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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七辑)-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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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的两架直升机降落在了远处的山头,然后三十多个全副武装的十兵一拥而出,局势一下又改变了。
  安妮数了数士兵的数目,平静地说:“克伦……”
  克伦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她的唇边,阻止她说下去,“别为我担心,宝贝,我是魔术师,记得吗?”
  安妮握住他的手,亲吻着他的指尖,她的眼神告诉他,她知道他在撒谎。“他们会折磨你,”她说,“埃里克曾经把他的一个敌人绑在他的领地的一块大石头上,让秃鹰啄食他的肠子。”
  “而那个敌人其实是他的一个兄弟。”这是一个残忍的故事,他很高兴她没时间再说下去了,“蹲下,他们来了。”
  敌人在坡底散开,三三两两相互掩护着前进,非常专业。克伦伏下身端起枪。今天的风不大,在这种风速下他可以在500码内百发百中。
  “去死吧!”他嘟囔着。
  他打死了过半的敌人。然后,有人向他们投来一枚催泪弹。
  埃里克王是个英俊的男人,白净的脸庞,身材英挺,举止高雅,浑身充满着权力的自信。他的衣服料子是最好的丝绸,袖口缀满了花边。
  “安妮夫人。”
  “埃里克王。”
  “我来接你回去,回到你所献身的丈夫的身边。那里有你原本所拥有的土地、财产和地位,当然还有你丈夫床上的位置。”
  四轮马车停在他身后的雪地上,他一直等到所有龌龊的工作全部处理完才姗姗来迟。
  “你不再是我的丈夫了,我已经把自己奉献给一位比你好一百倍的人。”
  “就是这个流浪汉?”他用眼角扫了一下克伦,他用最不屑的眼光扫了一下克伦,“一个卑贱的东西。他整个人的价值甚至抵不上吊死他的那根麻绳,烧死他的那根木头,淹死他的那缸水。就是死了也不值得埋葬。他竞胆敢偷走属于我的东西,更确切地说,是我弃而不用的东西一请原谅我如此冒昧地谈到你,我的夫人,所以他必须去死。至于你,你可以匍匐在我的脚边,顺服我,就像我那些鹰、猎犬和马匹一样。”
  “吃屎去吧,猪猡!”她啐了他一口。
  埃里克那张优雅的脸气得发白,伸拳向她打去。
  克伦的双手早被绑在身后,但出乎埃里克和所有人意料的是,他突然向前冲去,埃里克的一拳正打在他的脸上。这一拳打得很重,但他强忍住没有表现出来,反倒向埃里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说:“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差别,你会伤害她,而我能保护她。”
  “你能吗?”埃里克做了个手势,一个侍从送上一副灰色的西班牙羔羊皮手套,“我会为她竖起一座绞架。她做了我四百年的妻子,不会再长了。”
  安妮的眼里掠过一丝惊惧,不过只有如克伦般深深了解她的人才能发现它。
  “我会亲手绞死她,”埃里克小心地戴上手套,“她有这份荣幸,毕竟她曾经是我的妻子。”
  一只虎笼被安置在椭圆形大厅正中的平台上。克伦很早就听说过埃里克的虎笼,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被囚禁在其中。尤其是在某个人的晚会上。
  尤其这本该是为安妮守灵的时刻。
  大厅中挤满了各路神明,笑语声处处可闻,杜松子酒和金酒随处可取。过去总像父亲般对待克伦的老泰斯卡特伯卡,此时却狞笑着对他摇头。现在克伦有些后悔跟那些西班牙人混在一起,不过当时一切是那么合情合理。
  晚会上的中心人物,那些造物神们,手中端着鸡尾酒酒杯,各自远远地站在一边。戴尔夫人,财富和幸运女神,一直为克伦偷走她的魔杖而怀恨在心。奥布里王,快乐之神。因为一个朋友的缘故而仇视他。火焰女神希芙,克伦曾经拒绝过她的殷勤。还有那个戴着牧师领圈的温斯顿主教,对克伦的放荡生活从来不以为然。
  这间大厅里的人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
  当然,还有泰王,音乐之神。他可能是这个济济一堂的盛会中惟一对克伦没有敌意的人。克伦认为这是因为泰从未了解到克里特岛背后的真相。
  他也认为一定可以利用这一点。
  “每次我走过时,你都避开我的眼光。”泰问道:“我自问从未冒犯你,你也并没有冒犯过我。”
  “我只是想在没有任何人怀疑的情况下引起你的注意。”克伦挑起眉毛装出很生气的样子,但他的口气却是柔和的。“我一直在想我是怎么来的。我的意思是说:你们一直存在于这个地方,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而我们这些原型人,是在千百年来的传说和故事中被创造出来的。我们被排斥在集体潜意识之外。如果有一个可以进人集体潜意识的人,比如说你,将一些歌曲传播到四面八方,会怎么样?”
  “当然,我可以这么做。什么都可能发生。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难道你不想要你兄弟的人头吗?”
  泰落寞地笑了笑:“埃里克和我在任何一件事情上都不会有相同的意见,但我对他的怨恨还没有到希望整个宇宙毁灭的程度。”
  “不是他,是你的另一个兄弟。”
  泰的目光茫然地越过克伦投向远方的群山,那儿有个小小的黑色人影在秃鹰的爪下苦苦挣扎着。这座房子建造在这里仿佛就是为了让大家记起这个景象。“如果可以办到,你觉得我会不动手吗?”
  克伦知道泰想说而没有说的话——“你如何能做到连我也感到无能为力的事情呢?”
  “我是魔术师,宝贝,记得吗?我是人们无法预言的未来,是未知的元素,是难以预料的结果。任何不可能的事对我来说都可能。我也是准一能帮你完成这件事的人。”
  沉默了一会儿,泰问道:“你想要什么做担保?”
  “你的承诺就是最好的担保,朋友。另外,在你离开时请在我的脸上吐一口唾沫,这样看上去会更好一点。”
  “祝大家玩得愉快。”说完埃里克离开了大厅。
  埃里克的手下都够卖力了。他们踢克伦的脸,打折了他的肋骨。有几次他们不得不停下来让自己喘口气,连克伦都开始佩服他们全力以赴的认真劲儿。但看来观众们也和克伦一样,觉得这样的娱乐节目过于乏味,所以节目还远没有结束,大多数的宾客都因为厌倦或厌恶而走开了。
  终于,克伦大叫了一声,然后再也没有了声息。
  不过,死对于克伦来说是小事一桩。他是原型人,宇宙需要他的存在。他在某一个地方死去,在另一个地方立刻又可以重生。不多一会儿,他又活了过来。
  但安妮没有。
  安妮死了,这是最让人痛心的事。奇怪的是她没能回来,不过这未尝不是好事。
  二十座烟雾弥漫的城市中,惟一在活动的东西就是克伦的眼珠。他静静地靠在摩托车车座上,抱着双臂,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的一扇门,仿佛想用自己的目光在上面烧出一个洞。
  一只鸟儿从远处飞来,落在车把上。这是一只燕子,圆圆的脑袋,短短的喙,细长的翅膀。“嗨!”它向克伦打了声招呼。
  “嗨!”克伦不耐烦地问道,“有结果了?”
  “泰王按你的要求做了。他为她写了很多歌,并通过时间线把它们传播到了各个时代。现在,在伦敦,在诺希维尔,在奥祖图兰,人们都在赞颂她的美丽和对爱情的忠贞。成百的人效法她的装束,上千的孩子起了她的名字。从用猛犸骨造的小酒馆到虚拟MTV,到处都在传唱着安妮夫人为了爱情而甘愿牺牲一切的歌谣。”
  门依然紧闭着。
  “我不是问这个,狗屁脑袋。转变发生了吗?”
  “也许。”燕子点点头,“也许没有。有人让我提醒你,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你也不可能和她长相厮守。原型人是不能成双成对在一起的。即使事情成功了,你们的相会也将像日食的出现一样质朴、强烈、珍贵而短暂。”
  “知道,知道。”
  燕子迟疑着,如果一只鸟也会感到尴尬,那么它现在就非常尴尬:“有人还告诉我,你有东西要交给我。”
  克伦伸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系着绸带的圆形木盒。
  燕子用爪抓住绸带,振翅飞向空中。克伦没再向它望一眼,他仍然在耐心等待。
  门终于开了。
  安妮走了出来。她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皮夹克和黑色紧身背心,嘴里还叼着根香烟。她依然那么美丽,那么清新,那么桀骜不驯。高跟鞋敲击得地面咔咔作响。
  “嗨,宝贝,你看,”克伦装作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加了个侧座,是用天鹅绒做的。”
  “操!”安妮径自爬上后座,从后面紧紧地搂住了他。克伦甚至听见自己的肋骨咯咯作响的声音。
  他踩动了哈雷摩托车的引擎,随着一声马达的轰鸣,他们上路了。
  门克伦加大了油门,猛地抬起了前轮。
  门这条路可以带他们去向任何地方,过去或将来,东京或者苏邦百货商店,无限的远方或者转角的小店。
  门在安妮无所畏惧的笑声中,克伦升起了他的海盗旗。





《时尼的肖像》作者:'日' 棧舱嬷�

  昭和二十二年,我出生了。当然,我并不记得那个时候的事。那是1947年。
  我最早的记忆应该是在三岁的时候——这是后来才知道的。1950年……
  那时与她初次见面,我是不可能知道她的名字的。我最遥远的记忆,就是与她的这次邂逅。
  那是一个黄昏,我孤零零的走着。也许是和朋友玩累了吧。说不定眼里还含着泪水。再细细的小道的尽头,她就等在那里。
  初秋的落日,阳光并不强烈。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她手中拿着的阳伞。
  三岁的幼童看到五岁的小孩都会觉得是大人。上学的学生也好,自己的母亲也好,从年龄上看,都是“非常非常大的人”。所以,初次见面时,她花白的头发,以及眼角和脸颊上的皱纹,让我完全无法想象出她的年龄。
  后来计算了一下才明白,那是她的肉体年龄应该是五十一岁。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就只觉得她是个很好的人,不是什么坏家伙。我隐约记得,她的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她那矮小细瘦的身上,穿的是一件淡蓝色的衣服。
  她在那里等着我。
  总觉得她和我之前认识的人相比……有那么一点不同。事后想想才发现,是她身上那种非同一般的优雅与开朗,使她具有了某种独特的魅力。
  也许是事后才这么觉得,也许是根据后来得知的事实重新组合、更改了自己的记忆。但是,在那最久远的记忆中,这一大致的印象应该是没有错的。
  遇到这位半老的女士,我呆立在了那里。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好奇。与她视线相交的一刻,我本能的感知到了某种该称为命运的东西。
  “保仁?”
  那位女士这样向我招呼着。对于她为什么会知道初次见面的我的名字,我一点也没觉得奇怪。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点了一下头。
  女士慢慢走近我,弯下腰。她的眼睛降到和我的眼睛差不多高的地方,我们互相凝视着对方。
  我一定是一言不发的咬着嘴唇,瞪着这个半老的女人。也许是在拼命忍住就要流下的泪水。
  但是,女人的脸上依然保持着温和的微笑,宛如借着老妇人的姿态降落人间的天使。
  “保仁,”女人的眼睛闪着光,“真可爱啊。”
  除了这句话,她对我应该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是,她却掏出纯白的手帕,擦了擦我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天堂般的香味包围了我。那应该是手帕上香水的味道。
  “看看,到处都是擦伤。刚才打架了吧?”
  女人的语调就象唱歌一样。也许她说得很对。我之所以会孤单一人走在小路上,应该是有什么“重大”的理由。
  “让我再看看你的脸。”
  女人仔细端详着我的脸,我也凝视着她的眼睛。我绝对不会忘记那个时刻。从她那好像要把所有东西都吸进去一般的清澈眸子里,有什么东西快溢出来了。
  她并没有流下眼泪,而是拼命忍住了。也许那就是女人的刚强。总之,她的样子似乎要把我的一切都烙在视网膜上一样。
  事后我才知道,真的是那样的——她是真的深深的爱着我。
  时间流逝,我和半老的女士都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这段时间到底有多长呢?也许很久,也许只是短短的一瞬。现在再想知道已经不可能了。
  然后,这一时刻结束了。她从自己的手指上取下了一枚戒指,以温柔却不可抗拒的口吻对我说:“保仁没有戴戒指呢。那么……现在就该交给你了。”
  她把戒指递到我面前,然后拉起我的手,把它戴在了我右手的无名指上。戒指泛着金黄色的光芒,在一瞬间就由原来的大小缩小到了我手指的尺寸。女人露出了微笑,可笑意中却带着寂寞。
  她把肩上的阳伞拿在手上,慢慢的站了起来。
  “再见,保仁。我要走了。”
  受她的语气影响,我也对着这位半老的女士,用蚊鸣般细弱的声音说:“再见。”
  她又说了一遍“再见”,接着又补上一句:“不过,保仁还会再见到我的。”
  留下呆立着的我,打阳伞的女士消失在了街角。
  那时,这个女人留给了我无数的谜题。为什么她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她凝视我之后会变得那么悲伤?她戴在我手指上的戒指到底有怎样的含义?对于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来说,这些问题实在是太过复杂了。

  我们家的家庭成员就只有我和母亲两人。
  那天的事我没有告诉母亲。母亲发现我无名指上闪闪发光的戒指时,应该已经是第二天了。母亲并没有严厉的追问。不管是多么的金光灿灿,能戴在幼儿细小手指上的戒指,肯定是小孩子的玩具——母亲八成是这么想的,所以她既没有问我是谁给的,也没有想要把它取下来。那时的我是个任性的小孩,于是,戒指就这么一直戴在了我右手的无名指上。
  戒指的样式一直都没有变化:金属环在一处变细,呈“∞”的形状。我十岁之后才知道,这形状代表“无限”的意思。而刚戴在手上的那阵子,我只是觉得这戒指的设计十分古怪。
  从我记事起,母亲就一直外出工作。至于父亲,我小时候就被告知“已经死了”,似乎他和母亲并没有正式的——合法的婚姻关系。随着我慢慢的长大,我从母亲的抱怨中逐渐了解到,父亲的名字是“仁”,而我是继承了父亲的“仁”字才被取名为“保仁”的。我完全没有被父亲养育的记忆。从记事开始,一直都是我和母亲相依为命。生下我这个私生子的父亲,应该是和母亲在一起没多久就离开了她。我连他在哪里都无从知晓。
  总之,母亲决心一个人将我抚养长大。就是因为这种执著,她才不顾周围人的反对生下了我。但是,我们的生活并不穷困,比起我所认识的孩子们,我们过得还算富足。

  那之后,我完全忘记了那个撑着白色阳伞的神秘老妇人,只是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奇怪的是,那戒指的尺寸也随着我的成长而不断变大。每次看到这枚戒指,我就会想起那个神秘的女人,以及她最后的那句话:“还会再见到我的……”
  这话并不是谎言。
  再次见到她,是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我正在公园的一处树荫里,读着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杂志副刊——《铁臂阿童木:坡乔姆坡乔姆岛历险记》。
  突然觉得周围好像有人,抬头一看,她就坐在对面的长椅上。
  就是那位女士。她撑着和那时一样的白色阳伞,向我微笑着。
  我记得自己站起来行了礼,然后说道:“你好。”
  “你好,保仁。”女人回答道。不会错,一定是她。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现在的她和印象中的有些不同。
  她站起身向我走来。我想到的是,也许到该还回戒指的时候了。
  等她走进,我把带着戒指的手伸了出来。
  “你是来要回这个的吗?”
  女人用力摇了摇头。然后,她把自己的手伸到我的面前,她的手指上,戴着和我这枚完全相同的戒指。
  “我也有一枚这样的护身戒指,所以保仁那个可以一直到戴着。到了该给我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明白。”
  “我知道了。”我只能这么回答。
  之后,她问了我一些生活上的事,比如在学校里是个怎样的孩子,家里面发生过什么,等等。她非常认真地听着我的回答,好像这一切都对她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保仁,”她说,“你开始写日记了吗?”
  我摇摇头。这问题实在是太唐突了。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懂日记的含义。
  “就是把每天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记下来。你最好还是开始写日记吧,而且千万别把它弄丢了,知道吗?”
  “嗯。”
  我想都没想就答道,好像要被她的眼睛吸进去一般。然后,我发现她和上次见面时有着微妙的不同。有什么改变了。
  白发变少了。
  从整体外貌上看,有几处细小的皱纹消失了。
  比起第一次见面,她变年轻了。
  我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困惑。而且,向她讲述自己的事是很愉快的。由于忙于生计,就连母亲也不会这样详细询问我在学校的事,而这位女士却比母亲还要热心的倾听着我的叙述。
  这个女人……与母亲……与世界上的其他女人……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一边对她讲述,一边这样想着。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幸福……在比母亲还要大一辈的女性面前,就像是在朝祖母述说一般。
  “我……我得走了。”
  那时,先站起来的人是我。母亲规定我必须下午五点前回家。
  “这样啊……那么……再见。”
  女人说着笑了起来,圆圆的眼睛眯成一条线。
  “再见。”
  我把儿童帽戴好,行了一礼。刚想跑开,却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
  “还没问……您的名字呢……”
  女人把白色的手绢按在嘴边,无声的笑了。
  “‘时尼’。时间的‘时’,比丘尼的‘尼’。”我反复念诵着,要把这名字牢牢记住。
  “时尼、时尼、时尼……”
  我一边头也不回地向前跑,以便不断重复着那个名字。那天,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
  从那天起,我开始写日记。母亲的工作时间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短。她早晨目送我去上学,然后只出去工作一上午。我回来时,她一般都是在忙着做家务。
  我也曾经问过,为什么母亲没怎么工作,我们却能过这样富足的生活。
  母亲毫不掩饰的马上回答了我:是因为有援助。她告诉我,父亲的某个亲戚会匿名送钱来。因为不能确定是谁的援助,所以一开始也踌躇过到底该不该用这个钱,但现在为了保仁,还是决定接受这番好意。母亲是这样告诉我的。
  我想到的当然是给我戒指的神秘妇人。也许是父亲的姐姐……那个有着“时尼”这样奇怪名字的女人……
  但是,我还是对谁都没有说起时尼的事,甚至对母亲也没有说——因为我本能的觉得,应该把这当作一个重要的秘密。
  我就是在那时,从小学的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这本书看的。少女从陌生的男人那里得到援助,便把那人称作“长腿叔叔”,并不断写信告诉他自己的近况。
  虽然是面向少女的读物,但我却在无意识中感到了自己和主人公的共通之处。我的“长腿叔叔”也许就是那个撑着白色阳伞的妇人吧,我这样确信。虽然清楚她的长相和姿态,但我却不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

  在那以后,时尼便以一年一次的频率出现在我的面前。而且,她好像总是找准我单独一人的时候出现。有时是在图书馆的休息室,有时是在附近的神社里,也有过一个人去看电影、发现时尼就坐在旁边位子上的事。然后,我们就聊些平平淡淡的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慢慢学会享受谈话的乐趣了。而时尼也在变化,但要说那是怎样的变化……
  我进入中学时,时尼已经不是半老的女士了。她外表上变得更年轻,看起来和母亲差不多年纪。那双要把人吸进去一般清澈的眼眸愈发熠熠生辉,比以前更有魅力。那时的我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向她询问这种变化的原因是绝对不行的。我到了会把女性作为异性看待的年龄,所以敏感的觉察到,自己对“时尼”的感情中,有着一种与母子之情截然不同的温暖。
  时尼非常有魅力,尽管那时她已经快四十岁了。
  但是,我心底一直对时尼抱有疑问:为什么每次见她,她都会变得更年轻?为什么她要来见我呢?
  “时尼”这个名字本身就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我上中学的时候,得知阿拉伯民间神话中的女魔神被称为“时尼”。那么我所遇见的时尼是女魔神吗?我也曾经不经意间这么想过。我甚至还想象,她给我的戒指是护身戒指,擦一擦就会有女魔神出现。如果是那样的话,“时尼”就是戒指的精灵,但时尼本身并没有魔性。
  高中时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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