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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颠覆未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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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重生之颠覆未来》今未

    林未为了一场不值得的爱情而丢了性命,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年前。
    某只吸血鬼给了他重生的机会,
    于是他被迫给这只傲娇炸毛系吸血鬼打工——“植树造林”。

    命运的轨迹悄无声息偏了道,
    这次重生,林未发誓,
    他再不会如前世一般傻傻被骗,
    无论是爱情还是未来,
    他都会一一改写。

文章类型: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纯爱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67367字

第1章 重生与光团
 林未睁开眼,看见的是记忆中十分熟悉的房间,床头边的台灯,挂在墙上的羽毛球拍,房间里的书桌,甚至桌上的玻璃杯,房间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熟悉。

林未记得墙上那副羽毛球拍是他上五年级的时候父亲给他买的,但是在六年级的暑假拿出去玩时不小心弄丢了,为此他还担惊受怕了好久,生怕父亲知道了责怪他。后来他主动坦白承认错误,由于认错态度良好,还得到了一只篮球作为敢于认错的奖励,傻兮兮乐了好久。

想到这里,林未忍不住笑了笑,明明稚嫩的面容,却有着莫名的沧桑。

他已经很久没有梦到小时候,原以为那时候的记忆早就已经在脑海中被模糊甚至遗忘,然而事实上,他却依然记得清晰。

眼前的一切,是梦吧。

林未努力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熟悉的房间,他好怕闭上眼睛,眼前的幻境就会消失,他也从梦中醒来。

 房门忽然被打开,一个模样温婉,约摸三十岁的女人端着盘子走了进来。林未愣愣看着她,一时间失去了所有的言语。

盘子里放的是一碗粥和一小碟还带着水珠的葡萄,将盘子放在床头边的柜子上,女人弯腰伸手摸了摸林未的额头,松了口气。这孩子昨天晚上突然发烧,烧到了三十九度,却哭闹着不愿去打针,可把她担心坏了,只好喂了退烧药用被子裹紧林未睡了一觉发发汗,她守了一夜,幸好是烧渐渐退了,她这才去厨房弄早饭。怕林未烧了一晚上醒来没什么胃口,所以她特意做了味道清淡可口的粥。

 “怎么哭了?”见林未无声的泪水,女人弯腰抱着林未,柔声道:“未未不怕,妈妈在,妈妈在啊,不怕。”

嗅着鼻间熟悉的味道,林未咬着唇,泪水却瞬间决堤。

五年了,他已经五年没有感受过母亲的温暖了。五年来,他无数次想念父母的怀抱,却只能在冰冷的墓碑前,看着他们的黑白照片。五年来,他孤身一人,曾经温馨的家只剩下让人难以忍受的冰冷寂静,他唯一的依靠只剩下那一个人,然而最终,现实让他深切明白,那唯一的依靠也不过是一个让人作呕的谎言。那个人用五年编织了一个谎言,他像是一个傻子一样深陷其中,纵使最终谎言被揭穿,他竟也不顾性命只为护那个人周全。呵!当真是可笑。

林未弯起嘴角,笑意嘲讽,然而下一瞬,嘲讽的笑却僵硬在嘴角,猛地瞪大了眼睛。

醒来前最后的记忆是迎面撞来的汽车,那是因为愚蠢的他不顾性命推开了那个他本该憎恨的人,狗血的以身相护。那样快的车速,被撞上的那一瞬林未甚至听见了自己全身骨头碎裂声音,失去意识的前一秒林未想的是自己八成没有活下来的机会。

可是,死人会做梦吗?

 被母亲温柔的抚着后背,柔声宽慰,林未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个梦境有些过分的真实。梦境是没有颜色的吧?可是,房间里的摆设却不是黑白。梦中的人不可能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吧?可是,他原本却以为自己身处梦境。

 “……妈。”良久,林未涩涩开口。

 “嗯,妈妈在,未未不哭啊。”林母柔声道,慢慢放开了林未,见林未止住了泪水,自己却微微红了眼眶,“你这孩子,昨晚发了高烧,却哭闹着不肯打针,可把爸妈担心坏了。”言语虽是责怪,表情却是心疼担忧。

看着母亲比记忆中年轻的温婉面容,林未强忍住泪水,努力弯起嘴角,勾勒出一抹不算难看的笑,“妈,对不起,让您担心了。”

 “你这孩子,发个烧倒是懂事不少。”林母笑了笑,眸子中有着些许宽慰,端起放在床边柜子上的粥,柔声道:“来,喝点粥,你也应该饿了。”

 “嗯。”林未笑了笑,接过碗乖顺的吃完味道清淡却可口的粥。吃第一口的时候,林未差点为了那五年没有再吃过的熟悉味道落下泪来。

林未从来不是爱哭的人,只是今日,发生的这些他五年来从来不敢奢望的事情,让他一直以来的坚强变得格外脆弱些而已。

吃完粥,林母便把盘子和碗收拾出去了,临走时让林未好好休息,林未乖巧的应了。

当房间恢复到一片寂静,林未的眸子也变得沉寂。下床走到书桌旁,书桌上小巧的日历显示着四月份那一页,日期被用红色的笔勾画到17日,而日历所显示着时间是2004年。

重生么?林未勾起嘴角,稚嫩的面容有怨恨浮现,稍纵即逝。

既然重生到十年前,那么,未来的一切,他发誓,他必定会一一改写。他再不会愚蠢的葬送自己的一生,那编织了五年的谎言,他决不会让它再有机会出现。

躺在床上,林未闭上眼睛,想休息一会儿,眼前一花却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一片草地上,嫩绿的草地蔓延了几十米,远处渐渐荒芜。林未转过身,便看见原在他身后的一个水潭,水潭面积大约二十平方米,潭水不深,却十分清澈,靠近岸边的浅水处有些许多光滑的石头,颜色不一,大概是鹅卵石,只是透过潭水,林未竟觉着有些石头像是玉石。

潭水中心忽然升起一团光,飘在水面上靠近林未,林未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后退了一步。

 “人类,我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什么?”

突然响起的声音让林未愣了愣,不可思议的盯着眼前的光团,意识到刚才那声音是眼前的光团发出来的,“光团也会说话?”

 “你才是光团!你全家都是光团!本大爷分明是高贵无比的血族,人类你给本大爷记清楚了!”光团怒吼,因怒火而愈发耀眼的光险些闪瞎林未的眼。

 “血族?”林未盯着眼前怎么看都是一团光的光团,“那你怎么变成……额,这个样子。”

 “还不是因为你这倒霉又愚蠢的人类小鬼!”虽然面对的只是一团光,但林未还是清晰感受到光团散发出的强烈怒气。

 “因为我?”林未不解。

光团沉默片刻,像是在平复情绪。

该死的!他伊亚·伯恩斯身为一个强大的血族,活了两千多年就没有见过这么愚蠢的人类!要不是和那个混蛋打架打输了弄的身体都没了,他也不会不得不用月魄珠修补身体。月魄珠随机放在人类的魂魄里也就算了,最最该死的是月魄珠在这个愚蠢的人类魂魄里还没有一个小时,这愚蠢的人类就死掉了啊喂!!他几乎耗尽所有力量才找到一个契机让这个该死的人类重生,力量损耗太多害的他连人形都没有办法维持也就算了,这该死的人类竟然还侮辱他是一团光,一团光你妹啊一团光!!

努力平复心中的怒气,伊亚简单的解释了前因后果。虽然伊亚感觉自己语气已经非常温柔优雅,但在林未听来,分明是十分咬牙切齿。

 “所以说,你说的那什么月魄珠现在在我的魂魄里?”

 “嗯。”光团上下晃了晃,像是在点头。

 “那要怎样修补你的身体?用我的魂魄吗?你的身体修补好了我不会魂飞魄散吧?”林未凝视着眼前的光团,虽然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但眸子里却始终是一片沉寂。他一直都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么好命的有机会重生,又怎么可能不付出代价呢?只是他不知道这代价是大是小罢了。

 “魂飞魄散?人类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吧。”伊亚有些无语,要是这个人类的魂魄能修补他的身体,他又何必费尽心力让这个人类重生?人类这种生物,真是不能再愚蠢啊。“不过,为了修补本大爷的身体,的确需要些东西。”

 “需要什么?” 

 “灵气。”

 “灵气?”林未疑惑,“那要怎么找?”

 “愚蠢的人类,谁告诉你灵气是用找的?”

林未很淡定的忽视那并非褒义的形容词,“那灵气要怎么弄?”

 “把这片空间荒芜的土地全部种上植物,让灵气充沛就可以了。”

林未扫了一眼这一望无际的空间,无语。

 “人类,你在不满吗?”伊亚哼了一声,言语有威胁之意。

 “没有。”林未面无表情,“我只是想知道,这个空间究竟有多大。”

 “这是本大爷的空间,当然是无限的。”虽然此刻外表只是一团光,依然掩饰不了伊亚得瑟的语气。

吸气,呼气。林未努力平复想要爆粗口的冲动,语气森寒:“所以,你是要我把无限的空间全部种满植物?”

伊亚确定,加重的“无限的”三个字,林未绝对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

 “那啥,大概不用种满,差不多应该就可以了……”

听着伊亚难得有些弱气的话,林未没有再去计较那个差不多究竟是多少,估计伊亚也不知道,不过……

扫视了一眼空间里辽阔的草地和唯一的一个水潭,林未面无表情,“你这空间除了一片草就只剩一个水潭,我要怎么种满植物?”

 “水潭?你竟然说本大爷的灵泉是水潭?人类你有没有有眼光!”伊亚很愤怒。

 “我叫林未,不叫人类,谢谢。”林未面不改色,“或许你应该告诉我,我要怎么才能把这个空间种满植物。”

伊亚冷哼一声,决定大人有大量的不跟这不懂礼貌的人类小鬼计较,缓缓道:“虽然这是本大爷的空间,但因为月魄珠在你的魂魄里,所以这个空间也暂时能够被你使用,就像随身空间一样,所以你可以把人类世界的植物种到空间里。”

林未点点头,表示理解。

目光扫了一眼眼前看不到边际的空间,林未看着眼前的光团,“那出现在这个空间的是我的身体,还是意识?”

 “当然是身体,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问,人类果然很愚蠢。”如果此时伊亚是人形,林未绝对会看见他鄙视的眼神。

看在伊亚让他有机会重生的份上,林未决定不跟他斤斤计较,面不改色道:“那我怎么离开这个空间?”

 “想着离开就可以离开了嘛,人类真是——”愚蠢的生物。

未说完的话戛然而止,伊亚看着林未消失的空地,光团突然大亮,“竟敢无视本大爷,该死的无礼的愚蠢的人类!!”

离开空间后,林未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床上一跃而起,打开床边的柜子拿出那个印着铁臂阿童木的金属盒子,那个盒子是林未小时候的宝贝,所以他用来装压岁钱。看着盒子上的铁臂阿童木,林未觉得十分怀念。

打开盒子数了数里面零散的钱,包括一角的硬币,一共五百二十九块七角钱。作为一个还没有过十二岁生日的小朋友,五百多块钱显然是一笔很丰厚的财产,但是,他要怎么靠五百多块钱买树苗种满那么大的空间啊喂!好吧,虽然不可能种满,但需要的面积绝对是很庞大的。

默默将盒子放回抽屉,林未仰倒在床上。他有种预感,他即将倾家荡产走上植树造林的光荣道路。

林未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深深忧伤感。

作者有话要说:
初次写文,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嗷嗷~~~





第2章 黑色蘑菇
 中午的时候,时隔五年的团圆饭让林未有些感慨,强撑着才没有露出不该出现在十二岁的他的眼中的情绪。

他现在是十二岁父母健在的林未,而不是痛失双亲无所依靠的林未。

吃过饭,林未帮忙收拾碗筷。

 “未未,你发烧刚好,去歇着,碗筷妈妈收拾就好。”

林未笑了笑,“没事儿,我就帮忙收拾收拾,烧不是已经退了嘛。”说着,端着两个盘子往厨房走去。

 “这孩子,发个烧倒是懂事不少。”林父笑了笑。

 “什么叫发个烧倒是懂事不少?”林母看了林父一眼,语气十分认真,只是温婉的眸子中有着些许笑意,“未未分明一直很懂事。”

 “是是是,老婆大人你说的对。”林先生向来能屈能伸。

林母忍不住弯了嘴角。

厨房里。

听着客厅里父母的对话,忍不住露出一抹微笑。

能够重生,再次和已经死去的父母一起生活,不再是孤单一人,甚至有机会改变自己未来满是疮痍的人生,这一切的一切,林未都很感激伊亚。虽然伊亚只是为了修补自己的身体,却确确实实给了他旁人求而不得的机会,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一定会帮助伊亚,让他重获自由。

当然,如果伊亚说话还是傲娇的像是小学生一样时刻把“愚蠢的人类”挂在嘴边,林未大概是会忍不住反击的,光团炸毛的样子应该挺值得期待,是上蹿下跳呢还是上蹿下跳呢还是上蹿下跳呢?其实林未也有些恶趣味。

下午的时候,林未本来准备去街上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花苗树苗之类的植物卖,但是一点钟的时候,原本就不见太阳的天空忽然变本加厉下起大雨来,于是林未只得暂时放弃这个决定,对此,伊亚表示很愤怒,林未淡定无视。下雨的时候街上的商贩大多收摊了,估计就算出门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而且最重要的是,林未真心很讨厌在下雨的时候出门。

重生后的第一个夜晚,林未睡的非常舒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睡的安稳,所以早上七点钟被林母叫起床的时候,林未愣了愣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还需要准时去学校上课的六年级小屁孩。

利落的起床洗漱,然后和父母一起吃早餐。林未本以为自己会对重生后的生活多多少少感到不适,然而事实上,他却是十分适应而且愉快。当然,亲人的失而复得是他好心情最最主要的原因。

这段时间正值梅雨天气,一直断断续续下着雨,总不见晴。

吃过早餐出门的时候,天空是这段时间里一贯的阴沉,林母特意嘱咐林未带伞,林未乖巧应了。

林家夫妇是一起出的门,慢悠悠走着的林未听见动静,转过身看着和他相反方向的父母渐渐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比起这个时候时兴的摩托车,林夫人还是更喜欢自行车,所以每天上下班她都坐在林先生的自行车后座,说是青春虽已不在,至少也天天怀念一下当初恋爱的感觉。

林夫人和林先生原是高中同学,后来考到同一所师范大学,毕业后又分配到同一所高中任教,这样的缘分让他们没有经历多少波折就走到了一起,而且情比金坚。

 对于父母的爱情故事林未自幼听闻,还一度对父母的相知相遇感到非常羡慕,但十六岁的时候,在林父酒后才知道这世上原来并没有那么多的缘分,那一次次说是因为缘分的巧合,不过是林父为了自己喜欢浪漫的心爱的姑娘人为制造的罢了。这么多年来,林父自以为这个秘密自己瞒的很好,殊不知林母早就知晓,只是乐得当作不知道。

如果不是因为在乎,这世间,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花费那么多的心力去为另一个人制造一场看似缘分的巧合?

 对于这样的爱情,林未很羡慕。因为有的谎言是因为爱情,然而有些谎言,却只是为了欺骗。哦不,只是欺骗他而已,对于另一个人却是因为爱情。

想到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林未嗤笑一声,摇摇头将其从脑海中驱逐。

看着骑着自行车的一对身影消失在拐角,林未笑了笑,转身去学校。

索性是林未死的早,才二十二岁,所以对自己小学的学校、班级的位置都还记得很清楚,才没有发生找不到学校和班级的乌龙事件。至于座位,那就更不用说了,林未自小就对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子有着不解之缘,所以他从小学到高一,整整十年都没有换过座位。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人,林未可能会在他的专属座位一直坐到高中毕业。

 “嘿!林未。”刚走到班门口,一个厚重的巴掌猛地拍上林未的肩,疼得林未很想龇牙咧嘴,“说好昨天上午一起出来玩,在老地方会和,你小子咋不来啊?”

林未扭过头,就对上一张十分圆润的脸,而这张脸的主人的身材比他的脸更加圆润,鉴于这十分具有辨识度的外貌,林未很快把他和记忆中的一个名字对上号——常小胖。

常小胖本名常小潘,由于个人身材和潘与胖发音有些相像等原因,得外号常小胖。

 “咋发愣啊?”见林未不语,常小胖伸手在林未眼前挥了挥。

林未回过神来,笑了笑,“昨天发烧了,所以没去。”

 “哦,难怪不见你人。”常小胖点点头表示理解,忽然想起了什么,猛地盯着林未,笑的原本就小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肉呼呼的脸上笑容十分谄媚,“那啥,林未,作业借我抄抄吧,就数学试卷~”

 “作业?我看看我做没做。”说着,林未打开书包。

 “哪还用看啊,林未你哪次做作业不是做的贼快。”常小胖笑眯眯的道。

林未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习惯,放假时最先写作业,作业写完才会出去玩,而且作业一定会放在所有书的最上层。

拿出书包里放在最上面的那张试卷,看清楚试卷的时候,林未的表情有一瞬间的狰狞。

 “怎么了?你不会真没做吧?”看见林未那一瞬十分不对劲的表情,常小胖有些忐忑。

 “没,做了。”林未摇头,将试卷递给常小胖,笑了笑,“你抄吧。”

 “嘿嘿!好兄弟!”常小胖喜滋滋接过试卷。

林未冷静的走到座位坐下,将书包里的书拿出来。看着封面上的“林未”二字,林未感觉自己的手指在抽筋。

尼玛他怎么不记得自己六年级的时候字写的那么丑?他分明记得自己的字一向写的潇洒清逸帅绝人寰从没有这样凶残的黑历史老天您老人家果断是在开玩笑吧尼玛这样难看的字真的是他用右手写出来的么?这不可能这绝对是用左手写的!!

林未面无表情的在心中默默咆哮,手指抽搐着为自己余下的两个月小学生涯感到默哀。在这两个月,他必须把字写成十二岁的他写的奇丑无比的模样,这真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工程。

 毕竟林未实际上已经二十二岁,大学都已经快要毕业,对于这样幼稚的小学生课堂实在是提不起兴趣,所以一整个上午,林未过的颇有些不适应,那些幼稚的课程对于他来说,只具有一个效果——催眠,而且效果强劲显著,但林未还特悲催的必须用理智战胜本能,努力睁大眼睛装作聚精会神的模样。毕竟趴在桌子上睡觉对于小学生来说实在是有些标新立异的事情,因为尽职尽责的老师们一定不会像大学老师一样容忍你在他的课堂上睡觉。

好不容易熬完四节课,听到久违的放学铃声的时候,林未都感觉那铃声近乎仙乐一样悦耳了。

刚走出班门,本就阴沉的天空忽然下起雨来,豆大的雨点砸在走廊的玻璃上,哗啦啦的雨声气势十足。林未看了眼玻璃外的天空,无奈的转身进教室拿出装在书包里的伞。

从学校到林家走大路步行不过十来分钟的路程,而抄近道八九分钟就够了,鉴于林未实在不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出门,所以果断选择了抄近道。而所谓的近道就是半路上的一条巷子,巷子一边是墙,一边是房子,穿过巷子过个马路,就到了林家所在的那条街。巷子并不很宽,大概不到两米,由于地势低,如果排水不好,雨天就会很容易积水,所以巷子里的人家门前都有几阶石阶,以免积水漫进家里,除去石阶占的面积,每户人家前让人通行的地方大概就剩一米多宽。

幸是排水管道没有堵塞,巷子里没什么积水,又是雨天,也没有人在巷子里晾衣服什么的,林未一路非常通畅。

拐过一个拐角,林未的目光忽然顿了一下。巷子深处有一把漆黑的雨伞,它在雨中兀自静默着,像是一朵孤独而哀伤的蘑菇。

这一幕很熟悉,林未忽然觉得自己曾经仿佛见过不止一次。

少年坐在门前的石阶上,前倾的漆黑雨伞遮住他的大半身体,只露出蜷着的双腿和放在膝盖上举着雨伞的右手。那只手极其苍白瘦弱,完全就是皮包骨头,仿佛轻轻一碰就会折断。

砸在石阶上的雨水溅到少年白色的鞋子,晕染出一片湿渍。

林未经过少年时,脚步未曾顿下一步,只是视线忍不住在那只过分苍白瘦削的手上停留了片刻。

太瘦了。林未暗暗感慨。

拐出巷子的那一瞬,林未隐约听见巷子深处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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