我死后,迷迷糊糊的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高兴地发现忘川迅速恢复了身体的健康和强悍的法力。似乎吃掉我的心,他立即就复话了,所以我看到的那滴泪是真实的,并不是我的幻觉。
“为了让本尊娶你,用得着自我牺牲这一招吗?”他的声音平静,但我感觉得到那种发自我的心脏的彻骨痛意,凌迟一般的,“好吧,就成全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都将是我第六天尊唯一的妻子,海枯石烂,唯此不变。”
咦,曾经以为“海枯石烂”这四个字很挫很酸,可现在听起来,为什么让人连“心”都软软的?
我无法描述他抱着我的“尸体”时有多么悲伤,仰天的长啸连飞鸟都被震落。但现在我们算得上真正的心心相连,我清楚的体会到他心痛得多么厉害,伤心得多么强烈。他的反应比我看到他“死”的时候还要过分,疯得比之我强烈一百倍,筒直是危及到了身边所有人的生命,似乎,我不在了,他的生命没有了任何意义。似乎,他要把整个洪荒界给我陪葬。似乎,他欲成魔。似乎,我若不能回到他身边,他就要把天地尽毁。
他的悲伤惊天动地,变成了无比巨恕,在多方想救回我无效后,最后竟然又一次只身打入地府,跟冥王狠狠干了一架。
我焦心,我急得想撞墙,我想告诉他,那是我自己的选择,跟人家冥王没关系啊,他这样折腾,如果受了伤,不是故意让我难受吗?可是我做不到,我似乎被埋在了土地中,虽然温暖黑暗,并不难受,可也绝对动弹不得,只有瞎着急。
最关键的时候,谛听再一次出现了。我惊喜地发现他总在最关键的时候现身,筒直能向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世间菩萨看齐了。
“姓杨的小子,你当地府是你家后院啊,说来就来,想干嘛就干嘛。就算你不把冥王看在眼里,你把地藏王菩萨置于何地?”谛听生气地说,可我却觉得他很乐意有机会能骂人,“你再这样,我可不管你们的破事了。唉,小六子天生福泽深厚,怎么就是脑子不那么聪明,眼光也不怎么好,喜欢上你,还把命给搭上了?你要明白,人家冥王卖我的面子,才这么多天没去收小六子的魂魄,你也才有机会把她追回来。你不感激倒罢了,怎么还不识好歹地乱闹一气?看看你,哪还有点上神的样子,那德行比活鬼还不如,就算小六子还魂,也得让你再吓死过一回过去。我看你不如先洗个澡、梳梳头发……”
“你能让她回来?”忘川惊喜万分地打断谛听。
第十六章一对丢人的家伙
“我不能。”谛听大喇喇地说,有点理所当然的意思,我明显感觉到忘川听到这话后,立即到了暴怒的边缘,好在谛听下面的话很有安抚作用。
“但是地藏王菩萨能。”它说,“当年你大闹地府,强行打开结界之门,要依我说,就冲你那么强横无礼,藐视天地神佛,也不该管你的事,你本事大么,自己解决好了。可地藏王菩萨慈悲,算出你千年后要面临两世情劫,若渡不过,便会成魔,永坠沉沦,所以苦心筹划,为你炼制了破劫之物。”
“什么?”忘川一贯冷静,甚至是淡漠的,但此时的声音却打着颤。
“一颗心啊。”谛听道,“小六子把心给了你,她的心怎么办?其实就是那颗你送她的红宝石,你把它放在小六子肚子里,她就能活过来。”
“那颗鸽血红?”忘川显然不太相信,更显然他也不知道自己随手送我的东西有这样的作用。于是,被禁止说话十几万年的谛听借机喋喋不休,我也正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听个请楚。
“虽然说我有可能折腾你,但地藏王菩萨会骗你吗?那颗宝石本非凡物,是当年你强行破界时,吐出的一口鲜血所化。地藏王菩萨把那口心头血变成宝石的模样,放到灵气充沛的人界去滋养。因此物有来历,普通人承受不住你的气血与神力,接触后就厄运连连,一千年来,试图私藏此物的人没一个得善终的。不然,以这种等级的宝贝,就算你出得起钱,人家也不一定会卖给你,你当初轻易得到,其实是人家急于脱手。若说起为什么你就看中了那颗宝石,还恰巧递给小六子……地藏王菩萨并没有操纵,这就叫天意,这就叫缘份,你的情劫应在小六子身上,而这宝石心就正是属于她的东西,所以一切的机缘巧合,不过顺理成章。只是,因这宝石心在人界伤过人命,改了不少人的运气,吸收了怨气戾气,所以小六子一来,我就用我的鳞片把它换走,由地藏王亲自净化。怎么样?我们是以德报怨,这种胸襟你这小子根本没有过,所以你不过是上神,地藏王他老人家却是菩萨。这叫什么,这就叫档次,是你永远迭不到的境界。”
关于这一点,天上地下,我相信没有人有异议。地藏王菩萨为了化解来自地狱的仇怨,甘愿永世不出,那份慈悲和爱世人之心,不管生灵死灵,都会心存感念。可是,我却是第一次听闻,无德无能的我居然得到菩萨这么多的眷顾。原来,他什么也不说,他只微笑,却沉默的安排了一切。
“既然宝石已经成心,为什么还要六六承受剜心之苦?”忘川的声音听起来很痛楚,“当时我并不是毫无知觉,所以能有所感。有谁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痛?难道,这是所谓的考验,考验她的感情吗?看她愿不愿意为我去死,真心到底有几成?告诉你,我不要考验她,她不爱我也行,她三心二意也没关系,只要她平平安安的就好。为什么一定要她经历那些事?”
“因为是一定的啊。”谛听气乎乎地道,“地藏王菩萨费尽心血,你这小子别不知好歹。看不出你居然是个情痴,但那宝石心有了你的血不够,还需要六六的心头热血才行啊。佛家说因果,道家分阴阳,没有你们的两血相融,这颗假心又怎么能变成真心?你以为我们是故意折腾小六子啊,你舍得,我还舍不得呢。我与这丫头投缘,要只是因为你……哼,就去死吧你!”
让佛前慈悲的圣兽说由这种话,可见忘川把人家气得够呛了。不过他只是心疼我,才会变得不可理喻,此时他大概也觉察自己的情绪不对,因此没有还口。
我很兴奋,恍如梦中,因为没想到我可以重生。而且,我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就当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或者按了一个小发动机当心脏就好了,现代人接受能力很强的。我就是担心,有了宝石心,我会不会变得贪财而心肠冷酷?
一切,于我都是未知,我有种再度重生的感觉,我将面临什么样的新世界、新生活?是否要把人生都重新开始?我要如何适应?一大堆的问题,充塞着我的胸口,忽然,我感觉身体不再那么空荡荡的了。
非常感谢地藏王菩萨给我这次机会,可以让我能第三次面对我的新人生。而就在这种“心情”激荡中,我被忘川抱着来到地藏王菩萨面前。
他没有说感谢或者恳求的话,只抱着我,静静站着。我相信如果地藏王菩萨不理会他,他会这样站成化石。他的骄傲令他无语,但倘若我可以话,他会把生命和灵魂都交付出去。有时候,报答是不能用语言的。
地藏王菩萨仍然不发一言,但我感受到温暖的佛光笼罩在我看上。我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轻轻脱离忘川的怀抱,飘浮在空中。
我看不见,但却清楚地知道我大约是在那地狱火海的上空,但我并不怕,我“
得到那亘古不变的慈爱佛颜和目光,令人摆脱大恐惧,只觉得欢乐和平和。
然后,有一股热流缓缓钻入我的身体。它瞬间令我的四肢百骸都获得了生命力,就好像种子发芽,春兩降落,就像幽暗之地缓慢而坚定地散发出光和热。
我没有苏醒,相反的,我困了,在那种舒适至极的、仿佛身在母体中的感觉下,我带着从没有过的温暖和安全感,陷入了沉睡……沉睡……
不过,我可厉害了,在睡梦中也能感知周围的事。
我知道地藏王菩萨没有要求任何回报,他只是希望我们能把已径化为元神小人儿的代天者交到他的手中,他要像对其他作恶多端的怨灵一样,化解他身上的戾气与凶气,执迷与邪恶,就算代天者做了这么多恶事,也应该给予悔过的机会,
不得不说,佛祖的境界果然不是我们所能达到的。所以忘川和哪吒商量过后,亲自把代天者扔下了那地狱悬崖处的炽热火海。
我知道忘川毫不客气的代我执行妖祖的职责,帮助天庭和缓缓界建立起新秩序,最后还把“代妖祖”之位传给了胡姥姥。
之所以胡姑姥不能正式接任妖祖之职,是因为聚妖幡被我妈下了血禁之术,除了我,没有人能御使,因此可怜的姥姥只能名不正、言不顺的当代理。所幸她人老成精,睿智得很,看得开,倒也无所谓。
我知道大灾变过后,当一些不安于现状的妖魔鬼怪缓过神来,就纷纷从结界壁的漏洞处偷跑入人界,潜伏起来。冥王带人奋力修补,但也无力他顾,于是和天庭商议,决定派人驻扎到人界去,但凡发现叛逃者,立即追剿。
忘川抢下了这个任务,因为他知道我一直想回人界,这样一来倒名正言顺了。当初小天庭在洪荒界建立,就是为了追击从上远界跑过来的妖魔们,现在我们又在人界建立了“降妖除魔驻人界办事处”,终于从黑社会被招安成正规军。还在昏睡中,我就当了处长这种高官,手下成员若干名,没有副处。
借这个机会,哪吒卸下自己的职责,抢了一个职位,跟我们一起来到人界,可怜的平马流被留在天庭,管理从前李天王管的一摊子事,不得空闲。
孙悟空和成了一团火苗的霍炎当然是一定跟着我们的,同行的还有三哥和小九。魔童本来也闹着参加,可惜他是魔主,要承担全魔族的重任,最后只得作罢,还背着人大哭了一场。
至于华如练和胡香香母女几人,都死于大灾变,再不能为祸了,倒也省心。
四大神器分属四大种族,只希望在今后的若干年,不会再出现野心之人,妄图一举会聚这四大宝物。
纷纷杂杂地许多事都被安排好后,我被带回了人界。也不知过了多久后,反正我没有时间的概念,但似乎瞬间就清醒了,并慢慢张开眼睛。
眼前,我亲爱的人正俯看着我,淡然的容颜带着从没有过的狂喜神色。他,瘦削憔悴了很多,但眼神仍然明亮,淡色的唇仍然微微上翘,带着一点点嘲弄、一点点傲慢。他白金色的长发垂了下来,像一片沙帐,把我与他包围起来,仿佛这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人。
我简直……我简直爱死了他这模样。
真是忧如隔世啊,他死,我死,生死一线的时候不能相见,就像白天与黑夜的交替,现在终于可以,呼吸着彼此的呼吸。我从不知道,互相望着,能触摸到对方的存在,竟然也是如此值得珍惜的。
“你会娶我吧?”
丢人啊!第三次生命的开始,我居然说了这么一句很俗气地话,半点优雅浪漫或者诗意的话也没有。
他微笑,把我捞起来,紧紧抱在怀里。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他目光晶莹。哇?二郎显圣真君诶,第六天尊诶,连天地神佛也不放在眼里、狂妄得冒泡的忘川诶,他居然……他居然……哭了吗?
哈哈,我们真是一对丢人的家伙啊!
怪不得我们会相爱,因为物以类聚,这就是所谓的龙配龙,凤配凤,叛党找妖精嘛!
第九卷 妖精客栈
人界里幸福,但多有意外的生活
第一章 非法同居
“听说妖精客栈的老板娘以前是植物人内,她老公不离不弃的在床前守了一年,衣不解带的照顾,她这才醒过来。”
“啊?真的吗?可是我瞧她没有半点心存感激的样子啊,对老公经常呼来喝去。没良心哪。”
“啧啧,真是一朵男鲜花,插在了女牛粪上。她老公那么帅,对她那么好,她怎么就不知道识点抬举呢?”
“瞧她长得那德行,一脸狐媚子样,根本不配有这样的好老公,哼'”
“就是就是,这世界没天理。我们这样的好女人找不到好男人,可是最好的男人却被那个满身油烟味儿的粗俗女人绐占了。”
“开个破饭店了不起啊,还起名妖精客栈,哗众取宠,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怎么有关部门不查封了她!”
“别啊,这里封了,那小川……”
“说不定她手里组攥着小川的把柄,威胁他了吧?不然小川怎么会看上她?怎么办?咱们要不要帮把手?唉,男人的难言之隐。”
BLaBLaBLa……
修为高有什么好?就像此刻的我,在厨房忙得四脚朝天,却还要听着大堂里传来的窃窃私语声,想闭上耳朵都不行。关键是,这些还是全部针对我的,而且是恶意的人参公鸡!
气死我了!
没错,这里是降妖除魔办事处在人界的驻扎地,我是处长胡六六。这本来是一项光荣而正当的职业,从洪荒界回来并卸下妖祖的重任后,我仍然担任着领导工作,应该配一个秘书、若干跑腿和外派情报人员,天天坐办公室里享受,顺便调戏美男,无需这么辛苦的。
但是!请注意但是!洪荒界小天庭忒可耻了,不给我们办事处拨款,一大堆从洪荒界过来的土包子要吃要喝要玩乐,我得想办法赚钱哪。正好,我恢复了厨艺,又曾经有当厨师的强烈愿望,于是买下了这间店面,开起了妖精客栈。
我为了保护人类做着秘密而危险的工作(虽然绝大多欺私自跑到人界的妖魔鬼怪不是我九尾天狐的对手),我自给自足,给小天庭白做工,半毛钱也不拿,还得养话一群狼。
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感激我、歌颂我,做做无名英雄就算了,居然还要被人骂?
这世道,干脆毁灭了干净!
可是每当我要暴怒,想想忘川那张脸,想想他的绝佳身材,想想他那高贵淡漠的气质,想想想他那强烈得吸引一切雌性生物的气场,我就把心头火又压了下去。谁让他长成那样呢,仙女们都抗不住,更不用说凡间女子了。
原谅她们。原谅她们。我不介意的。不过小川?哼,这名字我说什么也不能接受!我还没那么叫过他呢!
“小二、小三儿,把那个卖酒的给我提溜进来!”我敲着锅沿儿喊。
“你去!”姓孙的小二推了推减肥就要成功,同学仍需努力的某人一把。
“叫咱俩一块儿去呢,你别偷懒。”以前叫三太子,现在被称为小三儿的贵族子弟反手推回去,“你个卖身为奴的,不要指使我这种自由身。”
“你说什么,死胖子?”
“我现在已经不胖了,但还是恨人家说我胖!”
“怎么着,要打架吗?”
“怕你吗?”
当当两声,我在这二位不合格的服务生兼降妖高手脑袋上一人给了一大铁勺,骂道,“还不快去?藐视我的权威吗?不服的话,小三,你给我滚回那边去,我有权利辞退你。小二,你有本事就解除了你与我的契约!”
咭的一声,正切菜的小九笑了起来。
哪吒和孙悟空齐齐瞪了大尾巴在身后晃啊晃的小九一眼,一起冲出厨房的门。
呼!我松了口气。这两只也有不少粉丝,支使他们出去拿人是假,让他们去分散色女们的注意力是真。
果然不到片刻,忘川就来到了后厨。瞬间,我的情绪安定了许多。美男,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已经是消费的主流,属于经济范畴了。
忘川没有改变发色和服饰,事实上这个店里所有来自洪荒界的家伙都不愿意用现代人的打扮和着装方式。对他们来说,穿穿人界的衣服只是为了好玩,比如在万圣节就这么做,平时当然还是古装舒服。
就为了他们不肯入乡随俗,我才把饭馆起名为妖精客栈的,一来反常即为妖,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反常的,二来也是为了配各他们的外形和衣饰,现在客人们都以为他们的发色全是染的,打扮成古装是故意的。不然,我为什么那么标新立异啊,到头求还让别人欺落我哗众取宠。
“小川!”我咬着后牙说。
忘川轻轻一笑,也不管后厨还有两名打杂,三名临时雇员和固定雇员小九一名,走过来把我拥进怀中,“好香。”他闻了闻我的颈窝。
“我在做胡箩卜烧羊肉。”
“傻丫头,我是说你香。”
“可是她们说我是浑看油烟味的粗俗女人。哼,下回我改做西餐,让你天天闻奶油的甜味。”
“不是说不让你听外面人说话吗?”
“那我怎么知道你叫小川?说,你对谁笑过?为什么第一个这么叫你的人不是我?”
忘川捏了一下我撅着的嘴,眼神暧眯地凑近我的耳朵,低声道,“这名宇有什么好?昨天晚上,我们‘修炼’的时候,你可是什么都叫了。哥哥啊,郎君啊……”
我低下头,感觉自己根可耻。
忘川轻笑,“都说我的钱多得用不完,你偏说女儿当自强,不用男人的钱。这一屋子的人都在陪你玩哪,你就高兴点吧。”
哪有很多人?不就是忘川、小九、三哥、悟空和哪吒吗?我腹诽着。总共只有六个人,但逃到人界的妖魔却不知有多少,担子很重的。再说了,做生意,开饭馆这档子事,他们都是很乐意的。
要知道饭馆就是个了解世间百态的好地方,何况那点工作对他们不算什么,小九就经常施法整治蔬菜,经常洗得又干净又好,切得刀法超群。
在妖精客栈里,小九是帮厨,虽然她还甩着一条尾巴,顶着两只尖耳,被偶尔看到后厨情景的客人们疯传,妖精客栈连后厨的小工也穿免女郎装,可爱得令怪叔叔们集体食指大动。他们有没有常识啊,兔子的尾巴哪有那么大而蓬松?免子耳朵又怎么会那么短?
孙悟空是小二,其实哪吒也是,不过为了区别他们,又鉴于哪吒好歹当过三太子,所以改称为小三。
这两人是跑堂的,吸引了很多学生妹天天来围观。好在现在城市里的学生比大人舍得花钱,客栈中庞大的薪水支出,她们的贡献很大。
三哥风骚爱漂亮,又特别喜欢看人来人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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