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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星际桥梁 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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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桥梁》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                   
中译本序言    
  我第一次参加一个有关科幻小说创作的会议并遇见杰克·威廉姆森,是在我写了4年科幻小说和我的首部作品发表3年之后。那次会议是1952年在芝加哥举行的世界科幻小说大会。我当时在威斯康星州的雷辛做编辑,坐火车往北只要一会儿就能到芝加哥,因此我说服老板派我去参加会议,见见那些科幻小说作者,以便日后和他们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我在会上与作者们见面,并和他们建立联系,但更多的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出版商。我见到了我的出版代理商弗雷德里克·波尔,他告诉我说替我卖掉了4个故事,于是我辞掉了工作,回去以后就全身心地投入了写作。我还见到了安东尼·布彻和约翰·w·坎贝尔等编辑和其他一些作家,他们给了我莫大的启迪,使我深以置身于他们的圈中为荣。这正是此种会议一直能给我带来的好处:它使我更勤奋地工作,以在这些写科幻小说的好兄弟们中间获得一席之地。 
  我们认识的时候,杰克·威廉姆森已经写了24年的科幻小说。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正在大会的报到处排队,一转身在身后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你是杰克·威廉姆森?”我脱口而出,因为我曾经在书的封面上见过他的照片。他谦逊有礼地承认了。一段漫长的友谊就此开始了。 
  也是我的运气好,杰克的妻子布兰琪·威廉姆森有个妹妹住在堪萨斯城,那是我出生的城市,后来我又回到那里去当职业作家。杰克和布兰琪每年要到那儿去一到两次。他一来,我们俩就凑到一块儿谈论写作。我们谈论的事情当中有一件是上学的事:杰克当时已经回大学去拿下了硕士学位,他正在考虑再去攻读一个英语的博士学位(他后来拿到了)。另一件事是他当时在写作中遇到了一点障碍,有好几本小说都没写完。他问我是否想读一下其中的一本手稿,看看有没有兴趣将它续完。当时我正忙着写我的第一本小说《这个堡垒世界》,但我还是答应看看他的手稿。他给了我前一两章的50页稿子和150页的笔记。 
  就这样我答应接手了。我先凑了个提纲出来,杰克过目后同意了;然后我写了个初稿,杰克看过后也同意了;最后的定稿1955年交由一家专门出版科幻小说的诺姆出版社付梓了。翌年,叉由爱斯出版社出了平装本。我们对这本小说挺满意,但它没有为我们带来经济上的效益:我们总共挣了500美元,一人250美元,即便在1955年这点钱也算不得多。虽说写这本书只花了我3个月的时间,但这点钱显然是不够我过日子的。通过这本书以及我在出版《这个堡垒世界》时遭遇到的相同经历(也是500美元,我一个人挣下了),我确信写小说决非发财致富之路(现在或许是了,但那又另当别论了),于是我决定把我的小说构思分割成更短小的故事,先在杂志上发表,然后再结集成小说出版。我将这一策略称为“冈恩法则”,并制定了自己的座右铭“卖它两遍!”——随后的《空间站》、《快乐制造者》,《长生不老的人》以及再往后的《倾听者》、《做梦的人》都是实施这一法则的产物,而且效果也都挺不错。 
  然而奇怪的是《星际桥梁》却有着它与众不同的经历。它被译成了西班牙文、德文(有两个版本)、法文和意大利文,在英国被重印,而在美国更是数次重印。每次它为我们带来的附加版税都是在以我们当初没有预料到的方式报答着我们在它身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此书在美国的一次再版之后,《纽约时报》的一位书评家如是写道:“此书并不是一本那一时期(1955年)公认的‘经典’。根据我所查阅的相关资料,它没有赢得过任何奖项,没有为它的作者增添过任何荣誉。我以前没有读过这本书,甚至连听也没听说过它。我之所以提这些事实是想让读者们能够体会到我的惊讶,因为我发现这本由威廉姆森和冈恩合作而成的默默无闻的小说读上去更像是海因莱恩与阿西莫夫联袂的产物。一本纯正的科幻小说经典……” 
  此书还有其他一些方面也使我们觉得获得了比预想更大的成功。有几个作家告诉我们说他们是在开始读了《星际桥梁》后改写科幻小说的,还有一位剧作家在整整12年里一直都想把它改编成一部电影。《纽约时报》的书评接着又说:“如果我说这本书之所以如此成功是因为无论以何种标准来衡量,这两位作者都无须为他们的作品感到惭愧的话,我是冒着受到误解的危险的。同所有擅长说故事的人一样,他们成功地将自己隐身在了讲述的过程之中,而将读者邀请进来,共同合作,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真的’。” 
  再说一则轶事。杰克现已年届九秩了,依然笔耕不辍,他的小说也仍然受到欢迎。我在写《星际桥梁》的时候刚刚30出头,杰克则是四十五六岁(可他已经有了四分之一世纪的写作经验)。大约20年前,一天我正在纽约和一个编辑一起吃饭,正是他出版的那一版《星际桥梁》引出了《纽约时报》的书评。他说他想为他的新出版商再次重印《星际桥梁》。他说这本书是杰克的经验和我的年轻活力的完美结合。“你错了,”我对他说,“这本书包含的是我的经验和杰克的年轻活力。”在精神上,杰克一直是比我还年轻的。 
  我希望我们的中国读者会喜欢这本太空史诗,它讲述了一个名叫埃戎的未来帝国,用金色的能量管道把各个星球联结在一起;还讲述了一只能变形的鹦鹉莉儿的故事。中国的读者可能会偏爱这个名叫吴老头的人物(有点儿像我的朋友吴定柏),可当时写的时候无论是杰克还是我都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中国人。   
  詹姆斯·冈恩 
  美国堪萨斯州劳伦斯市 
  1998年1用21日          
引子    
  “一个历史学家不只是一个把发生过的事件按年代顺序排列起来的人,”历史学家说道,“他的劳动成果是一系列的词句,人们可以从这些词句中推知将来要发生的事情。” 
  “他所起的重要作用不应该是将事件记录于典籍之中,而应该是预测未来。” 
  接着,他下笔如飞地写道: 
  一座通往各星球的桥梁。 
  多少世纪以来,光速一直是太空旅行的绝对极限速度。但即便以这一速度往来于各星球之间,仍需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后来,埃戎管道能源、交通和通信公司采用了管道。只要一艘携带着终端设备的普通飞船一到达一个遥远的星球,就能将它与埃戎连接起来。星际间的距离被拉近了。 
  3个小时到埃戎。 
  在神秘的金色能量管道中,空间不知怎么被缩短了。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能量,它创造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空间。 
  更有甚者,管道还能以同样的速度传递能源与信息。有史以来第一次,一种跨越星球的文明得以实现。毫无疑问,埃戎公司值得获取巨大的回报。 
  然而每座桥梁都通往埃戎,而且通行的费用是昂贵的……   
历史    
  帝国…… 
  所有帝国中最大的帝国,疆土广阔以光年计算,它如同一位耐心的渔夫一般,用一张金色的大网捕获着星辰。 
  埃戎。贫穷、荒瘠的星球,孕育出了伟大事物的母亲。这便是那帝国的名字。 
  它包含了一个又一个世界,一颗又一颗星球。如果用一英寸相当于一百万英里的比例尺做一个埃戊的模型,那么地球般大小星球将放不下这个模型。 
  但如果你有了这个模型,并凑近。再凑近去看的话,你会看到这些星星被一个发着淡淡金光的精致的窗格状结构联结在一起,像一个闪光的蛛网。 
  因为一个帝国的作用便是维系与沟通,也正是这种维系与沟通造就了一个帝国。埃戎帝国的实质便是管道。庞大的蛛网中发着光的每一段丝便是一根管道,一座架于两个星球之间,跨越了广阔、黑暗的空间长河的桥梁。 
  星际桥梁……          
《星际桥梁》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                   
第一章 禁地    
  太阳的火轮已经在天际掠过了它一日行程的最高点,开始向隐隐的方山背后它的憩息之处落去。此时,骑手停了下来,让他那匹疲惫的鹿斑小马到一处石膏泉边饮水。小马曾经是鹿斑的,但现在已经不是了,汗水与红色的尘土混合在一起,为它染就了别样的一件外衣。 
  小马刚开始将粘满尘土的鼻孔浸入水中时,吃惊地朝后猛然一退,但干渴又迫使它重新低下头来,呼噜呼噜地饮了起来。 
  骑手没有动,但他那双坚毅的灰色眼睛却没有闲着。它们正扫视着灼热而又无云的天空。那儿没有能使埃戌帝国的巡航飞船泄露行踪的闪光,惟一的动静是一只黑翼的老鹰在懒洋洋地盘旋。 
  视线又往下投射到地平线,在方山上逗留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穿过起伏的荒漠收回到眼前。骑手在马鞍上转过身回望来时的路。小马紧张地抬起头来,腿哆嗦开了。 
  骑手轻轻地拍了拍小马淌着汗的颈背。“我们已经把他们给甩了,小家伙,”他的轻声细语也仿佛沾满了尘土,“我想我们已经把他们给甩了。” 
  他带着还有点恋恋不舍的小马离开了泉水,赶着它顺着饱受风霜侵蚀、遍布红色尘土的荒漠向方山走去。这光秃秃没有一丝生气的方山曾经是伟大的森波特城面对群星傲然矗立的地方。 
  骑手个子很高,乍一看让人以为他很瘦弱。其实在必要的时候,他的身手是敏捷而又果敢的。他那宽阔、平坦的双肩也充满了力量,肩上披着一片曾经是一件深灰色制服的破布。尘土与汗水已经将破烂裤子的裤腿染红了,不过皮靴还是完好无损的。 
  小马耷拉着脑袋,迈着沉重缓慢的步子朝方山走去,挂在鞍头的水壶有节奏地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骑手的左肩上绕着一条皮带,紧系着腋下一把沉甸甸的单粒子手枪。蓝色的枪管上打着“埃戎制造”的字样。 
  没有人会说这位骑手英俊潇洒。他的脸瘦削、冷峻而又带点僵硬;长了1个月、已经带点蓝色的胡须也未能使它免于被阳光烤成接近黑色。他的名字叫艾伦·霍恩,是一个雇佣兵。 
  在所有有人居住的星系中, 只有不到100个人操着霍恩的这种行当。他们所干的就是制造事端、从中得益然后抽身而退。他们都是强壮、聪明和训练有素的人。他们必须如此。做不到的人已经都死了。 
  红色的尘土在他的身下腾起,又在他的身后飘散开。他眯缝着的眼睛一刻也没有停过,目光不断地划着长长的弧线,搜索着天空与荒漠,最后又总是落到身后。 
  黄昏前一小时他来到了告示牌前。 
  雨水冲刷掉了地表的土壤,露出了花岗岩的砾石。插在地上的一根已经生了锈的金属杆子上,歪挂着一块椭圆形的铁片。几百年的光阴已经使它形残色褪了,但那上面已成为宇宙语言的可恶的埃戎文字仍依稀可辨。 
  警告! 
  禁地 
  此地即日起宣告废弃。禁止所有人在此居住。全体人员请向最近的公司居住区投降。拒绝遵守者将被剥夺一切财产及人身权利。此地将向获得许可的狩猎者开放,特此告示。 
  ——依照总经理令立于埃戎公司纪年1046年 
  霍恩从被太阳晒得起了泡的嘴唇间朝告示牌啐了口唾沫。两个多世纪以来,这片荒漠上的游民们像野生动物一样遭受着追猎,这片荒漠的范围很大——要向东走大约1000千米直到密西西比峡谷才能见到最近的居住区的围篱——不过埃戎帝国的效率是不容低估的。霍恩在荒漠中见到过一个蛮人,他的小马就是从他那儿买来的。 
  买的?不管怎么说,他是付过钱的,尽管他的手枪比钱起了更好的说服作用。 
  小马抬起头,开始战栗起来。霍恩站到马镫上向后面望去。他就那样站着,一声不响,纹丝不动。然后他也听见了。顿时,他觉得背上一紧,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 
  猎犬的吠声远远传来,恐怖异常。猎手们随着这死亡的音乐疾驰而来。 
  霍恩坐回到马鞍上。“他们闻到味儿了,小家伙,”他低语道,“不过他们以前也追到过我们的踪迹。我们脱身了。这次也准行。” 
  不过那时小马要比现在更精神。荒漠中练就的肌肉,在恐惧的刺激下,将他们拖出了险境。可现在呢,几个星期无情驱策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小马已经身形憔悴、无精打采了。远来的喧嚣只能令它战抖。而在它身后追赶的人已经换了新的坐骑,精力旺盛、辔头上系着铃铛、淌着口水的坐骑。 
  想到这里,霍恩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们为何要追赶他呢?是把他当做了荒漠的居民, 他们眼中一头普通的猎物呢?还是作为一个从300光年之外雇来的肩负特殊使命的人呢?霍恩有太多不知道的东西,一旦知道了或许能使他化险为夷。他向下瞥了一眼手枪,那玩意儿对于追赶他的人来说将是个意外。 
  他的手从鞍头伸向腰际,伸向皮带下紧裹在腰间的鼓鼓囊囊的腰带。硬梆梆的现钱,不是公司本票,而是跟埃戎一样实实在在的现钱。 
  是什么使得300光年外的一个人穿越星系来到这里呢? 钱吗?霍恩耸了耸肩。对于他来说,金钱是一种只能控制视钱如命者的力量。不是每个人都受它控制的。那个蛮人就情愿保留他的小马。有些东西是你无法用金钱买到的。 
  在“卡农四号”星球上一间漆黑的房间里,霍恩对那个压低声音说话的男人就是这样说的。 
  那时,霍恩生命中惟一一件利他的行为刚刚如注定的那样以失败而告终了。星团联盟从一开始便注定是要被打败的。可它仍然抵抗了,而霍恩竟然也傻乎乎地自愿与它并肩战斗。他与它共同经历了战斗,也共同经历了那不可避免的失败。身无分文、手无寸铁,霍恩跑去见那个男人,他的消息将带来金钱。 
  霍恩来到这个为了谨慎起见而选择的黑暗之处时感到有点意外。他朝黑暗中望去,一转念间,他决定不接受这项差事。 
  “你无法用金钱来收买一个人。” 
  “正确——对一小部分人来说是这样的,而且其他的人也不会一直甘心被收买。可我要买的是一个人的命。” 
  “在300光年之外?” 
  “暗杀对象将在那里为胜利纪念碑的落成献辞。刺客只要能见到他就能得手。” 
  “听你说的倒挺容易。刺客该怎么做呢?” 
  “那是他自己的事了。” 
  “一旦得手的话,埃戎就不得不……” 
  随着各种各样的计划在脑海中辗转,霍恩改变了最初的决定。为什么呢?是为了那份挑战吗? 
  这件事从一开始便是不可能的,但不可能性全在于你接受与否。如果有人不承认这种不可能性的话,它也就不再是那么绝对的了。困难很大,失败的机会更大,但霍恩会战胜它们。而且,在战胜了它们之后,他仍然会感到不满足的。 
  生活是不会善待这种人的。任何失败,只要不是死亡,便只是一种激励;而成功则是毫无意义的。 
  经过冷静的自我分析之后,霍恩认识到了这一事实,接受了这一事实,然后依然故我。 
  霍恩再次向后望去。追猎者们已经又近了一些。猎犬的吠声更清晰可闻了,落日的斜晖映红了卷起的尘云。 
  这是一场由三方参加的与死亡的竟逐:霍恩,追猎者,还有霍恩要刺杀的对象。霍恩猛地将靴子后跟上的马刺磕进小马的肋腹,小马吃惊地朝前一跃,然后充满疲惫地飞奔起来。 
  霍恩惟一的机会是抢先赶到方山。可15分钟以后,他就知道他永远也无法做到了。 
  他注意到了地上的足印。 
  红色尘土中的足印还是新鲜的,步间距小,左右不对称。这人一定是在蹒跚而行。他立即做出决定,拨转马头跟了上去。 
  大约几百米外的尘土中显现出了一个男人的身影。霍恩催马前行。身后的犬吠声越来越响,可是霍恩却充耳不闻。时间所剩无几了。太阳已成了坐落在方山上的半盏碟子,黑暗不久就将掩去地上的踪迹,却不会令那些能嗅出他来路的鼻孔变得迟钝。 
  突然,小马那没有蹄铁的蹄子“嗒”的一声踩上了一片岩石。地势已经开始渐渐升高了。重又向下回到尘土中时,小马绊了一下,摔倒了。霍恩将它拉了起来,然后纵目朝渐浓的暮色中望去。 
  就在那儿!霍恩又踢了一下小马。小马出于高尚的本性再一次做出了反应。前方的身影离得更近了,渐渐地可以看清他正叉开四肢在地上划拉着,他转身朝后看了看,黑乎乎的嘴无声地张了张,然后开始踉踉跄跄地跑了起来。等到靠近了另一片岩石的时候,身影倒了下去,躺着不动了。 
  霍恩骑到岩石突出部上好大一截之后才让小马停下。他在马鞍上坐了一会儿,察看了一下这片岩石形成的平台。它足有一百米宽,在靠近方山的一侧,平台倾斜着再次缓缓延伸入红色尘土中;而在左面,平台则笔直地削了下去。 
  这之后他才朝扭曲着身子倒在尘土中的那人望去,他可能一度也曾身形魁伟、气字轩昂,可现在他只是烤黑的皮肤包着嶙峋瘦骨的一根芦柴棒了。看不出形状的破布自他的腰际垂下。 
  霍恩耐心地等待着。那人用一个手肘支起身子,抬起头来,用眼圈红红、肿得快睁不开的眼睛绝望地凝视着霍恩。眨了一下之后,他的眼睛稍稍睁大了一点,眼神中既有惊奇又有宽慰。 
  “嗷!嗷!”猎犬的吠声已隐约可闻了。 
  那人张了张嘴,又默默地闭上了。他的舌头又黑又肿,他的喉头费力地动着,想要说出话来。终于,他用劲挤出了一丝声音。 
  “水!发发慈悲吧,水!” 
  霍恩跳下马来,从鞍头的挂钩上解下水壶。他走到岩石边上,将水壶朝尘土中那个男人伸着晃了晃,水壶里的水发出了哐啷哐啷的声响。 
  那人低咽了一声,便用手肘拖动着身躯朝前爬了过来。霍恩又晃了晃水壶。那人爬得更快了,到岩石边不过几米的距离在渐渐缩短着,但慢得让人感到痛苦。 
  “来啊,伙计。”霍恩不耐烦地喊道。他将视线越过那人的头顶,朝荒漠中的来路望去。尘云激荡得更高了。“水就在这儿,快啊!” 
  那人快了起来。他朝着水壶爬来,呻吟着,脸部痛苦地扭曲着,半瞎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紧盯着水壶。他爬到了岩石上,一只手向前伸着。 
  霍恩迅即弯下身子,扶起他来,将水壶向他的唇间倒去。那人的喉咙一阵痉挛,水溅到了他的脸颊上,又向下流到他的胸口。 
  “够了,”霍恩说着拿开了水壶,“一次不能喝太多。好点儿了没有?” 
  那人用点头表示着无声的感激。 
  “嗷!嗷!” 
  霍恩抬头望了望。“他们越来越近了。你走不了路,我又不能把你撇下喂狗,我们只能合骑一匹马了。你能挺得住吗?” 
  那人急切地点了点头。 “不能——让你——这么干, ”他气喘吁吁地讲道,“走吧,别管我。谢谢——你的水。” 
  “少啰嗦!”霍恩喝住了他的话,扶他站了起来,在小马边站稳,又举起他的脚塞进了马镫,然后用力往上一推。尽管他的身体很轻,但这些分量也是实打实的,让他在马鞍上坐稳也需要点技巧。 
  “嗷!嗷!”霍恩已经可以分辨出群犬中各各不同的吠声了。他将那人的双手绑到马鞍上。“挺住!”那双手攥紧了,发白了。 
  那人用惊恐万状的眼神向下望着霍恩。“别——让他们——抓住我。”他用沉闷的声音低声哀求着。 
  “吁——!”霍恩尖叫了一声。 
  “啪!”他用手掌在小马的臀部上用力一拍,小马向前纵去。那人在马鞍上像醉鬼般地晃悠开了。他转过头来朝后望着,眼神中显现出一种突然领悟后的怨毒。霍恩盯着在马上摇来晃去的那个人,咬紧了牙关。 
  小马跑下石坡,进入尘上,那人绝望地附在马背上,霍恩转过身来,只迈了四大步便来到了左侧的岩石边缘。他纵身一跃,弯腰落到了尘土上,就势一滚,便伏倒不动了。 
  “嗷!”最后叫了一声,然后便再也不响了。猎犬已经靠得太近,太专注于猎物而无暇打破这寂静的杀气了。 
  霍恩听到了裹着尘土的蹄爪那轻捷的脚步声。他潜行到岩石边,望着一道红尘朝岩石边扬卷而来,越来越高,越来越浓,越来越近。猎犬到达岩石时,脚步声因掺进了趾甲与岩石的摩擦声而变得益发尖利了。霍恩闭起眼睛倾听着。 
  脚步的节奏突然被打破了,有一条猎犬慢了下来。霍恩的手伸向了手枪。 
  接着传来一声尖利的呼喝。放慢的蹄爪重又恢复了先前的步履,被尘土裹着渐行渐远了。 
  霍恩冒着危险朝一米多高的突出的岩石外迅疾地瞟了一眼。他们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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