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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虐死的贱受重生了-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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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幻觉一直在蚕食着他的意志。
    其实本来他可以去进行更全面的治疗的,可是如果每天晚上没有出现那些幻觉的话,他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坚持下去。
    “小醒……”他抱住那个虚幻不存在的影子,亲了上去,“我爱你,我错了,别不理我……”
    
    第65章
    
    盛醒盯着电脑发呆,连同事成绮敲门进来都没听见。
    “看啥这么认真呢。” 成绮凑过来,泛着清香的长发拂过他的耳边,盛醒不着痕迹地往旁边侧了侧身,“别这样。”
    “别哪样?”慵懒的笑声响起,“盛少你以前不是挺花的麽,怎么现在年纪大了,胆子反而怂了?”
    盛醒怎么也想不到,他刚刚回国工作没几天,就在公司里巧遇了自己的前女友。
    他们十八岁相恋,彼此都见过对方家长,因为要各奔前程而分开,没想到七年不见,当年的乖乖女已经出挑成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了。
    盛醒一开始是拒绝的,毕竟吃回头草是不好的习惯。
    不过自己的母亲对成绮的印象相当好,因为成绮是他成年后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家里条件好,性格独立自主,是一位工作能力非常优秀的都市白领。
    最重要的是,成绮是女的,有生育能力,做父母的表面说着尊重孩子的选择,却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走上和正常人一样的轨道。
    他今年二十五了。
    虽然听起来离三十岁似乎还有一定的差距,可已经过了那个有资格任性疯玩的年龄了。
    在国外的那三年,和以前留学过的经历不同,留学的时候知道迟早能回家的,在外工作却不同,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颇有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慨。
    他决定和成绮处处看。
    多么好笑,三年前有个人用尽办法想逼婚,可那个人可能怎么都料不到,改变一个不想结婚的浪荡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经历时间的洗礼。
    他并不爱成绮,成绮也不爱他,两个人都少了年轻时轰轰烈烈燃烧的热情,他家够有钱,有能力给一个女人充足的物质保障,成绮够明事理,和那些初出社会还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幻想的小姑娘不一样,无非是各取所需罢了。
    不过……毕竟太久没相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磨合。
    他们家的传统是主张孩子成家后就要搬出去住的,就连大嫂和他的侄子东东,孤儿寡母的,照样住在外面。
    女人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对于房子这种能够安家的建筑总有一种特殊的执念。
    盛醒带着成绮来到新开的楼盘转悠。
    毕竟已经出来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家里多要钱,盛醒自己的意思是反正就两个人住,就随便挑个150平米的小复式得了,不巧跟来介绍的几位经理都是知道他家情况的,一个劲推销旁边那栋面积更大装修更豪华的,成绮眼巴巴瞅了半天,还是懂事地笑笑,“不用了,我觉得这套挺好的。”
    盛醒被她的贤淑体谅感动,随口说了句,“总向家里要钱实在不好意思,等我以后赚大钱了就买套比这更好的。”
    说完后,他恍惚中觉得这句话耳熟,想了一会才忆起,当时那个人抱着自己说,“小醒,我知道这里比不上你家,等我以后有钱了,就带着你去看更好的,想要哪套随便你挑。”
    他是得天独厚的富二代,不管做什么都有家里人作为后盾,所以他可以很轻松的在女人面前保证,那么当初的方天晓,又是抱着什么心情做出这种保证的呢?
    自从那晚宴会后,方天晓就再也没有缠着他了。
    盛醒一开始觉得心慌,今时不同往日,他真的会怕现在的方天晓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
    幸好,没有。
    也不知道方天晓是不是和他一样变得成熟了,不再坚持那么偏执的感情。
    不过他始终搞不懂,方天晓为什么要对自己做出那件事。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和方天晓刚刚认识,尚未发展成情侣,他还调戏了方天晓几次,也许那个时候方天晓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怀恨在心想报复?
    不对……记忆有点乱,那么久远的事情,他真的记不大清楚了。
    他只记得,在自己三年前出国时,哥哥亲口对他说过,方天晓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方天晓就已经在暗中报复他了。
    暗中救过他的保镖还给他看过那个时候拍下的照片,方天晓在跟踪自己。
    不管方天晓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这么做的,他都不能再继续和一个不正常的人在一块了。
    所以他选择出国,躲避方天晓的纠缠。
    所以他应该和其他二十几岁的正常男人一样,娶妻成家,让方天晓彻底死了这条心。
    成绮过来想挽他的手臂,盛醒叹了口气,问她,“就这么将就不后悔吗?”
    “可我都二十五了啊。”成绮理了理自己的发鬓,她正处在一个女人最适合结婚的阶段,一旦花期过去了就再也输不起了,起码对于盛家的家底和大方她知根知底,哪怕做最坏的打算离婚,也照样能得到很好的补偿。
    盛醒笑了,“如果那个时候没有分手就好了。”
    也不至于像这样相敬如宾,各自的利益都算得清楚明白。
    成绮略微感伤,“那个时候你太不成熟了,从来不关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像现在这样多好啊。”
    盛醒呛了她一句,“那个时候你也是个傻妞,三言两语就被所谓的暖男骗走了,我就算毁了容也比他帅,就算破了产也比他有钱,你说你们女人到底图什么啊?”
    一路无言。
    经过一家珠宝行的时候,成绮突然攥了攥他的手,“进去看看吧。”
    她看的是钻戒,各种款式摆在柜台里,奢华得很。
    店员一看他们俊男美女,气质出众,立刻殷勤地来介绍。
    盛醒拿起其中一款,突然想起以前,小方同学半夜趁着他睡觉的时候开着夜光灯,把自己偷偷买好的戒指戴在他手上,一遍遍地吻着他的手背,神态虔诚而专注……
    他曾经和方天晓把一对情侣结婚前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遍了,所以成绮现在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都让他不自觉地想起方天晓。
    “算了,下次吧。”成绮挑不中自己满意的款式,习惯性地挽起他的手臂,像是在向那些店员秀恩爱似的,“我们走吧,啊——方总——”
    她突然张了张嘴,礼貌地朝店门口突然出现的男人颔首,“您好,这位是我未婚夫。”
    方天晓刚才已经在门口观察了好一会儿了。
    他看着两个人挽手挑选钻戒,他看到盛醒虽然因为挑选过程稍繁琐而不耐烦地偷偷皱起眉头,却始终对女伴保持着礼貌的风度。
    如果是在以前,盛醒面对这种事一定是嫌烦掉头到外面抽烟,直接给钱让女伴慢慢挑,反正有钱的男人只要负责结账就好了。
    他的小醒已经长成了一个懂得负责的男人,可站在身边一起挑选钻戒的人却不是他。
    “方总,抱歉,我们还有点事。”盛醒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再见。”
    再见,愿再不相见。
    
    第66章 番外:小晓晓和小小醒
    
    初春伊始,盛家的父母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三个孩子。
    老幺一般在家里都最受宠,盛母很喜欢逗这个漂亮的宝宝。
    她的姐妹们来家里看过后都啧啧称奇,“你们家小醒长得真好看啊,和一般的宝宝不一样,五官长得比其他孩子深邃点,好像自带浓妆效果似的,眼睛亮,睫毛长,如果是个女孩子该有多漂亮啊!”
    盛母其实之前很想生个小公主的,没想到第三胎又碰上个儿子,顿时生了些心思。
    盛醒小朋友长到四五岁,脸蛋白嫩嫩的,好像刚刚剥了壳的鸡蛋,因为发育得比同龄的男孩子慢,看上去小小一只,盛母眼睛发亮地把儿子逮了过来,诱哄他,“小醒想不想当小公主啊?”
    “童话故事里的那个公主吗?”盛醒的眼睛亮得跟星星一样,他晚上听妈妈讲故事书的时候说过,公主都住着超豪华的大宫殿,头上戴着珠宝大皇冠,手底下有一批士兵保护,很牛逼很威风,立刻点点头,“我要当。”
    盛母的少女心一下子爆发了,到商场订购了超多的儿童女装,天天换着给儿子穿上。
    对此最为不满的不是盛父,而是盛唯这个当哥哥的。
    因为弟弟老缠着他,跟着他后面像跟屁虫一样。
    以前还好,现在盛醒整天穿着小裙子,一边摇晃着裙摆一边拉着他袖子叫哥哥,让他几乎快要崩溃了。
    他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小学生,当同学用调侃的口气对他说“哟,你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妹妹”的时候,让他羞耻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太丢脸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奇怪的弟弟,让他在同学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做人。
    而且弟弟特别烦,一找不着他就嚷“哥哥哥哥”,喊不到人就开始哭,然后妈妈就会冒出来骂他怎么就不知道照顾一下自己的弟弟。
    盛唯烦死盛醒了。
    从这个弟弟一出生的时候他就开始讨厌,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很想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可是爸爸妈妈把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刚刚出生的弟弟。
    他还记得自己有一次全科考了满分,兴奋地跑回家想要告诉爸爸妈妈的时候,弟弟碰巧发高烧了,爸爸妈妈就整天整夜地照顾弟弟,连正眼都不瞧自己一眼。
    弟弟刚刚学会走路,妈妈恨不得打电话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弟弟只要一哭闹,全家都别想做事了,而他这个当哥哥的,不管平时多乖巧表现多好,都似乎被父母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果世界上没有这个弟弟就好了。
    阴暗的想法犹如藤蔓一样悄悄伸长,终于在某一天爆发了。
    他要去参加一场球赛,听说他最崇拜的球队明星也会到现场观摩,得知消息的前一天晚上,他躲在被窝里兴奋地快要落泪。
    碰巧那天妈妈不在家里,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弟弟。
    他们家里是有请专门的保姆照顾小孩的,不过盛醒不喜欢那些保姆,他只喜欢哥哥,所以再一看到盛唯穿上球鞋准备开溜的时候,就偷偷跟在哥哥后面。
    没走两步盛唯就发现了,轻轻推了弟弟一把,“要喝奶的话回去找阿姨。”
    “不喜欢阿姨……”盛醒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扯住哥哥的袖子,“哥哥……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
    “烦死了!”
    盛唯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躲开他,“哥哥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快回去!”
    “不要!”盛醒见哥哥不理自己,突然开始大哭,“我要哥哥,我要和你一起去!”
    吵死了!
    一听到弟弟的哭声,盛唯顿时就开始暴躁,狠狠拧了一把弟弟的裙子,“谁要和你这个小姑娘一起去啊,还哭,还哭,真是恶心死了!”
    盛醒被吓得不敢哭了,一抽一噎的,盛唯急着去打球赛,骑上了前不久新买的自行车。
    他骑的速度挺快,骑了老远一段距离,突然听到后面还有声音在叫“哥哥哥哥”,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转头一看,小小的身影跟在后面,跑起来跌跌撞撞的,一边哭一边往自己这边跑,盛唯嘴里哼了一声,把速度加到最大,一下子就把弟弟的影子甩没了。
    ……
    “啊!”
    盛醒的身体猛地往前一扑,跌到地上,因为小孩子的皮肤太嫩的缘故,膝盖上和掌心都渗出了淋漓的鲜血。
    “我要死了……”盛醒一看到自己身上冒出的血,立刻就想到了电视剧里的场景,顿时“哇”的一声哭出来,“哥哥,哥哥救我,哥哥你在哪里?”
    这一带很僻静,他哭了一会,没有等到哥哥来,也没有等到任何好心的路人,只好一个人擦擦眼泪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扶着墙壁走。
    那些血,流了一会好像就开始结疤了,可还是刺刺的痛,他想起有一次自己撞到头也是这么痛,可是让妈妈抹上那个凉凉的东西,呼呼就不痛了……对了,回家,得快点回家,也许就不用死了。
    盛醒皱着眉头对着自己手心的伤疤吹了几口凉气,抬起头观察四周。
    这里……是哪里?
    ……好像迷路了。
    他走啊走,刚好碰到路边有一户人家,立刻冲上去敲了敲门。
    “谁啊!”一个大嗓子门的酒鬼醉醺醺地打开门,视线往下挪了挪,不耐烦地撇撇手,“去去去,我家没有饭,到别处要去……”
    盛醒只好又到另一家,这次开门的是一个老婆婆,盛醒赶紧上去抱住老婆婆的腿,“奶奶,我迷路了……”
    “什么呀?”老婆婆好像聋了,俯低身子问他,“你说什么?”
    ……好像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盛醒垂头丧气地走到街尾,却突然看到一个男孩子从门里走了出来。
    比他高,比哥哥矮,应该是个小哥哥。
    盛醒觉得同龄人好像比较好交流,立刻扑上去拉住他的袖子,“哥哥……”
    “嗯?”那个男孩子阴沉着脸看他,“你干什么?”
    好凶啊。
    盛醒害怕地缩了缩手,却没有完全放开,“哥哥,我迷路了。”
    “……”
    方天晓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想要去自杀的时候,居然会碰到一个迷路的小妹妹。
    是的,父母刚刚去世没几天,他就想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反正一个没有爸爸妈妈在的世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太寂寞也太残酷了。
    “你别跟着我。”方天晓轻轻甩开盛醒的手,他之前下过很久的决定,不想再被外人动摇了。
    晶莹的泪珠突然“啪嗒啪嗒”砸到他的手背上。
    方天晓低头一看,那个女孩子白嫩嫩的手心里都是血迹,膝盖上也是还没干掉的伤疤,肯定是摔得很厉害才搞成这样的。
    ……一定很痛吧。
    不知道爸爸妈妈死掉的时候是不是也那么痛呢?
    方天晓突然觉得鼻子一酸,决定在死前最后做一件好事。
    他是偷偷跑出来准备自杀的,不能让大人们发现。
    如果去找警察的话,警察叔叔肯定会注意到他的。
    如果去医院的话,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姐姐也会注意到他的。
    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只想静静的死去。
    方天晓又偷偷折回了姑姑家里,从柜子里找到了平时受伤会用到的创可贴和药酒,然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让盛醒坐在石头上,微微红了脸,“小妹妹,你把裙子提起来一点,让哥哥弄一下就不痛了。”
    盛醒乖乖把裙摆提高了一点,裙子的布料用得很精致,方天晓以前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穿这么精致漂亮的衣服,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点的女孩子。
    心跳怎么好像加快了一点。
    “哥哥,你怎么了?”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红透的脸看,眼珠子里好像盛着星星似的,“我好像没那么痛了,谢谢你。”
    盛醒觉得这个小哥哥比自己的亲哥哥温柔多了,小孩子都是很希望被温柔对待的,他也不自觉地对方天晓的态度更加亲近了,“哥哥你真好,如果我找到爸爸妈妈,就让他们给我买好多好多的巧克力和冰激凌,然后分给你吃。”
    “不用了。”方天晓继续处理他手上的伤口,一边问他,“你家住哪里?”
    盛醒还小,哪里能记得住自己家的地址,他连街道都想不出来,眼眶一下子急红了,“不知道……”
    “你别哭……”方天晓手忙脚乱地帮他擦眼泪,指尖的触感嫩得仿佛能出水,他瞬间又开始脸红了。
    好漂亮啊,小公主一样……
    “这样吧。”方天晓拿起竹条在地上划了一道线,“你刚才是从哪边过来的?”
    盛醒含着泪回想,指了指右边,“那里。”
    “那好,我们往那里走。”方天晓指了指前面。
    盛醒急忙牵住他的手,“我走得慢,哥哥你不要丢掉我……”
    现在这样怎么好像在演电视剧……
    方天晓一下子就害羞了,电视剧里好像只有要结婚的人才会牵手的。
    牵着走了一段,盛醒喊腿痛,方天晓无奈,试探地背了起来,“你不要动。”
    盛醒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肩膀,害羞道:“谢谢。”
    背了一段,又到了一个岔路口,方天晓问盛醒是从哪边过来的,盛醒那个时候光顾着追哥哥了,完全没有记路,立刻就摇着头说不记得。
    方天晓背着他选走了其中一条,盛醒看着完全陌生的建筑,突然喊道:“走错了,是另一边才对!”
    “行。”方天晓虽然快要不行了,还是坚持了下去,盛醒愧疚地帮他擦汗,“对不起,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哪有什么以后?
    方天晓一想到自己送他回家后就要去死,一时悲从中来,“你还不如现在就报答我。”
    “啵。”
    柔软的唇瓣拂过脸颊,方天晓一时呆住了,盛醒搂着他的脖子,脸红红的,“哥哥,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想亲亲你。”
    ……这是结婚的意思吗?
    方天晓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看到电视剧里,女主角都是这么亲吻男主角的,脸颊腾地一下冒热了,“喂,你叫什么名字?”
    “爸爸妈妈都叫我小醒。”盛醒亲得顺口,又亲了亲他,“小醒喜欢哥哥,想和哥哥在一起玩。”
    方天晓因为受刺激太大,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他的心里好像有一点点不想死了。
    盛醒可能离家太远,不管两人怎么找,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大中午的太阳晒得两个小朋友脸颊红红的。
    幸好,救星终于来了。
    盛唯简直快要急疯了,他在球队快要上场时,突然接到妈妈的一个电话,说弟弟跑丢了。
    一开始他还不以为意,后来连续两个小时都找不到人时,他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他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既烦人又爱缠着他,可要是丢了,以后就再也没人叫他哥哥了。
    他骑着自行车从市里每一条街道找过去,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弟弟。
    旁边还有一个小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那个小子就觉得特别不爽,强硬地把弟弟抱了过去。
    盛醒在他怀里突然开始挣扎,“我要哥哥!”
    “什么哥哥,我不就是你哥哥……”
    盛唯突然觉得心里头有点酸溜溜的,手臂突然被咬了一口,盛醒跑过去抱住方天晓,“小方哥哥,你等我……等我能走路了,就过去你家和你玩。”
    “嗯。”方天晓抱住他,突然低头在他额头亲了一下,“你亲了我就是我媳妇,长大后只能嫁给我一个人。”
    
    第67章
    
    盛醒和成绮回到家,家里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对于他们两人的婚事,盛父和盛母是很欣慰的,盛醒年少叛逆,男女不忌,因为当年大儿子惨死的事情让他们心有余悸,所以也不怎么管着盛醒选的伴侣到底是男是女,当然,儿媳妇是女的最好,这个社会对于GAY的态度虽然比以往宽容了不少,但到底是异类,就算富有如他们家也无法改变社会上的非议和歧视,做父母的当然更希望孩子能够回归正途。
    所以他们在调查过成绮的家庭背景和个人作风后,就半点为难这个准儿媳的意思都没有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怕儿子不懂事亏待了人家,盛母在饭后还特地把小姑娘拉到房间里,拿出了自己很宝贝的首饰,“这些东西都是阿姨年轻时攒下来的,现在人老了,这些东西戴着太花俏,你还年轻,喜欢什么自己挑几个回去吧。”
    成绮有些受宠若惊,她家其实也算是有点小钱的,不过跟盛家比起来无疑是高攀了,她之所以选择盛醒,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爱这个前男友,而是因为盛家能给自己最好的物质保障,而且盛醒对于女孩子还是挺有绅士风度的,以后也不用担心遇到家暴之类的事情,她自己是希望能有机会闯闯事业的,如果找个有钱有背景的老公,在二十七八的时候要个宝宝,恢复期也短,孩子请个保姆照顾,出了月子就可以不用操心可以努力去工作了,所以当初在公司巧遇回国的盛醒时,她才愿意放下架子那么主动。
    不过现在随着婚期一天天接近,她却犯起了婚前恐惧症。
    自己真的要嫁给这样的男人吗?
    坦白说,盛醒又帅又有钱,如果她没有出手的话,多的是女孩子想追,可她当初跟盛醒分手的原因就是这个前男友太孩子气了,只知道玩,不懂得关心照顾自己,现在虽然比以前好了一点,可还是和她理想的暖男相去甚远。
    而且盛家那么有钱,自己算是高攀的,将来受了气,就算找爸妈估计也会叫自己暂时忍忍。
    可是她理想中的暖男,条件大多是很LOW的,毕竟条件太好的男的也不会放下身段追求自己。
    她觉得自己真的有点矫情,明明已经找到了条件那么好的来当老公,不过小矫情是女人的特权不是吗?毕竟女人不比男人,在很多事情上都很吃亏的。
    还有二十天……
    她默默数了一下婚期,心中的烦闷和不安逐渐加强,于是打了个电话给自己的闺蜜小裴,想要最后享受一下单身Party。
    周末的时候,小裴开车来接她,小裴跟她差不多大,是一位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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